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管理制度是一套系统性的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合规性。它涵盖了组织结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市场营销、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公司运作的顺畅。
2. 人力资源:规定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流程,激发员工潜能。
3. 财务管理:设定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审计监督等规则,保障财务健康。
4. 项目管理:规定从土地获取到项目交付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5. 市场营销:制定市场调研、产品定位、销售策略等,促进销售业绩。
6. 风险管理:设立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机制,降低经营风险。
房地产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规范运作的基础,避免因无章可循导致的混乱。制度可以提升效率,减少决策失误。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遵守法规和行业标准,避免法律风险,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1. 制定全面的规章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整、实用的管理制度。
2. 定期审查更新:随着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应定期审视并调整制度。
3. 培训与执行:通过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制度,同时强化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地。
4. 反馈与改进: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员工意见,持续优化制度。
5. 强化监督与考核: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上述方案,房地产企业能够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1篇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1.3不得违法订立合同,不得订立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权益的合同,不得与资信不佳,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订立合同。
1.4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及时清结、标的额极小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
1.5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审查,并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2.1订立合同前,公司经办人员及所在部门应严格审查订立合同相对方的下列情况:
1) 审查是否领取营业执照,2)有无法人资格;
3) 审查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4)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许可证;
5) 履约能力审查和信用审查。
经办人员应收集其营业执照、当年工商年检记录、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备查(如系个人应收集身份证复印件)。
2.2订立合同2.3 相对方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2.4 必须出具由其亲自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事项和范围并收集备案。
2.5一般合同,2.6 经办人员应在做好市场、资信调查的基础上,2.7 与合同2.8 相对方充分协商。
对于标的巨大或涉外的合同,公司应组织专业、技术、财务和法律顾问组成谈判小组,做好谈判工作。
2.4凡本公司作为一方的合同::,除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有专门要求的外,原则上由本公司经办人员草拟合同。重大或复杂的合同,可以同法律顾问交换意见,由法律顾问草拟。
2.5合同内容的约定应明确、具体,充分考虑对本公司是否有利,并具有可操作性。
2.6在少数情况下,确需使用标准格式合同,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表述是否准确,条款是否完备。
格式合同表述不准确、条款不完备,或者对公司不利的,经办人员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添附相关的内容,或者草拟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格式合同空白处不需填写内容的,应划斜线予以填充,防止合同内容被伪造或篡改。
2.7合同必须具有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主要条款,尽可能订立担保条款(定金、保证或抵押等)。
2.8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后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后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合同中可以约定定金条款。
前述违约责任条款既可以单独约定,也可以同时约定。
2.9建筑勘察、建筑设计、广告、美术、雕塑设计制作合同中,应尽可能约定相关(含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应当订立保密条款,约定保密责任。
2.10合同可以约定下列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方违约,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2)其他条件。
2.11合同应当约定下列解决争议的方式:
1)双方协商;
2)提请仲裁;
3)诉讼。
合同应尽可能约定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约定合同的履行地为本公司所在地。
2.12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合同专用章
或公司公章。
合同应当有经办人签字(盖章),合同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以上由部门加签。
合同附件应当同时签字(盖章)确认。
2.13对合同进行修改、增删,应在修改、增删处加盖印章或由经办人签名进行
确认。
2.14合同应当约定由本公司保存的合同文本不少于四份。
2.15两页(含两页)以上的自行装订的合同,应当加盖骑缝章。
2.16禁止先履行,后补签合同。
2.17合同应当按约定全面、及时履行。
合同相对方违约,应当及时按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按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应当选择易被证明的方式。
2.18遇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紧急情况,经办人及所在部门除及时向公司和法律顾问报告外,应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合同的审查
3.1公司合同严格实行审查制度。
合同必须经部门审查、财务审查、法律顾问审查,方可报送总经理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合同或者简单的合同,可以直接报总经理审批。
>3.2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合同进行审查,并对其他部门拟送审的合同进行专业预审。
3.3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财务约定进行审查。
3.4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进行审查。
3.5建筑设计类、广告营销类合同,应当经过销售部门预审。
3.6合同经办人应当填写《合同送审表》,经本部门、预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审查人签字后,送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合同经办人员草拟合同后,也可先送法律顾问进行初审,经修改后再按前规定程序送审。
3.7法律顾问应当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非特殊情况,审查时限应不少于4小时。
3.8法律顾问应当::全面审查合同。
对合同中的一般问题,法律顾问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议。
对有重大法律隐患或对公司严重不利的合同,法律顾问可以直接进行修改。
3.9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结束后,应当在《合同审定表》上填写合同受理、审查时间,审查地点,审查合同名称,审查意见或处理结果等内容。
3.10对通过审查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盖章,注明审查日期。
