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确保组织的高效运作,提升员工绩效,实现战略目标。这一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职责分配、决策流程、沟通机制、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以及合规性管理等。
1. 职责分配: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
2. 决策流程: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以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
3.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渠道,促进信息的及时传递和理解。
4. 考核评价:设定公正的绩效评估标准,以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
5. 激励机制:设计合理的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6. 合规性管理:确保企业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有效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规范员工行为,减少工作冲突,提高团队协作效率;另一方面,通过清晰的职责划分和公平的考核,可以提高员工满意度,降低人才流失率;此外,良好的合规性管理有助于维护企业声誉,规避法律风险,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1. 建立职责清单:详细列出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明确工作边界,避免职责重叠或空缺。
2. 设定决策层级:根据事务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制定相应的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实施定期会议:设立周会、月会等,让员工分享信息,讨论问题,增进团队协作。
4. 制定绩效指标:结合企业目标,设定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定期进行评估反馈。
5. 设计激励体系:结合员工需求和企业目标,设置多样化的激励措施,如奖金、晋升机会、培训等。
6. 加强合规培训: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确保企业行为合法合规。
有效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最终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第1篇 在岗职工培训:企业管理制度真实用途及有效应用方法
企业“管理制度”的真实用途及有效应用方法
--在岗职工培训课程提要
第一章、企业“管理制度”的真实用途
何为企业“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为了实现某种愿望和目标而制定的企业“控制管理”规定。
企业“管理制度”通常是以
――“规章制度”、“执行标准”、“工作程序”、“行为管理规定”、“职工岗位职责”、“企业员工手册”、“企业内部通知”等加以体现。
企业“管理制度”的特性
――企业“管理制度”普遍带有“强制性”和“约束性”。
企业“管理制度”的作用
――满足企业经营活动运行,确定产品质量标准,明确员工岗位责任,明确生产流程工艺,提高生产工作效率,规范操做工作程序、保证生产产品品质,确保品牌生存能力,杜绝生产安全事故,获得生产经营回报,促成企业发展的作用。
第二章、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编制思路
有效编制思路应符合
――编制目的明确
涵盖范围准确
采用方法有效
相互关联性强
约束措施得力
执行过程简便
企业“管理制度”编制目的
希望通过企业“管理制度”“约束”职工工作行为,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明确“产品”质量标准,确定“管理、控制”工作程序,提高“劳动工作”效率,达到“产品”标准质量,解决“管理、服务”问题,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获得理想“生产、经营”利润,保证企业生存的目地。
企业“管理制度”涵盖范围
1、企业工作行为“约束”:
如:职工“工作”、“服务”礼仪;职工“工作考勤”等。
2、企业“岗职工作”要求:
如:职工“岗位工作职责”;职工“工作手册”等。
3、企业“管理控制”程序:
如:“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及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处罚、奖励管理”制度;“职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办公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外包服务管理”制度:“成本控制管理”等。
4、“质量控制”管理:
如:“产品”、“服务”质量标准;“产品”、“服务”工作质量程序;“产品”、“服务”工作质量记录;“产品”、“服务”质量检验标准;不合格品(项)处置方法;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规定(程序);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复检规定(程序);“产品”、“服务”质量档案等。
企业“管理”采用的方法
企业“管理制度”通常可以分为:以工作程序要求为主的“程序管理”方法和以工作岗位要求为主的“岗职管理”方法。在从事高危生产和服务领域的企业管理中,也有采用岗职、程序合二为一的“岗位程序”管理方法。
企业“管理制度”的相互关联
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使“制度”产生相互关联,并且目标、方法一致,不可自相矛盾。
企业“管理制度”的约束措施
针对企业“管理制度”所具有的“强制”及“约束”之双重特性,“管理制度”中所采用的所有方法,应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管理制度”才能产生其所需要的“特定约束”能力。
企业“管理制度”应该执行过程简便
企业“管理制度”在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要使执行过程尽可能的附合“简单”、“方便”的编制工作准则,得以实现其所希望的,“有效管理”的目地。
第三章、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应用方法
任何“管理制度”在其进入应用管理中,都需经过:管理制度公示管理制度培训应知应会考核执行需要检查处置违规及时处置应有通告通告应入档案应与工资挂钩作为提升评定等,才有可能真正起到使用它的有效“控制管理”作用。
管理制度“公示”
任何企业决定执行某项“管理目标”前,都应将要执行的制度尽可能的在所执行范围之内提前进行“公示”。以使“制度”有关联职工,知道将要执行“制度”所包涵的“目标管理”“制度”内容,用应形成“制度”执行前所应有的,感知“心理承受”准备。
管理制度“培训”
对于任何“管理制度”而言,只有被“制度”人,对其“制度”真实管理目地,了解“制度”具体管理方法,清楚“制度”执行检查力度,明白违规处罚轻重后,才能引起执行前思想上所应有的足够重视态度。
在进行管理制度“培训”时,应该根据不同“制度”管理目地,结合“制度”执行条款多少,是否具有岗位衔接上的“具体、明确”方面要求等,分别采取可对应的“制度培训”方式。用以获得所需要的,“培训”目地效果。
