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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工作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局工作管理制度

局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局内各项工作的运行,提升工作效率,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它涵盖了工作流程、职责分配、绩效评估、决策机制、沟通协调、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建立一个高效、有序、公正的工作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启动、执行、审核和结束步骤,确保工作流程的标准化和透明化。

2. 职责分配:界定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范围,确保责任明确,避免工作重叠或遗漏。

3. 绩效评估:建立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 决策机制:规定决策的层级、程序和参与人员,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 沟通协调:促进内部信息的流通,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6. 资源管理: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重要性

局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为员工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指南,减少了工作中的混乱和冲突,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它为管理层提供了监控和调整工作流程的工具,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组织持续改进。此外,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也有助于提升员工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负责人和完成标准。

2. 定期进行职责审查,确保职责分配与工作实际相符,适时调整。

3. 设立绩效管理委员会,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提供反馈和改进建议。

4. 建立多层次的决策机制,鼓励员工参与决策,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5. 制定内部沟通规范,定期召开部门会议,促进信息共享。

6. 实施资源审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以上方案需结合局内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以适应组织的发展变化。通过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我们可以实现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推动局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局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h工商局考勤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全县工商系统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

1、机关工作人员按县政府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并按规定签到、签退。

2、外出执行公务人员,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应提前或事后(最迟为事后第二天)由带队领导(或股室负责人)将派出人员名单、事由及返回单位时间通知监察室登记备查,否则视为旷工。

3、遇特殊情况(主要为天灾人祸),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告知分管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通知县局监察室记录备查(事后须补请假条),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每次记旷工半天。无事串岗行为视为擅离工作岗位,查岗时工作人员不在岗位的(因公执行公务除外),每次记旷工半天。

二、基层分局

1、分局实行日考勤管理,每天按县政府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签到。

2、分局人员实行轮休制,轮休时间连续不得超过2天。

3、分局逢圩日,全体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轮休(天灾人祸除外)。

4、分局人员轮休每次控制数:分局4名,其它分局2名。

5、分局轮休人员,应事先填写《轮休登记表》,由分局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轮休。未填写轮休登记和批准的,一经督查发现,视为无故旷工。

三、请假

1、全局系统人员因事请假,一律凭请假条为准,不得以口头形式告假、请假,特殊情况可事后补上请假条。无请假条视为旷工。

2、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因事请假,先由由分管领导(挂点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分管领导或局长不在家,由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批准(下同)。

3、一般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半天内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批准,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4、分局长因工作需要离开辖区的,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说明报告。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离开县境内一律报请局长批准。

5、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病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分局应于次月3日前将本单位月考勤统计表报监察室。

7、县局将组织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次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或旷工达1天者,进行股室内部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以上,或旷工达二天以上的,全局系统内书面通报批评,违反《公务员法》及其国家相关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第2篇 局机关责任和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一)一般工作过错

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组织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

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

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

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

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

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

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

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泄密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

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

(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七、对一般工作过错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重大工作过错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目标奖、调离岗位、停职离岗培训等处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一)工作过错多次重复出现;

(二)明知已出现过错,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影响扩大的;

(三)因主观故意出现的过错;

(四)拒不承认过错事实的;

(五)故意隐瞒过错真相,不及时上报的;

(六)其他经局党组认定,应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从轻或免除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工作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属认识理解偏差,过错轻微,且能及时纠正的;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分工不明出现过错,情节轻微的直接责任人;

(四)其他经局党组研究认定,可从轻或免除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

十、工作过错发生后,处室及过错责任人应将过错原因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办公室启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程序,按照局领导要求对工作过错情况及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

十一、工作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某县地税局管理工作制度

县地税局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创建优美的工作环境,确保岗位目标的实施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税收任务,使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本局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考勤人员按时到位,对全局工作人员严格进行考勤登记,超过上班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的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上下班签到、签退不得由他人代签,违者按早退或迟到对待,并每次扣款50元。签完到的人员及时回办公室工作,不得集聚闲聊,违者准点开始按迟到计时扣款。考勤人员从严把关。

(二)内外勤人员在城镇范围执行公务,科所长要有记录,外出人员回局后要向科所长汇报,若抽查发现在外出工作的时间里没去完成安排的工作,按旷工半天处理。如纳税人或其他人来办理纳税等事宜,工作人员不在岗又没有请假,发现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并按人次扣科所长50元。

(三)各科所长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领导请示,同时告知考勤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告知办公室主任。行程时间由分管局长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早走、逾期的天数差费自理,并按超假处理。处理办法见后。

(四)办公室负责机关考勤工作,不定期地组织抽查,及时汇总每月考勤,经局长审批后,送财务室执行,每月终了将考勤情况张贴公布,年末编制考勤汇总统计表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五)考勤人员考勤时要认真、严格、负责、公平、杜绝“人情考勤”,如考勤人员作弊或不认真,视为失职,每次罚款100元。

(六)事假,男职工每月不超过2天,女职工每月不超过3天,在规定范围内,按日扣发事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超过规定范围的,按日加扣工资。

(七)病假在3个月内的,工资照发,按日扣发病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超过3个月的,按新政办[1993]97号文件规定扣发工资,病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按日扣发;如弄虚作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八)干部职工旷工半天者,扣发半天工资和半月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季度奖;旷工1天者,扣发1天工资和1个月的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季奖;超过3天扣发当月工资、误餐费及季度奖和全部年终各类奖金。旷工15天以上者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可作为公务员辞退处理。

(九)迟到、早退者的迟到时间和早退时间月累计5分钟后按5元起扣。每超一分钟加1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10次者年终不得评先选优,并扣应发年终奖金的30%。

(十)探亲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及外出公差、疗养、学习等逾期不续假又无正当理由不归连续15天以上者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可作公务员辞退处理。

(十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准时参加应参加的各种会议和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无故迟到或中途退席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十二)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节假日、公休日、晚上)工作人员必须有工作时间、内容的记录,然后经科所长确认和分管局长批准可以补休(否则不得补休),工作告一段落一周补完,补休有困难的,经局长批准发给加班工资,按加班一天补发三天工资,以此类推。科所长补休直接由分管局长批准即可。

(十三)如发现职工工作期间喝酒者,给予以下处罚:第一次2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扣当季季度奖;三次以上扣发年终奖。因酗酒打架而被公安机关扣留或影响单位形象的事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扣发年终奖。

(十四)独生子女护理假按日扣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奖金。

(十五)探亲假、年休假、病假、婚丧假、产假、上学可以剔除节假日。

(十六)凡外出超过半天,科所长应安排好其接替工作。

(十七)各科所应有考勤记录,每月月底与办公室进行核对。

二、请销假制度

(一)休假管理

1、休假的条件:

(1)凡我局在册正式干部职工工作满5年以上的均可享受一年一次的休假。

(2)因公受伤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仍享受当年的休假。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休假:

(1)当年安排健康疗养、休养,其疗养休养时间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

(2)因患病长期休养治疗的(含住院治疗、疗养和病假休息)全年累计超过2个月的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外出疗养、函授或脱产学习的;

(4)判处管制或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仍然留原单位工作的;

2、休假的期限

(1)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干部、职工,每年休假14天。

(2)探亲假和休假可合并使用。休假天数计算不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当年的休假期不得跨年度使用。

(4)异地任职交流干部规定休假按自治区地税局有关规定执行。

3、休假的办理

(1)本人书面申请;

(2)一般干部、职工休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并告知局长;科所长休假由局长批准;

(3)持审批单到办公室备案;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干部职工在享受休假期间,如需去外地办理私事,需经批准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对待。

4、休假的待遇

休假期间的工资不变、按日扣发误餐费、岗位津贴、季度奖。节假日、法定假日不占休假天数。

(二)探亲假的管理

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凡工作满1年以上的干部职工(除见习试用期干部工人)不与父母或者配偶住在一起,且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的期限

(1)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探视父母的每年探亲一次,假期为20天。干部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年一次,假期70天,4年一次,假期4个月。

(3)已婚探视父母的每3年准假一次,假期为30天

(4)出国探亲的假期为40天

(5)探亲假是指干部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不含往返在途时间(具体时间由办公室确定)和公休假日以及法定节日.

