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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输血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中心医院输血制度

有哪些内容

中心医院的输血制度涵盖了多个关键环节,主要包括:血源的采集与检测、血液制品的储存与管理、输血前的患者评估、输血过程的监控以及输血后的跟踪观察。这一系列流程旨在确保患者安全,防止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管理规范

1. 血源管理:严格执行献血者的筛选标准,确保血液安全无病毒。采集后的血液样本必须进行多项检测,如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传染病标志物筛查等。

2. 储存与配送:血液制品需在特定温度下存储,定期检查冷藏设备运行状态。输血前,由专业医护人员根据医嘱领取相应血液制品,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保持低温。

3. 患者评估:医生需全面评估患者输血指征,避免不必要的输血。患者应知晓输血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 输血监控: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需严密观察患者反应,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应急措施。

5. 跟踪观察:输血后,持续监测患者状况,记录并报告任何可能的输血反应。

重要意义

中心医院的输血制度对于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它不仅减少了因输血引发的医疗事故,也提升了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增强了公众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度。

规章制度

1. 所有输血活动必须遵照国家卫生部门制定的输血指南和医院内部规程。

2.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血液制品的储存条件或私自调配血液。

3. 对于违反输血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4.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输血知识培训,确保其熟悉并能正确执行输血制度。

通过以上规范的实施,中心医院旨在打造一个安全、高效的输血环境,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守护每一位患者的健康。

中心医院输血制度范文

第1篇 中心医院输血制度

某中心医院输血制度

一、临床输血主要用于抢救病人和严重的慢性贫血病人,但输血存在着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风险,临床医生必须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掌握各类输血指征,科学、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

二、临床用血输血前的要求

1、申请输血前由临床医生认真、详细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交叉配血申请单”,并实行“告之签字制度”,病人和/或家属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后,由各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执行。无特殊情况输血申请单应于输血日之前送输血科。

2、临床医生必须坚持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1)严格控制600毫升以下的输血申请。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有责任提醒临床医生:失血量在600毫升以下的应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者须经科主任批准。

2)申请输血大于600毫升,应由责任主治以上医生签字;大于2000毫升,须经全科医生讨论或相关科室会诊,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

3)急诊输血大于600毫升,必须由责任主治以上医生签字;1000亳升以上须经科副主任或主任签字。

3、输血前检查和交叉配血

1)“输血申请单”的检查:

(1)输血科(血库)须检查“输血申请单”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无误;

(2)检查是否符合输血适应症,必要时与申请医生联系,并作出合理建议;

(3)检查输血量是否按照“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经逐级审批。

2)血液标本的检查:

(1)检查血液标本的标签是否正确标记;

(2)核对血液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署名的受血者是否确实无误;

(3)检查受血者的abo血型(必须作正、反定型加以确认);

(4)检查受血者的rh血型;

(5)检查受血者是否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抗体。

(6)检查受血者hbv、hcv、hiv、rpr等四项检查,遇紧急或“三无”病人需急输血者,必须先留下受血者血液标本,供事后做输血前“四项”检查。

3)供体血的检查:

(1)检查、确认供体全血和含红细胞的血液成分的abo血型;

(2)检查是否标有rh(d)血型,无误后方可选用。

4)交叉配血:

(1)根据受血者的血型和抗体检测情况,选择abo、rh等血型适合的供体血液,按正确的操作规程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2)含红细胞的血液成份(包括血小板和粒细胞)须同样进行交叉配合试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等血浆成份制品,应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容。

(3)交叉配血时受血者血液标本必须另外抽取,不能取定血型的血液标本作为交叉配血的血液标本。

(4)配血标本应为三天之内的血液标本,输血一天后再次输血,须重新抽取标本。

5)以上各类项检查均需有完备的登记和实验结果记录,登记与记录本须保存十年。

三、临床输血的监护:

1、输血开始的监护

1)严格查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有无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

2)确认受血者:输血前,医护人员应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病床号、住院号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3)使用合乎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

4)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2、输血中的监护:

