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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组织架构、职责分配、流程规范、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企业的高效运作和持续发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设置,定义其职能和权限,确保各部分协调一致。

2. 职责分配:详细规定每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清晰,减少工作重叠。

3. 流程规范:制定业务流程,明确操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错误率。

4. 绩效考核:设定公正的评价标准,定期评估员工表现,激励员工积极性。

5.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对策略,保障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6. 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的学习机会,提升员工技能,促进个人与企业发展同步。

7. 决策制度:确立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科学性,兼顾效率与效果。

重要性

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流程,减少无效劳动,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2. 维护秩序:明确权责,防止混乱,维护企业内部秩序。

3. 保障质量:通过绩效考核,保证工作质量,提升产品和服务水平。

4. 防范风险:有效应对内外部挑战,降低不确定因素对企业的影响。

5. 促进成长:通过培训和晋升机制,激发员工潜力,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方案

1. 定期审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体系的全面审查,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调整优化。

2. 参与式设计:鼓励员工参与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贴近实际,提高执行度。

3. 案例学习:借鉴行业内成功的管理模式,结合自身特色,形成独特的企业管理体系。

4. 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员工对制度的意见,不断改进。

5. 培训实施:定期举办培训活动,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管理制度。

6. 制度宣传:通过内部通讯、会议等方式,强化制度的传播和理解,提高执行力。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旨在构建一个适应性强、执行力高的管理体系,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流程运用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流程中,内审及管理评审工作应在()阶段完成。

a.策划与准备阶段b.体系文件编写阶段

c.体系文件试运行阶段d.第三方审核认证阶段

2.大模板不按规范正确存放易导致()事故。

a.高处坠落b.起重伤害

c.坍塌d.物体打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要素中,()属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

a.文件b.目标

c.运行控制d.沟通和协调

e.结构和职责

三、案例题

[案例1]

某建筑公司承接了旧城区市政排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工程。2001年9月19,在给管沟进行人工清槽时,由于未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造成长约l0m的沟壁坍塌,5名在沟底作业的民工被埋压,经抢救4人脱险,1人死亡。经事故调查,在该项目工程施工中,严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开挖的沟槽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放坡或支护;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实用性,导致施工人员在具体施工中无章可循,冒险蛮干;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失察,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造成事故发生。

问题:

(1)试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请说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流程。

(3)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为哪几类

(4)何谓职业伤害事故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可分为哪几类

[案例2]

某大厦建筑面积约26700m2,框架—剪力墙结构箱形基础,地上12层,地下2层。民工甲和两名电焊工在10层进行钢筋对焊埋弧焊作业时,甲右手拿起焊把钳正要往钢筋对接处连接电焊机的二次电源时,不慎触及到焊钳的裸露部分致使触电倒地。焊工乙见此情景,立即拉开了民工甲手中握着的焊把钳,使甲脱离带电体,但由于甲中午喝过酒,加剧了心脏承受力,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和辅助性要素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内容包括哪些

[案例3]

某建筑公司承建某住宅工程。砌筑a组在东北墙角10m高处砌外墙,砌筑b组在东墙南侧砌自行车存放棚。上料井架设在楼南墙侧。a组工人张某运砖时,将高出车帮的一车砖推到砌筑b组上空拐弯处,车轮被脚手板缝隙卡住,手推车前倾,几块砖连续坠落下来,击中下面工作的砌筑工王某头部,将安全帽打掉后,又击伤左前额,人院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试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内容要满足一个框架和三个承诺的要求,分别指什么

(3)建筑企业常见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哪些可导致何种事故

(4)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初始状态评审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案例4]

某建筑物为5a智能型写字楼,总建筑面积86520.6m2,框筒结构桩箱复合基础,基坑深约12m.5名建筑工人在做地下防水时,由于通风不良,导致作业面苯和汽油浓度急剧增高而发生中毒。较重的出现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呈现出明显的躁动不安,经紧急抢救后,逐渐恢复健康。

