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它涉及到信息资源的管理、信息安全、技术支持、人员配置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企业信息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
1. 信息资源管理:涵盖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和利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信息安全:制定并执行安全策略,防止数据泄露、破坏或丢失,包括防火墙设置、权限管理、备份恢复等。
3. 技术支持:提供软硬件维护、系统升级、故障排除等服务,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4. 人员配置与培训:合理分配信息中心的人力资源,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团队专业能力。
5. 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数据保护法,确保企业信息活动的合法性。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效的信息管理能提升企业决策的精准度,助力战略规划。信息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任何数据泄露都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技术支持能快速响应业务需求,保证业务连续性。高素质的信息中心团队是实现这一切的基础,人员配置和培训至关重要。
1. 建立完善的信息资源管理体系,设定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实施定期的数据审计,确保信息质量。
2. 设计并实施全面的信息安全政策,包括定期的安全评估、员工安全意识教育,以及应急响应计划。
3. 建立技术支持团队,明确服务级别协议(sla),提供24/7的技术支持,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根据业务需求和员工能力进行人力资源调配,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提升团队整体技术水平。
5. 定期审查和更新合规性措施,确保符合最新的法规要求,降低法律风险。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高效、安全、合规的信息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1篇 机房安全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大翔药业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机房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节 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
第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五条 如果使用门禁卡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
一. 信息部工作人员如需要机房门禁卡,须填写《机房门禁卡申请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请权限和申请事由等内容,由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由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权限设置。
二. 磁卡的发放范围是:信息中心机房运行维护人员、网络管理员和其他相关系统运行技术人员。
三. 机房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办公室。
四. 持有门禁卡的人员如需延长门禁卡的使用期限,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并由信息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 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审阅机房出入授权列表,确保只有经过合理授权的人员方可通过门禁系统进出机房。有关人员确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
六. 机房门禁系统的访问记录应存入磁盘不得删除,并每隔三个月对所有的门禁系统数据进行离线存储。
第六条 任何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附件二),登记随身携带的物品,经机房值班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七条 信息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须提前填写《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附件三),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申请表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存档保管。
第八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内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出入应更换鞋套,保持机房内安静、整洁。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第九条 所有人员离开机房时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 为了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
第十一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定期(至少每三个月)对《机房出入登记表》、《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进行审阅,确保所有访问机房的人员均已通过授权。
第三节 机房卫生规定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将食物或饮料带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吐痰。
第十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自觉将所带纸张等废弃物品带走。
第四节 机房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第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 机房内主机等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
第二十条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持有正式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或搬离计算机机房。
第五节 值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信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做好系统运行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度、消防等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机房运行日志》(附件四),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检查各类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协助其进行问题调查,做好工作记录,将故障发生时间及修复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对外来人员的操作 ,机房管理员应该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进入机房人员不遵守机房管理规定或从事与正常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操作,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其操作。