3.1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违反本规定送审的合同,应当拒绝审批,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予以纠正。
4.合同的管理
4.1公司实行合同管理员、职能部门、行政部三级合同管理负责制。
4.2各职能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整理、保管、信息资料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
4.3职能部门对合同的起草、审查、订立、履行以及合同文本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4.4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合同进行统一、综合管理。行政内勤具体负责合同签章工作。
4.5合同文本应当由主办部门、财务部门、行政部分别保存一份备查。
4.6合同管理将逐步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考核包括以下内容:合同质量、合同履约率、贷款回收率、纠纷发生率等。
4.7因不了解对方资信、履约能力而轻率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的约定存在明显瑕疵,或者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依照本公司《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2篇 房地产企业公文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公文管理制度
公文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率,规范体式的文书,公文管理是加强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文件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的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文的办理、管理、归档等工作。公文处理要遵循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公司秘密的安全。
2、公文的种类
(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和人员。
(2)、通知:传达公司的决定和需要有关部门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3)、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4)、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的询问。
(5)、请示: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6)、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9)、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及会议议定事项。
3、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具体处理方式是:
(1)、涉及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2)、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3)、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4)、给上级单位的行文要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5)、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表明公文种类。
(6)、主送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7)、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8)、公文除会议纪要或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9)、成文日期以签发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4、行文规则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有关规定。
(2)、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3)、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3)、公文要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公司对外正式行文,由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起草,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理审查,公司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最后核定盖章。
5、公文办理
(1)、发文办理程序: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
(2)、收文办理程序:签收、登记、传递、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
6、公文的归档和管理
(1)、归档:公文办理完毕后,要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归档,归档公文要保证公文的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使用。
(2)、管理: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同时对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3篇 房地产企业值班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值班管理制度
1、公司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协调,重点做好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安排。
2、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值班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联系和公务接待,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
3、节假日要结合工程面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值班安排。办公室要以书面通知,加强值班联系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根据工作需要,在星期天必要时办公室也要做好值班安排,并提前予以公布。
5、在项目建设项目工地,项目部要安排夜间值班。负责生产协调和生产区域安全,报告联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6、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开值班点,不得干预值班以外的其它工作。
7、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办公室进行联系和监督。
第4篇 房地产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保障法律事务工作合法有效地进行,根据有关法律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之法律事务包括日常法律事务和特殊法律事务。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文件,资料的建立、存档、保管、签发等;特殊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各部门在其日常管理活动中所签定的管理性合同,如雇佣合同、医疗保险合同等;
2、各部门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现有员工、离退休员工、辞退职人员做出任何形式的处理决定,涉及或有可能涉及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处理决定;
3、公司任何形式的投资行为,包括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对外担保、贷款等行为;
4、公司重组、改制、合并、分立、收购或被收购、破产、清算等;
5、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处理案件;
6、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
(二)、公司法律事务由办公室联合律师事务所集中管理。特聘的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由其集中处理公司委托之法律事务。具体委托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为公司建章立制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并提出审校意见;
