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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明确每个员工的职责范围、工作目标和期望成果,以确保团队协作的高效性和责任的落实。这一制度涵盖了员工的角色定义、任务分配、绩效评估以及激励机制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角色定义:清晰界定各个岗位的职责,明确每个职位在组织架构中的位置和作用。

2. 任务分配:详细列出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和任务,确保工作分配的公平和合理。

3. 工作流程:规定各项工作的执行流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绩效评估:设定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定期对员工表现进行评价。

5. 激励机制:制定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6. 培训与发展: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支持员工的职业发展。

7. 沟通与反馈: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重要性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划分减少了工作重叠,提高了工作效率。

2. 保证质量:通过设定标准和评估,确保工作质量和专业水准。

3. 促进协作:明确的职责有助于团队间的协同合作,减少冲突。

4. 激励员工:公正的激励机制可以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满意度。

5. 规避风险:明确的责任归属有利于责任追踪,降低管理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岗位描述: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进行详尽描述,包括主要任务、预期成果和工作关系。

2. 建立动态的任务分配机制:根据业务需求和员工能力调整任务分配,保持灵活性。

3. 实施周期性的绩效考核:设立公平的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并将结果用于晋升、奖金等决策。

4. 设计激励措施:结合员工需求和企业目标,设计多样化的奖励制度,如绩效奖金、晋升机会等。

5. 提供持续的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提升整体能力。

6. 强化沟通:建立开放的沟通环境,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反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清晰、公平且高效的岗位责任管理制度,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我们可以确保这一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瓦检员一职多能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一通三防”工作,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通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完善通防安全过程控制,消除区域空白、管理盲点,充分发挥瓦斯检查员煤矿安全哨兵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技术的学习。

二、瓦斯检查要严格按照队划定的区域,认真检查各地点气体浓度,有无存在瓦斯积聚隐患的地方。

三、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填写瓦斯牌板并做到字迹清晰、工整,牌板清洁无尘,坚决杜绝空班漏检。

四、当班瓦检员对所跑区域内的一切通防设施进行检查,其中包括 :

1.通风部分测风牌板的填写是否齐全,局扇的安设质量,风袋的吊挂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进行挂牌管理,风袋出口到迎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通风设施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有说明牌板,警示牌板是否齐全。

2.防尘部分测尘牌板填写内容是否齐全,防尘管路是否平直,有无跑漏水现象,是否刷漆,水棚水量是否充足、整洁、做到两条线,并挂牌管理,除尘风机距喷浆机是否超过5米,各种喷雾设施安设是否符合规定,雾化好,并挂牌管理,有无煤尘堆积现象。

3.监测部分采掘工作面便携仪悬挂位置是否正确,监测分站是否安设在支护良好风峒室中,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是否正确,异常区采掘工作面是否安设双瓦斯甲烷传感器,监测束管是否有断裂现象。

五、瓦斯检查员对区域内通防设施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维修,处理不了的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否则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视影响程度罚款5~20元

六、认真填写一职多能检查表,不认真填写者罚款10元。

七、在当月内,哪个班组出现5人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扣发班组长津贴。

八、瓦斯检查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定,认真检查及时汇报,对处理现场隐患有功人员除每班5元津贴外再进行通报嘉奖。

第2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___同志(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__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__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__部门__同志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__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__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_部门向__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和《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人__(或__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__公司、维保人员___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__公司,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z村护村队巡逻管理制度与岗位责任制

村护村队巡逻管理制度与岗位责任制

巡逻管理工作制度

一、搞好本村治安巡逻守护,保护村民生命财产免受不法侵害。

二、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护好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

三、根据本村工作安排,准时对本村开展巡逻工作。

四、在工作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注意依法办事、遵守纪律。

五、要巡逻任务明确、效果显着。

六、对重点地区适时进行蹲守。

(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治安管理法律和有关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的部署。

二、搞好法制宣传和四防(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灾害事故)教育,增强本村村民的自防意识,提高自防能力。

三、发挥调委会的作用,解决好民事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四、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巡逻,为广大村民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五、在自然灾害面前小分队全体成员应当全力以赴投身到救灾中去。