问题:

(1)本次事故是由于中毒引起的安全事故,那么《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所划分的16类事故是哪些

(2)职工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后,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况可以视同工伤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17个要素分别是什么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流程和运用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2.d

二、多项选择题

1.b、c、e

三、案例题

[案例1]答:

(1)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①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沟槽没有放坡,没有进行支护

,且沟上沿推土未达到安全距离,沟壁受侧压力作用倒塌。

②未履行劳务用工管理职责,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③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制定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

④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发现事故隐患。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流程是:

①策划与准备阶段:领导决策与准备;人员培训;初始评审;制定方针、目标及环境管理方案;体系文件策划。

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阶段。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试运行阶段:a.体系试运行;b.内审及管理评审;c.模拟审核。

④第三方审核认证阶段:a.认证审核准备;b.认证审核;c.颁发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两大类型,即职业伤害事故与职业病。

(4)职业伤害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及工作原因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

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6类。

[案例2]答:

(1)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①民工甲安全防护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没有穿戴绝缘鞋和手套,酒后作业使用漏电焊钳。

②埋弧焊班长对作业工具的安全状况检查不认真,对民工甲的违章行为和使用漏电的电焊把钳子,没有采取措施。

③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埋弧焊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检查不及时,整改不彻底,制度落实不力。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包括:①职业健康安全方针;②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③法规和其他要求;④目标;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⑥结构和职责;⑦运行控制;⑧绩效测量和监视;⑨审核;⑩管理评审,共10个要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辅助性要素包括:①培训、意识和能力;②协商和沟通;③文件;④文件和资料控制;⑤应急准备和响应;⑥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⑦记录和记录管理,共7个要素。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策划的具体内容为: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确定、管理方案的确定;确定组织机构、职责与资源;体系主要要素的策划。

[案例3]答:

(1)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①在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方面考虑不周,a组运砖路线与b组作业面交叉,无可靠的防护措施,安全交底不清。

②脚手板铺设不符合要求,有隐患。

③装车过满。

④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⑤安全检查未查出隐患。

(2)一个框架:提供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二个承诺是:遵行法律、法规的承诺;遵循可持续改进的承诺;坚持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健康的承诺。

(3)建筑企业常见的主要危险因素及可导致的事故有:

①洞口防护不到位、其他安全防护缺陷、人违章操作,可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②电危害(物理性危险因素)、人违章操作(行为性危险因素),可导致触电、火灾等;

③大模板不按规范正确存放等违章作业,可导致物体打击等;

④化学危险品未按规定正确存放等违章作业,可导致火灾、爆炸等;

⑤架子搭设作业不规范,可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⑥现场料架不规范,可导致物体打击等。

(4)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初始状态评审报告的内容有:

①初始状态评审目的、范围;

②组织的基本情况;

③初始状态评审的程序和方法;

④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价;

⑤组织现有管理制度评审状况和遵循的情况;

⑥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评价;

⑦以往的事故分析;

⑧建立管理体系具备的条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⑨提出组织制定方针和目标、指标框架的建议。

[案例4]答:

(1)《企业职i伤亡事故分类》中所划分的16类事故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

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物理伤害等事故。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h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17个要素分别是:

①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②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③法规和其他要求;

④目标;

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⑥结构和职责;

⑦培训、意识和能力;

⑧协商和沟通;

⑨文件;

⑩文件和资料控制;

⑾运行控制;

⑿应急准备和响应;

⒀绩效测量和监视;

⒁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⒂记录和记录管理;

⒃审核;

⒄管理评审。

第2篇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体系(12)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十二)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整个施工质量能加以控制的关键,而本工程质量的优劣是对项目班子质量管理能力的最直接的评价,同样质量管理体系设置的科学性对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本工程质量管理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并依据工程质量要求和工程特点进行。质量管理必须深入到材料、设备进场;土建各分项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质量依据相应规范的认可;工程全面质量验收至工程交付使用的全过程。

