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技术管理制度是确保建筑项目高效、安全、质量优良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技术管理。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技术标准与规程:规定各类建筑项目的工程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2. 设计管理:包括设计文件的审查、变更控制及设计协调等。
3. 施工技术管理:涉及施工方案的制定、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监控等。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5.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章制度,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
6. 培训与教育:对技术人员进行持续的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7. 技术创新与研发:鼓励技术创新,推动建筑科技的进步。
1. 技术规范:明确各类工程的技术要求,如材料性能、结构稳定性、环保指标等。
2. 项目流程:设定从设计到竣工的各个阶段技术管理流程。
3. 责任分配:明确各岗位的技术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4. 文件管理:规范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存档等程序。
5. 评审与审计:定期对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评审和审计,以持续改进。
6.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和解决措施。
建筑技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有效的技术管理能够保证设计的科学性,施工的有序性,以及质量的可靠性。良好的技术管理制度还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工程成本,预防安全事故,维护企业声誉,保障公众利益。
1. 制定详细的技术管理手册: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写全面的技术管理手册,作为所有技术工作的指导。
2. 建立技术评审委员会:由资深工程师组成,负责设计方案和技术问题的评审。
3. 实施技术培训:定期为员工提供技术更新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 强化监督与考核:通过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技术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5. 优化沟通机制:建立跨部门的技术协调机制,确保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环节的顺畅沟通。
6. 鼓励技术创新: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员工提出创新技术和解决方案。
建筑技术管理制度是建筑行业的基石,其实施需要全员参与,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才能确保建筑项目的成功实施。
第1篇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及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施工(搭设、拆除)、使用、验收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规定.悬挑式脚手架(以下简称悬挑架)是指架体结构卸荷在附着于建筑结构的刚性悬挑梁(架)上的脚手架,用于建筑施工中的主体或装修工程的作业及其安全防护需要,每段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4m.
第三条 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对搭设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 悬挑架的设计、施工、检查与验收和监督管理等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其它相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悬挑结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架体部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第五条 悬挑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和设计计算书,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施工前报送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专项方案备案监督.
第六条 悬挑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架体与建筑物连接及支承等构造详图、荷载取值、使用要求,架体搭设、维护及拆卸等安全技术措施.悬挑架依附的建筑结构应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不得依附在砖混结构或石结构上.并应对所依附的结构构件进行搭设后的承载能力及变形验算,满足要求后方可实施悬挑构件及架体的搭设.
悬挑式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处理(如阳台、转角、采光井、架体开口处等部位),必须在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详细搭设要求,绘制节点详图指导施工,并做到架体立杆底部有可靠支承点且确保不发生位移.
第七条 悬挑架的支承结构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其节点应螺栓联结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式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经工程设计单位认可,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防范生产安全提出指导意见.
悬挑梁制作采用的型钢,其型号、规格、固端和悬挑端尺寸的选用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结构上的形式,固端长度应不小于1.5倍的外挑长度,与建筑物连接必须可靠(如由不少于两道的预埋u型螺栓与压板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连接强度应经计算确定.采用钢筋焊接连接时,应采用hpb235(φ)级钢筋.钢丝绳等柔性材料仅可以作为一种安全储备措施,不得作为悬挑结构的受力杆件,更不得参与方案中的计算.
第八条 悬挑架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牢靠连接,连墙件应设置在与悬挑梁相对应的建筑物结构上.脚手架每两步三跨或脚手架架体立面投影面积每27㎡以内应设置一道刚性连墙件.严禁采用钢筋等柔性连墙件.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连墙件应从底部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主体结构阳角或阴角部位,两个方向均应设置连墙件.
第九条 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沿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连续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剪刀撑水平夹角为45°-60°,将构架与悬挑梁(架)连成一体.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端部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应每隔6个立杆间距设置一道,同时该位置应设置连墙件;转角位置可设置横向斜撑作为加固.横向斜撑应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第十条 构架底部与悬挑结构应连接牢靠,不得滑动或窜动.构架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应贴近悬挑梁(架),纵向扫地杆距悬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首步架纵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于1.5m.
第十一条 架体结构在下列部位应有加固措施:
1、架体立面转角及一字形外架两端处;
2、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
3、其它特殊部位.
第十二条 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或地面,不得传递给脚手架架体.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卸料平台的搭设方案与设计计算应按本办法中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材料及制作
悬挑架构配件采用的原、辅材料材质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构配件不得使用:
1、钢管、扣件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的;
2、扣件无生产许可证的;
3、悬挑支撑件有裂缝、变形的;
4、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的;
5、钢管、扣件未进行防锈处理的.
第十四条 搭卸前准备工作
1、搭设、拆卸作业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准确放线定位.
3、拆卸前应对拟拆卸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架体结构安全,并对影响到正在使用的脚手架进行必要的加固.
第十五条 搭设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悬挑支承结构安装完后,应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构架搭设.
2、悬挑架高度应与施工进度同步,悬挑架构架的搭设应按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要求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3、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总包单位对其搭设过程负有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义务.
5、同一单体工程的外脚手架不得采用不同规格的钢管搭设.
第十六条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方案编制人员、审批人员必须参加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悬挑式脚手架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应立即落实整改.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记录,并由验收人员签名留档保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进行检查验收:
(1)单层悬挑架搭设完毕;
(2)多层悬挑架每次搭设完毕;
(3)强台风等恶劣天气后,投入使用前;
(4)停用一个月以上,重新启用前.
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 悬挑架防护
1、沿架体外围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顺环扣逐个与架体绑扎牢固.安装时,密目式安全立网上的每个环扣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绳,允许使用强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标准规定的其他绳索(如钢丝绳或金属线)代替.
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牢靠、严实,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式安全网双层兜底.
3、在每一个作业层架体外立杆内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道栏杆高度为1.2m,下道栏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为0.18m.塔吊处或开口及内立杆与外墙间距大于20cm的位置应密封严实.
4、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悬挑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在架体上推车;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
3、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4、物料平台与架体相连接;
5、任意拆除架体结构件或连墙件;
6、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十九条 拆卸
1、拟拆卸悬挑架在保持原有的完好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悬挑架拆卸作业.
2、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3、拆卸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卸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作业条件与防止物料坠落措施,严禁抛掷物料.
第二十条 夜间或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等天气,不得进行搭设与拆卸作业.
第二十一条 悬挑架搭设、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第二十二条 悬挑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或集中堆载;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应及时清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企业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 按相关要求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聘请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施工前报送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专项方案备案监督.
