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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管道管理制度

1. 管道维护与检查

2. 安全操作规程

3. 故障预防与应急处理

4. 维修保养计划

5. 质量控制与性能评估

6. 培训与教育

7. 法规与标准遵守

包括哪些方面

1. 管道材料的选择与检验

2. 管道设计与安装标准

3. 日常运行监控

4. 定期维护程序

5. 工作人员职责与权限

6. 应急响应团队组建

7. 技术文档管理

8. 合同与供应商管理

重要性

管道系统是工业生产与城市基础设施中的关键组成部分,确保其安全、高效运行至关重要。有效的管道管理制度能防止潜在的泄漏、故障,降低运营成本,保障人员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和声誉损失。

方案

1. 建立维护与检查制度:设定定期检查时间表,对管道进行内外部腐蚀、压力测试、密封性检查,记录并分析检查结果,及时发现并修复问题。

2. 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涵盖启动、运行、停机等步骤,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循规程,防止误操作。

3. 故障预防与应急处理:设立预警系统,预测潜在故障;建立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紧急关闭、疏散、修复流程,定期演练以提高响应速度。

4. 制定维修保养计划:依据管道使用情况,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包括清洁、润滑、更换部件等,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5. 质量控制与性能评估:设立质量标准,对管道性能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满足生产需求;通过数据分析,持续改进维护策略。

6. 培训与教育:定期为员工提供管道安全和维护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最新技术和法规,提高技能水平。

7. 法规与标准遵守:关注相关法规更新,确保所有操作符合行业标准,避免法律风险。

8. 技术文档管理:保持所有管道图纸、检查报告、维修记录等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便于追踪和审计。

9. 合同与供应商管理: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材料质量和供应稳定;明确合同条款,规定双方责任,保障权益。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全面、严谨的管道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每个环节都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和配合,共同确保管道系统的稳定运行。

管道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浅议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管理与控制

在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管道施工作为地下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特别需要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环节,如果在管理和控制过程中处理不当或监管不力,很可能产生道路竣工后造成漏水塌陷和变形的不良后果。在管道施工中还要对安全措施的管理与控制做到未雨绸缪,保证做好前期的准备与中期的监督及后期的防护工作,确保能够辨识管道施工危险源及将发生率降到最低程度。

针对管道工程施工中的相关关键控制点,本文管理施工中质量、安全措施的管理与控制浅议如下:

1.根据设计给定的规划桩,用经纬仪测量雨污水管道中心线检查井的位置。放线时应以雨污水管道起始点检查井的位置作为管道位置控制点,在曲线段首先计算出曲线的要素,再确定管线位置,检查井位置做好栓桩记录。沿管线位置引设临时水准点,做好记录,并加以保护,沿管线每80m设置临时水准点,并进行经常闭合校合。挖土采用人机配合法施工,当挖掘机挖至槽底时应预留20cm的原状土,使用人工清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监理和设计联系,商议解决办法。挖土采用人机配合法施工,当挖掘机挖至槽底时应预留20cm的原状土,采用人工清底,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监理和设计联系,商议解决办法。非压力管道开槽时,堆土距槽边1.5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压力管道开槽时,土甩到槽上口lom以外。符合要求的土用于回填,其余的土用运输车外运。吊车下管时一侧堆土,一侧走车。沟槽应达到质量标准:沟底标高允许偏差0~15mm,宽度每侧不小于设计规定,坡度不陡于设计规定。为便于施工操作和减少软基沉降,承插口管道砂石基础下超挖换填矿渣,其中(φ600以下管道换填300mm厚;(φ1000以下换填350mm厚;(φ1000以上换填400mm厚。要求矿渣粒径不大于50mm,应以级配为准,含20%以上黏土。如遇局部地区软弱,酌情加抛大块片石进行处理。同槽施工时,深槽一侧按设计要求挖至换填槽底,浅槽一侧如形不成台阶的,一并挖除,能形成不小于管基宽度的平台时,可以保留。施工时,先铺设较深的管道,当回填矿渣高程与相邻近管道高程相同时,再安装相邻管道。砂石基础施工前,应复核高程(+0.125m)且槽底无积水和软泥。铺设时防止砂石进入集水井。砂石平基及管座石子不得与管皮接触,管底必须与平基紧密接触。砂及砂石基出要夯实,控制密实度90%。平基厚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允许偏差为±15mm。