1设置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质量的管理组织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保证,其设置的合理、完善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整个质量保证体系能否顺利地运转及操作,在本工程中,我们将以图14.3.1-1的组织机构来全面地进行质量的管理及控制。

2质量管理职责

根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质量监督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施工质量控制责任,各行其职。

1) 项目主要管理人质量管理职责见[6.3款质量责任制度。

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设置及运转均要围绕质量管理职责、质量控制来进行,只有在当职责明确、控制严格的前提下,才能使质量管理体系落到实处。本工程在管理过程中,将对这两个方面进行严格的控制。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见图[1-2。

第3篇 施工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实施运行规程

施工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与运行

一、运行控制

a) 各专业工程师在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参照本单位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及本手册提出的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做出对环境保护有针对性的规定和要求,明确实施标准,技术部负责保存此方面的证实文件;

b) 工程部应依据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指导相关的分包方,使他们了解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并落实。工程部保存通知至分包商的相关证实文件;

c) 物资设备现场采购部负责将本单位及项目的环保要求通知至相关供应商,并保存其相关的证实文件。物资设备现场管理部在进行物资验证时,同时验证物资的环保要求,并做出记录;

二、应急准备和响应

a) 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

b) 项目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应针对潜在的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保证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有响应的程序来应对,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降低损失;

c) 本项目主要是针对装修阶段及物资仓库、油库等易燃易爆区域的消防工作编制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该措施由项目副经理审批;

d) 在适宜的施工阶段,由项目副经理组织项目演练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主要是消防演练),项目环境管理员做出并保存记录(包括照片);

e) 演练的内容主要包括:迅速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抢救(灭火)、疏散、保护重要财产、封闭现场等;

f) 装修阶段设置专门用于存放油漆的油漆库,为防止油漆遗洒渗入土地中污染水体和土壤,利用砼对地面浇筑进行硬化处理。

g) 消防应急准备:木料、防水卷材堆放场地,油漆库和防水层施工现场均备齐灭火器;

h) 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确定消防队责任人,保证火灾突发时,得到最快的响应。

第4篇 施工环境管理体系:扬尘管理

扬尘管理

a) 目标、指标:符合上海市各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中关于建筑工地扬尘达标的要求。

b) 场地硬化及临时绿化:本项目现场的临时道路,采用厚15cm 的c20 砼进行硬化处理。

c) 车辆运输扬尘的控制:运有土方、垃圾等容易散落、气扬、流漏物料的运输车辆,装载量必须低于槽帮15 厘米,并采取苫盖等有效措施封闭严密。

d) 建筑垃圾扬尘的控制:建筑垃圾密闭贮存,日产日清。

e) 现场清扫:现场每日安排6 人负责洒水清扫,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f) 由于本工程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我本单位将把扬尘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施工场区达到无土外露,除施工道路做到用混凝土浇筑外,在其他区域实行满铺碎石,表面浇筑混凝土的方案。同时,应对现场各容易产生扬尘地点进行定期监测,每天早、中、晚派专人进行洒水,保证扬尘指标。

g) 建筑施工垃圾的清理,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外运建筑、生活垃圾要用雨布罩盖,日产日清。

h) 出入车辆清洗车轮及挡泥板,不允许带泥、带尘上路,特别是雨期,应在出场路面铺设保护用品,派专人负责清扫干净后方可出场。

i)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装材料尽量安排库内存放,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装卸时防止遗撒和飞扬,以减少扬尘。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时应适当洒水,以减少扬尘。

j) 现场不得私自乱设食堂,由总包集中建立,统一管理。茶炉、大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或电热。严禁食堂、开水房、取暖锅炉燃煤使用有烟煤,严禁采用烧煤向大气直接排放烟尘。

