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对于老旧设备、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拆除和报废流程,确保操作安全、资源有效利用以及环境影响最小化。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拆除报废的审批流程
2. 安全操作规定
3. 资源回收与处理
4. 环境保护措施
5. 责任分配与监督机制
6. 记录与报告管理
1. 拆除报废的审批流程:明确哪些设备或设施需要拆除报废,由哪个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哪些级别的审批,以及审批的具体标准。
2. 安全操作规定:详细列出拆除作业的安全规程,包括人员防护装备、现场安全警示、应急处理计划等。
3. 资源回收与处理:规定如何回收拆除物,以及如何处理可再利用或有害物质,确保合规并最大化资源价值。
4. 环境保护措施:制定针对拆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音、尘埃、废弃物等的控制策略,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 责任分配与监督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以确保制度的执行。
6. 记录与报告管理:规定拆除报废过程中的记录保存,以及定期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时间。
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安全,防止因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而且通过合理回收和处理废弃物,降低了企业成本,提升了资源利用率。此外,该制度还有助于企业遵守环保法规,维护企业形象,避免因环境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1. 建立审批系统:设立专门的拆除报废申请表格,由相关部门填写后逐级审批,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2. 提供安全培训:对参与拆除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定。
3. 合作专业承包商: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拆除工作,他们应具备专业的设备和经验,以保证作业安全和效率。
4. 实施环保监控:设立环保专员,负责监督拆除过程中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
5. 强化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拆除报废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制定应急预案:预先规划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有效的应对。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全面而有效的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员工安全,同时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篇 设备设施变更、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变更、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变更、拆除和报废管理。
3 职责
(1)工程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变更、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产设施的变更、拆除和报废由工程部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变更、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安保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4.2 变更申请规定
(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2)由工程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工程部核实,报总经理审批。
(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公司制度执行。
4.3 安全拆除
(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保部、工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6)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 报废
(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示,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2)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工程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第2篇 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保障加油站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加油站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 职责
3.1站长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
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 控制程序
4.1 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4.1.1 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4.1.2 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
4.1.3 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1.4 由于生产工艺改进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管道;
4.1.5 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4.1.6 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4.2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
4.2.1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安全交底。
4.2.2 站长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
4.2.3 进行报废拆除作业前要进行风险分析,其中要包括风险控制措施。
4.2.4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必须签订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和安全协议,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2.5 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2.6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拆除、清洗等现场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许可等有关规定。
4.2.7 企业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4.2.8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账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5 相关文件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aqbzh-zd/7-1)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aqbzh-zd/3-1)
6 相关记录
《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aqbzh-jl/6-10
第3篇 安全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保障加油加气站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油加气站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职责
3.1站长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管理。
3.2技术员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控制程序
(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
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2)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程序
1)根据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条件,提请公司审批。
2)加油加气站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明确报废设施的处置方法。
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受商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气瓶报废应作破坏性处理。
6)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第4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1、 职责
1.1、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1.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生产部负责。生产部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1.3、生产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2.1、生产设施施工前,生产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方案,经生产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2、拆除工程必须在机修主任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2.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2.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介质的,应先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2.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2.6、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示,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2.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安委会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第5篇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公司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工作的管理,保证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2. 范围
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 职责
3.1安全工作由安全部统一管理。
3.2安全部、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3所在单位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
4. 管理规定
4.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报设备动力部,由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4.2拆除和报废前,由安全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单位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4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单位指定安全管理人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