2 搭设过程中应分阶段组织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对方案的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2 安装中分阶段进行对旁站监督;
3 对施工企业的验收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监督单位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对方案备案进行监督;
2 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3对安装及拆卸工程进行抽查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__年4月10日起执行.
勘误:第四条中应符合的《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改为《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第2篇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及执行:
1、编制
(1)对于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重点工程,其他工程简称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经理负责组织进行项目策划,主任工程师根据策划结果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与降水;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等应编制专项方案。7、临时用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完成时间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时间完成: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图纸后15日内且必须在开工前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接到图纸后30日内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必须在施工前审批完成。
(3)数量:一般为六份。
2、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进行讨论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接到施工图纸后22日内报公司技术质量处。由公司技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组织会签。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时在封皮上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和编制人签字,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重点工程项目(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简称重点工程,其它工程简称一般工程),必须在接到施工图纸30日内,把经过公司技术经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2)经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报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审批盖章。
(3)审批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带审阅记录)、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技术质量处一份,项目部保留一份存档。
3、执行
(1)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组织培训学习及交底,并做好记录。
(3)工程施工期间,若需修改施工方案,应书面将修改原因及修改内容,报分公司技术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并签字认可后,方准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关变更资料作为施工技术资料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归档。
(4)项目主任工程师有权利和责任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
(5)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将不定期到工地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
(6)审批后的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给工程管理处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
(二)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按《技术交底管理规定》(qg/yj2905-2002)中的内容交底,且要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工艺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安全规范及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整个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的隐蔽工程、易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技术安全交底。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由项目技术员编制,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师、交底人、接收人签字。
4、所有技术交底记录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5、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
(1)设计交底:要求在开工前进行,一般情况下与图纸会审同时进行,由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并盖公章。
(2)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在开工前进行,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主任工程师向施工管理人员交底,内容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由交接人签字。
(3)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在分部分项施工前进行。由技术员向施工作业队长、施工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作业班组长交底。内容包括:该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检验批的划分、质量检验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措施、协作关系等,由主任工程师、技术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作业班组长签字。
(三)关键项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图纸会审
(1)项目部接到图纸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并参与图纸会审,主任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在学习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并主持图纸会审,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工程开工前得到解决。
(2)图纸会审技术质量处参加,由项目主任工程师在图纸会审前2天通知技术质量处。
(3)对工程中的特殊过程要编写作业指导书,审批方式同施工组织设计。
2、垂直运输设备基础
(1)垂直运输设备基础施工前,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设备租赁公司技术负责人一起确定基础位置,并制定基础施工方案。
(2)对于特殊工程,如基础较深、地质情况复杂等,应根据塔基需承受的载荷和地质情况对塔吊基础进行设计,并将设计与施工方案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着杆需加长或附着点结构改变时,由租用单位设计计算,画出图样,经公司技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制作实施。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质量处将根据现场质量检查情况,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它技术措施,项目部负责这些措施的实施。
(5)混凝土浇筑施工要求项目部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跟班作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如实记录当班混凝土搅拌、配合比、运输、浇筑、钢筋位置是否移动、模板支撑等情况,以备检查;技术质量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监视和测量装置
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公司q-s-e/yj2817-2007“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试模、游标卡尺
需要进行购置时由项目部自行购买,发票经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计量员、经理签字后进行报销,一次性进入工程成本。计量员建立台帐,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拥有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项目部解体时,经将台帐登记的计量器具总数交回至分公司计量员处。根据损耗程度,经双方确认,价值充减工程成本。若有丢失,按照购买价值从项目管理人员应付工资中扣除。此类计量器具由项目部自行校准,做好记录。分公司计量员负责监督检查。
3、磅秤
项目部提出需求计划,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签字后到仓库租用。需要购买时,由仓库提出采购计划、材料设备处负责购买,发票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经理签字报销。
4、经纬仪、水准仪
由分公司统一管理,项目部需用时,必须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办理租赁手续。需要购买时,由技术质量处提出采购计划,经技术经理、经理批准,技术质量处负责购买。今后购买水准仪必须购买手动调平的水准仪,以保证测量精度。经纬仪、水准仪的检定由技术质量处负责。对整体分包工程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经技术质量处核准后,留复印件存档,原件返还分包单位。对不能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的经纬仪和水准仪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对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单位对造成的测量偏差负全责。
5、其他计量器具,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必须针对具体工程情况,从技术上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以消除危险、保证安全生产。
1)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2)脚手加架搭拆,放施工临时用电布置与架设、模板支撑,基坑支护、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和拆装等必须 编制专项方案、并在作业前对所有相关人员时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控制。
3)塔式起重机基础制作前,必须对安装位置的地质情况进行查验,对原厂家阻随机出厂的基础图纸进行修改验算,并编制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经公司科技发展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2、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2m以上作业应设安全网或其他防护设施。
3、各种施工机械应完全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
4、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电气设备必须保护接零。
5、搭设脚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拆改,拆除时必须设警戒或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掷。
6、物料提升机架体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和附墙架;缆风绳要牢固,并有专人用地锚,不得栓在要树木,电杆或建筑物上。
7、在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防护和明显示警标志。
8、乙炔和氧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
9、坑槽施工、要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10、高空作业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邻近街巷、民房施工时,要搭设可靠的防护棚或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第4篇 h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一、图纸的熟悉、审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分别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对于较复杂的大型工程,会审前由技术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预审,将问题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二)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一般由公司工种部经理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图纸会审时决定的问题,由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会审记录填写要详细、准确,并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
