输血管理制度培训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旨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福祉。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血液制品的获取与管理:涵盖血液的采集、储存、运输及过期处理流程。
2. 输血前的评估与准备:涉及患者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输血前检查及知情同意书签署。
3. 输血过程的监控:包括输血设备的使用、输血反应的识别与应对措施。
4. 输血后的跟踪:涉及输血效果评估、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理。
5. 法规与标准的遵守: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这些方面涵盖了从血液制品的源头到患者体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
1. 血源安全:确保血液来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包括献血者的健康状况、血液筛查程序等。
2. 技术规范:规定了输血相关技术操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如血型鉴定技术、血液保存条件等。
3. 培训与教育:对医护人员进行输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
4. 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和评估。
5. 法规合规:了解并遵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确保输血活动合法合规。
输血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对于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具有决定性作用:
1. 防止输血错误:严格的管理制度能降低血型不符、交叉配血错误等风险。
2. 提高疗效:科学的输血策略有助于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并发症。
3. 保护患者权益:充分的知情同意和有效的不良反应处理机制,保障患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4. 维护医院声誉:良好的输血管理能体现医院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公众信任度。
为实施有效的输血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方案:
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输血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2. 强化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输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
3. 实施质量监控: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 加强信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血液制品的全程追踪,提高管理效率。
5. 建立应急机制:预先设定输血反应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正确地响应。
以上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的管理和持续改进,确保输血管理制度的高效运行,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1篇 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有执业医师签字和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血样标签粘贴牢固,标签上正规书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血型(已知时填写)等。
14.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接收登记。
15.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必要时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到床旁确认血型。
16.严格执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复核制度。对多次输血者,要查对前几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标本或配血。对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两次抽血确认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复查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18.凡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认真调查和处理。
19.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书面记录,在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科室其他同志协商,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
第2篇 医院医疗(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血库)是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直接实施医院输血管理、监督、检测的临床科室,全面负责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工作制度:(1)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3)样品登记、各种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4)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5)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职业暴露应急制度;(6)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7)污物处理制度;(8)血液报废制度;(9)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保养制度;(10)检验报告结果保密制度;(11)血液及血液成分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12)工作环节查对、交接班制度;(13)消毒制度;(14)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备案制度等。
三、输血科(血库)建立完整的实验和仪器标准操作规程:(1)血液入库、贮存、发放规程;(2)血样采集和送检规程;(3)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4)仪器使用操作规程;(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6)应急预案;等。
四、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血液质量管理和输血安全意识,加强业务技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医院制定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输血科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保证用血安全。
五、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六、医院统一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对血站供应的血液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如下:(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2)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3)血液品种;(4)采血日期及时间;(5)有效期及时间;(6)血袋编号(或条形码);(7)储存条件;(8)血袋是否破损、血液是否存在凝块、溶血、气泡等。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七、对入库血液应及时做好登记,登记时必须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血液质量检查,并按血型、种类、时间有序存放在血液专用冰箱内,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检查储存血液的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八、发放血液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同时检查血液质量包括外观及内在的质量,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不得出库;各科室应由医护人员取血,并配备专用血液运输箱贮存、运输血液,严格遵守《宁波市医疗机构血液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
九、在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查、签字。核查申请单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号码是否一致。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通知病房重新留取,留样标本应在2-6℃冰箱保存7天以上备查。
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血时,必须检测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和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除盐水法外应加做酶法、聚凝胺法、微柱凝胶法或抗人球法等其中一种,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检查,并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与临床相关科室保持密切联系。
十一、每日检查冰箱温度,同时观察血液质量,严格按照血液有效期限保存血液,发现质量可疑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避免血液过期。
十二、加强消毒管理,并按照要求进行生物监测:(1)血迹、体液及时消毒;(2)物表、地面、空气每日消毒;(3)贮血冰箱内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4)消毒剂应进行有效浓度监测,消毒容器定期消毒;(5)消毒工作完整记录。
十三、患者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相关疾病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输血后感染相关疾病及较严重的输血反应要追踪查因,及时与供血机构联系,做好协调处理事项。
十四、交接班工作有记录;每天下班前,检查室内用电情况,冰箱、冰柜等是否正常;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五、加强输血科(血库)仪器管理,熟悉各种仪器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每天检查科内各种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正常,并做好登记使用记录;定期检查及校正各种仪器,做好维护和计量工作。
十六、每批新购进的试剂必须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试验;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作为科室常规化、制度化的质量保证体制。
十七、主动深入临床科室,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对临床用血进行动态观察,加强输血质量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
第3篇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主管输血的副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务科长、输血科负责人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部分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
