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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有效管理和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执行体系,它涵盖了政策宣传、服务提供、监管执行和评估反馈等多个层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政策制定与宣传:确保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准确解读和广泛传播,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认知度。

2. 服务网络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提供避孕咨询、生殖健康检查等专业服务。

3. 监督管理:设立专门机构,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政策的公正公平执行。

4. 数据统计与分析:收集和分析人口数据,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5. 法规执行与处罚: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政策的权威性。

6. 培训与指导: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7. 公众参与与反馈:鼓励公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收集反馈,改进工作方法。

重要性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其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资源分配的深远影响。有效的人口控制可以减轻社会压力,优化资源配置,保障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此外,通过科学的生育规划,也能保护妇女的健康权益,提高人口素质。

方案

1. 完善政策宣传机制:利用媒体、社区活动等多种方式,增强公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理解和接受度。

2. 提升服务质量:投资升级服务设施,培训专业人才,提供个性化、人性化服务。

3. 强化监督机制:建立透明的监督体系,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4. 制定科学的数据采集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政策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5. 加强法规执行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6. 搭建公众参与平台:通过问卷调查、社区会议等方式,倾听公众声音,提升工作满意度。

7.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反馈调整策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优化。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区人口计生局干部职工守则

为全面适应计划生育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守则。

一、政治思想

(一)认真学__理论,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实践“____”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人口理论,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业务学习

(一)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业务素质。

(二)具备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并不断自检、自省、自警、自勉。

三、工作态度

(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依法行政。

(二)工作踏实,积极肯干,不怕苦,不怕累,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勇于承担艰巨任务,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面前讲奉献,利益面前讲风格。

(四)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四、组织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自觉树立集体和全局观念,注重个人言行,主动维护整体形象,切忌我行我素,各行其事。

(三)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消级怠工。工作场合不打闹嬉戏,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不饮酒,非工作时间不过量饮酒,杜绝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

五、道德修养

(一)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二)敢于承担责任,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谎报工作成绩,不瞒报工作失误。

(三)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不搞自由主义,不搞小团体,不拉帮结派,不做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事情。

(四)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搬弄是非,不无中生有,避免因个人不规言行给他人和单位造成损害。

(五)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十八)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以上守则供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或按本守则的要求长期不适应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停止工作,集中时间学习本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写出书面检查,期间停发工资。严重者,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守则自二oo五年五月十日起执行。

附:与本守则相配套的九项制度。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实行上午和下午到办公室2次点名的考勤办法。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过期为迟到,每迟到1次扣款1元。30分钟未到为旷工,每旷工上班1次扣款10元(含早退),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正常工作期间由办公室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并每月公布考勤情况。

二、正常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按正常上班发考勤奖,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坚持上班者参照有关规定核发加班费。

三、实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要请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及以上者,由局长批准,班子成员因事请假由局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请假期满及时上班,并向批准领导及时销假。

四、因公出差或请假,不参加点名须报办公室登记存档。

五、实行考勤评比制度。每月张榜公布当月考勤情况,年终汇总,根据出勤率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六、严禁工作时间聊天串岗、聊天。

学习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以适应做好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单位学习计划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与办公室负责编拟,报党支部研究批准后实施。各科室学习计划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自行编拟,并组织实施。

三、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各科室组织好讨论。

四、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或各科室组织的学习与讨论要严格考勤,凡无故不参加者,按《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要坚持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六、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建立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每月月底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定期组织检查。

文档管理制度

一、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传。

二、传阅要及时,传阅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留用文件,因工作需要留用的,经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借阅。

三、传阅文件要由专人负责,按规定范围逐人传阅并签名,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四、对传阅的文件,收回后要认真清理、核对,保证无少篇缺页。传阅完毕后,及时存档

五、凡上级或其他部门来文,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与要求,附写文件传阅单,经签批后,再送有关人员阅办。

六、各科室人员参加上级会议时带回的文件材料一律交办公室统一阅办。

七、机要文件要注意保密、保存;本局文件经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上报、下发,并及时将底稿、正文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八、文秘人员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年度立卷工作。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做好内勤工作,确保单位利益不受侵犯。