(四)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图纸会审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掌握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了解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贯彻国家规范标准情况;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有无改进方面;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装饰装修施工有无困难;设计图纸内容有无错误,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
(五)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八份,分别如技术部、财务部、预算部等。
二、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按技术管理程序,技术交底必须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
(二)技术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可以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发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各专业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三)交底内容: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按总工程师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的尺寸、标高、轴线、预留洞、预埋件等详细情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措接;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上级领导对某些技术问题的批示和技术决定;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四)技术交底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统一的技术交底表格,并应由交底人、审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签字。
(五)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内容,各专业技术交底材料分别由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编成册,妥为保管。
三、施工组织设计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的设计以指导施工的全过程,处理好人、物、空间、时间、施工工艺、质量与数量、专业与协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朴素间的关系,以获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按服务对象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群体工种复杂的重要工种为对象,是全局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略)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工程为对象,是单位工程施工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两种形式:
(1)凡套用定型设计、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较短的简单工程,可编制施工设计简要,着重对工期控制、施工质量保证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设计。进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
(2)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难度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分项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条件下的单项工程,均需编制施工方案,这种方案则是施工技术实施性专题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论证结果;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的投入计划;作业程序、条件、标准;经济技术指导的测算,质量等级和安全性能和预期评价,对不利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和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等。上述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具体,并同时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种保证体系建制。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审批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专题设计型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部、室、项目经理部参加,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汇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审批。
(三)施工组织的编制时间要求
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与接制到图纸后15天内提出;施工设计概要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提出;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按期提交,原则不影响送标时间。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须施工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2、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视为无效;
3、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编制分工逐级向下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同时进行对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横向交底,并应有相应的交底记录;
4、加强实施全过程控制,分别对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三个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的中间检查,并且需做施工组织中间检查记录;
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凡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组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工程完成时,必须及时原施工组织编制内容做出技术总结,并上报原审批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评价和对编制人、实施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考评(略)
四、材料检验制度
材料检验制度是对施工用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试验、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从而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详见质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技术文件、图片、图纸、光盘等,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种交付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时使用,并对工种历史资料进行保存和积累。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
2、各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单位工程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无误。
3、档案的收集整理严格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4、工程竣工验收的统一交回公司存档。
七、技术责任制度
是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力,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一)技术管理机构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专业施工员
工人班组
(二)各级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为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
3、向各级领导提供技术分析资料、技术情报、技术咨询、技术建议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领导决策;
4、检查各级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有关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的情况;
(三)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企业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贯彻企业的年度技术措施纲要和四项费用计划,组织总结年度技术工作;
4、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等;
5、对重点工程组织编制和参加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组织熟悉会审图纸,参加竣工验收;
6、参加公司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对重大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分析和处理,参与重点工程的投标决策,领导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7、领导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8、领导进行技术总结;
9、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罚等方面提出意见;
10、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公司技术决定,制度以及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制度;
2、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及招标文件等技术文件,对图纸中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部门协商解决,并及时办理文字洽商手续;
(2)参加施工组织审批;
(3)负责项目工种技术交底工作;
(4)根据项目部的技术计划,组织编制度,保证质量、安全、节约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轴线、标高等预栓、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6)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设立预检,参加竣工验收;
(7)组织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9)协助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0)领导材料检验工作;
(11)负责技术革新、环保计划的实施;
(12)领导技术档案的整理、原始资料的积累,组织绘制竣工图,并定期移交和归档;
(13)参加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和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八、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重要的且影响工程的技术对象进行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种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复核的内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标高和轴线、基础、设备基础、模板、钢筋砖、砖砌体、大梯图、主要管道、电镀,审批内容为合理化建议、技术措施、技术革新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工种内容按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复查和检查,该制度实施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完成。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技术总工技术部部长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 、模板 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招待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6篇 建筑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 施工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1.1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施工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现场的施工工作。
