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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运行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发电运行管理制度

发电运行管理制度是电力企业运行管理的核心部分,旨在确保发电设施的安全、高效、经济运行。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运行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发电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机等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2. 设备维护保养:设定定期的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计划,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3. 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规范安全操作流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4. 能源管理:优化能源消耗,提高能效,减少环境污染。

5. 培训与考核:对运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设定绩效考核标准,提升团队能力。

6. 数据记录与分析: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系统,对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

包括哪些方面

发电运行管理制度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技术规范:明确发电机组、电气设备、热力系统等的技术参数和操作要求。

2. 环保规定:遵守国家环保法规,控制排放,实现绿色发电。

3. 人力资源:规定运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以及人员选拔、培训和晋升机制。

4. 应急处理:建立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处置和后期恢复。

5. 质量控制:确保发电质量,预防设备故障,提高供电可靠性。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运行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

重要性

发电运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制度化管理可以降低操作风险,防止安全事故,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

2.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操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能耗,提升经济效益。

3. 保证质量:确保电力输出稳定,满足用户需求,维护企业信誉。

4. 环保合规: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5. 人才培养:通过制度引导,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增强企业竞争力。

方案

制定发电运行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方案:

1. 制度制定:由专业团队依据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编写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 培训实施: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执行到位。

3. 监督执行:设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 反馈改进:收集运行反馈,对制度进行持续优化,以适应技术和市场变化。

5. 评估与更新: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保持制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通过上述方案,发电运行管理制度将为电力企业的高效、安全、环保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发电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矿发电运行部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发电运行部的工作票管理,提高发电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人为的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的损失,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发电运行部所居各班组工作票的执行、检查考核与统计管理的程序与要求,适用于发电运行部所辖范围内一切主辅生产设备以及与生产设备有联系的其它辅助系统上进行的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等项的工作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了《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

第三章执行程序

第四条 工作票是允许工作人员在设备上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与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书面依据。

是为保证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工悯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的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核和批准手续的针对于检修中应做的安全措施的文件。

是为了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使管理规范化、行为标准化,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防止设备损坏事故的一项重要的组织措施。

第五条 工作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等项工作时,若需要运行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正确种类的工作票即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设备检修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和设备试运联络单等。

对于重大的或涉及范围广的检修工作,还必须附带有有关领导及其他人员审核、签字的详实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 事故抢修时以及在夜间、节假日遇有必须进行的临时抢修工作,又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时,可不填用工作票而失开工。

但必须经值长同意,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做奸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

运行人员应将发令人姓名、发令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结束时间等详细记入值班日志中。

如预计捡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栗,办理工作票手续。

第七条 工作票的执行历程:1)填写工作票,2)签发工作票—43)接收工作票—4)

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i5)工作许可i6)开始工作—47)工作监护—48)工作延期。

9)检修设备战运或试验、10)工作终结和工作票终结。

第八条 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

软纸为书写页,工作许可人留存;

硬纸为复写页,工作负责人留存)。

填写前应根据现场设备、系统情况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制定控制措

施。

填写时和填写后应对照系统和实际情况做一次核对。

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核对、审查,工作票答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代。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填

写要请晰,票面应完好整洁,对于关键字和编号不得任意涂改,否则工作票作废。

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洁楚。

修改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的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填写执行动火工作票

制度。

第九条 工作票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部门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部门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等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效。

必要时也可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厂有关部

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本班组管辖的设备系统,且同其它班组工作无关的工作票,但公用系统、主机组及某些重要辅机的检修除外。

批准后的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包括部门主任、副主任,应及时书面公布并下发结有关人员。

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

票。

工作负责人不能签发工作票。

第十条 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工作情况的人送交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奸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在接票人处签名,并对工作票进行登记交接、并输入微机。

审查发现问题应向送票人询问请楚,如仍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请楚。

如工作票确有问题,安全措施有误或重要遗漏,需要重新填写时,工作许可人应拒收,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或单元长意见,由工作许可人在适当时候安排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

重要措施由司炉、司机、主值监护执行。

热机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加需由电气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应填写停

电联络单,并经单元长、值长签字,安排合格人员予以执行。

执行完毕后做好记录,通知热机工作许可人并签字。

如遇公用系统或其它机组、部门(热电控制部等)配合执行的措施应经值长联系执行。

安全措施执行完毕后应汇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确认执行情况无误后,

可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

机组a、b、c、d级检修或其它重要持殊危险场所的设备系统的检修,应根据实际情况装设返拦或国栏,挂标示牌。

电气设备系统的检修要求装设捞地线或合接地d:闹的必须明确接地线安装实际位置、接地线编号及接地刀间的编号。

需加装绝缘隔板时应明确装设实际地点及编号,必要时还应有明确的标识工作场所周围所有带电部分的标识牌。

热机专业在执行安全措施中的某些重要的阀门、风门、挡板等需要停电的必须停坦、需要加锁的必须加狈,并将锁号、加锁人等有关情况作详细记录。

安全措施中凡届需要检修人员执行的项目,应有“捡修自理”字样,并且要落实清楚其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工作许可入确认工作栗上所列安全措施己全面完善并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可将工作票一份(复写页)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书写页)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间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各持一份作为开工的凭证。

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详细的记录在运行日志和有关台帐中。

第十三条 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临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等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后;

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

如需变动时,应夫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

开工后因试验等工作需要,临时变动某些措施(如接地线、地刀、开关阀门等)财,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工作许可人操作执行、试验等工作完后,安全措施恢复到变动前的状态。

第十四条 工作开始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各严格履行其安全职责,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

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

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

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

运行人员应对有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工作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其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工作负责人的变更必须经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原工作负责人、新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时暂停工作,撤离工作现场,由新旧工作负责人进行交代,无问题后,双方分别签名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工。

第十六条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必须经过批准才能生效。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要禹次办理

延期项将原票结束,重新填写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第十七条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修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在工作中需要对棱倍设备进行试验、工作中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它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试验前应:陪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或试验)时,应将试运(或试验)设备检修工作察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全部工作人员确己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全面检查所有工作任务且确认不影响其它作业班组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或试验)。

送电时必须填

写“送电联络单”并严格执行“停送电联络制度”。

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付,应重新填写签发新的工作票。

第十八条 工作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渭,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天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双方签名后在工作票编号处盖“己执行”印章;

各留一份。

工作许可人应及时拆除所设遮拦、困栏、标识牌等安全措施。

设备、系统

有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1盲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代,并在检修交代记录本或设备变动记录本上登记洁楚。