3、探亲假的待遇

(1)干部职工探视配偶、未婚干部职工探视父母和已婚干部职工按年限探视父母,单位均按标准报销路费、住宿费。

(2)干部职工探亲乘汽车、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空调车)可报销硬卧车票。

(3)干部职工探亲乘船的,准予报销3等舱位费。

(4)干部职工探亲乘飞机的,按本人所享受的探亲假待遇路程,按标准报销硬卧火车票及住宿费,中途需要换乘车、船住宿的,可凭据报销,疆内住宿每晚不超过50元,疆外住宿每晚不超过200元。

(5)出国探视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工资、误餐费、月奖金及年终各类奖金照发。逾期未归的按旷工论处。

(6)探亲假期间的工资不变、按日扣发误餐费、岗位津贴,节假日、法定假日不占探亲假天数。

6、探亲假的办理

(1)本人书面申请。

(2)一般干部、工人探亲假由主管局长批准;科所长探亲假由局长批准。

(3)探亲者本人持批准后的报销单报销路费。

(三)婚丧假管理

1、婚丧假的办理

(1)干部职工结婚或者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享受的婚丧假。

(2)本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可事后补报申请。

(3)一般干部由主管局长审批,科所长由局长审批。

(4)持审批单到办公室备案。

2、婚丧假的期限及待遇

(1)婚假的时间为3天。汉族职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少数民族职工男满23周岁、女满21周岁的属于晚婚,应享受晚婚假,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干部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的远近确定在途时间,在途时间不在假期之内。

(2)丧假的期限为3天。干部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的远近确定在途时间,在途时间不在假期之内。在途时间内视为正常上班,工资等照发,按日扣发误餐费、岗位津贴,但往返车船费自理,节假日不占丧假期。

4、超假处理

干部职工擅自超假,超1天扣3天工资、误餐费、岗位津贴;超假10天,除扣发1月工资、误餐费、季度奖和年终各类奖金按当月扣发比例扣发外,取消年底考核资格,视为不称职干部职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确需超假的,向分管局长说明原因,准予后按事假处理,并报办公室备查。所有出差、培训、学习、面授、丧假、婚假、探亲假、事假、休假的超假均适用本条。

(四)产假按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哺乳期间每天有一小时时间哺乳(时间自定)。丧假、婚假、探亲假由局长批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工作人员有私事、外出考试、面授学习、丧假、婚假、探亲假、休假、出差的都要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请假,归来后要到办公室销假。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下的,经科所长根据工作安排签署意见,由分管局长斟酌批准后方可离岗;三天以上的需由局长批准。科所长有事请假,一天的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一天以上的由局长签署意见(不在时,分管局长即可)。否则按旷工处理。外出考试、面授学习请假的在扣误餐费、岗位津贴时应扣除法定假日和节假日天数。单位安排的外出学习、培训、出差的虽执行请销假制度,但在规定期限内的按公差对待,逾期或早走的按超假或事假处理。局领导参照执行。

(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批准后,应将请假条送办公室登记考勤,无故不报送请假条的按旷工对待。请病假要提供当地县医院疾病证明(特殊情况除外),仍须科室领导和分管局长批准,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按旷工处理。

(七)局领导请假或外出的,副职向正职请假,正职不在家的,副职可相互请假,后仍需向办公室打招呼。

(八)节假日请销假均按以上制度办理。

(九)以上请销假严格按制度向相关科室领导及局领导请销假,向其他人员请销假的一律无效。如因此发生扯皮的事,责任自觉承担。

三、着装制度

(一)税务人员着装标准

1、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穿着统一的成套季节制服,服装必须整洁,颜色深浅一致,帽徽、胸章、肩徽必须齐全端正,严禁税便装混穿或穿税服戴便帽等。

2、着春秋装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或白色衬衣,不得敞怀,女同志着裙装时,必须穿肉色长丝袜。着夏装(长袖)时,必须扎配发的领带,不得挽袖。着冬装时要系风纪扣。

3、穿着税服必须保持仪表整洁、大方,不得敞胸露怀,男同志一律不准留长发,鬓角不得超过耳垂,不得留胡须、配带手饰;女同志可化淡妆,但不得佩戴手饰、留长指甲和给手、脚指甲染色,不得烫发、戴头巾,长发不得过肩。

办公室内不得戴墨镜、穿拖鞋。

4、着税服参加集体活动时,要穿黑色皮鞋,女同志穿裙装时可穿白色鞋,不得穿异型鞋。

(二)税务人员要爱护税务标志,税务制服、帽徽、胸章,不准借给他人穿戴,不准任意拆改制服样式,更不能送人或变卖。

(三)税务人员八小时以外到公共娱乐场所时一律着便装,女同志怀孕期间着便装。

(四)本规定由各科所长监督执行,办公室不定期抽查,违反规定之一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四、卫生制度

(一)树立讲卫生光荣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办公室、宿舍整洁、卫生,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室内环境整洁美观,空气清新。

(三)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四)做到每天小清扫,每周五大清扫,由办公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

(五)不乱丢纸屑、果皮,不乱倒杂物,不随地吐痰,发现上述一项(次)罚款10元。

(六)室外集体打扫卫生由办公室组织,无故不参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全局卫生状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对卫生不合格的办公室通报批评。

五、学习制度

(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以适应新形式下税务工作的要求。

(二)政治学习由办公室组织安排,业务学习由税政法制科负责安排。每周五下午前2小时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学习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无特殊情况,学习时间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如无通知不得无故缺席。

(四)政治、业务学习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完后下一个星期一下午下班之前交办公室,统一批改。

(五)政治、业务笔记不按时完成交办公室的,一次扣20元,并通报批评。

(六)电教、计算机操作培训工作适时进行安排,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的,每次扣20元。

六、其他制度

(一)工作期间严禁打闹、打扑克、下象棋、打台球、看非业务书籍、电脑游戏、看影碟、听音乐等,发现一次者罚款200元。科所长在办公室的,制止不了的,报局领导处理,不制止的同职工并扣。

(二)工作期间严禁吃零食、大声喧哗,严禁在办公场所大声叫嚷,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工作期间不得做私活、购物、不准带小孩、不准与工作无关的外单位人员聊天。工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是工作需要不能串岗,如发现一次,串岗人与当事人各罚款20元。

(四)工作期间实行挂牌上岗制。

(五)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六)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公物者,双倍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严禁私自占有公共财物,发现者立即退还,若损坏照价赔偿,并罚款100元。

