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工作管理制度是确保高等教育机构有效运行的重要框架,它涵盖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学质量,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师生发展。
1. 教学管理:涉及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教师评估、学生学业指导等方面,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2. 科研管理:包括项目申报、资金管理、研究成果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等,促进学术创新与科技进步。
3. 行政管理:涵盖人事管理、校园设施维护、后勤服务、安全管理等,保证日常运营稳定。
4. 财务管理:涉及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审计监督等,确保财务透明与合规。
5. 学生事务管理:包括招生录取、奖学金评定、学生行为规范、心理健康教育等,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大学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性:制度为大学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防止决策随意性和执行混乱。
2. 公平性:通过统一标准,确保资源分配、评价考核的公正公平,增强师生信任。
3. 效率性:制度化管理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人为因素引起的冲突和延误。
4. 持续性:制度为大学的长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保障了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持续提升。
1. 制度建设:定期审查和完善现有制度,确保其符合教育发展趋势和法律法规要求。
2. 培训与宣导:对师生进行制度培训,强化制度意识,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3. 监督与反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收集反馈,及时调整制度中的不足。
4. 文化融合:将制度融入大学文化,使遵规守纪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
5. 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制度的电子化、流程化,提高管理效率。
大学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一个高效、公平、和谐的大学工作环境,推动大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1篇 大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大学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学生在整个学生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主体性的作用,通过倡导学生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意识,对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完善相关政策,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成立专门机构,如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做好管理职能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二)不断探索学生自我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协助公寓服务中心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促进学院学生工作的不断深化,真正做到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三)协助公寓服务中心做公寓的治安保卫工作,通过网络、简报、座谈会等形式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掌握同学们的安全状况,经常检查公寓内各种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公寓中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四)配合公寓服务中心做好宿舍事务的管理。积极倡导宿舍内的安全、文明、团结氛围,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宿舍文明状况的检查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努力为同学创造良好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第2篇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祖国振兴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第三条 我国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四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设立校、院两级工作机构。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所属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院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的就业工作;讨论决定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一级的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职能部门,在招生就业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国家、吉林省和__市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及细则,部署本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学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统计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3、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学校情况,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和维护学校就业网站,并通过网络等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把就业网站作为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信息传播的主阵地;
4、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等服务;
5、负责联系用人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6、规范毕业生推荐工作,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督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履行就业协议,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7、做好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指导、审核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8、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调查,收集毕业生相关就业证明材料;
9、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分析,预测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趋势,为学校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提供参考意见;
10、组织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毕业典礼和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
11、布置、协调、指导、检查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不定期公布各系、各专业就业情况;
12、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转移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和毕业生档案的交寄的有关工作;
13、负责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做好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第七条 各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毕业年级各专业辅导员为就业指导员,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教育和毕业教育工作计划,研究决定本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员化、全程化开设就业指导课,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教育和管理工作;
3、积极联系就业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及时公布就业需求信息,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情况介绍工作,组织安排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活动;
4、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鉴定和毕业鉴定工作;
5、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收集就业证明材料,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6、配合学校组织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活动;
7、做好本院就业工作总结;
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
第八条 毕业生的职责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业;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要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积极参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积极到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急需人才的地区和单位工作。
3、参加各类有关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4、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到文明离校,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奉献才智,为母校争光。
第三章 就业工作经费
第九条 就业工作经费是用于联系接待用人单位、举办各种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传、开展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的专项业务经费。
第十条 就业工作经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的要求,在学校年度经费中拨出一定额度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经学校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 就业工作经费由招生就业处统筹预算和归口管理,财务处负责监督。各院举办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传、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和活动,经审批后可列入就业工作经费开支。
第四章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十二条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是加强就业工作管理、提高就业工作质量和促进文明离校活动开展的重要手段。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考核和评价范围。
第十三条 考核与评价每年度考核评价一次,考核结果列入学校工作评价体系。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定,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考核与评价工作必须以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毕业生就业指导情况、毕业生就业去向跟踪情况、上报就业材料情况、院系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为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程中的毕业生系指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不含成人、夜大班学生和以其他形式招收的培训班学生)。
第十六条 本管理规程如与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管理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3篇 z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活动室管理制度汇篇
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活动室管理制度汇篇
离退休活动室管理制度
