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范文
栏目

公车管理制度10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公车管理制度

公车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维护和调度,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企业资源。

包括哪些方面

1. 车辆分配与使用:明确公车的分配标准,如职务级别、工作性质等因素,规定车辆的日常使用和临时调配流程。

2. 驾驶员管理:设定驾驶员的资格标准,培训要求,以及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

3. 车辆调度:制定合理的车辆调度策略,保证重要公务优先,避免资源浪费。

4. 维护保养:规定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减少故障发生。

5. 费用管理:设立车辆使用费用的核算制度,包括燃油、保险、维修等费用的分摊和报销规定。

6. 安全管理: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制定应急预案,预防交通事故。

7. 监督与考核:建立监督机制,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重要性

1.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化的车辆管理,可以优化车辆调度,提高公务出行效率。

2. 控制成本:有效控制车辆使用和维护成本,降低企业运营负担。

3. 确保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能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降低企业风险。

4. 增强形象:规范的公车管理体现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对外形象。

方案

1. 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调度,确保车辆使用有序。

2.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涵盖车辆申请、审批、使用、归还等环节,明确各方责任。

3. 建立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资质、驾驶记录和培训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4. 实施定期保养:根据车辆使用状况和制造商建议,制定保养计划,确保车辆性能。

5. 引入信息化管理:利用车辆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车辆位置和状态,提高调度效率。

6. 定期审计:由财务部门对车辆使用费用进行审计,防止滥用和浪费。

7. 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公车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应定期审查制度执行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企业发展需求。要注重人性化管理,兼顾员工的实际需求,营造和谐、高效的用车环境。

公车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z口镇公车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车辆由镇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镇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外出(县外)公务活动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镇办公室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包括办事处车辆)。因用车紧张需租用其他车辆的,由镇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登记,私自用车的不予核销。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由驾驶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

四、严格控制公车私用。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维护保养。

五、驾驶员双休日及因事、因病请假的,车辆钥匙必须交镇办公室保管。在节假日、双休日确需工作用车的,需经镇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用车。

六、日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七、油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油料充值卡,实行专卡专用,

不得擅自提供其它车辆使用。充值卡费用使用完后需充值,经镇办公室登记后,再进行充值,镇办公室应对公务车充值费用进行登记,以便全面了解车辆油料使用情况。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镇办公室,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和驾车人承担。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按照执行。

第2篇 孟姚办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党政机关公车使用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办事处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车使用管理 1、机关所属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调度和管理,专人负责日常维护。 2、车辆使用实行用车签单制度。部门需要用车的填写《外出用车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调派。办事处境外区境内需报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区境外报主任审批。用后按时归库,值班期间由值班领导签字,并做好用车记录。

二、严禁公车私用 1、严格禁止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没有配备专职驾驶员或个别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经批准因公可以驾车。2、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用公车接送家属及子女,严禁用公车参与迎亲、娱乐和度假休闲等活动。 3、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要追究纪律责任。

三、公车事故赔偿和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员制,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其他人驾驶,若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由此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和肇事者共同承担。 2、车辆的一般维修由主任审查维修项目后,送定点维修厂维修,车辆在异地发生故障,无法在定点厂维修的,经主要领导批准,报主任签字认可后,方可在异地维修。 3、驾驶员包括经批准可以驾车的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门的处理外,还应按责任大小进行经济赔偿,负主要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 5%,负全部责任的赔偿10%,但赔偿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4、私自开车、酒后开车、违章开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驾驶造成事故的,下班后车辆不按规定进库或公务用车中不按规定停放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丢失的,按损失总金额的40%赔偿,赔偿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节假日、公休日车辆一律由办事处纪委统一封存,如有特殊情况需用车者,必须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6、此制度从二

第3篇 镇办公室公车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车辆由镇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镇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外出(县外)公务活动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镇办公室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包括办事处车辆)。因用车紧张需租用其他车辆的,由镇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登记,私自用车的不予核销。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由驾驶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