经过检修的设备系统要求卫生清志干净,地面无杂物(设备、零部件、架板架杆等),保温完好(需要进行保温工作的

应由族工作负责人联系办理保温恢复工作票),所设架板架杆应拆除。

工作时如损坏地面、台板、平台、围拦、护板等,污染园围设备、环境等,工作许可人不应结束工作票,否则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不得无故拖延。

工作票结束后检修设备需要试运时工

作负责人应办理“设备试运联络单”,原则上设备试运时间低压转机<2小时,高压转机<4小时。

“设备试运联络单”的办理也应遵循工作票办理制度。

原则上检修后的设备应投入运行:待妹情况下可根据值长安排。

第四章 工作票规范化要求

第十九条 办理工作票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及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二十条 工作票中部门名称、班组名称应分别填写签发人所属部门及工作班的正式名称,多余的名称应划掉。

工作票编号应统一,编号一般由部门及班组的汉字缩写、年、月、票号组成,如设备维护部辅机班2022年5月第一张工作票应填写为“维辅机2022—01—01”的字样。

检修分公司工作票的编号由部门代码、年、月、票号组成,部门代码按检修工程一部、二部、三部、四部顺序分别为检a、检b、检c、检d,如检修工程一部2022年4月第一张工作票,应填写为“检a 2022—04—01p7,检修工程二部2022年4月电气第五张第一种工作票,应填写为“检b12022—4—05”;

检修工程二部2022年4月电气第11张第二种工作票应填写为“检巳22022—4—1177.

第二十一条 “附页”一栏统一使用张,没有附页填写“o”字样,有附页控附页张数如实填写。

附页编号由工作票编号加附页页数组成。

第二十二条 “工作内容”一拦的填写要准确、具体地说明工作地点、工作性质,设备名称及其编号要统

一、规范,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第二十三条 工作票中对时间的填写要求统一使用24小时制即o—23时,严禁出现“24时”字样,如5月1日24时应为5月2日o时。

第二十四条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是指需要工作许可人完成的四个部分的安全措施内容,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另外还应填写在实际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牌,未填满时在下一行盖“以下空白”章。

“执行情况”中的填写应在安全措施执行后(包括“检修自理”的措施)逐项打“√”,要求前后序号一致(包括附页)。

第二十五条 “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一栏要求填写内容全面、具体、有针对性。

第二十六条 接收工作票后应对工作票全部内容作仔细审查,认为无问题时签名并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

第二十七条 “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要求填写补充的安全措施、提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如无补充措施则应填写“无补充”字样,不得空白。

第二十八条 批;

佳工作结束时间是全厂宏观调控时间,是根据当日的负荷曲线或大修进度而定,计划工作期限是依据正常的工作星而定。

计划工作期限要服从工作结束时间,以批佳工作结束时间为佳。

工作期限应经值长批准,工作期限未经批准的工作票无效。

第二十九条 工作票的延期应经值长同意,否则无效。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工作许可和工作结束要严格执行“四不开工”、“五不结束”小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否则为不规范工作票,考核l4元/人.次。

如办理工作票发生错票,考核lj五/人.次,造成后果的,按误操作考核

第五章职责

第三十三条 工作票管理制度职责分工

1、工作票管理制度负责人:由发电运行部主任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2、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人:由发电运行部安全文明工程师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3、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3.1工作票签发人应严格审查工作票,对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3.2对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必要和可能负责。

3. 3对工作票中所必须隔离的措施是否确切和洁楚,设备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负责。

3. 4应审查所指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神状态是否良好。

3. 5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人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人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言。

4.2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与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5、对工作班成员的变动是否合适负责。

j、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1负责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5.2负责安全措施确己完善和正确执行。

5.3负责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己可靠的隔离。

5.4电气工作许可还应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o

5.5对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有电、有毒以及有关注意事2员。

5.6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请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第三十四条 专业工程师对本专业的工作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

况进行跟踪检查。

安全文明工程师对发电运行部范围的工作票都有权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

现的161题应及时给予纠正,提出改进和考核意见,并在捡查的工作票上签字。

第六章反 馈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的情况,应及时反馈

至发电运行部安全文明工程师,以便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安全管理制度有抵触时以上级安全管理制度为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木尽事宜由发电运行部研究决定。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发电运行部。

第2篇 发电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状态下运行,结合电厂发电运行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1.1 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所在电厂安全运行部。

1.2 运行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1.2.1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

1.2.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及热用户的需求。

1.2.3 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1.2.4 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力争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1.3 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1)有一个通畅高效、快速反应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

2)有一套制度规范、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

3)有一支训练有素、胜任工作、爱岗敬业、纪律严明的运行队伍;

4)有一个文明、良好的生产运行工作秩序和环境。

2 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责

2.1 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运行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修订运行管理的有关制度。

2.2 检查、监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等在各运行值生产运行中的落实情况。

2.3 规范各项目电厂各运行值生产运行调度管理,归口指标汇总和对外发布,协调有关运行管理对外联系。

2.4 收集、汇总、分析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存在的普遍问题,组织技术攻关,为各运行值提供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

2.5 监督、指导、协调、考核各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

3 公司级运行管理职责

3.1 公司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级生产管理人员的运行管理职责。

3.2 公司总经理对本企业的生产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会议。

3.3 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是生产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在运行管理上的职责:

1) 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生产运行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

实施;

2) 参加__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会议,贯彻集团公司的指示精神;

3) 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赋予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

题;

4) 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生产运行情况,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

的问题;

5)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

巡视;检查、监督本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及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评价并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6) 每月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运行工作情况和运行指标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7) 参与对本企业运行工作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值班人员的调配;

8) 审批生产运行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主持该项试验;

9) 审批年度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制定各种典型事故处置预案,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主持进行演练和做好总结评价;

10)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11) 按要求组织、落实安全性评价及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检查、整改工作。

4 安全运行部应承担以下生产运行管理的职责

4.1 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副总经理、总工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予以完成。

4.2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规程、生产运行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4.3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及时审阅分析主要记录和数据,提出改进意见。

4.4 组织编制本部门生产运行工计划。

4.5 参加生产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组织制定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加该项试验。

4.6 组织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运行专题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 4.7 编制或审核本企业运行月报和月度运行工作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 4.8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4.9 会同本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典型事故预案;编制或审核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现场培训计划、节能降耗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4.10 严格执行电网公司关于一次调频及相关管理要求,保证电能质量。

