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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收入管理制度

收入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收入的预测、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多个环节。该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的收入管理流程透明、合规,同时提高效率,优化财务表现。

包括哪些方面

1. 收入预测:制定科学的销售预测方法,基于历史数据和市场趋势预测未来的收入流。

2. 收入确认:明确收入确认的原则,如完成合同原则,确保收入在适当的时间点被准确记录。

3. 收入计量:设定标准的收入计算规则,包括价格政策、折扣处理和退款规定。

4. 记录与报告:建立完善的会计记录系统,定期生成财务报告,反映收入状况。

5. 内部控制:设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防止收入舞弊和错误。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收入管理活动符合财务报告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重要性

有效的收入管理制度对企业至关重要,原因如下:

1. 提升财务准确性:通过规范化的流程,保证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降低风险:防止因误解或滥用收入政策导致的法律纠纷。

3. 优化决策:为管理层提供准确的收入信息,支持战略决策。

4. 提高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信心,提升企业形象。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编写收入管理手册,详细阐述每个步骤的执行标准和流程。

2.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收入管理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制度。

3. 定期审计: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对收入管理进行周期性的审查和评估。

4. 引入技术辅助:利用财务软件自动化收入管理流程,减少人为错误。

5. 持续改进:根据业务发展和法规变化,适时更新和完善收入管理制度。

总结而言,构建和执行一套健全的收入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保障财务的健康运行,还能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信誉。因此,管理层必须重视收入管理,投入必要的资源,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收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有限公司收入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合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第二章收入确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在工程已完工、取得收取工程价款权利或收到工程价款时确认。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成时确认收入;对于跨期项目,如果其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第五条如果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六条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七条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

第八条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九条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

(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一条所有施工合同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均由分公司确认,平时在分公司的账表中反映,每月末以报表形式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其他收入项目按其内容分别在公司、分公司确认。

第三章工程结算收入核算对象

第十二条分公司以单项合同为会计核算对象,按工程项目确认收入。

第十三条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公司或分公司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第十四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四章 工程结算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收入管理流程

(一)公司统包再分配给分公司的项目

1.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合同评审,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按照相关制度依内部转移价格将统包的项目分配给相关分公司。分配时,要明确各分公司承建部分的下列数据:

(1)成本定额。即各分公司承建工程的对应定额成本(即合同预计总成本),可作为确定分公司工程进度的依据。

(2)合同收入。即合同总收入扣除经验审减金额后的剩余额中,与各分公司承建工程对应的总收入,将作为各分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依据。

3.分公司在将公司分配的项目再分配给工程处时,要将记载分配资料的文件抄送本分公司财务部;施工过程中,在向建设单位等报送工程进度情况时,有同时抄财务部。

4.如果工程在年度内完工,分公司按总公司核定给本分公司的“合同收入”额确认收入。

5.如果工程在年末未能完工,各分公司应按照适当的方法确定工程进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同时,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公司市场部,公司市场部汇总后向客户汇报,并依据工程进度向客户催取工程价款。

6.公司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向客户开具发票,但不再在公司财务部确认收入。

(二)分公司自行签约的项目

1.根据公司法人授权,依《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合同评审,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

2.分公司按相关制度规定将项目分配给工程处,同时将合同副本抄送财务部。

3.各项目小组每周向工程处报送工程进度情况表,工程处汇总后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将各工程处所报工程进度情况汇总后,向客户汇报并催收工程价款,同时抄市场部和财务部。

4.工程价款由市场部依据工程进度向客户收取;有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项目小组就近收款,但项目小组应及时将收款情况报告市场部。

5.款项收到时,市场部将工程进度情况及工程已收款情况一并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据以开具发票。

6.财务部根据工程发票记账联编制转账凭证,据以登记工程结算收入明细帐和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明细帐等。

7.年度内完工的工程项目,分公司按合同总收入确认收入;年末未完工的项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8.每月末,各分公司应编制《工程结算收入明细表》等,报公司财务部汇总。

第十六条未签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动工,并按特殊事项对待。此时,项目小组和市场部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确定工作量,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一旦签订,要密切关注此类工程的价款回收情况,对照工程进度定期收款,并按上述办法确认收入。

第五章 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七条对

于工程剩余材料,要先填制“退料单”或“残料交库单”,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如再进行对外销售处理的,应经本分公司工程处和物资管理部领导会审批准,出售时按实际销售价款开具发票,并确认为收入。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出租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申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各部门所管理的资产的出租由公司财务部直接进行账务处理;分公司所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出租由分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公司无形资产转让后,由公司财务部直接确认相应收入。

第六章 营业外收入的管理

第二十条对公司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收入,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财务部直接记录、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2篇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_〕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_〕29号)、区政府《_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_〕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资金的归集工作。

第二章收入收缴管理

第十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纳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纳是指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本着既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管理监督的原则,对于无需当场执收的收费,一般实行直接缴纳;对于必须当场执收的收费,应实行集中汇缴。

第十一条直接缴纳可采用以下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本市各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由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收据联需同时加盖执收单位印章和代理银行收(转或清)讫印章才能生效。

缴款人可采用现金方式缴款,也可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借方凭证)联加盖缴款人预留银行印鉴后采取转账方式办理缴款。

第十二条集中汇缴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直接收取有关款项的,执收单位应出具加盖执收单位收款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收据联交缴款人,作为缴款凭证。执收单位于当日代缴款人将有关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执收单位需当场执收,无法使用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可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或通用票据当场收取有关款项,并根据当日所收款项,按收费项目汇总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于当日将所收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当日汇总所收款项不足500元的,可与次日所收款项一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凡涉及区与中央、市分成的收费,其分成比例应当由国务院、财政部或市财政局规定,缴库方式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收入退付

第十四条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后,确需退付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各项非税收入退付的性质和退付频率,收入退付分为财政审批退付和备用金退付两种形式。

第十五条采用财政审批退付的,申请退付缴款人需填写收入退付申请书交执收单位,执收单位审核同意且通过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经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通过,由区财政局开具《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直接退给缴款人或划入缴款人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财政审批退付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对于原以现金方式缴款且无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个人,可采用现金退付方式。采用现金退付的,缴款人需凭身份证件和原缴款凭证向区财政局领取加盖现金戳记的《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到指定的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现金退付。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在核对信息无误后,将现金退付给缴款人。