二、实行值班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紧急性工作任务。值班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杜绝空岗、串岗现象的发生。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值班本交接工作,上一班必须将值班所发生的事书写清楚,在第二天八点前交接转下一班。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负责处理本班所发生的一切突发性事件。对值班期间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三、值班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要做好门岗值勤和来人询查工作。值班期间遇有来人,要问清来因,做好登记方准进入楼内,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损害单位利益、危害单位安全不法分子或破坏现象,要敢于挺身而出与之斗争。

四、夜间禁止在在院内存放外来车辆,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自行车及其他贵重物品,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下班后,要人走闭灯关门上锁,凡是没有关窗、锁门、闭灯的,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五、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因值班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单位利益受损时,将视情节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值班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政治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爱民意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对来局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做好接待和协调,落实好首问责任制。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政策咨询,能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要指定有关科室或人员作出答复,涉及敏感问题,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矛盾激化而出现越级_,影响社会稳定。

四、坚持实事求是,办事量力而行,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五、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单位与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不准用公款互相宴请、互送礼品。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六、艰苦朴素,反对讲排场、摆阔气。下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时,严禁吃、拿、卡、要。不许以任何理由向乡镇摊派物品、推销商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喝酒,各科室到乡镇联系工作时,原则上不在乡镇就餐,确因工作需要在乡镇就餐的,一律在食堂吃工作便餐。

八、严格执行招待标准和招待标准审批制度。涉及上级领导来局机关检查需要就餐的,原则上在局食堂就餐,确需外出就餐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制定餐馆就餐。乡镇来局机关办事需要就餐的,经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局食堂按照规定标准就餐。招待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责接待的领导、办公室共同审查签批,且使用规范票据。

九、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宴请等。

十、带头树新风,移风易俗。不准利用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更不准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制度要求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并以身示范,如违反本规定,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会 议 接 待制 度

一、本系统召开会议,本着精简实效原则,尽量压缩会议,开短会、开小会。

二、本局安排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事务。各科室召开各自业务会议,经分管负责人同意,由所在科室负责会议事务,安排会议室并打扫卫生。

三、外出参加会议,报销来往车票,一天以上的另行请示汇

四、凡是局本身召开的会议一律不招待。 特殊情况,需经局长批准。

五、市计生委科室来人,由对口分管局长和科室科长陪同。

六、上级举办的培训班按会议通知交纳费用。凡旅游性质的培

训班一律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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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成立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和各科室站负责人参加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每周一进行一次全院大扫除,办公楼卫生由各卫生区域责任人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定时清扫。厕所及院内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负责,保持院内环境和厕所经常清洁卫生。

三、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四、每个同志都要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制度,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果皮、烟头、不乱倒垃圾,如发现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垃圾者,令其当场清理,重犯者大会点名批评。

五、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卫生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成绩列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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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区人口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

区人口计生局干部职工守则

为全面适应计划生育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守则。

一、_思想

(一)认真学__理论,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实践“____”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人口理论,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业务学习

(一)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业务素质。

(二)具备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并不断自检、自省、自警、自勉。

三、工作态度

(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依法行政。

(二)工作踏实,积极肯干,不怕苦,不怕累,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勇于承担艰巨任务,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面前讲奉献,利益面前讲风格。

(四)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四、组织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自觉树立集体和全局观念,注重个人言行,主动维护整体形象,切忌我行我素,各行其事。

(三)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消级怠工。工作场合不打闹嬉戏,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不饮酒,非工作时间不过量饮酒,杜绝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

五、道德修养

(一)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二)敢于承担责任,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谎报工作成绩,不瞒报工作失误。

(三)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不搞自由主义,不搞小团体,不拉帮结派,不做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事情。

(四)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搬弄是非,不无中生有,避免因个人不规言行给他人和单位造成损害。

(五)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十八)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以上守则供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或按本守则的要求长期不适应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停止工作,集中时间学习本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写出书面检查,期间停发工资。严重者,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守则自二oo五年五月十日起执行。