第5篇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条款

责 任 人

3

管理职责

3.0.1

一般要求

项目经理

3.0.2

总承包项目部、分包项目部、班组与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3.0.3

项目负责人员的安全职责

3.0.4

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

3.0.5

安全职责的沟通和履行

3.0.6

安全职责的考核奖惩制度

4

策划

4.0.1

安全管理目标

项目经理

4.0.2

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

技术负责人、技木管理

4.0.3

风险控制措施的审批与论证

4.0.4

风险控制措施内容的特别要求

4.0.5

资源配置计划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

4.0.6

策划结果的修订和调整

技术负责人、技木管理

5

实施和检查

5.1

教育培训

项目副经理、其他管理

5.2

分包控制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

5.3

安全技术交底

技术负责人、技木管理

5.4

安全验收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

5.5

安全检查

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

5.6

动态监控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动力设备管理

5.7

整改和复查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

5.8

应急和事故处理

项目经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

5.9

考核和奖惩

项目经理

6

审核和改进

6.0.1

隐患排查治理

项目副经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

6.0.2

内部审核

项目经理

7

资料和记录

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

第6篇 施工环境管理体系:大门及围墙工程标志牌

大门及围墙

现场大门采用双扇钢制密闭门,门高2.2m,单扇宽4m,外喷刷2 度浅蓝色油漆,门柱尺寸为50×50cm 正方形红砖砌筑。

现场围墙设计:围墙内、外抹灰面装饰分别为外墙白色喷塑、大压花,内墙刷大白浆,围墙顶采用蓝色乳胶漆,每砖柱顶预留一个展示用照明线盒。

工程标志牌

现场导向牌:按照本单位ci 形象识别系统的要求,在工地入口及主要道路设置导向牌。

操作规程牌:钢筋加工场、木工车间等机具集中或较固定处,醒目位置标挂相应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牌。

安全警示牌:机具、电箱、四口五临边等位置标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外架、卸料平台挂验收合格牌和限载牌,限载牌须写明具体数字:模板多少块、木方多少条等。

设备牌:塔吊、电梯、履带吊或汽车吊等垂直运输、起重设备,标挂验收合格牌、操作规程牌、机械性能牌、定人定牌和安全警示牌。

材料标识牌:钢筋、水电安装材料、砌筑材料等分别挂材料标识牌,注明规格和检验状态。

第7篇 施工环境管理体系:施工噪声的监测

施工噪声的监测

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场界噪声测量并填写测试记录。

a) 测试的时间:结构、装修等各施工阶段,于施工开始后3 日内进行1 次;

各阶段施工正常进行后再进行一次,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及夜间两部分,夜间测量为在22 时以后进行。测试应选在无雨、无雪及轻风时进行,当风级超过三级时,应加防风罩,超过四级应停止测试;

b) 测试的方法:测量应在噪音最大时进行,在同一测量点,连续测量5-10 个数值,每次读数的间隔时间为5 秒,测量值为5-10 个数的平均值;

c) 测量点:设在施工现场的边界线上,且距离噪声源最近地方;

d) 噪声测试仪器选用环境噪声监测仪;

e) 监测记录:按附表要求由测试人填写记录;背景噪声应比测量噪声低10 分贝以上,若小于10 分贝,应按本单位《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中说明进行修正;

f) 测试后的处理:当测试结果高于规定指标时,则应采取更严格的降噪措施;

g) 在施工正常期间,由安全环保部邀请当地环保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测试,并索取测试报告,以证明项目是否守法;

第8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资料内容

一、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一)企业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控制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企业特色、项目特点,按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如企业达到市级安全先进单位,项目达到安全创优等各种荣誉。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项目根据作业条件的需要,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文明工地的目标。

(二)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正式文件和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上级部门审批和传阅记录。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有红头文件和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有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和项目发放记录。

(一)安全交底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三)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专项(施工用电、大型机械、特殊类脚手架、防暑降温等)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四)设备(含紧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制度(含检测、操作规程、定期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特种设备管理内容)

(五)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专业类、劳务类等分包单位安全职责、权限、考核、奖罚考核)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八)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九)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一)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制度(项目制定)