2、为公司制定可参考的合同文本,为公司与外界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提供修改意见;
3、参与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理、重组工作;
4、参与公司重大交易或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事务工作;
5、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其他形式的咨询服务;
6、作为公司代理人统一组织管理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的仲裁、诉讼案件;
7、负责公司对外的法律事务,负责联络司法仲裁机关及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公司处理特殊法律事务时,应遵循如下原则、步骤:
1、如公司发生特殊法律事务,则由该专人或该部门在发生该项法律事务时,立即请示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征求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在取得常年法律顾问的书面法律意见书之前,不得对外签署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也不得擅自签收或接收利害关联方提交的任何法律性文件,更不得擅自向其他方或新闻媒体透露该事件的进展情况;
2、在该专人或该部门取得常年法律顾问就该法律事务的专项意见后,相关人员将结合该法律意见进行讨论、研究;
3、公司对特殊法律事务的处理,实行集体讨论制度,以保证必要的谨慎性及工作的高效性;集体讨论的范围得依据处理特殊法律事务的工作需要,由具体负责人员自行决定。讨论时,相关负责人应全面客观地介绍特殊法律的情况或相关法律事务背景;
4、公司在依据前款的规定研究、讨论并做出决定后,由公司负责人员协商确定特聘法律顾问,并就该项事务与其签署特聘委托协议;
5、在与特聘法律顾问签署委托协议后,公司指定负责处理前述事务的专人或部门应根据需要与特聘法律顾问进行沟通、联系,以及时关注事务的进展;
6、公司对外与特聘法律顾问、特殊法律事务涉及的对方当事人或其他相关方发生的文件、信函往来等,均应及时交与具体负责人审阅;特聘法律顾问与对方当事人、相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之间发生的往来函件、法律文书等均应交存公司相关负责人复印件以作备份或留存,同时,公司在以自身名义就该特殊法律事务接收或对外发送往来函件、法律文书时,均要事先征求特聘法律顾问的同意或及时通知特聘法律顾问,并将这些函件、法律文件的复印件等及时提交该特聘法律顾问;
7、在整个事务处理的过程中,参与该事务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工作范围之外的其他人透露工作事项。
(四)、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其他法律文件后,负责人应注意该合同、其他法律文件对各方当事人的约束,并跟踪关注该合同、其他法律文件的履行情况,及时总结;如发现相关当事人(包括公司)可能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及时向上一级负责人反映情况,在需要时应与常年法律顾问联系,并取得其法律意见。鉴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可能导致公司对相关方丧失胜诉权,也可能导致公司免于被追索,因此公司负责人在合同、其他法律文件签署后应特别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五)、公司发生日常法律事务或特殊法律事务时,有关当事人或部门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和步骤进行。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该当事人或该部门承担。
第5篇 房地产企业打印、复印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打印、复印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的利用和管理,励行节约,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浪费,严格杜绝以公济私,多复印、私自收藏公司文件资料的不良现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各部门文件打印由各部门文员打印,如文件较多,本部门文员忙不过来,报办公室统一协调。
2、各部门复印文件由各部门文员到人事行政部复印,行政秘书监督执行,复印后填写复印数量、纸张规格,行政秘书每月末统计报表。
3、不准复印与工作无关的各种资料,未经同意不准擅自复印,违者每张罚款10元。
4、各部门文员每月末将本部门打印情况制表报人事行政部,行政秘书汇总上报。
5、行政秘书联系专业机构对复印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复印机的正常使用。
6、各部门员工用打印纸,内部文件一律正反面两次使用,减少浪费。
7、此规定由人事行政部经理监督执行。
第6篇 房地产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更好地进行经营发展决策、组织协调工作、交流信息,以达到厘清思路、统一认识,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司会议的管理的服务工作,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会议的类型:
(1)、 公司级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公司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
(2)、 专业会议:即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召开。
(3)、 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 上级公司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3、 会议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会议
董事会
董事长主持召开,各位董事参加,每月20日召开,特殊情况临时决定。
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主持,办公室组织,每周五召开,各部门经理参加。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公司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行政事务会
行政副总主持,办公室组织,每月22日召开。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经营活动分析会
经营副总主持,办公室组织,每月18日召开。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失误,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质量安全分析会
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部组织,每月24日召开。汇报、总结、上月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期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部组织,每月27日召开。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生产调度会
总经理主持,办公室组织,每月30日召开。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部门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例会
各部门负责人主持,每周六下午16时-18时召开。组织业务学习,检查总结本周工作和安排下周工作。或由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
(2)、各类代表大会
员工代表大会
部门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小组会)
(3)、民主管理会议
公司管理委员会议
总经理、工会主席联席会
生产管理委员会议
生活福利委员会议
4、会议的组织:
(1)、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各种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总经理办公室每周六应将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分发到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有关服务人员。
(3)、凡总经理办公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理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4)、对于准备不允许、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5)、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6)、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的准备和落实
(1)、 由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好座位、备好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者等)。
(2)、全体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场,遵守会场秩序,认真听取发言,并做好记录。
