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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用血管理制度

用血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血液安全、有效管理的规范体系,它涵盖了从血液采集、检验、储存到使用的全过程。这一制度不仅关乎医疗质量,更直接影响患者的生命安全。

包括哪些方面

1. 血液采集:规定献血者的筛选标准,确保献血者的健康状况,以及血液采集的操作流程。

2. 血液检测:涵盖血液的传染病病原体检测,以及血液成分的分析,以保证血液的安全性。

3. 储存与运输:规定适宜的温度、环境条件,以及血液制品的分类存储和运输方法。

4. 分配与使用:设定合理的血液分配原则,确保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供应,并规范临床用血行为。

5. 记录与追踪:建立完整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血液的全程可追溯性。

6. 培训与监督: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以确保制度执行的合规性。

重要性

用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降低因血液传播疾病的风险,保护患者和献血者的健康;另一方面,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可以优化血液资源的利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此外,严格的管理制度也是医疗机构合规运营的基础,有助于提升公众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度。

方案

1. 建立健全血液管理团队,由专业人员负责血液安全的监控和管理。

2. 定期更新血液检测技术,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3. 引入先进的血液储存设备,确保血液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品质。

4.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用血指南,规范医生的临床用血行为,减少不必要的血液使用。

5. 实施全面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从献血到用血的全程信息化管理。

6.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对用血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7. 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审计,查找制度执行中的不足,及时进行改进。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用血管理体系,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医疗服务。

用血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检验科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例

检验科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了我院临床用血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市中心血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输血的日常管理设在检验科。

二、检验科要指定专人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如下:

(一)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

(二)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血袋编码(或条形码);

(七)储存条件。

三、检验质量报告单与登记本,须正楷填写清楚,不可字迹潦草或涂改。血型鉴定结果在报告单上写明型别外,还应在登记本(或同时在报告单)内的血型栏旁加注“+”“-”符号表示对抗a抗b标准血清凝集状况。

四、接到配血单后应及时主动与临床医师联系,以确定配血数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随要血随到中心血站取血。每次配血试验操作人员必须“一班到底”完成任务,不得中途交接班。

五、试验结束以后,应保存病人和献血员的剩余血液标本,从输血结束起算24小时无意外事故发生方可弃走。

六、取血者须是需血科室正式工作人员,应持血型、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领血。取血者与发血者应当共同查对病员姓名、科别、床号、血袋号、采血有效日期,血袋无破损,无瓶鉴污损不清,血型无误,交配结果以及血量质量等全部符合。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后再由取血者签收,并写明取血时间等。

七、健全差错登记,发生问题及时寻找原因,遇有严重问题立即报告医务科处理。

八、血型鉴定

(一)血型鉴定用的标准血清:

1、标准血清的凝集效价应符合规定。必须是经灭活,无菌的,有明显标鉴,易于区别的,效价应为抗a>1:128抗b1:64,冷凝集效价<1:4者。

2、标准血清凝集素的亲和力:应在15秒内出现凝集,3分钟时凝集块不小于1立方毫米。

3、每批购入标准血清后须用abo各型红细胞悬液测试符合质量,方可使用,并随时注意其失效期限。

4、标准血清取用后,应立即存放冰箱中备用,随时注意防潮,避免污染与标签脱落。

注:以上1、2条实验室无法检测,但定购标准血清必须从正规途经购买,买回后必须按3、4条严格执行。

(二)实验室操作

1、所用试管,吸管等必须干燥呈中性。

2、红细胞悬液浓度应为2-5%;

3、试验时间与离心速度须适当,试管法:离心速度1000转/min,玻片法:放置时间不小于15分,不超过30 min,夏季水分易蒸发,应将玻片放入置有湿棉花或纱布的平皿内并加盖,放置时间如上。