第十七条经区财政局批准,采用备用金退付的,由区财政局为执收单位开设备用金账户,专门用于非税收入的退付。执收单位收到缴款人退付申请后,经审核同意可从备用金账户中先行预退,事后定期向区财政局申请补足备用金。

执收单位申请补足备用金时,应附缴款人退付明细资料,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区财政局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划入备用金账户。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区财政局是本区收费票据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区收费票据的发放、核销、稽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收费应使用上海市财政局统一监(印)制的财政收费票据(即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据,以下简称:票据)。

票据的种类包括通用票据、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主要用于集中汇缴收费项目,其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各项收费的具体征收管理需要确定;《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分为收据与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和没有收据联的集中汇缴缴款书两类。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有缴款人直接缴纳缴款书(含滞纳金的缴款书)和执收单位代收代缴缴款书(不含滞纳金的缴款书)两种,具体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有关收费项目的收入收缴程序确定。

第二十条执收单位凭《收费登记购买证》申请购买适用票据。《收费登记购买证》只限领证单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出售、涂改和伪造。

第二十一条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领购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台账,并定期向区财政局报告票据使用和结存情况。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票据,票据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第二十二条各执收单位应建立健全票据监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转借财政票据。票据丢失的,应及时通过区级媒体声明作废,并报告区财政局。

第二十三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对于用量大、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票据,经区财政局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区财政局核准后销毁。

第五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四条区财政局应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收入收缴管理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检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二十六条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正确填写有关收费凭证,保证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采取集中汇缴方式收款的,执收单位应分设开票和收款岗位,并由专人负责,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二十七条缴款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缴款义务。对执收单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乱收费行为,缴款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缴款人有权向执收单位了解所缴收费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收缴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执收单位应当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执收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执收单位违反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的,按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受托代收单位未按规定将区级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延解、积压、挪用收费资金或拒收收费资金的,一经查实,由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财政业务的资格。

第3篇 酒店管理公司收入管理制度(3)

酒店管理公司收入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酒店业收入环节的控制,杜绝收入流失,同时又能够充分满足酒店灵活高效的经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收入仅指酒店因提供商品或服务产生的、需要向消费者收取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包括变卖财产及废旧物品、往来单位进场费及罚没款收入等。

具体包括:

1、客房收入中的房租收入、电话费收入、迷你吧收入、商务吧收入、洗衣费、赔偿金及杂项(麻将、麻将桌)等;

2、餐饮收入中的食品收入、香烟酒水收入、服务费、茶位费、宴会收入及因宴会产生的场租、主持等;

3、康乐收入中的桑拿收入、美容美发、足疗收入、按摩收入、小费收入等;

4、娱乐收入中的厅租收入、门票收入等;

5、免单、其他收入等。

第二章商品订价

第三条为确保酒店毛收益,规范定价程序,制定食品、酒水和香烟毛利率标准及制价程序。

第四条制价原则:参考相近星级酒店售价,结合酒店指导毛利率。

特色情况,可由销售部、餐饮部等部门会同财务部进行市场调查后订价。

1、指导毛利率:项目天怡酒店花源酒店食品一楼餐厅55%一楼餐厅57%二楼餐厅58%三楼餐厅55%三楼餐厅无二、四、五楼厅房60%酒水一、二楼餐厅40%一、三楼餐厅35%西餐厅、大堂吧、洗浴中心40%二、四、五楼厅房40%三楼餐厅无迪吧、歌厅、球馆45%香烟一、二楼餐厅18%一、三楼餐厅、商品部15%西餐厅、大堂吧、洗浴中心、商场20%二、四、五楼厅房,迪吧、歌厅、球馆20%

2、指导毛利率定价公式销售价格=成本/成本率_100%成本率=1-毛利率毛利率=销售净收入-销售成本_100%销售净收入第五条制价部门先由业务部门(厨部或餐饮部)提出建议价,再由酒店财务部成本稽核负责商品的定价审核,最后由财务负责人和酒店总经理签字确定。必要时,还应报集团批准。

第六条制价程序1、食品类厨部每推出一个新菜品,应先以标准价格单的形式,详细注明该菜品所须原、辅材料名称和用量(毛重及净重),并提出各餐厅的建议售价,然后将其结果送交财务部成本会计。财务成本会计根据其标准成本和上述规定中的理论毛利率,测算理论售价,同时参照业务部门的建议价,拟定该商品售价,最后由总经理核准定价。财务部成本会计将该定价输入电脑,并通知厨部、餐饮部和收银员。

2、酒水香烟类酒水及香烟应由餐饮部根据该商品的行业价格,适时提出建议价交财务部。财务部成本会计根据各商品的理论毛利率,测算出理论售价,同时参照部门建议价,拟定该商品的售价,最后请总经理核准定价。电脑录入等工作同食品定价等程序。

3、迷你吧客房部房务中心将推出的新品名称、进价(仓库领料单已注明)送交财务部成本稽核员,成本稽核员根据成本价按平均毛利率65%制定出参考售价。

4、其他订价商品部除香烟、酒水外,其他商品原则上按30%毛利率制定售价。

第七条价格变动,业务部门对食品、酒水和香烟等市场价格信息应及时进行跟踪反馈;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对上述毛利率标准及制价程序如有建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财务部,以便财务部适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折扣规定

第八条折扣管理按照以下范围和程序进行办理:(一)折扣范围

1、花源酒店:折扣范围仅限于餐饮食品(不包括海鲜)、客房房租的夜租(7楼除外)和洗浴中心的全天房租。其它如客房日租、钟点房租、7楼房租、香烟、酒水、厅租、服务费及杂项均不在折扣范围。特殊情况下折扣,必须有酒店总经理亲笔签字。

2、天怡酒店:折扣范围仅限于餐饮食品(不包括海鲜)类、客房房租的夜租。其它项目如香烟、酒水、杂项、服务费、客房日租不在折扣范围。特殊情况下折扣,必须有酒店总经理亲笔签字。

(二)折扣审签

1、原则上要求帐单上有相应折扣权限人当场亲笔签字。如当事人不在现场,可电话委托值班经理代签。如果是收银员接到折扣权限人电话指示的,收银员必须在帐单上注明“××电话指示×折”字样。发生委托代签行为的折扣权限人,第二天早上11:00之前必须到财务部亲笔签字,否则,对折扣权限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

