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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岗前安全教育:确保每位临时工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

2. 工作现场管理:规范工作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发生。

3. 个人防护设备:为临时工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4. 应急预案:制定并实施应急响应计划,以应对可能的安全事故。

5. 监督与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的安全隐患。

培训内容

1. 安全规章制度:让临时工了解公司的安全政策和规定,明确其在工作中的安全责任。

2. 危险源识别:教育临时工识别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如化学品、电气设备等。

3. 应急处理技能:教授基本的急救措施和逃生路线,以应对突发状况。

4. 设备操作规程:针对具体工作内容,讲解相关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5. 个人防护知识:指导如何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装备。

应急预案

1. 紧急疏散计划:设定清晰的疏散路线,定期进行疏散演练,确保临时工熟悉逃生路径。

2. 现场急救程序:设立指定的急救点,配备急救箱,培训临时工基本的急救技能。

3. 事故报告流程:明确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

4. 后续处理机制:建立事故调查小组,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要性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保障了临时工的生命安全,也有助于维护公司的生产秩序和声誉。通过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减少工伤事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此外,良好的安全环境也有利于增强临时工对公司的信任感,提高其工作效率。因此,我们必须将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视为企业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改进,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在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第2篇 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审核存档备查。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第3篇 校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

第4篇 _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审核存档备查。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第5篇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临时用工是指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和民工。

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与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花名册及有关台帐。

6、招用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6篇 黄河施工单位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措施

黄河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劳动强度大、苦、脏、累、险,而单位本身人员编制有限,不可避免地会雇佣一些临时工完成工程或承包给一些施工队。使用这样一支施工队,虽然具备工资成本降低、招退自主、使用方便等特点,但是从整体情况看,这只队伍文化知识差,安全意识及法律观念淡薄。因此,在工程施工当中容易出现图省事、赶进度、违章蛮干等现象。由于管理上的松散,监督检查的不严格,更容易造成临时工自身伤害,单位职工被临时工伤害或违规施工时出现事故伤害。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种,总结了一下有以下三种:1.单位采取以包代管的方法,实际上是包而不管。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相关承包合同,使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3.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签就进入工程现场,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办理补签手续。

这些现象在黄河单位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单位依法安全用工意识淡薄,给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一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的用工要求,黄河单位使用临时工,应该采取更严格有效的防范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全控制:1.必须建立健全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单位内部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严肃施工进场纪律。2.依法承担临时工安全管理的义务,树立“谁用工,谁管理”的思想,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秩序,维护临时工的安全与健康。3.严格审查临时工程队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范围,施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临时工程队还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避免将工程包与无相关资质的承包人。4.开展岗前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从事特殊作业的临时工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作业。5.用工期限超3个月以上,还必须到县以上劳动仲裁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签证手续,与临时工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6.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及团体意外伤害险,或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及时办理临时工相关社会保险。7.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立即制止。还要加强临时工住宿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只有不断强化、规范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才能杜绝、减少施工中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临时工的人身安全与黄河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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