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板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盲板的安装、拆卸、检查和维护流程,确保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其主要内容包括盲板的选用标准、安装操作规程、日常管理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1. 盲板的选型与材质:明确盲板的类型、规格和适用场景,规定材质要求,如耐压性、耐腐蚀性等。
2. 安装与拆卸程序:详细描述安装前的准备、安装步骤、拆卸流程,以及相关工具的使用方法。
3. 日常管理与检查:设定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记录检查结果。
4. 应急响应:制定在异常情况下的快速反应机制,包括泄漏、火灾等情况下的盲板操作指南。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盲板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各级人员在盲板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盲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防止了因管道系统未完全隔离导致的泄漏事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合理的盲板管理也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避免因误操作造成的设备停机时间。
1. 制定详细的盲板操作手册:手册应包含所有关键信息,包括盲板的标识、选用、安装、拆卸、检查和维护等环节的详细步骤。
2. 实施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盲板操作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了解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3. 强化现场监督:设立专职的盲板管理员,负责监督盲板的使用和维护,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
4. 建立盲板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记录和追踪每块盲板的使用状态,便于管理和追溯。
5. 设立应急响应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预先制定处理方案,提高应对速度和效果。
6. 不断完善制度: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定期评估和修订盲板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性与有效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盲板管理制度将为企业构建起一道坚实的安全生产防线,保障生产活动的平稳进行。
第1篇 化工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盲板抽堵作业 blinding-pipeline operation with stop plate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4、 盲板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4.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4.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4.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4.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5.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 、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5.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5.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6、 职责要求
6.1、 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6.1.1、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6.1.2、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6.1.3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2、 监护人
6.2.1、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2.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6.2.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2.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 、作业单位负责人
6.3.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6.3.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 作业人
6.4.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4.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4.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 审批人
6.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分厂)办理。
7.2、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7.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7.4、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单位生产部门审批。
7.5、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各一份,生产车间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第2篇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
1、制订《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管理。
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负责办理并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要求:
(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否则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2)不得涂改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作业证。
(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6.66kpa;袭击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6.67kpa;气体温度应小于60℃。
3、生产单位工艺技术员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分厂主管工程师审核,由分厂主管厂长审批。关系到公用工程运行、危险较大的盲板抽堵由生产技术处审核,总厂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人员、盲板位置所在单位,分厂和生产技术处各一份。分厂和生产技术处负责存档。
第3篇 化工企业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盲板抽堵作业 blinding-pipeline operation with stop plate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4、 盲板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4.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4.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4.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4.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5.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 、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5.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5.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6、 职责要求
6.1、 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6.1.1、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6.1.2、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6.1.3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2、 监护人
6.2.1、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2.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6.2.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2.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 、作业单位负责人
6.3.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6.3.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 作业人
6.4.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4.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4.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 审批人
6.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分厂)办理。
7.2、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7.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7.4、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单位生产部门审批。
7.5、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各一份,生产车间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第4篇 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盲板抽堵作业程序,降低盲板抽堵作业安全风险。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4 职责
4.1 生产部门(车间)负责人
4.1.1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4.1.2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4.1.3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4.2 监护人
4.2.1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4.2.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4.2.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2.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4.3 作业单位负责人
4.3.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4.3.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3.3 安排监护人,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4.4 作业人