(十三)消防管理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四)保卫值班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五)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项目制定)

(十六)事故紧急救援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七)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明确各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部、技术部、工程部、机械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工会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其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其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必须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二)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和各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三)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包含: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书记、安全主管、安全员、施工员、机电员、劳资员、预算成本员、材料员、保卫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工人、分包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参照以上编制。

(四)责任制内容必须明确各自工作范围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执行,不得逾越各自管理权限。

(五)结合各自安全生产职责,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企业和项目级),同时编制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六)企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项目的时限自行调整。

四、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企业制定保障计划和落实资金,必须保留各种单据备查,项目将实际发生费用汇总报公司,现场留存单据。企业和项目填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预算表和统计表,应相互对应。

(一)安全培训费: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安全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jgj59-99标准、安全法培训学习取证费

(二)宣传、活动投入:开展安全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组织文艺竞赛、订阅安全类报刊杂志、制作展览板等

(三)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费:洞口临边防护设施(含租赁费)、电器产品、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

(四)安全防护(劳保)用品:三宝、防护面罩、工作服、防寒防暑等

(五)文明施工设施:现场围档(含大门)、场地硬化、排水设施、绿化、食堂、厕所、淋浴室、消防器材、五牌一图、警示标志、急救药品器械、垃圾处理等

(六)人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修,垃圾清运等人工费用

(七)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技术服务费

五、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对全体人员分工种、分部、分项、分季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危险源单独教育记录,同时要求被教育人员签名,不得伪造代签。

(一)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

(二)节前节后安全教育记录

(三)新进场工人教育记录

(四)安全教育记录(定期月或季度)

(五)班前安全活动、安全周讲评记录

(六)安全员及特殊工种人员、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名册(复印件附后)

(七)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发放。其内容包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认定和预防控制措施,并对涉及人员进行组织设计安全交底。

六、采购

企业或项目分包单位采购安全用品时,必须选择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若无可自行采购;采购时提供安全用品的证明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将其附在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表上。

(一)合格供应商目录(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安全用品验收记录(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开关、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五芯电缆、钢管、扣件、起重绳、活动房等)

(三)安全用品采购验收资料表(每页粘贴一种物资)

七、分包管理

(一)合格分包方名录(企业以红头文件方式公布,项目留存)

(二)项目分包方名录

(三)分包方安全生产能力评价记录

(四)项目与分包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五)分包方的安全职责和落实情况资料

(六)分包方开展安全活动资料

八、施工过程控制

(一)总包对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

(二)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基础、主体、装饰等)、分项(土方、桩基、脚手架、模板、钢筋、砼、塔吊装拆、物料提升机装拆、外用电梯装拆、砌筑抹灰、墙面石材、人工拆除、防水)、工种(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木工、钢筋工、砼工、瓦工)等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确认,不得伪造代签。

(三)安全设施移交表

(四)三级动火许可证

(五)模板、外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拆除申请表

九、危险源控制

(一)企业应对危险源识别、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含重大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检查记录)。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发放。其内容包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认定和预防控制措施,并对涉及人员进行组织设计安全交底。

十、事故应急救援

编制应急救援计划(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重大意外事故、火灾、中毒中暑等),内容涵盖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报告程序、处理程序、应急物资准备及设施、人员基本救治方法、事故调查处理建议等。

(一)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评价记录表

十一、安全检查和纠正措施

(一)公司和项目安全检查汇总表

(二)公司和项目安全检查记录[项目检查类型包括:定期安全检查、专项(施工用电、大型机械、特殊类脚手架、防暑降温等)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包括行业管理部门或项目上级单位对现场的安全检查记录汇总