2、信贷回收货款折扣由往来帐会计审核实际消费当日是否享受折扣后,报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审签。对于应收帐款收回困难,需要部分或全额确认呆死的,必须经应收帐款专题会议或例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审批。

(三)折扣额度

1、对仙桃籍或在仙桃工作的集团领导个人消费,实行住房五折、餐饮七折;集团其他人员消费按照酒店规定执行,打折时必须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对集团内各单位消费实行8。5折,与其它单位一样,挂帐必须签定协议。

3、酒店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个人消费实行住房5折、餐饮8折,保龄球每局2元,健身房每小时2元。

集团人员、湖北工业城部门领导享受保龄球每局2元,健身房每小时2元的待遇。

4、以上优惠及权限仅限本人使用,若发现非本人使用的一律按规定收费。

(四)折扣签批权限:①酒店部门经理签字实行8。5折;②酒店总经理、酒店管理公司部门负责人和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签字实行8折。

第四章免单控制

第九条因服务质量或者菜品质量等引起客人投诉,需要对账单或点菜单免单的,根据实际情况,酒店总经理现场或电话委托部门经理免单,详细注明原因,并亲笔签字或最迟次日补签,费用记入酒店交际费。

第十条因服务质量或者菜品质量等引起客人投诉,需要免单奉送菜肴的,按照费用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因服务质量或者菜品质量等引起客人投诉,需要赔偿的,根据实际情况,酒店总经理现场或电话委托部门经理免单,详细注明原因,并亲笔签字或最迟次日补签,费用记入酒店交际费。

第五章收银控制第十二条酒店消费除房租收入、电话费收入、门票收入,服务费外,其他酒店各项消费事项或收入包括退酒水或其他退还服务都必须由相关营业部门落单。要严厉杜绝内部人员采用自用房、维修房名义或福利名义消费,否则,作贪污处理。

食品收入落单填写一式四份的食品单,一联交收银、一联交地喱、一联交厨房、一联留存;

香烟酒水收入落单填写一式二份的酒水单,一联交收银、一联交水吧;

客房收入中的迷你吧、杂项收入(麻将、麻将桌)落单由客房部服务员填写一份二联的租借条或酒水单,经客人签字认可后,一联交前台收银、一联交客房房务中心提货。客房房务中心必须对所经管的物品由专人进行登记;

对于退酒水或其他退还服务还

必须有相关营业部门签字认可或签收。

所有单据必须由相关部门按序号保留齐全,次日交财务部稽核会计。

第十三条收银人员必须保证酒店所有收入款项全额收取,对于折扣手续不全、少输漏输、少收漏收造成损失的,由相关经手收银员全额赔偿。

第十四条每班收银结束后,收银员都应打印当班交班报表,一式两联,一联随当班账单一起交夜审,一联交营业部门存档。

餐饮账单要求按账单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不得遗失账单;餐饮作废账单和零账单必须详细注明理由。

第十五条收银员每日必须及时将押金收入、消费收入及各项其他预收收入款项(含ic卡、贵宾卡预售收入)上缴。

收银员每日交(下)班清账时,必须清点本日所收现金、信用卡、转ar账和转招待账等,并与当班报表核对一致。

收银员在当日下班前,必须将当班营业款在至少有另一名员工在场的情况下投入指定保险箱中,并在缴款表上填写清楚,同时要求见证人签字证明。

第十六条收银员必须将备用金与个人款项严格区分,保证备用金结构合理,不得以白条充抵,不得挪用。

第五章夜审控制

第十七条夜审人员每日对当天收入进行全面审核:

1、必须对餐饮账单数目和金额进行核对。检查已收档收银点账单、报表是否上交,是否存在少交漏交账单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应及时登记,以便上级进行处理。

打印菜单统计报表与每张账单进行逐项核对,查看账单金额与报表对应统计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账单不全或有效账单没有放在最上面。

如有上述现象应及时登记,以便日审人员及上级主管及时进行处理。

2、检查餐娱账单的消费明细是否与酒水单、食品单一致,单据时候联号,数量、金额是否相同,退菜是否符合手续;检查前台账单的消费项目与底单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多计少计现象。

3、打印餐娱、服务费变动表、赠免单及单品折扣报表、免零报表、冲减报表、异常账单报表、前台优惠对冲明细账,审查其折扣、免服、免零是否符合手续,审批各种优惠券、免费券及有价证券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

4、核对登记招待、转账:打印前台、餐娱招待明细表、转账明细表,与实际账单进行核对。查看招待,转ar账是否符合手续并整理造表。

5、核对房态:与接待、楼层核对房价、房态,查看是否存在房态、房价不符现象,是否存在已入住未开房、客人已退电脑未退等现象,如有应及时进行登记,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补救。

客房部一般应于每日早10点、下午2点和下午6点由领班现场查房,做手工房态报表。与前厅部进行核对一致后,由两个部门签字认可。双方部门负责人对报表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财务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三次亲自对维修房、空房进行现场查房,发现弄虚作假的,属工作失职的,应分别对前厅部和客房部经理处于每次不少2000元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的报集团给予降级或降职处分。

6、审核当日退房结账:打印前台实际结账、退房报表,审核前台入住、退房、结账时间,查看房租、杂项单据时候联号,是否全部计入,应加收半价、全价房租是否加收,免收或少收是否有规定批准手续,核对已结账账单有客人签名,是否存在押金收据未收回已结账现象。是否符合有关手续,即由客人出示身份证,登记身份证号码,其签名与登记表是否一致。

7、核对宾客账:核对餐娱收入及报表、客房收入日报及报表上宾客账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餐娱已发生前台未达或未计前台已达的现象,并查明原因。

8、核对储值卡:打印当日储值卡消费明细表与营业日报相核对,核对储值卡消费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多下账、未下账现象的现象,检查储值卡消费明细表上的每一笔消费是否有储值卡消费回执单,并有客人签名。

9、审核客房报表:将每日客房交来的当日迷你吧、杂项租金报表、商务吧消费报表、赔偿报表与日报表中数字进行核对,如有不一致,则打印一份明细账、根据其时间、房号、单据号一一核对,查看是否存在少报、漏报的现象。

