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保障企业运营有序进行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奖惩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激发员工潜力,实现企业目标。
1. 招聘与选拔: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公平、公正的招聘流程,确保引入合适的人员。
2. 培训与发展:定期提供专业技能培训,促进员工能力提升,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3. 考核评价:设立客观、量化的绩效指标,定期评估员工工作表现,为晋升、调薪提供依据。
4. 工作分配: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员工职责明确,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5. 激励机制:设立奖金、股权激励等多元化激励手段,激发员工积极性。
6. 员工福利:提供健康保险、休假制度等福利,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7. 奖惩制度:对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公司秩序。
8. 纠纷处理:建立有效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员工权益。
人工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一方面,它能够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减少误解和冲突,提高组织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个人与企业共同成长;此外,良好的福利待遇和公平的奖惩制度有助于建立和谐的职场环境,增强员工归属感,降低人才流失率。
1. 定期修订: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定期审视并更新管理制度,保持其适应性。
2. 全员参与: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制定和改进,增强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度。
3. 培训宣导:定期举办制度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理解各项规定。
4. 反馈机制:设立匿名反馈渠道,收集员工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
5.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人工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需要管理者以专业的眼光和实践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其在提升组织效能、推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1篇 工厂全面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工厂全面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2.根据厂长任期目标,提出工厂质量工作的长远规划方案,按照厂长年度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年度质量工作计划,搞好本科室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
3.组织制订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制定新产品质量保证计划,编制全厂质量措施计划,提出各单位质量考核指标,并负责检查考核。
4.负责制订全厂tqc推行规划,及时检查总结推广tqc工作经验。
5.组织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网,负责厂内外质量信息反馈的传递、储存和督促检查工作。
6.定期组织召开厂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7.会同销售科定期组织用户访问,及时掌握质量动态,并向厂长及时如实报告。
8.根据上级质量方针、政策和质量标准,制定工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保体系,对产品质量实行有效的控制。
9.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对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条例、工厂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和质量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有检查督促权。
2.对厂内外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有权进行处置或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负责改进和落实。
3.有权对各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行使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的否决权。
4.有权对车间执行工艺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会同工艺部门作出奖惩决定。
5.有权组织召开厂内外有关质量业务会议或质保体系会议,参加新产品鉴定会议。
(三)职责
1.对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抓得不力,质保体系不健全,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负责。
2对掌握产品质量反馈信息不准或不及时,用户的意见未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理,影响工厂的声誉或经济效益负责。
3.对各单位执行产品质量创优规划和质量措施计划检查、监督不力,不能按时实现负责。
4对重大质量问题,不及时反映,未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负责。
5.对本部门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第2篇 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影响人身安全风险因素应对技术管理措施
安全风险因素:
(1)爆破施工产生的安全风险,主要为爆破方案不当、施工落实不当、对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安全管理不当等。
(2)高处坠落的风险,孔口围护栏安装不牢、围护高度不够、孔口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出入孔桩的安全梯、安全绳突然断裂或脱落,挖空结束后或暂停施工时,未对井口加盖和设置防护栏,导致作业人员失足掉入孔内。还有孔内高处、地面孔口的物体不慎坠入桩孔中,导致安全事故。
(3)来自缺氧和有害有毒气体的安全风险,排风换气不及时或不充足,导致孔内二氧化碳气体含量超标,对孔内人员安全造成伤害。
(4)来自电气设备的安全风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范要求。
(5)坍塌:护臂施工不及时,造成孔壁坍塌,对人身造成伤害。
技术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去施工,针对不同地区、地质情况、岩层倾向、制作和周围情况设计不同的爆破方案。在离公路或周围房屋比较近的爆破区域必须采取切实有效地防飞石措施。