2.铺设前应检查沟底标高、底宽、回填土厚度是否达到施工标准;管材、管件、胶圈、黏合剂的质量是否合格。管道铺设采用预留沉降量的处理方法,即管道铺设时的高程控制为:设计标高+0.125m等于铺设标高。管道的一般铺设过程包括下管、稳管、安装、部分回填、试压、全部回填。根据管径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吨位的吊车下管,下管应注意以下事项:下管时,吊车沿沟槽行驶时,距沟边应间隔im的距离,以避免沟壁坍塌。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作业,在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其安全距离应符合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下管时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吊装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驾驶员必须听从信号进行操作。搬(套)管子应找好重心,平吊轻放,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起吊及搬运管材、配件时,管材承插口工作面应采取保护措施。在起吊作业区内,任何人不得在吊钩或被起吊的重物下面通过或站立。管节入沟槽时,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沟槽运管不得扰动天然土。

3.采用闭水试验检验。闭水试验必须在回填土之前进行,并应在管道、沟渠浸泡72h后进行,闭水试验的水位是试验管段上游管内顶以上2m,如小于2m时闭水试验的水位可至井口为止,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小于2h。d700以上管道每3段抽检1段,试验不合格者全线闭水试验;d700mm以下管道,每井段全部检验。闭水试验必须在回填土回填之前且无积水情况下进行。闭水试验必须在管道安装完成后,各项技术指标经检验均合格的前提下进行。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且不得渗水。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合力,且应封堵严密不渗水。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少于2h。

4.管道与检查井接口采用直接砌筑的方法,但要采用短节相边,在入井段双侧管外壁加一橡胶圈入井壁,以后用防水砂浆双侧塞填孔隙,减轻管与井不均匀沉降的影响。凡遇新旧管道,由于沉降造成铺管需调高时,通常旧井接管处不调整标高;旧管接井时,允许井内调整标高,即两管标高不同,但必须控制上游管比下游高。为便于管理和管道疏通,在污水接户支管井、干管人路口前一个井和倒虹吸处以及雨水接户支管倒虹接入的检查井设沉泥斗,深度50cm。新砌成的检查井,其各个方面的强度都未达到最佳,若提前碾压将被破坏,可在井盖上方铺设盖板或避免重型车辆碾压,直到达到规定要求。对已砌好的检查井做好栓桩,为以后的筑路做准备。

5.管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认真贯彻《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预控预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检查该工程,查隐患、查事故苗头、查规程执行情况,并及时总结和组织监督整改。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前由班组长(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前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员进行交底并落实安全措施。安全员长驻现场,跟踪现场监督安全规程及各项制度的实施落实。指导进行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召开每周一次的安全分析总结会,总结工作,分析事故苗头和隐患交流经验。每周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组织安全检查巡视,检查安全工作的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6.管道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沟槽的开挖,应视土质情况放好边坡。较深的沟槽应分层开挖。按规定弃土,以防止出现塌方。机械挖土要防止挖掘臂触碰高压电缆。采用人工往管沟槽下管时,使用的绳索和地桩必须牢固可靠,两端放绳速度应一致,沟内不得有人。

7.管道进行压力试验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管道压力试验压力应缓慢地提升,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对着盲板、堵头等处站立。处理管道泄漏等缺陷必须在泄压后进行,严禁带压处理。吊装设备和索具等使用前应经安全管理者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起吊时要坚持“十不吊”,坚持先试吊再正式起吊。管道吊装时要由专人指挥,统一口径、统一行动,并与吊车司机配合密切。高空吊装大件要冷静沉着,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黑夜工作必须有良好的照明。无论在施工作业或者在冲洗、试压前进行周密、严格的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做好交底记录,对于试压点专人专责,同时组织好通讯联络指令及工具。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堆放整齐、通路畅通、举止文明、定期考核、推行标准化作业,共创文明工地,把文明施工工作为考核,工程质量和综合考评的一个指标。在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审批手续后,应按报批的施工方案审批要求认真遵章作业,干净收场,保障交通顺畅,环保整洁。在施工中,要逐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如有变化,需经建设单位工程师批准,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备查,并重新组织交底。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工具、机具和作业环境及各种安全设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施工用的设备、构件、施工用料、工程用料要堆放整齐、稳妥,防止倒塌伤人,同时要控制堆放高度和距离。

综上所述,通过管道工程实践施工中对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控制,对确保工程总体质量、工期和安全及效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施工中必须采取“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和科学的管理手段,严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认真把好每道关,这样才能保证实现工程的最优化。

第2篇 园区给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园区给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

1、目的

规范管理中心给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给排水管道设施的维护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室外给排水管道

