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过程管理制度是企业日常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执行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产品质量,以及维护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该制度涵盖了任务分配、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监督与评估、改进机制等多个方面。
1. 任务分配:明确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每个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2. 工作流程:定义清晰的操作步骤,包括任务启动、执行、检查和关闭等阶段,确保流程的标准化。
3.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通过定期检查和反馈,确保作业成果符合预期。
4. 监督与评估:实施监控机制,对工作进度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5. 改进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建立持续改进的文化,提升作业效率和效果。
作业过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作业流程,减少无效劳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 确保质量: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有助于预防错误,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3. 保障安全: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安全规定能降低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4. 培养团队协作:明确的工作分配和沟通机制促进团队间的合作,提升整体执行力。
5. 促进企业发展:不断优化的作业过程有利于企业适应市场变化,提高竞争力。
1. 制定详细的工作说明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
2. 实施定期培训,强化员工对作业过程的理解和技能掌握,提高执行效率。
3. 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负责监督作业过程,确保质量标准得到执行。
4. 引入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给予激励或反馈,激发员工积极性。
5. 设立建议箱或在线平台,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对有价值的建议予以奖励,并将有效建议纳入改进计划。
6. 定期进行作业过程审计,识别瓶颈和问题,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持续优化作业流程。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质量可控的作业过程管理制度,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环境变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变更管理定义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
4变更管理的分类
4.1工艺、技术的变更:
4.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4.1.2原料介质变更;
4.1.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1.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1.5工艺参数的变更;
4.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2设备设施的变更:
4.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2.2安全设施的变更;
4.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2.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2.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4.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3管理的变更:
4.3.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4.3.2人员的较大变更;
4.3.3管理机构的变更;
4.3.4管理职能的变更;
5变更管理职责
5.1项目或技改部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
5.2工艺部门负责现有工艺设备,原料介质,操作条件,工艺参数等变更管理;
5.3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等的变更管理;
5.4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
5.5相关部门负责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变更管理。
6变更程序
6.1变更申请。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6.2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单位)应填写《安全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6.3变更审批。《安全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报主管部门和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6.4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6.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7变更的管理
7.1工艺、技术的变更:
7.1.1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
7.1.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7.1.3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7.1.4工艺参数变更
一般指标变更由生产车间技术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工艺变更申请表。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变更申请进行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变更通知单,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生产单位,调度室,并报总工办备案。重要或较大的工艺控制指标变更,需报总工程师批准签发。
7.1.5.工艺配方变更、原材料替代、设备技术变更
7.1.5.1生产单位不准私自变更工艺配方(优化试验配方除外),降低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变更品种。
7.1.5.2对于优化配方的试验和新型原辅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产单位和生产处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试验方案,编制试验计划,上报总工程师批准,总经理签发后,由生产处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7.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由动力处根据生产能力负荷的需要,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编制变更方案和实施计划,上报总工程师同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动力处组织实施。
7.2设备设施的变更:
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产处、总工办、设备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实施。
7.3管理的变更:
7.3.1安全技术处必须关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更新变化情况,并根据安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企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符合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7.3.2工艺、技术部门必须根据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的变更,及时更新企业的相关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变更的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3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最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安全装置变更计划和实施方案,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4关键岗位人员的增减,必须由用人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资处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人员调动。
7.3.5任何人无权做出组织机构(包括生产工段和班组)的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写出组织机构变更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变更。
8 变更的其他规定
8.1. 对以下变更需进行验证或确认:
8.1.1. 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的改变或产品包装形式的改变;
8.1.2. 工艺参数的改变或工艺路线的变更;
8.1.3. 设备的改变,主要指设备位置调整、设备改进、更换或大修等;