第二十六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审阅《机房运行日志》,确保所有机房操作已通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第六节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房应保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安装温湿度报警设施,对运行环境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进行监测并预警。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一. 安装24小时不间断空调系统,是机房内保持一定的温度(28`c)和相对湿度;
二. 安装湿度和温度显示装置;
三. 安装烟雾感应探测器和温度感应探测器;
四. 安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五. 配备手动灭火器;
六. 将机房地板抬高。
第二十八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机房应列为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安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报警设备以及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十条 严禁在防火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咽、焚烧任何物品。
第三十二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向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申请并做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条 机房配备不间断的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根据机房设备的变更情况,更新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以确保对新运行环境的保护,信息部管理人员应对ups使用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十四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第三十五条 每半年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各预警系统并出具检查报告,确保在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跟进。
第七节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2篇 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学校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校师生进行信息技术学习正常运行,加强防火、防盗、防病毒等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上机的教育与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要求信息中心内外全体师生都严格遵守如下制度:
一、教师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损失,当事人及主管领导应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追究刑事责任。学生每次上机,任课教师必须提前到场,同时每个学生都应以学号入座,以便进行核对。上机期间,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上机规则,认真服从信息中心管理,遵守以下具体规定:
(1)按时上、下机,未经许可不得迟到或拖延,无故迟到二十分钟或二十分钟以上者,管理人员有权取消本次上机资格,对无理取闹者进行严肃处理,上报政教处进行批评教育;
(2)上课时间严禁玩任何游戏及聊天工具,不得私自篡改机子里面任何参数,课余时间严禁玩大型游戏,有违反者取消本次上机资格,上报政教处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严禁携带与教学计划无关的光盘进入机房,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取消本次上机资格;老师带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准把mp3等音乐器件带入机房,违规者一律没收;
(4)爱护机器设备,按规定使用操作,遇有异常或故障,应立即与值班室教师联系,严禁随意拆卸、移动机房设备,违规者上报政教处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损坏设备加倍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在每节课后,辅导老师要组织学生把机房用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6)机房是一个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教学场所,因此要求全体师生必须着装整洁,严禁穿背心、拖鞋等,严禁高声喧哗、嬉戏打闹、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在地上吐痰、口香糖等杂物,自觉保持机房卫生,若有违规者,上报政教处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上机安排:
(1)信息中心根据教学内容和设备情况统一安排上机时间。
(2)任课教师按教学计划携带授课任务书和全体学生名单,提前五分种到计算中心室查看上机机房号,并进行对号入座。
(3)信息中心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师的要求按学期并分周制定上机安排表,各任课老师必须按计划严格执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违反计划;如遇停电或其它特殊情况,由信息中心另行安排。
三、上机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烟火。不准在机房内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照相机、摄像机和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机房。
四、外来实习生或因工作、学习需要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人员无故不得在机房长时间逗留。
五、任课教师组织学生上机,不得擅离职守;下课时,任课教师要对所有计算机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该关的要切断电源,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六、机房内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向外移(带)设备及物品,需有主管领导的批示或经机房工作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相关的登记手续,方可拿出机房;中心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坏,如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以得到妥善处理。
第3篇 公司信息中心管理制度(三)
公司信息中心管理制度(4)
1 总则
1.1 为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和管理公司信息中心及各种信息产品、信息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投资,特制定本制度。