(1)除生理盐水外,输血前和输血过程中,不得向血液内加任何药品。

(2)严格控制一般输血的速度:输血的前15分钟在缓输(每分钟为2毫升,约30滴);15分钟后若受血者无不良反应,可酌情调整输注速度。

(3)输血的全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受血者情况,尤其是输血开始的15分钟内。护理人员应留在受血者床边严密观察,以便一旦出现异常症状能及时发现。对婴幼儿、意识不清、全麻、用大量镇静剂等不能表述自我感受的受血者,尤其注意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并认真填写“输血记录单”。

(4)若发现可疑的输血不良反应时,护理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值班医生(必要时再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及输血科(血库)迅速采取措施,缓输或停输血液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3)输血后的监护:

(1)输血科(血库)对受血者的血型、交叉配血等原始记录必须保存十年以备查。

(2)输血中无论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发生,均应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提交输血科。若发生输血不良反应,临床医护人员应认真记录临床输血过程中不良反应的表现与经过,分析发生的原因,除向输血科(血库)提交“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外还应提交留有残余血液的血袋,由输血科(血库)调查。如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采供血机构有关,必须书面报告采供血机构,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则应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临床科室做好用血量及成分血应用比例的月统计和年统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第2篇 医院输血输液反应处理报告制度

医院输血、输液反应的处理报告制度

(1)输液反应的处理报告制度

当输液病人可疑或发生输液反应时,及时报告当值医师,积极配合对症治疗,如寒战者给予保暖,高热者给予冰敷,必要时吸氧,并按医嘱予药物处理,同时做好下列检查工作:

1)立即停止输液,启用新的输液器,改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并通知值班医生。

2)配合值班医师,对症治疗、抢救。

3)留取标本及抽血培养。

4)检查液体质量,输液瓶是否有裂缝,瓶盖是否有松脱;记下药液、输液器及使用的注射器的名称、剂量、厂家、批号,用消毒巾、胶袋把输液瓶(袋)连输液器包好放冰箱保存,与药剂科检验科联系,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单。药品由药剂科转交相关部门抽样检查,输液器等用具应由检验科细菌室做相关的细菌学检验。

5)上述各项均应填写输液反应报告表,24h内上报护理部,并做好护理记录及交班工作。

6)准确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措施。

(2)输血反应的报告处理制度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新的输液管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报告医务处、护理部,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启用新的滴管滴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①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②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如怀疑细菌污染,除上述处理外,应做血液细菌培养。

③将血袋连输血管包好送血库做细菌学检验。

④准确做好护理记录。

第3篇 医院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制度

医院输血申请和血样采集送检制度

1.输血前,经治执业医师应向受血者或家属告知与输血有关的风险,受血者或家属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方可申请输血。

2.输血申请。由经治执业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配血试验报告单》(或输血记录单),由主治执业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不超过3天)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3.标本采集。医务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有标签的试管,入病房当面核对(对神志不清或小孩由直系亲属证实)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等,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血液采集后立即放入有惟一标识的试管中,加盖。

4.标本交接。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血库),交接时,双方逐项核对,一切无误后双方签字接收。并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及时记录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申请医师、抽血者、送血者及标本送达时间等。

5.标本收到后,立即对标本进行abo和rh血型鉴定,abo血型应用试管法作正反定型,并记录。如果是急诊输血应立即配血,如果是择期手术者,将配血单与标本一起及时放入2~60c冰箱保存,备用。

6.患者输血后需再次输血时,重新采集血标本再配血。

第4篇 医院医疗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血库)是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直接实施医院输血管理、监督、检测的临床科室,全面负责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工作制度:(1)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3)样品登记、各种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4)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5)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职业暴露应急制度;(6)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7)污物处理制度;(8)血液报废制度;(9)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保养制度;(10)检验报告结果保密制度;(11)血液及血液成分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12)工作环节查对、交接班制度;(13)消毒制度;(14)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备案制度等。

三、输血科(血库)建立完整的实验和仪器标准操作规程:(1)血液入库、贮存、发放规程;(2)血样采集和送检规程;(3)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4)仪器使用操作规程;(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6)应急预案;等。

四、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血液质量管理和输血安全意识,加强业务技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医院制定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输血科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保证用血安全。