8.1.4. 安全设施的变更。
8.2变更的实施仅限于变更申请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的变更范围去执行,不准超越批准的范围。
8.3 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8.3发生重大变更时,销售公司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通知给相关客户和法规部门。
8.4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
9档案管理
9.1工艺、技术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总工办统一管理技术档案。
9.2设备档案由设备处负责管理。
9.3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变更资料由劳资处存档。
9.4安全管理部将变更审批文件及有关资料、表格进行归档,原件留在安全管理部,其他相关部门或车间可保留复印件。
第2篇 工贸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等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变更过程中的事故风险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程序的管理。
三、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制度。
3.2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3.3各车间负责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对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四、管理规定
4.1 变更程序
4.1.1 变更申请。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填写“变更实施计划申请书”;
4.1.2变更审批。“变更实施计划申请书”填好后,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4.1.2.1 审批内容
(1) 变更目的。
(2) 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3) 变更内容。
(4) 变更带来的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危害分析及风险削减措施)。
(5) 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6) 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7) 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8) 强制性批准和授权的要求。
4.1.3变更风险分析。变更批准后对将实施的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4.1.4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责任部门组织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1.5 变更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1.6 变更后及时组织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及专业知识进行教育培训。
工艺设备变更
.1 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1)生产能力的改变。
(2)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3)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4)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5)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6)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7)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8)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9)软件系统的改变。
(10)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11)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12)操作规程的改变。
(13)试验及测试操作。
(14)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15)运输路线的改变。
(16)装置布局的改变。
(17)产品质量的改变。
(18)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19)其他。
人员变更
.1 企业根据企业人力资源定员相关标准,明确生产单元或员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岗位设置、员工的数量等。
.2 人员的变更必须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施,应严格执行人员变更管理流程,确保上(替)岗人员具备上岗能力及资格。
.3 应按“持证上岗、同岗替代、备员补充”的原则安排上(替)岗,以满足安全生产最低标准。
.4 企业根据风险控制的要求组织对关键岗位进行辨识。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前,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应评估人员变更对现岗位安全生产的影响,选择合适人选。
关键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工艺危害分析结果认定的高风险作业的岗位。
(2)国家法规制度的特种作业岗位。
(3)实施风险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岗位。
(4)从事关键设备检测、检维修的岗位。
(5)审批作业许可的岗位。
(6)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评与提供培训的岗位。
(7)管理和监督承包商作业的岗位。
(8)环境、职业卫生监测岗位。
.5 企业应明确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的知识、技能、资质与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依据岗位培训需求矩阵,确定人员上(替)岗前的培训内容和考评方式。并有计划培养关键岗位的后备人员,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顺利实施。
.6 对上(替)岗人员要进行技能考评,考评方式可以是提问、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高风险作业项目的考评应包括现场模拟操作演示。考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经验,可以是企业管理人员、员工的主管领导、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员工和专(兼)职教师等。
.7 替岗应经属地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执行;调离、调入、转岗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人事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8 关键岗位变更人选不能满足知识、技能、经验最低要求,须停止变更。
.9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填写“变更申请审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主要包括:
(1)人员变更的审批信息。
(2)发生岗位变更员工的个人信息。
(3)变更过程中的培训及考评信息。
(4)确保满足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第3篇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变更管理定义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
4变更管理的分类
4.1工艺、技术的变更:
4.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4.1.2原料介质变更;
4.1.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1.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1.5工艺参数的变更;
4.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2设备设施的变更:
4.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2.2安全设施的变更;
4.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2.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2.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4.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3管理的变更:
4.3.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4.3.2人员的较大变更;
4.3.3管理机构的变更;
4.3.4管理职能的变更;
5变更管理职责
5.1项目或技改部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
5.2工艺部门负责现有工艺设备,原料介质,操作条件,工艺参数等变更管理;
5.3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等的变更管理;
5.4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
5.5相关部门负责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变更管理。
6变更程序