4.11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缺陷状况,检查指导现场运行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运行值运行现场的工作,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

4.12 按照要求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想。

5 生产运行指挥

应建立和加强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运行指挥系统。在调度和运行操作上,值长受电网调度部门的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值长按照本企业自行制定的行政和技术管理体系接受上级的领导。值长在当班期间代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

6 运行计划管理

6.1 运行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和其他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工作计划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自下而上的汇总编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执行。运行工作计划应将指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运行值、班组及个人,使所有运行人员都担负执行计划的责任。并应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将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评比、奖励结合起来。在计划执行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6.2 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台机组的发电量;

2)燃料的使用量;

3)运行调度方式及变更;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

5)主要可靠性指标及调整;

6)运行反事故措施及演习;

7)节能降耗及环保措施;

8)运行现场培训工作;

9)其他生产运行及管理工作。

7 安全运行部运行资料管理内容及要求

7.1 运行资料管理内容

7.1.1 机组典型记录:每台机组每日或每周要有各专业各种典型工况下的全面数据记录:同时在正常启停机及故障时,要记录机组实际的惰走曲线及升降压、升降温曲线等。对于供热机组,还要有典型供热工况全面数据记录。

7.1.2 报警记录:机组报警记录是反映机组是否偏离正常运行工况的重要数据,是进行运行分析的依据之-,必须精心管理。对于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要对其报警打印记录定期收集、分析,对于没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运行人员要记录报警时间、内容、产生原因。

7.1.3 事故分析报告:运行事故分析报告对运行人员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对其进行分析学习也是提高运行水平的一种手段。

7.1.4 各种试验报告:机组进行锅炉水压试验、甩负荷试验、深度调峰试验、燃烧系统调整试验、汽机调节系统静态试验、励磁系统试验、各种运行方式对比试验及检修前后的热效率试验等试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供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考。

7.1.5 各种技术资料:除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外,要根据实际制定事故异常防范技术措施,如遇电网故障时保厂用电等措施,供运行人员执行并妥善保管。

7.2 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7.2.1 各值的技术资料应建立登记本,由各值培训员负责使用、登记、保管。登记本值和发电各一本。

7.2.2 公用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登记、保管。

7.2.3 技术资料包括:书籍、规程、图纸、措施、设备异动、变更等。

7.2.4 资料借出,当班不能归还时,应在借还登记薄记录清楚,归还后注销。

7.2.5 当人员调动时,调动人员要及时交还所借资料。

7.2.6 技术资料要放置在规定的资料柜内且摆放整齐规范。

7.2.7 运行人员在翻阅规程、图纸、资料时,谨防损坏,且不得随意涂改,防止造成图纸的破坏而影响其正确性。

7.2.8 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定期检查,以保证齐全完好。

7.2.9 安全运行部对各岗位技术资料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管理不善者,按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7.3 运行规程管理内容及修改要求

7.3.1 运行的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有关生产运行的各项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基础工作上。

7.3.2 运行现场和运行管理部门应具备的规程、制度、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必须符合__能源集团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7.3.3 运行规程管理是指对运行规程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7.3.4 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调试报告及集团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

7.3.5 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7.3.6 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主要负责。

7.3.7 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专工及运行人员协助完成。

7.3.8 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运行规程和操作制度的编写工作;机组部分试运前应完成集控运行规程的编写工作,在整体试运前颁布试行;在机组完成 168 小时试运后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的集控运行规程和其他运行规程。

7.3.9 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值长及主值在机组分步试运前 6 个月编制完成机组运行规程初稿。

7.3.10 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对完成的运行规程初稿进行审核。

7.3.11 审核后的运行规程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批准后下发执行。批准后的运行规程在机组运行的第一年内为“试行版”。机组投产运行一年后,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在三个月内完成运行规程的修改工作。

7.3.12 修改后的运行规程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审核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批准下发执行。

7.3.13 运行规程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统一印刷、发放、存档。

7.3.14 公司各部门需要时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后领取。运行规程对外提供时按资料室对外提供资料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7.3.15 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对应规程予以补充或修订。并在此设备系统投运前,将修订后的规程发至运行人员中进行学习。

7.3.16 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修订。

7.3.17 运行人员在执行运行规程过程中,如发现其有错误的地方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专工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审核,确认其确有错误或不合实际,应在七日内完成相应的修改、审核、批准手续,下发执行。

7.3.18 新增设备、技术改造、设备异动等项目,检修维护相关专业专工应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前一周,提供安全运行部相关技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完成技术交底及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如需加入运行规程的,由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完成运行规程的增添、修改、审核、批准手续;如不需加入运行规程的由检修维护负责人组织生产运行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 造)完工试运前共同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批准后下发执行。

7.3.19 对一般的设备异动,原则上检修维护相关专业专工应在批准后将设备异动发送运行专工,运行专工在完工投运前完成规程修改工作,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7.3.20 每 3-5 年应对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遇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7.3.21 修改后的运行规程由安全运行部经理发送给总工,并做好存档记录。

7.4 系统图管理内容及修改要求

7.4.1 系统图管理是指对系统图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7.4.2 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7.4.3 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主要负责。

7.4.4 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运行专工及运行人员协助完成。

7.4.5 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系统图的编写工作;在机组完成 168 小时试运后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的系统图。

7.4.6 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值长及主值在机组分步试运前 6 个月编制完成机组系统图初稿。

7.4.7 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对完成的系统图初稿进行审核。

7.4.8 审核后的系统图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4.9 批准后的系统图在机组运行的第一年内为“试行版”本。机组投产运行一年后,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运行专工在三个月内完成联合循环机组系统图的修改工作。

7.4.10 修改后的系统图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审核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批准下发执行。 7.4.11 系统图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统一印刷、发放、存档。

7.4.12 公司各部门需要时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本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工作部部长批准后领

取。系统图对外提供时按资料室对外提供资料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7.4.13 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对应系统图予以补充或修订。并在此设备系统投运前,

将修订后系统图发至运行人员中进行学习。

7.4.14 系统图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和修订。 7.4.15 运行人员在按系统图执行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其有错误的地方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合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专工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审核,确认其确有错误或不合实际,应在七日内完成相应的修改、审核、批准手续,下发执行。