五、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六、医院统一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对血站供应的血液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如下:(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2)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3)血液品种;(4)采血日期及时间;(5)有效期及时间;(6)血袋编号(或条形码);(7)储存条件;(8)血袋是否破损、血液是否存在凝块、溶血、气泡等。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七、对入库血液应及时做好登记,登记时必须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血液质量检查,并按血型、种类、时间有序存放在血液专用冰箱内,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检查储存血液的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八、发放血液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同时检查血液质量包括外观及内在的质量,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不得出库;各科室应由医护人员取血,并配备专用血液运输箱贮存、运输血液,严格遵守《宁波市医疗机构血液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

九、在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查、签字。核查申请单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号码是否一致。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通知病房重新留取,留样标本应在2-6℃冰箱保存7天以上备查。

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血时,必须检测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和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除盐水法外应加做酶法、聚凝胺法、微柱凝胶法或抗人球法等其中一种,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检查,并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与临床相关科室保持密切联系。

十一、每日检查冰箱温度,同时观察血液质量,严格按照血液有效期限保存血液,发现质量可疑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避免血液过期。

十二、加强消毒管理,并按照要求进行生物监测:(1)血迹、体液及时消毒;(2)物表、地面、空气每日消毒;(3)贮血冰箱内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4)消毒剂应进行有效浓度监测,消毒容器定期消毒;(5)消毒工作完整记录。

十三、患者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相关疾病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输血后感染相关疾病及较严重的输血反应要追踪查因,及时与供血机构联系,做好协调处理事项。

十四、交接班工作有记录;每天下班前,检查室内用电情况,冰箱、冰柜等是否正常;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五、加强输血科(血库)仪器管理,熟悉各种仪器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每天检查科内各种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正常,并做好登记使用记录;定期检查及校正各种仪器,做好维护和计量工作。

十六、每批新购进的试剂必须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试验;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作为科室常规化、制度化的质量保证体制。

十七、主动深入临床科室,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对临床用血进行动态观察,加强输血质量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

第5篇 c市人民医院临床输血审核制度

市人民医院临床输血审核制度

一、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二、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三、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四、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五、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一)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二)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六、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一)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入;

(二)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三)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四)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球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五)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六)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七)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七、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八、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第6篇 第五医院临床用血输血审核制度格式

第五医院临床用血输血审核制度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临床科室用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我院临床用血一律由赣州市中心血站供给。临床开展的病人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三、医院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四、检验科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下,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临床及检验科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六、临床用血不得使用原料血浆,(除批准的科研项目外)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临床应针对医疗实际需要积极推行血液成分输血,检验科应向临床及时提出相关意见,输血委员会将不定时对临床用血是否合理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成分输血比例应当达到卫生部规定的要求。

七、病人因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须办理以下手续:

1.主管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相关的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对签字后报检验科。

2.医师应按医院规定由医患双方签署用血知情同意书

3.如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检验科提出相关意见,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出外)。

4.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八、临床及检验科医务人员在收领、发放血液时,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内容包括: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时期;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或条形码);储存条件。

九、检验科应禁止接受不合格血液入院,对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应拒领拒收。检验科要按规定储存血液。检验科发血时,应当认真检查领血单的填写项目,合格后方可发血。

十、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给病人输血前,应当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经核对血型、品种、规格及采血时间(有效期)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治疗,并将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第7篇 医院输血科血库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感染管理制度

1.科室布局合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标识明显。血液储存室、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

2.清洁区必须每天三氧或紫外线密闭消毒30~60min,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3.接受医院“院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定期抽样检查。清洁区达到ⅱ类环境标准,空气细菌菌落数<200cfu/m3,物表菌落数<5cfu/m2,医务人员手指菌落数<5cfu/m2。随时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用高效消毒剂及时处理。

4.各个岗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禁止自采自用血液,必须按规定从合法血站取血,确保用血安全。

6.科学合理使用成分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7.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8.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达到有关标准。

9.工作人员上岗时,应随时警惕血源性传染病的传播,作好自身防护,防止职业暴露。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10.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用消毒液清洁一次,每月对冰箱内空气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随时保持冰箱清洁卫生。

11.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等生物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贴生物危害标记,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次性空针每天消毒清洗后如数交回供应室并签字,盛血试管每天送医院焚化炉毁型焚烧处理,血液洗涤水消毒后倒入下水道,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12.各种消毒处理资料档案保存至少3年。

第8篇 医院核心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输血原则

(一)临床输血应当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积极鼓励通过患者自体输血及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