1.2 信息中心管理范围包括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及分公司等。
1.3 信息中心职责在于统筹规划、规范和管理信息产品的使用和投资,组织和负责信息工程的实施,制定、修订信息管理制度、规则和规定。
1.4 信息中心贯彻执行公司和集团信息中心的制度、目标和相关规定。
1.5 信息中心管理内容包括:信息产品、信息资源、信息工程、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话系统等。
1.6 本制度所指信息产品、信息资源包括计算机、外设及耗材和网络设备硬件,各类系统及应用软件,各类电子数据和网络资源等。
2 硬件管理
2.1 信息产品硬件包括:
2.1.1 计算机硬件包括:网络服务器、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存储器、各种接口卡(如视频卡等)。
2.1.2 计算机外设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ups(不间断电源)、扫描仪、手写板、读卡器及其它外围部件在内的设备、备件和耗材。
2.1.3网络设备包括:光纤及其转发器、双胶线、交换机、三层交换机、路由器、vpn、防火墙等。
2.2信息产品硬件管理内容包括:
2.2.1 信息产品硬件的购置、调配、维护、维修、报废和随机资料保管等工作。
2.2.2 信息产品硬件(固定资产、配件)入库、登记。
2.3 部门使用计算机及外设的安装、领用和调配
2.3.1 计算机硬件的装机、测试和相关备份。
2.3.1.1 新购置的计算机硬件,在信息中心或使用部门处开箱验机,确保实物与配置清单相符;
2.3.1.2 信息中心技术人员会同供应商对设备进行装机和测试;
2.3.1.3 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安装相关办公软件和完成基本配置,备份操作系统及驱动程序;
2.3.1.4 交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使用。
2.3.2计算机硬件随机资料保管
2.3.2.1计算机硬件检验合格后,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应认真填写保修卡,按要求寄回厂家或归档;
2.3.2.2驱动程序、使用说明、合格证、用户手册、光盘等随机所有文件和软件资料,由信息中心按档案要求负责保管。
2.3.3计算机硬件入库和出库
2.3.3.1购置的计算机硬件验货合格后,信息中心在送货单上签署,并据此填写入库单或固定资产增加单并录入相关数据库;
2.3.3.2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部门经理审批,信息中心核准后发出相应的计算机硬件,并据此录入相关数据库;
2.3.3.3信息中心填写信息产品备查账。
2.4计算机硬件升级和调配
2.4.1公司各部门计算机硬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升级、调换申请,信息中心签
署意见,常务副总审批,交由信息中心协同相关部门实施。
2.4.2计算机硬件的维护和保养。
2.4.2.1计算机硬件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
2.4.2.2计算机应配备ups(不间断稳压电源);
2.4.2.3非信息中心相关人员不得打开计算机主机机箱和拆、换零配件,严禁带电插拔配件及外设,违者按公司相关处罚条例执行;
2.4.2.4计算机及主要外设保养周期定为每季一次。维护人员在保养结束后,填写计算机保养记录单。
2.5 计算机硬件的维修
2.5.1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信息中心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到现场检查故障原因,进行故障鉴定并维修;信息中心无法维修的,经信息中心负责人准允,联系相应供应商进行维修。各分公司计算机出现故障,由网管(或兼职)按照上述程序办理,所属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2.5.2计算机维修完毕后,信息中心维修人员需填写维修记录单,经计算机使用者签字确认,归档备案。
2.6计算机硬件的报废
2.6.1计算机硬件报废的条件:
2.6.1.1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或维修可能的;
2.6.1.2计算机过于陈旧,且已经无法正常办公的;
2.6.1.3维修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2.6.2计算机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信息中心鉴定,属固定资产的,由分管副总或常务副总审批后按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2.6.3已作报废处理的计算机或部件,由信息中心解体,凡可用零配件的要进行登记,另作备用,其它残体交于相关部门处理。
3 软件管理
3.1 信息产品软件包括:
3.1.1各类操作系统(如windows 98、windows 2000、windows _p、windows 2003等)。
3.1.2各类信息系统(如oa、k3-erp等)。
3.1.3各类应用软件(如e_cel、word、autocad等)。
3.1.4各类电子数据、网络软体(网站、网络广告)等。
3.2信息产品软件管理内容包括:
3.2.1各类信息产品软件的安装、维护、规划、购置和开发等。
3.2.2主要的信息系统和网站建设及网络广告推广。
3.2.3各类信息产品软件的归档和保管。
3.3 各类信息产品软件的安装、维护和简易开发
3.3.1公司各部门工作有软件需求的(常用工具软件),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使用部门经理准许后,信息中心方可安装。
3.3.2属于财务部门的软件系统不得随便在其它部门计算机里安装。
3.3.3计算机使用者或非信息中心相关人员不得对计算机现有的应用软件进行删除。
3.3.4信息中心有责任对office等办公软件根据部门需求进行简单的二次开发,再交付相关部门使用。
3.3.5信息中心平面设计人员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尽快完成交付所需部门使用。
3.4 信息产品软件的归档和保管
3.4.1对于部门级或公司级的软件,信息中心在机房服务器中备份。
3.4.2对于部门级或公司级的软件原件,信息中心移交档案室进行保管。
4 使用管理
4.1 信息产品的使用包括:
4.1.1硬件的使用,如计算机、交换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其它外设。
4.1.2软件的使用,如操作系统、信息系统、办公软件等。
4.1.3网络资源的使用,如局域网、因特网等。
4.2 信息产品的使用管理内容包括:
4.2.1计算机及外设基本操作规程和规定。
4.2.2信息系统等软件基本操作。
4.2.3局域网和因特网资源的合理使用。
4.2.4定期给公司计算机操作员开展培训业务等。
4.3 计算机及外设基本操作规程和规定
4.3.1计算机使用实行定人定机。
4.3.1.1各部门的计算机由使用部门确定定人定机的名单,报请所属信息中心备案;
4.3.1.2计算机使用者应充分利用计算机处理业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利用公司计算机玩游戏、听歌等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操作;
4.3.1.3变更计算机使用者或对计算机进行调配,应检查计算机原有配件是否完整,文档资料应该进行移交,个人资料应予删除,信息中心据此更改备案。
4.3.2计算机正常工作时,下班后按正常顺序关闭主机、显示器及外设,禁止非法关机。
4.3.3禁止非信息中心维修人员擅自安装、删除和随意更改计算机程序和配置;禁止非本计算机使用者随意删除电子数据。
4.3.4禁止用软驱、光驱和其它移动存储器读取破坏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的数据。
4.3.5计算机操作人员应该避免计算机、打印机等疲劳使用,尽量降低设备损耗。
4.4 主要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
4.4.1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和掌握与自己业务密切联系的oa、erp等系统模块。
4.4.2上班按时登录
oa系统查看通知、任务、公文等公众信息,及时完成工作流程中的任务。
4.4.3公司信息交流通过oa等内部统一邮件平台进行传递。
4.5 局域网和因特网的合理使用