六、对依法被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保外就医罪犯进行监督管理,对轻微违法人员进行帮助和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做好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及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

八、充分发挥治安防范组织和治保骨干、积极分子的作用,预防犯罪,确保本村有一个安全稳定的治安秩序。

第4篇 岗位责任制:施工管理员

施工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并经过培训。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主管领导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2条、积极主动地参与安全检查,安全会议等活动,并做好制止“三违”的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奖惩规定;

第3条、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编制和指导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负责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的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及实施方案,按期完成;

第5条、负责转岗职工、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要害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6条、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7条、未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罚款50元;

第8条、未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安全检查,安全会议等活动,并做好制止“三违”工作的每次罚款50-200元;

第9条、未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编制和指导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每漏一项罚款50元;

第10条、未能负责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的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实施方案或未按期完成的将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第11条、未能对转岗职工、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要害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将处以50元以上罚款。

第5篇 医院各级护理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护理部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护理组织管理与业务技术管理。

二、根据医院管理总目标拟定全院护理工作目标,及时按照医院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合理安排全院护理工作,并组织检查、总结。

三、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及护理质量标准,使各项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定期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按护理 部主任、科护士长和护士长三级负责制进行考核。

四、组织对各级护士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及医疗护理法律、法规学习,使之热爱护理专业,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及自觉守法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五、组织拟订各级护士的培养计划及组织全院护土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

六、深入科室,指导护土长对各护理单元进行科学管理。对危重、抢救患者的护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监控。参加护理查房、业务学习,以提高护理人员的理论及技术水平,并及时总结经验。

七、遇有重症抢救与特护任务,负责随时调配护理力量。

八、负责制订护理缺陷、事故的防范措施,并对全院护士进行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督促全院护士严格执行,确保医疗护理安全。对护士发生的护理缺陷、事故,组织相关科室及成员共同研究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九、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全院护士的调配、任免、晋升、奖惩提出意见,并与有关部门研究后报院长审批。

十、负责组织及安排各层次的护理专业学生临床教学工作,完成教学实习、见习计划,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确保临床教学质量,同时负责对临床带教老师的选拔、培训、考核。

十一、负责对各层次护士长管理考核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全院各级护士长会议,布置各阶段管理中心任务,分析全院护理工作情况。

十二、制订护理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行,不断总结护理实践经验,积极申报护理课题及撰写护理论文

第6篇 基建办施工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熟悉和掌握分管工程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

第2条 具体负责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检查应有承包方承担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第3条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承包合同进行施工;

第4条 负责对施工用原材料监督检查;

第5条 参加各种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6条 负责现场签证,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第7条 负责现场协调工作,处理好各种施工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8条 监督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期;

第9条 负责提供实际进工程量,为拨付进度款提供依据,并签属初步意见;

第10条 严格按规定做好施工日志,如实反映施工情况;

第11条 认真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12条 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并随时解决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13条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4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矿井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及时的得到落实、或因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损失,将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法院岗位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建立和完善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确保公正执法,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岗位责任目标是指根据全院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和所必须达到的工作指标。

全面正确履行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工作指标得满分或加分,如有差错,按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减分,直至减为零分为止,就同一事实不重复减分。

第三条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坚持全面、量化、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及按劳分配为主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目标化管理按不同岗位责任考评记分,基础分为招聘人员分,一般干警分,部门副职分,部门正职分。

第二章共性目标

第五条未经请示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机关组织的活动,每次减个人分。

第六条按规定内容和要求,组织学习教育活动,除了全院学习教育活动之外,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六次学习教育,并做到部门有记录,个人有笔记,部门记录每少一次减部门领导分,减记录人员分;个人笔记每少记一次减本人分;按学习教育要求应写出部门学习教育总结或个人总结,无总结或未按时上报总结减分。

第七条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旷工一天减个人分,迟到或者早退一次减个人分,部门领导编造理由、隐瞒袒护的,每次减分。

第八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三天以内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由院长批准,全年事假累计至天减分,天至一个月减分,一个月以上取消总分;越权批假一次减责任人分;按批准假期无故超假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每日认真填写部门考勤表,并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报送政治部。

