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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中心医院管理制度

中心医院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基石,它涵盖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医疗质量控制、财务管理、信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医院的部门设置、职能分工和层级关系,规定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2. 人力资源:涉及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福利制度,确保人才的合理配置和激励。

3. 医疗质量控制:制定临床诊疗规范、病历管理制度,实施医疗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措施。

4. 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核算、收入分配、审计监督等,确保财务健康运行。

5. 信息管理:规定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安全的相关政策。

6. 设备设施管理:涉及医疗设备采购、维护保养、报废更新等,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

7. 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和应对各类医疗风险。

8. 患者服务:规范接诊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患者权益。

重要性

中心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确保医疗服务标准化:通过制度化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医疗质量。

2. 提升效率:明确职责,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3. 保障安全:预防和控制医疗风险,保护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4. 促进发展:为医院的战略规划和持续改进提供制度支持,推动医院的长期发展。

5. 建立良好形象:通过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提升医院的社会声誉。

方案

1. 制度建设:定期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使之与行业发展和政策变化保持同步。

2. 培训与宣导: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3.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 反馈与改进: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员工、患者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不断改进制度。

5. 结合实际: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灵活应用和调整管理制度,使之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方案,中心医院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从而实现高效运营,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院的持续发展。

中心医院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市中心医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某市中心医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为规范我院医师外出会诊,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一、医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技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医院或科室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由医务部与相关科主任协商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对于外出会诊可能影响医院正常业务工作,但确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由业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我院医师未经医务部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接受会诊邀请或不能派出医师会诊时,医务部应及时通知邀请医疗机构。

五、医务部决定派出会诊医师后,应及时填写“外出会诊回执单”,会诊医师携此单前往执行会诊任务,存根由医务部留存。

六、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七、医师外出会诊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不得接收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的,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九、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证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如果患者拟转入本院进一步诊治,应事前通知医务部,由医务部通知相关科室做好相应准备。

十、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我院两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并填写“医师外出会诊情况记录单”,由医务部留存。

十一、医师外出会诊收入纳入医院财务部统一管理,会诊收费和医师会诊报酬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医师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必要时我院协助处理。

十三、医务部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将会诊情况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相结合。

第2篇 k医院采供中心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

为搞好我院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1、订立采购计划,严格规范采购审批制度

仓库认为某种货物储备量已达到最低储备限额,需要补充时,应在月末25日作出下一个月的需用物资采购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审批后递交采购员。各科室增填库房未有的设备及物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示,方可递交采购员。采购员应进行市场调查,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进行采购。一定要建立在有计划的基础上,对于防止盲目采购,节约使用资金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防止工作中的漏洞,采购员必须专职人员,不可一人多兼,保管都不可兼采购员职务。

2、填制入库单严格验收制度

采购人员购买的各种物资,都应及时送仓库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照销货单位的发票,对每一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填制,并由库管员、采购人员的签字。一式三联,一联仓库保管登记台帐,一联材料采购,一联财务作帐并登明细帐。严格的验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划清采购员与保管员之间的经济责任,确保入库物资的准确性。

3、物资的出库领用制度

各科室领用的各种物资,要求库管员认真填

用随开,早晚开关,要有人负责。电暖器的使用,根据自治区出台《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冬季采暖室内温度达到18度有关规定,各科室、走廊、办公室温度凡达到18度的,一律不在使用空调、电暖器取暖,有总务科监督检查,违者罚款。

为了建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搞好成本核算,现将此文件下放各科室,请按规定执行。

第3篇 区医院急救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在急救中心办公室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成立科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2.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安全意识,以防范为主。

3.加强科室安全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检查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急救任务的顺利完成。

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履行各级人员的职责。

5.积极配合医院保卫科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各项急救任务。

6.每周对科室安全方面进行一次小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汇报上级部门。

7.消防设备应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完好、随时处于备用状态,本科室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8.做好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有记录,以防范事故隐患。

第4篇 中心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某中心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标准分类放置。

2.科室所用医疗废物分类放置容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桶等)必须符合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

3.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其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袋物,并及时密封。

7.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品。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8.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向院感办报告。

第5篇 市sss医院计算机网络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计算机网络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1、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管理

2、保证网络中心的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的完好,对重要的设备做到冗余,确保网络畅通。不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定期对网络设备间及周边设备进行巡检,特别是施工现场,必要时可实行现场监督,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对switch、ups要定期进行性能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并详细记录。