4.5.1局域网使用基本要求:
4.5.1.1公司与所属分公司计算机利用vpn技术连在一个局域网内;
4.5.1.2网络上共享资料未经本人或上级领导同意,严禁擅自拷贝、更改、删除;
4.5.1.3各公司、各部门充分利用vpn和网络进行资料传输和数据共享,协同工作;
4.5.1.4严禁对局域网内计算机进行攻击、破坏。
4.5.2因特网使用基本要求:
4.5.2.1如工作需要使用因特网的,需填写因特网开通申请单,并由申请人和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常务副总审批后信息中心方可开通并备案;
4.5.2.2充分利用上网时间,查找与工作相关信息;
4.5.2.3禁止登录不健康网站、上网聊天;
4.5.2.4禁止下载未经信息中心允许的软件、程序和娱乐内容;
4.5.2.5公司寝室计算机开通因特网按补充规定执行。
4.6 信息中心应定期开展培训
4.6.1信息中心有编制计算机和网络使用简易教程的义务。
4.6.2信息中心应定期对公司计算机操作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4.6.3信息中心应考核和培训计算机操作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信息系统的应用。
5 机房管理
5.1公司信息中心机房禁随意出入
5.2 公司计算机机房管理内容包括
5.2.1公用服务器和公用网络设备的购置、维护、维修、升级、报废等。
5.2.2主要信息系统(oa、erp等)的规划和建设。
5.2.3网站建设和网络广告推广。
5.3 公用信息产品硬件的管理
5.3.1公司服务器和公司网络设备入库与出库按计算机硬件入库与出库程序办理。
5.3.2公用服务器、公用网络设备与线路的维护、维修和保养。
5.3.2.1定期对上述公用硬件进行维护、保养,保养周期为每季一次;
5.3.2.2需要维修的,交由信息中心或相关职能人员鉴定并维修;信息中心无法维修的,由相关人员填写故障鉴定报告和维修方案建议,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联系相应供应商进行维修;
5.3.2.3维修完毕后,须由信息中心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单,由信息中心负责人确认并归档备案。
5.4 公司主要信息系统规划和建设
5.4.1公司领导正确认识、积极参与和高度重视;
5.4.2信息中心在整个信息工程实施过程中属于中心部门;
5.4.3实施前需了解、调查、熟悉、掌握公司各部门各环节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制定相应方案;
5.4.4从性能、价格、日后升级、二次开发的难易度和售后服务质量等多方面考证信息系统并合理选购;
5.4.5提供试用版本的,信息中心应该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试用一段时间以观效果;
5.4.6要合理规划、预测和协调事前、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工作及进程;
5.4.7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明晰投资双方权责;
5.4.8成立项目实施专门小组,项目中心负责人全权负责并制订项目实施可行性方案,项目中心负责人直接对常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
5.4.9定期由常务副总或总经理召开项目实施总结推进会议;
5.4.10实施过程中注重员工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的熟练应用。
5.5 网站建设和网络广告推广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
5.5.1信息中心负责对公司网站进行总体规划和建设。
5.5.2各公司信息中心或协同相关部门对网站基础数据进行发布和日常维护。
5.5.3公司网络广告推广由信息中心根据各公司的情况统一规划。
6 采购管理
6.1 信息产品硬件采购包括部门用和公司用硬件采购
6.1.1部门需配置全新计算机,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填写信息产品请购单,部门经理审核,信息中心签署意见并填写详细配置等相关信息,总经理审批,交由供应部统一购置。
6.1.2部门需购置计算机配件、耗材或维修用配件,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填写信息产品请购单,部门经理
审核,信息中心签署意见,由常务副总审批后再交供应部统一购置。
6.1.3分公司(或子公司)配置计算机及外设硬件,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填写信息产品请购单,部门经理
审核,网管(或兼职)签署意见,分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交分公司(或子公司)供应部门购置并报请所属信息中心备案。
6.1.4公用服务器和公用网络设备的购置,由信息中心填写信息产品请购单和申请说明书,常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交由信息中心和供应部协同购置。
6.1.5信息产品硬件购置时,应掌握如下原则:
6.1.5.1品牌力求统一;
6.1.5.2购置时要货比三家,对供应商的产品性价和售后服务双重考查;
6.1.5.3重要信息产品硬件的选购应考虑日后升级、扩展和基于集团应用环境;
6.1.5.4信息中心有参与选择供应商的权力。
6.2 公司或部门需购置信息产品软件(重要业务信息系统),由信息中心或使用部门填写信息产品软件需求申请报告,由常务副总审批后再交由信息中心办理。
6.3 付款程序
6.3.1公司购置、维修等信息产品硬件取得的发票或费用,须有相关凭证或附件(如入库单、固定资产增加单、信息产品清单、维修记录单等),经供应部、信息中心审核,财务部复核,常务副总审批后报销。
6.3.2信息产品购置、维修、维护等,未按上述付款手续办理的,财务部应拒绝付款。
6.3.3 公司制度和集团信息中心制度没作特别规定的,6.3.4 信息产品报销均按此规定执行。
7 安全、保密管理
7.1 信息中心应负责公司计算机、服务器和网络安全
7.1.1定期对计算机和服务器等进行安全检查,关注、防止病毒和黑客的侵袭,定期升级安全软件。
7.1.2定期对服务器电子数据进行光盘等介质备份、存储。
7.1.3定期对各部门的业务资料以一定的电子格式进行备份、存储。
7.2 计算机操作者和信息中心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7.2.1对于公司业务的一些机密、重要资料,不得外传。
7.2.2对于公司内信息系统平台内的私人和业务邮件,信息中心人员不得泄露。
7.2.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并给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依照公司相关处罚条例执行。
8 附则
8.1 本制度解释权归信息中心,未尽事宜由信息中心负责修订。
第4篇 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大翔药业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机房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节 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
第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五条 如果使用门禁卡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
一. 信息部工作人员如需要机房门禁卡,须填写《机房门禁卡申请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请权限和申请事由等内容,由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由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权限设置。
二. 磁卡的发放范围是:信息中心机房运行维护人员、网络管理员和其他相关系统运行技术人员。
三. 机房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办公室。