附:与本守则相配套的九项制度。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实行上午和下午到办公室2次点名的考勤办法。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过期为迟到,每迟到1次扣款1元。30分钟未到为旷工,每旷工上班1次扣款10元(含早退),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正常工作期间由办公室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并每月公布考勤情况。

二、正常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按正常上班发考勤奖,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坚持上班者参照有关规定核发加班费。

三、实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要请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及以上者,由局长批准,班子成员因事请假由局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请假期满及时上班,并向批准领导及时销假。

四、因公出差或请假,不参加点名须报办公室登记存档。

五、实行考勤评比制度。每月张榜公布当月考勤情况,年终汇总,根据出勤率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六、严禁工作时间聊天串岗、聊天。

学习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_、业务学习,以适应做好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单位学习计划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与办公室负责编拟,报党支部研究批准后实施。各科室学习计划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自行编拟,并组织实施。

三、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各科室组织好讨论。

四、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或各科室组织的学习与讨论要严格考勤,凡无故不参加者,按《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要坚持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六、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建立_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每月月底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定期组织检查。

文档管理制度

一、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传。

二、传阅要及时,传阅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留用文件,因工作需要留用的,经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借阅。

三、传阅文件要由专人负责,按规定范围逐人传阅并签名,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四、对传阅的文件,收回后要认真清理、核对,保证无少篇缺页。传阅完毕后,及时存档

五、凡上级或其他部门来文,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与要求,附写文件传阅单,经签批后,再送有关人员阅办。

六、各科室人员参加上级会议时带回的文件材料一律交办公室统一阅办。

七、机要文件要注意保密、保存;本局文件经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上报、下发,并及时将底稿、正文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八、文秘人员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年度立卷工作。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做好内勤工作,确保单位利益不受侵犯。

二、实行值班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紧急性工作任务。值班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杜绝空岗、串岗现象的发生。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值班本交接工作,上一班必须将值班所发生的事书写清楚,在第二天八点前交接转下一班。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负责处理本班所发生的一切突发性事件。对值班期间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三、值班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要做好门岗值勤和来人询查工作。值班期间遇有来人,要问清来因,做好登记方准进入楼内,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损害单位利益、危害单位安全不法分子或破坏现象,要敢于挺身而出与之斗争。

四、夜间禁止在在院内存放外来车辆,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自行车及其他贵重物品,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下班后,要人走闭灯关门上锁,凡是没有关窗、锁门、闭灯的,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五、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因值班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单位利益受损时,将视情节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值班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_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爱民意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对来局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做好接待和协调,落实好首问责任制。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政策咨询,能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要指定有关科室或人员作出答复,涉及敏感问题,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矛盾激化而出现越级_,影响社会稳定。

四、坚持实事求是,办事量力而行,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五、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单位与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不准用公款互相宴请、互送礼品。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六、艰苦朴素,反对讲排场、摆阔气。下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时,严禁吃、拿、卡、要。不许以任何理由向乡镇摊派物品、推销商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喝酒,各科室到乡镇联系工作时,原则上不在乡镇就餐,确因工作需要在乡镇就餐的,一律在食堂吃工作便餐。

八、严格执行招待标准和招待标准审批制度。涉及上级领导来局机关检查需要就餐的,原则上在局食堂就餐,确需外出就餐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制定餐馆就餐。乡镇来局机关办事需要就餐的,经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局食堂按照规定标准就餐。招待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责接待的领导、办公室共同审查签批,且使用规范票据。

九、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宴请等。

十、带头树新风,移风易俗。不准利用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更不准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_和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制度要求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并以身示范,如违反本规定,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会 议 接 待制 度

一、本系统召开会议,本着精简实效原则,尽量压缩会议,开短会、开小会。

二、本局安排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事务。各科室召开各自业务会议,经分管负责人同意,由所在科室负责会议事务,安排会议室并打扫卫生。

