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综合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员工的安全。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政策与目标设定:明确企业的安全愿景,制定具体的安全目标,并将其纳入企业战略规划。
2. 安全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以防止潜在危险转化为事故。
3. 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部门、各岗位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4. 设备与设施管理: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5. 应急预案与演练: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7. 安全监督与检查:实施日常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
8. 事故报告与处理:规范事故报告流程,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培训内容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安全法规知识:让员工了解国家及行业的安全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2. 安全文化:培养员工的安全价值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教授员工如何识别和控制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
4. 应急响应:模拟各种紧急情况,训练员工如何快速、正确地执行应急预案。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设备。
6. 安全操作技能:针对具体岗位,传授安全操作方法和技巧。
7. 火灾防范与疏散:教授火灾防范知识,进行疏散演练。
应急预案需涵盖以下步骤:
1. 事件识别:确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如火灾、泄漏、设备故障等。
2. 应急指挥:设立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体系和职责分工。
3. 预案编制:根据识别的紧急情况,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
4. 演练与修订:定期组织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资源配置: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力充足,能够迅速响应。
6. 通讯联络:建立有效的内部和外部通讯系统,保证信息畅通。
7. 后期评估:对每次应急演练进行总结,分析不足,持续改进。
安全综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预防和控制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2. 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安全环境能减少意外中断,提高生产效率。
3. 保持企业声誉:安全记录良好的企业更能赢得客户信任和社会认可。
4. 遵守法规要求:遵守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引发的罚款和法律责任。
5. 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形成积极的工作氛围。
建立和完善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形成全员关注安全的良好局面。
第1篇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公示制度。要持证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公示栏,动态完善公示栏内容。禁止无证及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须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2、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饮食安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3、员工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参加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及岗位知识。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
4、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要从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留存经营单位资质,索取保存购进票据,做好食品购进验收记录。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浆、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有效预防农药残留中毒。
6、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应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应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应正常使用。垃圾桶应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得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厨房不能设置厕所。
7、预防食物中毒制度。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烹调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要求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未经清洗的生食品不得进专间,刀具、砧板、切片机等工用具、空气每天使用前均应消毒并记录;操作人员加工前应洗手消毒;贮存熟食品应及时热藏或及时冷藏,在常温下(10℃~60℃)保存熟食,从出品到食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应谨慎提供并严格按要求加工四季豆、豆浆、深海鱼类、贝类等食品;禁止餐饮业使用贮存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马铃薯、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有效预防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豆浆等中毒。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区卫生局电话:),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8、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应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避免受污染。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应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9、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严禁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人应熟悉使用知识、设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10、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防止食品过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仓库应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混放,并应具备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第2篇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及责任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要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要持证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公示栏,动态完善公示栏内容,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2、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3、食品安全管理员要贯彻执行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责任落实和员工奖惩、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回收等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4、食品安全员要制订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各部门负责人要每天开展岗位检查,指导、督促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员每周进行1次全面现场检查,分管负责人每2周进行1次全面现场检查,主要负责人每月进行1次全面现场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上级要对下级开展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3篇 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二、影响安全因素的管控
第三条 生产过程的客观原因
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缺乏或运转不正常。
仪器设备、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车间无总电源、总气阀。
3、生产工艺本身没有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
4、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5、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6、事故隐患未暴露或还未被发现等。
第四条 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畅,材料、半成品、成品混杂,工作场所过分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存在或地面过滑。
2、厂房、车间平面或立体布置不合理,紧急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线不足或光线太强,造成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误。
4、工作地有超标准噪声,引起情绪烦躁,无法安心工作;温度、湿度不符合标准。
5、有毒有害物品在车间(检验室)存放超定额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6、厂房坏损失修,厂区污染严重等。
第五条 个人的责任
1、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工作技术不熟练。
2、劳动保护用品未使用或使用不适当。
3、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工作情绪不稳定。
4、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5、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打闹、嬉戏。
6、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三、安全教育
第六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有关法律文件、条例及公司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4、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及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的技能训练。
第七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1、三级教育。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岗位的工人,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2、特殊工种教育。针对工种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
3、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安全技术知识普及
第八条 防爆的知识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防止产生火花。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检修照明时采用安全灯,避免机械性撞击。
3、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置电热设备。
5、配置安全装置。装置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码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他杂质;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生产车间应配备消防用具,如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氯溴甲烷灭火器、泡沫灭火等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第十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1、各类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气设备。
4、对电气设备的维修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员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交通安全知识
第十一条 重点化学物质的保管和使用知识。对硫酸、盐酸、高锰酸钾等重点化学物质建立保管和使用台账,专柜保存,双人双锁,监管人员要定期检查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知识。驾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况良好,遵守交通规则,低速安全行驶,路口转向或穿过要眼观四方,不抢时间、不占道。
五、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及正确使用。
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公司月查和随时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火防爆、电器保安等)和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第十五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面积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的,信号装置是否清晰。
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设备的完好情况。
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六、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 通过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1、若发现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则应加强培训,通过正反案例及安全制度宣传学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当发现各部门或部份岗位制度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应批评教育(警戒谈话),强化责任。
3、当发现机电(车辆)安全隐患时,机电设备应立即停止运行,并采取隔离或保护措施,禁止违章操作和冒险蛮干,待整改完毕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机电设备启动运行。
4、当发生治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制止,以教育为主,多方调解,避免事故扩大和矛盾激化。
第十七条 所有的安全隐患整改都应建立档案,作为下一阶段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的参考依据。
七、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 事故处理是指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十九条 员工伤亡事故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其中属于因工伤亡的事故包括:
员工在工作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
员工为了工作和生产而发生的伤亡。
由于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伤亡。
在厂区内因运输工具造成的伤亡。
在生产区域外因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在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等。
第二十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120医院急救。
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及时报告和寻求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事故被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一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于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4篇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加工各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公示栏,主动公示本经营诚信建设,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18位用户关注
5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