4.1.1室外给水管道:自城市进口总表后至各建筑物进口总分表(包括水表在内,无水表堵塞以总阀门计)。

4.1.2室外排水管道:自各建筑物室外第一个检查井至城市排水干管上的检查井止。

4.2区内室外给排水管道应每周巡视一次。

4.2.1检查管道是否有堵塞,渗漏现象,如有应及时排除。

4.2.2检查违章用水情况,发现应及时报管理中心。

4.2.3各种检查井盖是否盖好,有无损坏或丢失,如有应予以处理。

4.2.4水表装置是否完好,表封有无损坏,表针走动是否灵活,有无反转现象,有无障碍物影响抄表,修表,如有均应予以处理。

4.2.5沿途管道上部地面有无塌陷情况,发现情况应报管理中心。

4.2.6室外消防栓是否完好,周围是否有影响消防栓使用的障碍物,如有应报告管理中心。

4.2.7有台风,暴雨时,应对雨水管道每小时巡视一次,除按上述要求检查外,还应注意观察雨水排出情况,注意检查井处有无反水溢水情况,如有还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3每半年检查一次区内的阀门井,排水检查井。

4.3.1检查室外管道的阀门是否灵活,是否有漏水,如有应加油,加填料。保证阀门灵活,不漏水,加油后应将阀门开关一次。

4.3.2检查阀门井,水表井有无积水,如有应排水检查。

4.3.3检查阀门及管道有锈蚀应除锈并刷漆。

4.3.4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有堵塞应及时排除,如堵塞严重应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安排处理。

4.3.5每次检查,均应填好《管道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检查人员应在记录表上签字。

4.4室内给排水管道

4.4.1室内给水管道:以建筑物的进口总表后起,全部建筑物公共给水管道及消防给水管。

4.4.2室内排水管道:室内卫生间排水管到室外第一个检查井的排水管道和雨水管。

4.4.3对建筑物内写字楼公共卫生间有漏水及管道堵塞现象,墙壁和地板有否渗漏现象。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4.4.4室外内公共消防水系统按消防法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5地下污水管井的清理

4.5.1污水检查井每半月清理一次。

4.5.2污水管道每半年彻底疏通清理一次。

4.5.3地下污水管井的疏通工作流程

4.5.3.1用铁钩打开检查井盖,人下到管段两边检查井的井底。

4.5.3.2用长竹片捅捣管内的粘附物。

4.5.3.3用压力水枪冲刷管道内壁。

4.5.3.4用铁铲把粘在检查井内壁的杂物清理干净。

4.5.3.5用捞筛捞起检查井内的悬浮物,防止其下流时造成堵塞。

4.5.3.6把垃圾用竹筐或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4.5.3.7放回检查井盖,用水冲洗地面。

4.6化粪池的清理

4.6.1化粪池每半年清理一次。

4.6.2化粪池的清理工作流程

6.2.2.1雇用吸粪车一部(含5米长胶管三条,8米长竹杆一条)。

6.2.2.2用铁钩打开化粪池的盖板,敞开七分钟后,再用竹杆搅化粪池内杂物结块层。

6.2.2.3把车开到工作现场,套好吸粪胶管放入化粪池内。

6.2.2.4启动吸粪车的开关,吸出粪便直至化粪池内的化粪结块物吸完为止。

6.2.2.5盖回化粪池井盖,用清水冲净工作现场。

4.7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4.7.1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闸阀;

4.7.2尽快抢修爆裂的水管;

4.7.3确认一切正常后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管道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

5.2《化粪池清理记录》

第3篇 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及定期检查制度

1、根据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对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安全阀进行定期检验,保证定检率100%。

2、检验机构受理后,按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3、在检验过程中,积极配合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

4、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更动。

5、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地根据设备使用时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6、按设备的分类以挂牌保管人员为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维修。

7、各种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对管理维护不当而影响安全生产,经查出,由经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已造成危害的,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第4篇 管道安装 安全管理施工措施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我工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清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人,坚决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

七、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落实”、即严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

八、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主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每个施工队伍的安全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人)。

十、对进厂的所有施工人员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配发上岗证。

十一、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特殊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作业票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奖励

1、能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有关制度、准则,严格履行各岗位安全职责,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1)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50-200元。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50-100元。

(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者,奖励50-200元。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实整改意见者,奖励100-200元。

2、项目部每月将实行“安全十日检查制”,凡发现不符合项目部或其它有关规定的将按其进行处罚。对能始终贯彻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队和施工班组项目部将依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三、违章处罚:

1、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2、项目部要坚持实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罚款100元/次。

3、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款5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4、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件)罚款100元。