(三)安全检查日记

(四)隐患整改通知书

(五)安全检查罚款通知书

(六)施工脚手架、悬挑架、提升架验收单

(七)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含计算书。

(八)井架、龙门架搭设验收单

(九)塔吊、施工升降机、落地操作平台验收单

(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电工巡视验收单

(十一)施工机具验收单

(十二)基坑支护验收表、基坑监测记录

(十三)洞口临边验收防护记录

十二、安全改进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执行安全生产自我评估。

(一)安全会议记录

(二)安全自我评估报告

(三)安全整改汇总和纠正措施执行回复

十三、安全资料收集

(一)企业和项目由专人负责更新安全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止、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市级和上级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二)安全资料分类装订,统一格式,纸张采用a4页,需签字部分不得代签。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事故紧急救援资料必须单独保管建档。

体系资料准备齐全后,汇总装订成册,项目的体系资料存放备查。

第9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1、纵向管理体系

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科作为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检查监督等工作。

施工现场成立项目部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部经理为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立副经理和安全工程师以及安全员,由他们统一抓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各生产班组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兼职安全员,配合专职安全人员的工作。

2、横向管理体系

公司的各职能部门都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第10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安全生产目标

(1)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安全检查评分80%(含80%)以上,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

(2)达到五无目标,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领导公司开展安全教育,贯彻宣传各类法规,通知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制订各类管理条例,每月对各项目工程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评比。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工人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贯彻上级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订具体的安全规程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1 次。各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带领各班组认真操作,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即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工作。

3、安全检查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4、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11篇 项目工程施工管理体系

项目工程施工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标算,并与甲方及监理单位、质检站等部门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一切重大事宜。

2)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工期、施工安全及机械、材料、劳动力调配等。

3)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工程进度计划、生产调度、施工现场平面管理以及各专业分包的协调管理。负责工程较大技术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审核和交底,组织试验和检验资料档案等技术管理工作。

4)施工员在现场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任务,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负责。

5)安装工程师负责水电、空调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的技术施工指导,对安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负责。

6)预算员负责工程数据报价、合同管理、工程预算、结算、分包合同的资料谈判签证工作。

7)材料员负责施工材料、设备、机械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8)质检员负责现场的人员培训,质量安全教育以及工程质量控制监督等工作。

9)安全员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防火宣传、教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防火、防爆的法规法令。

10)办公室负责工地人事行政管理、治安消防及文明施工等工作。

第12篇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官方解释:流程和作业标准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官方解释:流程和作业标准

流程和作业标准

标准条文

组织应根据成本动量标准的要求制定、执行和保持文件化的流程和作业标准,并确保:

a)流程和作业得到识别和定义;

b)流程和作业实施的过程和要求得到规定;

c)成本动量要求得到规定并与成本动量标准保持一致;

d)必要时,得到测试和验证,以确认其有效性和稳定性;

e)发布前得到评审和批准并发放到使用处(见4.3.3)。

组织在执行流程和作业标准时应定期组织评审,评审的结果可能导致调整或修改标准的情况。组织应识别和实施这些调整或修改需求,并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和相关人员获得已变更的信息。由调整或修改所引起的任何记录应予保持(见4.3.4)。

目的和意图

制定流程和作业标准是为了规范流程和作业,更好地控制成本动量发生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充分发挥过程能力,实现预期的成本水平。

本要素条款给出了制定流程和作业标准的要求。

理解要点

●流程和作业标准是规范流程和作业的文件。组织应根据成本动量标准的要求制定、执行和保持文件化的流程和作业标准,并确保:

a)在标准中应识别和定义流程和作业,如生产一种产品都需要哪些作业,他们的生产顺序是怎样的;

b)在标准中应规定流程和作业实施的过程和要求(流程和作业应该如何实施);

c)成本动量要求得到规定并与成本动量标准保持一致;

d)必要时,对流程和作业进行测试和验证,以确认其有效性和稳定性;

e)流程和作业标准在发布前应得到评审和批准并发放到使用处(见4.3.3)。

●组织在执行流程和作业标准时应定期组织评审,评审的结果可能导致调整或修改标准的情况(见4.3.3)。组织应识别和实施这些调整或修改需求,并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和相关人员获得已变更的信息。由调整或修改所引起的任何记录应予保持(见4.3.4)。