4.4.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4.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4.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4.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5 审批人
4.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4.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盲板要求
5.1.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
5.1.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5.1.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5.1.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2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2.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5.2.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2.3生产部门(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5.2.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2.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2.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2.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2.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2.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2.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2.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焦化厂《高处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5.2.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2.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部门(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2.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2.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部门(车间)专人共同确认。
5.3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3.1 《作业证》由生产部门(车间)办理。
5.3.2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5.3.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5.3.4《作业证》由生产部门(车间)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经厂安环科,主管领导审核,公司生产部门审批。
5.3.5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部门(车间)各一份,生产部门(车间)负责存档。
第5篇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抽堵盲板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盲板抽堵作业,以及在设备检修和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燃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第三条 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开停车、检修或抢修过程中,设备管道所存有物料及一定压力、温度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第四条 盲板的选用、制作和使用必须符合的安全要求:
1、盲板的直径应与阀门和管道的口径相适应,并且必须保证能承受运行系统管路的工作压力。
2、介质为易燃易爆物质时,盲板不能选用破裂时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3、盲板应有大的突耳,并涂有特别的颜色,以达到醒目。
4、盲板以及盲板相配合的垫片应按管道的介质的腐蚀特性、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严禁用有裂纹、伤痕的材料或石棉板做盲板材料。
第五条 厂级、车间级应建立盲板档案台账,并进行编号。
第六条 盲板有各使用单位按要求自行制作、保管和使用。
第七条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制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工作,并制定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应有有经验的人担任。作业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做应急处理,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第八条 在有毒、易燃液体系统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必须将有毒、依然液体放入容器中进行对有毒物料的中和,易燃物料的收集回收处理。
第九条 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必须确认部位,每个抽堵盲板处应在现场挂牌,表明盲板位置,相应记录台账清理,对较大系统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应误抽堵盲板造成事故。
第十条 在光气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负压,以防止光气喷出造成事故。
第十一条 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正压(煤气类<1.96kpa,氨等刺激性物质<0.49kpa ),以防止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第十二条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改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第十三条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第十四条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
第十五条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第十六条《抽堵盲板作业证》有安全生产部负责管理,作业证一式两份,作业单位或作业人保存一份,安全生产部保留一份。
第十七条 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的安全员或领导,必须对作业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逐项落实检查完成后,通知公司安全生产部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十八条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的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如有争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进行协调仲裁。
第6篇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盲板管理要求
第一条 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开停车、检修或抢修过程中,设备管道所存有物料及一定压力、温度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第二条 盲板的选用、制作、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1、盲板的直径应与阀门和管道的口径相适应,并且必须保证能承受运行系统管路的工作压力。
2、介质为易燃易爆物质时,盲板不能选用破裂时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3、盲板应有大的突耳,并涂有特别的颜色,以达到醒目。
4、盲板以及与盲板相配合的垫片应按管道的介质的腐蚀特性、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严禁用有裂纹、伤痕的材料或石棉板作盲板材料。
第三条 厂级、车间级必须建立盲板档案台帐,并进行编号。
第四条 盲板由各使用单位按要求自行制作、保管、使用。
第二章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
第五条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作业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作应急处理。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第六条 在有毒、易燃液体系统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将有毒、易燃液体放入容器中进行对有毒物料的中和、易燃物料的收集回收处理。
第七条 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必须确认部位,每个抽堵盲板处应在现场挂牌,表明盲板位置,相应记录台帐清理。对较大系统进行抽堵盲板工作,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堵盲板造成事故。
第八条 在光气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负压,以防止光气喷出造成事故。
第九条 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正压(煤气类<1.96kpa,氨等刺激性物质<0.49kpa,以防止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第十条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第十一条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第十二条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
第十三条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第三章 盲板抽堵作业证的审批及管理
第十四条 《盲板抽堵作业证》由技安部门负责管理。作业证一式两份,作业单位或作业人保存一份,技安处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 盲板抽作业单位的安全员或领导,必须对作业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逐项落实检查完成后,通知厂技安部门办理作业证。
第十六条 厂技安部门会同生产、设备部门,对作业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需补充的安全措施必须全部落实完成后,方能办理作业证。
第十七条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第7篇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以及在设备检修和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2 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作业单位负责,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实施。
3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
3.1 所选盲板板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识别和抽堵;盲板垫片选材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高压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
3.2 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3.3 盲板抽堵作业前,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6.66kpa(200mm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6.67kpa(50mm汞柱);气体的温度应小于60℃。
