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车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专用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规范车辆使用、保养、维修及管理流程,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员工安全。
1. 车辆分配与使用权:明确车辆的分配原则,如职务级别、工作需要等因素,并规定车辆使用权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2. 车辆使用规定:设定专用车辆的使用规则,包括驾驶资格、行驶路线、行驶时间、装载限制等。
3. 维护保养:制定定期保养计划,规定保养内容、周期和标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4. 应急处理:设立应急预案,处理车辆故障、事故等问题,保证及时响应和有效解决。
5. 费用管理:明确车辆燃油、保险、维修等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报销流程。
6. 安全管理:强调驾驶员安全教育,规定行车安全规则,预防事故发生。
7. 车辆监控: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车辆跟踪与监控,提高车辆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8. 违规处罚:设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强化制度执行力。
专用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减少车辆闲置,提高使用效率。
2. 降低成本:通过合理保养和费用管理,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
3. 确保安全:通过严格的安全规定和应急机制,降低交通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4. 保障权益:明确权责,避免因车辆使用引发的纠纷,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5. 提升形象:良好的车辆管理展示企业的专业性和责任感,提升对外形象。
1. 建立车辆档案:为每辆专用车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车辆信息、保养记录、维修情况等。
2. 实施驾驶员培训: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应急处理等培训,提高驾驶员素质。
3. 引入智能管理系统:利用gps定位系统,实时监控车辆位置和行驶状态,提高管理效率。
4. 设立车辆管理小组:由专人负责车辆调度、维修安排、费用审核等工作,确保制度执行。
5. 定期评估与修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制度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专用车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企业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第1篇 危险品专用车辆标志标识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运输公司各类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运输公司使用的标识标志主要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悬挂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志,内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带、警告语、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等。
二、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经理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的悬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 c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于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标志牌固定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丰辆号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悬挂或放置在驾驶室内。
四、罐车的罐休外表底色应统一喷涂银灰色按(gb-3181《漆膜颇色标准样本》规定),低温型罐车体外表面为铝自色;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使用金属原色。
五、公司车辆罐体粘贴色带要求:
(1)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或粘贴一道表示介质种类的环型色带(反光),颜色根据载运的物质予以区别(载运易燃介质涂红色、腐蚀介质涂黑色、毒性介质涂黄色)。
(2)色带宽度按照车辆载质量分为三种,详见附件1。
(3)企业标志应设置在罐休前部色带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600mm×600mm。
六、槽罐车辆在车辆罐体两侧色带上部中央位置喷涂“危险品”(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omm 规咯。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在罐体两侧色带上方中央位置喷涂“严禁烟火”(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0mm 规格。
七、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应分别安装在车辆承载部分两侧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标牌尺寸根据车辆载质量分为两种(详见附件1 )。标牌内容包括: (1)标牌右面按照gb190-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的图形、字样、颜色标明标志图形。
(2)标牌左面依照《危险货物安全标签》标明物质名称、编号、警示词、危险性概述等。
(3)标牌下方主要表明灭火方法、安全措施、应急咨询电话等内容。
八、停车场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机标志等。上述警示标识由安全经理根据现场安全需要而定制相应的标识。
九、装卸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预防触电,预防高空坠物,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手机,车辆限速标志等。上述警示标识由各驾驶员、押运员严格遵守各装卸场所的标识规定
十、车辆停运检修或公路紧急检修,车辆应悬挂“检修标识”和牌,打开车辆警示灯,维修区域设明显的安全警戒线或警示标识,并根据检修性质悬挂相应的安全标识。
十一、现场固定安全标识应随时保持完好,醒目,由公司负责更新,现场临时用安全标识,如检修标识等,一旦车辆检修结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应及时撤换相应的安全标识。
第2篇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专用车管理,确保专用车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定期做好专用车辆维护、检修工作,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6、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按交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车辆年审及道路运输许可年审,并备案。
第3篇 危险品专用车辆标志、标识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运输公司各类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运输公司使用的标识标志主要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悬挂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志,内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带、警告语、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等。
二、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经理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的悬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 c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于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标志牌固定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丰辆号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悬挂或放置在驾驶室内。
四、罐车的罐休外表底色应统一喷涂银灰色按(gb-3181《漆膜颇色标准样本》规定),低温型罐车体外表面为铝自色;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使用金属原色。
五、公司车辆罐体粘贴色带要求:
(1)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或粘贴一道表示介质种类的环型色带(反光),颜色根据载运的物质予以区别(载运易燃介质涂红色、腐蚀介质涂黑色、毒性介质涂黄色)。
(2)色带宽度按照车辆载质量分为三种,详见附件1。
(3)企业标志应设置在罐休前部色带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600mm×600mm。
六、槽罐车辆在车辆罐体两侧色带上部中央位置喷涂“危险品”(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omm 规咯。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在罐体两侧色带上方中央位置喷涂“严禁烟火”(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0mm 规格。
七、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应分别安装在车辆承载部分两侧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标牌尺寸根据车辆载质量分为两种(详见附件1 )。标牌内容包括: (1)标牌右面按照gb190-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的图形、字样、颜色标明标志图形。
(2)标牌左面依照《危险货物安全标签》标明物质名称、编号、警示词、危险性概述等。
(3)标牌下方主要表明灭火方法、安全措施、应急咨询电话等内容。
八、停车场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机标志等。上述警示标识由安全经理根据现场安全需要而定制相应的标识。
九、装卸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预防触电,预防高空坠物,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手机,车辆限速标志等。上述警示标识由各驾驶员、押运员严格遵守各装卸场所的标识规定
十、车辆停运检修或公路紧急检修,车辆应悬挂“检修标识”和牌,打开车辆警示灯,维修区域设明显的安全警戒线或警示标识,并根据检修性质悬挂相应的安全标识。
十一、现场固定安全标识应随时保持完好,醒目,由公司负责更新,现场临时用安全标识,如检修标识等,一旦车辆检修结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应及时撤换相应的安全标识。
第4篇 危化品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本制度中指公司营运中的危险化学品车辆。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负责建立专用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回厂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规定范围。
2、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3、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4、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5、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磨合保养。
2、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年检。
3、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安排维修车间修理。
4、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设备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设置的位置,应醒目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标志,配备、设置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够的数量。
四、扑救火灾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收回,进行充气换药并填写消防器材使用登记表。
五、消防器材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气体型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泡沫灭火器按规定时间进行换药,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设置位置应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畅通,其流量、压力达到规定要求。
七、严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间周围堆放物资,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四、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公司安全科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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