未报送、隐瞒事实、作假、不负责任填报的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条按有关规定着装上岗或者参加活动,无故不按规定着装每次减个人分。

第十一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关好门窗, 电源,违反本条规定造成被盗和设备故障的责任自负,并减责任人分。

第十二条保持室内外整洁,全年卫生检查平均得分不合格,减卫生责任人分。

第十三条倡导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忌语,接待当事人或接电话使用不文明语言被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每次减个人分,

第十四条全院干警必须按要求接受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未经审批,无故不参加培训一次减个人分。

考试不及格,减个人分。

第十五条加强调研工作,各部门年内向研究室至少报送高质量的理论文章或者调研文章一篇,各业务庭(局)向研究室报送司法统计专题分析报告篇,撰写司法建议至少件,未完成的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六条各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室完成院里和上级部门下达的调研任务,未完成一次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七条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各部门年内至少在盟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二篇,少一篇减部门领导分;各部门全年向办公室报送简报信息不少于六条,少一条减部门领导分,被办公室采用编发的,每条为部门领导加分。

第十八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接受或拒不完成本部门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一次减责任人分;各部门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未完成的,每次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九条认真做好各类统计工作,迟报、漏报、错报统计数据,一次减责任人分。

第二十条依照《关于法院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损害法院形象行为投诉管理办法》,凡被投诉的干警每人次减分。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减个人分。

⒈工作期间饮酒影响工作、酗酒、赌博的;

⒉对当事人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⒊由于不负责任,工作中出现一般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⒋泄露机关秘密或丢失文件资料的;

⒌接受当事人或其亲友、代理人、辩护人吃请的;

⒍私自向当事人介绍律师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减个人分。

⒈泄露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机密的;

⒉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或卷宗材料,造

成严重后果的;

⒊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

⒋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为案件当事人充当中介人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投诉且已经证实的,取消个人总分。

⒈办“私案”的;

⒉受贿、索贿的;

⒊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造成严重错案的;

⒋打人骂人、滥用枪支械具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的;

⒌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损坏法官形象的;

⒍违法单独外出办案,造成不良影响的;

⒎因失职造成案件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

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⒐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⒑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第三章部门目标

第二十四条立案庭工作目标

⒈该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每件分别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

⒉民事案件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行政案件在行政庭审查后当日立案,各类案件立案后三日内转各庭局,未经批准超过上述期限每次减承办人分。

⒊申诉案件审查期限为六个月,未经批准超过规定期限每次减承办人分。

,申诉案件审查差错率不超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承办人审查案件出现差错每件减分。

⒌诉讼费计算错误,每次减承办人分。

未按规定减、缓、免诉讼费减庭长分;缓交诉讼费的,由立案庭督促各业务庭收回诉讼费,不通知、不督促的每次减庭长分。

⒍每月通报一次信访申诉情况,未进行通报,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⒎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调院领导、部门领导进行接待,分流上访案件,因接待不认真、不耐心、推拖或擅离岗位而造成当事人对法院有意见或越级上访的,每次减接待人员分,越级上访控制在自治区法院系统平均数以下,为立案庭庭长加分,其他人员加分。

⒏加强审限监督,每月通报一次审限、报延情况,未进行通报,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庭长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立案工作,全年召开一次业务联系会,没开减庭长分。

⒈及时准确向研究室提供各类数据,延误或者误报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第二十五条刑事审判

一、二庭工作目标

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准确定罪量刑,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或卷宗为凭)%以上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年总分、减庭长分。

⒉二审案件当庭宣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

减庭长分。

⒊二审依法公开开庭率。

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⒋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

一、二审及减刑、假释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每减少一天承办人、庭长各加分。

⒏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做好死刑执行过程中的验明正身,监督火化等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因工作不尽职尽责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庭长分,出现重大事故的取消责任人总分,减庭长分,全年执行死刑正规安全且无漏洞、分别为庭长和审判员各加分。

⒈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六条民事

一、二庭工作目标

⒈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或卷宗为凭)%以上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