3.5 盲板抽堵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作业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护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安全环保处负责人必须在场。
3.6 在易燃易爆场所盲板抽堵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作业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
3.7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3.8 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配表明位置。
4 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实施。如发现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情况时,安全环保处有权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第8篇 盲板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盲板抽堵作业的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期间装置停工检修、维修、抢修和建设项目施工以及工艺盲板抽堵作业的管理。
3、职能分工
3.1技术部门负责工艺类、安全类盲板抽堵相关作业方案及盲板位置图的编制,一般工艺类、生产类盲板《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审批。
3.2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盲板是否按照要求安装。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类盲板是否按照盲板位置图进行抽堵盲板,是否设置标识。
3.3设备部门负责盲板规格与材质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特殊盲板和大规格盲板抽堵作业施工(一般公称直径≥100mm盲板由设备部门负责)。
3.4生产部门是盲板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盲板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生产类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措施及盲板位置图的编制;一般小规格盲板抽堵作业的施工(一般公称直径﹤100mm盲板由生产部门负责),负责《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的办理,盲板登记台帐的管理。
3.5分管技术的公司领导负责对特殊类盲板相关作业方案和工艺类特殊盲板《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审批。
3.6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对生产类、安全类特殊盲板《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审批。
4、盲板作业的分类
盲板作业按专业分生产类、工艺类、安全类三类。
4.1生产类盲板作业:公用工程系统、储运系统、界区物料管线及设备隔离盲板抽堵作业。
4.2工艺类盲板作业:装置内工艺管线、设备隔离盲板抽堵作业。
4.3安全类盲板作业:动火性盲板抽堵作业。
5、根据作业的风险程度,抽堵盲板作业分两级管理:特殊抽堵盲板作业和一般抽堵盲板作业。
5.1特殊盲板抽堵作业:
5.1.1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涉及整个生产系统。
5.1.2 管道中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大于0.26mpa;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大于0.06mpa;气体温度大于60℃时。
5.1.3 含酸、含碱等刺激性气体、油等,介质压力≥0.1mpa的管道、设备。
5.2一般盲板抽堵作业:除第4.1特殊外的所有盲板抽堵作业。
6、盲板材质规格要求
6.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6.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压力等级不低于盲板任一侧管道管件的压力等级。
6.3盲板应有手柄,便于辨别及抽堵作业。
6.4应按管道内介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7、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
7.1设备部门要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及盲板保管,生产部门要有专门的盲板负责人。
7.2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7.2.1 特殊抽堵盲板作业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因素识别,并制定、落实、审核安全防范措施,《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按专业分类由分管生产或技术的公司领导审批。
7.2.2 一般抽堵盲板作业由生产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因素识别,并制订、落实、审核安全防范措施,《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按生产、技术、安全专业分类审批。
7.3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
7.4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7.5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7.6技术部门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作业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部门存档备查。
7.7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负责盲板抽堵的人员要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谁加堵盲板就由谁抽。盲板抽堵人员发生变更,必须经装置盲板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盲板抽堵人员,更换的人员也必须应经过个人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人防护。
7.8作业需生产部门或作业单位派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9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人员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必须在场。
7.10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7.11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7.12 作业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13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盲板抽堵作业。
7.14 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7.15 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识标明盲板位置。
7.16 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应将盲板检查纳入日常岗位巡检范围之内,按盲板位置图和现场标识,对盲板定期进行检查,并每半年应对盲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次大检修时对装置的盲板要组织一次全面的现场拆检。
8、《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的管理
8.1生产部门负责《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的办理,交作业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确认后进行审批。
8.2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交作业单位作业施工。
8.3作业结束后,经作业单位、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安全环保部门检查确认无误后,作业单位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交生产部门存档。
9、盲板台帐的管理
9.1生产部门要建立盲板台帐,由专人对生产和设备检修及抢修中抽堵的盲板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9.2盲板登记台帐内容应包括盲板位置、编号、尺寸、盲板材质、抽堵盲板时间和抽堵作业票号等内容。
9.3生产部门要对变动的盲板及时进行登记归档。每两月对盲板登记台帐整理核对一次。
9.4盲板登记台帐原始记录不允许涂改。
10、检查与考核
10.1 由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生产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0.2 考核纳入公司《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11、引用文件
11.1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7—2008
11.2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3 《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12、记录与表单
12.1 盲板登记台帐
12.2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
第9篇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
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
第一条: 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
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第二条:盲板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
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 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第三条: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
业证》)。
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 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
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
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
点 30m内不得有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
措施并按《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
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同时按《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
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
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第四条: 职责要求
1 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1.1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
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2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1.3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2 监护人