7.4.16 新增设备、技术改造等重大项目,检修维护专工应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前一周,提供安全运行部相关技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完成技术交底及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如需加入系统图的,由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完成系统图的增添、修改、审核、批准手续;如不需加入系统图的由检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专工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共同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4.17 对一般的设备异动,检修维护专业专工应在完工前将设备异动发送安全运行部相关专业专工,安全运行部专工在完工投运前完成系统图的修改工作,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7.4.18 每 3-5 年应对系统图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遇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7.4.19 修改后的系统图由安全运行部经理或相关专业专工发送总经理工作部,并做好存档。

8 发电出力、供热管理

8.1 机组最高出力应达到额定铭牌出力,最低出力应达到制造厂提供或通过试验可以保证安全稳定运行的出力。如因设备问题限制了出力,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应及时申请修改出力计划,并尽快消除影响出力的设备问题。

8.2 每年应按电网公司的要求提出本企业下一年度的发电出力计划,并报__能源集团生产管理部审批。如遇外部条件影响或内部条件限制,使全厂综合出力受阻,应提出技术分析报告。

8.3 对于供热机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每年应根据本企业供热设备及系统的能力和外网供热的要求,核定机组的供热能力;

2)为确保对用户的不间断供热,供热机组应留有适当的备用裕量和必要的应急措施;

3)为确保对用户的供热,在供热季节前必须使供热设备和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4)停用的供热设备应做好保养工作,对保养的热力设备要定期进行抽检和监督。

9 运行分析及经济运行管理

9.1 运行分析是一种重要的运行管理活动,通过对设备状态、操作监视、异常现象和运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或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找出生产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 改进运行工作的措施和对策。各运行值要大力加强并普遍开展运行分析工作。

9.2 运行分析要认真做好运行经济指标的计划统计工作。市场营销部应按年、季、月编制计划下达给运行值,并按实际运行数据分类进行统计,编制生产运行日报。安全运行部运行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提出改进运行方式和操作调整的措施,并指导和督促实施。

9.3 运行人员应进行运行表单的分析,指导运行操作和调整。运行分析的重点内容是:

1)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

2)安全性评价结果在生产运行中的反映;

3)生产运行的技术监控指标;

4)生产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

5)生产运行的可靠性指标;

6)重大和频发性的设备缺陷;

7)生产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8)“两票三制”、值班纪律及文明生产的执行情况;

9)运行操作、调整及运行规程执行情况;

10)设备检修质量、试验状况及设备的健康水平;

11)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各类仪表的准确情况。

9.4 运行分析包括:岗位分析;专业分析;专题分析;事故、障碍、异常、差错运行分析;运行综合分析。

1)岗位分析: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对仪表指示、设备参数变化、报警及超限、设备异常和缺陷、操作异常以及各种危险点、危险源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和处理情况记录在岗位分析专用记录簿内。岗位分析记录由值长及安全运行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逐级审核;

2)专业分析:由运行值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每月将运行记录整理后,对运行方式及影响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等各种因素进行系统地分析。通过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机组运行的发展变化趋势,并将分析情况报安全运行部,作为月度运行分析活动的资料;

3)专题分析:由安全运行部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设备大修或技术改进前后运行状况的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和其他专业性试验分析等;

4)事故、障碍、异常、差错运行分析:根据事故、障碍、异常、差错情况的性质、涉及范围,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负责组织,安监部门负责人、安全运行部负责人、运行值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在事故、障碍、异常、差错情况发生后,及时对其经过、原因及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运行综合分析:由总工负责,每年、季、月定期进行分析。设备、安监和其他运行值有关人员参加。重点分析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分析报告,并用以指导今后的运行工作。

9.5 在运行分析的基础上,应做好运行工作的总结和报表工作。

9.6 加强节能降耗的领导,在服从电网调度和保证安全运行条件下,使全厂达到最经济运行方式。

9.7搞好辅机的经济调度和运行,合理启停设备,最大限度地节约厂用电,并加强考核。

10 设备维护、验收及缺陷管理

10.1 运行人员应提前介入新设备投运前的验收及试运工作,并重点检查验收以下项目:

1)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

2)设备及系统的整体性能;

3)运行监控系统及操作装置;

4)保护、联锁的试验及定值设定的正确性;

5)安全标识、安全设施、介质流向标志、设备标牌;

6)运行场地、场所的安全性。

10.2 运行人员在设备检修和消缺之前,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点控制措施,对不齐全的给予补齐。

10.3 运行人员在设备检修和消缺后,必须认真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重点是:

1)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现场;

2)检修交待记录齐全,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3)设备具备启运条件;

4)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

10.4 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10.5 检修维护负责人制定公司具体的《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10.6 要建立机组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预警系统。对设备存在的隐患、缺陷、异常,对燃料供应、水源情况、备品备件供应、物资供应等可能对生产的安全性、可靠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扩大和发展的事件,要建立不同的预警级别。根据事件的预警级别,建立逐级报告制度。

11 “两票三制”管理与评估规定

11.1 为在发电、供热生产过程中能够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对“两票三制”的执行过程进行适宜性的管理与评估,对“两票三制”的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11.2 责任分工:部门管理人员每周对现场所使用的检修工作票、运行操作票进行抽检;在机组 a/b级检修过程中或春、秋季检修过程中每天对“两票三制”合格率进行检查;月中、月末进行全面检查和合格率的统计工作。要建立“两票三制”专用检查记录,对日常检查情况要留有详实的客观证据。

11.3 对“两票三制”执行过程的检查内容

11.3.1 对检修工作票履行过程的检查内容: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以及工作班成员安全资格的符合性;

2)工作票编号是否齐全,运行是否及时登记;

3)工作票内容、时间和所要求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4)票面是否整洁,涂改是否超过三处;

5)办理工作票的发、结手续时,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是否共同到就地验证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和设备的状态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11.3.2 对运行操作票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1)票面上的编号、日期、操作人、监护人、审核人、值长填写是否正确,字迹是否清晰工整; 2)操作前是否对照模拟图版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操作中是否执行监护复诵制、监护制、复查制并且录音,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3)操作票是否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既设备名称和编号);

4)操作联系票是否按规定执行;

5)操作记录必须真实可靠,系统图必须随时更改,保持与实际运行方式一致。

11.3.3 对交接班的检查内容:

1)接班人员是否提前 30 分钟进入值班场所,并按分工进行检查;

2)交班人员的值班记录是否内容详实、字迹工整;

3)交班人员是否向接班人员主动介绍生产情况及当班存在的主要设备缺陷;