4、试验温度:一般在室温(18-22°)中进行。如有疑问时,应放置于37度水浴中10-15 min,离心后观察结果。

5、不论试管或玻片法除肉眼检查结果外,必须再用镜子细分复查。

十、配血试验

(一)配血方法选择

1、无输血反应史者及无输血史者可用盐水配血法。

2、反复输血,有输血反应以及新生儿溶血病者应到血站做配血试验。

3、大量输血时(献血员1人以上),除按规定病员与献血者作交叉配血以外,各献血员之间也应交叉配血。每次输血前,输血单上必须注明有无输血史,及输入量,输血反应情况。

第2篇 某医院医疗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提高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水平,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输血科(血库)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其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临床用血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2)制定医院临床用血的规范和制度,逐步实现输血全过程质量管理;(3)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培训和教育,指导临床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健康;(4)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协调处理医院临床用血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医院设立输血科(血库),在医院及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临床用血管理的具体业务。其主要职责:(1)血液收发和交叉配血职能;(2)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3)配合职能部门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保障临床用血规范;(5)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医院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不得私自组织血源、采集血液及单采血浆。

四、医院加强临床医师输血知识的教育培训,促进医院规范、合理、节约用血,杜绝血液浪费和滥用,依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控制2u及2u以下的输血,杜绝输安慰血、营养血;医院应积极推行成分输血,成分输血比例应达到卫生部规定的要求。

五、临床医师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做到规范用血、合理用血,节约用血和安全输血;输血申请由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按要求填写完整,标明输血适应证,上级医师核准签字,交输血科(血库)备血;具体详见《临床输血申请及会诊制度》。

六、临床用血前,经治医师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对患者进行输血相关传染性指标检测,对符合输血指征的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对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七、用血科室应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经治医师动员具备实施自体输血适应证的患者施行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动员亲友互助献血。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应做好血液采集和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对供自体输血用的血液及成分(骨髓和外周血干细胞),暂时不用的,必须妥善保存,其上应注明仅用于自身输血,并标明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及病历号、采集日期、使用日期等;手术室内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血液稀释、术野自身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开展自体输血应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自体输血治疗同意书》;医院将上述工作情况作为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八、医院制定输血科(血库)发展规划,加强对输血科(血库)内部质量的管理;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规章制度和检测项目标准操作程序,并确保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落实。

九、医院建立血液冷链管理制度,实施血液贮存、运输管理程序,建立血液运输温度芯片监控系统,保证血液温度从采供血机构发出至医疗机构整个运输过程处于全程监控中,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血液冷链设备的温度监控系统。

十、临床用血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可携带住院病历或能够确认核对患者身份的单据)及专用血液运输箱领取;取血时,应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供血者血型、血液有效期、血液的外观以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各项内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血;发血时,各种不同血液制品应分别放置,输血科(血库)不得为未按规定审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十一、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临床科室医护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由两名医护人员床旁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进行输血;输血护理记录应包括每袋血液输注开始、结束的时间、输血15分钟及输注过程中有无输血反应等情况;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

十二、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及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在2-6℃冰箱内至少保存24小时。

十三、医院建立临床急救用血制度,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统一调度,确保临床的急救用血。(1)急救用血,按医院规定的绿色通道执行,事后按规定补办各项用血手续;(2)输血科(血库)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血液供应,要有24小时为临床提供血液的应急能力;(3)与供血机构保持动态联系,掌握血液的储备情况,以便统一调度;(4)在紧急情况下,重点保证临床急救用血,严格控制平诊、择期手术的临床用血;(5)积极开展和应用临床输血新技术与自体输血,保障急救用血。

十四、医院建立门诊输血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操作流程。对门诊输血患者,医院必须为患者建立门诊输血留观病历,并由医院病案档案室保存。

十五、医院建立临床用血管理考核制度,每月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对临床科室用血情况的考核,并纳入病历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对没有遵照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或在临床输血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医院做好输血医学文书的存档保管工作,输血科(血库)对输血申请单、输血反应回报单以及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资料需保存十年;其他临床用血的医学文书资料随病历保存。

第3篇 县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县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一、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 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四、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五、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临床用血指征:hb<100g/l,且hcl<30%。