1.2 安全技术交底。在单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在单位工程、分部和分项开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 施工用的临时建筑、设施,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程负责人会同安全技术人员检验验收后,方能使用。
1.4 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安全。作业区域的孔、洞、坑、沟应盖好、填平或架设围栏,并配有明显标志。工作场所应有安全卫生及防火要求,施工作业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5 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超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1.6 必须做好季节性的安全工作: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洪防台,冬季防滑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
1.7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施工地点或在夜间作业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2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管理
2.1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能从事高空作业。
2.2 各单位对于高空作业的人,应该提供工具袋。
2.3 高处作业的工具、设施、防护用品等必须事先进行检查,材料、物品必须堆放平稳,使用的工具要系安全绳,用后要放入工具袋内,严禁高处水平与垂直投掷工具、材料。
2.4 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无安全防护设施时,不得施工和作业,不准在高坡、屋架、檀条及其它构件上行走。禁止在未经固定的结构上栓系绳索。高处作业时穿戴必须利落,严禁穿高根鞋、拖鞋、凉鞋和裙子进行高空作业。
2.5 睡觉不足或酿酒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6 未经工地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动、拆迁脚手架和一切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
2.7 高处作业的下方,必须视情况设置围栏、安全网或划出安全区,有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2.8 要避免同时进行多层立体交叉作业,当施工需要非交叉不可时,应采取特殊有效的安全措施。在进入施工场所之前,应事先与上层施工作业的单位、施工班组取得联系,互相协作、配合好,作业时,一定要设专人监护。
2.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严冻的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管理
3.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2.1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常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2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2.3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2.4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出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2.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3 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周一次。
3.4 配电线路
3.4.1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3.4.2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4.3 架空线路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3.4.3.1 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3.4.3.2 线路末端的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3.4.3.3 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五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3.5 配电箱和开关箱
3.5.1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各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3.5.2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统一的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3.5.3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5.4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5.5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3.5.6 电气装置的选择
3.5.6.1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和不合格的电器。
3.5.6.2 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5.6.3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5.6.4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5.6.5 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5.6.6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3.5.6.7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严禁用插销连接。
3.5.7 使用和维护
3.5.7.1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识。
3.5.7.2 所有配电室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3.5.7.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和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和维修时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5.7.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5.7.5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4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
4.1 各单位的压力容器在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4.2 各种气瓶都要进行登记、编号、上台帐;要定期检查其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如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准发放和使用。
4.3 使用各种气瓶的工人,都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定,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独立操作。
4.4 氧气瓶和乙炔瓶在使用时,其放置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在狭窄处最小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同时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4.5 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4.6 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乙炔瓶在任何情况时,都必须垂直放置。
4.7 气瓶使用时,必须戴好防护安全帽,气瓶开、关时要用不沾油污的专用工具,瓶嘴严禁沾油。气瓶开、关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瓶嘴侧面。
4.8 使用各种气瓶,要防爆,严禁用火烤;要放在专用小车和气瓶架上。
5 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
5.1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列入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5.2 安装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6.1-6.3m为宜;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纹的钢管,各个钢管的连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者移动。
5.3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5.4 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5.5 脚手架施工准备
5.5.1 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5.2 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5.5.3 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挂钩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积水。
5.5.4 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5.6 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的木板都不能使用。
5.7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按规范要求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8 脚手架工程的现场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
5.8.1 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
5.8.2 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是否符合规定。
5.8.3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5.8.4 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5.8.5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第7篇 建筑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1条 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部或者工地。
第3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所有公路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及环保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计划、有设计、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有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工程造价(或标价)在1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局审核批准。
第4条 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爆破、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第5条 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现场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第6条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机电部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人事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第7条 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8条 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9条 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根据实际的原因,追究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4.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10条 各级都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第11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8篇 建筑公司技术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1、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凡在编制新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的规定或标准为依据。
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3、明确认识到安全技术措施在生产中的作用,在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造成的停工停产经济损失所起的作用。
4、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在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质准备、负责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查,审批后方能实施。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批准以后,由生产部门下达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同时下达。