3、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要求,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输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4、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每年1-2次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院内输血知识医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输血和管理水平;
5、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6、对医院输血管理与技术问题,随时进行监督和管理;
7、开展全院范围内临床输血科研工作协作与交流;
8、积极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新材料、新业务;
9、组织鉴定因输血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溶血反应、输血相关传染病等);
10、每季度进行一次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
11、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12、闭会期间,输血科和医务科负责执行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4篇 输血感染管理工作规范
为了防止和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必须做好输血前检查和核对制度与采血、r:存血、输血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根据病毒的潜伏期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等。
2.病人入院时进行hbv.hiv、hcv检查,如输血需加做梅毒血清测定,病人住院超过3个月如要输血,需复查乙肝六项、丙肝、艾滋病、梅毒监测。
3.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节约用血,提倡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降低输血相关感染。
4.掌握用血时间,临床上尽量不输3日以内新鲜血(库存血保存10日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很少)。
5.保护易感者、经常接受输血或血制品的病人(如血液科、感染科做人工肝的病人),为其接种乙肝疫苗,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
6.检验人员、医务人员要注意自身防护,在医疗操作中防止受伤,接触有可能污染的血液或体液时应戴一次性手套。
7.对采血室、pc存室要加强消毒管理。
(1)室内要保持干净,室内地面用湿式清扫,每日用消毒水拖地,紫外线照射消毒。
(2)在进行操作时,室内不得扫地、抹灰,并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3)无菌器皿容器每周消毒一次,敷料缸及装血的器材每日消毒一次。
(4)一切无菌物品必须保存于清洁干燥密闭柜内。
(5)血冰箱只c存血液或成分血,不得c:存其他任何物品,包括各种标本及标准血清和试剂。
(6)病人血标本必须专柜pc存。
(7)血容器(包括冰箱、振荡温箱及送血容器),每周消毒清洁一次。
(8)不得从血袋穿刺取标本或加入药物。
第5篇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输血申请
第二条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申请血量超过2000毫升者,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报医务处批准;超过3000毫升者,需经主管医疗的院长批准,并通过医务处上报市卫生局。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 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4项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血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 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 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输血申请单联号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第八条 血液采集后,由门、急诊病区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九条 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四章 交叉配血
第十条 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输注血小板患者每次输注都要采集血样。
第十一条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配血操作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 手术备血、有输血史、妊辰史、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收到患者血标本后,及时作抗体筛查。
第五章 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第十三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科室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到输血科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第十四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房(门急症)、床号、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第十五条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十六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十七条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六章 输血(输血管理)
第十八条 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十九条 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二十条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二十一条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二十二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或记入病历。如无反应,将输血器材存放24小时后毁型消毒处理。
第二十四条 开展自身输血。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如果患者体质符合标准,要动员患者进行自身输血,手术患者如果符合稀释性自身输血标准,要实施稀释性自身输血;出血量较大患者,要采取回收式自身输血,真正落实好血液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 积极宣传和动员开展择期手术患者和家庭储血及互助储血工作。病房经主治医师宣传动员自己主管的并需要输血的平诊患者家属亲友为其术前献血。
第七章 输血不良反应管理
第二十六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第二十七条 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实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实验),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标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标本、血袋中的血标本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交叉配血实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及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含量;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二十九条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
第八章 成分输血
第三十条 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染病。
第三十一条 成分输血的目的:
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
2.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
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
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第三十二条 成分输血的原则: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患者对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取决于病情需要,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禁止输安慰血;
2.适合成分血的患者,决不给全血,临床9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分,而不适合输全血;
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要符合治疗标准剂量,一次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
第6篇 医院核心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输血原则
(一)临床输血应当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积极鼓励通过患者自体输血及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
(三)对血红蛋白在9克以上或手术用量在400ml以下者,除家属亲友互助献血外,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
(四)晚期肿瘤、脑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濒临死亡的患者,如家属要求输血,原则上由家属或亲友互助供血。
(五)输血科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
二、用血申请、审批
(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二)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不得缺项,同时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核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三)急救用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400ml以下的用血,再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供血;对于大量输血病人需提前对病人进行评估并将评估预输血情况通报输血科以便组织血源。
(四)对择期手术者,应大力推行自体输血,如自体输血有困难者,可动员家属或亲友献血。
(五)对特殊情况下的输血(如:异型输血等),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六)如遇一次输血3000ml的特大型输血按照《特大输血审批制度》执行。
三、输血登记
(一)所有临床输血(包括成分血)的出入库均严格按照《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进行登记统计工作。
(二)每一季度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分析,向输血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领导汇报。
四、输血反馈
(一)输血病人发生输血反应时,临床医生要根据病人反应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输血科,输血科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必要时通知血站协助处理。