对被“制度”涵盖范围广的:“职工工作、服务礼仪”“职工工作考勤”“职工岗位工作职责”“职工工作手册”“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及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处罚、奖励管理制度”“职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办公管理制度”等,就较适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用以达到节约“集中培训”时间,提高“培训效率”的目地。
企业每位新入职的员工,都应对其进行“管理制度”的“培训”。如新人入职人员较多,可由人事管理部门组织新人进行“集中培训”;如果入职人员较少,可以要求其任职部门经理/主管承担对其进行“培训”的责任。
对被“制度”涵盖范围相对较窄的:“合同管理制度”“外包服务管理制度”“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岗位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产品、服务质量标准”“产品、服务工作质量程序”“产品、服务工作质量记录管理”“产品、服务质量检验标准”“不合格品(项)处置方法”“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规定(程序)”“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复检规定(程序)”“产品、服务质量档案管理”“岗位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等,可根据被“制度”所涵盖的各个岗位工作职责,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管理制度”应知应会考核
只有被“制度”人牢记“管理制度”,才能满足“制度管理”的需要。
“管理制度”需要执行检查
对于任何“管理制度”,只有结合日常管理对其不间断的执行情况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做出执行情况讲评,才能发挥“制度”所应起的“制约管理”做用。
处置违反“管理制度”要及时
只有对于任何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照“企业职工处罚管理规定”做出及时相应处罚,才能有效建立、维护“管理制度”所应有的“强制、约束”做用。
违规处置应有通告
处罚管理决定应以书面文件形式进行下达,处罚管理书面文件应送达至被处罚人。同时也可根据违规情结轻重,做出是否需要“通告”的决定。
违规处置通告应入档案
“处罚管理决定”书面文件应存入企业人事管理档案,档案保存期应不少于两年。
“执行制度”应与工资挂钩
“执行管理制度”好/坏,应与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工资收入挂钩,用以提醒职工遵守“管理制度”可以保证甚至增加自己个人收入。反之,将会减少自己个人收入。
执行管理制度“好、坏”可以作为提升评定依据
“执行管理制度”情况的好/坏,应该作为企业职工职务升迁评定的依据。试想一个不能自觉遵守企业“管理制度”,缺少自我人“约束”能力的人,又能如何指望他(她)来带领职工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又能如何承担保证生产产品质量的责任。
第四章、管理制度的修正与补充
“管理制度”的修正与补充
由于我们拟定管理制度时很难做到涵盖范围全面,所用措施准确、有效。而且,经营过程之中,也总会有新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面对,并且加以进行解决。
在现实经营管理中,任何一种“管理制度”都不可能也根本无法永久性的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所以,企业管理人应该针对管理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及时的对“管理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目标内容”做出修正之后,才是保证管理可以持续、有效运行的正确工作方法。
“管理制度”应该适时的更新
任何一种“管理制度”,都不可能也根本无法永久性的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企业应该根据其管理目标的调整,对所使用的“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更新,用以适应企业达到所拟定的经营管理预想。
在进行企业“管理制度”更新时,对以不适合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度条款,应以下达更新、作废文件方式完成所需更新过程。过期“管理制度”应做及时收回、销毁处理。
对于刚更新的“管理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应加大执行检查力度。
更新后的“管理制度”应与企业管理目标相一致。
结束语
第2篇 中医院有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有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
1.直接标明有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很易辩认,国内生产的药品多数都采用这种表示法。
2.直接标明失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须与第一种加以区别,如批号:960803,失效期:1999年9月,即表示此产品是1996年8月3日生产的可使用到1999年8月31日为止,有效期限为3年。
直接标明有效期或失效期为某年某月某日,此种也易辩认,其识别原则上同第一、二种表示法。如失效期2003年6月30日,系指可使用到2003年6月29日;有效期2003年6月30日,则指可使用到2003年6月30日。
3.只标明有效期×年,此种表示须根据批号推算,如批号:990514,有效期3年,系指可使用到2002年5月14日。
4.进口产品失效期限的标示很不统一,各国有自己的习惯书写法。大致而论,欧洲国家是按日-月-年顺序排列的(如8/5/98);美国产品是按月-日-年排列的(如nov.1,98);日本产品按年-月-日排列的(如98--5);苏联产品有时用罗马数字代表月份(ⅵ.87)。在标明失效期的同时,一般尚注有制造日期,因此可以按制造日期来推算有效期限为多长。例如:制造日期:15/5/92,即表示1992年5月15日生产。失效日期:fiveyearsfromdateofmanufacture,即表示由制造日起5年内使用,亦即表示可用到1997年5月14日。
二、药品有效期的有关规定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有些稳定性较差的药品,在贮存中,药效降低,毒性增高,有的甚至不能药用。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对这类药品必须制订有效期。药品的有效期应根据药品的稳定性不同,通过实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订。
2.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药品出厂日期或按出厂期批号的下一个月一日算起,药品标签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有效期制剂的生产,应采用新原料,正常生产的药品。一般从原料厂调运到制剂厂,应不超过六个月。制剂的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原料药有效期的规定。少数特种制剂确实有实验数据证明较原料药稳定者,可适当延长。