(2)第一,随时对桩孔锁扣距离地面的高度、防护围栏安装的牢固情况、起吊钢丝损耗或断丝情况、应急设备的就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第二,对作业人员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对违章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施工人员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照设计复核地质情况,如发现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与监理、设计单位联系,由设计单位做设计变更。对于长期未施工的桩孔,恢复施工前,应采取通风换气的方法对孔内进行检查和置换,只有经过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进入孔内施工。
(4)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及拆除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许可证的专职电工负责。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其周围不得有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凡是从事于使用电气设备、工具、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电工跟班作业。
(5) 为防止孔壁开挖出现坍塌事故,施工过程中应对开挖后的地质情况、施工情况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加强对混凝土护臂施工质量控制,确保护臂厚度、强度满足设计规定。
第3篇 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工制度
职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坚持以搞活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企业中、长期规划。
(二)根据国家计划、市场需要和企业内部条件,按照尽可能满足用户需要和注重经济效益的原则,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三)负责对厂长任期目标的管理。组织制订工厂方针目标,并负责层层展开、控制和评价。
(四)负责主编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时下达组织落实。
(五)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组织有关归口科室制定各项经济技术计划指标,综合平衡后下达,统一管理。
(六)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组织召开全厂经营活动分析会。
(七)负责综合统计。归口管理全厂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全厂的统计报表、原始纪录,按上级规定编报统计报表。
(八)检查和考核各项技术经济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
(九)负责工厂对外横向经济联合的统一管理工作。
(十)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职权
(一)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考产经营综合计划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有权要求各单位按时提供编制计划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三)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的要求,有权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诊断和评价,以保证厂长任期目标的实现。
(四)对各单位提供的计划方案有审核、调整、综合平衡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工厂年度计划有权提出修改、调整的建议。
(五)有权要求各单位及时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有权监督统计法的贯彻执行。
(六)有权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厂内部有关经营业务的会议。
(七)有权代表工厂进行横向联营事务洽谈。
(八)有权要求各单位提供有关计划,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计划必须通过计划科审核。
职责
(一)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科学性、预见性及下达的及时性负责。
(二)对未按厂长任期目标要求及时编制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并进行巨型、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三)对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对签署的有关计划、文件出现差错负责。
(五)对所编制下达的计划,因综合平衡不周,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全厂生产任务和完成负责。
(六)对横向联营协议事前调查分析不够,参谋不当、条文考虑不周,造成失误负责。
第4篇 建筑工人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市建委统一印制并加盖市建设教育培训专用钢印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复检考核。培训和复检考核情况录入公司信用档案和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三条 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双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其他所有从业人员在2011年年底前达到持双证上岗要求。
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培训,统一管理。
1、公司安监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培训规划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组织开展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的集中培训;对其他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进行监督;向公司报告并通报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创优评差活动;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和人才信息数据库。
2. 各项目部也要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其职责是:负责项目的培训计划制定与组织落实,接受公司安监部的监督指导,按照统一的大纲、教材自行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上报培训考核情况。
3. 公司举办各级各类岗位培训,均应增设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课程。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安监部负责,以公司信用档案和建设人才信息数据库为依据。从2009年起,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 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指标的项目部视为安全考核不合格,不得参加公司工程招标活动;
2. 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各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相应职务;
3. 其他各类人员当年未经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4. 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六条 本制度从即日起施行。