5、发现有“三违”作业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者,视情况加重处罚。

6、“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未到位者罚款100元/次。

7、各施工队未设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或不到位者,每次罚款200元,并限期到位。

8、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脚手板铺设不合要求,梯子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空洞,跳板不绑扎和不设安全网等,每查出一处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要求佩带者,罚款100元/人次;高空作业没穿软底鞋,罚款50元/人次。

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次;用安全帽当凳子,罚款100元/人次。

10、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用电、用水管理不善,现场发现跑、冒、滴、漏或电气设备不合格及使用不当,罚款200元/项次。非电工乱接电线罚款200元/人次。

11、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罚款100-1000元/次;排架、脚手架安全网未兜底或不合格罚款200-1000元/次。

12、起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运输作业违反“安规”者罚款100-1000元/人次;戴手套使用砂轮机、钻床等罚款200元/项次。

13、高处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背心,违者罚款50-100元/人次。

15、各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标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罚款50元/处。

16、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架管上,罚款100元/处。

17、施工的电动器具、起重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罚款500元/件(次)。

18、临时电源开关箱上锁,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不得用铜丝代替,使用电炉应有项目部安全科发放的使用证,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处;无证使用电炉、罚款500元/只;配电柜、控制盘、电焊机未接地、接地电阻超过规定值的,罚款500元/次。

1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与动火,在禁烟火区域查获烟头,罚款100元/个。

20、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罚款100-1000元/处(次)。

21、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罚款100-1000元/项。

22、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或驾驶车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违规作业,罚款500-2000元/项(人次)。

23、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概不许乱动,专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照明的电业“安规”的要求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

24、高压配电室、变电所不关门上锁,造成他人进入或受伤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25、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不安全场所的安全设施,他人不准乱动。不做安全技术措施或乱动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元/人次,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技术措施。

26、凡不服从安全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监察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者罚款1000元/人次。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如果少一次安全记录,对该施工队或施工班组处以50~500元罚款。

28、安监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除本处罚规定范围内罚款对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和现象,有权作出罚款的决定。

29、各生产施工区域的施工队负责人、施工员、工长,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第5篇 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巡线及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公司在用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设备负责公司危化品输送管道的管理工作。

3.2 安全员负责对危化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4.2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要依据。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4.3 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4.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4.3.2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

4.3.3 编制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3.4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4.3.5 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实施;

4.3.6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3.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3.8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分析;

4.3.9 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上报。

4.4 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4.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进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4.4.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因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4.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4.5 巡线检查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每班巡线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保温层、反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震动情况;

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临构件的摩察情况;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完好;

8)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9)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4.6 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3)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4.7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8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报表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统计上报。

4.9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

4.9.1 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4.9.2 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4.9.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4.9.4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

4.9.5 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危险化学品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反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4.9.6 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4.9.7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

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要求一致。

4.9.8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件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有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9.9 管道检修前的安全要求: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燃、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清洗和吹扫。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4.10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检验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4.10.1 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4.10.2 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4.10.3 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

4.10.4 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4.10.5 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告、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

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4.10.6 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泄漏检查、绝热层、反腐层检查、振动检查、位置与变形检查、支吊架检查、阀门检查、法兰检查、膨胀节检查、阴极保护装置检查、管道标识检查。

4.10.7 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4.10.8 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4.10.9 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4.10.10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10.11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并协助检验单位进

行全面检验工作。

4.11 安全附件的检验

4.11.1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11.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4.11.3 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4.11.4 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4.11.5 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5附加说明

起 草:

批 准:

实施时间:2012-1-1

版本号:a/0

附 件:《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巡线记录》

记录编号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巡线记录

巡线人

日期

天气

巡查时间

序号

管道巡查内容

有无问题

详细情况记录

1

管道有无泄漏

2

标志桩、测试桩、转角桩及管道配套设施是否完好

3

管道防护带两侧5m内有无违章作业

4

管道防护带两侧5m内有无违章建筑

5

管道附属工程有无遭破坏

6

管道两侧50m内有无大型工程设施及规划,500m范围内有无爆破作业

7

沿线管道有无露管或覆土减少,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进翻挖土迹象

8

沿线阀室及其设施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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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压力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制度

1. 必须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压力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2. 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4. 对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

5. 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反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6. 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7. 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

(1)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

(2)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

(4)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压力管道要求一致。

注:压力管道的技术改造一般指:

(1)较大数量的更换原有管线(国外有规定更换599米以上);

(2)改变管道公称直径,公称直径的改变将导致介质流速、流量,管道的应力等技术参数变化;

(3)提高工作压力;

