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车辆使用、管理及维护,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效率,同时也为员工提供安全、可靠的出行服务。
1. 车辆分配与使用权
2. 车辆使用申请与审批流程
3. 车辆日常管理与保养
4. 车辆安全规定与责任
5. 违规处理与考核机制
办公室车辆管理不仅是对公司财产的保护,也是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环节。良好的车辆管理制度能有效防止资源浪费,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
1. 车辆分配与使用权 - 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 - 车辆使用权优先给予业务需求紧迫的部门和员工,需提前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提交申请。
2. 车辆使用申请与审批流程 - 员工需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包括用车人、用车时间、目的地、事由等信息。 - 行政部根据车辆状况、申请人需求及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过邮件通知申请人。
3. 车辆日常管理与保养 - 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 车辆钥匙由行政部保管,每次使用后需归还,并记录车辆状况。 - 鼓励员工报告车辆异常,以便及时维修。
4. 车辆安全规定与责任 -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驾、疲劳驾驶。 - 车内禁止吸烟,保持整洁,避免损坏设备。 - 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负责,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并配合调查。
5. 违规处理与考核机制 - 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取消用车资格。 - 车辆使用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频繁违规将影响年度评估。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将定期对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业务发展和管理需求。我们期待每位员工共同参与,共同维护一个高效、安全的车辆使用环境。
第1篇 市政府办公室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运行管理
1、车辆使用范围。
保障市政府领导和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办公室其它班子成员工作用车;科及科以下干部原则上不安排小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下属单位原则上只安排副县级干部工作用车并按成本收取费用。沙漠王子、子弹头车,原则上只用于市政府领导防洪抢险、指挥救灾、外事接待等活动。考斯特中巴车,原则上用于市政府领导外事接待、出外考察、现场会议及办公室组织的集体活动。
2、车辆安排。
市政府领导工作用车基本固定。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特殊情况,领导用车自行调剂。老干部用车实行派车制,派车按以下原则办理:确保区内医疗保健用车;适当安排市内用车(一般每月2次,结余次数可接转使用,并由老干科负责登记和在使用车辆栏内公布);从严控制市外用车(原则只安排经市中心医院同意转院至南昌医疗用车)。老干部用车由老干部科派车,市外用车应报分管领导同意。下属单位副县级干部用车由车队队长统筹安排。以上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即,领导通知用车后,由驾驶员自行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向队长报告。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表报用车领导审核签字,作为核销油料和差旅费的依据。所有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车队(或老干科)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设立车辆调度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3、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和事故记录簿。
车辆维修档案主要记载车辆维修情况,反映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事故记录簿主要记载车辆事故发生情况、原因及处理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4、严格组织纪律。
驾驶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十不准”守则:不准出私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带故障强行出车;不准违章驾驶、停车;不准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准无故拒绝出车和调度;不准车辆私自夜不归库;不准上班时间打牌和无故离岗;不准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准参与领导的政务和以领导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考勤奖、赔偿经济损失、下车待岗和行政处分等处罚(具体办法另行制发)。
二、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学习制度。
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无故缺席作缺勤处理。
2、开展创优争先评比活动。
在车队开展“爱车、守纪、出勤、安全、节约”评比考核活动,一月一考核,记录在册作为年终综合考核依据,同时将各项考核指标张榜公布。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兑现奖惩(评比考核办法另发)。
3、建立事故分析会制度。
驾驶员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车队,并写出事故经过。车队应及时召开队务会进行研究分析,并视情节责成驾驶员在车队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和相应处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4、事故处罚。
车勤人员发生交通事故,视情予以处罚。负事故主要责任者:一般事故扣除当月考勤奖;等级事故扣除3个月考勤奖;重大事故扣除半年考勤奖,并下车待岗。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扣除全年考勤奖,下车待岗,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三、保养、修理和油料费用管理
1、日常保养。
坚持以防为主,坚决纠正只使用不保养和以修代替保养的做法。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其它保养由车队根据车辆行驶里程和技术状况合理安排。
2、车辆修理。
车辆维修实行事前报告制。由驾驶员向队长报告,经鉴定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指定厂家修理。其中,预计修理费用超过千元的,还须报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同意。长途车辆在外必须修理时,必须征得用车领导同意,并电话向车队队长报告。修理开支较大的还须报分管领导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同意。未经请示报告擅自修理的,办公室财务不预核销费用。
3、油料核定。
车队根据用车领导审核的当月出车表核实行驶里程、油料和差旅费。城区内用车每车每天按20公里核销油费(老干部值班用车按30公里核销),用油超节支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各类车辆油料核定标准为:中巴车每百公里23公升,子弹头每百公里16公升,沙漠王子每百公里17公升,本田、蓝鸟、佳美每百公里13公升,桑塔纳每百公里11公升(新车)和12公升(旧车)。老干部车辆每百公里13公升。
老干部用车,由老干部科负责每月核实统计行车里程和油料,交由车队核销汽油发票。
市政府办公室到市人大、市政协工作的车辆、驾驶员照此制度执行。
第2篇 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办公室车辆管理,节约非生产性开支,保证行车安全,使车辆管理统一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小型办公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员用车必须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车辆实行专职司机包车制,外出驾驶、费用报销、车辆保养均由专职司机负责,他人不可替代。
三、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违反交通法则和有关规定产生的罚款、事故责任赔偿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一年内交通违章罚款不得超过五次,对超过五次的超出部分由司机自行承担罚款。
2、交通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性质给予扣减工资之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10000元以内者):按经济损失的7%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4%处罚。