四. 持有门禁卡的人员如需延长门禁卡的使用期限,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并由信息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 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审阅机房出入授权列表,确保只有经过合理授权的人员方可通过门禁系统进出机房。有关人员确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
六. 机房门禁系统的访问记录应存入磁盘不得删除,并每隔三个月对所有的门禁系统数据进行离线存储。
第六条 任何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附件二),登记随身携带的物品,经机房值班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七条 信息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须提前填写《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附件三),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申请表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存档保管。
第八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内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出入应更换鞋套,保持机房内安静、整洁。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第九条 所有人员离开机房时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 为了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
第十一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定期(至少每三个月)对《机房出入登记表》、《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进行审阅,确保所有访问机房的人员均已通过授权。
第三节 机房卫生规定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将食物或饮料带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吐痰。
第十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自觉将所带纸张等废弃物品带走。
第四节 机房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第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 机房内主机等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
第二十条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持有正式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或搬离计算机机房。
第五节 值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信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做好系统运行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度、消防等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机房运行日志》(附件四),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检查各类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协助其进行问题调查,做好工作记录,将故障发生时间及修复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对外来人员的操作 ,机房管理员应该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进入机房人员不遵守机房管理规定或从事与正常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操作,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其操作。
第二十六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审阅《机房运行日志》,确保所有机房操作已通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第六节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房应保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安装温湿度报警设施,对运行环境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进行监测并预警。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一. 安装24小时不间断空调系统,是机房内保持一定的温度(28`c)和相对湿度;
二. 安装湿度和温度显示装置;
三. 安装烟雾感应探测器和温度感应探测器;
四. 安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五. 配备手动灭火器;
六. 将机房地板抬高。
第二十八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机房应列为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安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报警设备以及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十条 严禁在防火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咽、焚烧任何物品。
第三十二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向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申请并做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条 机房配备不间断的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根据机房设备的变更情况,更新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以确保对新运行环境的保护,信息部管理人员应对ups使用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十四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第三十五条 每半年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各预警系统并出具检查报告,确保在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跟进。
第七节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5篇 医院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2.进入机房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信息管理人员需每天查看24 小时值班日志和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4.保证服务器24 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有关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6.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7.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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