10、稽核报告:夜审将每日夜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下来,作出一份稽核报告,以便收银主管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章日审控制

第十八条日审人员按照下列程序和办法进行稽核:

1、核对水吧账:进入水吧系统,分吧台打印当日进销存报表,与当日仓库出库、收银当日销售进行核对,检查其当日账务是否真实准确。并不定期盘查实物,检查是否有白条抵货、借货不办理调拨手续的现象

2、对夜审工作进行抽查:每日对夜审工作中的一两个工作项目进行审核,对夜审工作中的准确完整性进行抽查。

3、对收银每日缴款数进行核对,对每日收银应缴数目与实缴数目进行核对。

4、对夜审所交稽核报告中有关与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有关需要核实的事宜进行跟综核实、督促解决,并作好记录;如属部门配合问题应及时向上反映。

5、对电话计费的抽查:日审每日应核查电话计费是否正常。如电话费收入偏低,应通知总机房与电脑房核数,查看是否有人为计时器终止或死机现象。

第七章收入缴存控制

第十九条开箱工作:除节假日开箱时间另行规定外,每日所有营业款应及时开箱清点,每日开箱时间定为早上8:30分;每日开箱时至少两人同时到场,当场清点当日缴款袋个数,与当日现金缴款汇总报表上是否一致。如所报数目少于登记表数目,应立即通知人员到场核实,查找原因。

第二十条开箱完毕后,将缴款袋由开箱人员一同到财务室进行现场清点,核对总数。

第二十一条清点完毕后,在不少于两人情况将营业款交到相关财务部指定开户银行。

第八章其他收入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因产品进入酒店销售而缴纳的进场费,由财务部、采购部、总经办联合进行市场调查后方可确定进场费额度,由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协议后执行。对收取的进场费,财务部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酒店垃圾、废料等物资的变卖,采取竞标方式对外招标,由财务部、采购部对竞标人进行筛选,对中标人收取保证金,签订协议后按照协议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于已办理报损手续并可能有残值收入的资产、低耗品等,需要变卖的,由仓库领班根据《资产报废处置申请书》,注明处理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处置建议价格,采取竞标方式变卖,由仓库保管、资产会计、总经办人员共同将实物变卖,交财务入帐。

第二十五条因客人损坏酒店物品而作出的赔偿,按照酒店门市价格收取,财务部视损坏物品的项目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员工损坏酒店物品,按照内部价格作出的赔偿,财务部视损坏物品的项目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因员工违反酒店管理制度而缴纳的罚没款项,直

接缴纳现金或从工资中扣除,财务部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九章其他要求第二十八条以上收入控制环节需要相关部门提供报表资料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准确提供。否则,按照每次不低于50元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报集团相关部门进行纪律处罚。

第二十九条以上相关人员未按时按质完成以上规定的,按照每次每条不低于20元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对于涉及酒店收入的项目,尤其是客房租用物品、维修房应该由财务经理或收银主管经常组织抽查的方式,相应部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必须给予无条件的支持与配合。

第4篇 物业财务收入利润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收入、利润的管理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之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种收入。

2、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经营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其它业务利润是指其它业务收入减去其它业务支出和其它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利润加其它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3、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