第5篇 工厂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工厂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1.在厂长领导下,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结合工厂的现状,负责编制工厂的长规划和年度企业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工厂管理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3. 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管理现状,向厂长和上级定期报告。
4. 负责制订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学术活动。
6. 组织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按期检查,严格考核。
7. 负责组织对现代化管理成果的鉴定及推广运用,主持对学术论文的发表和审查工作。
8. 做好电子计算机应用上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9.负责全厂企业管理方面的资料归口、订购、汇总工作和管理信息文摘的编写、发放工作。
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职权1.有权参加上级部门及厂内有关企业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文件及统计资料。
2. 有权确定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推广试点工作。
3. 结合工厂情况,有权召开企业管理的调查咨询研究会和座谈会。
4. 对各部门之间制度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有权向厂领导提供裁决意见,各职能部门制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企管科会签编号后,才能颁布实施。
5.有权对企业升级目标汲经济责任制方案和实施办法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考核。
6. 对各有关部门如需增加管理人员,有权要求该部门拿出其职责范围,经企管科平衡与劳资科协商后提请主管厂长考虑决定。
7. 对厂长批准实施的全厂性管理标准,有督促检查权。
8. 工厂管理标准的解释权属企管科。
(三)职责1.对企业升级、经济责任制在考核、检查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未及时反映与提出措施意见造成损失负责。
2. 对企业管理达不到工厂规划要求和上级检查达不到要求负责。
3. 对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不善和选型不当,影响开发应用,造成效益低损失大负责。
4. 对企业管理协会未按计划完成负责。
5.对每年元月20日前未能提交当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与办法负责,并组织不力,执行考核标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6. 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 副科长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第6篇 人工卸煤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煤场质检员、卸煤队人员、推煤机司机。
(二)制度要求
1、煤场平板车卸车由煤管班长负责组织指挥,质检人员现场指挥,接受煤管班长监督检查,卸煤队人员、推煤机司机、煤车司机必须听从班长、质检人员的指挥。
2、煤场接卸时,平板车与自卸车必须分区域接卸,煤管班安排专人负责指挥,班长监督检查,严禁平板车与自卸车混合接卸。
3、推煤机司机对卸车区域做好场地平整,防止煤车轮胎陷落,引起翻车事件的发生。
4、所有来煤车辆进入煤场时严禁携带小孩、要求车速小于5公里/小时,卸车时必须在车停稳之后,做好制动措施,车辆熄火,质检人员方可允许卸煤人员上车卸煤,否则不能进行卸煤。
5、卸煤队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需头戴安全帽、身着统一工作服。
6、在卸煤过程中,需要移动车位时,司机必须向卸煤人员交待清楚,待卸煤人员下车远离后,间隔鸣笛方可启动车辆,否则不能开动车辆。
7、平板车在卸煤时,推煤机应与煤车保持3米及以上安全距离,防止撞车事件的发生。电厂煤场推煤机、卸煤车辆应与斗轮机保持5米及以上安全距离。
8、煤车司机在倒车及转弯时,应注意汽车周围是否有工作人员及卸煤人员,如汽车周围有人须告知注意安全,远离汽车作业范围。
9、推煤机司机驾驶时要注意力集中,控制车速平稳前进、慢速作业,严禁超速,超负荷运行。
10、卸煤队人员在没有卸车时,应在指定位置休息,不可私自随意进入皮带、下煤地沟、风机房等场所,以防人身伤害。
11、卸煤队人员严禁在卸煤、推煤过程中捡拾煤中铁件。
12、卸煤人员(推煤机司机)自行车、摩托车进入煤场应在指定地点存放。(白龙山煤场存放在煤场值班室西侧空地上,整齐摆放;电厂煤场存放与南侧沉淀池处,整齐摆放)除工作人员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进入煤场。
(三)检查与考核
以上制度严格执行,对于违反上述制度者将按照燃料部经济考核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7篇 _工厂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工厂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结合工厂的现状,负责编制工厂的长规划和年度企业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工厂管理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3.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管理现状,向厂长和上级定期报告。
4.负责制订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学术活动。
6.组织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按期检查,严格考核。
7.负责组织对现代化管理成果的鉴定及推广运用,主持对学术论文的发表和审查工作。
8.做好电子计算机应用上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9.负责全厂企业管理方面的资料归口、订购、汇总工作和管理信息文摘的编写、发放工作。
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职权
1.有权参加上级部门及厂内有关企业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文件及统计资料。
2.有权确定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推广试点工作。
3.结合工厂情况,有权召开企业管理的调查咨询研究会和座谈会。
4.对各部门之间制度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有权向厂领导提供裁决意见,各职能部门制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企管科会签编号后,才能颁布实施。
5.有权对企业升级目标汲经济责任制方案和实施办法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考核。
6.对各有关部门如需增加管理人员,有权要求该部门拿出其职责范围,经企管科平衡与劳资科协商后提请主管厂长考虑决定。
7.对厂长批准实施的全厂性管理标准,有督促检查权。
8.工厂管理标准的解释权属企管科。
(三)职责
1.对企业升级、经济责任制在考核、检查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未及时反映与提出措施意见造成损失负责。
2.对企业管理达不到工厂规划要求和上级检查达不到要求负责。
3.对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不善和选型不当,影响开发应用,造成效益低损失大负责。
4.对企业管理协会未按计划完成负责。