(七)工作人员离岗移交工作时,科(所)长由局长安排,一般工作人员由各科(所)长安排,不得擅自移交。工作未安排好的不得离岗,否则工作出现无人接替的,科室自行解决。

(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从做出决定之日起,停发一年的误餐费、季度奖及年终各类奖金。

(九)违纪违法被司法部门收审、拘留、扣押、逮捕或取保候审期间停发其工资、误餐费、季度奖和年终各类奖金,结案后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年终公务员考核不称职的扣发其次全年的误餐费、季度奖和年终各类奖金。

七、本制度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以前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 p粮食局机关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粮食局机关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深化和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全局卫生管理水平,创建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对外形象,使管理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根据粮食局实际,特制订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卫生工作坚持经常化、制度化,每天上班各部门打扫整个室内卫生,逢重大节假日,搞好卫生突击。

二、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四壁无灰尘,桌面清洁,地面无纸屑、无烟蒂。

三、厕所保持洁净,定时冲洗,消毒,做到无蝇,无蛆,无积水,无臭味。

四、按照杨舍地区爱卫办的统一部署,做好除四害的统一投药组织定期消杀。

五、所有工作人员都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讲究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六、做好食堂卫生工作,餐具每天消毒,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品。食品仓库、操作间整洁,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有三防设施,用餐环境卫生整洁。

七、每次定点打扫和卫生突击后,卫生检查领导小组进行检查、考评、对好的表扬,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并将卫生工作列入各部门考核内容。

第5篇 a县农机局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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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各项工作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树立我局良好的部门形象。做到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确保政令畅通,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学习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局中心学习小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无特别情况原则上每周星期五下午为职工集中学习日。

第二条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学习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及有关业务知识。每人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全年不少于10篇。

第三条建立集中学习考勤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登记工作。每次学习考勤到人,未经领导批准全年二次不参加学习或三次以上迟到早退者,取消年终评奖评优资格。

第四条支持和鼓励全体职工参加各种学历的自学考试和函授学习。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五条分工负责,层级管理。各科室(站、校)职工对科长(主任、站长、校长)负责,科长(主任、站长、校长)对局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各科室(站、校)人员按职责分工搞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相互支持,团结协作。领导之间、领导和职工之间、职工和职工之间要相互学习、互相配合、相互理解、互相支持、同舟共济、减少失误。形成人齐、心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服从领导,爱岗敬业。全体职工要服从领导安排,不拆不扣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做到办公室整洁、卫生,注重工作人员仪表形象,做到举止文雅,用语文明规范,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上班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八条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机关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有事按请假规定及程序办理。上班期间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即严禁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包括擅离岗位办私事,或打牌、下棋、搓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假借出差、开会之名随意外出;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政令不畅、阳奉阴违。如发现一次,按县委发〔2005〕14号文件《关于忠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处理,并扣发当事人工资、补贴或奖金50元。

第九条上班期间严禁亲属、小孩、亲朋好友到办公室聊天或玩耍,不准干预单位正常工作或吵架、闹事等,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扣发职工工资或奖金每次50元。屡犯者同时通报批评。

第十条严禁职工在上班期间与上级领导无理取闹,或与来局办事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闹事等,如发生一次,扣职工工资或奖金50元,同时并在职工大会作深刻检讨,接受大家批评教育。

第十一条国家公务员和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冠整作、行为规范、精神饱满、不打瞌睡、不串岗聊天,始终保持一个良好的国家工作人员形象。

第十二条凡违犯工作纪律而扣发工资、补贴和奖金者,当事人应于三日内主动上交到办公室考勤人员处登记造册。如不按时主动上交则由财务人员按2倍金额扣交并登记造册,同时通报批评。

第四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三条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请销假按照《_忠县县委办公室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管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忠委办发〔2005〕66号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包括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一律要履行书面请销假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半天以内的,可口头向上级直接领导请假,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所在科室(站、校)负责人审批;请假半天到1天的由请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站、校)负责人同意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及其以上的由请假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科室(站、校)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再送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局分管领导审批,半天以上的逐级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凡请假半天以上的,均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审批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局办公室存查作为年度考勤依据。

第十七条请假到期后确需续假的,必须按请假程序重新申请延长假期,经同意后方可续假(休假在外的,可通过电话申请续假,返回单位后再补办手续)。

第十八条请假人假期结束后必须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并在返岗后1天内,向批假领导报告,并在局办公室销假。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不上班的或者虽请假但未获批准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

第二十条因公外出开会、下乡的要凭上级通知并经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派遣,凡私自借故外出、下乡的,差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请事假每次只能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请事假的天数可用本人的年休假冲抵。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因公出勤的,可事后补休也可在事假中冲抵。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忠县委发

(2005)15号规定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职工全年请假天数累计应当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天数,超过公休假天数的即视为事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3天或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连续病假超过3个月,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奖金。

第二十四条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直到事假终止为止(忠人工〔2005〕4号文件规定)。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五条局党组会。由党组书记根据需要组织召开,党组成员参会,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六条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局全体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主任不在由副主任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局务会。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机关中层干部参加,必要时可通知下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八条职工大会。由局长、书记或委托其他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或一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总结、讲评、布署工作。凡未请假不参会或迟到早退者,按本制度第三条处理。

第二十九条民主生活会。一是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召开。二是机关民主生活会,由局长主持召开,全体职工参加,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单位所有经费一律统一管理,实行由财务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开支在1000元以下由经办人提出计划,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1000元—5000元的开支由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同时签字方可开支;5000元以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方可实施。财务分管领导的开支,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凡接待、会议、购物等各类开支,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和申请按第三十条标准审批同意后,在批准限额内由办公室和相关科室共同办理,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经办,同时应遵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字,规范运作后到财务室报帐。

第三十二条职工因公事需暂借现金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但该项工作完成后三天内必须结帐。

第三十三条职工县内出差,1天以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1天以上或县外出差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各种补助和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局有关规定报销。

第三十四条其它支出。本单位职工调出或退休,经主要领导批准可购买200元内的纪念品。职工患病住院,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探望,可在150元内开支;职工及配偶的父母逝世,单位将

以集体和全体职工的名义组织人员前往悼唁,可在150元内开支。

第七章保密制度

第三十五条全体职工要自觉遵守《保密法》、《保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的保密行为规范》,做到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除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其他职工不得擅自进入机要室、档案室。

第三十六条所有文件、信函、材料、报刊等一律由办公室专职人员统一拆封登记,及时分送、传阅、立卷、归档,并认真做好文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注意文件保管,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确需保存文件的只能是复印件或抄送件,重要文件不得带出办公室或乱扔乱放,防止泄密或丢失。

第三十八条不私自查看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载体。各科室(站、校)对所有废旧文件、资料和党内刊物不得随意出售给废品收购人,一律在次年二月底前统一退交到局办公室按规定销毁。

第三十九条严禁向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提供秘密信息。不得使用未施加保密技术措施的信息设备(包括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传真、国际互联网络等)传输、处理秘密信息。