(4)提高工作温度;

(5)改变输送介质

(6)管道控制系统的变更等。

8、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9、管道的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然、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

(2)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

(3)清洗和吹扫:清洗一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气体。酸性液体可用弱碱洗涤、清水冲洗,强碱性介质用大量水冲洗。系统不宜夹带水分的一般用空气或惰性气体(通常用氮气)吹扫。

(4)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第7篇 炼铁厂密闭容器管道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我厂密闭容器、管道及设施维修、检修的安全正常进行,特制定全厂密闭容器、管道检修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各种储气罐、各种高炉料罐、密闭房建、各类密闭箱体、各种密闭管道等,如除尘箱体、气密箱、下料罐、氮气罐等的维修、检修。

3检修、维修范围划定

3.1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开关阀门、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附属设施的焊接、更换、检修由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

3.2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反腐、保温由设备科定期安排进行。

4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4.1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开关阀门、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附属设施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确认并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维修、更换。

4.2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破裂、发生泄露后,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维修。

4.3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保温层破裂,脱落;密闭容器、密闭管道反腐层破坏后,及时联系设备科,由设备科裁定是否由外协单位进行保温与反腐的处理。

4.4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和设施的设计工艺参数,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变,如需改造,应报告厂主管部门,私自更改的处罚责任人5分。

4.5 未经厂领导批准,厂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改接密闭管道,杜绝外单位改接我厂密闭管道,否则处罚责任人15分。

4.6 密闭容器及管道上的阀门、电气仪表元件、密封件等,必须使用符合工艺操作要求的产品,例如氧气管道上的附属设施必须使用氧气专用设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则处罚责任人15分。

4.7 密闭管道、密闭容器平台严禁烟火,不得在平台、管道设施上点火烘烤、吸烟等,否则处罚责任15分。

4.8 密闭容器附属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操作,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9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通晓容器结构和工艺流程,经理论和实际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10 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密闭容器与管道及附属设施在超温、超压、过冷和强腐蚀条件下运行,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11 进入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必须排清容器里和管道里的煤气等有害气体,待检测无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容器和管道里检修。否则处罚责任人20分。

4.12 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严禁在里面做与检修无关的任何事情。

4.13 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必须两个人以上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遵循相关密闭容器和密闭管道的安全检修制度。例如,煤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氧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氮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等

4.14 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完毕,必须清理容器和管道里面的杂物,方可密闭容器和管道。

4.15 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完毕,必须保证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以前的各种工艺性能。

5 考核

以上检修和维修制度中所涉及的管理制度,对于没有考核的条例,如达不到管理要求,考核5-20分。

第8篇 炼铁厂密闭容器、管道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我厂密闭容器、管道及设施维修、检修的安全正常进行,特制定全厂密闭容器、管道检修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各种储气罐、各种高炉料罐、密闭房建、各类密闭箱体、各种密闭管道等,如除尘箱体、气密箱、下料罐、氮气罐等的维修、检修。

3检修、维修范围划定

3.1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开关阀门、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附属设施的焊接、更换、检修由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

3.2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反腐、保温由设备科定期安排进行。

4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4.1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开关阀门、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附属设施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确认并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维修、更换。

4.2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破裂、发生泄露后,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维修。

4.3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保温层破裂,脱落;密闭容器、密闭管道反腐层破坏后,及时联系设备科,由设备科裁定是否由外协单位进行保温与反腐的处理。

4.4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和设施的设计工艺参数,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变,如需改造,应报告厂主管部门,私自更改的处罚责任人5分。

4.5 未经厂领导批准,厂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改接密闭管道,杜绝外单位改接我厂密闭管道,否则处罚责任人15分。

4.6 密闭容器及管道上的阀门、电气仪表元件、密封件等,必须使用符合工艺操作要求的产品,例如氧气管道上的附属设施必须使用氧气专用设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则处罚责任人15分。

4.7 密闭管道、密闭容器平台严禁烟火,不得在平台、管道设施上点火烘烤、吸烟等,否则处罚责任15分。

4.8 密闭容器附属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操作,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9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通晓容器结构和工艺流程,经理论和实际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10 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密闭容器与管道及附属设施在超温、超压、过冷和强腐蚀条件下运行,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11 进入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必须排清容器里和管道里的煤气等有害气体,待检测无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容器和管道里检修。否则处罚责任人20分。

4.12 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严禁在里面做与检修无关的任何事情。

4.13 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必须两个人以上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遵循相关密闭容器和密闭管道的安全检修制度。例如,煤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氧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氮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等

