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技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它涵盖了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利用、销毁等全过程,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操作流程、人员培训和考核等方面。
1. 档案分类与编码体系:建立统一的档案分类标准,便于信息的归类和检索。
2. 档案管理软件:选择和实施合适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化管理。
3. 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定定期备份计划,以防数据丢失,并设立应急恢复机制。
4.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防止档案被非法访问、修改或破坏。
5. 档案利用权限:设定不同级别的档案访问权限,保障信息安全。
6. 员工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档案意识和技能。
7. 法规遵从性: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档案技术管理制度对企业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信息资源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运营的基础。有效的档案管理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避免因信息丢失或泄露带来的法律风险。良好的档案管理也能提升企业的合规形象,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步骤,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
2. 引入专业人才:招聘或培训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员工,提升管理质量。
3. 定期审查与更新:制度应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调整和完善。
4. 实施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加强合作: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获取最新的档案管理技术和政策指导。
6. 用户反馈: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优化管理制度,提高用户体验。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档案技术管理制度,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一、凡全公司的设备图纸、技术资料(图纸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备件目录等),必须整理整齐,装订成册,由生产设备科统一管理。
二、外文资料由生产设备科组织或联系有关人员翻译后交车间使用,车间使用份数应由技术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不得随意流出厂外。
三、有关工艺改革的技术文件,包括计划申报表,实施工艺措施,鉴定报告等,详尽整理后及时归档。
四、编制全公司专用生产设备科技术资料目录,索引以方便查阅。
五、生产设备科的图纸、资料不得随意借阅,有关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确需借阅的,需到供应部办理借阅手续。
六、生产设备科应健全资料借阅手续,借阅人需在借阅登记簿上签字。
七、任何人不得破坏资料的完整性,存档资料缺损的,由供应部负责,外借资料缺损的由借阅人负责。
八、资料外借期限为两周,超过两周的,供应部应主动追索,因生产需要,借阅人仍在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2篇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a. 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b. 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 .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 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g. 使用登记证明。
第3篇 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2、工作内容
2.1设备的技术文件
2.1.1设备的技术文件是指安装、使用说明书、原图、图册、底图等。
2.1.2供应部设备管理员参加设备牙箱,将上述技术文件验收后立即归档。
2.1.3设备管理员将技术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排列、编目、编卷号等项工作。
2.2设备的单机档案
2.2.1设备的单机档案是指:
2.2.1.1设备投产前的:
a.制造厂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及其附件
b.出厂装箱单
c.随机附件及工具的清点移交清单
d.设备移交单薄
e.设备档案理
2.2.1.2验收投产后的:
a.计划检修记录及验收评价资料(包括太、项[中]修任务书和验收资料〉
b.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资料
c.设备一级保养记录及验收单-
d.设备精度检测记录资料
e.设备事故报告单及分析处理资料
f.设备降级、报废鉴定书等
g.设备封存和启用申请单
h.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表
i.技术文件借用登记表
2.3设备(档案〉的保管和借用
2.3.1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统一保管。
2.3.2档案中的技术资料由设备管理员复印一份,设备维修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需借阅资料时,只准借出复印件,正本不得借阅。
2.3.3凡需借阅技术文件,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2.3.4档案窒必须加强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等措施,规定每季检查一次,确保档案完好。
第4篇 z物业工程设施档案和物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设施档案和物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1)管理好物业工程设施时关系到物业是否能够保值增值以及也只切身利益的大事。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发掘设备潜能,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价值。
2)物业工程设施须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原始档案必须归档、汇总、登记造册,以便查考,为设备的完好使用以及安全使用提供方便。以下资料须归物业工程管理部建档管理:
a)设备系统的资料,如竣工图、构造图等。
b)设备系统原始发票、收据、用户手册以及售后服务卡等。
c)设备系统中重点部位的拍照资料及相关注释。
3)建立设备管理考核制度,奖赏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a)建立设备管理考核、督察制度。
b)对设备管理定期、不定期抽查、考核。
4)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a)建立机房管理制度。
b)建立供、配电管理制度。
c)建立设备维修制度。
d)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用科学化的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5)对于住宅小区物业工程设施管理在做到“三好、四会、五定”。
a)三好:即是设施要用好、修好、管理好。
b)四会:即是对设施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c)五定:即对设施进行润滑、通风、清洁、检修时,做到定点、定人、定岗、定时和定责。
6)住宅小区工程设施在设备管理上,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降低耗能。
a)遵循“安全、经济、;合理、实用”的原则。
b)尽可能采用节能、经济适用且品质优良的材料,修旧利新。
c)培养管理队伍的创新精神,维护业主的权益。
d)设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制度开展工作,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管理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要求是保证配套设施体系的安全运行,包括用户使用安全和操作人员操作安全。
e)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发生,做好宣传工作。
7)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a)坚持“物业管理服务第一”的意思,培养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b)保证配套设施岗位上有专业操作人员,做到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在岗轮训。
c)对员工做好“传、帮、带”工作,对设备进行现场操作,知道相关人员,使员工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第5篇 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6
1、认真贯彻执行__市城建档案归档制度,建立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配备专职工程档案资料员,负责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填写、收集、整理、装订与保管和竣工资料的复印装订与移交工作。
3、工程施工档案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与整理,并做到齐全与完善,按类别装订存放保管。
4、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工程档案资料和弄虚作假。
5、所有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构件均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并存入工程档案备查。
6、所有资料的交接、借出均须办理手续和进行登记签证。
7、工程档案资料在保管过程中将做好防潮和反腐工作,以免纸张变色和发霉。