四、严格控制公车私用。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维护保养。

五、驾驶员双休日及因事、因病请假的,车辆钥匙必须交镇办公室保管。在节假日、双休日确需工作用车的,需经镇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用车。

六、日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七、油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油料充值卡,实行专卡专用,不得擅自提供其它车辆使用。充值卡费用使用完后需充值,经镇办公室登记后,再进行充值,镇办公室应对公务车充值费用进行登记,以便全面了解车辆油料使用情况。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镇办公室,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和驾车人承担。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按照执行。

第4篇 柳树镇公车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车辆由镇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镇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外出(县外)公务活动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镇办公室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包括办事处车辆)。因用车紧张需租用其他车辆的,由镇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登记,私自用车的不予核销。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由驾驶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

四、严格控制公车私用。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维护保养。

五、驾驶员双休日及因事、因病请假的,车辆钥匙必须交镇办公室保管。在节假日、双休日确需工作用车的,需经镇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用车。

六、日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七、油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油料充值卡,实行专卡专用,

不得擅自提供其它车辆使用。充值卡费用使用完后需充值,经镇办公室登记后,再进行充值,镇办公室应对公务车充值费用进行登记,以便全面了解车辆油料使用情况。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镇办公室,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和驾车人承担。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按照执行。

第5篇 离退休办公车队管理工作制度

离退休办公车队管理工作制度

为使车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安全用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规定

(一)确保老部长用车,保证老干部的各项重大政治活动以及办领导和传送文件用车。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用车,各处(室)用车由处长或副处长提前一天通知车队队长,排队用车,以西单为中心两站内不派车。

(三)大型政治活动用车,由有关处(室)做出安排,车队负责落实车辆。

(四)车队队长负责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司机出车需经队长指派,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出车,车辆要当日入库,有特殊情况向队长报告,批准后方可带车回家,注意存放、看管好车辆。

(五)在保证完成我办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其他单位、个人用车,须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热爱本职工作,讲文明、讲礼貌,对乘车人服务热情、周到。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制度规定,加强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车队负责人全面负责车队安全工作。要经常对安全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交通安全事故。

(三)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病假需要有医生证明,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四)服从队长调度、分配工作,无出车任务时,不得擅自离岗。驾驶员如有事外出,应按规定提前请假,并须队长批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做有损单位和集体声誉的事。

(五)车辆实行专车专人保管,未经处长报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驾车外出过夜,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车辆一律停放本单位车库内。

(六)驾驶员出车应按时准点到达指定地点,出车结束后应回车队报到。

(七)驾驶员上班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要规范,礼貌待人。

(八)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注意保养车辆,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如遇车辆机械故障须到指定修理厂报修。

(九)驾驶员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车队队长及保险公司,并由交管部门鉴定责任,按有关处理办法办理。

(十)严格执行考核登记制度,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登记表,写明车号、出车事由、出车到达地点和用车时限。

三、驾驶员管理奖惩规定

为加强司机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安全奖每人每月100元。

2、获国家z、西城区、二龙路地区先进驾驶员称号或被评为交通安全积极分子的驾驶员每次奖励200元。

3、获北京市市级先进驾驶员称号每次奖励400元。

4、获国家z、西城区安全先进单位每人奖励300元。

(二)惩罚

1、不注意整洁及保养车辆,经多次抽查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2、因责任心不强,发生机械事故者,按所造成经济损失的10%赔偿。

3、无故迟到或上班不请假外出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必要时停职检查,停职检查期间停发岗位津贴。

5、旷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6、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扣发当月安全奖;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三)交通事故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扣发6―12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3%赔偿。

2、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扣发3―6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2%赔偿。

3、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1%赔偿或免于赔偿。

4、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因其它原因被吊销驾驶执照的,调离司机岗位。

第6篇 学校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为规范学校公用车辆管理,保证工作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l.公用车辆管理坚持在校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原则。