第八章后勤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全体职工必须自觉爱护单位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无故损坏财物或将财物据为已有,办公室要及时清理登记办公用品,负责搞好办公用品登记管理和保障机关正常工作的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四十一条机关小车主要用于局领导外出开会、下乡;监理车主要用于安全监理。凡需用车一律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并由办公室和驾驶员同时作好派出车登记,县内出车经局分管机关后勤的领导同意,县外需再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出车,每月同时凭据局办公室和驾驶员的出车记录和派车单报销相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不擅自公车私用。局机关职工有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县内使用经分管领导同意、县外使用须再报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办公室安排用车。用车人必须事先按行车里程(估计)向财务缴纳一定用车费(用车结束后按实际行车里程多退少补)后,驾驶员凭据方可出车。用车费缴纳标准为每公里0.40元,同时用车人自行承担路桥通行费和驾驶员的食宿、补助等一切费用。

局机关以外单位借用车辆一律经办公室安排,局主要领导批准,其一切费用由用车单位负责,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例外。

第四十三条车辆应到指定的地点(特殊情况除外)维修保养,在100元以下由驾驶员及时向办公室主任反映,由办公室主任视情况决定,100元以上须再向局分管机关后勤领导和财务领导反映并经批准后方可送修,修理后应当即开回发票,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报销,不得拖延。

第四十四条车辆加油,应由用车的负责人当场签字,在当月内由驾驶员持派用车有关手续一并按规定程序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四十五条驾驶员必须坚持正常上下班(如晚上出车在12时仍未回家,次日上午可安排补休)。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技能学习,认真履行驾驶员职责,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或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等。定人定车、搞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车辆随时处于清洁和良好状态。如行车违法违章被罚款则由驾驶员(当事人)个人承担。

第九章卫生制度

第四十六条坚持每天一小扫除和月末周五上午一大扫除制度,各科室(站、校)要做到室内清洁,办公用具堆放整齐,门窗干净整洁,办公环境良好。自觉服从社区各项卫生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共空调室内不得抽烟,确需抽烟者,请到规定场所。

第四十八条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等,杜绝各种不良行为。

第十章督查督办

第四十九条各科室(站、校)工作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不办。局办公室将随时抽查或检查,并予以通报,同时按忠委发(2005)14号文件《关于忠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第五十条凡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首先由局办公室或局领导进行电话或口头催办,并记录在案,其次是由局办公室发出书面催办(或督办)通知催督办通知规定期内仍未办结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教育)一次。催办、督力记录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第五十一条各科室(站、校)份内工作或领导交办工作,因工作人员责任性不强而过失失误一次的,由领导批评教育一次,若全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或一次即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局领导进行戒勉谈话(教育)并对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年终依考核结果将降低一个档次上报。同时该科室(站、校)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第十一章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局领导班子坚持开展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四好”班子创建活动,接受县委的检查和考核。各科室以担负的工作职能、职责、目标任务作为考核内容;职工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以此评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第五十三条各科室(站、校)必须认真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局办公室存查。每月25日前应将月工作大事以要点形式报局办公室。积极鼓励职工撰写报送宣传本部门工作的调研信息和简报,凡被忠县农机化信息网站采用一篇每篇奖励20元;被县级刊物、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采用一篇奖励50元;被省级刊物、电台(电视台)、重庆农机网站采用一篇奖励100元;被国家级刊物、电台(电视台)、中国农机网站采用一篇奖励200元。

第五十四条除本职工作外,凡上级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均作为份内职责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由办公室做好工作人员的业绩记录。

第五十五条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此规定。凡违反规定造成工作重大失职失误或受到县效能监察通报一次的或当年旷工一次,上班迟到早退五次以上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评奖,并由领导对其严肃批评或诫免谈话(教育),当事人在职工会上作深刻检查。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又不接受领导批评教育,不认错改正并屡范的,其年终考核按考核等次降一档次上报审核。

第五十六条各科室(站、校)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取得了较好成绩并为单位争得了荣誉的,全年根据年终财务状况,按考核成绩评选一、二、三等奖给予一次性奖励。有特别贡献的科室(站、校)可授予特别贡献奖并奖300—500元作为奖励,局机关科室由局统一列支,站、校等所属事业

单位自有资金解决。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以上制度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过去有关制度与此制度不一致的,以此制度为准。如与市县有关规定不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和县农机监理站全体职工。县农机推广站、农机校可参照执行(其负责人按此制度执行)。各科室、站、校应根据岗位职责分工,配套制定相应的岗位目标

责任制、工作准则等并明确到每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

第六十条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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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t统计局机关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__县__局工作规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

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坚持每周二上午进行政治理论知识学习,重点学__、_、__、__等领导人的原著和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每个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并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定学习篇目和学习计划。

二、考勤制度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当月出满勤者,发给考勤费(岗位补贴)90元。请假(含事假、病假)每天扣发考勤费5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 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取消当月考勤费,无故缺旷一天扣20元,当月累计缺旷3天,取消当月考勤费,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报帐员按月统计核发。

三、撰写统计分析文章奖励制度

为鼓励专业人员撰写有一定份量和质量的统计分析文章和调查报告,实行统计分析稿费奖励制度。统计分析文章在15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10元,1500 ―30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20元,3000字以上每篇稿费30元。统计信息每条按稿费5元,凡被县委、政府、《__杂志》和市级部门采用,稿酬增倍计发。被《__统计》等省级以上刊物采用,每条信息50元,每篇分析100元。

四、考核评比奖励制度

1、市局对县局各专业考核评比:我局各专业在市局考核评比中获奖,除市局发给的奖金外,由县局在统计经费中拿出两倍的金额给予奖励。若专业统计在市局考核中不达标,则年度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

2、县局对基层统计人员评比:为表彰在统计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个人,从二oo四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十佳”优秀统计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统计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彰,每人奖励300元。

五、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整理本局年度统计业务及工作档案,按时立卷归档(每年5月底前),不留存货,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局人员不得查阅统计资料档案。年度统计资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尚未评估反馈前,不得对外提供,不得提供家庭单项调查资料和按保密制度规定的统计资料。

六、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

财务人员和主要领导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白发票和不合理开支。不得将统计经费挪作他用,重大开支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经办,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政务公开。

七、微机使用与管理制度

微机使用由微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机房内严格防火、防磁、防潮、防尘,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强磁物品带入机房,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吐痰、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大声喧哗、会客等,保持机房安静清洁;上机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在打开设备电源后离开机房二十分钟以上;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磁盘上的统计数据;不得将统计系统外的磁盘在本局微机上操作,不得利用机房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微机使用一人一机相对固定机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他人机型;最后离开机房者,必须关断机房所有设施电源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若违反微机使用与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八、工作就餐制度

基层统计人员到县局报送报表或召开专业统计会议确需就餐,实行工作餐制度,就餐标准控制在每餐人均10元以内,县局对口专业人员或办公室陪同来人在指定地点就餐,接待就餐人员记帐应注明接待来人单位、就餐人数和就餐金额。工作餐是否上香烟和酒,接待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行掌握。

九、车辆管理制度

确保工作用车,做到安全行车,控制公车私用,驾驶员出车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专业人员到市局报送报表,两人以上方能派车(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谁私自派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电话使用制度

严禁拔打与统计工作无关的长途电话,控制拔打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若本人因特殊要事需拔打长途电话时,必须告知办公室人员。

第7篇 _区事务管理局工作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办发〔〕3号)等有关规定。

2、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1)干部职工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前签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15分钟以后签退。有特殊情况的要由股室长向办公室说明,并由负责考勤人员注明,否则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2)签到、签退一律由本人书写,不允许他人代签。他人代签的,给予双方当事人通报批评。