第6篇 工艺、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技术档案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公司工艺、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按照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对公司各车间、科室所形成的各类工艺、技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条例及法规》,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密、保存工作,确保工艺、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四条 对所收集的工艺、技术档案要认真核对,并认真填写详细的收集登记表,认真履行双方经办人签字手续。
第五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好案卷的质量关,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内容的有机联系,分类清楚、组卷合理、完善、准确、系统,标题要简明扼要,装订整洁美观。
第六条 工艺、技术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
⑴公司内部科室、车间与所查阅的工艺、技术档案有直接关系的,可以经安全生产部主任同意,并在《查阅登记表》上写明所查阅的档案文件名称、查阅时间,最后签字备案。
⑵非本公司人员查阅工艺、技术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批准认可,比较重要的工艺、技术档案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在《查阅登记表》上写明所查阅档案的文件名称、查阅时间,最后写明查阅人的所在单位、姓名。
2、借阅:
公司所有工艺、技术档案只准在档案室内查阅,一律不准借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生产副总和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
第七条 工艺、技术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对所管辖的档案文件进行一次检查和鉴定工作,对查出的破损档案文件要及时修补或复印,确保档案文件的完好率达100%。
第八条 严格按“五防”要求做好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五防”即:防潮、防丢失、防泄密、防损坏、防虫蚀。
第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做到文明服务、严格管理,否则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7篇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7)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七)
1技术档案的作用
工程技术档案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自存。它是对该项工程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事故处理、鉴定、改建、扩建、重建或改变用途等工作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工程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及时、齐全、正确、可靠。
2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1) 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2)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 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3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1) 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 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3) 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4)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5) 开工报告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6) 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7) 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施工员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8) 建筑与结构
(1)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2)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① 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② 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③ 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④ 焊接试验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_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⑤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⑥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⑦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⑧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3) 施工记录
① 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② 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③ 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④ 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⑤ 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
⑥ 沉降观测记录
⑦ 施工测温记录
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⑧ 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⑨ 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0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1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5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6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表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
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① 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② 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③ 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反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
(5)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给排水与采暖
(1) 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① 产品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反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② 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检查记录。
③ 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④ 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 主要项目: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② 检查内容: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反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③ 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 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 施工记录
(5)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建筑电气
(1) 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
① 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主要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② 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 主要检查项目: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② 检查内容: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反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③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④ 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 施工记录
(4)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 通风与空调