三、外出参加会议,报销来往车票,一天以上的另行请示汇

四、凡是局本身召开的会议一律不招待。 特殊情况,需经局长批准。

五、市计生委科室来人,由对口分管局长和科室科长陪同。

六、上级举办的培训班按会议通知交纳费用。凡旅游性质的培

训班一律不参加。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成立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和各科室站负责人参加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每周一进行一次全院大扫除,办公楼卫生由各卫生区域责任人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定时清扫。厕所及院内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负责,保持院内环境和厕所经常清洁卫生。

三、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四、每个同志都要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制度,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果皮、烟头、不乱倒垃圾,如发现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垃圾者,令其当场清理,重犯者大会点名批评。

五、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卫生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成绩列入年度考核。

第3篇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区人口计生局干部职工守则

为全面适应计划生育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守则。

一、政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实践“____”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人口理论,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业务学习

(一)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业务素质。

(二)具备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并不断自检、自省、自警、自勉。

三、工作态度

(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依法行政。

(二)工作踏实,积极肯干,不怕苦,不怕累,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勇于承担艰巨任务,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面前讲奉献,利益面前讲风格。

(四)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四、组织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自觉树立集体和全局观念,注重个人言行,主动维护整体形象,切忌我行我素,各行其事。

(三)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消级怠工。工作场合不打闹嬉戏,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不饮酒,非工作时间不过量饮酒,杜绝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

五、道德修养

(一)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二)敢于承担责任,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谎报工作成绩,不瞒报工作失误。

(三)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不搞自由主义,不搞小团体,不拉帮结派,不做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事情。

(四)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搬弄是非,不无中生有,避免因个人不规言行给他人和单位造成损害。

(五)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十八)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以上守则供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或按本守则的要求长期不适应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停止工作,集中时间学习本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写出书面检查,期间停发工资。严重者,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守则自二oo五年五月十日起执行。

附:与本守则相配套的九项制度。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实行上午和下午到办公室2次点名的考勤办法。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过期为迟到,每迟到1次扣款1元。30分钟未到为旷工,每旷工上班1次扣款10元(含早退),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正常工作期间由办公室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并每月公布考勤情况。

二、正常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按正常上班发考勤奖,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坚持上班者参照有关规定核发加班费。

三、实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要请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及以上者,由局长批准,班子成员因事请假由局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请假期满及时上班,并向批准领导及时销假。

四、因公出差或请假,不参加点名须报办公室登记存档。

五、实行考勤评比制度。每月张榜公布当月考勤情况,年终汇总,根据出勤率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六、严禁工作时间聊天串岗、聊天。

学 习 制 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以适应做好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单位学习计划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与办公室负责编拟,报党支部研究批准后实施。各科室学习计划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自行编拟,并组织实施。

三、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各科室组织好讨论。

四、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或各科室组织的学习与讨论要严格考勤,凡无故不参加者,按《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要坚持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六、每个干部

职工都要建立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每月月底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定期组织检查。

文 档 管 理 制 度

一、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传。

二、传阅要及时,传阅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留用文件,因工作需要留用的,经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借阅。

三、传阅文件要由专人负责,按规定范围逐人传阅并签名,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四、对传阅的文件,收回后要认真清理、核对,保证无少篇缺页。传阅完毕后,及时存档

五、凡上级或其他部门来文,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与要求,附写文件传阅单,经签批后,再送有关人员阅办。

六、各科室人员参加上级会议时带回的文件材料一律交办公室统一阅办。

七、机要文件要注意保密、保存;本局文件经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上报、下发,并及时将底稿、正文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八、文秘人员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年度立卷工作。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做好内勤工作,确保单位利益不受侵犯。

二、实行值班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紧急性工作任务。值班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杜绝空岗、串岗现象的发生。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值班本交接工作,上一班必须将值班所发生的事书写清楚,在第二天八点前交接转下一班。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负责处理本班所发生的一切突发性事件。对值班期间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三、值班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要做好门岗值勤和来人询查工作。值班期间遇有来人,要问清来因,做好登记方准进入楼内,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损害单位利益、危害单位安全不法分子或破坏现象,要敢于挺身而出与之斗争。