6.1变更申请。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6.2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单位)应填写《安全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6.3变更审批。《安全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报主管部门和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6.4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6.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7变更的管理
7.1工艺、技术的变更:
7.1.1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
7.1.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7.1.3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7.1.4工艺参数变更
一般指标变更由生产车间技术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工艺变更申请表。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变更申请进行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变更通知单,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生产单位,调度室,并报总工办备案。重要或较大的工艺控制指标变更,需报总工程师批准签发。
7.1.5.工艺配方变更、原材料替代、设备技术变更
7.1.5.1生产单位不准私自变更工艺配方(优化试验配方除外),降低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变更品种。
7.1.5.2对于优化配方的试验和新型原辅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产单位和生产处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试验方案,编制试验计划,上报总工程师批准,总经理签发后,由生产处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7.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由动力处根据生产能力负荷的需要,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编制变更方案和实施计划,上报总工程师同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动力处组织实施。
7.2设备设施的变更:
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产处、总工办、设备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实施。
7.3管理的变更:
7.3.1安全技术处必须关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更新变化情况,并根据安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企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符合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7.3.2工艺、技术部门必须根据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的变更,及时更新企业的相关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变更的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3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最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安全装置变更计划和实施方案,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4关键岗位人员的增减,必须由用人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资处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人员调动。
7.3.5任何人无权做出组织机构(包括生产工段和班组)的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写出组织机构变更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变更。
8 变更的其他规定
8.1. 对以下变更需进行验证或确认:
8.1.1. 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的改变或产品包装形式的改变;
8.1.2. 工艺参数的改变或工艺路线的变更;
8.1.3. 设备的改变,主要指设备位置调整、设备改进、更换或大修等;
8.1.4. 安全设施的变更。
8.2变更的实施仅限于变更申请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的变更范围去执行,不准超越批准的范围。
8.3 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8.3发生重大变更时,销售公司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通知给相关客户和法规部门。
8.4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
9档案管理
9.1工艺、技术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总工办统一管理技术档案。
9.2设备档案由设备处负责管理。
9.3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变更资料由劳资处存档。
9.4安全管理部将变更审批文件及有关资料、表格进行归档,原件留在安全管理部,其他相关部门或车间可保留复印件。
第4篇 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批准,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员的变更批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的变更,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生产设施的变更。
3.2办公室负责管理变更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工艺、技术的归口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4控制程序
4.1变更类型
4.1.1工艺、技术变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b.原料介质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改变。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4.1.2设备设施的变更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
4.1.3管理变更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2变更程序
4.2.1各部门在本单位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2各分管领导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2.3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2.4变更实施结束后,分管领导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分管领导还应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2.5所有变更的记录应填写在“___有限公司变更记录”上。
第5篇 现场作业及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中安全管理的需要,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公司生产区域作业时的安全,将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分析,减少或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管理活动。
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
gb 2894 安全标志
gb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
主要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能源介质作业;4)高处作业;5)大型吊装作业;6)交叉作业;7)其他危险作业。
企业生产现场作业,只要不注意现场控制管理,就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企业应根据作业种类,以单个作业活动为单位进行危险辩识,并进行危险分级,将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定为危险作业。
4、职责
4.1安全员(兼职):负责公司作业活动过程的安全控制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与考核。
4.2设备检维修:负责设备设施正常操作外的危险作业过程控制,施工方安全方案的编制实施与控制。
4.3生产车间:负责正常作业过程涉及的安全作业控制。
4.4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全程负责。
5、管理程序
5.1现场作业及作业过程的危险程度确认
危险作业实行分级受控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为核心,制订和落实安全对策措施,落实作业责任人,有效控制事故发生。
根据企业的生产工作过程分析,现场作业分为正常运行操作作业和设备检维修作业两种。
正常运行操作作业由现场作业人员依据设备操作规程及岗位工艺指导开展工作,最终以岗位安全达标为目的。
设备检维修作业属于非常态作业,需要在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辨识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根据公司作业范围和管理难度,危险作业分为公司级、部门班组级二级。公司级:作业范围涉及到两个及以上管理部门,或管理部门无法提供安全作业条件权限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门协调才能完成的作业。部门班组级:作业范围只涉及到一个作业区,符合危险作业条件的作业。
5.2危险作业的申报及确立