(1) 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反腐保温材料。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设备包括: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 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
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
(3)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反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8)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9) 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10)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11) 施工记录
(1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 电梯
(1) 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 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 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 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 施工记录
(9) 电梯运行记录
(10)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1) 隐蔽验收表
(1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 智能建筑
(1)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 隐蔽验收表
(3)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 系统检测报告
(7) 系统试运行记录
(8)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9)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 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
15) 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4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5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
1) 组卷
(1) 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如: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 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 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2)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 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 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 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订结打在背面。
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6) 验收与移交
(1) 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局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企业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第8篇 设备技术台帐、档案管理制度(二)
3. 电气技术管理具有的资料
3.1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3.2受托管理范围内电气设备清册以及分类汇总表(计算机建档管理);
3.3受托管理范围内主要电气设备技术档案,一般电气设备登记卡片;
3.4受托管理范围内电气系统一次图、配电设备二次原理图、电缆及架空线路走向图;
3.5受托管理范围内电气系统继电保护配置图、继电保护装置动作记录、继电保护定值台帐、继电保护年度检修计划;
3.6受托管理范围内电气运行规程、试验规程、特殊设备检修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3.7受托管理范围内6kv电动机和100kw及以上的低压电动机技术档案,100kw以下的低压电动机登记卡片;
3.8受托管理范围内电气设备运行记录,电气设备检修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记录,电气设备缺陷记录,电气设备故障及处理记录,电气设备事故记录,第一种工作票登记册,第二种工作票登记册,电动机润滑记录,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登记薄;
3.9受托管理范围内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票、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临时用电票(至少保存最近一年);
3.10受托管理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项目、备品备件和改造项目计划(至少保存最近一年)。
4. 仪表技术管理具有的资料
4.1仪表维护检修规程;
4.2受托管理范围内仪表自动化设备清册以及分类汇总表(计算机建档管理);
4.3受托管理范围内仪表自动化设备“八项技术基础资料”;
4.4受托管理范围内a、b级仪表联锁明细表;
4.5受托管理范围内关键特护机组的仪表台帐;
4.6受托管理范围内可燃气体报警仪技术档案;
4.7受托管理范围内仪表非计划停车管理台帐;受托管理范围内各种票据(至少保存最近一年);
4.8受托管理范围内仪表自动化设备检修项目、备品备件和改造项目计划(至少保存最近一年)。
第9篇 锅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为及时掌握锅炉运行工况及设备状况,达到安全经济运行而建立的运行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2、以下锅炉技术资料需长时间保存:
①、新锅炉出厂时所附的技术资料。
a.锅炉图样(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b.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
c.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
d.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外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e.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f.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进口锅炉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证书。
②、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或安装检验报告。
③、锅炉定期检验报告。
④、锅炉事故资料。
⑤、锅炉重大修理、改造资料。
⑥、《锅炉登记表》、《锅炉使用登记证》等。
3、锅炉的所有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资料统一由公司档案室分类保存。
第10篇 工艺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技术档案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公司工艺、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按照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对公司各车间、科室所形成的各类工艺、技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条例及法规》,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密、保存工作,确保工艺、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四条对所收集的工艺、技术档案要认真核对,并认真填写详细的收集登记表,认真履行双方经办人签字手续。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好案卷的质量关,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内容的有机联系,分类清楚、组卷合理、完善、准确、系统,标题要简明扼要,装订整洁美观。
第六条工艺、技术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
⑴公司内部科室、车间与所查阅的工艺、技术档案有直接关系的,可以经安全生产部主任同意,并在《查阅登记表》上写明所查阅的档案文件名称、查阅时间,最后签字备案。
⑵非本公司人员查阅工艺、技术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批准认可,比较重要的工艺、技术档案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在《查阅登记表》上写明所查阅档案的文件名称、查阅时间,最后写明查阅人的所在单位、姓名。
2、借阅:
公司所有工艺、技术档案只准在档案室内查阅,一律不准借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生产副总和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
第七条工艺、技术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对所管辖的档案文件进行一次检查和鉴定工作,对查出的破损档案文件要及时修补或复印,确保档案文件的完好率达100%。
第八条严格按“五防”要求做好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五防”即:防潮、防丢失、防泄密、防损坏、防虫蚀。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做到文明服务、严格管理,否则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1篇 职工文化技术学习档案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职工文化技术学习档案的管理要求。