5.对每年元月20日前未能提交当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与办法负责,并组织不力,执行考核标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第8篇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______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破产清算工作正常运行和破产清算企业财产特别是财务凭证、化工危废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破产清算企业建立安全运转、内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备不懈。
第三条 企业车间、仓库要保持通道畅通,严格按《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分类备足相应的防火器具、确保防火器具有效,摆放位置明显,不得被杂物挤压围堆。
第四条 企业厂区内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严禁私自安装电热炉、电取暖设施。所有电路线路、照明灯具规范安装、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电力线路。
第五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正确操作门禁、监控、配电器、对讲机等设备。车间设备的必要操作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 对相关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停用,维修或更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企业的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负责。
第七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保持与相关部门联系畅通,共同构建防范屏障,发现寻衅滋事,侵害公私财物的行为要及时处理。
第八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出行办公,要认真遵守公共秩序,谨防意外发生。
第九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下班后要锁好门窗,办公室内不要存入现金等贵重物品。办公场所来陌生人要主动询问。
第十条 企业财务室、办公室避免闲人出入,认真落实人防技防措施,确保财务档案安全,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保管规定,送款、取款要有保卫措施。财务人员下班后要严格检查门窗,保险柜是否锁好并开启监控设备。
第十一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离岗、出入厂区。
第十二条 管理人工作人员要遵守各项考勤制度、值班制度,保证信息通畅。
第十三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视频监控和场地安保。要做到每班两次厂区内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厂区。值班期间不得饮酒、睡觉、搞娱乐活动。
工作时间表如下:
第十四条 管理人聘用的厂区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轮流到厂值班,非值班人员要做到随叫随到。遇有设备核查人员或审计、统计人员进入厂区工作,相关技术人员要保证相关人员的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员安全。
值班表如下:
第十五条 本办法报______人民法院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______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9篇 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坚持以搞活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企业中、长期规划。
(二)根据国家计划、市场需要和企业内部条件,按照尽可能满足用户需要和注重经济效益的原则,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三)负责对厂长任期目标的管理。组织制订工厂方针目标,并负责层层展开、控制和评价。
(四)负责主编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时下达组织落实。
(五)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组织有关归口科室制定各项经济技术计划指标,综合平衡后下达,统一管理。
(六)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组织召开全厂经营活动分析会。
(七)负责综合统计。归口管理全厂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全厂的统计报表、原始纪录,按上级规定编报统计报表。
(八)检查和考核各项技术经济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
(九)负责工厂对外横向经济联合的统一管理工作。
(十)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 职权
(一)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考产经营综合计划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有权要求各单位按时提供编制计划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三)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的要求,有权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诊断和评价,以保证厂长任期目标的实现。
(四)对各单位提供的计划方案有审核、调整、综合平衡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工厂年度计划有权提出修改、调整的建议。
(五)有权要求各单位及时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有权监督统计法的贯彻执行。
(六)有权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厂内部有关经营业务的会议。
(七)有权代表工厂进行横向联营事务洽谈。
(八)有权要求各单位提供有关计划,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计划必须通过计划科审核。
□ 职责
(一)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科学性、预见性及下达的及时性负责。
(二)对未按厂长任期目标要求及时编制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并进行巨型、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三)对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对签署的有关计划、文件出现差错负责。
(五)对所编制下达的计划,因综合平衡不周,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全厂生产任务和完成负责。
(六)对横向联营协议事前调查分析不够,参谋不当、条文考虑不周,造成失误负责。
第10篇 a酒店人工成本管理制度
酒店人工成本管理制度(五)
1、定期按每月、每季、全年进行人工成本统计。人工成本是酒店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人工成本统计口径明确为如下内容:(1)职工工资总额和生活费;(2)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4)职工福利费用;(5)职工教育费用;(6)劳动保护费用;(7)工会经费;(8)招工招聘费;(9)其他。