3、网络安全管理

为防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和病毒对网络的破坏,对网络中的系统用户进行分级管理,并在服务器上装实时病毒防护软件,及时升级病毒代码库,做好病毒预警防范与发布。

his系统的pc机均要进行严格管理,并对用户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医院内网和信息网络中心严禁外来存储介质直接安装、试用,如有需要,须经专门机器检测后方能使用。

医院外网(oa系统)使用,为保证本地数据的安全,应做好异地数据备份工作,重要数据不能放在桌面和c:盘上。

4、中心机房内,除特别允许外,一般不允许进入。

5、数据安全管理

为做好数据的安全管理,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对保存备份数据的磁带,要采取确切的保存方案,分多级保存模式,确保数据安全,从而使数据可以及时恢复,降低由于系统崩溃造成的损失。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严禁随意修改、删除系统数据,对系统数据的正常维护,应做好详细记录。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系统内各项数据均要保密,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医院内的有关保密制度。

6、应用软件维护管理

医院各系统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是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工作,用户对软件的需求或者软件的修改,须定期汇总,经论证后,提交程序员,并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修改后的系统软件,使用前应认真测试,无误后投入使用,并做好文字记录。

用户权限部分:

系统用户增加和权限设置由专人负责管理,

医生权限设置由医务处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护士权限设置由护士长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其它科室权限设置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特殊权限设置按信息处的相规定,由各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

第6篇 医院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医院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一、进入机房必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洁打扫。

二、非本计算机中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三、由于安装无人值守系统,平常不用进入机房进行设备检查,一旦值守系统报警,应根据值守系统提示及时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四、在节假日期间应开启网络摄像对机房进行监控。

五、保证服务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在服务器专用电路上加载其他用电设备,应在专门的市电线路上加载。

六、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开启自动防火、防盗系统。

七、严禁在机房内进食,嬉戏,大声讲话(会触动报警系统),进出机房要随手关闭防火门。

八、内部服务器严禁接入因特网,并安装好杀毒软件,做好病毒防范,杜绝院内病毒感染。

九、对服务器参数及配件进行调整或更换,应经部门经理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第7篇 区中心医院门诊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区人民医院门诊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根据《__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满足不同患者挂号需求,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制定我院管理制度。

一、门诊办公室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

二、预约挂号必须采取实名制。

三、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患者。

四、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窗口手工预约(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社区预约单)、电话预约、网上预约。

五、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暂提供1/3)、专科门诊(提供全部号源,口腔科专科号按当日接诊患者人次提供号源)和普通门诊(提供全部号源)。

六、门诊办公室负责办理电话预约挂号注册手续、复诊预约手续、网上预约登记、领取预约号。

七、门诊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公示我院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

2、公示我院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电话;

3、更新每日预约挂号号表,根据预约登记(手工、复诊、社区、电话等),准确出号;

4、做好医患双方失约的补救工作;

5、每月5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卫生局《天津市预约挂号统计表》。

八、严格执行我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专家不得随意停诊。若因故需停诊必须提前一周将科主任签字批准的停诊申请单交到门诊办公室备案(病假除外)。

九、复诊预约由门诊接诊医师或病房主管医师根据病情在患者就诊或出院当日予以预约登记,开具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一式三联),分时段确定预约时间,嘱咐患者到门诊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就诊当日取号。门诊复诊预约率40%,产科门诊和口腔科门诊复诊预约率100%,出院病人门诊复诊预约率60%。

十、信息中心及时排查、解除信息系统故障,为预约挂号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十一、执行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规范非营利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

十四、我院预约挂号工作随时接受天津市卫生局、武清区卫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媒体的监督。

十五、本制度从20__年1月1日起执行。

第8篇 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体检中心行政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经体检中心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体检中心所有员工。

一、考勤规定

1、医务科室人员(医生)作息时间为7:30am-11:30pm,前台、总检、行政、财务、业务部等综合管理室人员作息时间为7:30am-17:00pm;每周工作5天半;

2、员工上下班前自己打卡,一经发现代打卡,代打卡者当天按旷工论处。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吃早餐和办理私事。如工作需要,无法打卡者由部门负责人签卡;

3、全体员工统一准时上班,如需临时调整,必须告知部门直接负责人;

4、员工应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准备状态,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按每分钟2元扣发当月工资(5-30分钟按迟到、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按事假或旷工半天处理),当月累积两次或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迟到、早退、脱岗连续发生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员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时上班或在上班时间需外出的,需第一时间报请部门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病、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每月旷工达二天以上(包含二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者,要在当天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加班费,加班超过晚上17:30的方可算为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或经所在部门申报,由体检中心主任审批后,可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费;