2、管理要求
2.1职工文化技术学习档案,按要求编制好目录,装订成册,于下一年一季度送交厂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2.2所有档案材料一般不得借出保管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经领导部门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
2.3职工提干、晋级,并有该职工的文化技术档案材料说明,作为提供依据之一。
2.4及时整理归档,归档材料要齐全。职工经厂方同意在外的各类学习、培训,在报销学费的同时,应附有结业证书,或其他学历证明,到办公室核准,经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报销。
2.5职工升级考核的成绩,也应及时上报厂办备案存档,对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者,按经济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第12篇 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做好技术档案管理,规范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借阅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以便于随时调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条 档案管理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本单位的科技(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一)各单位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档案;
(二)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三)进行档案统计;
(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三条 认真做好归档工作,归档内容包括:
(一)公司建立及变更的有关原始资料或复印件;
(二)工程建设、安装及变更的有关原始资料;
(三)所有设备及其维修的原始资料;
(四)所有运行记录和检查表格;
(五)压力容器、计量器具、阀门的原始资料和定期检测证书等;
(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政府有关文件及会议记录等;
(七)公司各部门关于生产和技术方面的发文等;
(八)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第四条 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二)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16年以上,50年以下)、短期(15年以下)三种;
(三)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四)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第五条 档案借阅管理
(一)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主管领导批准;
(二)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10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三)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图纸上圈点、划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四)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13篇 z物业工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管理
各类技术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专人管理及制订借用制度。技术档案一般可分成四类:
物业施工竣工验收的整套档案资料;
设备的规范、标准、各项制度及技术标准;
设备新技术信息及资料;
职工技术考核标准及资料。
1.1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工具书、工程维修保养原始记录等均作为工程技术档案在工程部资料室归档统一保管。
1.2文件、资料是大厦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1.3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资料借给本公司以外人员。
1.4重要的工程技术档案应保存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1.5档案资料借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除图书外,档案资料严禁带出大厦。重要资料只限在资料室内阅读。
1.6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特殊情况需得到总工程师批准。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图书不得在个人手中长期持有。
1.7对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裁减、抽页、乱画、涂改,保持版面清洁。
2、设备登记卡
设备登记卡是设备管理的主要依据,每一台设备都应设立一张登记卡。为了便于查阅,可按设备系统分别装订成册。现代化设备管理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重视对设备状况及维修保养工作情况的调查和统计,系统地、有计划地积累分析原始记录,在调查分析中研究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规律,使设备能够达到最高的综合效率。
设备登记卡应包括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以及重大事故记录,这些可作为设备计划检修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也是设备技术改造、报废的主要依据。
设备一般每年按设备登记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核对,应该做到帐物相符。
3用户设备档案卡
物业的每套客房可认为是为用户服务的独立设备,因此,每一独立单元需设立一张用户单元设备档案卡。这有利于掌握对用户设备的完好程度及设备返修率程度的了解。
4质量记录
《设备档案卡》ed-tb-0309-113
《设备编号法则》ed-tb-0309-129
第14篇 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
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一、车辆行驶证年审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
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技术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进行年度技术等级审验。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三、车辆维护与上线检测
1、车辆二级维护
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在二级维护到期15日内到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二级维护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二级维护合格证原件交驾驶员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2.车辆日常维护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驾驶员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
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
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并予以记录。
三、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工作。旧车入籍、转籍必须将车辆档案袋随车转入、转出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上作好记录;新车入籍必须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内容;车辆报废须将报废证明放入车辆档案袋。从车辆开卢至车辆报废整个流程必须在车辆档案袋中予以体现并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四、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档案分类
1)在户车辆档案
2)注销、过户车辆档案
3)在户车辆管理协议
4)已注销、过户车辆管理协议;
2、档案的归类、排列与编号
1)车辆档案归为4类后,应把每份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去。
2)车辆档案归类后,每类中的材料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从远到近,依次排列。
3、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3)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
4)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5)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二年内的二级维护资料原件(三单一证)、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押运证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6)车辆档案查阅:无关人员不得要求查阅车辆档案。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查阅车辆档案且需带离公司的,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查阅人填写《车辆档案借阅登记表》,档案管理人员方可提供资料查询。
4、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
第15篇 安全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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