(三)对血红蛋白在9克以上或手术用量在400ml以下者,除家属亲友互助献血外,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

(四)晚期肿瘤、脑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濒临死亡的患者,如家属要求输血,原则上由家属或亲友互助供血。

(五)输血科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

二、用血申请、审批

(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二)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不得缺项,同时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核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三)急救用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400ml以下的用血,再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供血;对于大量输血病人需提前对病人进行评估并将评估预输血情况通报输血科以便组织血源。

(四)对择期手术者,应大力推行自体输血,如自体输血有困难者,可动员家属或亲友献血。

(五)对特殊情况下的输血(如:异型输血等),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六)如遇一次输血3000ml的特大型输血按照《特大输血审批制度》执行。

三、输血登记

(一)所有临床输血(包括成分血)的出入库均严格按照《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进行登记统计工作。

(二)每一季度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分析,向输血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领导汇报。

四、输血反馈

(一)输血病人发生输血反应时,临床医生要根据病人反应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输血科,输血科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必要时通知血站协助处理。

(二)临床医生在处理结束后需认真填写《输血反应记录》并送输血科,输血科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检验科每月对反馈意见汇总并进行分析,结果上报医教科、分管院长。

第9篇 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制度

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制度

1.输血科(血库)在发血时,同时发出《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2.临床科室用血后,根据《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内容逐项填写。每天上午9:00以前由输血科(血库)派专人到各用血科室收取,保证24h内返回输血科(血库),返回率要求达到100%。

3.输血科(血库)及时将输血不良反应统计上报给医务处,并同时反馈给血站,让血站及时了解血液在临床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血液质量隐患。

4.输血过程中,受血者如果发生严重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找原因,并立即通知输血科(血库)。

5.输血科(血库)接到通知后作如下处理:

(1)立即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血型、交叉配血试验记录是否出错;

(2)立即鉴定受血者与供血者保留血样的abo、rh血型,与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结果比较是否一致;

(3)重新作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验证配血结果是否准确;

(4)抽取受血者抗凝血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用显微镜观察红细胞有无凝集现象,判断有无急性溶血反应发生;

(5)有条件的作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排除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6)用无菌瓶抽取受血者抗凝血2份,1份作细菌培养;1份先轻离心分离血浆,然后,再取血浆重离心,取血浆离心后的沉渣涂片,革兰氏染色查细菌,排除急性细菌污染反应;

(7)有条件的可作白细胞抗体试验或过敏原试验,判断是否是过敏反应或非溶血性发热反应引起。

6.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应祥细记录,并随病历长期保存。

第10篇 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因输血传播疾病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及因输血传播疾病的登记和报告制度

1、病人输血时,必须由医护人员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遇有疑问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通知血库查找原因,待查清原因后再作处理。

2、凡接到临床科室有输血不良反应时,血库医师应及时深入临床科室,妥善处理并报告科领导。

3、记录发生输血不良反应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号、输入量、反映症状、处理方法、结果等。

4、及时收回因输血不良反应未输完的血液,重复交叉配血和正反定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以及其他相关检测。

5、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以利临床医师对症治疗。

6、严重的输血反应,在处理后(必要时应及时)由科领导上报医务科。

7、血库医师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及时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宣传输血不良反应防治知识,提高临床诊断输血不良反应能力。

8、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和谷丙转氨酶、血常规、血型(正、反定型,rh)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如发现因输血传播的疾病应及时反映,逐级上报并做好登记。

第11篇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3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用血,确保医疗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以及《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由分管院长、医务科、输血科、临床科室主任及专家组成。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协调处理临床输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每年至少开展临床合理、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1次,使医护人员临床合理用血知晓率达95%以上,确保新进人员培训率达100%,由医务科备案。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医院输血管理会议2次。

二、输血规范和科学合理输血

1. 输血前必须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核准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送交输血科备血。《临床输血申请单》复印件由科主任负责保存,每月末送医务科备案。

2.决定输血治疗前,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患者或授权人应写明“我已经了解输血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同意接受输血治疗”并签名,存入病历。

3.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后才可用血。急诊用血事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4.患者输血前必须进行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存入病历。

5.各科主任、组长、主治(管)医师应根据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输血指征,科学合理用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每年用血量纳入科室及医疗小组目标考核。