六、平诊临床输全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

急诊、抢救用血经主管医师以上同意后可随时申请,但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七、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

八、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和处理。做好输血观察记录。

九、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应积极推广,成分输血率应高于90%。

十、结合我县实际,临床用血应报医务科审批。

第4篇 医疗核心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采用血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与培训。

2、输血科负责制定申报全院的临床用血计划,定期检查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并参与与输血相关的疾病诊断、治疗、科研。

3、临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从严控制临床用血,积极推行血液成份输血。各科室成份输血比例,应当达到卫生部规定的要求(红细胞70%,成份血70%)。输血是首先考虑输成分血,特殊需要才能适当考虑输全血。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条件合适的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动员亲友献血,医院将上述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4、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血型交叉单、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临床一次备血用血超过2000毫升或输全血超过1000毫升,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

5、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6、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7、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并将输血情况记入护理病历。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录。

8、输血后的血袋统一回交输血科,冷藏一周,以备核查。

第5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例

为了我院临床用血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市中心血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输血的日常管理设在检验科。二、检验科要指定专人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如下:(一)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二)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三)血液品种;(四)采血日期及时间;(五)有效期及时间;(六)血袋编码(或条形码);(七)储存条件。三、检验质量报告单与登记本,须正楷填写清楚,不可字迹潦草或涂改。血型鉴定结果在报告单上写明型别外,还应在登记本(或同时在报告单)内的血型栏旁加注+-符号表示对抗a抗b标准血清凝集状况。四、接到配血单后应及时主动与临床医师联系,以确定配血数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随要血随到中心血站取血。每次配血试验操作人员必须一班到底完成任务,不得中途交接班。五、试验结束以后,应保存病人和献血员的剩余血液标本,从输血结束起算24小时无意外事故发生方可弃走。六、取血者须是需血科室正式工作人员,应持血型、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领血。取血者与发血者应当共同查对病员姓名、科别、床号、血袋号、采血有效日期,血袋无破损,无瓶鉴污损不清,血型无误,交配结果以及血量质量等全部符合。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后再由取血者签收,并写明取血时间等。七、健全差错登记,发生问题及时寻找原因,遇有严重问题立即报告医务科处理。八、血型鉴定(一)血型鉴定用的标准血清:1、标准血清的凝集效价应符合规定。必须是经灭活,无菌的,有明显标鉴,易于区别的,效价应为抗a>1:128抗b1:64,冷凝集效价<1:4者。2、标准血清凝集素的亲和力:应在15秒内出现凝集,3分钟时凝集块不小于1立方毫米。3、每批购入标准血清后须用abo各型红细胞悬液测试符合质量,方可使用,并随时注意其失效期限。4、标准血清取用后,应立即存放冰箱中备用,随时注意防潮,避免污染与标签脱落。注:以上1、2条实验室无法检测,但定购标准血清必须从正规途经购买,买回后必须按3、4条严格执行。(二)实验室操作1、所用试管,吸管等必须干燥呈中性。2、红细胞悬液浓度应为2-5%;3、试验时间与离心速度须适当,试管法:离心速度1000转/min,玻片法:放置时间不小于15分,不超过30min,夏季水分易蒸发,应将玻片放入置有湿棉花或纱布的平皿内并加盖,放置时间如上。4、试验温度:一般在室温(18-22°)中进行。如有疑问时,应放置于37度水浴中10-15min,离心后观察结果。5、不论试管或玻片法除肉眼检查结果外,必须再用镜子细分复查。十、配血试验(一)配血方法选择1、无输血反应史者及无输血史者可用盐水配血法。2、反复输血,有输血反应以及新生儿溶血病者应到血站做配血试验。3、大量输血时(献血员1人以上),除按规定病员与献血者作交叉配血以外,各献血员之间也应交叉配血。每次输血前,输血单上必须注明有无输血史,及输入量,输血反应情况。临床科室用血管理制度为了我院临床科室用血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各临床科室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二、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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