6、各项目工程部应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提取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7、经上级或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动,若需修改原计划方案,应经过生产部门、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8、凡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真实,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执行,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9篇 建筑技术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1、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凡在编制新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的规定或标准为依据。
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3、明确认识到安全技术措施在生产中的作用,在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造成的停工停产经济损失所起的作用。
4、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在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质准备、负责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查,审批后方能实施。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批准以后,由生产部门下达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同时下达。
6、各项目工程部应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提取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7、经上级或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动,若需修改原计划方案,应经过生产部门、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8、凡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真实,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执行,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0篇 建筑分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分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提高技术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分公司技术竞争力,分公司技术管理应严格遵循事先策划、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并认真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1、施工策划管理
项目施工前,大型工程由(副)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工程师、施工技术科、质检科、安全科、人力资源科、设备材料科、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根据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对工程进行总体施工策划;一般工程的施工策划,由项目经理组织。策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管理目标及目标分解、确定主要施工过程、流程、施工工艺,识别特殊和关键过程及工序,识别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潜在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确定施工资源配备和采用的新技术等。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根据施工过程总体策划的结果,(副)主任工程师组织编制工作,指定编写负责人和参加编写人员进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工程施工活动的管理文件,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编制应复核《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和公司技术文件的编写要求。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科会同项目部编制,(副)主任工程师初审,质量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主管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经理参与,工程技术科审核,(副)主任工程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确定施工管理目标;明确项目组织结构;并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的介绍工程概况;明确施工总安排,划分主要施工阶段,安排作业顺序,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优化;明确主要的中间验收、专业交叉作业安排以及样板制作和验收;确定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和重要施工部位采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等;说明主要施工资源的配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应确定分包工程的范围和分包方式,明确分包的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确定特殊和关键过程,识别环境因素、危险源,掌握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潜在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明确项目部需编制的专项方案。明确保证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并对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
1)合同内容有重大调整;
2)工程设计重大变更;
3)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4)主要施工方法、重要工程材料的调整;
5)主要施工资源配置的重大调整;
6)施工环境有重要改变。
施工组织设计应该在工程开工前完成编制、评审和审批;项目经理和主管工程师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对其执行情况和效果负责。
3、专项方案管理
项目主管师针对《程序文件》ch_10中第5.4.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专项方案;其中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z四建发[2009]a15号文件《关于建立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的通知》要求以下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并经主任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开挖深度超过15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6)深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和需爆破的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
7)筒仓屋顶空间钢结构与库壁滑模同时进行整体抬升的工程。
大型工程还需要项目主管师编制《测量方案》、《物资及成品、半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其他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相关内容。
对在施工组织中确定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施工前由项目主管师制定作业指导书,项目经理审批。作业指导书重点明确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工作内容、工作顺序、工艺流程,说明施工方法、施工步骤、工艺参数及技术规范要求;明确检验检测方法,确定实施连续监控的监测点、监控方法和相应的工具设备等。
专项方案的内容应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工艺方法科学先进,安全可靠,论述应明确详细,具有施工工艺指导性,并附有相关的计算过程和图表。
专项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由主管工程师组织进行方案的实施评价,并根据需要进行方案的修定,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4、图纸会审及施工变更、洽商管理
工程图纸到位后,施工前由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组织图纸会审工作,项目主管工程师具体实施,组织项目部和技术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专业进行图纸内部审核,图纸内部审核意见由项目部汇总;项目部主管师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大型工程“图纸审查记录”需经工程技术科审核。
建设单位未组织会审的工程,主管工程师应在工程施工前将“图纸审查记录”记录中的问题与有关方进行沟通,逐条解决并落实,有关记录按工程变更文件管理。
图纸会审记录需经各方签字并盖章,作为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管理;分阶段到图的工程,应分阶段、分专业落实图
纸会审工作。
施工变更收到后由项目工程师总负责,进行复核后确定发放范围;并指定专人按照受控文件进行管理,避免遗漏和错误;施工变更办理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工程变更文件必须及时发放到使用岗位;主管工程师应在施工前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交底,施工过程中做好管理,施工中由质检员监督检查。
分包工程的变更由总包方统一办理和管理。
施工过程中需要提出工程洽商的,由主管工程师及时整理洽商信息,编制工程洽商文件,向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洽商手续。工程洽商的内容必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不得降低原设计标准、建筑功能和安全等级。
5、施工设计制度
对质量目标为市优及省部级创优的工程,由项目主管师在结构施工前组织编制创优方案,报施工技术科或(副)主任工程师审批。
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充分研究、策划的基础上编制,体现工艺创新、技术创新、质量创新成果。
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包括工期安排)、创优部署(包括质量目标及分解、创优标准、创优施工项目)、创优施工方法、创优质量标准、资源配置、创优资料制作与收集、管理措施及管理制度等。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可划分为“结构施工阶段二次设计”和“装修施工阶段二次设计”,后者可按分部工程编制相对独立的创优设计文件。
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中各专业、分部、和前后工序之间的做法、创意、技术标准应相互协调,并应做到深入、细化,能够直接用于组织施工和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价。方案中的工艺方法、质量标准应做到“文字简练,配图准确、表达直观。
6、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进行。施工准备期较长的,应在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向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交底。
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质量管理的交底,明确重点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要求。参加规模较大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技术交底。
主管工程师应向现场管理人员做特殊、关键过程和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明确施工安排、过程控制、工艺技术等相关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协调工作程序,并做好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安排专人进行实施过程的检查。
各专业施工工长负责分项工程及检验批施工技术交底。分项、检验批工程必须保留书面形式的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设计内容,贯彻施工方案和技术标准、落实施工工艺和操作要求,技术交底经主管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由责任工长直接向作业人员下达,质检员监督落实情况。
对于专业分包项目、外委托加工项目,项目经理应向相关人员进行合同执行措施、工程管理措施等方面的交底;主管工程师应组织技术管理措施、质量控制措施、验收标准的交底,明确质量管理责任。
技术交底可采用书面交底、会议交底、样板交底等方式进行;采用会议交底的,应保存会议记录,采用样板交底的应保留技术影像资料。
7、技术复核制度
技术复核是对某些重要分项、检验批或关键工序的准备工作及其前道工序的工作质量、工作成果进行预先检查,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技术复核应针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控制的重要部位进行检查验证和可靠性再确认,贯彻落实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工程设计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技术复核的控制指标,应与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分解目标确定的控制标准相一致。