四、夜间禁止在在院内存放外来车辆,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自行车及其他贵重物品,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下班后,要人走闭灯关门上锁,凡是没有关窗、锁门、闭灯的,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五、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因值班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单位利益受损时,将视情节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值班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政治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爱民意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对来局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做好接待和协调,落实好首问责任制。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政策咨询,能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要指定有关科室或人员作出答复,涉及敏感问题,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矛盾激化而出现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四、坚持实事求是,办事量力而行,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五、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单位与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不准用公款互相宴请、互送礼品。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六、艰苦朴素,反对讲排场、摆阔气。下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时,严禁吃、拿、卡、要。不许以任何理由向乡镇摊派物品、推销商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喝酒,各科室到乡镇联系工作时,原则上不在乡镇就餐,确因工作需要在乡镇就餐的,一律在食堂吃工作便餐。

八、严格执行招待标准和招待标准审批制度。涉及上级领导来局机关检查需要就餐的,原则上在局食堂就餐,确需外出就餐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制定餐馆就餐。乡镇来局机关办事需要就餐的,经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局食堂按照规定标准就餐。招待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责接待的领导、办公室共同审查签批,且使用规范票据。

九、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宴请等。

十、带头树新风,移风易俗。不准利用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更不准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制度要求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并以身示范,如违反本规定,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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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接 待制 度

一、本系统召开会议,本着精简实效原则,尽量压缩会议,开短会、开小会。

二、本局安排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事务。各科室召开各自业务会议,经分管负责人同意,由所在科室负责会议事务,安排会议室并打扫卫生。

三、外出参加会议,报销来往车票,一天以上的另行请示汇

四、凡是局本身召开的会议一律不招待。 特殊情况,需经局长批准。

五、市计生委科室来人,由对口分管局长和科室科长陪同。

六、上级举办的培训班按会议通知交纳费用。凡旅游性质的培

训班一律不参加。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成立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和各科室站负责人参加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每周一进行一次全院大扫除,办公楼卫生由各卫生区域责任人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定时清扫。厕所及院内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负责,保持院内环境和厕所经常清洁卫生。

三、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四、每个同志都要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制度,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果皮、烟头、不乱倒垃圾,如发现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垃圾者,令其当场清理,重犯者大会点名批评。

五、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卫生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成绩列入年度考核。

第4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晚婚晚育

1、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双方均属于晚婚者,按国家规定的休婚假18天,婚假3天内不扣工资及绩效,3天以上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2、已婚职工女满24周岁,男满26周岁生育第一胎者为晚育,符合晚育条件的职工应将结婚证、户口簿原件交到医院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查验,并留复印件留存方可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3、晚育者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还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双生另增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规定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

3、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4、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5、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日;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日;

6、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经夫妻双方申请,可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和优待;

7、自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独生子女费)8元,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儿童保健费由双方单位各发50%。

8、根据赣市五院【2010】29号文规定并结合医保政策,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内一孩,可享受生育补贴。补贴标准及申报程序按文件执行。

三、生育第二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4、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5、第-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6、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优生和节育措施

1、经指定的区、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夫妻一方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引产休假1个月。

2、在确定怀孕3个月内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即由双方单位及所在社居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未办证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禁止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应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

3、已婚育龄女职工,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要求一胎上环,给予假期3天。带环怀孕、产后因避孕失败,首次人流,休假7天,按公假处理,费用报销。第二次人流作病假处理,手术费及药费自理(均凭医院诊断书办理)。

4、生育一胎后42天放环,超过42天不宜放环的要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暂不宜或不宜放环证明,并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

5、本院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本院职工子女无单位、配偶也无工作单位、户口在本院),每年进行一次环孕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孕检并将孕检证明交院办公室(计生办)保存备查。

五、对调入人员的规定

调人我院的已婚男、女育龄职工,其中已生育一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同志必须携带计划生育奖惩决定及其执行情况等证明,到院办公室(计生办)备案。

六、对请长假人员的规定

对请长假、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在办理手续前需做一次环孕检、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请长假、停薪留职的男职工需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七、对单位出租房、店面人员的规定

总务科负责管理承租店面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要求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环孕检,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八、对辞职职工的规定

办理辞职手续时,一并到医院办公室(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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