6、员工加班的调休由直属负责人安排,原则上在当月调休,不得转入下月或累计休假。

二、请假、休假规定

1、请假手续:请假前,员工应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请假;除不可预见情况外,所有员工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请假。不可预见情况于上班一小时前告知;

2、国家规定的假日:体检中心所有员工都享有全年的法定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

3、病假:请病假者,需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上班后及时将113医院诊断证明(急诊除外)报人事部备案;病假期间遇节假日、公休日时,不顺延;

4、事假: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请事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注明事假原因、天数;请事假一天,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者(含二天),中心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体检中心行政、业务主任批准;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休息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者,予以解聘;一次事假不得超过5天,上午请事假的扣除日工资的70%,下午请事假的扣除日工资的30%;有存休者可填写调休单抵销;以虚假事由请事假者,视为旷工;

5、婚假:凡体检中心正式员工在领取结婚证明后,可按请假程序申请婚假,符合晚婚条件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申请14天;

6、产假:持有准生证和出生证的员工,在体检中心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假待遇;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过世(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可享受丧假7个工作日;外地员工可另加往返路程时间,休假期间基本薪金照常发放;

8、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按国家规定的相应政策和程序执行;

三、福利待遇

1、工资:体检中心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奖金加效益奖金的办法,体现公平竞争、效益优先的原则;

2、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体检中心为员工代办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3、培训

3.1体检中心行政办负责员工的规章制度、服务礼仪培训、专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等;

3.2新招员工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择优录用;

3.3员工必须接受体检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如仍不合格予以辞退;

3.4由体检中心出资委派员工接受培训的,体检中心将根据培训费用的多少及培训期长短确定是否签订培训协议,对于签订的协议,体检中心将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需遵守协议的规定;

3.5员工的培训记录作为员工升迁、调薪的一项依据。

4、考核

4.1为加强和促进体检中心内部管理,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体检任务的完成,实行员工月、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4.2非管理员工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日常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业绩、遵守法纪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每月评选出月优秀员工,并与当月奖金挂钩;

4.3管理员工的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管理能力和水平等,即德、能、勤、绩方面的考核;

4.4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原则,即体检中心统一组织考核管理部门,部门考核下属员工;

4.5体检中心每年评选一位年度先进个人,采取民主评议和领导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4.6、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员工任用、岗位调配的依据,综合业务科室是考核的主管部门。

四、调动与升降职

1、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必须服从体检中心主任的派遣和调动;

2、所有员工均有晋升的机会,体检中心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品德、业绩、才能、为优秀者提供晋升或加薪;

3、管理科室和员工所在部门,每月定期对员工进行评定,体检中心将根据评定结果对员工予以晋升、加薪、留用观察、辞退等;

4、员工有申请调动的权利,体检中心将根据工作机会和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或解释。

5、员工岗位调整后,享受新岗位的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

五、奖惩条例

1、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2、奖励分为表扬、嘉奖两种;

3、根据过失的情节轻重及影响范围,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除名三种;口头警告的处罚标准为100元/次,凡当月被二次口头警告者,视为一次书面警告,书面警告的处罚标准为350元/次,凡当月被两次书面警告者,即刻解职;

4、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予表扬:

4.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4.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4.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受到客户表扬;

4.4工作

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着;

4.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4.6拾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4.7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5、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5.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5.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着者;

5.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5.4改进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着者;

5.5修旧利废、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做出显着成绩者;

5.6凡参加同行业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的;

5.7季度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者。

6、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100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6.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6.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6.3维护体检中心利益,保护中心财产,

第9篇 附二医院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2、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如有外来参观及工作需要者需经医院及信息处处长同意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3、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

4、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并严禁吸烟、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5、严禁随意搬动中心机房消防器材、空调设备,禁止更改上述设备的相关设置。保证中心机房所要求的温度、湿度、确保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服务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

7、保证服务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第10篇 中心卫生院医院管理制度大全

崇信县木林中心卫生院医院管理制度

一、岗位制度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三、院总值班制度

四、消毒隔离制度

五、处方制度

六、查对制度

七、请示报告制度

八、请销假制度

九、财务会签制度

十、会计、出纳岗位制度

十一、车辆管理制度

十二、差率费报销制度

十三、三重一大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病员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节日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二)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七)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八)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时时间召开由值班护士进行护理日夜交接班等。