(3)、各项会议由会议承办部门做好记录,必要时根据领导指示下发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检查上次会议的落实情况,提出考核奖惩意见,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7篇 房地产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权力的信物,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一条印章定义: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它的管理范畴:印章、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条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第三条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办公室)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把《印章使用申请表》交予办公室留档。
第四条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章,盖章前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簿》签字。
第五条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第六条财务章由财务部(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七条其它职能部门章主要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核该章的使用办法。
第八条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后统一废止或缴销。印章遗失时应由保管人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交由办公室处理,如实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九条更换印章时,应由保管人对印章更换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领导核准后,交由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十条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的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一条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和允许使用的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二条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
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印章一般不准私自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时需由公司总经理(或法人)批准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印章保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
第十四条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据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人员都一律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准盖空白介绍信。凡使用公章都必须造册登记备查。
第十六条因公需要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借公司的名义做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举动。
第十七条凡发出的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其范围如下:
(1)呈报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
(2)对公司各部门的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制度条例办法等。
(3)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结算等。
(4)对其它单位的公函等。
第十八条公司全体员工一切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自觉地遵守公司用章制度,保守公司的用章机密,不得泄露任何用章的信息内容。
第8篇 房地产企业电脑及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电脑及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我司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脑及局域网正常运作,使计算机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的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二)、使用规定:
1. 部门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部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当事人工资中核减。
2. 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电脑是公司员工教育学习、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只能用于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页、资料,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网上聊天等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利用电脑设备播放_、黄色音像、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3. 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4. 严禁私自安装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电脑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应及时维修,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个人不得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的,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或赔偿等值电脑。个人不能私自对电脑软件进行改动、安装或删除等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电脑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行政负责人员联系。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5. 更换电脑时,要做好文件的拷贝工作,同时在电脑负责人的协助下检查电脑各方面是否正常。
6. 离职时,应保证电脑完好、程序正常、文件齐全,接手人在确认文件无误后,须找电脑负责人检查电脑运行是否正常。未按上述程序操作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接手人承担。
7. 计算机名称、ip地址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如需变更,应在公司办公室做变更备案登记。
8. 对于密级文件及数据要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定期拷贝到服务器、u盘或移动硬盘上,便于公司文件统一管理,以及防遭病毒破坏或断电而丢失。
9. 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电脑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士进行。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计算机,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软盘
10. 加强本司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领导批准,部门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都须按程序通知行政管理人员。上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未经部门同意,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不得外借。
11. 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12. 计算机资源紧缺时,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协商解决。