2.1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
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2.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2.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3 作业单位负责人
3.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
项。
3.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 作业人
4.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
措施。
4.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5 审批人
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分厂)办理,格式见附录。
2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
证》。
4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分厂)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负责人确认、公司安环科负责人
审批。
5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部门或单位、生产车间(分厂)各一份,
生产车间(分厂)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2年。
第10篇 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减少或避免事故隐患,特制订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抽堵盲板作业范围要求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3、盲板要求
3.1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范围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3.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3.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3.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4、《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印制、办理和管理
4.1生产管理部生产组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要求,负责《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格式和表样的设计和修订。
4.2分厂生产处根据生产管理部生产组下发的《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表样,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进行印制和发放,并形成发放纪录。
4.3盲板抽堵作业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4.4分厂或车间负责《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填写与申请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一年。
抽堵盲板作业,根据抽堵盲板的辖区分为车间内部、分厂区域内和跨厂区作业三个等级,不同范围内作业需办理相应等级的《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
车间内管线进行抽堵盲板作业需办理一道杠票证,并由车间负责票证的办理和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该票证最终审批人为车间主任。作业完成后,票证由车间负责存档。
分厂区域内、跨车间管线进行抽堵盲板作业需办理两道杠票证,并由分厂负责票证的办理和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该票证应由责任单位的车间主任审核,分厂工艺厂长或分厂厂长审批。作业完成后,票证由分厂生产处负责存档。
跨厂区管线进行抽堵盲板作业需办理三道杠票证,并由分厂负责票证的办理工作。该作业证应由责任单位的车间主任和分厂生产处审核,生产管理部生产组确认,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分厂和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业完成后,票证由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存档。
4.5严禁随意涂改和转借《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
4.6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各生产单位负责措施落实,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
5.2抽堵盲板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安排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应严格按图作业。
5.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5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6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7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离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8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9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10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5.11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12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市场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13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14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6、职责要求
6.1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6.2监护人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操作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操作时应立即停止。
6.3作业单位负责人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全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作业人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和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审批人: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检查和落实
生产处除监督检查两道杠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外,每月还应对本厂范围内所有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形成记录。
生产管理部生产组除了负责监督检查三道杠抽堵盲板安全作业外,每月应对各分厂抽堵盲板安全作业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抽查一到两个具体作业证件的办理,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职能考评中。
第11篇 抽堵盲板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抽堵盲板范围、程序、安全要求,加强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盲板的抽堵。
3 职责
1) 安全部负责抽堵盲板作业的归口管理。
2) 各车间、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的抽堵盲板作业的管理。
4 定义
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5 盲板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5.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5.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5.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5.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6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6.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6.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6.3 生产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6.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6.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6.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6.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6.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6.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6.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6.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6.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6.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6.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7 职责要求
7.1 生产车间负责人
7.1.1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7.1.2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7.1.3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7.2 监护人
7.2.1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7.2.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7.2.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7.2.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7.3 作业单位负责人
7.3.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7.3.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7.4 作业人
7.4.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4.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4.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7.4.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7.5 审批人
7.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7.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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