4.14 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完毕,必须清理容器和管道里面的杂物,方可密闭容器和管道。

4.15 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完毕,必须保证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以前的各种工艺性能。

5 考核

以上检修和维修制度中所涉及的管理制度,对于没有考核的条例,如达不到管理要求,考核5-20分。

第9篇 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

目的

为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

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 “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燃气经营分公司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职责

3.1 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3.2 生产运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对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 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批外单位穿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现场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配合生产运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3.4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工作程序

4.1 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每天至少一次进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一 次抽查,生产运行部每周组织一次线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每月组织一次线路巡查和检查工作。

4.2 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

4.2.1站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必须在起始点向站长或站场巡查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巡查人员到终点站,应提交当天的巡查记录(见附录一: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站长的指示。生产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查人员巡查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4.3 现场巡查

4.3.1巡查准备。所有进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人员在进行管道安全巡查时,必须根据天气状况先穿戴好劳保用品,背上背包,携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通讯工具、记录表格和圆珠笔等。

4.3.2在管线巡查过程中应做好危害识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预防措施。在下大暴雨时和发山洪时,应停止危险区域巡查工作,等大雨过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4.3.3生产运行部在雨季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4 重点线路巡查

4.4.1 生产运行部应建立重点检查区域台帐(附录二: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发放给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并上报到健康安全环保部留存。重点检查区域应确定专职巡查人员和站场负责人员,重点检查区域包括埋深较浅的稻田、鱼塘和蕉林区、河流穿越区、人员稠密区和施工活动频繁区等,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有可能受到耕作、清塘和其他施工损坏管道。

4.4.2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和站场巡查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线路的重点巡查区域,巡线时应坚持重点巡查和徒步检查,并将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上。

4.4.3 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健康安全环保部和工程技术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4.4.4 站场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4.4.5 生产运行部应对“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每月更新一次并报告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及时更新。

4.5  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4.5.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

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生产运行部。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可见下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与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动距离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线

<5米

安排专人,现场全天安全监护

如果有动火作业必须健康安全环保部同意批准。

动土作业应确定管道、光缆位置走向、埋深等基础数据,必须人工开挖不允许机械开挖。

审批施工方案,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距管道中心线

5米—50米

专职巡查人员每天查看,报告其施工进度

1.不允许爆破作业

2.在管道周围应建立隔离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距管道中心线

50米-100米

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进度及可能的扩展范围

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 报告生产运行部

4.5.2危害告知

生产运行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4.5.3 方案审批

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细致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得到工程技术部的审批认可。

4.5.4  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由健康安全环保部与对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施工时间,并告知生产运行部。如有可能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4.5.5 施工过程管理

生产运行部应加强管道周围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4.5.5.1安排监护人员

施工单位在管道附件的施工时,由生产运行部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督,必要时工程技术部派人配合;对于有重要影响的施工如动火作业,健康安全环保部也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公司没有同意的施工应坚决制止。

4.5.5.2 施工进度报告

巡查人员或现场监护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每天报告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并在日报上反映报告,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措施。

4.6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报告

4. 6.1 危害行为报告

巡查人员或公司任何人员发现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时,都应立即进行制止,并报告生产运行部。同时巡查人员应向危害活动的实施人员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宣传手册”,讲清其危害后果,劝阻其停止危害活动。巡查人员在上报前应了解: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内容

负责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危害实施情况

4. 6.2对于巡查人员劝阻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应报告生产运行部值班调度,值班调度应安排站场管理人员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并收集、获取现场的危害活动证据,制止其危害行为。

4. 6.3 当站场管理人员也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人报告健康安全环保部,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协调公司资源进行处理。

4.6.4 对于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露的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110”进行处理

4.7 巡查记录

4.7.1巡查人员对管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在当天填写在“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上,生产运行部应在每天的日报中反映报告。

4.7.2 巡查人员应定期整理“安全巡查记录”,生产运行部应进行检查其填写的严谨性和真实性。

4.8 教育培训

生产运行部每月应组织一次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线路危害识别和风险预防、记录填写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巡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巡查技能和责任心,确保巡线工作能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培训活动应建立记录。

4.9 考核

4.9.1生产运行部每月至少一次对巡查人员的工作态度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4.9.2生产运行部应对外聘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订细致的考核办法。对于巡查工作不细致和不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巡查,或巡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以及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劝阻、推委职责的,应进行经济考核。

4.9.3对于已造成管道损坏事实、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应报告综合管理部给予辞退。