5.2.1安全员(兼职)在各部门间开展业务活动项目危险危害辨识及措施制定的基础上,协调维修部对作业项目进行辨识、评估、分级,确定下列为危险作业: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能源介质作业;4)高处作业;5)大型吊装作业;6)交叉作业;7)其他危险作业(粉尘清理作业)。
5.2.2以上6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能源介质、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交叉作业等依据各自目前已有的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5.2.3安全员(兼职)依据企业实际生产状况分析汇总成危险作业项目清单,针对危险作业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对策措施,填写《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方案》,并将危险作业分级管理纳入安全管理。
5.2.4各部门应根据作业条件、环境的变化,及时开展对危险作业安全对策措施的补充、修订和完善工作,定期对各级危险作业级别组织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当前级别的危险作业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公司办公室、企管科审核备案后执行。
5.2.5应科学的对危险作业进行辨识和分析,针对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和可能产生事故的原因,制定安全对策措施。
5.2.6辨识和分析。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系统分析,辨识出危害因素。根据可能产生的事故分析原因。
5.2.7对策措施。根据辨识和分析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公司操作、管理标准化要求制定针对性强的技术、管理措施,同时制定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
5.3现场作业和作业过程危险作业的控制:
5.3.1危险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按照“谁作业、谁编制”的原则,作业单位在熟悉危险作业安全对策措施的基础上编制作业方案。对于已建立检修作业标准或已制订安全作业指导书的作业,可不编制作业方案,但当作业条件、环境发生变化时,仍须编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方案。
5.3.2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方案应紧密结合作业目的和任务进行编制(工作票、操作票),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1)作业目的、工作任务(内容)、工作地点、计划工作时间;2)作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人)、作业人数、协调联系方式;3)作业要求条件,作业可保障条件;4)危险因素、安全保障措施、应急措施及措施实施责任人;5)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
5.3.3凡进行未建立作业指导书或检修作业标准的危险作业,作业前,由作业单位填写《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方案》,报请安全员(兼职)核定级别、办理审批手续并备案。通过审批的申请表,申请单位、审批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各留存一份。
5.3.4危险作业实行分级审批管理,公司安全员(兼职)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司级进行批准,车间主任、维修部对班组级检修作业等小范围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审批对象为危险作业安全对策措施表、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方案。
5.3.5凡进行已建立作业指导书或检修作业标准的危险作业,作业前,由作业部门填写伤害预知预警活动单,危险因素分析及对策措施按检修作业标准(安全指导书)中的相关内容填写。
根据危险作业级别,相应审批责任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开工前的检查确认后,作业部门方可上场作业。
公司级危险作业:由总经理委托、授权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兼职)对现场检查、确认、审核、签字批准。
企业安全员(兼职)负责对危险作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6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方案执行,严格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对已制定检修作业标准或作业指导书的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作业,禁止任何单位对无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的危险作业组织实施。
5.3.7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危险作业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管理,确保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已经制定的作业标准,确保安全受控。
5.3.8各单位因设备设施抢修、事故抢险等紧急情况不能履行审批手续时,可直接向安全员(兼职)请示并得到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简化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但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对策措施,并将具体情况报安全员(兼职)备案待查,在情况允许后须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5.4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5.4.1各部门要结合区域检修工作的实际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5.4.2危险作业必须有二人及二人以上进行,合理搭配安全联保互保,逐项在维修作业任务单或安全确认卡上注明,按联保互保责任落实,严禁单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作业相关的规程、规定。
5.4.3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压力容器及危险化学品区域的作业,必须设置警示区域、警示标识,要采取防撞、防滑、防坠落、防烫伤、防毒害等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监护后方可作业。
5.4.4作业中相关的能源介质(水、油、电、风、气、汽等)所涉及的相关开关、阀门等必须严格执行“停”、“送”挂牌确认制,不得擅自拆卸和停送开关、阀门,并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完好使用。
5.4.5电(气)焊、起重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执行相关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4.6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工器具、吊具和特殊用具安全性能的可靠性,破损、残缺、无明显标识和用途不明的严禁使用。
5.4.7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必须相互交底,并明确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监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5.4.8作业前要组织参与作业的人员,对作业危险因素开展危险预知预警活动,制订预防对策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填写检修作业任务单或安全确认卡,并组织实施。
5.4.9应在检修作业任务单上注明危险作业级别,按照分级管控的要求落实相关职责。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在危险因素分析中特别提示。
5.4.10动火作业时,必须落实“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消防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制定动火作业的对策措施,落实现场动火人、看火人及现场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距离动火点不得超过5米)。
5.4.11要对照作业标准逐项对作业条件、安全措施进行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不得上场作业。作业中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指挥人员撤离。
5.4.12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撤离。
5.5危险作业的检查与管理
5.5.1危险作业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原则上公司级危险作业由安全员(兼职)负责,作业区级危险作业由维修部、维修部、车间主任负责。
5.5.2各级危险作业审批人应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对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的作业应及时停止,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5.3作业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开展以安全对策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交底教育。
5.5.4对于各级检修互助,原则上不得安排危险作业;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通过检修互助来完成的,须由本单位总经理批准,并由作业单位制定作业方案,受助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5.5.5部门间的互助,由公司维修部、安全员(兼职)审批并组织双方作业前现场交底;作业区互助的,由部门领导审批并组织双方作业前现场交底。