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特殊/关键过程、工程定位测量、地基与基础工程、吊装工程、大型/复杂设备基础施工和交验等重要过程的技术复核。
工长按专业分工组织本岗位管理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的技术复核。
对技术复核项目,责任者在施工前做好图纸参数、施工参数的校验,做好与技术规范的核准,保证各项施工参数准确无误;并且应在上道工序/检验批完成后,在自检符合要求基础上,组织技术复核。技术复核应由工长填写“预检记录”,质检员下达预检结论,主管工程师审批。
技术复核中发现问题的,应随时进行标记和记录,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监督整改或修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安排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返工或整改(执行程序文件《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完成整改后应重新组织与技术复核,通过技术复核的施工项目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正常的质量评定、验收和工序交接检查不能代替技术复核。
项目工程在加工、订货、专业分包前,应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8、隐蔽验收管理
项目主管师组织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技术复杂的重大施工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工长组织本专业隐蔽工程的验收。
隐蔽验收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并办理交接检验后进行;隐蔽验收前应由工长或主管师核查隐蔽工程所涉及的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及时填写隐蔽记录(填写内容符合资料管理要求),隐蔽验收中发现有问题或局部不符合,必须逐项整改或处理,不留隐患,整改完成后进行重新验收或补充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参与各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及时归档。
工程通过隐蔽验收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因故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隐蔽验收后,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发生时,应待影响消除后,重新进行隐蔽前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时由主管工程师确定是否需要保留影像资料。
9、专业分包管理
专业分包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前,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方案后报项目主管工程师审核,(副)主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报工程技术科备案。项目部应将专业分包项目纳入技术管理体系,对其技术资料、试验检验、技术复核、质量验收、中间和竣工交付等进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
10、施工文件及技术资料管理
项目部施工文件的管理范围包括:1)施工合同文件;2)施工图文件,包括工程图纸及其变更文件;3)施工指令,包括对施工指令的确认记录;4)工程施工适用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设备装箱文件;5)记录文件,包括会议记录,工程管理决议,以及任何涉及合同内容调整、非预期费用和责任的来往文件;6)经建设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7)索赔、签证文件。
项目经理确定合同文件、记录文件、进度计划的受控使用范围,主管工程师负责其它施工文件的受控管理。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具体贯彻和落实项目施工文件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对施工文件管理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项目应指定专人按受控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文件的管理,定期检查受控文件的使用保养情况。施工文件至少应保存至工程竣工结算,属于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应随技术资料整理、存档。
项目部资料员
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做到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并按照国家规范、规程和当地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核查其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项目主管师协调解决。项目主管师对资料负指导审核责任,并负责对试验资料、原材料报告的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管理。资料分基础、主体、装修三个施工阶段报施工技术科审核;竣工资料应在资料员按照资料管理规定核查完毕报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签字认可后,送施工技术科审查。具体管理要求见本细则第六项:施工资料管理要求。
11、计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按规范要求和工艺控制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需要配置、使用和管理计量/检测/测量设备及工具。
主管工程师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组织试验检验、质量检查、工程测量等设备仪器的配备和检定,持续满足施工技术要求,并应定期检查计量仪器使用情况,对关键过程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在其过程开始前组织校验。
质量检查员应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计量情况。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z四建发2008年a4号文件《关于下发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
12、技术进步管理
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技术进步策划,领导技术进步管理工作;施工技术科组织分公司技术进步工作活动,落实技术进步计划;项目主管师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部署项目技术进步工作,对技术进步项目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及时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留取相应影像资料;对收集到的合理化建议和成果应用情况每季度上报分公司技术科。其他执行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13、技术总结制度:
工程竣工总结文件由项目经理在竣工验收前组织编写,其内容一般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阶段综述,工程采用的主要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管理,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情况,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及效果,工艺革新和工艺改进成果、项目管理创新成果,工程影像资料。“工程竣工总结”经项目经理审核、主任工程师核准后,与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一并报质量技术部验收。
主管师在创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分部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科研及技术进步课题立项工程、大型工程项目涉及“四新”内容课题完成后30日内,整理编写“专项技术总结。”专项技术总结应包括专项工程概况及课题基本情况、课题项目实施过程、技术方法与工艺参数、解决的关键问题、技术与质量创新成果、原始记录及影像资料等。
“技术总结”由主管工程师编写,主任工程师审核,报工程技术科、质量管理科备案。
支持性文件
1、公司现行《技术管理制度》
2、公司《关于印发《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纲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z四建发(2006)a11号文件);关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增加条款》的通知(z四建质字(08)7号)
3、《建筑精品工程结构施工技术编制纲要》(z四建发(2005)a8号文件)
4、《建筑精品工程装修二次设计编制纲要》(z四建发(2005)a9号文件)
5、公司《水泥生产线工程创优标准指南》
6、《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z建法(2007)209号文件)及关于建立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的通知(z四建发(2009)a15号文件)
相关记录:
图纸会审纪要
检查(反馈)记录
第11篇 建筑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 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12篇 建筑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 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13篇 建筑项目技术管理制度(7)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七)
项目技术管理是对技术活动和构成施工技术的各项要素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工作的总称。
1、保证施工过程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施工按正常次序进行。
2、通过加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技术人员工作水平和技术素质,能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最终达到高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的目的。
3、充分发挥施工中人员、材料、设备的潜力,针对工程特点和技术难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关活动,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计划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通过技术管理,积极开发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施工技术现代化。
图纸会审制度
一、图纸会审的目的是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熟悉和审核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做法和质量要求,为质量控制和规划施工生产提供依据。通过审查图纸,提出修改和洽商意见,避免产生技术事故或产生工程质量问题,达到节约目的。图纸会审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在基础、结构工程开工前和装修工程开工前各进行一次图纸会审。同时,对施工中各阶段甲方提供的图纸,均需进行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的程序:
1、由各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审查图纸,发现本专业施工图存在的问题,及时做以记录。
2、土建、水暖、电气三个专业的施工图放在一起核对,检查尺寸、细部做法是否有相互冲突之处,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3、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内部的图纸会审会议,将各专业和专业配合中会出现的问题汇总,并组织大家进行分析,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对影响成本的问题需与预算人员协商,再进行确定。
4、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会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会议。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参加,将在图纸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和拟订的设计变更建议在会上提出来,与会人员协商解决。对于达成一致的意见,在会后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及时同设计单位和业主办理工程洽商。
6、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图纸会审会议纪要,记录会审时间、地点、参加人、会议内容,会后请各方确认后签字。对于会上未达成一致协议的内容,项目在会议纪要中明确标出,并在会后督促设计单位和业主尽快研究解决。
三、项目各专业技术人员应坚持日常的图纸审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重大问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公司技术部和总工程师汇报,同设计单位和业主协商解决。坚持做到施工前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完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果施工中出现本应该发现的问题,并影响了经济、进度,追究当事人一定的责任。
施工图纸管理制度