4)接班人员是否对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进行检查;

5)监盘人员是否向接盘人员详实介绍交盘前的操作内容和参数变化情况;

6)交接班过程中对公用工器具、仪表、记录等是否认真核实;

7)设备和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8)提前 10 分钟召开班前站队会、下班后召开班后会的要求是否得到认真执行。

11.3.4 对落实“巡回检查制”的检查内容:

1)巡检人员是否能够按时间、路线、项目进行巡视检查;

2)集控值班员是否安排巡检人员对有缺陷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和监视;

3)巡视检查完毕检查人是否向值长汇报检查情况;

11.3.5 对“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的检查内容:

1)试验专用记录和值班记录中是否详实记录试验结果、试验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联系检修消缺的反馈情况;

2)试验项目、试验日期是否按要求按时完成;

12 运行监盘管理

12.1 集控监盘管理:

1)监盘人员必须了解掌握设备运行方式、盘上调整方式、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方式,预计负荷等情况。监盘人员必须掌握当班事故预想及危险点分析内容;

2)监盘人员应明确分工,按锅炉、机电设备有所侧重,兼顾全面。锅炉监盘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监视与调整,机电监盘人员负责机、电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监视与调整;

3)监盘人员应定时轮换,以确保监盘人员精力充沛;

4)交接盘应在正点进行。 换盘时,上盘人员应先抄表,后接盘。抄表时要认真与上一小时参数进行比较,如有异常应向监盘人提出并向值长汇报。交盘人应向接盘人交清机组运行情况、自动装置使用情况、交盘前调整情况、参数变化趋势以及班、值长的临时命令指示;

5)监盘人员应坐姿端正,精神集中,随时掌握参数变化情况。根据表计指示进行合理、及时、准确地操作调整,保证机组在规程规定的正常参数下运行;

6)为及时掌握重要辅助设备的运转情况,要求监盘人员每 5-10 分钟对重要辅助设备的电流画面翻阅、查看一次,(也可进行电流曲线组态)发现设备电流异常及时采取调整措施并安排就地设备检查。电流异常升高可按规定紧急停止其运行,同时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预想;

7)监盘人员不得聊天,不得谈论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监盘期间不喝水、不吃东西、不打瞌睡、不做小动作。监盘人有事需离盘时,必须有人接盘后方可离开;

8)学习人员学习监盘操作、调整时应由值班员进行监护,在未经考试合格或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得单独监盘操作、调整;

9)遇有重大操作或发生异常及事故处理时,机组人员应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在值长统一组织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

13 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

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

14 交接班管理

交接班管理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 15 巡回检查管理

巡回检查管理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 16 运行培训工作管理

16.1 运行培训管理职责划分,安全运行部安全与培训主管为安全运行部培训负责人。每值均设一名培训员。

16.2 安全运行部培训负责人职责。

16.2.1 在安全运行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运行培训的日常工作。根据实际要求编制运行年度及月度培训计划,做好培训总结。

16.2.2 定期检查各值的培训工作,结合培训内容进行效果检查,每月抽查值内培训台帐,检查培训落实情况及效果。指导各值培训员的工作。

16.2.3 对运行分析、技术问答、考问讲解、反事故演习进行指导。整理运行的个人培训档案。

16.2.4 对新来的运行员工进行的安全和理论培训及考试,根据需求情况组织培训。

16.3 培训员职责。

16.3.1 认真完成安全运行部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组织值日常培训活动。

16.3.2 整理好值内的培训台帐,有权进行岗位培训考核。

16.4 运行培训机制。

16.4.1 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调动运行人员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建立并完

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注重对运行队伍全能水平的培养,实施运行岗位全能培训激励机制。

16.4.2 规定运行人员上岗前必须掌握的知识、上岗后独立工作的最短时间、晋升到上一级

岗位必备的条件做出明确的规定。

16.4.3 集控运行的值长、主值、副值和巡检岗位,要具备燃机、汽机、电气、锅炉等相关专业相应层次的职业技能。各个岗位人员必须达到本岗位相应专业技能制度方可独立上岗。 16.4.4 集控运行人员在提升岗位时必须考核其是否同时具备燃机、汽机、电气、锅炉等相关专业的技能要求。对达不到制度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培训并限期达标,否则不予提升。

16.5 培训方式

16.5.1 定期开展现场考问、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和技术问答等活动.通过事故快报、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等方式,吸取同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经验教训,提高处理事故、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技术竞赛等活动,强化培训。利用仿真机培训等手段,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16.5.2 由培训负责人根据培训需求在每年12月制定第二年培训计划,写本年度培训总结,每月20日报下月培训计划。

16.5.3 培训负责人根据各专业需求或暴露的问题组织专业培训,并检查日常培训效果。 16.5.4 各运行值培训员每月向值长提供本月培训总结,写入月度分析。根据安全运行部培

训计划落实值内的培训。

16.5.5 安全运行部培训负责人每月抽查值内培训情况。

16.5.6 值长应按照值里的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好培训工作,要结合生产上的频发问题、设备缺陷、运行方式变化做好事故预想。

16.5.7 主值要在值长的领导下,根据机组的设备状况、人员技术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16.5.8 运行技术问答要求每月一期(10日前),每期不少于班组人员的2/3,各项要填写认真,评价认真。

16.5.9 充分利用学习班时间开展培训活动,学习安全通报及技术措施。

16.5.10 培训员积极组织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填写培训记录。

16.6 培训内容

16.6.1 学习其他发电公司先进管理理念和同类型机组生产管理经验。

16.6.2 学习并掌握主、辅设备的启、停操作和事故处理,掌握主、辅设备热控、电气保护定值和逻辑联锁的实际设置,了解设备的运行特性。

16.6.3 学习相关图纸、资料,了解本公司设备及系统。

16.6.4 学习现有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个人行为。

16.6.5 通过现场认知和学习,进一步熟悉设备及系统。

16.6.6 参加__电网值长培训班,取得电网调度合格证。

16.6.7 参加安全运行部组织的电网调度规程考试。

16.6.8 学习同类型机组的设备、系统及运行人员的工作经验。

16.6.9 通过仿真机培训,提高操作能力,作到持证上岗。

16.6.10 参加安全运行部组织的阶段性考试和竞争上岗考试。

17 表单管理

17.1 运行表单是发电设备在不同运行工况的原始数据记录,是分析、统计设备运行情况,计算经济指标的依据。运行值班日志、专业记录是设备运行、检修、试验、异常及事故处理,设备改进投入运行情况的原始文字记录。运行人员必须保证设备原始记录、数据的准确、可靠、完整。