(二)临床医生在处理结束后需认真填写《输血反应记录》并送输血科,输血科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检验科每月对反馈意见汇总并进行分析,结果上报医教科、分管院长。
第7篇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3)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用血,确保医疗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以及《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由分管院长、医务科、输血科、临床科室主任及专家组成。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协调处理临床输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每年至少开展临床合理、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1次,使医护人员临床合理用血知晓率达95%以上,确保新进人员培训率达100%,由医务科备案。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医院输血管理会议2次。
二、输血规范和科学合理输血
1. 输血前必须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核准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送交输血科备血。《临床输血申请单》复印件由科主任负责保存,每月末送医务科备案。
2.决定输血治疗前,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患者或授权人应写明“我已经了解输血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同意接受输血治疗”并签名,存入病历。
3.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后才可用血。急诊用血事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4.患者输血前必须进行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存入病历。
5.各科主任、组长、主治(管)医师应根据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输血指征,科学合理用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每年用血量纳入科室及医疗小组目标考核。
三、血液贮存发放和输血质量管理
1.输血科在血液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经办人要签名,有关登记资料齐全,保存至少10年。禁止接收不合格血液入库。
2.按a、b、o、ab 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3.血液成分保存温度和保存期按照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
4.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5.受血者血样要求标签清晰,血样在密闭容器中运送。
6.由医护人员或经培训人员运送血样到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并登记。
7.受血者配血标本要求3天之内,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
8.配血前对每批检试剂实施质量监控。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受血者rh(d)血型和抗体筛查,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9.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要有两人复核。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
10.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共同核对患者信息、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11、提取的(出库)血液成分要求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12.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再次床边核对后输血。严格无菌操作。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13.输血过程患者出现异常情况应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时处理,并保留残留血液以备复查。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1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等贴在病历中,如有输血反应应将详细情况记入病历,并将输完的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2~8℃至少保存一天。
第8篇 医院输血科血库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感染管理制度
1.科室布局合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标识明显。血液储存室、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
2.清洁区必须每天三氧或紫外线密闭消毒30~60min,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3.接受医院“院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定期抽样检查。清洁区达到ⅱ类环境标准,空气细菌菌落数<200cfu/m3,物表菌落数<5cfu/m2,医务人员手指菌落数<5cfu/m2。随时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用高效消毒剂及时处理。
4.各个岗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禁止自采自用血液,必须按规定从合法血站取血,确保用血安全。
6.科学合理使用成分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7.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8.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达到有关标准。
9.工作人员上岗时,应随时警惕血源性传染病的传播,作好自身防护,防止职业暴露。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10.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用消毒液清洁一次,每月对冰箱内空气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随时保持冰箱清洁卫生。
11.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等生物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贴生物危害标记,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次性空针每天消毒清洗后如数交回供应室并签字,盛血试管每天送医院焚化炉毁型焚烧处理,血液洗涤水消毒后倒入下水道,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12.各种消毒处理资料档案保存至少3年。
第9篇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10篇 附院输血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附属医院输血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1、初检和复检标本送到实验室后,要有转入交接和登记手续;检查留样试管、标签、标号、姓名、血型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拒收。检查合格,双方签字,做好登记,注明标本份数、来源、日期等。
2、检查血标本留样是否有3~4ml,并观察是否溶血、乳糜血,如有此现象应再留标本并做好记录。
3、对所有献血员和受血者的检测完标本必须在1~60c冰箱至少保存7天,以便病人用血后发生问题时查找原因。
4、工作人员填写检验结果应字迹清楚、真实,各种检验结果应由检验人员及时、完整地记录于登记本内,签好检测日期及姓名,或进入微机数据管理。
5、所有实验都必须保证观察和记录同时进行,检验结果登记本、原始化验单及所有血库各种资料应妥善保管至少五年以上,以备查找。
第11篇 八一医院输血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输血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布局合理,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血液储存、发放处、成分室、采血室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在半清洁区。
2、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3、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4、各区洁净度的要求:采集患者的血样、储存、发放血液应分室在ⅱ类环境中进行,血浆置换术应在ⅱ类环境中进行,并配备有相应的隔离设备。
5、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应用高效消毒及处理。
6、储血冰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分,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真菌。
7、感染患者自体采集的血液应隔离储存,并有明显标志。
8、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型肝炎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9、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
第12篇 输血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
第13篇 附属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附属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输血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工作。
2、制定用血计划,合理用血,科学用血,推行成份输血,开展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
3、负责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输血知识及输血相关法规的培训,规范医生的输血行为,促进规范输血,提高输血文书的书写质量。
4、规范血库工作流程,指导、督查临床科室及血库的输血工作。保障临床输血安全,解决临床用血过程存在的具体问题。
5、规范临床合理化用血,禁止无指征用营养血、安慰血及其它浪费血的现象。
6、不定期检查各科临床输血情况,对严重违反《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予以教育和提出处理意见。
第14篇 输血前检验管理制度
一、输血前的检查核对,是对患者生命安全的一项保障措施,科室全体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血液输用前的最后关口。
二、接到输血申请后,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的各项检查,包括血型鉴定和抗体筛检,确保患者输血安全。
三、配血前,必须对供血者血型进行复检,确保袋内血液血型准确无误。
四、血浆融化过程中,必须严格对号,严防血浆标签贴错,造成错输异型血浆。
五、交叉配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动操作过程,确保配血过程准确无误。
六、输血前必须检测血清学指标,包括乙肝各项指标、丙肝抗体、hiv抗体、梅毒等,确保在发生输血感染疾病时查找原因。
七、血液发出前,必须再次核对患者信息资料和血液信息资料,并与取血人员共同进行核对。
八、血液发出前,再次对血液质量进行核对,确保质量合格后方可发出。
九、出现异常情况的血液,不准输血到临床。
十、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血液,如出现冷凝集等,要对取血人员交代清楚,或直接通知临床注意输血温度、速度,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第15篇 输血管理委员会 职责
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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