图纸管理是图纸收集、发放、保管的一项技术管理制度,做好图纸管理工作,有利于施工过程控制,同时为索赔提供依据。项目部工程室、技术室、预算室和资料室等各领取图纸的部门,应做好图纸管理工作。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各相关人员,资料员等从甲方或设计院领取到图纸后,必须由甲方加盖图纸签发章,填好签发日期。图纸会签栏中有设计院签字,对于设计院没有签字的图纸,必须有甲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并注明施工图纸发放的意图。从甲方和设计院领取的施工图纸,首先提交资料室,由资料室做好图纸发放目录清单,加盖项目部图纸印章,注明发放日期,接收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后才可予以发放。
2.所有的图纸在发放前,资料室必须存档一份,其他人员仅可在资料室查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存档图纸领出或带出资料室。存档图纸丢失后,资料员将负全部责任。
3.各专业领取到图纸后,必须保管好,并由领取图纸的人员负责保管,并在图纸的印章边签明,一旦发现图纸乱堆、乱放、损坏或丢失,对领取人进行处罚,每张50元,并负责将丢失的图纸加晒或复印一份。
4.由于设计变更、洽商、图纸会审和交底等引起图纸修改,由各领取人组织对图纸进行修改,并加盖项目图纸修改印章。
5.对施工队图纸的发放,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定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员到项目资料室领取一份,项目人员仅可在项目办公室内提供予施工队查阅,不得将图纸借出。
6.作废图纸,需由专业技术人员报项目总工同意后,由各领取人加盖作废章。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可视为现场施工的法规,是对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和编制原则: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万平米以上,由公司技术部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部部长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审批。单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万平米以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部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审批。
2、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出图的(三边)工程,可编制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分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分部工程由项目编制,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总工审批。
3、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称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编制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工程、预制构件吊装工程、冬雨季施工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等重要或技术复杂的分项工程报技术部审批。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性质、工程地点、规模、特点、结构形式、主要新技术项目和主要分项工程数量。
2、总体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
3、施工部署及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期要求对施工组织进行总体安排,并对主要部位采用相应措施进行部署,部署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流水段的划分、装饰工程或外线工程插入施工的时间、大型机械的调度安排等,并绘制施工进度计划,部署各项资源使用计划,包括劳动力、机械和运输设备、主要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的需要量和供应计划及来源等。
4、 施工准备:通常包括对现场准备和技术准备的要求。
现场准备主要是对现场三通一平的准备工作,即对水通、电通、道路通及场地平整要求。计算施工中水、电用量及管线的配制,建设单位提供的水电资源是否满足工程的需要,如遇问题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技术准备是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制定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规划,同时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措施做出原则性要求。如测量定位桩、线控制设施,季节性施工等。
5、主要施工方法与措施:
各阶段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针
对工程实际,确定分项工程的主要工艺作法和要求,采用较复杂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另编施工工艺方案。
确定施工顺序:无论是装修还是结构,都应确定各工种的施工顺序,尤其是装修工程必须确定合理工序,避免工序颠倒,以保证工程质量。
6、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绘制,包括大型机械、临时设施、操作棚、材料和构件的堆放位置等,还包括消防道路、水电设施的安排。
7、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有关规范、工艺标准,针对施工方法的选择,制订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
8、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9、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和分析。
10、施工中各项作业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内容与措施。
三、在编制施组时,做好技术规划:
1、技术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工序安排;划分施工区段;施工流水顺序及部署;选择施工机械;主要项目施工方法的决策;安全施工措施;季节施工措施。
2、施工工序安排:科学地安排施工工序对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合理安排工序要重视各专业之间的配合。
3、划分施工区段:划分施工区段应尽可能使各区段的工程量大致相等,处于主导地位的施工过程区段划分应尽量满足流水作业的要求,同时应与劳动组织相适应,使工人有足够的工作面,并有利于发挥机械设备的施工能力。
四、编制施工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2.要与选择的施工机械及划分的施工区间相协调。
3.在满足质量、进度的前提下,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努力降低成本。
4.做到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实用性。
5.在施工方案落实的过程中进行修正,并监督实施。
6.安全施工措施必须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科学预测。
7.施组编制完后,报公司技术部及公司总工审批后,报监理、甲方审批,并填写相关表格,并形成书面记录。
8.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针对主要问题,向项目员工做详细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下发至各科室主任。
9.设计出现重大变更或项目施工中出现重大问题,影响施组的执行,应及时对施组进行修订,并报公司审批。
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是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的一次技术性的交待与说明。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分项工程施工交底、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交底。
1、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人员对施工对象从设计情况、建筑结构特点、技术要求到施工工艺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和合理地安排工序,避免发生施工操作错误。
2、设计交底:通过向施工人员说明工程主要部位、特殊部位及关键部位的作法,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建筑物的主要功能、建筑及结构的主要特点,掌握施工图的主要内容。图纸作法及设计要求交底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专业工程师进行交底。第二步,由各专业工程师对工长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3、施工组织设计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召开施组设计交底会,通过介绍施组的主要内容,使项目人员掌握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进度要求、主要工种搭接关系、施工方法、主要机械设备及各种管理措施。
4、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交底:专业工程师在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之后,应及时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主要原因、部位及具体变更做法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操作人员交待清楚,以免施工时漏掉或仍按原图施工。
5、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工艺、规范、规程要求、材料使用、质量标准及技术安全措施。对非常规工序、新技术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和重点部位的特殊要求等,要编制作业指导书进行着重交待,把住关键部位的质量、技术关。
6、技术交底一般通过填写技术交底记录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底,必要时还可以用图表(含平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实物、小样、口头交待、现场示范操作等形式进行。
7、技术交底要做到可操作性,详细明了,使施工人员能够实施。
8、技术交底内容要和施组、施工方案吻合,不发生矛盾。
9、技术交底后交底人、接受人、工程室三方签字。
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内业资料是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一、技术内业资料包括以下内容:(418文件)
1、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的出厂证明和试(检)验报告;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记录;预检工程记录;隐检工程验收记录;基础、结构验收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设备安装工程记录,有四个方面的内容:a.电器安装工程资料;b.采暖卫生与燃气安装工程;c.通风与空调工程;d.电梯安装工程。
3、竣工验收资料。
4、竣工图。
二、技术内业资料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度,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项目总工定期对各专业工程师的内业工作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内业资料定期移交项目资料员处归档保存。
三、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应与工程施工紧密联系在一起,对施工试验记录、材料试验记录及施工记录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四、项目技术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五、技术内业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资料的管理必须严肃认真,如有任意涂改、伪造、丢毁或随意抽撤,造成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应对其进行处罚。
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材料计划分为总备料计划、月份材料需用计划、补充计划三类。
1、材料计划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物资部。材料计划的报送由材料员负责。
2、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编制工程总备料计划。其中a类物资备料计划于开工前45天一式两份上报公司物资部,审批后将一份计划交物资公司用以指导采购准备
工作。
3、下一月份材料需用计划由各专业工程师于本月25日前开始编制,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于本月25日前将主材月份需用计划报物资公司。
4、主材月份需用计划必须一次性编制到位。二、三类及其他零星用料可以编制月份补充计划。月份补充计划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于当月10日前上报。因变更洽商等所需急用材料可增加补充计划。材料计划要在正式表格上填写,不得打白条。
周转材料计划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技术部审核后于需用前10天,一式两份报模板架构加工租赁中心。
5、材料计划的编制应以施工图为依据。计划编制人员应熟悉定额,材料计划编制完成以后,应对照工程概预算进行复核,以提高计划编制的准确性。
6、如果发现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材料闲置浪费,追究责任人责任。
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一、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工程项目合同对总工期和单位工程工期的要求;
2、施工图;
3、施工定额;
4、施工单位技术经济条件及现场实际条件。
二、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程序:
1、根据工程项目总进度的要求确定单位工程的开工顺序和进度。
2、计算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确定施工顺序及所需人工、材料和机械数量。
3、排出单位工程的施工网络计划。
4、最后排出整个项目的网络计划,找出关键线路。
三、在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的总进度计划。根据总进度计划的规定,编制主要物资采购、主要分包单位选择、样板间制作、大型机具、设备进场等施工中的重要环节的时间安排。