17.2 表单填写时要字迹工整、规范、清晰。记录事项、数据真实,准确、齐全,不得涂改,严禁隐瞒造假。确有笔误需要更改时,应保持书面整洁。

17.3 表单应按表格设定的时间、内容填写。提前记表的时间不应早于整点前十分钟。各种积算表底必须在整点记表。每次记表后要认真分析表计关系是否正确,发现表记数据发生变化要找出原因。

17.4 应记入值班日志的内容:

1)当班班次时间、值班人员、接班时运行方式;

2)调度命令、部门命令;

3)设备运行状态,方式的改变。定期工作完成情况。

4)检修工作票的接收、发放、结存情况。包括主要检修内容、验收情况,遗留问题,设备改进及试运行情况;

5)设备异常发生时间、现象、处理经过及设备损坏程度;

6)其他需要记入值班记录的内容。

17.5 交班前,值长应对各岗位表单进行全面审查,无误后在表单上签字,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17.6 每日后夜班更换表单,换下的表单放在指定地点。

17.7 每月底由安全运行部负责收存。

第3篇 发电运行部工作票管理制度

电厂发电运行部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发电运行部的工作票管理,提高发电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人为的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的损失,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发电运行部所居各班组工作票的执行、检查考核与统计管理的程序与要求,适用于发电运行部所辖范围内一切主辅生产设备以及与生产设备有联系的其它辅助系统上进行的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等项的工作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了《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

第三章执行程序

第四条 工作票是允许工作人员在设备上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与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书面依据。是为保证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工悯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的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核和批准手续的针对于检修中应做的安全措施的文件。是为了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使管理规范化、行为标准化,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防止设备损坏事故的一项重要的组织措施。

第五条 工作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等项工作时,若需要运行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正确种类的工作票即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设备检修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和设备试运联络单等。对于重大的或涉及范围广的检修工作,还必须附带有有关领导及其他人员审核、签字的详实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 事故抢修时以及在夜间、节假日遇有必须进行的临时抢修工作,又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时,可不填用工作票而失开工。但必须经值长同意,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做奸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运行人员应将发令人姓名、发令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结束时间等详细记入值班日志中。如预计捡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栗,办理工作票手续。

第七条 工作票的执行历程:1)填写工作票,2)签发工作票―43)接收工作票―4)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i5)工作许可i6)开始工作―47)工作监护―48)工作延期。9)检修设备战运或试验、10)工作终结和工作票终结。

第八条 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软纸为书写页,工作许可人留存;硬纸为复写页,工作负责人留存)。填写前应根据现场设备、系统情况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填写时和填写后应对照系统和实际情况做一次核对。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核对、审查,工作票答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代。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填写要请晰,票面应完好整洁,对于关键字和编号不得任意涂改,否则工作票作废。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洁楚。修改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的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填写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第九条 工作票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部门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部门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等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效。必要时也可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厂有关部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本班组管辖的设备系统,且同其它班组工作无关的工作票,但公用系统、主机组及某些重要辅机的检修除外。批准后的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包括部门主任、副主任,应及时书面公布并下发结有关人员。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不能签发工作票。

第十条 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工作情况的人送交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奸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在接票人处签名,并对工作票进行登记交接、并输入微机。审查发现问题应向送票人询问请楚,如仍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请楚。如工作票确有问题,安全措施有误或重要遗漏,需要重新填写时,工作许可人应拒收,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或单元长意见,由工作许可人在适当时候安排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重要措施由司炉、司机、主值监护执行。热机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加需由电气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应填写停电联络单,并经单元长、值长签字,安排合格人员予以执行。执行完毕后做好记录,通知热机工作许可人并签字。如遇公用系统或其它机组、部门(热电控制部等)配合执行的措施应经值长联系执行。安全措施执行完毕后应汇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确认执行情况无误后,可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机组a、b、c、d级检修或其它重要持殊危险场所的设备系统的检修,应根据实际情况装设返拦或国栏,挂标示牌。电气设备系统的检修要求装设捞地线或合接地d:闹的必须明确接地线安装实际位置、接地线编号及接地刀间的编号。需加装绝缘隔板时应明确装设实际地点及编号,必要时还应有明确的标识工作场所周围所有带电部分的标识牌。热机专业在执行安全措施中的某些重要的阀门、风门、挡板等需要停电的必须停坦、需要加锁的必须加狈,并将锁号、加锁人等有关情况作详细记录。安全措施中凡届需要检修人员执行的项目,应有“捡修自理”字样,并且要落实清楚其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工作许可入确认工作栗上所列安全措施己全面完善并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可将工作票一份(复写页)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书写页)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间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各持一份作为开工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详细的记录在运行日志和有关台帐中。

第十三条 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临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等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夫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开工后因试验等工作需要,临时变动某些措施(如接地线、地刀、开关阀门等)财,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工作许可人操作执行、试验等工作完后,安

全措施恢复到变动前的状态。

第十四条 工作开始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各严格履行其安全职责,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运行人员应对有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工作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其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工作负责人的变更必须经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原工作负责人、新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时暂停工作,撤离工作现场,由新旧工作负责人进行交代,无问题后,双方分别签名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工。

第十六条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必须经过批准才能生效。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要禹次办理延期项将原票结束,重新填写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第十七条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修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在工作中需要对棱倍设备进行试验、工作中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它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试验前应:陪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或试验)时,应将试运(或试验)设备检修工作察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全部工作人员确己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全面检查所有工作任务且确认不影响其它作业班组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或试验)。送电时必须填写“送电联络单”并严格执行“停送电联络制度”。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付,应重新填写签发新的工作票。

第十八条 工作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渭,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天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双方签名后在工作票编号处盖“己执行”印章;各留一份。工作许可人应及时拆除所设遮拦、困栏、标识牌等安全措施。设备、系统有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1盲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代,并在检修交代记录本或设备变动记录本上登记洁楚。经过检修的设备系统要求卫生清志干净,地面无杂物(设备、零部件、架板架杆等),保温完好(需要进行保温工作的应由族工作负责人联系办理保温恢复工作票),所设架板架杆应拆除。工作时如损坏地面、台板、平台、围拦、护板等,污染园围设备、环境等,工作许可人不应结束工作票,否则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不得无故拖延。工作票结束后检修设备需要试运时工作负责人应办理“设备试运联络单”,原则上设备试运时间低压转机<2小时,高压转机<4小时。“设备试运联络单”的办理也应遵循工作票办理制度。原则上检修后的设备应投入运行:待妹情况下可根据值长安排。