4、利润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并按规定顺序进行分配。

第5篇 某某酒店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酒店业收入环节的控制,杜绝收入流失,同时又能够充分满足酒店灵活高效的经营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收入仅指酒店因提供商品或服务产生的、需要向消费者收取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包括变卖财产及废旧物品、往来单位进场费及罚没款收入等。具体包括:1、客房收入中的房租收入、电话费收入、迷你吧收入、商务吧收入、洗衣费、赔偿金及杂项(麻将、麻将桌)等;2、餐饮收入中的食品收入、香烟酒水收入、服务费、茶位费、宴会收入及因宴会产生的场租、主持等;3、康乐收入中的桑拿收入、美容美发、足疗收入、按摩收入、小费收入等;4、娱乐收入中的厅租收入、门票收入等;5、免单、其他收入等。第二章商品订价第三条为确保酒店毛收益,规范定价程序,制定食品、酒水和香烟毛利率标准及制价程序。第四条制价原则:参考相近星级酒店售价,结合酒店指导毛利率。特色情况,可由销售部、餐饮部等部门会同财务部进行市场调查后订价。1、指导毛利率:项 目天 怡 酒 店花 源 酒 店食品一楼餐厅55%一楼餐厅57%二楼餐厅58%三楼餐厅55%三楼餐厅无二、四、五楼厅房60%酒水一、二楼餐厅40%一、三楼餐厅35%西餐厅、大堂吧、洗浴中心40%二、四、五楼厅房40%三楼餐厅无迪吧、歌厅、球馆45%香烟一、二楼餐厅18%一、三楼餐厅、商品部15%西餐厅、大堂吧、洗浴中心、商场20%二、四、五楼厅房,迪吧、歌厅、球馆20%2、指导毛利率定价公式销售价格=成本/成本率_ 100% 成本率 = 1- 毛利率毛利率=销售净收入-销售成本_100% 销售净收入第五条制价部门先由业务部门(厨部或餐饮部)提出建议价,再由酒店财务部成本稽核负责商品的定价审核,最后由财务负责人和酒店总经理签字确定。必要时,还应报集团批准。第六条制价程序1、 食品类厨部每推出一个新菜品,应先以标准价格单的形式,详细注明该菜品所须原、辅材料名称和用量(毛重及净重),并提出各餐厅的建议售价,然后将其结果送交财务部成本会计。财务成本会计根据其标准成本和上述规定中的理论毛利率,测算理论售价,同时参照业务部门的建议价,拟定该商品售价,最后由总经理核准定价。财务部成本会计将该定价输入电脑,并通知厨部、餐饮部和收银员。2、酒水香烟类酒水及香烟应由餐饮部根据该商品的行业价格,适时提出建议价交财务部。财务部成本会计根据各商品的理论毛利率,测算出理论售价,同时参照部门建议价,拟定该商品的售价,最后请总经理核准定价。电脑录入等工作同食品定价等程序。3、迷你吧客房部房务中心将推出的新品名称、进价(仓库领料单已注明)送交财务部成本稽核员,成本稽核员根据成本价按平均毛利率65%制定出参考售价。4、其他订价商品部除香烟、酒水外,其他商品原则上按30%毛利率制定售价。第七条价格变动,业务部门对食品、酒水和香烟等市场价格信息应及时进行跟踪反馈;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对上述毛利率标准及制价程序如有建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财务部,以便财务部适时进行调整。第三章折扣规定第八条折扣管理按照以下范围和程序进行办理:(一)折扣范围1、花源酒店:折扣范围仅限于餐饮食品(不包括海鲜)、客房房租的夜租(7楼除外)和洗浴中心的全天房租。其它如客房日租、钟点房租、7楼房租、香烟、酒水、厅租、服务费及杂项均不在折扣范围。特殊情况下折扣,必须有酒店总经理亲笔签字。2、天怡酒店:折扣范围仅限于餐饮食品(不包括海鲜)类、客房房租的夜租。其它项目如香烟、酒水、杂项、服务费、客房日租不在折扣范围。特殊情况下折扣,必须有酒店总经理亲笔签字。(二)折扣审签1、原则上要求帐单上有相应折扣权限人当场亲笔签字。如当事人不在现场,可电话委托值班经理代签。如果是收银员接到折扣权限人电话指示的,收银员必须在帐单上注明“××电话指示×折”字样。发生委托代签行为的折扣权限人,第二天早上11:00之前必须到财务部亲笔签字,否则,对折扣权限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2、信贷回收货款折扣由往来帐会计审核实际消费当日是否享受折扣后,报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审签。对于应收帐款收回困难,需要部分或全额确认呆死的,必须经应收帐款专题会议或例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审批。(三)折扣额度1、对仙桃籍或在仙桃工作的集团领导个人消费,实行住房五折、餐饮七折;集团其他人员消费按照酒店规定执行,打折时必须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对集团内各单位消费实行8.5折,与其它单位一样,挂帐必须签定协议。3、酒店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个人消费实行住房5折、餐饮8折,保龄球每局2元,健身房每小时2元。集团人员、湖北工业城部门领导享受保龄球每局2元,健身房每小时2元的待遇。4、以上优惠及权限仅限本人使用,若发现非本人使用的一律按规定收费。(四)折扣签批权限:①酒店部门经理签字实行8.5折;②酒店总经理、酒店管理公司部门负责人和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签字实行8折。第四章免单控制第九条因服务质量或者菜品质量等引起客人投诉,需要对账单或点菜单免单的,根据实际情况,酒店总经理现场或电话委托部门经理免单,详细注明原因,并亲笔签字或最迟次日补签,费用记入酒店交际费。第十条因服务质量或者菜品质量等引起客人投诉,需要免单奉送菜肴的,按照费用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一条因服务质量或者菜品质量等引起客人投诉,需要赔偿的,根据实际情况,酒店总经理现场或电话委托部门经理免单,详细注明原因,并亲笔签字或最迟次日补签,费用记入酒店交际费。第五章收银控制第十二条酒店消费除房租收入、电话费收入、门票收入,服务费外,其他酒店各项消费事项或收入包括退酒水或其他退还服务都必须由相关营业部门落单。要严厉杜绝内部人员采用自用房、维修房名义或福利名义消费,否则,作贪污处理。食品收入落单填写一式四份的食品单,一联交收银、一联交地喱、一联交厨房、一联留存;香烟酒水收入落单填写一式二份的酒水单,一联交收银、一联交水吧;客房收入中的迷你吧、杂项收入(麻将、麻将桌)落单由客房部服务员填写一份二联的租借条或酒水单,经客人签字认可后,一联交前台收银、一联交客房房务中心提货。客房房务中心必须对所经管的物品由专人进行登记;对于退酒水或其他退还服务还必须有相关营业部门签字认可或签收。所有单据必须由相关部门按序号保留齐全,次日交财务部稽核会计。第十三条收银人员必须保证酒店所有收入款项全额收取,对于折扣手续不全、少输漏输、少收漏收造成损失的,由相关经手收银员全额赔偿。第十四条每班收银结束后,收银员都应打印当班交班报表,一式两联,一联随当班账单一起交夜审,一联交营业部门存档。餐饮账单要求按账单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不得遗失账单;餐饮作废账单和零账单必须详细注明理由。第十五条收银员每日必须及时将押金收入、消费收入及各项其他预收收入款项(含ic卡、贵宾卡预售收入)上缴。收银员每日交(下)班清账时,必须清点本日所收现金、信用卡、转ar账和转招待账等,并与当班报表核对一致。收银员在当日下班前,必须将当班营业款在至少有另一名员工在场的情况下投入指定保险箱中,并在缴款表上填写清楚,同时要求见证人签字证明。第十六条收银员必须将备用金与个人款项严格区分,保证备用金结构合理,不得以白条充抵,不得挪用。第五章夜审控制第十七条夜审人员每日对当天收入进行全面审核:1、必须对餐饮账单数目和金额进行核对。检查已收档收银点账单、报表是否上交,是否存在少交漏交账单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应及时登记,以便上级进行处理。打印菜单统计报表与每张账单进行逐项核对,查看账单金额与报表对应统计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账单不全或有效账单没有放在最上面。如有上述现象应及时登记,以便日审人员及上级主管及时进行处理。2、检查餐娱账单的消费明细是否与酒水单、食品单一致,单据时候联号,数量、金额是否相同,退菜是否符合手续;检查前台账单的消费项目与底单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多计少计现象。3、打印餐娱、服务费变动表、赠免单及单品折扣报表、免零报表、冲减报表、异常账单报表、前台优惠对冲明细账,审查其折扣、免服、免零是否符合手续,审批各种优惠券 、免费券及有价证券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4、核对登记招待、转账:打印前台、餐娱招待明细表、转账明细表,与实际账单进行核对。查看招待,转ar账是否符合手续并整理造表。5、核对房态:与接待、楼层核对房价、房态,查看是否存在房态、房价不符现象,是否存在已入住未开房、客人已退电脑未退等现象,如有应及时进行登记,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补救。客房部一般应于每日早10点、下午2点和下午6点由领班现场查房,做手工房态报表。与前厅部进行核对一致后,由两个部门签字认可。双方部门负责人对报表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财务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三次亲自对维修房、空房进行现场查房,发现弄虚作假的,属工作失职的,应分别对前厅部和客房部经理处于每次不少2000元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的报集团给予降级或降职处分。6、审核当日退房结账:打印前台实际结账、退房报表,审核前台入住、退房、结账时间,查看房租、杂项单据时候联号,是否全部计入,应加收半价、全价房租是否加收,免收或少收是否有规定批准手续,核对已结账账单有客人签名,是否存在押金收据未收回已结账现象。是否符合有关手续,即由客人出示身份证,登记身份证号码,其签名与登记表是否一致。7、核对宾客账:核对餐娱收入及报表、客房收入日报及报表上宾客账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餐娱已发生前台未达或未计前台已达的现象,并查明原因。8、核对储值卡:打印当日储值卡消费明细表与营业日报相核对,核对储值卡消费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多下账、未下账现象的现象,检查储值卡消费明细表上的每一笔消费是否有储值卡消费回执单,并有客人签名。9、审核客房报表:将每日客房交来的当日迷你吧、杂项租金报表、商务吧消费报表、赔偿报表与日报表中数字进行核对,如有不一致,则打印一份明细账、根据其时间、房号、单据号一一核对,查看是否存在少报、漏报的现象。10、稽核报告:夜审将每日夜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下来,作出一份稽核报告,以便收银主管及时核实处理。第六章日审控制第十八条日审人员按照下列程序和办法进行稽核:1、核对水吧账:进入水吧系统,分吧台打印当日进销存报表,与当日仓库出库、收银当日销售进行核对,检查其当日账务是否真实准确。并不定期盘查实物,检查是否有白条抵货、借货不办理调拨手续的现象2、对夜审工作进行抽查:每日对夜审工作中的一两个工作项目进行审核,对夜审工作中的准确完整性进行抽查。3、对收银每日缴款数进行核对,对每日收银应缴数目与实缴数目进行核对。4、对夜审所交稽核报告中有关与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有关需要核实的事宜进行跟综核实、督促解决,并作好记录;如属部门配合问题应及时向上反映。5、对电话计费的抽查:日审每日应核查电话计费是否正常。如电话费收入偏低,应通知总机房与电脑房核数,查看是否有人为计时器终止或死机现象。第七章收入缴存控制第十九条开箱工作:除节假日开箱时间另行规定外,每日所有营业款应及时开箱清点,每日开箱时间定为早上8:30分;每日开箱时至少两人同时到场,当场清点当日缴款袋个数,与当日现金缴款汇总报表上是否一致。如所报数目少于登记表数目,应立即通知人员到场核实,查找原因。第二十条开箱完毕后,将缴款袋由开箱人员一同到财务室进行现场清点,核对总数。第二十一条清点完毕后,在不少于两人情况将营业款交到相关财务部指定开户银行。第八章其他收入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因产品进入酒店销售而缴纳的进场费,由财务部、采购部、总经办联合进行市场调查后方可确定进场费额度,由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协议后执行。对收取的进场费,财务部作相应的账务处理。第二十三条酒店垃圾、废料等物资的变卖,采取竞标方式对外招标,由财务部、采购部对竞标人进行筛选,对中标人收取保证金,签订协议后按照协议执行。第二十四条对于已办理报损手续并可能有残值收入的资产、低耗品等,需要变卖的,由仓库领班根据《资产报废处置申请书》,注明处理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处置建议价格,采取竞标方式变卖,由仓库保管、资产会计、总经办人员共同将实物变卖,交财务入帐。第二十五条因客人损坏酒店物品而作出的赔偿,按照酒店门市价格收取,财务部视损坏物品的项目作相应的账务处理。第二十六条因员工损坏酒店物品,按照内部价格作出的赔偿,财务部视损坏物品的项目作相应的账务处理。第二十七条因员工违反酒店管理制度而缴纳的罚没款项,直接缴纳现金或从工资中扣除,财务部作相应的账务处理。第九章其他要求第二十八条以上收入控制环节需要相关部门提供报表资料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准确提供。否则,按照每次不低于50元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报集团相关部门进行纪律处罚。第二十九条以上相关人员未按时按质完成以上规定的,按照每次每条不低于20元进行处罚。第三十条对于涉及酒店收入的项目,尤其是客房租用物品、维修房应该由财务经理或收银主管经常组织抽查的方式,相应部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必须给予无条件的支持与配合。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 酒店收入管理制度规程