5记录

5.1 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

5.2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

第10篇 燃气管道巡线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管网巡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其主观 能动性,采取有效的巡线监管、考核措施,真正起到有奖有罚和激励 的作用,减少燃气管网被第三方破坏事件发生,确保燃气管网安全 运行。

1.2适用范围

____燃气有限公司管网巡线员

1.3管网破坏事故

包括管线因巡线员巡视、监护不到位,造成被第三方野蛮施工破坏和管网因圈、占压而导致的相关事故。

1.4巡线检查范围:城市道路、各小区燃气管线、阀井、调压设备、过河管、占压或管网附近施工点、管网标志牌(桩)、通气管线、阀井周围5米附近的其它地下井空间等,对可疑路段可扩大检查范围。

2、监督检查、考核与奖罚规定 2.1监督检查

(1)、运营部要每月不少于4次对各巡线员所负责的区域的管网巡视工作进行检查。

(2)、公司领导要不定期的对巡线员的管网巡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运营部对各巡线员的工作情况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和奖罚。

2.2奖惩:

2.2.1评选优秀员工

巡线员责任区域内发生一次管损事故,年底不能评选为优秀员工,不能参评公司组织的任何优秀员工的评选工作;

2.2.2奖励与考核

(1)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发现一次庭院地下低压管网漏气, 报运营部核实确认后,给予100元奖励。

(2)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发现一次道路、庭院地下中压压管 网漏气,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报运营部核实确认后,可依据实际情况给予100—300元奖励。

(3)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及时发现管网附近第三方开挖施工, 并与施工方沟通协调和下发施工告知书,敢于挺身而出制止野蛮施工行为,有效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管网遭受施工破坏的,报运营部核实确认后,给予200元奖励。

(4)每月巡线员尽职尽责,巡视到位,确保所负责区域管网安 全运营,所辖管网设施、调压设施维护及卫生状况良好;调压检查记录、巡视工作记录;工业用户抄表按时完成并记录填写完整及时、准确;与施工方及时沟通协调和下发施工告知书,确保管网未被第三方施工损坏或造成燃气安全事故;设备运行稳定、无漏气等隐患;考核和检查工作符合以上标准达标的,当月个人绩效考核加5分,巡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当月个人绩效考核加10分。

(5)巡线员尽职尽责,巡线区域内没季度未发生管网破坏事件的,每季度奖励巡线责任人300元。

(6)巡线员尽职尽责,全年内巡线区域未发生管网破坏事件的,年底参评优秀员工。

2.2.2处罚考核:

(1)每位巡线员必须熟知自己所巡线路基本情况,了解管线位 臵、走向、埋深、材质、管径压力和调压器、控制阀门等设施等基本情况,如公司、部门经理抽查、考核巡线员不能熟练掌握管网现状的处罚50元,对第二次抽查、考核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处罚100元。

(2)巡线员要严格按照每周巡线计划规定路线进行管网巡视 工作,在工作期间不干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公司和部门领导不定期对每个巡线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一次工作期间不在岗位,或无特殊原因有一次巡视不到位未填写设备检查巡视记录的,按脱岗处理,处罚50元;当月发现二次工作期间不在岗位或巡视严重不到位的,处罚100元;如有两次以上的交公司处理。

(4)巡线员所辖管网设施、调压设施有未及时维护及卫生状况不好;调压检查记录、巡视工作计划及记录、管线移交记录填写不及时、不完整;管网及设备有漏气隐患;巡线使用的机具携带不全的;发现一次处罚50—100元;两次以上的双倍处罚并由公司通报批评。

(5)凡遇市政建设,道路改造,房屋改造等施工,对燃气管道、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未及时下发安全通知、交待不规范、并未与其沟通、协商燃气设施保护办法和现场监护,发现一次处罚50—100元。

(6)在燃气管道上不允许有新的建、构筑物(违章)出现,因 未及时发现或报告,造成违章事实的;在工作中未及时发现管道和燃气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对漏气及其他情况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维修,凡是由用户、其他途径报修过来,经核实确认后,根据情节给予50—100元处罚。

(7)当月巡线区域内管网每发生一起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被第三方破坏事故的,依据责任大小处罚100-200元不等,累计责罚,如严重失职且连续发生二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被第三方破坏的,对巡线人员要加倍处罚,并按待岗处理;如引发燃气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公司事故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因第三方野蛮施工造成的非责任管损事故,负责该区域巡线员依据事态的严重性给予50-100元不等的处罚,并在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8)环境显示有明显漏气的迹象(植物枯黄等现象),且在3个月内没有相关巡检记录,但通过其它方式发现(如用户举报),则为该区域巡线员责任,根据情节给予100—200元处罚。