三、血液贮存发放和输血质量管理

1.输血科在血液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经办人要签名,有关登记资料齐全,保存至少10年。禁止接收不合格血液入库。

2.按a、b、o、ab 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3.血液成分保存温度和保存期按照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

4.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5.受血者血样要求标签清晰,血样在密闭容器中运送。

6.由医护人员或经培训人员运送血样到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并登记。

7.受血者配血标本要求3天之内,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

8.配血前对每批检试剂实施质量监控。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受血者rh(d)血型和抗体筛查,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9.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要有两人复核。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

10.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共同核对患者信息、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11、提取的(出库)血液成分要求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12.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再次床边核对后输血。严格无菌操作。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13.输血过程患者出现异常情况应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时处理,并保留残留血液以备复查。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1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等贴在病历中,如有输血反应应将详细情况记入病历,并将输完的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2~8℃至少保存一天。

第12篇 南民医院输血科工作规章制度

z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规章制度

1、输血申请单及标本时,应认真核对受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血型、用血时间、既往受血、妊娠等情况,说明是否明确,标本粘连号与输血通知单连号、姓名是否一致。

2、输血时:发血者、取血者应再次核对病人姓名、血型、病区、床号、住院号、血量;献血员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严格执行三查三对制度,同时严格检查血液质量、血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污损不清等,确定无误双签名发血。如有任何异常情况,一律不得出库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对危急、危重病人用血优先处理及时供给。

4、每次交叉配血均须用正、反定型法、rh(d)测定、不完全抗体检测。如有不符要进一步检查不得发血。

5、及时准确填写报告单。

6、安排用血时,应执行先储先用,合理搭配,避免血液超过保存有效期。无特殊情况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违反上述原则。

7、受检标本应置冰箱保存七天备查。

8、定时检查各种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

9、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合理用血,杜绝浪费血源。

10、血液一经出库,原则上不得退还。如出库时间在30分钟内,未做其它处理,经输血科鉴定同意,方可考虑重新储存。

第13篇 州医院输血查对制度

自治州医院输血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二、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三、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四、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五、输血完毕血袋应保留24小时。

六、输血单入病历。

第14篇 某医院医疗临床输血申请会诊制度

医院医疗临床输血申请及会诊制度

为规范医院输血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安全输血,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输血申请及会诊制度。

一、输血申请

(一)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经治医师给患者输血,应符合输血指征。

(二)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途经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医务科或总值班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为配合做好我市医疗临床用血互助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治医师对需要输血的患者应填写用血通知单,嘱患者或其家属办理用血手续。

(四)部分血液制品执行预约制度。如新鲜血、全血、特殊用血(包括rh阴性血液、冷沉淀、血小板、白细胞、辐照血)必须提前与输血科(血库)预约,以便输血科(血库)能与血站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分装。

(五)输血科(血库)人员接到临床用血申请单,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及时做好血液的预约或储血工作,确保按期发血,储备中如不能满足临床应及时与申请医师联系,共同协商解决。

(六)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七)输血科(血库)应严格核查相关手续,对合格者给予用血,不合格者退回;临床领取用血时,务必认真查对,一经出库原则上不能退回。

(八)以上未尽事宜,以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为准。

二、输血会诊与审核

(一)输血会诊制度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满足患者医疗需求,及时使患者得到优质的诊疗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障临床输血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后交输血科(血库),由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

(三)输血科(血库)医师进行输血会诊时,内容应包括患者是否具有输血适应证,并明确输血成分、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确需输血的由会诊医师签字同意,并由输血科(血库)主任审核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方可用血,对不符合输血规定的,应提出必要的建议,并指导临床科学、合理、规范用血;

急诊用血按绿色通道执行,事后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手续。

(四)对经输血会诊审核同意的,输血科(血库)应尽最大限度保障血液供应。

(五)《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医院输血治疗同意书范本

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门诊)号:

输血目的:输血史:有/无孕产

输血成分:□红细胞悬液;□新鲜冰冻血浆;□普通冰冻血浆;□血小板;□冷沉淀;

临床诊断:。

输血前检查:alt:u/l;hbsag:性;anti-hbs:性;hbeag:性;anti-hbe:性;anti-hbc:性;anti-hcv:性;anti-hiv1/2:性;梅毒:性。