3.到期的药品,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过期不得再使用。
4.对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要做到近效期先出,近效期先用,调拨有效期的药品要加速运转。
三、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1.各药剂人员按分柜原则,每周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部门负责人员每月检查药品有效期,药剂科每季度检查药品有效期。
2.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由药房会计兼)每月打印药品有效期表交各部门核对。
3.对有效期4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与临床沟通,必要时报药库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对有效期2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报药剂科。
4.对过期药品报药剂科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说明报废原因。
第3篇 _门店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全体员工
5、内容:
5.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
5.2药品应按批号先后顺序陈列,做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5.3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为不合格药品,验收人员应拒收。
5.4近效期药品,是指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
5.5近效期药品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应设置自动报警程序,实行动态监控,按月汇总,生成“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分别传递至质管科和业务部门。
5.6有效期不到12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店。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申请并说明。
5.7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必要是须经顾客签字确认。
第4篇 三九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2、对药品、制剂实行效期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制剂禁止销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剂科原则上应采购距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的药品,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采购近效期药品,应统计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额采购。距有效期短于六个月的药品不得采购,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应由药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计划,严格按计划采购。
5、药品验收时必须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无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一次入库多批号药品时,应分别检查批号和效期。遇近效期药品,应与药品采购员联系,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收货,并通知药库保管员。
6、药品入库时必须写入药品批号和有效期等与效期管理有关的信息,信息填写及时、准确。
7、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8、各级药品保管人员在进行药品养护中应遵循有关的操作程序,检查所养护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时处理。
9、保管员每月底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审核无误后督促调剂室内部进行药品调拨,尽量先发放近效期药品。
10、药品清点时应查看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11、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该药品的调剂和发放。
12、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3、在药品的管理、养护、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发现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处理。
14、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15、已发出药品需要退换的(符合医院有关规定),退回药品应在有效期内。对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办理销后退回手续。
16、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17、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5篇 门店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全体员工
5、内容:
5.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
5.2药品应按批号先后顺序陈列,做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5.3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为不合格药品,验收人员应拒收。
5.4近效期药品,是指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
5.5近效期药品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应设置自动报警程序,实行动态监控,按月汇总,生成“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分别传递至质管科和业务部门。
5.6有效期不到12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店。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申请并说明。
5.7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必要是须经顾客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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