年总分、减庭长分。

⒉结案前通知并督促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不通知、不督促每件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

一、二审案件当庭宣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

减庭长分。

⒋依法公开开庭率。

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做好调解工作,调解结案每件为承办人加分。

⒎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⒏鼓励多办案。

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⒐鼓励办案提速。

一审案件在四个月内,二审案件在二个月内审结,每减少一天为承办人、庭长各加分。

⒑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⒈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⒉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七条行政庭(赔偿办)工作目标

一、二审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和卷宗为凭);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年总分、减庭长分。

⒉国家赔偿办公室及时向赔委会提交讨论赔偿案件,工作失误、延误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赔偿办主任分。

⒊依法公开审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⒋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

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

一审案件在二个月内,二审案件在天内审结,每减少一天为承办人、庭长各加分。

⒏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八条审监庭工作目标

⒈依程序认真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审限内结案率%;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年总分、减审判长分,减庭长分。

⒉依法公开审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⒊再审案件当庭宣判率%,审判人员所承办案件未达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⒋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

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

刑事再审案件二个月内审结,每减少一天为承办人、审判长、庭长各加分。

⒏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九条执行局工作目标

⒈积极探索和改进执行工作,当年案件在执行期限内执结率达%。

每少―个百分点减局长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局长加分。

执行人员所承办案件执限内结案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每增加一个百

分点加分。

⒉采取强制措施不当,超标的扣押,违法执行第三人财产,裁决执行违反有关规定、程序违法的每件减承办人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减承办人分;引起国家赔偿的,取消承办人总分,减局长分。

⒊拘留、罚款必须经院长批准,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由分管院长批准,未经审批取消承办人总分,减局长分;错报的减承办人分,减局长分;错批的减批准人分。

拘留、罚款、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手续不完备的,减承办人分。

⒋扣押、查封物品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变质、丢失,除由承办人照价赔偿外,减承办人分。

⒌严格按规定处理涉案物品和进行鉴定评估,如因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损失,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局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承办并执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执行案件应在六个月内执结,每少一天承办人、局长各加分,未经审批每增加一天减承办人、局长各分;承办人延长执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执行期限,取消承办人总分,减局长分。

⒏在执行过程中,合法使用文书和械具,发生文书不合法或者械具使用不当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⒐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生应当告知而未履行告知义务、不出示有关证件、应该着装而没有着装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执行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⒈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⒉及时准确上报执行统计报表,延报或者误报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⒊指导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指定、交叉、提级、协助等方式对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予以协调,未进行减局长分。

⒋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⒌实际执行费用管理严格规范,帐簿齐全,符合财务规定,出现不记帐、坐收坐支、票帐不符,不及时付款等情况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局长分。

第三十条研究室工作目标

⒈抓好全盟两级法院调研工作,搞好组织协调,并完成上级法院和上级党政部门下达的年度专题调研任务,未完成,每次减责任人分,减主任分。

⒉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全年下基层调研二次,未完成一次减主任分。

⒊正确使用司法统计软件,自动生成司法统计报表且运作有序,使用软件错误延误报表生成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⒋上报司法统计月报表、季度报表和其它月份组合报表及年度报表要及时、准确无误,出现迟报、漏报和其它差错,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司法统计报表被高院减分一次,减统计员分。

⒌打印统计资料,制作统计台帐,未做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⒍及时备份汇总数据,制作备份文件,因为无备份导致数据无法恢复,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主任分。

⒎每月撰写一篇《情况反映》,向自治区高院分上下半年报送综合分析、专题分析各二篇,少一篇《情况反映》减主任分,少一篇分析减主任分。

⒏每年年底有质量较高的司法统计总结,少一篇分析减直接责任人分,无司法统计总结减主任分。

⒐做好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未按要求印发《议程表》或进行讨论案件排期、未通知汇报人或者无记录一次的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及时办理和答复案件适用法律的请示,不及时、不准确,一次减主任分:

⒈起草有关审判工作的综合性文件,造成工作延误的减直接责任人分。

⒉年内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比,未完成评比任务,减主任分。

⒊认真做好庭审观摩的组织工作,年底有总结;庭审观摩组织不力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主任分;无总结减主任分。