●流程和作业标准也是组织其他管理(如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的基础工作。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本条款支持6.4成本动量标准条款。

第13篇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管理体系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 工作内容;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1.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1.4 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1.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8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4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2 安全操作规程;

1.3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1.4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1.5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2.1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2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3.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是安全生产有序推进的根本保证。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机构第二内容就是主要安全的负责人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的第三个内容是企业安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必须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说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并贯穿到基层中去;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浑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2、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有效运行的有力支撑。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应当认识到,当前施工建筑企业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安全生产工作要想抓出实效、抓出成果,尚需做长期、艰苦的工作。因此,各级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____”、“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不断建立健全安生产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夯实基础。

3、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是调动员工主观能动性的有力工具。安全生产奖罚机制和企业制定的其他奖罚制度一样,目的在于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企业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事。安全工作做不好,企业遭受损失、职工生命受到威胁,所以对那些管理混乱、无视安全生产、违规指挥、违规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和规定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程序予以严惩。同时对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工危害做出显著成绩;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能防止事故扩大;以及提出重要建议,有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及个人应“塑典推优”,在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还应加大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倡导安全生产先进文化。从正反两个方面着手,奖惩两个角度切入,充分运用、发挥出经济杠杆的作用,将参建干部员工的经济利益与安全职责挂钩,充分调动其安全生产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逐步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理念的转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第14篇 施工环境管理体系:车辆交通管理

车辆交通管理

由于现场施工单位较多,为保证现场的施工秩序,总包将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管理,具体方法如下:

1、大型车辆

大型车辆是指5t 以上的载重汽车、轮胎或履带式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要求各分包商必须提前一天向总包提出申请,注明车辆型号、牌照号码、进场日期及时间,经总包签字批准后在车辆到达现场大门入口处由分包商凭车辆进出批准单放行,车辆离开现场时,分包商向门卫出具签字的放行单后,门卫才能允许车辆离开,放行单由总包保存。

2、小型车辆

各分包商的小型车辆进入现场实行登记制度。车辆进场时在门卫处登记所属分包商本单位名称、车牌号、进场时间、大约停留时间后,方可进入现场。

由于现场的特殊地理位置,在混凝土浇注等车辆进出现场密集时间段派专人加强对现场大门口的交通疏导。减少对周围居民和过往车辆造成的不利影响。严禁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现场周边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停占道路现象的发生。

混凝土浇注期间充分考虑到交通高峰时段对施工的影响,周密制定计划,浇筑砼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在浇筑大体积砼前,应制订周密的组织计划,尽量安排在周末进行。

第15篇 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指导和督查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管到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主管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工作,并具体负责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管理。黄岛区、城阳区、崂山区、高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蓝色硅谷核心区、胶州市、胶南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工作。

第二章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设置

第四条 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在注册地设立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外地入青企业在入青备案注册地设立驻青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本企业在辖区内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总承包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总承包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第六条 本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总承包特级建筑施工企业各不少于6人,总承包一级企业各不少于4人,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各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各不少于2人。

第七条 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驻青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总承包特级建筑施工企业各不少于4人,总承包一级企业各不少于3人,其他企业各不少于2人。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在青工程量在3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20万平方米,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各增加1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备案登记表》(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备案登记表》(附件2)要求,填写本企业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注册地属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备案表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注册地属七区五市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备案表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重新填报。

第九条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在办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有资格的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名单。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建筑工程合同造价5千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5千万(含)~1亿元或1万(含)~5万平方米的工程,各不得少于2人;1亿元(含)以上或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程,各不得少于3人,并分别设立质量安全主管。

劳务分包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施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质量安全专职工作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施工人数在50(含)~200人的,各不得少于2人;施工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各不得少于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都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本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全面检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企业制度建设等情况,并针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纠正。