(3)规定的签到、签退时间完成后,负责考勤人员要及时收好考勤表并送交领导办公室。

(4)正常上班时间内,办公室锁门但考勤表上没有外出登记的,视为旷工。

(5)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3、实行请销假制度。

(1)干部职工享受的假期分为两类,即法定节假日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包括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

(2)干部职工请事假、病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应当按照局机关规定程序执行,即到办公室领取假条,填写完整并经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存档。特殊情况报经领导同意,可以先请假,返回后由本人补写假条,交办公室存档。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上交假条的,按旷工处理。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内(含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向办公室说明。中层人员请假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向办公室说明。除主要领导外的班子成员请假,报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办公室说明。局主要领导请假,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政发〔〕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的通知》(政办发〔〕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向办公室说明。

全体干部职工周五集体学习期间,无特殊情况的一般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向分管领导、股室长和办公室说明。

(4)事假原则上每季度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的部分从带薪休假的假期内扣除。双方父母生日请假的,视为正常上班。

(5)全体干部职工实行国家规定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休假情况参照《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执行。

(6)局内部组织的活动,不能参加的须向组织该活动的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向组织该活动的股室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在职工会议上说明情况。

4、工作纪律督查及违纪惩戒制度。

(1)干部职工上班时间不得串岗。

(2)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买卖基金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工作日中午原则上不准饮酒。确因公务接待需要饮酒的,如无急重工作,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午可回家休息,视为正常上班。

(4)工作纪律督查工作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考核小组成员可以随时督查。对查出的违纪行为,办公室形成书面材料向分管领导通报,对当事人的处理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年终对股室、干部职工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统计并予以公布。

第8篇 财政局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工作效能,保障政府重要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实,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通知》(师政发_)1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师政办发_)14号)和《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师审发〔_〕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稽察、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为手段,以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为重点,结合“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积极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二、主要目的

按照《县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的问题,实现财政工作的最佳绩效。

三、工作任务

负责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问效;制定对重点民生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每年选取30%的重点民生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四、组织分工

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乡(镇)财政所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避免重复交叉,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具体工作由企业科、农业科、经建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教科文科等科室负责实施,实施结果上报局办公室。(祥见附表)

五、措施要求

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科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保证有序、有效、持久地推行。

㈠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科室和乡(镇)财政所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

㈡分类指导,密切配合

相关科室要加强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工作,注意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实行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及时沟通行政绩效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并于_年6月20日前向审计局报送上半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_年11月底前报送全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各科室之间要通力合作,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行的良好格局。

㈢掌握情况,适时反馈

各相应科室要认真总结,适时反馈上报情况,并分别于_年6月1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上半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于_年11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全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

㈣责任考核,严格奖惩

县财政局将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管理使用范围,作为对各科室及其负责人进行奖惩和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9篇 _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机关党员先进性的十条标准

(一)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认真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主席思想、小平同志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认真地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始终与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二)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机关后勤的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具有较强把握大局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明辨是非的能力。

(三)有过硬的业务素质。熟悉机关后勤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市场经济知识,精通本职岗位的具体业务,有一定的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能够立足本职、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求真务实,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机关后勤管理,自觉维护国家和职工群众的利益。

(五)有持续的创新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将上级的方针、政策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有无私的奉献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

(七)有严格的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对党忠诚,公道正派。

(八)有优良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办事认真负责、雷厉风行,上班遵章守纪、兢兢业业,做勤政为民的模范。

(九)有执著的工作追求。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有较高的工作目标和标准,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十)有较强的自律意识。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清正廉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贪腐现象作斗争。

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

根据《_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小平同志理论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为组织好局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局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机关正、副科长(主任)、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二)一般每月学习一次,每次一天。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两天。

(三)学习由党组书记主持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由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主持。

(四)学习的内容根据上级的要求安排,或由党组书记或受委托的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确定并准备。一般每年制定一次学习计划,每季度或每月作一次具体安排。要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除学习小平同志理论,“____”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外,还要学习经济、科技、历史、机关后勤工作法律法规等知识。除集中学习外,每个成员每年要自学十篇以上政治理论文章。

(五)撰写读书笔记。每次自学或集中学习,要记载学习的内容、时间、体会,集中讨论要有较详细的发言提纲。局领导成员每年要作一至两次学习辅导,写一至两篇学习体会文章。

(六)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效果。学习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习内容要围绕中心工作,选准题目,注意针对性和时效性;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提倡畅所欲言,互帮互学,共同探讨和结合实际现场参观、典型教育的学习方式。

(七)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造思想、指导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

1、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

2、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要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是非分明,头脑清醒;

4、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善于运用理论解决后勤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开创工作新局面。

(八)建立考勤制度。每次学习要签到、每次上课要点名、不能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预先向主持人请假。

(九)建立检查考核制度。每半年对每个同志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是通过检查签到本、读书笔记本,看集体学习到课情况、集中讨论的发言提纲、个人自学的内容、时数、体会。每年年终结合年度工作总结组织一次考核评分。

(十)中心组学习的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局党组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党组民主生活会正常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成员都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

(二)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组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与人为善,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五)会议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应到会的人员做好准备,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以便其派人参加。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议题。2、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3、党组或委托纪检组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六)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七)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八)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_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有关部门查处。

(九)局办公室主任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应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设及整改措施。

(十)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本局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四、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党员学习培训是指:“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定期上党课。“三会―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局党组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支部大会决议的形成,一般要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党小组会议制度

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情况也可随时召开。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小平同志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本局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党小组长应加强会议的组织工作,会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告知每个党员;会上,积极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将会议情况归纳总结。

(三)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①支部委员会的内容:讨论研究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完成好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讨论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做好各项工作;讨论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及落实党员教育计划的措施。②支部委员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紧紧围绕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要处理好与支部大会决议的关系。会议内容要有专人记录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教育制度

党课教育是基层党组织采用授课方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每两个月或一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一般以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课为主,支部可根据需要与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并在每学期初制订党课及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好时间、内容、教员、地点等。课后组织适当讨论,讨论要抓住重点,深化对党课内容的认识,解决党员的疑难问题和模糊认识问题,必要时可采用测试的方法,记录成绩。党课可采用理论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实行“三会―课”制度,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改革开放的实际,重视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特别是围绕怎样做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位合格的**党员,开展教育和活动。坚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小平同志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把重点放在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在形式上,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使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在党员教育管理中发挥切实的作用。

党支部通过坚持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作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真正发挥党组织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慎重作出决定。凡是支委会集体决定的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

(二)认真抓好机关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组织活动,发挥作用。

(四)认真落实党员学习培训制度。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或适当增加会议次数;党课教育每两月应进行一次。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监督的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重要岗位上的一般党员。监督的方式可通过支部委员参加或列席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设立公开栏和举报箱以及通过报刊、电台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布和收集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促使党员干部依法办事,廉政勤政。

(六)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应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采取个人总结、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以及党外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党支部根据评议结果,形成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和组织结论,对评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措施,表彰先进,处理不合格党员。

(七)定期与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向党员通报本单位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争取党员的理解、支持,接受党员的监督。

(八)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届满后必须进行换届选举。支部选举大会应由全体党员参加,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候选人的产生应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选举中要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搞非组织活动。