5.5.6、公司安全员(兼职)负责对批准的危险作业实施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5.6危险作业的考核
5.6.1危险作业有不符合以下要求,按照安全员(兼职)考核办法一般事项进行考核:未认真开展危险作业清理、登记的;危险作业未按要求纳入控制管理的;危险作业管理档案、各项基础资料不齐全的;对危险作业现场检查不到位的;不按危险作业方案、检修作业标准、安全作业指导书执行的;危险作业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危险作业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其他违反危险作业规定的。
5.6.2不履行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制度而擅自进行危险作业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较大事项进行考核;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加重追究管理责任。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2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方案 rd7.2.0
aqjl-07-03
名称 | 编号 | 编制部门 | 保存年限 | 使用表格 |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 _-aqzd7.2.1 | 生产部 | 5年 | 高处作业票 |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 _-aqzd7.2.2 | 生产部 | 5年 | 吊装作业票 |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程 | _-aqzd7.2.3 | 生产部 | 5年 | 吊索具台账 吊索具检查记录 |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 _-aqzd7.2.4 | 生产部 | 5年 | 动火作业票 |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 _-aqzd7.2.5 | 生产部 | 5年 |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 |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程 | _-aqzd7.2.6 | 生产部 | 5年 | 临时用电许可证 |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 _-aqzd7.2.7 | 生产部 | 5年 | 动土作业票 |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 _-aqzd7.2.8 | 生产部 | 5年 | 断路作业票 |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 _-aqzd7.2.9 | 生产部 | 5年 | 盲板抽堵作业票 |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 _-aqzd7.2.10 | 生产部 | 5年 | 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方案 |
操作牌安全使用管理规程 | _-aqzd7.2.11 | 生产部 |
7、附记
无
第6篇 工贸企业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等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变更过程中的事故风险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程序的管理。
三、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制度。
3.2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3.3各车间负责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对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四、管理规定
4.1 变更程序
4.1.1 变更申请。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填写“变更实施计划申请书”;
4.1.2变更审批。“变更实施计划申请书”填好后,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4.1.2.1 审批内容
(1) 变更目的。
(2) 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3) 变更内容。
(4) 变更带来的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危害分析及风险削减措施)。
(5) 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6) 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7) 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8) 强制性批准和授权的要求。
4.1.3变更风险分析。变更批准后对将实施的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4.1.4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责任部门组织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1.5 变更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1.6 变更后及时组织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及专业知识进行教育培训。
工艺设备变更
.1 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1)生产能力的改变。
(2)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3)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4)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5)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6)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7)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8)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9)软件系统的改变。
(10)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11)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12)操作规程的改变。
(13)试验及测试操作。
(14)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15)运输路线的改变。
(16)装置布局的改变。
(17)产品质量的改变。
(18)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19)其他。
人员变更
.1 企业根据企业人力资源定员相关标准,明确生产单元或员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岗位设置、员工的数量等。
.2 人员的变更必须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施,应严格执行人员变更管理流程,确保上(替)岗人员具备上岗能力及资格。
.3 应按“持证上岗、同岗替代、备员补充”的原则安排上(替)岗,以满足安全生产最低标准。
.4 企业根据风险控制的要求组织对关键岗位进行辨识。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前,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应评估人员变更对现岗位安全生产的影响,选择合适人选。
关键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工艺危害分析结果认定的高风险作业的岗位。
(2)国家法规制度的特种作业岗位。
(3)实施风险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岗位。
(4)从事关键设备检测、检维修的岗位。
(5)审批作业许可的岗位。
(6)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评与提供培训的岗位。
(7)管理和监督承包商作业的岗位。
(8)环境、职业卫生监测岗位。
.5 企业应明确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的知识、技能、资质与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依据岗位培训需求矩阵,确定人员上(替)岗前的培训内容和考评方式。并有计划培养关键岗位的后备人员,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顺利实施。
.6 对上(替)岗人员要进行技能考评,考评方式可以是提问、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高风险作业项目的考评应包括现场模拟操作演示。考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经验,可以是企业管理人员、员工的主管领导、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员工和专(兼)职教师等。
.7 替岗应经属地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执行;调离、调入、转岗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人事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8 关键岗位变更人选不能满足知识、技能、经验最低要求,须停止变更。
.9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填写“变更申请审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主要包括:
(1)人员变更的审批信息。
(2)发生岗位变更员工的个人信息。
(3)变更过程中的培训及考评信息。
(4)确保满足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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