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领导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三)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六)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七)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八)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表格,报医务科,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由院长批准,通知药剂科,有处方权医师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经院领导批准授于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6、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三)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四)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五)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第11篇 南民医院体检中心管理制度

z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并于10日内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受检人或受检单位及家属。

2、按照客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内容,确定检查项目。

3、检查中发现疑似严重疾病,应及时与客户、单位取得联系。

4、健康体检应认真填写“健康档案”及各类医技申请单,并标明付款方式。

5、各种检查记录及检查结果,应及时收集、汇总,不得随意外泄。注意保护客户隐私。

6、检查过程发现法定传染病应及时填写“疫情卡”,上报有关部门。

7、保持体检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有序。

8、严防差错事故,随时协调相关科室工作。

9、廉洁体检,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10、认真做好体检的组织、咨询及解释工作。

第12篇 中心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中心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疗服务理念,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过程质量,避免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术前管理

(一)术前检查

1.除个别病人需急诊手术外,所有手术病人均需作全面体格检查,检查重点为心、肺、肝、脾、脉搏、血压、手术区皮肤。

2.病人术前均需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大便常规、尿常规。血型、传染病四项(乙肝三系、抗hcv、艾滋病抗体、梅毒rpr试验)、血糖。

3.ⅲ类以上或四十岁以上手术病人,手术前应常规检查心电图、胸透、肝功能,肾功能、血气分析、血电解质。如有疑似内科疾病者,应请内科会诊。

4.ⅳ类手术或一般情况欠佳病人,术前应请内科会诊。

(二)术前讨论

1.ⅲ类以上手术术前报告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

2.重大疑难手术、新开展手术或破坏性手术,应在完成术前检查后,由经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报告,安排术前讨论,并认真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3.新开展或破坏性手术应在术前讨论后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经主管院长批准或医务科长代批。

(三)术前记录

手术前,经管医师应写术前小结。术前小结的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前检查(至少要包括重要化验项目及生命体征)、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术后疗效预测、并发症及后遗症等。

(四)术前谈话

1.所有手术病人均要进行术前谈话。

2.术前谈话后应认真书写术前谈话记录(门诊病人应写在门诊病历卡上)。

3.术前谈话记录须由医院经管医生书写,若系进修实习人员书写则须经医院医师签名。

4.术前谈话记录应由病人本人或经授权的亲属签字。

5.遇重大手术或涉及术后影响病人工作生活及经济困难等因素时,或遇有公安、司法、法律等情况时应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

6.特殊或紧急情况,家属或单位领导不在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由科主任报告医务科、总值班。

7.除涉及保护性医疗制度外(如癌变、重大致残),对一些矫形或改善功能手术(如骨折整复、肌腱手术、周围神经手术等),应向病人本人谈话,并由病人本人签字。

8.术前谈话除详细填写规定项目外,还应重点谈明术后并发症、后遗症及病人治疗预后。

9.术前谈话书写要求字迹端正,不潦草、不涂改。

(五)参加手术范围及手术批准权限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i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可主持i类手术。在熟练掌握i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ii类手术。

3.主治医师:可主持ii类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经上级医师批准,可主持iii类手术。

5.副主任医师:可主持i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iv类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iv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可主持iv类手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8.资深主任医师:主持iv类手术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和一般科研项目手术,经主管部门批准主持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9.越级手术需报医务科批准。

10.ⅳ类手术、特类手术、破坏性手术、医院新开展手术、病情严重风险大的手术、无人陪同的急诊手术,有行政干预的手术,其他正、副主任医师或病区科主任认为要审批的手术,均须填写手术审批表并由正、副主任或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由主管业务院长审批或医务科长代批。

(六)手术通知单

1.手术通知单应在手术前一天上午送往手术室(急诊例外)。

2.紧急手术通知单应当面送交手术室护士长或值班人员。

3.手术通知单一律由医院医师签发。对非经医院医师签名的手术通知单,手术室不得受理。

(七)手术安排

1.手术安排由手术室护士长执行。

2.若安排困难需要停刀时,护士长应及时(至少在术前12小时)当面与有关科室负责人(或手术医师或经管医师)协商。

3.急诊病人应优先安排。护士长应保证紧急手术及时进行,不得借故推诿或拖延时间。

(八)麻醉人员安排

1.麻醉人员由麻醉科主任或委托的上级医师安排。

2.每例手术均须由医院麻醉师进行麻醉,进修实习人员不得单独执行麻醉操作及管理。

3.麻醉科主任应至少在术前12小时把安排情况通知麻醉人员。

4.麻醉人员应做好术前的随访工作,必要时应及时与手术主刀医师或经管医师协调麻醉方法。

(九)手术病人接送规定

1.手术病人一般由手术室卫生员负责从病区接到手术室,如遇急重危病人应由手术室护士(巡回护士)陪送。已通知病危的手术病人应由病区经管人员陪送到手术室,并与手术室工作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手术室工作人员一律凭手术通知单接手术病人。