13. 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三)、 安全规定:
1. 部门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的保护。
2. 严格遵守商业机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3. 重要的部门或个人文档必要时需加密;对公司或个人的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行改动,或者告之部门之外的人员。
4、非本电脑使用者,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拷贝任何文件及下载任何软件。
(四)、处罚办法:
1.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2.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甚至记过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罚款或者开除处分。
4.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办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9篇 房地产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基础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公司的日常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有章可循,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日常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是指各项制度的公开性,建立透明化的管理。公平是指在制度前人人平等,建立平等竞争的机制。公正是指对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建立良性的信息交流反馈机制。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服从安排。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睡觉、吃零食、串岗、聊天、大声喧哗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禁止员工利用职权贪私舞弊、接受招待、收受贿赂、招摇撞骗或进行其他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违反者,公司将按照规章制度予以处罚或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员工应保持自己的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员工在办公时间、办公区域着装应整洁得体,庄重大方,符合职业身份。禁止在办公场所穿着奇装异服坦胸露背的不符合公司形象着装。
第七条员工应整齐摆放办公用品。下班后,应清理办公用品,保持整洁。重要的办公用品、资料等应妥善整理和保管。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共设备和办公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及其它办公资源。个人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下班后及时带走。个人物品损坏、丢失的,公司不负责任。
第九条收集重大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趋势信息,及时整理分析,将整理分析材料及时记报,供领导决策使用。
第十条负责对总经理的指令上传下达,负责例行办公会、专题会议的组织,督促和检查《会已经要》的执行和情况回馈。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员工的事假、病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扣罚相应的工资,月全勤无迟到、早退纪律的员工当月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10篇 房地产企业车辆管理制度-6
房地产开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6
第一条目的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
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请结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
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1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2.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2.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2.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2.5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2.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2.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2.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第十条附表
附表一公司派车单
附表二车辆回场单
附表三车辆报销单
附表四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表五车辆使用记录表
附表六燃油效率及耗油量结算表
附表七车管流程图
附表八行驶事故处理报告
第11篇 房地产企业接待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提高接待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接待范围
公司的接待范围主要包括:外事接待、业务接待等。外事接待:由公司业务部门会同办公室共同接待;业务接待:主要由业务部门负责,办公室配合。
2、接待原则
(1)、诚恳热情。对来访者应平等相待,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对来信来访中的正确意见、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
(2)、讲究礼仪。在仪表方面,要面容清洁、衣着得体、和蔼可亲;在举止方面,要稳重端庄、态度自然、从容大方;在言语方面,要声音适度、语气温和、礼貌文雅。
(3)、细致周到。在接待工作中要开动脑筋,综合考虑,把工作做得面面俱到、细致入微、有条不紊、善始善终。
(4)、按章办事。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对职责范围以外的事项不可随意表态,重要问题随时请示汇报。不准向客人索要礼品,对方主动赠送,若无法谢绝,要及时汇报。
(5)、俭省节约。接待工作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务实,不摆阔气、讲排场。确有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礼品、纪念品的准备工作。
(6)、因工作需宴请的,要事先请示,经部门及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获准后方可进行。凡在公司指定签单酒店宴请的,需由部门经理和授权人签字,公司办公室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在指定酒店进行签单。
(7)、保守秘密。在重要的接待工作中要注意保密工作。
(8)、安全保卫。外事接待工作,特别是重要外宾,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12篇 房地产企业计划管理制度
1.计划管理的目的
计划管理是确立公司和部门目标并有效实施以达到目标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它有助于统一组织和指导各单位、各岗位人员的管理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并取得预期的管理效果,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础。
2.计划管理的内容
各部门根据公司的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并报行政部备案,行政部按下表汇总各部门的计划后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同意后将汇总后的计划发给每一位员工,由监督人、公司领导、行政部和所有员工监督执行。
计划分类 计划名称 执行责任部门 协作部门 监督人 内容概要 制 定 时 间 分解 计划
公司计划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董事会 总经理 各部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指标和管理发展指标 年底、年初/部门专项计划
3.计划制定的要素
3.1基本要素:
3.1.1目标(目的):目标表明在计划期内需要完成的一组数字或者要达到的管理效果(目的)的定性描述。
3.1.2组织:在计划中列示该计划的编制执行部门、协作部门和监督人,计划书一经批准后,执行部门要保证已批准计划送达::所有协作部门。
3.1.3计划方案的内容:包括计划书的实施方案细则、计划实施进度表及奖惩。
3.1.4可能发生的资源支出:对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人、财、物、信息的支出做出安排和列示。