第四章 工作票规范化要求

第十九条 办理工作票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及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二十条 工作票中部门名称、班组名称应分别填写签发人所属部门及工作班的正式名称,多余的名称应划掉。工作票编号应统一,编号一般由部门及班组的汉字缩写、年、月、票号组成,如设备维护部辅机班2004年5月第一张工作票应填写为“维辅机2004―01―01”的字样。检修分公司工作票的编号由部门代码、年、月、票号组成,部门代码按检修工程一部、二部、三部、四部顺序分别为检a、检b、检c、检d,如检修工程一部2004年4月第一张工作票,应填写为“检a 2004―04―01p7,检修工程二部2004年4月电气第五张第一种工作票,应填写为“检b12004―4―05”;检修工程二部2004年4月电气第11张第二种工作票应填写为“检巳22004―4―1177。

第二十一条 “附页”一栏统一使用张,没有附页填写“o”字样,有附页控附页张数如实填写。附页编号由工作票编号加附页页数组成。

第二十二条 “工作内容”一拦的填写要准确、具体地说明工作地点、工作性质,设备名称及其编号要统一、规范,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第二十三条 工作票中对时间的填写要求统一使用24小时制即o―23时,严禁出现“24时”字样,如5月1日24时应为5月2日o时。

第二十四条“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是指需要工作许可人完成的四个部分的安全措施内容,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另外还应填写在实际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牌,未填满时在下一行盖“以下空白”章。“执行情况”中的填写应在安全措施执行后(包括“检修自理”的措施)逐项打“√”,要求前后序号一致(包括附页)。

第二十五条 “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一栏要求填写内容全面、具体、有针对性。

第二十六条 接收工作票后应对工作票全部内容作仔细审查,认为无问题时签名并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

第二十七条 “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要求填写补充的安全措施、提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如无补充措施则应填写“无补充”字样,不得空白。

第二十八条 批;佳工作结束时间是全厂宏观调控时间,是根据当日的负荷曲线或大修进度而定,计划工作期限是依据正常的工作星而定。计划工作期限要服从工作结束时间,以批佳工作结束时间为佳。工作期限应经值长批准,工作期限未经批准的工作票无效。

第二十九条 工作票的延期应经值长同意,否则无效。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工作许可和工作结束要严格执行“四不开工”、“五不结束go ―小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否则为不规范工作票,考核l4元/人.次。如办理工作票发生错票,考核lj五/人.次,造成后果的,按误操作考核/d49

第五章职责

第三十三条 工作票管理制度职责分工

1、工作票管理制度负责人:由发电运行部主任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2、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人:由发电运行部安全文明工程师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3、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3.1工作票签发人应严格审查工作票,对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

3.2对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必要和可能负责。

3.3对工作票中所必须隔离

的措施是否确切和洁楚,设备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负责。

3.4应审查所指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神状态是否良好。

3.5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

人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人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言。

4.2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与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人4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令5对工作班成员的变动是否合适负责。

j、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1负责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久2负责安全措施确己完善和正确执行。

巳3负责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己可靠的隔离。

5.4电气工作许可还应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o

5.5对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有电、有毒以及有关注意事2员。

5.6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请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第三十四条 专业工程师对本专业的工作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安全文明工程师对发电运行部范围的工作票都有权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61题应及时给予纠正,提出改进和考核意见,并在捡查的工作票上签字。

第六章 反馈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的情况,应及时反馈至发电运行部安全文明工程师,以便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安全管理制度有抵触时以上级安全管理制度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木尽事宜由发电运行部研究决定。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_矿发电运行部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发电运行部的工作票管理,提高发电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人为的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的损失,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发电运行部所居各班组工作票的执行、检查考核与统计管理的程序与要求,适用于发电运行部所辖范围内一切主辅生产设备以及与生产设备有联系的其它辅助系统上进行的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等项的工作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了《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

第三章执行程序

第四条 工作票是允许工作人员在设备上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与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书面依据。是为保证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工悯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的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核和批准手续的针对于检修中应做的安全措施的文件。是为了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使管理规范化、行为标准化,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防止设备损坏事故的一项重要的组织措施。

第五条 工作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等项工作时,若需要运行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正确种类的工作票即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设备检修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和设备试运联络单等。对于重大的或涉及范围广的检修工作,还必须附带有有关领导及其他人员审核、签字的详实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 事故抢修时以及在夜间、节假日遇有必须进行的临时抢修工作,又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时,可不填用工作票而失开工。但必须经值长同意,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做奸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运行人员应将发令人姓名、发令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结束时间等详细记入值班日志中。如预计捡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栗,办理工作票手续。

第七条 工作票的执行历程:1)填写工作票,2)签发工作票—43)接收工作票—4)

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i5)工作许可i6)开始工作—47)工作监护—48)工作延期。9)检修设备战运或试验、10)工作终结和工作票终结。

第八条 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软纸为书写页,工作许可人留存;硬纸为复写页,工作负责人留存)。填写前应根据现场设备、系统情况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制定控制措

施。填写时和填写后应对照系统和实际情况做一次核对。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核对、审查,工作票答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代。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填

写要请晰,票面应完好整洁,对于关键字和编号不得任意涂改,否则工作票作废。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洁楚。修改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的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填写执行动火工作票

制度。

第九条 工作票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部门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部门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等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效。必要时也可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厂有关部

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本班组管辖的设备系统,且同其它班组工作无关的工作票,但公用系统、主机组及某些重要辅机的检修除外。批准后的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包括部门主任、副主任,应及时书面公布并下发结有关人员。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

票。工作负责人不能签发工作票。

第十条 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工作情况的人送交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奸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在接票人处签名,并对工作票进行登记交接、并输入微机。审查发现问题应向送票人询问请楚,如仍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请楚。如工作票确有问题,安全措施有误或重要遗漏,需要重新填写时,工作许可人应拒收,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或单元长意见,由工作许可人在适当时候安排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重要措施由司炉、司机、主值监护执行。热机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加需由电气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应填写停

电联络单,并经单元长、值长签字,安排合格人员予以执行。执行完毕后做好记录,通知热机工作许可人并签字。如遇公用系统或其它机组、部门(热电控制部等)配合执行的措施应经值长联系执行。安全措施执行完毕后应汇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确认执行情况无误后,