2、在人工成本统计的基础上进行人工成本指标的分析,包括:(1)人工成本总量变动情况分析。人工成本增加绝对值=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基期人工成本总量;人工成本增长率=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基期人工成本总量_100%-100%。人均人工成本分析。人均人工成本=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报告期企业增加值_100%。企业增加值是由经营利润、人工成本、税收净额三部分组成。(4)人事费用率的分析。人事费用率=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报告期营业收入_100%。(5)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分析。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报告期经营利润/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
3、通过人工成本指标分析和横向比较,清楚本酒店人工成本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对人工成本的未来走势作出预测,对人工成本的不良趋势及时纠正,对人工成本的优良趋势加以肯定,从而影响企业的人工成本决定,及时调整人工成本政策,达到人工成本指标优质化的目标。
4、制订积极进取的人工成本战略。酒店的人工成本战略应该是:绝对人工成本(人均人工成本)至少要等于并争取略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以保证在吸收人才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而相对人工成本(劳动分配率或人事费用率)至少要等于并力争尽可能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以实现人工成本投入后产出的最大化。人事费用率一般控制在25%左右。要运用效益制�原则控制人工成本不适当的增长,实行人工成本两低于办法,即:人工成本总额的增长要低于酒店经营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人均人工成本的增长要低于以正常营业收入计算的劳动生产率。
5、做好年度人工成本的预算工作,在预算人工费的支出的基础上制订标准人工成本,并着重于过程控制,按月、按季监测实际达到的人工成本与预算人工成本之间的差距,加以揭示和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人工成本的超支或浪费消灭在人工成本形成过程中。
第11篇 人工挖孔灌注桩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人工挖孔灌注桩安全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各施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200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2011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无
4 职责
4.1 施工单位对人工挖孔灌注桩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4.2 监理对人工挖孔灌注桩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挖出的土方必须及时运走,井孔口周边1m范围内,禁止堆放土石方,且堆土高度不应大于0.8m。井口周边必须用砼浇筑成井圈且高度要高出地面不少于20cm,以防水和杂物等进入井内,挖孔桩作业面周边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围栏,高度不低于1.0m,正在开挖的桩孔停止作业时或已挖好的成孔必须设置牢固的盖孔板,且周围应设立“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等警示牌。
5.2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孔内有人时,孔上必须有人监督防护,井孔周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严禁穿拖鞋、赤脚、酒后上岗作业。井底照明须用低压电源,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或安全矿灯。
5.3 孔深挖至超过挖孔人身高时,在桩孔口或孔内装设靠周壁略低的半圆防护板(网),并随着孔深增加而往作业面下引,吊渣桶上下时,孔下作业人员应避于护板(网)下。
5.4 井孔内必须设置应急时使用的安全绳和软爬梯。井内人员必须乘专用吊笼上下,不得乘坐吊桶或脚踩护壁上下井孔。井孔内外设置对讲机或低压电铃,便于上下联系,确保通讯畅通。
5.5 每开挖一次护壁一次,严禁只挖不护壁。
5.6 当孔深大于10m以上时,应向孔下通风,加强空气对流。必要时输送氧气,防止有毒气体危害。操作时上下人员轮换作业,桩孔上人员密切注意观察桩孔下人员情况,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5.7 当地下水量不大时,随挖随将泥水用吊桶运出,地下渗水量大时,先在桩孔底挖集水坑,用高扬程水泵抽水。作业人员必须离开井孔,严禁人机同坑作业。随时观察井壁变化,遇到险情,全部人员应立即撤离井孔。
5.8 施工现场电源线路,必须按“三相五线”制,tv-s系统要求布置,并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分级分段保护。各孔井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必须一机一闸一箱进行敷设。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
5.9 配电箱一律采用铁质电箱,电箱应有严密的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合适,安装牢固,进出线整齐,拉线牢固,熔丝不得用金属代替,箱内不得放其他物品。现场电源线路及电器设备,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施工现场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
5.10 垂直起重设备必须经常性检修维护,保证机件能够运转正常,操作灵活,按钮开关、减速器、钢丝绳、绳卡、吊钩、吊桶、吊笼等不得带病作业。
5.11 孔桩开挖应交叉进行,正在开挖或已成孔而尚未浇灌砼的桩孔其10米半径范围内不得同时开挖其它桩孔。
5.12 为了预防有害气体中毒和孔井内缺氧,每天作业前必须先检测或放鸟等方法测试,如不符合要求应先通风充氧,符合要求方准作业。
5.13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机构,安设专职安全员。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及安全制度。现场管理人员向施工人员仔细交待挖孔桩处的地质情况和地下水情况,提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急处理措施。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落实安全制度。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12篇 人工挖孔桩施工要求安全管理措施
关于和瑞学府商住小区3#、4#楼及车库层基础工程质量与安全。特定以下几点:
一、 工地所有施工人员一定听从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安排与管理。
二、 进入工地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不许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脚以及打架斗殴等。否则罚款,50元-1000元/次。
三、 桩孔质量达合格标准,否则返工。(如没有返工的其桩不计价,还要罚款8000元/桩。)
四、 挖桩、钻孔要成片,充分做好爆破准备,施工到设计要求。以便探溶、扩底浇灌砼。
五、 桩孔进入5米以下,必须用桶子吊运材料(土、石、砼),挂钩要用保险挂钩,不听劝告的后果自负。
六、 桩孔护壁要放置钢筋,砼按设计要求,否则,爆破时,损坏护壁自行处理,公司不加任何费用。
七、 桩孔必须覆盖到位,800-900,盖架板2块,900以上的盖架板3块,异形桩满铺,每天下午5点钟检查,否则罚款20元/桩。
八、 爆破:覆盖必须盖好,盖板隔桩顶面10㎝-15㎝。盖板上必须加足重量,保证安全。用麻袋装土,800加重400kg,900加重500kg, 1000- 1300加重650kg,异形桩加重900kg,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挖桩人和承包方承担。