第三十一条法警支队工作目标

⒈加强法警训练,努力造就准军事化法警队伍,制定训练计划,并按计划施训,无计划或计划不落实,减支队长分。

⒉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类案件的值庭,未按时值庭一次减主要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确保庭审秩序和安全,出现安全事故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⒊保证押解工作安全。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被押解人逃跑,取消执行法警、法警支队队长和政委全年总分被押解人员受伤或发生其它事故的,取消执行法警总分,减支队长和政委分。

⒋保证执行死刑工作安全。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执行死刑工作出现一般差错,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支队长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责任人、支队长、政委总分。

执行死刑工作正规安全且无漏洞为支队长和执行法警各加分。

⒌全年协助执行和送达工作无差错。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协助送达

和执行工作出现问题,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⒍配合政治部办理司法警察晋衔评定及时、无差错。

因工作不负责任,漏报、迟报或报送不准确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⒎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做好机关警卫工作,确保安全。

因排班有误造成漏岗,减排班人员分,减支队长分;漏岗一次减值班法警分;影响紧急处置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⒏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五条禁令”,从严治警。

违反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⒐领导基层法院法警工作。

全年组织一次集中训练,没有组织训练减支队长、政委各分。

⒑加强枪支、警械的管理和维护,出现丢失或其它事故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枪支出现严重事故减直接责任人总分,减支队长分。

第8篇 砂石洗沙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培养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员工队伍整素质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沙厂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节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出勤,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

第四条 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第五条 遵守公司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第六条 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爱护公司财产。

第八条 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三节 违反考勤纪律的处罚

第九条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开除出选厂,停职辞退。

第十条 对旷工的处罚:

(一)员工不得无故矿工,矿工一天,罚款200元;

(二)员工无故矿工超过3天者,停职辞退。

(三)如遇在岗员工请假,下一班必须替班,如若不服从安排,按矿工处理,一天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停职辞退。

第十一条 对虚假考勤和出具假病事假证明的直接责任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每月请假不得3天,同一岗位不能两人同时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长假者需向领导申请批准。

第四节 违反岗位纪律的处罚

第十三条 在上班期间若脱岗、串岗,一经发现,罚款50元,睡岗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2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四条 在厂员工不得酒后上岗、岗上饮酒,一经发现罚款500元;第二次停职辞退。

第十五条 在厂员工不得喝酒闹事、打架斗殴、谩骂他人,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六条 在厂员工必须讲究卫生,个人卫生及住房卫生不清洁者罚20元,岗位设备卫生不清洁者罚30元,班组区域卫生不清洁者罚50元并由当班人及班组成员共同清洁当班卫生。

第十七条 员工在工作当中,因人为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故障或损毁,视实际情况,按设备修理价或更换价的30%-50%赔偿。

第十八条 在厂员工如故意损坏设备设施、盗窃公司财物者,一经发现按原价10倍处罚,情节严重着给予辞退。不服从管理,威胁、辱骂、打击报复者,一经发生罚款200元,如有不服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如对其发现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未尽管理责任,将按违纪人员同等处罚。

第二十条 现场负责人、组长、班长调度不当、玩忽职守、欺上瞒下违章指挥造成损失者,根据实际情况处罚,严重者调离岗位交公司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挖机司机、装载机司机必须按操作规程及班长的要求操作,不得违规作业。如有违规操作和不听指挥,视情节轻重给予20至2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洗沙工必须按操作规程及班长的要求操作,给料数量、设备油量等均按规定要求作业,如不按规定要求操作,玩忽职守,视情节轻重给予20至2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电钳工在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要爱护配件、节约材料、认真细心、细致查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做好记录工作,如未按要求操作,造成配件损坏或者发生事故,配件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如对其发现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未尽管理责任,将按违纪人员同等处罚。

第二十五条 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洗沙厂领导岗位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促进生产,合理协调全厂生产,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保障全厂职工利益,促进生产发展,公司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洗沙厂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节 洗沙厂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全面负责洗沙厂的安全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运行、消防安全、人员管理、组织纪律、成本核算等工作的组织指挥、管理协调。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以最小的成本生产出最多的合格产品,围绕公司利润最大化、实施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打造洗沙厂和谐团队。