可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机组a、b、c、d级检修或其它重要持殊危险场所的设备系统的检修,应根据实际情况装设返拦或国栏,挂标示牌。电气设备系统的检修要求装设捞地线或合接地d:闹的必须明确接地线安装实际位置、接地线编号及接地刀间的编号。需加装绝缘隔板时应明确装设实际地点及编号,必要时还应有明确的标识工作场所周围所有带电部分的标识牌。热机专业在执行安全措施中的某些重要的阀门、风门、挡板等需要停电的必须停坦、需要加锁的必须加狈,并将锁号、加锁人等有关情况作详细记录。安全措施中凡届需要检修人员执行的项目,应有“捡修自理”字样,并且要落实清楚其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工作许可入确认工作栗上所列安全措施己全面完善并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可将工作票一份(复写页)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书写页)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间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各持一份作为开工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详细的记录在运行日志和有关台帐中。

第十三条 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临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等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

如需变动时,应夫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开工后因试验等工作需要,临时变动某些措施(如接地线、地刀、开关阀门等)财,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工作许可人操作执行、试验等工作完后,安全措施恢复到变动前的状态。

第十四条 工作开始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各严格履行其安全职责,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

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运行人员应对有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工作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其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工作负责人的变更必须经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原工作负责人、新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时暂停工作,撤离工作现场,由新旧工作负责人进行交代,无问题后,双方分别签名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工。

第十六条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完工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必须经过批准才能生效。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要禹次办理

延期项将原票结束,重新填写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第十七条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修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在工作中需要对棱倍设备进行试验、工作中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它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试验前应:陪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或试验)时,应将试运(或试验)设备检修工作察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全部工作人员确己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全面检查所有工作任务且确认不影响其它作业班组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或试验)。送电时必须填

写“送电联络单”并严格执行“停送电联络制度”。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付,应重新填写签发新的工作票。

第十八条 工作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渭,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天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双方签名后在工作票编号处盖“己执行”印章;各留一份。工作许可人应及时拆除所设遮拦、困栏、标识牌等安全措施。设备、系统

有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1盲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代,并在检修交代记录本或设备变动记录本上登记洁楚。经过检修的设备系统要求卫生清志干净,地面无杂物(设备、零部件、架板架杆等),保温完好(需要进行保温工作的

应由族工作负责人联系办理保温恢复工作票),所设架板架杆应拆除。工作时如损坏地面、台板、平台、围拦、护板等,污染园围设备、环境等,工作许可人不应结束工作票,否则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不得无故拖延。工作票结束后检修设备需要试运时工

作负责人应办理“设备试运联络单”,原则上设备试运时间低压转机<2小时,高压转机<4小时。“设备试运联络单”的办理也应遵循工作票办理制度。原则上检修后的设备应投入运行:待妹情况下可根据值长安排。

第四章 工作票规范化要求

第十九条 办理工作票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及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二十条 工作票中部门名称、班组名称应分别填写签发人所属部门及工作班的正式名称,多余的名称应划掉。工作票编号应统一,编号一般由部门及班组的汉字缩写、年、月、票号组成,如设备维护部辅机班2004年5月第一张工作票应填写为“维辅机2004—01—01”的字样。检修分公司工作票的编号由部门代码、年、月、票号组成,部门代码按检修工程一部、二部、三部、四部顺序分别为检a、检b、检c、检d,如检修工程一部2004年4月第一张工作票,应填写为“检a 2004—04—01p7,检修工程二部2004年4月电气第五张第一种工作票,应填写为“检b12004—4—05”;检修工程二部2004年4月电气第11张第二种工作票应填写为“检巳22004—4—1177。

第二十一条 “附页”一栏统一使用张,没有附页填写“o”字样,有附页控附页张数如实填写。附页编号由工作票编号加附页页数组成。

第二十二条 “工作内容”一拦的填写要准确、具体地说明工作地点、工作性质,设备名称及其编号要统一、规范,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第二十三条 工作票中对时间的填写要求统一使用24小时制即o—23时,严禁出现“24时”字样,如5月1日24时应为5月2日o时。

第二十四条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是指需要工作许可人完成的四个部分的安全措施内容,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另外还应填写在实际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牌,未填满时在下一行盖“以下空白”章。“执行情况”中的填写应在安全措施执行后(包括“检修自理”的措施)逐项打“√”,要求前后序号一致(包括附页)。

第二十五条 “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一栏要求填写内容全面、具体、有针对性。

第二十六条 接收工作票后应对工作票全部内容作仔细审查,认为无问题时签名并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

第二十七条 “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要求填写补充的安全措施、提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如无补充措施则应填写“无补充”字样,不得空白。

第二十八条 批;佳工作结束时间是全厂宏观调控时间,是根据当日的负荷曲线或大修进度而定,计划工作期限是依据正常的工作星而定。计划工作期限要服从工作结束时间,以批佳工作结束时间为佳。工作期限应经值长批准,工作期限未经批准的工作票无效。

第二十九条 工作票的延期应经值长同意,否则无效。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工作许可和工作结束要严格执行“四不开工”、“五不结束”小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否则为不规范工作票,考核l4元/人.次。如办理工作票发生错票,考核lj五/人.次,造成后果的,按误操作考核

第五章职责

第三十三条 工作票管理制度职责分工

1、工作票管理制度负责人:由发电运行部主任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2、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人:由发电运行部安全文明工程师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3、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3.1工作票签发人应严格审查工作票,对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

3.2对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必要和可能负责。

3.3对工作票中所必须隔离的措施是否确切和洁楚,设备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负责。

3.4应审查所指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神状态是否良好。

3.5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人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人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言。

4.2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与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5、对工作班成员的变动是否合适负责。

j、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1负责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5.2负责安全措施确己完善和正确执行。

5.3负责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己可靠的隔离。

5.4电气工作许可还应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o

5.5对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有电、有毒以及有关注意事2员。

5.6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请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第三十四条 专业工程师对本专业的工作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

况进行跟踪检查。安全文明工程师对发电运行部范围的工作票都有权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

现的161题应及时给予纠正,提出改进和考核意见,并在捡查的工作票上签字。

第六章反 馈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的情况,应及时反馈

至发电运行部安全文明工程师,以便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安全管理制度有抵触时以上级安全管理制度为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木尽事宜由发电运行部研究决定。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发电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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