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管理制度是我们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健康的重要基石。它涵盖了污染预防、资源管理、环境保护责任、监测与评估、合规性审查等多个层面,旨在通过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执行,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与环保目标相一致。
1. 污染防治策略:制定有效的废弃物处理方案,减少排放,提升废物回收利用率。
2. 资源高效利用:推动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3. 环保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环保职责,建立环保考核机制。
4. 环境监测:定期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法规要求。
5. 合规性检查:定期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6. 应急响应计划:建立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减少环境损害。
7. 环保教育与培训:提升员工环保意识,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培训。
环境治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有助于我们遵守国家环保法规,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的罚款和声誉损失;另一方面,良好的环境管理能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我们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
1. 制定全面的环保政策:由高层领导参与,明确企业环保目标,制定相应的策略和行动计划。
2. 建立环保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实施环保技术改造:投资更新设备,采用更环保的生产工艺,降低环境污染。
4. 强化内部监督:定期进行环保审核,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执行。
5. 与外部合作:与专业环保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获取最新的环保技术和政策指导。
6. 推动环保文化建设:将环保理念融入企业文化,鼓励员工参与环保活动。
7. 公开透明:定期发布企业环保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环境治理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每个人都应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追求经济效益时,实现与环境的和谐共生,为后代留下一个绿色的家园。
第1篇 环境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周边环境,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公司所属生产区域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4.内容及相关要求
4.1基本概念
4.1.1毒害品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毒品按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和二级毒害品。
4.1.2粉尘: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吸入生产性粉尘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4.1.3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以称为生产性噪声。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规定: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
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85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
4.1.4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
4.1.5工业废气: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和。
4.1.6工业废渣: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传染疾病的、有化学反应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体废物均属工业有害废渣。
4.2公司环境治理目标
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实现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4.3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监察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设专职环保员。
公司各部门和每位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检举、控告。
4.4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对环境有污染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有关部门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的产生。
4.6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施、设备。
4.7根据有关标准,为岗位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装备。
4.8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4.8.1禁止向雨水排放系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废液、工业废渣;
4.8.2禁止在厂区内清洗油类、酸液、碱液或废液贮罐和容器;
4.8.3罐区排污系统阀门平时要处于常关状态。排污时,严禁错开通往雨排的阀门;大雨时,先开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池,地面无污油时,再将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关闭,打开通往雨排的阀门;
4.8.4蒸汽凝液要排入雨排系统,防止凝液加热排污地沟中的污油等污染物。
4.8.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8.6各区域及时清理所辖区域内地沟、地井,防止杂物堵塞地沟、地井,造成污水外溢现象的发生;
4.8.7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
4.9各部门环保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考核。
4.10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2篇 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为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周边环境,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概念
1.1毒害品: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毒品按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和二级毒害品。
1.2粉尘: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吸入生产性粉尘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1.3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以称为生产性噪声。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02)中规定: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85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
1.4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本厂不涉及。
1.5工业废气: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和。
1.6工业废渣: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传染疾病的、有化学反应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体废物均属工业有害废渣。本厂不涉及。
八、环境治理目标
1、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2、消防洗消废水不外排,罐车运输交由淄博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3、主要负责人对本厂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科为本厂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设一名环保员,各车间主任兼环保员。
4、本厂每个单位和每位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检举、控告。
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对环境有污染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有关部门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的产生。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施、设备。
7、根据有关标准,为岗位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装备。
第3篇 第二中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二中校周边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入,治保副主任、政教主任为分管责任人,班主任、门卫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二、净化周边环境,定期组织校内有关人员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和相关 部门联系,采取联防联动的方式进行及时整治。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三室两厅’’和其它不宣进入的娱乐场所。
四、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先登记,严禁小商小贩和校内人员在学校进行经商活动。
五、学校校门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严禁摆摊设点。
六、在学校周边治理管理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0位用户关注
3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