1、本活动室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场所,为保待活动室秩序和安静,请离退休人员不要带小孩进场参与活动。
2、遇有特殊需要要使用活动场地时,所涉及的活动室暂停。
3、请严格遵守各活动室规则及作息时间,自觉配合管理员的管理。
4、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保持卫生。不要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
5、要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安全防火,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6、在活动中要谦虚待人、文明娱乐、友谊第一、团结互助。
7、活动结束后,请将各类器材归位,摆放整齐。
8、活动室开放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40。(按学校作息时间调整)。
离退休活动室
健身室管理制度
1、进入健身室请换上自备的干净运动鞋或换上活动室为你准备的拖鞋。
2、请不要在健身室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纸屑、废物等。
3、要爱护健身器材,做到轻拉、轻踏、轻放。不要移动健身器材,如发现器械损坏请及时告知管理员。
4、要科学安全健身,要做力所能及的健身运动,不要做超负荷的、危险的、高难度的动作。如出现意外受伤情况请及时告知管理员,以协助你联系治疗。
5、请自觉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6、使用空调时,请告知管理员开和关。
离退休活动室
聊天室制度
1、保持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爱护公共设施,要使用空调和电视机,请告知管理员操作。
3、请注意安全,倒开水时,请勿将水倒在地上,以免滑倒。
4、请遵守作息时间,自觉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离退休活动室
离休干部医疗保健室管理制度
1、做好离休干部的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包括处方用药、血压测量等);
2、做好离休干部的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用药知识咨询等;
3、及时处理离休干部公费医疗自负部分的校内报销事宜;
4、协调好与校医院的医疗事宜;
5、及时处理离休干部与省医保中心的报销、沟通事宜;
6、负责做好离休干部离休自负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7、负责做好离休干部外出活动时的医疗保健工作;
8、做好学校外派的医疗保健工作;
9、做好离休干部后事处理的医疗保健工作;
10、努力做到工作细致、态度和蔼,杜绝各种差错的发生;
11、协助做好本处举办的大型活动或参加省里有关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12、每周一、周四上午8:30~10:30在校医院办理业务。
离休干部医疗保健室
二
第4篇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祖国振兴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第三条 我国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四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设立校、院两级工作机构。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所属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院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的就业工作;讨论决定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一级的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职能部门,在招生就业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 根据国家、吉林省和__ __ 市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及细则,部署本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2、 负责学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统计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3、 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学校情况,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和维护学校就业网站,并通过网络等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把就业网站作为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信息传播的主阵地;
4、 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等服务;
5、 负责联系用人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6、 规范毕业生推荐工作,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督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履行就业协议,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7、 做好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指导、审核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8、 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调查,收集毕业生相关就业证明材料;
9、 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分析,预测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趋势,为学校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提供参考意见;
10、 组织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毕业典礼和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
11、 布置、协调、指导、检查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不定期公布各系、各专业就业情况;
12、 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转移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和毕业生档案的交寄的有关工作;
13、 负责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14、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 做好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第七条 各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毕业年级各专业辅导员为就业指导员,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 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教育和毕业教育工作计划,研究决定本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员化、全程化开设就业指导课,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教育和管理工作;
3、 积极联系就业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及时公布就业需求信息,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情况介绍工作,组织安排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活动;
4、 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鉴定和毕业鉴定工作;
5、 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收集就业证明材料,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6、 配合学校组织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活动;
7、 做好本院就业工作总结;
8、 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
第八条 毕业生的职责和义务:
1、 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业;
2、 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要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积极参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积极到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急需人才的地区和单位工作。
3、 参加各类有关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4、 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到文明离校,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奉献才智,为母校争光。第三章 就业工作经费
第九条 就业工作经费是用于联系接待用人单位、举办各种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传、开展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的专项业务经费。
第十条 就业工作经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的要求,在学校年度经费中拨出一定额度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经学校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 就业工作经费由招生就业处统筹预算和归口管理,财务处负责监督。各院举办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传、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和活动,经审批后可列入就业工作经费开支。第四章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十二条 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是加强就业工作管理、提高就业工作质量和促进文明离校活动开展的重要手段。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考核和评价范围。
第十三条 考核与评价每年度考核评价一次,考核结果列入学校工作评价体系。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定,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考核与评价工作必须以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毕业生就业指导情况、毕业生就业去向跟踪情况、上报就业材料情况、院系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为依据。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程中的毕业生系指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不含成人、夜大班学生和以其他形式招收的培训班学生)。
第十六条 本管理规程如与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管理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5篇 某大学后勤处计划管理科工作制度
大学后勤处计划管理科工作制度
计划科是后勤处的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部门。归纳起来,计划科的职责主要是三个方面:
第一、是协调后勤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二、是对外代表后勤处处理相关行政事务,是宣传后勤处、推广后勤处的重要的部门;
第三、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对行政指令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计划科不仅是后勤处形象的体现,也是后勤处管理水平的体现。因此,加强对计划科事务的管理,是后勤处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计划科管理制度是综合性的,根据计划科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计划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每天出满勤、干满点。
二、上班时间不离岗、不窜岗、不做私活,办事应提高工作效率,为后勤各部门及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坚持原则,严格按规章办事,不厚比薄彼,不损公肥私,不假公济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每年度工作结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全处范围内进行考核工作汇总。根据考核结果,主动寻找差距,及时改进工作作风,将考核结果存档。
五、坚决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工作细心,对人热心,互相关心。发挥桥梁作用,当好领导的参谋。
六、着装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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