3.1.5计划执行的检查及报告:计划应列示计划执行时由计划执行责任部门进行的阶段性自我检查的时间表,3.1.6 并规定向计划执行监督人报告执行情况的时间表。
3.1.7 计划的调整:计划书应列示根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方案、目标3.1.8 调整的程序和时间。
3.2 制定步骤
公司各部门在计划编制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4.计划执行的监督部门(监督人)及其职责
4.1每份计划书应列示执行的监督人。监督人的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计划执行的情况。
4.2监督人可针对某项具体计划通过授权的方式指定总负责人,总负责人职责如下:
4.2.1牵头按照计划制定要素制定计划实施方案;
4.2.2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布置任务并评审计划方案;
4.2.3督导计划执行进度,及时发现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
4.2.4随时向监督人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并传达监督人相关指示;
4.2.5负责计划完成后的执行情况总结,并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理。
4.3计划执行部门应遵照计划进度的时间要求向总负责人报告。
5.计划的评价
在计划执行结束以后20天以内,计划执行部门须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定书面总结报告,对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点和改进意见提出设想,报告书应送到计划监督人处备案。
6.考核
本制度执行情况将据实进行书面记录,并纳入绩效考核。
第13篇 房地产企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用品做为企业的必须开支,在公司的运营费用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为了加强和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规定,可达到使公司压缩开支,树立形象,强化管理的目的。
第二条办公用品虽小,但积少成多,因此办公用品的发放必须有严格的制度规定来保障,任何情况下都应节约使用。
第三条根据工作的需要情况,确定各办公用品配备规格一览表,作为发放用品的依据。员工如离开本单位,均应退回领用的办公用品。违反者,公司财务将不予发放工资。
第四条办公室(行政部门)负责办公用品的收发、申请、采购、理清各环节的运作。认真做好计划、预算工作以及根据情况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及配给办法。
第五条办公文具的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在领用前,各部门人员在填写申请单后,再行发放。
第六条对于可缴的办公用品,如订书机,打孔机等用品在人员离职后可收回下发给下一任同事使用。
第七条公司员工领用价值在人民币一百元以上的办公用品时,须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到办公室备案方可领用。
第八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否则行政办公室不予登记,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九条对于不在日常办公用品目录上的办公用品,各部门需事前填写《申请表》,交办公室待公司领导批准后,再行购买,配发。
第十条办公用品实行登记造册管理,由办公室建立请领消耗登记簿,每月合计算一次,做到开支有数,账簿相符。
第十一条办公用品一般情况下实行限量供应。工作特殊急需的报请公司领导审批,随时处理。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等价赔偿。
第十二条办公室有权对各部门的领用计划进行必要的审查,监督,如发现有少用多报,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复后,到办公室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各部门凭《办公用品申请单》可以领用已采购回公司的办公用品。在领用时,领用人应当在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发放表》上签上领取人姓名和日期,领取人方可领用,以明确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或行政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4篇 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资料,对公司开展各项经营业务具有指导性、参考性和依据性。公司为加强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云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档案是指政府与上级领导、公司领导和公司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及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纪录资料或材料。
1、文书立卷
(1)、文书立卷归档是公司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之一。立卷归档工作要求:文件收集完整,文件制成材料、书写材料符合要求,组卷合理,案卷标题、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填写规范,装订结实美观,案卷排列有序。
(2)、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应随时或每年年底将办理完毕的归档文件,收集整理后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移交的文件必须完整规范,符合归档质量要求。
(3)、文件组卷按年度并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组卷以问题为主,一个问题的请示、批复及联系密切的文件组成一卷。
(4)、卷内文件按问题、时间、作者、单位等方法排列。文件排列:印本在前,签发稿在后;本单位的批复在前,下级单位的请示在后;本单位的请示在前,上级单位的批复在后;复制件在前,原件在后。
2、档案管理
(1)、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公司党、政、工、团、经营管理及一切经办公室收发的文件、材料、信函等;各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的相关文件,年底将本年度案卷移交办公室保管。档案管理要做到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发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2)、办公室接收归档文件时,要填写档案移交单,详细清点,并由双方经手人在单上签字,各执一份。
(3)、档案人员调离工作时,离职前需将本人保管的档案数量级状况交代清楚,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4)、文书材料每年立卷归档一次,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将整理完整的前一年文件登记造册,于第二年第一季度末向档案部门移交。
(5)、档案管理员将文书档案按年代、组织机构整理,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卷内文件按科目、时间、作者、问题、名称系统排列并装订成册。
(6)、卷内文件按时间、重要程度、问题分类顺序排列。具有保存价值的属于同一问题、同一时期的文件应尽量组织在一个保管单位里;某个问题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及上级机关对此文件的批复、通知应立卷在一起。
(7)、文件保管年限分为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对公司工作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反映公司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公司工作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列为长期保管;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8)、对无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文件资料要登记造册,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9)、办公适应建立档案等绩、统计制度,对收进、移出、销毁案卷必须在专设的账簿上登记,对保管、利用情况进行统计。
3、档案借阅
(1)、公司内部员工借阅公司重要、机密的文件资料,需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
(2)、档案室档案原则上不借出室外,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档案,经档案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办理借出手续。借阅人应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转借、涂改、拆卷、损坏和丢失,发生问题须报档案部门主管领导或公司领导。