六、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主席思想、小平同志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贪腐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七、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二)抓好支部一班人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协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五)负责与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向支委会和党员通报情况。

(六)按照党章规定,负责抓好支部改选和换届工作。

(七)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八、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组织状况,负责召集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制度的落实,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三)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负责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等工作。

九、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党员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

(三)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活跃文化生活,提高党员科学文化素质。

(四)总结宣传党员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激发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

十、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维护党员权利,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协助上级纪检部门调查和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四)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五)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工作。

十一、党员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及时督促迁入迁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组织关系接转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督促党员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党员无正当理由拖欠党费超过六个月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经常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系,定期通报支部活动情况,外出党员要定期书面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

(四)加强对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注意与社区党组织联系和沟通,及时互通情况。

(五)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或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十二、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党员必须积极自觉地参加支部学习教育活动。

(二)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主席思想、小平同志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永葆先进性。党支部每月安排党员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学时;党员自学每周不少于两学时。

(三)党支部要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各阶段的任务,对党员进行电化教育。

(四)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上好党课,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圆满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十三、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每名党员至少联系一名非党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是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等。

(三)联系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听取党外群众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五)党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活动要经常进行指导督办,年终纳入评议表彰内容。

十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支部要及时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并指定正式党员进行培养,建立积极分子档案,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考察合格,支委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拟发展对象在发展前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

(四)对拟发展对象,党支部组织对其本人表现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公示栏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及时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十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和_中央组织部的《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的要求,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二)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础,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计算缴纳党费的工资收入基数应为工资表中“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基贴、岗贴”之和(共6项)。

(四)缴纳党费的比例:月工资收入400元以内交0.5%,401-600元交1%,601-800元1.5%,801-1500元(税后)交2%,1501元以上(税后)交3%。

(五)以支部为单位收缴。党员应于每月发工资时按比例将党费交支部,支部每季度一次性将党费按时交到县直机关工委。

(六)各支部应有专人对党费进行收缴,并向全体党员公布收缴情况,同时还应将每人每月交纳的党费情况记录在支部记录本上,机关党总支将按时检查。

十六、领导干部(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一)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每个党员必须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对待群众,既要做到有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又要注意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帮助群众提高觉悟。

(二)每个党员必须坚决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反对那种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各支部要建立合作网络,组织党员定期与周围群众进行联系,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而的问题。

(四)1、党组书记(副书记)重点联系各支委委员,要及时对所联系对象传达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使联系对象的言行始终同上级党组织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了解所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并通过所联系对象全面掌握本局的基本情况,每年至少形成一份分析报告,供局党组决策参考;积极帮助所联系对象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为联系对象办实事二至三件。

2、各支委委员重点联系支部党员,要及时向党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广泛听取和收集党员对党的建设和单位发展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向局党组反映;教育所联系的党员模范遵纪守法,帮助党员成为机关后勤工作岗位上的示范标兵,使青年党员成为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组织部门对局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和考核;认真履行职责任务,不断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当好党员的表率。

3、党员重点联系党外群众,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相关政策,使所联系的群众理解和支持党的工作;要带头学理论学业务,成为“双培双带”的楷模;要将所联系的业务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所联系的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积极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对待工作和改革;要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随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党组织和自己的联系人反映;充分行使党内民主权利,参与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局党组书记、联系人员的测评工作;要参与单位的重大决策,充分行使监督的权利,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所有党员都要联系一名非党群众。积极参加党员“六个一”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过程有措施、年末有总结,力求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五)各支部要对不同层次的入党积极分子明确联系人,做到有分工、有检查、有效果。凡重点培养的对象必须明确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负责培养考察,至少每季度要同培养对象谈一次话,并将考察结果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一般培养对象也应确定联系人,至少每半年谈一次话。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联系群众的模范,领导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找群众谈话,遵守谈话制度,并作好记录,掌握第一手的资料,关心群众和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关心党外知识分子,要经常找他们谈话,听取他们对机关后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团结协作,共同促进机关后勤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走访本单位党员10%以上,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工作的积极性。

(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来信来访人人有接待,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10篇 市财政局厉行节约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为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强化干部职工节约意识,加快机关精细化管理步伐,特制定本制度。

一、节约用电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尽可能少开灯、不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随手关灯、关闭饮水机。

对于“白昼灯、长明灯”及下班不关闭饮水机现象,查出一次罚股室负责人50元。

二、节约用水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要有节约用水的意识,用水后要随手关紧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每天要根据需要开关饮水机和装灌适量的开水,机关驾驶员要自己提水清洗车辆,不得到有偿服务场所清洗,严禁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

三、节约能源制度

1、节约纸张,减少打字复印耗能,文字材料撰写时,先在电脑上完成校稿,然后再用纸打出报分管领导核稿后正式按需印出,所有材料均需双面打印。

2、各股室每月报出用纸及办公用品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办公室,每月月初到行政办根据需要领取,行政办造册登记,年终将各股室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实行奖励机制。

3、机关工作人员禁止使用电热器等移动式取暖设备。

4、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内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派车,尽可能乘坐公交车,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能几人同行的,不得分别乘车。进行集体公务活动时,均集体乘车。

5、驾驶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按规定标准加油,严禁私自出车和公车私用。

6、对于擅自使用电热器和移动式取暖设备和超标准加油,私自用车和公车私用情况,发现一次罚款50。

第11篇 区人口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

区人口计生局干部职工守则

为全面适应计划生育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守则。

一、_思想

(一)认真学__理论,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实践“____”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人口理论,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业务学习

(一)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业务素质。

(二)具备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并不断自检、自省、自警、自勉。

三、工作态度

(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依法行政。

(二)工作踏实,积极肯干,不怕苦,不怕累,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勇于承担艰巨任务,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面前讲奉献,利益面前讲风格。

(四)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四、组织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自觉树立集体和全局观念,注重个人言行,主动维护整体形象,切忌我行我素,各行其事。

(三)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消级怠工。工作场合不打闹嬉戏,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不饮酒,非工作时间不过量饮酒,杜绝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

五、道德修养

(一)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二)敢于承担责任,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谎报工作成绩,不瞒报工作失误。

(三)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不搞自由主义,不搞小团体,不拉帮结派,不做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事情。

(四)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搬弄是非,不无中生有,避免因个人不规言行给他人和单位造成损害。

(五)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十八)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以上守则供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或按本守则的要求长期不适应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停止工作,集中时间学习本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写出书面检查,期间停发工资。严重者,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守则自二oo五年五月十日起执行。

附:与本守则相配套的九项制度。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实行上午和下午到办公室2次点名的考勤办法。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过期为迟到,每迟到1次扣款1元。30分钟未到为旷工,每旷工上班1次扣款10元(含早退),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正常工作期间由办公室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并每月公布考勤情况。

二、正常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按正常上班发考勤奖,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坚持上班者参照有关规定核发加班费。

三、实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要请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及以上者,由局长批准,班子成员因事请假由局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请假期满及时上班,并向批准领导及时销假。

四、因公出差或请假,不参加点名须报办公室登记存档。

五、实行考勤评比制度。每月张榜公布当月考勤情况,年终汇总,根据出勤率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六、严禁工作时间聊天串岗、聊天。

学习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_、业务学习,以适应做好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单位学习计划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与办公室负责编拟,报党支部研究批准后实施。各科室学习计划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自行编拟,并组织实施。