2.公用车辆调派坚持合理性原则,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中心工作需要。

3.公用车辆使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认真落实上级公车封存规定。

二、车辆调派

1.各科室申请公务用,需提前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公务用车严禁私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危重病人、学生急病等)可酌情处理。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

2.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4. 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

5.驾驶员报销车辆费用票据,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四、车辆保养及维修

1.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到4s服务店安排维修。

2.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由驾驶员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

3.驾驶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车、换件的。

4.驾驶人员应按车辆保养规定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

五、油料管理

1.车辆加油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财务规定执行,办公室按各车辆实际所需,统一安排加油。

2.办公室不定期对公用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

六、责任追究

l、对不服从调度或联系不上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主任分别做出口头提醒、书面警告、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并登记备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校长研究后处理。

2.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3.对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进一步追究责任。

6.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7.驾驶员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未经同意,擅自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第7篇 公司司机公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司机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窟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册元。

第二十一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一、使用对象及缘由:

(一)、对象是指全局职工及配偶、子女、父母,离退休人员。

(二)、缘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医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转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请外地专家会诊的。

二、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由本人或家属向本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向分管局领导或主管领导请示批准。

(二)、县外省内的,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领导批准。

(三)、使用前,应向县局后勤科领取并填写《因私用车审批表》,但在突发性紧急情况下,也可先使用后补填。

三、符合因私用车条件,经请示领导同意的,费用由县局承担。

四、对擅自私用公车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五、 本规定自二o二0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由局后勤科负责解释。

第8篇 县某项目办公车管理制度

县项目办公车管理制度

1、本单位小车主要提供本单位领导工作用车、适当安排工作人员用车的原则。

2、所有用车必须经主任同意,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要求驾驶员出车。办公室人员需要用车应提前预告办公室,未经同意私自出车责任自负。

3、严格控制私事用车。干职工如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报经主任批准,方可用车。

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经常检查车辆,确保安全行车。晚上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点,确保车辆安全。

5、车辆维修及配件购置应先向主任汇报,经批准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并由财务联络员随同驾驶员将车开至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并签字验收后方可报销。

6、驾驶员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因上述原因出现车辆的损坏、被盗、发生交通事故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辞退处分,并追究其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驾驶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凡未出车时必须在办公室待令,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外出,必须报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保持通讯畅通。

第9篇 _办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党政机关公车使用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办事处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车使用管理 1、机关所属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调度和管理,专人负责日常维护。 2、车辆使用实行用车签单制度。部门需要用车的填写《外出用车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调派。办事处境外区境内需报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区境外报主任审批。用后按时归库,值班期间由值班领导签字,并做好用车记录。

二、严禁公车私用 1、严格禁止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没有配备专职驾驶员或个别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经批准因公可以驾车。2、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用公车接送家属及子女,严禁用公车参与迎亲、娱乐和度假休闲等活动。 3、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要追究纪律责任。

三、公车事故赔偿和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员制,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其他人驾驶,若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由此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和肇事者共同承担。 2、车辆的一般维修由主任审查维修项目后,送定点维修厂维修,车辆在异地发生故障,无法在定点厂维修的,经主要领导批准,报主任签字认可后,方可在异地维修。 3、驾驶员包括经批准可以驾车的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门的处理外,还应按责任大小进行经济赔偿,负主要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 5%,负全部责任的赔偿10%,但赔偿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4、私自开车、酒后开车、违章开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驾驶造成事故的,下班后车辆不按规定进库或公务用车中不按规定停放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丢失的,按损失总金额的40%赔偿,赔偿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节假日、公休日车辆一律由办事处纪委统一封存,如有特殊情况需用车者,必须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6、此制度从二

第10篇 医院办公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所有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给予安排。

5、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10、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凡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2、院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

13、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二、车辆油料及维修管理

1、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维修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详细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维修必须在医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维修部件、费用及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维修。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三、司机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二o一四年月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车管理制度10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