四、月份进度计划由土建工程师进行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工程经理根据月份进度计划编制周进度计划,作为安排日常施工的依据。
五、编制综合施工计划:
1、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针对基础、结构、装修的分阶段施工计划。
2、各专业分包单位,根据土建分阶段施工计划编制出分阶段施工配合计划。
3、将各分包单位的配合计划按工艺顺序和要求并入土建施工计划而组成综合施工进度计划。
六、编制进度计划应注意的事项:
1、进度计划应尽早编,注意时效性。
2、施工进度计划应力求全面配套,将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工作和各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配备严密衔接起来,纳入统一的计划控制系统。
3、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强调实事求是,判断准确,既考虑项目目标,又考虑具体的约束条件和实际可能;既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保证计划落到实处。
4、计划内容要细致而具体。从总体进度计划到具体作业计划的工作内容要分解逐级展开,逐一对每一个单项工程都确定相互衔接的逻辑关系,明确最早、最迟开竣工时间、工程量以及需要投入的资源量和用工量,把一项复杂工程分解为相互衔接的单项工程。
5、搞好综合平衡,确保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使计划建立在可靠的技术和物资基础上。
七、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检查控制:
1、从施工组织保证系统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项目经理要以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为依据,善于利用召开项目定期协调会的方式,协调各种关系和矛盾,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强调计划的严肃性。
2、建立完善的报表信息反馈系统,使计划在执行过程得到不断调整:在编制过程中,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计划安排应对各项工作提出明确的进度要求,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有明确的责、权、利规定。
3、做好综合平衡和调度工作:以达到全面控制,保证均衡生产,实现进度计划。
测量管理制度
1、严格审核图纸尺寸,按图放线,明确树立为工程施工负责的态度,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2、在测量放线过程中,遵守先整体后局部,先高级后低级,先控制后细部的工作程序。
3、施工测量中,严格审核依据点的正确性,测量记录应原始、正确、完整、工整、计算依据正确,步步校核。
4、严格执行互检制度,互检合格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复测验线,确保线位正确无误。
5、积极配合施工,尽量利用施工间隙放线,为施工创造条件。
6、测量班对测量仪器的完好程度负责。平时要爱护各种测量仪器设备,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7、严格劳动纪律,做到不无故迟到早退,有事逐级请销假。
技术总结制度
每个工程结束后,项目技术人员应对本工程从技术管理、质量控制、科技成果攻关、qc活动等方面,对技术工作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
1、技术总结:对技术施工过程中某一工法,工艺,某些新材料、新技术进行技术总结,写出施工过程,改进措施、效果分析。
2、科技成果: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各科技成分较高的成果进行总结,分析经济造价,取得成果,从劳力、经济、进度等方面加以分析,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qc活动成果:全面质量管理,分为攻关型、技术型、现场管理型等形式,通过几个pdca循环,取得成果分析。
4、论文、工法:对某一施工方法进行总结,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施工难点、主要关键工序控制,做法有一定推广价值。
5、项目鼓励青年技术人员发表论文,在省部级专业杂志上发表一篇论文(2000字以上),项目奖励200元,并作为评定职称的依据。
6、项目每个技术人员每年都要有1篇以上技术总结,并在省部级杂志上发表。项目科技成果、qc活动报公司技术部,每年不少于2篇,并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一定要把好进货质量检验关。
1、做好进货接收时的联检工作。在材料、半成品及加工订货进场时,项目材料室负责组织质检员、材料员参加的联合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产品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以及其他应随产品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室负责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表格,相关人员签字。
2、做好材料进场复试工作。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砼、防水材料等须复试的产品,由项目试验员严格按规定进行,对原材料进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同时,做好监理参加的见证取样工作,材料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材料的抽样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3、对于设备的进场验证,由项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专业工程师进行设备的检
查和调试,并填写相关记录。
4、在进行材料、设备的检验工作完成后,相关的内业工作(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准用证等418号文件要求归档的材质证明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应及时做到位。
5、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原则上应做退货处理,并进行记录,按外埠进入不合格品进行处置,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如可进行降级使用或改用做其它用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6、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时严格按有关验收规范执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出现问题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并追究其责任。
7、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要做到100%,发现-次未经检验进场或未留下检验记录,分别给予当事人50-100元罚款。
第14篇 高层建筑施工技术控制安全管理措施
1沉降和变形观测--沉降、位移、倾斜和裂缝等变形观测控制
1.1设计措施
1.1.1“放”的措施:设置永久性伸缩缝;外墙面适当位置留分隔缝等。
1.1.2“抗”的措施
避免结构断面突变带来的应力集中,重视对构造钢筋的配置;对采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轻质墙体,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120mm与墙等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端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采用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1.1.3“放”“抗”相结合的措施:合理设置后浇带,采取相应补偿收缩混凝土技术,混凝土中多掺纤维素类等。
1.2施工措施
1.2.1“放”的措施:砌筑填充墙至接近梁底,留一定高度,砌筑完后间隔至少7d,宜15d后补砌挤紧;合理分缝分块施工;在柱、梁、墙板等变截面处宜分层浇捣等。
1.2.2“抗”的措施:第一尽量避免使用早强高的水泥,积极采用掺合料和混凝土外加剂,降低水泥用量(宜小于450kg/m3)。第二选择合理的最大粒径砂石,这样可减少水和水泥用量,减少泌水、收缩和水化热。第三在施工工艺上,应避免过振和漏振,提倡二次振捣、二次抹面,尽量排除混凝土内部的水分和气泡。第四现浇板中的线盒置于上、下层筋中间,交叉布线处采用线盒,沿预埋管线方向增设宽度不小于450mm的钢筋网带。
1.2.3“放”“抗”相结合的措施。在混凝土裂缝的预防中,对新浇混凝土的早期养护尤为重要。为使早期尽可能减少收缩,需主要控制好构件的湿润养护,避免表面水分蒸发过快,产生较大收缩的同时,受到内部约束而易开裂。对于大体积混凝土而言,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水化热高峰的集中出现;同时在养护过程中对表面、中间、底部温度进行跟踪监测。
2混凝土强度控制
2.1配比的选定
2.1.1根据地区市场原材料情况进行不同配比的试验,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配比能及时调整,如5mm~40mm石子,粒径小于2.3细砂做一组,5mm~40mm石子,粒径不小于2.3中粗砂做一组等等。
2.1.2对实验室配比结合原材料的含水量、含泥量进行施工配合比调整,以确保实验室配比的实际通用性。在施工中要加强原材料把关工作,砂石级配不良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
2.2严格养护制度高层建筑多采用泵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不仅能缩短施工周期,而且能改善混凝土的施工性能。但在某些工程上的使用表明,在配比、原材料、振捣控制严格的情况下,仍出现混凝土强度不足。分析其原因,多为抢工期、养护时间严重不足。据有关专家测试结果,其强度比,全湿养护28d∶全湿养护3d∶空气中养护28d为2∶1.5∶1,由此可见养护的重要性。
2.3加强混凝土强度评定剔除试块制作的不规范现象。当混凝土试块的强度测试大于设计强度时,是否就是强度评定合格了,不尽然。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根据相应条件选定一种,这其中都涉及到一个标准差问题。因此应分批,按条件基本相同的划为一批进行评定,这样做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也符合现场实际。
3高层建筑“三线”控制
3.1垂直度的控制
(1)控制垂直度是保证高层建筑的质量基础,也是关键的环节之一。为了控制建筑大楼的垂直度,首先应根据大楼柱网布置情况,先将大楼四个边角柱的位置确定。在安装四个边角柱的模板时,沿柱外层上弹出厚度线,立模、加支撑,采用吊线的方法测定立柱的垂直度:在保证垂直度100%后,对准模板外边线加固支撑、浇筑混凝土。待四角柱拆模后,其他各列柱以该四柱为基线,拉直线,控制正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
(2)过程中的垂直度控制,应用激光铅垂仪进行测设定位。用激光铅垂仪首先在首层面层上做好平面控制,选择四个合适的位置作控制点,在浇筑上面的各层楼面时必须在相应的位置预留200mm×200mm与首层层面控制点相对应的小方孔,保证能使激光束垂直向上穿过预留孔。
3.2轴线的控制
3.2.1轴线传递。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与施工层同步向上,导致从外围一些基准点无法引测。2层及以上施工时,以1层楼面为基准在每层楼面相应位置留设200mm×200mm方洞,采用激光铅垂仪引测下层楼面的控制点,再用经纬仪及钢卷尺进行轴线校正,放出各层轴线和细部尺寸线。
3.2.2过程线的控制。挂起两条线,浇好剪力墙,这是过程线控制的关键。浇筑剪力墙,宜用18mm厚优质胶合夹板,外墙外围组合固定大模,内墙散装散拆进行组合模板编号。这样墙体平整度得到了保证,但更要注意的是墙体的垂直度。
3.3标高线的控制
3.3.1在每层预控轴线上至少设置四个200mm×200mm洞口进行标高的定位,同时辅以多层标高总和的复核,然后辅以水准仪抄平,复核此四点是否在同一水平面上,以确保标高的准确性。
3.3.2这其中对四个洞口标高自身的准确性要求提高,因施工过程中模板、浇筑、加载等原因,洞口标高可能失去基准作用。为此必须确保引测点的可靠性,加强洞口处模板支撑,同时辅以直径为12的钢筋控制该部位楼面厚度,确保标高的准确。
3.3.3在大楼四角、四周具备条件处设立层高、累计层高复核点,每层向上都辅以该位置进行复核,防止累计误差过大。
4高层建筑的安全施工管理
4.1基坑支护
4.1.1基坑开挖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及环境确定支护方案。
4.1.2深基坑深度h≥2m时,周边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且距坑槽1.2m范围内不允许堆放重物。
4.1.3对基坑边与基坑内应有排水措施。
4.1.4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坑壁的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2脚手架和防护
4.2.1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应经充分计算,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编制脚手架方案并应附计算书。
4.2.2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二步三跨,刚性连接或柔性硬顶。
4.2.3脚手架与防护栏杆:施工作业层应满铺,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4.3模板工程
4.3.1施工方案:应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模的施工程序,同时还应针对泵送混凝土、季节性施工制定针对性措施。
4.3.2支撑系统:应经过充分的计算,绘制施工详图。
4.3.3拆除模板应按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慢下轻放保护成品。拆除时要设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
5总结
现代高层建筑随着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一大批先进的仪器和施工工艺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施工中,这对设计、施工、监理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通过抓重点、抓要害,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使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上一个台阶
第15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 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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