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动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学生在参与校外活动时的安全、教育效果和纪律性。它涵盖了活动审批、安全防范、组织管理、责任分工、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1. 活动审批:所有校外活动需提前提交申请,详细说明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流程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2. 安全防范:制定安全预案,包括交通、饮食、住宿、活动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 组织管理:明确活动负责人,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4. 责任分工:明确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责任,确保各方职责清晰,共同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5. 应急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意外伤害、天气变化等。
校外活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学生安全:通过严格的审批和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2. 提升教育效果:规范的管理可以确保活动的教育价值得以实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增强纪律意识: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和纪律性。
4. 加强家校合作: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增强家长对学校活动的信任和支持,形成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
1. 建立健全审批流程:设立专门的审批委员会,对活动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定期培训:对活动负责人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 实施安全检查:活动前对场地、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4. 强化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活动管理中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5.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活动性质,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6. 建立反馈机制:活动后收集学生、教师、家长的反馈,不断优化活动管理和制度。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全面、严谨的校外活动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安全、有益的校外体验,同时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1篇 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15年2月28日
第2篇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集会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同时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二、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明确带队教师及其担负的责任,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乘坐校车,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
活动结束后,老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名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三、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四、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校外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
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五、校外活动结束,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
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第3篇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_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同时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二、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明确带队教师及其担负的责任,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乘坐校车,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活动结束后,老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名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三、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四、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校外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五、校外活动结束,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第4篇 平乐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站站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分站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5篇 平乐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第一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站站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
10、1
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
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
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分站的教学秩序正常;
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
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
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
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
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6篇 平乐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第一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站站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
10、1
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
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
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分站的教学秩序正常;
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
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
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
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
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