三、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各科室组织好讨论。

四、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或各科室组织的学习与讨论要严格考勤,凡无故不参加者,按《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要坚持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六、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建立_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每月月底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定期组织检查。

文档管理制度

一、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传。

二、传阅要及时,传阅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留用文件,因工作需要留用的,经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借阅。

三、传阅文件要由专人负责,按规定范围逐人传阅并签名,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四、对传阅的文件,收回后要认真清理、核对,保证无少篇缺页。传阅完毕后,及时存档

五、凡上级或其他部门来文,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与要求,附写文件传阅单,经签批后,再送有关人员阅办。

六、各科室人员参加上级会议时带回的文件材料一律交办公室统一阅办。

七、机要文件要注意保密、保存;本局文件经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上报、下发,并及时将底稿、正文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八、文秘人员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年度立卷工作。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做好内勤工作,确保单位利益不受侵犯。

二、实行值班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紧急性工作任务。值班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杜绝空岗、串岗现象的发生。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值班本交接工作,上一班必须将值班所发生的事书写清楚,在第二天八点前交接转下一班。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负责处理本班所发生的一切突发性事件。对值班期间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三、值班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要做好门岗值勤和来人询查工作。值班期间遇有来人,要问清来因,做好登记方准进入楼内,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损害单位利益、危害单位安全不法分子或破坏现象,要敢于挺身而出与之斗争。

四、夜间禁止在在院内存放外来车辆,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自行车及其他贵重物品,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下班后,要人走闭灯关门上锁,凡是没有关窗、锁门、闭灯的,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五、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因值班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单位利益受损时,将视情节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值班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_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爱民意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对来局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做好接待和协调,落实好首问责任制。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政策咨询,能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要指定有关科室或人员作出答复,涉及敏感问题,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矛盾激化而出现越级_,影响社会稳定。

四、坚持实事求是,办事量力而行,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五、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单位与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不准用公款互相宴请、互送礼品。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六、艰苦朴素,反对讲排场、摆阔气。下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时,严禁吃、拿、卡、要。不许以任何理由向乡镇摊派物品、推销商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喝酒,各科室到乡镇联系工作时,原则上不在乡镇就餐,确因工作需要在乡镇就餐的,一律在食堂吃工作便餐。

八、严格执行招待标准和招待标准审批制度。涉及上级领导来局机关检查需要就餐的,原则上在局食堂就餐,确需外出就餐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制定餐馆就餐。乡镇来局机关办事需要就餐的,经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局食堂按照规定标准就餐。招待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责接待的领导、办公室共同审查签批,且使用规范票据。

九、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宴请等。

十、带头树新风,移风易俗。不准利用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更不准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_和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制度要求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并以身示范,如违反本规定,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会 议 接 待制 度

一、本系统召开会议,本着精简实效原则,尽量压缩会议,开短会、开小会。

二、本局安排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事务。各科室召开各自业务会议,经分管负责人同意,由所在科室负责会议事务,安排会议室并打扫卫生。

三、外出参加会议,报销来往车票,一天以上的另行请示汇

四、凡是局本身召开的会议一律不招待。 特殊情况,需经局长批准。

五、市计生委科室来人,由对口分管局长和科室科长陪同。

六、上级举办的培训班按会议通知交纳费用。凡旅游性质的培

训班一律不参加。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成立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和各科室站负责人参加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每周一进行一次全院大扫除,办公楼卫生由各卫生区域责任人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定时清扫。厕所及院内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负责,保持院内环境和厕所经常清洁卫生。

三、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四、每个同志都要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制度,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果皮、烟头、不乱倒垃圾,如发现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垃圾者,令其当场清理,重犯者大会点名批评。

五、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卫生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成绩列入年度考核。

第12篇 文化局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文化局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县级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广政发〔〕45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政办发〔〕4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文化局自身建设,提高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扎实有效推进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的开展,结合县文化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行政绩效,以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增强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确保我县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政府投资重大项目;

(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

(三)政府年度重要工作。

三、领导机构

四、时间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4月15日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实施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实施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对文化局实施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的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报县审计局、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学习宣传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4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县级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广政发〔〕45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政办发〔〕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使每位干部职工都知晓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县文化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州、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采取宣传栏、公示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形式宣传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营造文化局推行效能政府实施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创建效能文化的氛围和环境。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

严格按照县政府、县审计局的工作安排部署,严格组织实施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重点做好: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点民生专项资金、政府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效,把有限的资金切实用于建设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上来,实现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提升。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31日)。针对文化局实施的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自检自查、总结,按要求上报各项材料;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工作措施有力的股室、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力股室、工作人员将进行问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把行政机关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狠抓落实。把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局效能办组织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自觉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县委、政府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县效能制度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逐项逐条抓好工作落实,按要求上报各种材料。

(三)坚持求实求效。绩效管理工作要与我局职能职责、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绩效管理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机关管理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转。把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绩效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局的工作实绩;确保其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13篇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 掘进作业规程中要有局部通风设计,并由通风部门审核,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局部通风设计应包括:掘进巷道总长度,所需风量,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直径,局部通风机及电气设备安装位置,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防治瓦斯、粉尘措施,并要符合局部通风质量标准。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内容及审批意见安设局部通风机并进行管理。

3、局部通风机装卸必须轻装轻放,严禁损坏。

4、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地点、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长度、直径、管理人员等。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停工供风地点兼职司机由瓦检员担任,每班填写牌板,不得随意停开。凡因无故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安监科都要作为未遂事故组织追查分析,严肃处理。

5、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高压部位不准用其它材料堵塞。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吊挂或垫起,吸风口离地面高度大于0.3m,并安装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点。

6、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少于10m,不得发生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设备及时维修、注油、油漆,严禁锈蚀及带病运行。

7、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够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证在恢复通风后只能人工复电。使用单位必须在每个掘进工作面设一台总开关,以便安设闭锁使用,并将总开关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严禁随意甩掉闭锁。私改接线、甩掉闭锁不用、破坏局部通风及闭锁设备的,安监科、机电科都要按事故组织人员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重处罚。

8、各使用单位维修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日常检查,要每天对局部通风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和维护,保证通风机运转灵敏可靠,并有记录可查。兼职司机必须每班对风电闭锁试验一次。

9、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风筒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10、一台局部通风机在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同时,需向另一个非掘进工作面供风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且风量、风速、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要求。

11、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的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停风地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封闭完毕,并设置瓦斯检查点。

12、井下不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及时升井维修,防止井下氧化锈蚀。

第14篇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区人口计生局干部职工守则

为全面适应计划生育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守则。

一、政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实践“____”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人口理论,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业务学习

(一)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业务素质。

(二)具备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并不断自检、自省、自警、自勉。

三、工作态度

(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依法行政。

(二)工作踏实,积极肯干,不怕苦,不怕累,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勇于承担艰巨任务,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面前讲奉献,利益面前讲风格。

(四)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四、组织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自觉树立集体和全局观念,注重个人言行,主动维护整体形象,切忌我行我素,各行其事。

(三)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消级怠工。工作场合不打闹嬉戏,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不饮酒,非工作时间不过量饮酒,杜绝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

五、道德修养

(一)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二)敢于承担责任,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谎报工作成绩,不瞒报工作失误。