九、 空压机必须防护好,进行全方面封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和瑞学府商住小区工程部
2022-12-17
第13篇 公路工程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制度
人工挖孔桩在桥梁施工中属于高度危险的工种,它存在着较多的无可预知性。那么,如何对人工挖孔桩施工进行安全管理。这是每个施工管理者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针对我部以往人工挖孔桩基施工,现在对管理过程做个阶段性的小结。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步骤总体做到以下五个到位:
(一)开工前准备工作到位:
(1)研究本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并掌握第一手资料
(2)编制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
(3)有预知性地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4)其它部门通力合作,如机电设备,材料等。
(二)新工人进场时,三级安全教育到位:
(1)由项目经理主持,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对本工种具有针对性的三级安全教育,让每个工人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使工人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基本原则。
(2)发安全知识测试考卷进行考核,确认安全教育效果,另外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别培训,要求全部持证上岗。
(三)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
(1)除了班组自行组织的班前安全活动外,负责该工种的工长(施工员)还用书面形式对班组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项目专职安全员总结教育和交底内容,再次详细讲解给班组的每个组员,要求做到人人会操作,人人都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四)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再教育、考核工作到位:
(1)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员、工长起到监督作用,发现那里出现事故苗子,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并强调杜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2)在施工期间,除要求施工班组例行每天的班前自检外(主要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摇架架体与绳索、保险钩、制动开关是否破损或失控,潜水泵电机和电缆是否正常或破皮、断裂等)。安全员还进行不定期复查并仔细观察井下作业情况,工长对作业小组的每米进深情况作好原始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勒令班组进行定人、定期限、定措施整改,并落实其整改内容。
(3)对有些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化的工人进行再教育。
(4)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小组进行每天一考核,并实施奖罚制度,主要考核内容为:(1)预防高处坠落(2)预防物体打击(3)潜水泵抽水安全用电(4)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保险钩的正确使用(8)施工机具的检查验收情况等。
(五)班后总结和改进工作到位:
(1)通过每周的项目部安全例会对整体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明确责任目标,将事故隐患消除于无形。
(2)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加大预防力度。
(3)集思广益,接纳各方面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采取实际行动。综上所述,我部所有人员全力以赴,制定安全适用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对桩基安全事故坚决控制在0。
第14篇 厂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工厂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坚持以搞活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企业中、长期规划。
2.根据国家计划、市场需要和企业内部条件,按照尽可能满足用户需要和注重经济效益的原则,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3.负责对厂长任期目标的管理。组织制订工厂方针目标,并负责层层展开、控制和评价。
4.负责主编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时下达组织落实。
5.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组织有关归口科室制定各项经济技术计划指标,综合平�后下达,统一管理。
6.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组织召开全厂经营活动分析会。
7.负责综合统计。归口管理全厂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全厂的统计报表、原始纪录,按上级规定编报统计报表。
8.检查和考核各项技术经济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
9.负责工厂对外横向经济联合的统一管理工作。
10.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责
1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对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
2.有权要求各单位按时提供编制计划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3.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的要求,有权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诊断和评价,以保证厂长任期目标的实现。
4.对各单位提供的计划方案有审核、调整、综合平衡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工厂年度计划有权提出修改、调整的建议。
5.有权要求各单位及时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有权监督统计法的贯彻执行。
6.有权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厂内部有关经营业务的会议。
7.有权代表工厂进行横向联营事务洽谈。
8.有权要求各单位提供有关计划,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计划必须通过计划科审核。
(三)职责
1.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科学性、预见性及下达的及时性负责。
2.对未按厂长任期目标要求及时编制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并进行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3.对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4.对签署的有关计划、文件出现差错负责。
5.对所编制下达的计划,因综合平衡不周,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全厂生产任务的完成负责。
