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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装修申请与审批流程

2. 装修时间规定

3. 施工噪音与环境污染控制

4. 安全管理与施工人员准入

5. 装修材料与废弃物处理

6. 装修质量与验收标准

7. 违规处罚与纠纷解决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装修前的准备:包括业主提交装修计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合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2. 装修期间的管理:规定装修时段,限制噪音和尘土污染,确保不影响其他居民的生活。

3. 施工安全:要求施工队伍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需佩戴识别证件,并遵守小区安全规定。

4. 材料与废弃物: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废弃物需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清运。

5. 质量监控:设立装修质量标准,定期检查,确保装修质量。

6. 纠纷处理:建立有效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因装修产生的纠纷。

重要性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维护小区环境:有效控制噪音、尘土和其他污染,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宁静。

2. 确保居民安全:防止装修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保护业主和邻居的人身财产安全。

3. 规范装修行为:避免无序装修引发的邻里矛盾,维护小区和谐秩序。

4. 提升小区形象:统一的装修标准和质量管理,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和居住体验。

方案

1. 设立装修审批委员会:由物业、业主代表和专业设计师组成,负责审批装修方案,确保其符合小区规定。

2. 制定装修时间表:设定每日允许装修的时间段,超出时间则禁止施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3. 实施施工许可证制度:施工队伍需在物业处登记,施工人员需佩戴工作证,违规者将被处罚。

4. 建立环保监测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检查,超标者需立即整改。

5. 强化质量监督:设置装修验收环节,不合格项目需返工,确保装修质量。

6. 建立纠纷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调解小组,及时处理业主与装修方的争议,保障双方权益。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制度将得到全面执行,为小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居住环境。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6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十六)

为了加强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元施工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楼道)恢复粉刷费(按 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押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安全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10

第2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7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7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除外),进入小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处领取出入证副证并登记,离开时必须到原处归还装修出入副证并经保安登记后方可离开,出入证副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扣违约金20元。

2.临时施工人员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必需凭临时装修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办理),其有效期为三天,超过三天者,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方可进入园区施工。临时出入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

3.施工出入证(临时施工证)乃正龙豪园范围内个身人份证明,不得涂改及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证件并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

4.严禁在装修单位吸烟、生火、电焊、切割等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施工时应做好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的装饰材料要妥善放置。违者按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负法律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物品放行规定,装修材料带出必须由施工单元负责人或业主到管理中心开具放行条,无管理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一律不予放行。

6、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花园内张贴广告或派发宣传资料,一经发现扣除装修违约金200元。

7.装修材料以外的物品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园区。

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进入小区仪表要端庄,严禁赤肩裸背穿拖鞋进入园区,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施工单元要将装修施工批准书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以便巡查。

10.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园区围墙,爬越楼层,严禁在园区内打架、斗殴,盗窃一经发现没收装修施工证,取消装修资格,视情节严重,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只允许在本装修单元内施工,不得擅自窜入其他物业单元,严禁在装修单元内留宿过夜,否则,园区保安有权将其逐出园区,并没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负责人承担责任。

12.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单元及物业空置房等公共区域大小便,否则一次性扣除违约金200元。

13.施工人员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禁止蓄意破坏、挪用,严禁践踏花草,攀树摘花果,否则保安有权没收装修施工证。

14..装修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应关好装修单元门窗,切断电源,自行保管自己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装修人员应确保其装修单元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单元的装修批准书过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该装修单元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园区内施工。

以上规定望各装修单元务必遵守,管理中心将随时派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或清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3篇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制度-11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制度(十一)

第一节装修办理

1、客户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管理处办公室领取《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客户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客户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装修申报材料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装修登记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

(4)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图等);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1张,负责人2张;

4、管理处主管装修查验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立面;

(3)确定用电负荷;

(4)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管理处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1张和盖过财务章的收款单据到管理处办公室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管理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管理处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扣违约金。高空抛物者从重扣除。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管理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客户(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管理处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和办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客户凭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装修押金手续。

第二节装修规则

1、每天的装修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9:00;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施工人员的行为各装修单位必须将管理处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管理处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工人在进入小区时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3、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管理处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施工单位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管理处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者扣装修违约金。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重扣(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设2kg灭火器二个,每一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二个灭火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5)施工过程中如需要动火作业,必须到管理处申请,领取《动火许可证》并做好防火准备后,方可动火作业。

5、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参照重点部分临时动火审批制度,到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6、违章处理

管理处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管理处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7、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客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管理处发出更改通知单给客户,客户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该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客户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管理处有权安排有资质施工单位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客户承担。

8.二次装修施工全过程监控

为了保证楼房长期正常使用,公司将依《珠海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第46号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珠海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用户手册》、《业主公约》执行管理。

安全防范管理。二次装修施工人员须按规定办理证件,接受管理处管理,留宿施工人员由业主或代理人书面担保,防范治安事件发生;进行二次装修中用电、煤气、明火安全管理,消除消防隐患;二次装修与入住并存期间,加强安全防范重点宣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不遗留安全隐患。

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二次装修材料及垃圾的运输和堆放,严禁投入下水道,确保楼宇内道路通畅及环境整洁;加强噪声控制,限定二次装修施工时间或进行噪声隔离,最大限度降低对领近业主的正常生活及工作的影响,控制入住和二次装修期交叉时造成的环境影响。

> 共用设备设施管理。确保二次装修中水电主干线、消防设施等户内外设备设施不受破坏,严禁任意动用消防设施,使其正常运行。

外立面二次装修管理。严禁破坏外墙整体美观,不得在外墙凿洞;禁止安装雨阳蓬或以任何形式封闭;窗户、落地窗防护栅应设在窗扇内侧;公共部位严禁安装、架设私家物品及构筑物,严禁在楼梯口加装铁门。

土建二次装修管理。不得用重磅大锤进行野蛮施工,以防止破坏楼板结构;不得变更或破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等建筑主体结构、外墙、屋面防水、厨卫防水;外墙体埋设管线,须进行防水处理,以防止外墙渗水;不得在无梁板上砌筑墙体。

水电设施二次装修管理。严禁在结构楼板凿沟埋管、在公共墙体埋设水管;厨卫下水主管检查口不得封死;二次装修前堵塞好下水口,以防止二次装修土头、杂物造成堵塞;墙体及吊顶内埋设电线应使用套管;住户在进行吊顶装饰时留出检查口。

第4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管理办法-7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管理办法(七)

1、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公司审批,经管理处出具同意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住户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5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论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与管理公司协商后,在管理公司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用途;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防盗门。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后,每天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0、未经管理公司事先同意,电梯不得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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