4.5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
4.6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4.7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
4.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4.9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要求用吊运和顺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4.10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进行拆除。
4.1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有关电器、仪表方面的操作,必须由电器、仪表车间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
4.12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栓和消防设施。
4.13拆除生产设施,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征得保卫部门、安全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5. 相关文件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申请表
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安全方案
本文件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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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生产设施拆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由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设施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的管理工作。
3、工作职责分工
3.1 生产设施使用单位的职责: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对全部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拟定事故救援预案,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对装置中的设备和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通知安全处进行检验,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办理《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按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监控、实施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2 生产设施拆除施工单位的职责:
按照制定拆除方案,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与生产装置(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施工现场交底,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实施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3 所属分厂生产处职责:
审查需拆除生产设施单位提出拆除的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对风险评估,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现场办理《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控制拆除进度。
3.4 所属分厂设备处职责:
3.4.1对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的风险评估和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现场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全程监控施工现场执行拆除方案情况。
3.4.2审查需拆除生产装置(设备)使用单位报出的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表和设备状况表。掌握拆除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确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地点。对需要报废的设备及时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对可使用的设备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3.4.3安排吊装配合拆除装置(设备),建立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账。保证进出拆除装置(设备)准确无误,保管好拆除装置(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完整性。
3.4.4负责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检测认定;对需要报废的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和管道,汇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证明,方可报废。
3.5 生产设施拆除单位机械员职责:向安全处报出需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表和设备状况表。及时办理拆除装置(设备)的固定资产转移手续,需报废的设备的报废手续。
3.6 计财部职责:对拆除装置(设备)及时的做好财务处理,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需报废拆除装置(设备)申请,具体办理的报废手续。经批准注销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
4、报废和拆除程序
4.1生产设备,凡因严重破损、腐蚀、老化、致使精度、性能、出力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发生事故严重损坏的;专用设备因产品工艺变更而不能利用的;对上述设备若无法修复、改造的,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分厂设备处鉴定,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拆除或报废。
4.2需拆除或报废的设备必须由使用单位,按程序要求填写相应的拆除或报废申请表,进行审批,办理完相关手续。
4.3拆除或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专人负责,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转移等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4.4分厂设备处专人负责,对使用单位拆除或报废的设备,进行资产计算折旧,及时核实,做好记录,达到帐物相符。
4.5报废:
设备报废是一项非常的工作,一定要从严掌握,认真对待,对确定无实用价值的设备,方可提出废弃申请,设备报废一般本着下列原则:
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国家明文规定的淘汰产品;
事故发生后确定无修复价值的;
达不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由使用部门提出。提出报废的详细理由,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查鉴定。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报废,经总经理批准。
4.6报废程序:
4.6.1确定报废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4.6.2申请单按程序经使用部门领导、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拆除。
4.6.3设备拆除完毕,进行帐务处理。
4.6.4做好报废生产设施安全工作
4.7拆卸报废生产设施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按品种、类别堆放在规定地点,高度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留有1定的间距,防止倒塌伤人。
4.8、报废生产设施的材料场地,要专人看管,加强治安保卫。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小孩入内玩耍。严禁烟火,配有1定的消防器材,以防万1。
4.9、 各使用单位在拆除前,应对全部待拆除的建、构筑物、化工装置及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措施措施,对潜在的事故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制定拆除方案;先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将电线、燃气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生产设施的支线切断或迁移: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拆除现场。
4.10、拆除方案中要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处审查确认,生产处处长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11、 生产设施使用单位对拆除设施、装置中的设备和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经分析化验,出具分析合格证,检验达到拆除(报废)施工条件后,办理《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才能进行拆除施工作业。
4.12、 拆除工程经批准后,拆除工程负责人在拆除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4.13、 在拆除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过程中,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应全程监护,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4.14、车间设备员及时向设备处汇报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由设备处与物管处联系确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地点,对需要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对可使用的设备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63、事故通报制度
1、分公司事故实行通报制度,凡发生各类事故,均要进行通报。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及时按照规定进行上报,由相关职能部门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3、事故处理后,经主管安全副总审核,总经理同意后,并在分公司安委会上进行通报。
4、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学习事故通报文件,掌握了解事故原因、防范措施,明白责任人受到的处罚,吸取教训,有学习记录。
5、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按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落实,并考核,其他单位要学习借鉴,避免事故发生。
6、人力资源部要按事故通报,对受行政处罚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落实考核。
7、事故通报有关职能处室,及各单位要有存档。
8、本单位发生涉险、未遂事件时,要在本单位通报学习,吸取教训,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9、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同类企业、同行业事故案例,下发通报资料,组织学习,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认真防范。
第7篇 生产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生产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确保公司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安全管理、稳定、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公司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化工装置。