第四条 实施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努力完成生产任务。撑握生产洗沙质量,控制生产节奏,使公司产品增产增收。

第五条 领导开票收款员、库房主管、班长,安排并考评其工作。合理搭配和平�生产人力。抓好厂领导班子工作,消灭内耗,团结一心谋发展。

第六条 每周主持召开厂务及安全生产会议,传达通报公司指示、安排厂内工作、分析生产状况、员工状态,及时解决问题。每月、季主持召开月度、季度工作会议,总结评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切实措拖,确保次月、下季生产工作任务完成。完成公司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爱岗敬业、忠诚企业,不滥用职权。操守职业道德,不作假公济私、有损企业利益的事。

第八条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职责,制定和实施《洗沙厂重大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和《洗沙厂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为员工创建安全、文明、卫生的劳动环境,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和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 保守公司技术和商业机密。

第二节 库房主管岗位责任制

第十条 每天按指定时间完成填写库存报表及采购申请工作,要求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库存量、申购量等内容。

第十一条 严格检验入库货物,根据有效到货清单,与采购员一起准确无误地核准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二条 根据使用部门需要量及物料性质,选择适当的摆放方、不便,科学安排库房物品布局,做到整齐、美观、方便。

第十三条 物品入库后要马上入账,准确登记。

第十四条 物品出库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全不得发货。有特殊情况,需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发货时按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五条 做好每月盘点工作,做到物单相符、账物相等、账账相符。

第十六条 主动与使用部门联系,了解物品的消耗情况,防止因缺少沟通造成的物品短缺而影响生产。

第三节 班长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 执行洗沙厂的各项规章制度、指令并及时完成生产任务。班中轮流巡视各工段各岗位、监督各岗位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洗沙厂负责人汇报。

第十八条 检查、监督本班各岗位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工艺指标、生产任务、劳动纪律、文明卫生等情况,在班内解决生产中的小问题。

第十九条 学习掌握各岗位的操作技术,调节好各工序之间衔接关系,并做好班与班之间的交接工作。

第二十条 团结本班员工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公司安全生产部和洗沙厂布置的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负责设备的维护,安排员工休假替休顶岗工作。

第二十二条 带领班内成员完成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第二十三条 坚持原则、大公无私,维护公司利益。化解班员之间的矛盾。

第二十四条 做好岗位、班记录。

第三章 洗沙厂员工岗位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协调全车间生产,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保障全车间职工利益,促进生产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洗沙厂所有班组和员工。

第二节 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电钳工对洗沙厂所有电气设备负责,包括配电室、各设备电缆,控制柜、照明、水泵等。

第四条 定期检查各电气设备,及时解决联接松动,线路损坏,检查设备是否在有效负荷内工作,发现超负荷应及时了解原因并予以解除。

第五条 做好原始记录,对更换下零器件作好型号、设备的记录,按时上报,做好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工作。

第六条 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出有利于操作、有利于设备运行的合理化建议,同时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第七条 根据生产实际的需要,服从领导的安排。夜间值班做到随叫随到,做好夜间设备的巡检工作。

第八条 参与设备修理,在设备修理更换大易损件时,切断主电路,并负责线路安全。

第九条 电工以洗沙厂设备为主,要听从公司领导安排,外部供水、食堂、办公室后勤的照明和其它用电。

第三节 洗沙工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法,控制工艺指标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一条 发生事故和生产出现异常时应积极查出原因,对症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 合理指挥运输车辆的倒料工作,操作应及时,以提高给料速度,减少运行时间,保证不满料,不缺料,在保障安全情况下及时清理堵塞洗沙筛网石头,保障提高班产量。

第十三条 要及时清理洗沙平台杂物,填写记录,做到准时、准确、无差错、无遗漏。

第四节 装载机司机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 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防火等有关规定,掌握装载机基本原理和使用知识,能排除一般性故障,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工作前必须对本机进行全面检查保养,起步前必须使柴油机水温达55℃,气压表达到4.4mpa方可行驶,不准出带病车。