(三)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不搞自由主义,不搞小团体,不拉帮结派,不做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事情。

(四)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搬弄是非,不无中生有,避免因个人不规言行给他人和单位造成损害。

(五)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十八)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以上守则供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或按本守则的要求长期不适应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停止工作,集中时间学习本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写出书面检查,期间停发工资。严重者,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守则自二oo五年五月十日起执行。

附:与本守则相配套的九项制度。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实行上午和下午到办公室2次点名的考勤办法。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过期为迟到,每迟到1次扣款1元。30分钟未到为旷工,每旷工上班1次扣款10元(含早退),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正常工作期间由办公室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并每月公布考勤情况。

二、正常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按正常上班发考勤奖,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坚持上班者参照有关规定核发加班费。

三、实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要请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及以上者,由局长批准,班子成员因事请假由局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请假期满及时上班,并向批准领导及时销假。

四、因公出差或请假,不参加点名须报办公室登记存档。

五、实行考勤评比制度。每月张榜公布当月考勤情况,年终汇总,根据出勤率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六、严禁工作时间聊天串岗、聊天。

学 习 制 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以适应做好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单位学习计划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与办公室负责编拟,报党支部研究批准后实施。各科室学习计划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自行编拟,并组织实施。

三、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各科室组织好讨论。

四、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或各科室组织的学习与讨论要严格考勤,凡无故不参加者,按《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要坚持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六、每个干部

职工都要建立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每月月底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定期组织检查。

文 档 管 理 制 度

一、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传。

二、传阅要及时,传阅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留用文件,因工作需要留用的,经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借阅。

三、传阅文件要由专人负责,按规定范围逐人传阅并签名,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四、对传阅的文件,收回后要认真清理、核对,保证无少篇缺页。传阅完毕后,及时存档

五、凡上级或其他部门来文,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与要求,附写文件传阅单,经签批后,再送有关人员阅办。

六、各科室人员参加上级会议时带回的文件材料一律交办公室统一阅办。

七、机要文件要注意保密、保存;本局文件经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上报、下发,并及时将底稿、正文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八、文秘人员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年度立卷工作。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做好内勤工作,确保单位利益不受侵犯。

二、实行值班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紧急性工作任务。值班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杜绝空岗、串岗现象的发生。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值班本交接工作,上一班必须将值班所发生的事书写清楚,在第二天八点前交接转下一班。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负责处理本班所发生的一切突发性事件。对值班期间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三、值班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要做好门岗值勤和来人询查工作。值班期间遇有来人,要问清来因,做好登记方准进入楼内,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损害单位利益、危害单位安全不法分子或破坏现象,要敢于挺身而出与之斗争。

四、夜间禁止在在院内存放外来车辆,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自行车及其他贵重物品,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下班后,要人走闭灯关门上锁,凡是没有关窗、锁门、闭灯的,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五、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因值班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单位利益受损时,将视情节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值班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政治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爱民意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对来局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做好接待和协调,落实好首问责任制。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政策咨询,能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要指定有关科室或人员作出答复,涉及敏感问题,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矛盾激化而出现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四、坚持实事求是,办事量力而行,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五、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单位与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不准用公款互相宴请、互送礼品。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六、艰苦朴素,反对讲排场、摆阔气。下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时,严禁吃、拿、卡、要。不许以任何理由向乡镇摊派物品、推销商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喝酒,各科室到乡镇联系工作时,原则上不在乡镇就餐,确因工作需要在乡镇就餐的,一律在食堂吃工作便餐。

八、严格执行招待标准和招待标准审批制度。涉及上级领导来局机关检查需要就餐的,原则上在局食堂就餐,确需外出就餐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制定餐馆就餐。乡镇来局机关办事需要就餐的,经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局食堂按照规定标准就餐。招待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责接待的领导、办公室共同审查签批,且使用规范票据。

九、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宴请等。

十、带头树新风,移风易俗。不准利用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更不准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制度要求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并以身示范,如违反本规定,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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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接 待制 度

一、本系统召开会议,本着精简实效原则,尽量压缩会议,开短会、开小会。

二、本局安排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事务。各科室召开各自业务会议,经分管负责人同意,由所在科室负责会议事务,安排会议室并打扫卫生。

三、外出参加会议,报销来往车票,一天以上的另行请示汇

四、凡是局本身召开的会议一律不招待。 特殊情况,需经局长批准。

五、市计生委科室来人,由对口分管局长和科室科长陪同。

六、上级举办的培训班按会议通知交纳费用。凡旅游性质的培

训班一律不参加。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成立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和各科室站负责人参加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每周一进行一次全院大扫除,办公楼卫生由各卫生区域责任人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定时清扫。厕所及院内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负责,保持院内环境和厕所经常清洁卫生。

三、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四、每个同志都要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制度,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果皮、烟头、不乱倒垃圾,如发现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垃圾者,令其当场清理,重犯者大会点名批评。

五、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卫生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成绩列入年度考核。

第15篇 邮政局员工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配合各单位开展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学用结合,以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开展员工教育培训,一般由综合办公室教育负责统筹安排;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的临时性业务培训,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培训结束后凭培训签到表领取授课费。

第三条本局员工教育计划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由教育管理员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第四条根据教育培训需要,聘请兼职教师若干名,与教育管理共同负责做好本局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业务技术培训管理

第五条业务技术培训要从生产实际出发,注重实用性,按岗施教,学而致用。

第六条各单位员工除参加局统一组织的教育培训外,本单位也要有计划地组织进行业务学习,岗位练功,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员工外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须报局领导批准,由教育管理与相关部门审定名单后方可参加,否则,所有费用自理。外派培训员工有义务向企业传递培训信息,为其他员工传授所学的知识。

第八条员工参加各类脱产业务技术培训按上班考勤登记,并注明“培训”字样。

第九条所有新入局人员、转岗人员原则上都必须先培训,后上岗,鼓励员工“一专多能”,自觉参加邮政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第三章学历教育管理

第十条管理人员原则上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前台邮政营业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以上学历;邮政储汇营业员原则上必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未达到的学历要求限五年内达到。

第十一条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者需填写《县邮政局学历教育申请表》(附后),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送教育管理审核,报局领导批准方可报读,否则,不予承认。

第十二条经批准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应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各单位应对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的员工在排班上给予照顾。

第十三条对于经过批准报读者,经毕业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凭学费发票给予限额报销,其标准如下:

(1)研究生毕业:4000元;

(2)大学本科毕业:2000元;

(3)大学专科毕业:2000元;

(4)中专和高中:500元。

劳务工工作满五年者可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四章业务书籍管理

第十四条各单位如需业务参考资料、培训教材要向教育管理申报,由教育管理统一购买。

第十五条购买图书后,由教育管理登记并加盖“县邮政局书籍图书”章。

第五章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兼职教育管理

第十六条为了把教育培训工作搞好,局成立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教育培训工作的研究与开展。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十七条实行兼职教师聘任制度,由教育管理推荐,报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审核,合格者聘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职责是:担负本局各项业务、操作技能等的辅导、授课与培训等工作。

第十八条邀请外单位人员授课的酬金参考市场价格,具体由教育管理拟定报局领导审定。

第六章教育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本局教育经费由局统筹使用。

第二十条教育经费报销办法,参加各类培训费用,经教育管理审核签字,并报局长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二十一条专业技术职务的培训、考试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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