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确保企业安全、合规地管理和处理危险废物的规范性文件。它涵盖了废物识别、分类、储存设施的设计与维护、操作程序、应急响应、记录保存以及员工培训等多个方面。
1. 废物识别与分类:明确各类危险废物的定义、性质及标识方法,确保正确分类。
2. 储存设施:规定设施的安全标准,如防火、防泄漏、通风、隔离等要求。
3. 操作规程:详细列出接收、搬运、贮存和监控危险废物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4. 应急计划:制定应对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预案,包括疏散路线、应急设备和响应流程。
5. 记录管理:规定废物接收、贮存、移出的记录保存期限和方式,便于追溯。
6.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危险废物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合规性检查:设定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防止环境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另一方面,它确保企业的合法运营,避免因违规处理废物导致的罚款、诉讼甚至停业风险。此外,良好的废物管理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彰显社会责任感。
1. 设施升级:投资建设符合标准的专用储存区,配备必要的防护和监测设备。
2. 制度完善:定期更新制度,参照最新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与时俱进。
3. 培训落实: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能正确执行废物管理程序。
4. 监督与反馈:设立监督机制,鼓励员工报告潜在问题,及时纠正不当操作。
5. 合作与交流:与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获取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提升废物管理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的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第1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1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污水处理工段、泥磷回收站)按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岗位危险废物堆场的管理,及时联系危险废物暂存场管理部门(生产车辆部门)做好厂内倒运(产生岗位至危险废物暂存场)工作。同时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倒运、堆场库存台帐,台帐每月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2生产管理部门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并做好堆场危险废物入库台帐,台帐每月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3暂存场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4当库房内危险废物贮存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通知供销科及时联系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5供销科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综合利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6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企业填写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装车。
7在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废类别及其数量进行核实。
8保卫科负责对出厂的各种车辆按规定进行检查,未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不得放行出厂。
第2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3.0定义
3.1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 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3 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3.4 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3.5 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器具。
4.0一般要求
4.1 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单位必须依法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4.2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4.3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4.4 除4.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4.5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4.6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4.7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4.8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或防漏胶袋)上必须粘贴与之相符合的标签。
4.9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及设计原则。
4.9.1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
①地质结构坚硬,距离居民区800米以外,距离地表水水源地150米以外;
②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③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④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4.9.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①基础必须进行防渗漏处理,周边设立围堰,并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防雨、防晒措施;
②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③必须在设施内采取通风装置,保持设施内空气流通;
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⑤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5.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5.1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质量控制部或者外部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5.2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入册。5.3不得接收没有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5.4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5.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贮存单位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5.6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5.7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8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6.0职责
6.1安环部职责
6.1.1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的监督检查工作。
6.1.2负责固体废物处置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
6.1.3负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6.1.4负责向当地环保机构递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并及时将月度、季度危废报表报送当地环保机构进行备案。
6.1.5负责做好危险废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6.2生产部门职责
6.2.1负责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转运至危废专用库房内,转运过程中必须做好防范措施,防治危废泄漏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2.2按照规定与危险废物贮存单位进行交接,堆放好危险废物,做好危险废物交接记录。
6.3贮存部门职责
6.3.1负责对转运来的危险废物及时入库,收集好危险废物进库前的检验报告,并如实做好记录。
6.3.2产生单位没有出具危废检验报告或者其他规定范围内的材料,一律不准放行入库。
第3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为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负责;
2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3在贮存库显目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4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5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制定符合贮存库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7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正确报警;
8处置好消防安全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配合调查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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