企业自查记录及整改措施需经企业法人代表(外地入青企业驻青主要负责人)审签确认并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应严格落实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每项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每月应各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在企业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字并存档备查。

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其总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检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具体监督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制订落实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参与企业施工技术标准的编制,并监督实施;

(三)协调企业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编制并适时更新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企业内的质量管理交流和教育培训工作;

(六)组织对在建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每个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及时制止不符合要求的质量行为;

(七)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及创优评奖项目应当组织专项质量检查;

(八)指导和督促项目部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九)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动态,帮助解决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督质量问题的整改与验收,参与质量事故处理,并按规定对在建项目的施工质量提出奖罚意见;

(十)开展“自检、互检、专检”(以下简称“三检”)工作,并监督实施;

(十一)参加工程项目的地基基础、主体及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十二)负责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竣工项目的质量保修与投诉处理,并监督实施;

(十四)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回访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五)企业明确的其他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中,应重点对以下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

(一)施工现场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项目部必备检测检验仪器配备情况;

(二)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前图纸审查等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三)深基坑、桩基、地基处理等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验收记录情况;

(四)基础、主体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砌体等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情况;

(五)防水、保温、钢结构、幕墙、外墙粘(挂)饰面等工程主要材料、重点部位、关键节点质量控制及隐蔽验收情况,严格落实“样板领路”责任制;

(六)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电气及智能化等工程的材料、设备及其施工安装质量和检测试验情况;

(七)屋面、外墙和卫生间、淋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部位及卫生器具防渗漏试验的记录情况;

(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重要分部(分项)的质量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质量验收情况;

(九)分户验收检查记录情况。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具体监督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组织对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每个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及时制止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会审;

(九)参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十)参与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十一)参与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工作;

(十三)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四)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五)按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中,应重点对以下环节实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

(一)施工现场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二)施工现场项目部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及记录情况;

(三)深基坑设计方案评审、基坑支护验收、基坑检测、日常巡查等内容;

(四)起重机械产品备案、安装拆卸、检查验收、安装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等内容;

(五)脚手架、大模板安全方案论证、搭设拆除、检查验收日常使用等内容;

(六)“三宝”、“四口”、“临边”防护和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防汛和重大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八)施工现场围挡墙、临建设施、场地硬化等文明施工相关情况。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当场给予纠正并落实整改,检查记录、整改复核记录由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后,分别独立成卷存入施工现场资料档案备查。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应重点履行以下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质量安全情况检查;

(二)项目经理等应进行考勤的人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0天;

(三)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检查应当包含工程操作层情况、现场重大危险源质量安全方案实施情况、大型设备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四)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查处,并做好记录备查;

(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六)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七)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八)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

(九)组织开展现场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质量检验,及时发现报告质量问题;

(十)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备查;

(十一)对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四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审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及履责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等,查找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自控体系。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出现下列问题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考核扣分。

(一)建筑施工企业每季度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自查工作不真实的;

(二)企业分管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开展检查次数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企业分管负责人开展检查记录不真实或代签字的;

(四)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不到岗到位、企业与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或质量与安全管理人员相互兼职的;

(五)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对各类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进行有效整改的;

(六)企业及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记录不全,存放整理不清晰的。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出现下列问题,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外,同时视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畅,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扣分,并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企业,与该企业法人代表进行预警谈话。属本地企业将重新复核企业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属外地入青企业将重新复核其入青信用登记。

(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开展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季度自查自纠工作的;

(二)企业分管负责人或质量安全机构未开展检查的;

(三)企业分管负责人或质量安全机构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现场质量安全较严重隐患的;

(四)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数量未达到本规定配备标准,虚报人员或者非本单位人员的;

(五)对发现的质量安全违章违规行为或隐患,未当场给予处理的;

(六)企业及项目部伪造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的;

(七)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第二十二条 凡列入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经整改后仍发生上述行为的,取消该企业年度评优资格,属本地企业给予暂停企业办理资质升级或增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属外地入青企业收回其入青信用登记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已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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