(3)、借阅档案文件需认真、逐项填写借阅登记表,写明借阅用途,用后及时归还。
(4)、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资料,除遵守公司内部借阅制度外,只限在档案室内阅览,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5)、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5篇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怎么写
1.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1.3 不得违法订立合同,不得订立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权益的合同,不得与资信不佳,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订立合同。
1.4 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及时清结、标的额极小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
1.5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审查,并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2.1 订立合同前,公司经办人员及所在部门应严格审查订立合同相对方的下列情况:
1) 审查是否领取营业执照,2) 有无法人资格;
3) 审查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4) 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许可证;
5) 履约能力审查和信用审查。
经办人员应收集其营业执照、当年工商年检记录、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备查(如系个人应收集身份证复印件)。
2.2 订立合同
2.3 相对方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2.4 必须出具由其亲自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事项和范围并收集备案。
2.5 一般合同,
2.6 经办人员应在做好市场、资信调查的基础上,
2.7 与合同
2.8 相对方充分协商。
对于标的巨大或涉外的合同,公司应组织专业、技术、财务和法律顾问组成谈判小组,做好谈判工作。
2.4 凡本公司作为一方的合同::,除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有专门要求的外,原则上由本公司经办人员草拟合同。重大或复杂的合同,可以同法律顾问交换意见,由法律顾问草拟。
2.5 合同内容的约定应明确、具体,充分考虑对本公司是否有利,并具有可操作性。
2.6 在少数情况下,确需使用标准格式合同,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表述是否准确,条款是否完备。
格式合同表述不准确、条款不完备,或者对公司不利的,经办人员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添附相关的内容,或者草拟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格式合同空白处不需填写内容的,应划斜线予以填充,防止合同内容被伪造或篡改。
2.7 合同必须具有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主要条款,尽可能订立担保条款(定金、保证或抵押等)。
2.8 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后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后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合同中可以约定定金条款。
前述违约责任条款既可以单独约定,也可以同时约定。
2.9 建筑勘察、建筑设计、广告、美术、雕塑设计制作合同中,应尽可能约定相关(含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应当订立保密条款,约定保密责任。
2.1 0合同可以约定下列解除合同的条件:
1) 一方违约,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2) 其他条件。
2.1 1合同应当约定下列解决争议的方式:
1) 双方协商;
2) 提请仲裁;
3) 诉讼。
合同应尽可能约定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约定合同的履行地为本公司所在地。
2.1 2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合同专用章
或公司公章。
合同应当有经办人签字(盖章),合同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以上由部门加签。
合同附件应当同时签字(盖章)确认。
2.1 3对合同进行修改、增删,应在修改、增删处加盖印章或由经办人签名进行
确认。
2.1 4合同应当约定由本公司保存的合同文本不少于四份。
2.1 5两页(含两页)以上的自行装订的合同,应当加盖骑缝章。
2.1 6禁止先履行,后补签合同。
2.1 7合同应当按约定全面、及时履行。
合同相对方违约,应当及时按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按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应当选择易被证明的方式。
2.1 8遇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紧急情况,经办人及所在部门除及时向公司和法律顾问报告外,应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合同的审查
3.1 公司合同严格实行审查制度。
合同必须经部门审查、财务审查、法律顾问审查,方可报送总经理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合同或者简单的合同,可以直接报总经理审批。>
3.2 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合同进行审查,并对其他部门拟送审的合同进行专业预审。
3.3 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财务约定进行审查。
3.4 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进行审查。
3.5 建筑设计类、广告营销类合同,应当经过销售部门预审。
3.6 合同经办人应当填写《合同送审表》,经本部门、预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审查人签字后,送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合同经办人员草拟合同后,也可先送法律顾问进行初审,经修改后再按前规定程序送审。
3.7 法律顾问应当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非特殊情况,审查时限应不少于4小时。
3.8 法律顾问应当::全面审查合同。
对合同中的一般问题,法律顾问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议。
对有重大法律隐患或对公司严重不利的合同,法律顾问可以直接进行修改。
3.9 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结束后,应当在《合同审定表》上填写合同受理、审查时间,审查地点,审查合同名称,审查意见或处理结果等内容。
3.1 0对通过审查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盖章,注明审查日期。
3.1 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违反本规定送审的合同,应当拒绝审批,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予以纠正。
4.合同的管理
4.1 公司实行合同管理员、职能部门、行政部三级合同管理负责制。
4.2 各职能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整理、保管、信息资料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
4.3 职能部门对合同的起草、审查、订立、履行以及合同文本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4.4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合同进行统
一、综合管理。行政内勤具体负责合同签章工作。
4.5 合同文本应当由主办部门、财务部门、行政部分别保存一份备查。
4.6 合同管理将逐步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考核包括以下内容:合同质量、合同履约率、贷款回收率、纠纷发生率等。
4.7 因不了解对方资信、履约能力而轻率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的约定存在明显瑕疵,或者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依照本公司《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8 因故意、重大过失或违法订立合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员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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