(4)一年内出现两次交通事故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视情况给责任司机以开除或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四、无特殊情况每月出车费用报销两次,为每月的15日和30日,并且油耗要注明行驶里程,交通罚款原则上年底报销(限定五次,包括车辆年审中的违章罚款)。
五、车辆需保养维修前,向领导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办理,并且费用不得超标。
第3篇 h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保证某地政府领导用车,做好车辆服务工作,经某地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每日必须按统一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请假,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驾驶员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到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除在公开栏通报外按考勤制度扣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驾驶员出车凌晨2点以后收车(某时间),原则上第二天不派车。但第二天必须先报到,经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安排后,再休息。
(四)驾驭员应根据领导及单位用车情况保证随叫随到,有病、有事应提前请假。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扣除下月出车费用。
(六)车辆调派由后勤副主任具体负责。
(七)派车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出某地车辆原则上轮流调派。
(九)严禁公车私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
(十)收车后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停在车库。
(十一)驾驭员要在休息时间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保证车辆调用及时,安全、无隐患。
(十二)驾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驶安全,否则,肇事后视情节予以一定处罚。肇事后除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发现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将按5倍价值罚款。
(十四)办公室财务室每月详细登记各车辆行车路程、耗油对照数据。
(十五)车上配备的工具一律登记造册。
(十六)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出车时,驾驶员前一天停车后要向派车人员报告,并说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见,填写修理审批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换配件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请示办公室领导,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八)凡更换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报发票时,必须交回旧件,由后勤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如无故不交旧件,不予审批报销。回收的废品由后勤主任统一处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保证县政府领导用车,做好车辆服务工作,经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每日必须按统一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请假,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驾驶员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到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除在公开栏通报外按考勤制度扣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驾驶员出车凌晨2点以后收车
(北京时间),原则上第二天不派车。但第二天必须先报到,经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安排后,再休息。
(四)驾驭员应根据领导及单位用车情况保证随叫随到,有病、有事应提前请假。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扣除下月出车费用。
(六)车辆调派由后勤副主任具体负责。
(七)派车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出县车辆原则上轮流调派。
(九)严禁公车私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
(十)收车后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停在车库。
(十一) 驾驭员要在休息时间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保证车辆调用及时,安全、无隐患。
(十二) 驾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驶安全,否则,肇事后视情节予以一定处罚。肇事后除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三) 不得向外借油,如发现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将按5倍价值罚款。
(十四) 办公室财务室每月详细登记各车辆行车路程、耗油对照数据。
(十五) 车上配备的工具一律登记造册。
(十六) 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出车时,驾驶员前一天停车后要向派车人员报告,并说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见,填写修理审批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修理。
(十七) 需修理更换配件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请示办公室领导,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八) 凡更换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报发票时,必须交回旧件,由后勤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如无故不交旧件,不予审批报销。回收的废品由后勤主任统一处理。
(十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努力降低运输成本,特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车辆管理要有利于工作的开展,要有利于节约经费,要确保行车安全,要实行统一调度。
二、车辆使用范围
1、院领导工作用车;
2、财务大额现金的存取用车;
3、接送病号用车;
4、部门因公必须用车。
三、出车管理
1、院办是车辆的管理部门,集中行使车辆的调度权。
2、车辆管理员具体负责派车,填发派车单;节假日用车由值班领导填发派车单;特殊情况下用车可事先口头向车辆管理员申请,并于二日内补办派车单;
3、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并严格遵守行车技术规范和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车辆管理员在安排驾驶员出车前,要考虑驾驶员身体状况,严禁带病或疲劳驾驶;
四、加油管理车辆加油,由用车职工在发票背面签字予以证明,驾驶员自行办理报销手续;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
1、学院在市内指定一至两家维修厂实行车辆定点维修,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车辆管理员与驾驶员一道去修理厂确定维修项目(或凭院办通知维修),维修后驾驶员签字并将其中一联交院办,费用由院办按协议和修理厂统一核算;
2、车辆遇特殊情况,须在外地维修的,由驾驶员持由用车人签字的维修单回校后补办维修项目登记及报销手续;
3、车辆实行定期保养,及时做好清洁、养护工作。
六、驾驶员出车补贴及违规处罚
1、工作日内:市内出车一次补贴2元(晚9点以后为5元);出长途差(出城区30公里以上):省内每天补贴15元(含出差补贴10元),省外每天补贴25元(含出差补贴15元);
2、学院设立行车安全奖,驾驶员一年内安全行车无安全事故的,学院发给安全奖,安全奖金额为全年车辆保险费退还金额部分。
3、车辆出入学院大门由门卫登记备案。驾驶员违规私自出车,每次扣除岗位津贴30元,另承担私自用车的全部费用;全年达三次及以上的,不发年终安全奖;连续两年未领取年终安全奖的,在下一年度解除驾驶员岗位聘用合同。
4、驾驶员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不能正常开机而影响工作的每次扣除通讯特补10元,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被扣除通信特补的,下一年度不享受通信特补费。
七、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__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原有车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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