酒店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酒店业收入环节的控制,杜绝收入流失,同时又能够充分满足酒店灵活高效的经营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收入仅指酒店因提供商品或服务产生的、需要向消费者收取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包括变卖财产及废旧物品、往来单位进场费及罚没款收入等。具体包括:1、客房收入中的房租收入、电话费收入、迷你吧收入、商务吧收入、洗衣费、赔偿金及杂项(麻将、麻将桌)等;2、餐饮收入中的食品收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酒店业收入环节的控制,杜绝收入流失,同时又能够充分满足酒店灵活高效的经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收入仅指酒店因提供商品或服务产生的、需要向消费者收取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包括变卖财产及废旧物品、往来单位进场费及罚没款收入等。

具体包括:

1、客房收入中的房租收入、电话费收入、迷你吧收入、商务吧收入、洗衣费、赔偿金及杂项(麻将、麻将桌)等;

2、餐饮收入中的食品收入、香烟酒水收入、服务费、茶位费、宴会收入及因宴会产生的场租、主持等;

3、康乐收入中的桑拿收入、美容美发、足疗收入、按摩收入、小费收入等;

4、娱乐收入中的厅租收入、门票收入等;

5、免单、其他收入等。

第二章 商品订价

第三条 为确保酒店毛收益,规范定价程序,制定食品、酒水和香烟毛利率标准及制价程序。

第四条 制价原则:参考相近星级酒店售价,结合酒店指导毛利率。

特色情况,可由销售部、餐饮部等部门会同财务部进行市场调查后订价。

1、指导毛利率:

