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生产、储存和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控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
2. 安全操作规程与培训
3. 库存管理与出入库记录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5. 环境保护与废弃物处理
6. 法规遵守与定期审计
1. 分类与标识:明确监控化学品的种类,设定统一的标识系统,以便员工识别和处理。
2.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步骤,规定使用前后的安全检查,防止意外发生。
3. 培训:定期进行化学品知识和安全操作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库存管理:建立严格的库存管理系统,追踪化学品的进出,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6. 环境保护:遵循环保法规,合理处置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7. 法规遵守与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化学品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避免因违反法规而遭受罚款或诉讼。它还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声誉,避免因安全事故引发的公众关注和负面新闻。合理的化学品管理能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因化学品问题造成的生产中断。
1. 建立专门的化学品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全过程,确保责任明确。
2. 完善化学品信息数据库:录入化学品的详细信息,包括性质、危害、安全操作指南等,供员工查阅。
3. 强化培训与考核:定期举办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4. 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对储存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
5. 配备应急设施:设置必要的应急设备,如防护服、防毒面具、消防器材等,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6. 建立报告机制:鼓励员工报告任何化学品相关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7. 合作外部专业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行定期的合规性审查和咨询服务,确保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和配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企业的安全运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1篇 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监控化学品购买、生产、运输、使用、储存方法,确保监控化学品安全。
2.范围:适合公司监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监控化学品使用单位、购买、运输单位
4.程序:
1)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或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向主管部门审批,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建设手续。工程竣工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生产特别许可手续。
2)监控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对包装材料的检查和定期测试。
3)监控化学品的安全和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4)储存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严格得出库和登记制度。第一类监控化学品中的剧毒化学品,应采用双人双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得“五双”制度,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5)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
6)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采取妥善的办法予以安全处理,处理方案征得当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据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7)监控化学品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应遵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发得关于危险品运输规则执行。
8)生产的监控化学品不得出售给已出口为目的的非被指定单位。
9)应填报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发的“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必须按填报说明和要求按时、据实填报,不得拒报、虚报、漏报和瞒报,也不得擅自变更统计范围和内容。
10)制订氰化钠专项管理制度。
第2篇 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目的:建立一个监控化学品购买、生产、运输、使用、储存方法,确保监控化学品安全。
2、范围:适合公司监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监控化学品使用单位、购买、运输单位
4、程序:
4.1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或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向主管部门审批,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建设手续。工程竣工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生产特别许可手续。
4.2
监控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对包装材料的检查和定期测试。
4.3
监控化学品的安全和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4.4
储存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严格得出库和登记制度。第一类监控化学品中的剧毒化学品,应采用双人双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得五双制度,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4.5
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
4.6
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采取妥善的办法予以安全处理,处理方案征得当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据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7
监控化学品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应遵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发得关于危险品运输规则执行。
4.8
生产的监控化学品不得出售给已出口为目的的非被指定单位。
4.9
应填报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发的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必须按填报说明和要求按时、据实填报,不得拒报、虚报、漏报和瞒报,也不得擅自变更统计范围和内容。
4.10
第3篇 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监控化学品购买、生产、运输、使用、储存方法,确保监控化学品安全。
2、范围:适合公司监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监控化学品使用单位、购买、运输单位
4、程序:
4.1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或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向主管部门审批,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建设手续。工程竣工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生产特别许可手续。
4.2监控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对包装材料的检查和定期测试。
4.3监控化学品的安全和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4.4储存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严格得出库和登记制度。第一类监控化学品中的剧毒化学品,应采用双人双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得“五双”制度,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4.5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
4.6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采取妥善的办法予以安全处理,处理方案征得当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据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7监控化学品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应遵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发得关于危险品运输规则执行。
4.8生产的监控化学品不得出售给已出口为目的的非被指定单位。
4.9应填报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发的“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必须按填报说明和要求按时、据实填报,不得拒报、虚报、漏报和瞒报,也不得擅自变更统计范围和内容。
4.10制订氰化钠专项管理制度。
第4篇 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样本
1.目的:建立一个监控化学品购买、生产、运输、使用、储存方法,确保监控化学品安全。
2.范围:适合公司监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监控化学品使用单位、购买、运输单位
4.程序:
1)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或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向主管部门审批,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建设手续。工程竣工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生产特别许可手续。
2)监控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对包装材料的检查和定期测试。
3)监控化学品的安全和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4)储存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严格得出库和登记制度。第一类监控化学品中的剧毒化学品,应采用双人双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得“五双”制度,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5)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
6)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采取妥善的办法予以安全处理,处理方案征得当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据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7)监控化学品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应遵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发得关于危险品运输规则执行。
8)生产的监控化学品不得出售给已出口为目的的非被指定单位。
9)应填报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发的“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必须按填报说明和要求按时、据实填报,不得拒报、虚报、漏报和瞒报,也不得擅自变更统计范围和内容。
10)制订氰化钠专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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