输血治疗包括输全血、成分血,是临床治疗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生命行之有效的手段;但输血存在一定风险,有发生输血反应及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

虽然我院使用的血液,均已按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但由于受当前科技水平的限制,输血治疗仍有某些不能预测或不能防止的输血反应和输血传染病。输血时可能发生的主要情况如下:

1.过敏反应2.发热反应

3.感染肝炎(乙肝、丙肝等)4.感染艾滋病、梅毒

5.感染疟疾6.巨细胞病毒或eb病毒感染

7.溶血反应8.输血引起的其他疾病

本《输血治疗同意书》在受血者本次就诊(住院)期间有效,在此期间经治医师可根据病情需要,给予患者输注其他血液成分。

若您及家属或监护人在了解上述可能发生的输血风险和并发症后,仍同意输血治疗,请在下面写明我已经了解输血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同意接受输血治疗并签字。

写明:。

受血者(家属/监护人)签字:,年月日时分

医师签字:,年月日时分

备注:

第15篇 医院输血科血库安全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安全制度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

第16篇 医院临床输血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制度

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向输血科(血库)申请备血。

9.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输血科(血库)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案号、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⑧血量。“九不用”指:①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②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③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④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⑤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⑥血浆层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⑦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⑧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⑨过期血或有疑问的血液不用。

13.输血以“先慢后快,密切观察”为原则,输注前15min,以1~3ml/min为宜,无输血不良反应后,适当加快速度,一旦有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清原因后再输注。

14.做好输血过程记录,对输血不良反应及时认真处理,并记录。

15.规范书写输血病历和“三单一书”,“三单”指:《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书”指:《输血治疗同意书》。

16.做好配血后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配血后标本2~60c至少保留7d,输血后血袋至少保留1d。

17.输血相关资料年终移交档案室妥善保存,至少十年。

第17篇 八一医院输血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输血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布局合理,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血液储存、发放处、成分室、采血室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在半清洁区。

2、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3、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4、各区洁净度的要求:采集患者的血样、储存、发放血液应分室在ⅱ类环境中进行,血浆置换术应在ⅱ类环境中进行,并配备有相应的隔离设备。

5、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应用高效消毒及处理。

6、储血冰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分,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真菌。

7、感染患者自体采集的血液应隔离储存,并有明显标志。

8、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型肝炎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9、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

第18篇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为了使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1.输血科(血库)以“安全第一、服务临床”为宗旨,为临床各科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坚持24h值班制,为临床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和安全可靠的血液及制品。

3.做好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工作。

4.做好临床用血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5.积极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6.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试剂,使用仪器设备符合计量标准,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档案。

7.认真做好标本收集、处理、检测、保留工作。

8.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工作,abo血型鉴定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至少使用2种方法(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

9.认真做好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领取、发放、运送工作,以及配血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

10.认真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登记工作。

11.做好各种实验记录及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撰写科研学术论文,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13.做好实验室消毒灭菌,清洁卫生工作,按规定做好生物垃圾的消毒处理、运输消毁工作。

14.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19篇 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有执业医师签字和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血样标签粘贴牢固,标签上正规书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血型(已知时填写)等。

14.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接收登记。

15.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必要时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到床旁确认血型。

16.严格执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复核制度。对多次输血者,要查对前几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标本或配血。对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两次抽血确认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复查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18.凡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认真调查和处理。

19.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书面记录,在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科室其他同志协商,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

第20篇 区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

一、用血科室必须于输入血前一日(手术用血于输入血前二日)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连同病人血液标本送达输血科,标本务必贴上输血申请单号码。急用血者应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各科需用特殊血液或手术用血量超过两千毫升以上时,须经科室主任签字,并须前三天与血库联系(抢救病人例外)。各科预约血液不用或手术改期时,应及时通知输血科。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共同签名,储血出库不得退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超过半小时,经血库检查合格,可送回血库。

四、输血完毕应保留原血瓶内余血二十四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发现病人有输血反应时,要及时与血库联系。

五、配血病人血样由血库保存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内需再输血时,科室应先同血库联系,以免重复取血样。

六、血库应长期保持与各科室联系,及时掌握科室用血和向科室介绍储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保证用血。

七、严格加强血库管理,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消毒,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保证病人用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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