项 目

天 怡 酒 店

花 源 酒 店

食 品

一楼餐厅

55%

一楼餐厅

57%

二楼餐厅

58%

三楼餐厅

55%

三楼餐厅

二、四、五楼厅房

60%

酒 水

一、二楼餐厅

40%

一、三楼餐厅

35%

西餐厅、大堂吧、洗浴中心

40%

二、四、五楼厅房

40%

三楼餐厅

迪吧、歌厅、球馆

45%

香 烟

一、二楼餐厅

18%

一、三楼餐厅、商品部

15%

西餐厅、大堂吧、洗浴中心、商场

20%

二、四、五楼厅房,迪吧、歌厅、球馆

20%

2、指导毛利率定价公式

销售价格=成本/成本率_ 100%

成本率 = 1- 毛利率

毛利率=销售净收入-销售成本 _ 100%

销售净收入

第7篇 施工现场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办法

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回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采用暂时入库形式,开具材料暂时入库白条,待完全符合或补齐时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不得先开具材料入库单后补货。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量的验收,禁止估约。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的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应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异议。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有仓库保管人员留挡备查。

(6)、因材料数量较大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材料验收的,可以先将包装的个数、重量或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待后认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验收,必要时在出库中再行对照后验收。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赔偿。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架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所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据此验收依据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拨料给施工班组。

第8篇 医院收入管理制度药业公司

医院收入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 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者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察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 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 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的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9篇 无形递延资产营业收入管理制度

1.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

1.1专利权。

1.2土地使用权。

1.3商誉等。

2.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3.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

3.1包括开办费.

3.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

3.3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

3.4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4.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

4.1手续费收入。

4.2其他营业收入等。

5.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6.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10篇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一、物资验收是物资入库的第一关,是保证安全生产质量的先块条件。

二、保管员应严格按计划验收,无计划采购物资保管员有权拒收,严禁无材料计划验收入库。

三、材料采购员应将材料入库凭据交保管员当面交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宗材料2天内验收完毕,小宗物资当天验收完毕。并及时登记台帐,严禁弄虚作假。

四、验收时由厂家直达的机电设备、大宗物资应先报公司物资部、公司相关部门来人一同验收,技术含量高特殊材料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入验收,同时认真填写((入库物资验收记录表))并鉴字。手续不齐全的物资严禁入库。

五、计件物资应全部拆包清点数量,计量物资一律按净重计算,计量单位不相符内(如坑木、钢材)应先做检尺计量计算,然后再按理论换算进行验收,并记录换算依据、尺寸和件数。

六、质量验收就是对物资的品种、规格、化学物理性能以及技术要求等验收。可通过人们的感觉器官或使用一般测试仪器检验就可以决定物资质量的,可由有验收人员自行检验,并填写验收记录,对于技术性能要求高的物资由使用单位或专业检验部门检验。

七、凡入库物资如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质量低劣产品可拒绝验收。如发现物资不齐全、包装损坏、数量短缺或盈余、质量不合格等现象,由材料采购员查明原因,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分不同情况解决处理。

八、严格执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凡入库物资必须有安全标志准用证,如产品说明书、图纸、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质保书)齐全完整。方可验收,否则不准验收入库。

第11篇 小区物业收入管理制度-5

小区物业收入管理制度(五)

为规范小区物业项目业务流程,加强小区物业收入管理及预算监控,依据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承接

1、合同管理

1.1物业承接项目并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将合同复印件交财务备案。

2、收费项目及标准

2.1管理处主任接收小区项目后,整理小区档案,将楼盘数量、面积、入住情况及收费标准等资料报财务备案。

2.2管理处主任按合同约定确定本小区的收费项目,包括:物业管理费、车位费、代收水电费、装修押金等,将收费项目及收费依据等情况报财务备案。

2.3管理处主任需结合小区特点,制定小区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收费周期(按月、按季、半年或一年预收等),报财务备案。

二、小区物业管理费

1、管理处主任职责

1.1应收确认

1.1.1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以户为单位制作业主收费测算表,汇总计算年度收入规模,经业务领导签批后,报财务备案。

1.1.2管理处主任每月初提报业主收费标准变动情况说明,经业务领导签批后,报财务备案。

1.2收费

1.2.1安排专人负责小区收费,并将收费员名单报财务。

1.2.2每日检查收费员收费及开具收据情况,监督收费员将收取的现金交存银行,妥善保管由收费员交回的现金交款单及收据,核对交款数与收据开具数及现金日记账是否一致,并在现金交款单上签字确认。

1.2.3经物业总经理授权,管理处主任有一定的物业费打折权限,按规定由业主填写物业费打折申请表,经管理处主任签字确认后,交收费员,由收费员按打折后标准收费。(该表要存档,以备核查)

1.2.4开发商补贴及赠送部分,管理处主任编制开发商补贴及赠送物业费测算表,经开发商签字确认后,交业务经理审核签字。

1.2.5管理处主任凭审核后的开发商补贴及赠送物业费测算表 填写发票开具申请单到财务开具发票。管理处主任负责将发票转交给开发商,并及时向开发商收取款项,直接由开发商将款项电汇至公司账户。

1.2.6每月30日,管理处主任与收费员对账,核对交款金额与现金交款单、现金日记账是否一致。并将现金交款单及收据交财务,填写发票开具申请单,经财务核对后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1.2.7每月30日,管理处主任应提报小区收费月度说明分析,对实收金额与收费进度应收金额进行分析。

1.2.8每季度末,管理处主任提报收费情况说明,对实收金额与收费进度应收金额进行分析,报物业总经理审批。

2、收费员职责

2.1依据业主收费测算表的收费标准,制作物业管理收费明细表。

2.2收费员负责及时向业主收费,按规定开具收据,认真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在摘要中注明房号、业主姓名、缴费期间等。

2.3对符合物业费打折条件的业主持经管理处主任签字的物业费打折申请表,由收费员核对后收费,在现金日记账及收据上注明打折优惠金额,妥善保存物业费打折申请表备查。

2.4每日终了,由收费员将现金交存银行,将现金交款单、所开收据与现金日记账交管理处主任,由管理处主任核对现金交款单、现金日记账与所开收据金额是否一致,核对后在现金交款单签字确认。