第十六条 起步与操作前应发信号,由操作人员呼唤应答,鸣喇叭,作好瞭望,前进或倒车时确认无障碍和人员通行方可行进。

4、行驶时避免高坡度和急转弯。

第十七条 驾驶室内、室外禁止乘坐驾驶员以外的人员,不准坐在铲斗内或利用铲斗升降的其它作业。

第十八条 严禁下坡时熄火滑行。

第十九条 装料时注意各种仪表、照明和应急的机械工作状态。

第二十条 装料时要求铲斗内物料均匀,避免斗内物料偏重,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斗不应过急,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高于4m。

第二十一条 工作时严禁人员在升降臂及铲斗下行走。

第二十二条 工作场地必须平整,不得在斜坡工作,防止在转运料和卸料时发生倾斜。作业时发动机水温不得超过80℃,变距器油温不超过120℃,重载作业超温时,应停车冷却。

第二十三条 全载行驶运物料时,铲斗底面与地面距离应高于0.5m,必须低速行驶。

第二十四条 不允许装满物料后倒退下坡,空载下坡时必须缓慢行驶。

第二十五条 装卸汽车,待车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经过。

第二十六条 行驶时臂杆履带车体平行,铲斗及斗柄油缸安全伸出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20°。

第二十七条 停机时,必须将铲斗平放地面,关闭电源总开关,水箱水放净。上下设备时要抓稳、把牢。手柄放到“0”位,切断电源。

第二十八条 积极配合开票员工作,对待客户要热情、礼貌、关心和尊重客户的需求。按照发货单沙是方量做到方快捷、准确(熟练掌握装车的方量技巧)、满意。

第二十九条 坚决杜绝与客户争吵,如果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辱骂客户和侮辱客户,给公司造成直接影响的,公司销售部调查清楚确有此事,一律开除。

第三十条 听从生产现场指挥,主动积极的做到洗沙平台前不堆沙、不堆废料,及时安全运走,不影响整个洗沙生产流程,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26日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项 目 经 理

1、 目经理对施工 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负责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组长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日常工作。

3、 负责配备一名专业安全防护管理负责人,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4、 负责检查技术部门(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的有关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的科学、合理、规范达标工作。

5、 支持技术负责人做好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和对施工现场防护 设施的验收工作。

6、 定期组织安全防护大检查,支持安全员的系列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监督实施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事故隐患及复查工作。

7、 负责监督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8、 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组织抢救、上报和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 技术负责人

1、 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内的各类防护设施负技术领导责任。

2、 负责施工现场内使用的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在技术上的保证工作。

3、 负责编制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的施工方案,并提供给作业班组长《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的翔实文字资料。

4、 负责组织领导安全、技术等部门人员对现场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5、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6、 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组织抢救、上报和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 安全防护负责人

1、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等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负直接管理责任。

2、 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责任制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3、 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技术交底、措施》及脚手架的搭设方案。

4、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 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脚手架的验收工作,并填写好验收单。

6、 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材料的检验及鉴定,制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7、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搭设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并进行日常的检查和整改。

8、 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内业资料的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处理现场违规违纪行为。

9、 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及时报告和保护现场,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 架子工班组长

1、 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日常工作。带领班组成员积极完成项目部下达的生产任务。

3、 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4、 组织班组 人员学习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做到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6、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班组人员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检查班组现场作业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有关部门。

7、 发生事故,积极抢救、迅速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五、 一般作业人员

1、 在使用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时负直接维护责任。

2、 作业人员在使用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时不得随意挪动和拆改。如确需改动时,应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 现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生危险时,可撤离现场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

5、 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10篇 学校信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信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电教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工作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观念,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学生知识领域作出努力。

2. 管理好电教设备,建立入帐、领用、出借、报废和赔偿等制度,帐目要清楚。

3. 熟练掌握电视机、录像机、摄像机、vcd、收录机、投影仪、多媒体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技能。

4. 积极为必修课、拓展课、探究课的开展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及时、完整记录好每次电教室的使用登记工作,随时备查。