6.对横向联营协议事前调查分析不够,参谋不当、条文考虑不周,造成失误负责。
第15篇 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领域内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的资格条件及审批程序,并定期对取得作业资格的单位进行审验。对未通过审验的作业单位,应取消其作业资格。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培训的组织形式、培训内容和教材、培训时间、考核程序、上岗证审批程序,并建立作业人员档案。
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作业业务规范,作业装备、仪器操作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基本气象知识。
上岗证应注明作业人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发证日期等,并附本人照片。对于已取得上岗证的作业人员,每年应在作业期前进行培训、考核和上岗证年度注册,未通过考核的,取消其上岗证。
作业人员培训经费,应纳入各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预算之中。
作业人员应享有人身安全保险。
禁止无上岗证和未经过上岗证年度注册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高炮、火箭发射架等作业装备的年检制度,规范年检的组织形式,建立、健全作业装备档案,按照有关的技术要求,采用专用检测设备进行定量检测;对检测合格的作业装备,给予年检合格证。
禁止使用未取得年检合格证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
第六条 高炮、火箭作业站点的布设,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飞行基本规则》以及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业务规范的有关规定。
经批准的作业站点,必须调查和掌握高炮、火箭射程范围内的城镇、厂矿企业、村庄等人口稠密区的分布情况,绘制安全射界图。作业时,高炮、火箭的发射方向和角度应避开上述地点,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存放高炮、火箭的作业站点必须建设专用库房。人雨弹、火箭弹等必须存放于弹药库中,禁止与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共同存放。作业装备必须有专人看管。
第八条 采用向空中施放人雨弹、火箭弹、焰弹等方式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应按照空域申请的程序和有关规定申请作业空域,并将申请过程记录、留存,在有关部门批复的空域和时限内实施作业;未申请空域或虽申请空域但未得到批准的,禁止实施作业。
第九条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作业装备进行认真检查, 确保作业装备处于完好状态。作业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应遵守作业规程和业务规范,按照作业装备的使用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排除故障,禁止违规操作。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回收弹壳,统计故障弹,上报作业情况,对高炮、火箭发射架进行维护、保养,并存放于库房中。
第十条 各地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雨弹、火箭弹的出、入库规章制度,准确掌握弹药的存储数量、批号、使用期限和配发等情况。人雨弹、火箭弹的运输,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在非作业期间,人雨弹、火箭弹应当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统一组织清点回收,由军队、当地人民武装部协助存储,作业站点禁止存放。对于自建仓库保管的,应经当地公安机关验收认可。高炮、火箭发射架必须入库封存,关键部件要拆卸交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 禁止使用未获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许可使用的,以及超过保存期和有破损的人雨弹、火箭弹。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上述人雨弹、火箭弹,应立即封存,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时组织回收保管,并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销毁。
违法使用未获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许可使用的或超过保存期的人雨弹、火箭弹,应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报废的审批程序和处理规定。
禁止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作业单位转让已报废的作业装备。
第十四条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实行统一订购制度。
作业用高炮必须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程序统一组织向军队购买,并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人雨弹、火箭弹(发射架)等作业装备的购置,必须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统一组织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定点的生产企业购买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鉴定,并由其验收单位验收合格的产品;购买合同副本应交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按时组织编报人雨弹、火箭弹(发射架)等作业装备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第十五条 禁止非法倒买、倒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因工作需要确需进行调配的,跨省(区、市)须由相关省(区、市)气象主管机构共同批准;本省(区、市)内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定点生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企业和单位,应当遵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统一订购制度,作好售后服务工作。
禁止销售未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鉴定的以及未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单位验收合格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
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时,有关生产企业和单位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承担应有的责任,并将产品质量原因分析报告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第十七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必须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检查内容,制定检查提纲。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事件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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