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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安全管理制度8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网络环境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数据泄露及恶意攻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安全策略:定义安全目标、政策和标准,明确各角色的责任和权限。

2. 访问控制:设定严格的访问权限,限制非授权用户进入系统。

3. 数据保护:加密敏感信息,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完整性。

4. 系统监控:实施日志记录和审计,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5. 应急响应:制定应对安全事件的预案,快速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6. 培训与教育: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7. 更新与维护:定期更新系统和软件,修复已知安全漏洞。

培训内容

1. 基础安全知识:介绍网络安全的基本概念和威胁类型。

2. 政策理解:让员工了解并理解公司的安全政策和程序。

3. 密码管理:强调强密码的重要性,教导正确设置和管理密码。

4. 防范钓鱼攻击:讲解识别和防范钓鱼邮件、欺诈链接的方法。

5. 社交工程:教育员工识别和避免社交工程攻击。

6. 移动设备安全:提醒员工保护个人和公司移动设备的安全。

7. 数据保密:强调保密协议,教育员工妥善处理敏感信息。

应急预案

1. 事件报告:规定发现安全事件后立即上报的流程。

2. 初步隔离:迅速隔离受影响的系统,防止问题扩大。

3. 事件分析:收集证据,确定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

4. 数据恢复:如有必要,执行数据恢复计划,尽可能减少损失。

5. 修复措施:修补系统漏洞,防止再次被攻击。

6. 后续审查:事件处理后进行复盘,完善安全策略。

重要性

网站安全不仅关乎企业的运营稳定性,更是客户信任和企业声誉的基石。一次严重的安全事件可能导致财务损失、客户流失、法规处罚,甚至破坏企业的长期竞争力。因此,建立健全的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系统的持续监控、及时响应和有效预防,是每个企业不可或缺的战略投资。通过持续的培训和实践,我们可以培养出一支警惕且熟练的团队,共同构建稳固的网络安全防线,为企业保驾护航。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幼儿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6)

幼儿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六)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园教育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站管理人员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幼儿园网站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幼儿园网站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幼儿园网站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幼儿园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_、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_、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幼儿园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_及不健康信息,网站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省信息中心;

4、幼儿园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做好幼儿园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幼儿园网站管理人员在收到幼儿园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幼儿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站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测幼儿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幼儿园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幼儿园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幼儿园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幼儿园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幼儿园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幼儿园网内幼儿园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幼儿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幼儿园电教组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幼儿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一周),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幼儿园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幼儿园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七、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幼儿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幼儿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第2篇 市爱苗幼儿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市幼儿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园教育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幼儿园网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幼儿园网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幼儿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幼儿园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_、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_、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幼儿园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_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幼儿园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做好幼儿园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幼儿园网管中心在收到幼儿园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幼儿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幼儿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幼儿园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幼儿园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幼儿园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幼儿园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幼儿园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幼儿园网内幼儿园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幼儿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幼儿园电教组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幼儿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一周),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幼儿园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幼儿园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七、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幼儿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幼儿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

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3篇 某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网站依托网络平台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 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 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学校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络管理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 学校严格控制网络信息的密码、管理权限、知情范围,妥善管理密码,并按照满足需求、方便使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密码管理制度。

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对服务器等设备实行专人专用,确保服务器的安全。

3. 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 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份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1.学校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各科室信息发布员应定期对所用的计算机进行病毒库的升级与维护。

2. 学校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 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 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1.学校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 对于学校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学校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 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学校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 学校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学校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 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4篇 某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站依托网络平台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学校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络管理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学校严格控制网络信息的密码、管理权限、知情范围,妥善管理密码,并按照满足需求、方便使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密码管理制度。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对服务器等设备实行专人专用,确保服务器的安全。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份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1.学校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各科室信息发布员应定期对所用的计算机进行病毒库的升级与维护。

2.学校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学校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学校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学校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学校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学校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5篇 幼儿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幼儿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园教育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幼儿园网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幼儿园网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幼儿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幼儿园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_、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_、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幼儿园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_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幼儿园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做好幼儿园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幼儿园网管中心在收到幼儿园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幼儿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幼儿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幼儿园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幼儿园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幼儿园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幼儿园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幼儿园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幼儿园网内幼儿园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幼儿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幼儿园电教组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幼儿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一周),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幼儿园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幼儿园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七、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幼儿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幼儿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幼儿园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幼儿园

第6篇 人民医院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z人民医院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确保该网站的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资源,是指各部门或提供服务过程获得或掌握的可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三条 __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及指导、检查网站的安全工作,由信息中心具体承办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 网站建设

第四条 按照省卫生厅网站建设要求建设、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及在线服务。

第五条网站的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七条 网站采用虚拟主机方式,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统一由县信息中心负责,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整理、编辑及上传和发布工作。

第三章 信息资源管理

第八条 网站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

第九条 信息资源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管理;”

第十条 网站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网站信息员负责信息发布日常事务,并负责向网站报送本部门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十一条 拟对外公开的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重要信息还需经网站负责人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 涉及全院的重大活动,有关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活动情况报送到网站进行相应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 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

以下有害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四条 信息中心根据需要提供网站信息员信息采集及相关技术操作培训工作。

第四章 网站运行维护

第十五条 网站在建设和运行中,要加强安全措施,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技术手段。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第十六条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定期备份制度。网站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特别重要的部门还应当对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第十八条 口令管理制度。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 机房管理制度。网站机房应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机房及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应有机房值班记录和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外来系统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应由技术人员陪同并对工作内容做详细记录。

第二十条 建立安全测评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服务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网站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二十二条 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制度。网站负责人、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保电脑内的资料和帐号、密码的安全、可靠。

第二十三条 应急响应制度。网站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二十四条 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网站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十五条 人员管理制度。网站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网站管理小组定期检查各部门信息采集报送、运行管理及更新维护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即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7篇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技术办公室主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学校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办公室对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订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处理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事件,配合教育局信息中心查处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四)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安全监督;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师机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保护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设施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三)安全操作制度,规定信息网络系统的操作权限和程序;

(四)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信息网络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已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如需更改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的配置信息,如ip地址,联网接口等,必须在网络中心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八条提供学生上机服务的场所,要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延长开放时间.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断网整顿.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本办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

(四)接到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要求改进安全状况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任何老师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六)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其他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十条各办公室有管理好本室公共联网机房的责任,对发现有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现象的,予以警告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

第九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切断其与校园网的连接.

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对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以停机整顿和停止联网的,由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作为信息技术办公室执行机构的网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失职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业经校行政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技术办公室主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学校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办公室对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订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处理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事件,配合教育局信息中心查处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四)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安全监督;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师机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保护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设施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三)安全操作制度,规定信息网络系统的操作权限和程序;

(四)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信息网络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已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如需更改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的配置信息,如ip地址,联网接口等,必须在网络中心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八条提供学生上机服务的场所,要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延长开放时间.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断网整顿.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本办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

(四)接到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要求改进安全状况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任何老师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六)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其他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十条各办公室有管理好本室公共联网机房的责任,对发现有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现象的,予以警告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切断其与校园网的连接.

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对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以停机整顿和停止联网的,由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作为信息技术办公室执行机构的网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失职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业经校行政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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