5.配合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做好有关资料制作、收集工作等。

6.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任务。

7. 未经领导同意,多媒体资源不得擅自外借。

第11篇 岗位责任制度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根据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法定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精神,必须实行分公司、子公司安全责任制。

2、为了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都应独立承担安全生产的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分公司的责任

1、制订、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2、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必须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加气站操作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对加气站提取一定数量(销售收入的3‰)的安全生产资金,并向这些员工收取适当(500元/人年)的安全保证金,建立安全保险、安全奖励基金,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对公司发生的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和整改,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和地方有关部门。

6、采取有力措施,杜绝重大油气爆炸着火事故,杜绝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杜绝重大泄漏着火事故,杜绝交通责任伤亡事故,力争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控制目标。

(四)、安全责任书

1、公司所属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都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凡是没有直接参与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法人代表,必须与全面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奖惩办法

1、全年无责任爆炸着火事故、伤亡事故和事故经济损失,分(子)公司可按销售收入的3‰提取安全奖励,奖励经营班子和员工。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重大责任爆炸着火事故、伤亡事故者,或在事故中积极组织、参加抢救,减少人员或财产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予奖励。

3、对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扣发责任人100%的安全奖,扣发分(子)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10%的安全奖;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还应扣发责任人10天的工资;发生伤亡事故者,按有关事故处理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按事故责任裁定书的裁定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2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

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4、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第13篇 地下停车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停车场安全管理和收费管理,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

2、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保持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畅通。

3、指挥车辆的进出,引导其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4、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并做好进出登记,避免出现差错。

5、车辆进场,要认真检查车辆有无破损撺痕,如有要提醒车主,并记录在案。对车辆在停车场内被碰撞、磨擦造成损坏时,管理员应记下肇事车主共同协商解决。如果车辆被车辆损坏而未被当场发现时,管理员发现后也要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上级主管,共商处理办法。

6、车主离开时,要提醒车主关好车门,贵重物品要拿走,不要放在车上,以免丢失。

7、认真检查停放车辆,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尽快设法通知车主,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8、对车辆违章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9、负责停车设备设施和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

10、发现可疑人员立即上报,发现偷窃车辆或车内财物的盗窃犯,立即抓获扭送至公安机关。

11、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上级主管确认后,立即通知车主,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1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13、要求值班人员上班准时,不得迟到、早退、吃饭或上厕所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随意叫巡罗员顶班办与无关的事情。

14、严格按出入收发卡制度,没带卡或忘记带卡的一定不能随便放出,万一车主有急事要出去,请他登记或抵压证件,回地下停车场后及时收回出入卡。

第14篇 工程管理体系及施工各级负责人岗位责任

1、工程管理体系

1.1 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标算,并与甲方及监理单位、质检站等部门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一切重大事宜。

1.2 项目副经理负责工程施工工期、施工安全及机械、材料、劳动力调配等。

1.3 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工程进度计划、生产调度、施工现场平面管理以及各专业分包的协调管理。负责工程较大技术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审核和交底,组织试验和检验资料档案等技术管理工作。

1.4 预算员负责工程数据报价、合同管理、工程预算、结算、合同的谈判签约工作。

1.5 材料员负责施工材料、设备、机械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1.6 质检员负责现场的人员培训,质量安全教育以及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等工作。

1.7、办公室负责工地人事行政管理、治安消防及文明施工等工作。

2、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及维修保养等全过程的施工管理,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作业、文明施工等得以全面落实,如期完工。

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来对本项目进行管理,本项目经理部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班子重要成员还包括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班组长、材料员、仓管员、财务人员。

第15篇 学校图书室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怎么写

学校图书室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 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 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 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4. 新书及时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

旧书及时修补,做好报损工作。

5.以各种形式推荐好书新书,办好宣传栏,加强阅读指导,并注意培养一支学生图书员队伍。

6. 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图书的开架数目,做到流通更新。

7. 制订健全六防措施。

(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窃)。

8. 与教师资料室、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加强业务联系。

9.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在关任务。

10.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观念,以此为出发点,制订《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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