3.病人所在科室当班护士应在接到送病人通知后,仔细核对床号、姓名、诊断、手术名称,并做好术前必要的工作(如术前用药、检查病人衣帽),同时将病人有关资料与病人一并交给手术室人员。

4.手术室巡回护士在病人送到手术室后,再次核对病人姓名、床号、手术名称,并安置好手术体位。

5.危重病人(包括高热、休克、烦躁等)或神志不清病人进入手术间后,巡回护士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直至手术结束。

6.麻醉人员在进行麻醉前应重新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诊断、手术名称,核对无误后填写麻醉单。

二、术中管理

(一)坚守岗位

1.手术病人麻醉开始后,麻醉人员就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直至病人麻醉结束,神志清醒。

2.手术开始后,巡回护士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手术结束后,在病人未离开手术室前,巡回护士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4.手术结束后,由麻醉人员或手术医师共同商议决定病人是否可送病房。

(二)术中意外及处理

1.病人进入手术室前,经管医师或护士应通知直系亲属在病区等候,

不得离开。

2.术中发生意外情况或需改变手术方案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所在科室主任,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决定是否告诉家属。

3.遇到特殊情况时,须向病人家属重新谈话并签字,必要时可允许病人家属进入手术室,但应征得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4.手术病人在手术室发生病情突变或生命危险时,应立即报告手术室护士长及麻醉科主任,并立即组织人员全力抢救,同时在30分钟内报告医务科。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手术室并决定是否报告院领导,如抢救无效决定放弃治疗前应与手术医师、手术科室主任、麻醉科主任及医务科共同决定停止抢救。

5.手术中手术者发生困难需求助上级医师或其他医师时,被邀者应立即前往。

三、术后管理

(一)手术病人送回病区

1.手术结束待病人完全醒后,一般病人由手术室巡回护士陪送病人回病房,重危、ⅳ类手术或全身麻醉病人由麻醉人员护送。

2.手术病人到达病区后,巡回护士或麻醉师应详细向病区工作人员交接班。

3.病区护士在接到手术病人后,应详细查阅术中情况、术后医嘱,并诊视病人,同意交接后即在交接单上签名,并护送病人到病床,此时手术室护送人员方可离开病人。

4.在护送过程中或病人到达病区未交接前,如果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手术室护送人员应立即投入抢救,并同时通知病区值班医生,共同进行抢救,未脱险或经得病区医师同意,手术室护送人员不得离开病人。

5.凡术后需立即进行拍片复查等辅助检查的手术病人,手术医师应陪同手术室人员到检查科室。病人未到病房前,手术室护送人员及手术医师均不得擅离职守(病人从手术室送往辅助科室检查这段时间以手术医师为主,检查后送往病区途中以手术室人员为主)。

(二)术后观察

1.ⅱ类以上手术病人,术后均应列入ⅰ级护理。

2.ⅱ类手术病人术后回病房后应常规测血压、脉搏、呼吸一次;椎管内麻醉术后常规测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四次,间隔一小时;特殊情况按医嘱执行。

3.手术医师或经管医师对当天手术后病人至少应作一次常规巡视,并作术后记录,特殊情况应多次反复诊视。

4.值班医师夜间查房时应重点诊视当天手术病人,并作记录。

5.对术后24小时内病人,当班护士应在病人一览表上作出鲜明标志。

第13篇 社区卫生中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放射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坚决按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规定进行采购。

2、药剂科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资质和信誉好的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依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许可证》,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消、械等非药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每年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供货单位给予的药品让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药品采购人员定期进行轮换。

第14篇 某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消防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每日(7:00——7:30)对视频监控系统巡检一次(将主机重启)。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同时离开监控室。

七、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八、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第15篇 南民医院激光美容中心管理制度

z人民医院激光美容中心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所属各部门的管理实施细则。

2、忠于职守,保障医院利益,维护医院形象。

3、热情接待病人,有针对性地指导病人就诊。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用品严格按规定放置及回收。

5、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图片、讲解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美容知识。

6、中心员工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证上岗。

7、保持工作环境清洁,诊疗后做好整理工作。桌、凳及地面清洁每日1-2次,下班前检查水电,切断仪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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