2.5每月30日,与管理处主任对账,核对交款金额与现金交款单、现金日记账是否一致。

三、其他收费项目管理

1、车位费

1.1管理处主任于年初初步预计车位费收取规模,并于每月提报车位费变动情况,以此为依据确认预算收入。

1.2车位费收取期间与物业费保存一致,收费管理按物业费管理办法执行。

1.3车位费的开票项目于物业费分开。

2、装修押金

2.1业主需装修时,按规定交纳装修押金。

2.2管理处收取装修押金后开具收据,按规定及时将款项存入公司账户。

2.3退装修押金时,需填写退还押金申请单,经管理处主任签字后凭收据退回装修押金。

四、财务监控

1、收入确认

1.1财务依据合同,审核业主收费测算表收费标准及年度收入规模。

1.2对向小业主收取的物业费,每月30日与管理处主任对账后,由管理处主任填写发票开具申请单,及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1.3对开发商补贴的物业费,由管理处主任凭审核后的开发商补贴及赠送物业费测算表填写发票开具申请单到财务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1.4对收取的车位费,按规定以特约服务费形式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1.5对收取的装修押金,以押金形式入账管理,退还押金时由交款人填写退还押金申请书,经管理处主任签字后支取。

2、收据管理

2.1 每月审核由管理处主任交回的收据,查看编号是否连续,金额是否正确,开具是否准确规范。

2.2不定期抽查收费员收据开具情况,检查其是否准确规范开具收据,是否逐笔开具收据。

3、现金管理

3.1财务加强对小区物业收费现金的管理,要求管理处主任及时督促收费员将收取的现金交存银行。

3.2要求管理处主任每日、每月定期与收费员对账。

3.3不定期抽查收费员现金收费操作流程是否规范,现金是否及时交存银行,是否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收取款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一致。

4、对账

4.1财务每月与管理处对账,截止日为每月30日。与管理处主任核对实际交款数与现金日记账、所开收据金额是否一致。

4.2财务每季度末对账后,要求管理处主任提报季度费用收取情况说明,分析费用收取情况、预算完成情况、差异因素分析及整改措施等。

第12篇 中学/学校收入支出管理和核算制度

中学学校收入与支出管理和核算制度

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本校财务收支,特制订收入与支出管理和核算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收入

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由财务部门按收费项目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存入财政专户。代办项目不能跨学期收费。

二、财务支出

1.一切货款的支付,必须按照付款约定期,由经办人员填写付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财产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会计复核,经校长审批后方可付款。

2.一切工程款必须有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工程款的发票必须符合合同或协议上的内容。工程款必须经主管校长、总务主任及经办人签字方可付款。

3.一切日常费用的报销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根据金额大小经主管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后方可付款。

4.严格用款计划,专款专用,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预算进行。

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全或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会计人员既不予以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学校领导汇报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5.将学校的全部收入、支出统一分类,对各项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13篇 加油站油品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1、油品验收、入库工作必须由押运人员和加油站人员两人同时进行,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罐车进站后应确认车辆信息、油品型号是否与油品购进计划一致,防止油品型号错误影响加油站正常营业。

3、押运人员和加油站班长共同确认车辆信息、油品信息、铅封号与配送单是否一致,如信息不一致、铅封损坏等情况严禁擅自卸油并通知站领导。

4、油罐车静置15分钟后,由押运人员和加油站班长共同取样检测。

5、油品检测工作需两人操作,押运人员负责测量,加油站班长负责记录,两人同时签字确认测量结果。

6、检测数据应真实准确,严禁代签、捏造、涂改、撕毁测量数据等行为。

7、卸油过程中,押运人员需全程监护,不得擅离职守,油品卸完后由加油站班长打开车辆卸油阀确认油品全部入库。

8、卸油过程中严禁开机加油。

9、卸油完成,油罐稳油五分钟后,由加油站班长量油计算卸油数量,押运人员记录数据。

10、核对油品配送单,确认是否符合损耗要求,在油品配送单上签字确认。

第14篇 酒店收入成本和费用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之收入、成本和费用管理

一、酒店每年对经营收入、经营成本、经营管理费用实行计划管理。

1、营销部于每年十月底前编制酒店下一年度的《销售预测分析报告》报总经办审批;

2、总经办于五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销售预测分析报告》下发财务部与各营业部门;

3、酒店各部门于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制订本部门下一年度经营管理计划报送财务部。其中,营业部门根据《销售预测分析报告》及本部门对下一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预测编制计划(见附件三),管理部门根据本部门上年同期管理数据及同行业相关管理状况编制计划(见附件四);

4、财务部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经营管理计划,在归纳分析和综合平�的基础上制订下一年度酒店经营管理计划(见附件五)、经调整后的部门经营管理计划及《酒店经营管理考核方案》报总经办审批;

5、财务部将经审批同意的部门经营管理计划分别下发相应部门执行。

二、酒店经营收入分为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其中营业收入由收银部收银员按酒店《收银操作规定》执行,营业外收入由相关部门按酒店《营业外收入管理规定》执行。

三、营业部门根据总经办审定的成本率或经营情况制订销售项目收费标准,并填写《营业项目收费标准(调整)表》(见附件六 )经部门负责人签认--财务部成本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后执行(财务部成本经理、财务总监须二个工作日内审批)。

四、酒店对生产经营过程实行成本控制和经营管理考核。

1、成本部按酒店《物资市场调查规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并于每季度末编写《物资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报总经办审批;

2、成本部收到采购部报送的固定供应商《固定采购价格定价表》和《直接采购参考价格表》或《直接采购参考价格调价表》后,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市场调查及价格审核确认,并返回采购部;

3、成本部每月按总经办批准营业部门的成本率与经营费用和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次月十日前编写《成本、费用数理分析报告》,呈报总经办;

4、收银部收银员按总经办批准的营业部门价格折扣率、优惠权限对营业部门各级管理人员上述权限的使用进行监督,成本部夜间核算员须每日逐单审核并编制营业收入日报表交日间核算员复审。

5、成本部成本核算人员按酒店《付款单证审核规定》执行成本审核工作。

五、酒店收入、成本和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准确、完整地进行核算。

六、财务部根据酒店和部门上月经营管理收支状况,结合已审批的酒店及各部门经营管理计划于每月九日前编制《酒店经营与计划考核对照表》(见附件七)与《部门经营(管理)与计划考核对照表》(见附件八),上报总经办及送给各相应部门。

第15篇 无形、递延资产、营业收入管理制度

1.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

1.1专利权。

1.2土地使用权。

1.3商誉等。

2.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3.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

3.1包括开办费.

3.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

3.3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

3.4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4.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

4.1手续费收入。

4.2其他营业收入等。

5.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6.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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