三、职责及具体要求
1、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设备等部门审查确认,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5、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6、化学危险物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7、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8、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8篇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3.责任单位:
3.1主要责任单位:公司技术部;
3.2相关责任单位:生产部、拆除单位。
4生产设施拆除或报废原则
4.1属于国家或行业规定淘汰目录类的生产设施;
4.2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环境或工艺要求的生产设施;
4.3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出现意外事故或因磨损、腐蚀、精度降低等原因已无修复价值的生产设施;
4.4不能满足工艺更新或有比现在性能更先进、更安全、更经济的生产设施;
4.5符合以上情况的生产设施均可申请报废。
5.生产设施报废程序:由生产设施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交公司生产设施分类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生产设施的拆除
6.1拆除范围:包括厂房、设备、管道、电气、安全设施等的拆除、生产现场闲置设备的拆除及改、扩建等技改项目的拆除工程;
6.2.拆除审批程序:
6.2.1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交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审核,生产设施主管部门下达工作任务书。
6.2.3接收工作任务书的单位负责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须对拆除中场地环境、相互关联的设施、管道、安全设施等按照拆除的优先顺序逐步进行危险性分析,根据分析的危险性调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报人力资源部ehs科和生产设施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危险性讲清楚,使作业的每一位员工明白针对危险性所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负责人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安全作业票证,作业人员在作业票证上签字。
6.3生产设备设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通风和分析,确认验收合格后,交与作业单位,否则作业单位不得接收作业。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项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必须遵守《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盲目拆除作业。
6.4.2拆除前根据拆除工程的危险性分析,对危险部位必须消除危险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或先内后外(根据物件的构造和外观的情况)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设施后现场留有安全隐患;不准在存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发现被拆物件出现超过方案分析危险性内容,必须在调整顺序和补充
安全措施后再行作业。
6.5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处理:
6.5.1技术部对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部残存的危险化学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7.相关记录
7.1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
7.2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
7.3工作任务书;
8.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ehs科于2013年4月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9篇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3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4内容
4.1各单位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
4.2拆除单位在拆除生产设施前,应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风险评价指导书》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3拆除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报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执行。
4.4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5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5.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4.5.2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应将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危险物品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废。
4.5.3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5.4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第10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环保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环保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动力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化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化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第11篇 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由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设施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设备及管线的管理工作。
一、基本原则:生产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拆除。
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7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8、不适合生产停用的建筑物。
二、程序:
1、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申请表见附录).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在一个星期内汇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提出报废的设备、设施进行评审,在《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形成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批示。
3、设备管理部门接领到批示,在二个工作日内将领导批示意见传达到参与评审部门或人员,组织拆除工作,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职责
1、使用单位的职责: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表。
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事故救援预案。
对全部待拆除的建构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完成转料、排压、清洗等准备工作。
通知生产部进行检查是否具备拆除条件;并负责还有利用价值的拆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施工单位的职责:
制定拆除方案,按照拆除方案向施工人员现场交底,重点是安全工作。
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向生产部申请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如动火、动土证等),实施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的拆除的具体工
作。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评审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
负责与领导、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
对拆除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
出具、批准动火证等各种工作票据。
对拆除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报废除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手续。
指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位置。建立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台账。
及时处理、处置、保管好拆除的装置(设备)及附件。
4、财务部职责:
对拆除装置(设备)及时做好财务处理,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需报废拆除装置(设备)申请;
及时办理拆除装置(设备)的固定资产转移手续;需报废的设备的报废手续,经批准,注销固定资产。
第12篇 化工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1、 职责
1.1、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1.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生产部负责。生产部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1.3、生产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2.1、生产设施施工前,生产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方案,经生产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2、拆除工程必须在机修主任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2.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2.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介质的,应先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2.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2.6、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示,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2.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安委会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第13篇 工贸企业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 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 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 报废
4.7.1 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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