(9)巡线考核管理实现淘汰机制,巡线员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技能提升。如公司、部门经理三次考核巡线员不能熟练掌握管网现状或技能考试不合格的;或连续三个月个人绩效考核分值低于80分的,公司将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考核成绩出现“80分”或“80分”以下的,给予停职查看处分;停职查看期间,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予以辞退。

3、考核与奖罚的实施程序

3.1、本办法涉及的奖励条款,由运营部统计当月受奖励人员名单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列入当月工资发放;半年奖励由运营部考核统计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作现金发放;该绩效激励考核条款,均由运营部进行考核。

3.2、本办法涉及的处罚条款,由运营部开具罚单进行处罚,罚单转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于违章人当月工资中一次扣除;涉及绩效考核处罚条款的,由运营部进行考核。

4、本办法经公司领导审议通过后,于__年__月__日起实施。

第11篇 压力管道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三、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四、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五、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第12篇 液氧罐及附属液氧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氧罐及附属氧气管道、分配器(以下简称设备设施)相关责任人岗位职责

(一)使用班组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

1、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保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3、时刻注意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附件的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如实填写记录。

5、认真做好所操作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二)分厂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2、使用液氧罐时,必须经供应部门批准后使用。使用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入厂时,厂家必须出具符合国检标准的储气罐及分配器、

2)入厂检验时,供应部门及分厂必须核实液氧罐、安全阀、压力表在检验期内,设备及设施完好,否则不得使用。

3、组织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交底工作;

4、建立设备设施使用点位档案;

5、按时对设备设施附属仪表、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校验;

6、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治,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并定期演练。

二、液氧罐及附属氧气管道、分配器维护保养制度

(一)液氧罐维护保养

1、液氧罐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使压力容器投用后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2、液氧罐必须按照其使用特点和介质特性认真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检查罐体焊缝强度和有关接管、接头的完好、牢固情况,以及相应附件、压力表是否完好正常。

3、操作人员了解所操作液氧罐的结构特性,工艺原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掌握日常维护保养技能。

4、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保责任制,确立设备设施管理人,贯彻“谁使用谁管理”原则。

5、保持液氧罐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认真执行巡回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液氧罐的安全附件,严禁在运行状态下,紧固受压连接件或敲打罐体承压部件。

7、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阀门、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反映。

8、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压力容器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再次投用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氧气管道及分配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经常检查氧气管道及分配器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其表面腐蚀;

2.阀门要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无泄漏;

3.定期检查紧固支件的在用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联结固定可靠;

4.静电跨接、接地装置、绝缘保护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5.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漏现象;

7.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8.配合分厂及上级管理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9.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阀门、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 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2)管道的阀门及其它关键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3) 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5) 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6)液氧罐、安全阀、压力表未经过检验,

三、液氧罐及附属氧气管道、分配器安全检查制度

1、设备设施的使用班组应根据使用容器的数量,安全状况确定安全检查形式、要求,及时了解,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查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分厂及使用班组的安全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巡回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按时督促检查问题的处理、落实,实行检查有意见、处理有结果。

3、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上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安全为了生产的牢固程度,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查隐患,是否每台容器能够安全运行,有无安全附件、装置失灵和设备带病操作的情况;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4、定期检查的重点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 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操作情况;

3、安全附件、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和定期校验情况;

4、设备设施定期检验和修理、改造执行情况;

5、管道接头、阀门及各管件密封有无泄漏情况;

6、焊缝及绝缘保护层是否完好;

7、管道吊架的腐蚀和支承情况,管架、基础完好情况;

8、阀门等是否腐蚀、变形等;

9、 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状况;

10、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阳极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况;

11、其他缺陷:

5、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

1、设备设施操作是否正确;

2、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正常;

3、设备设施本体有无鼓包、变形、泄漏、裂缝等异常情况;

4、罐体的保温层及铭牌是否完好;

5、接管、紧固件、密封部位等有无损坏、泄漏现象;

6、有无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7、液氧罐液面、压力手否正常。

第13篇 公司管道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

1、安全管理

1.1项目部要设立以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1.2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单项造价5000万以下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针对分包单位:专业分包至少1人,劳务分包的工程50人以下的至少1人,50-200人的至少2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项目部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的投入。

1.3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做到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

1.4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5严格执行《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6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电工、电焊工、施工机械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7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8夜间作业,必须保证作业区有足够的照明;在重点危险部位及路段,夜间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警示牌等警示标志;夜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保证精力充沛;夜间作业前,应严格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利作业条件的,必须停止作业;加大夜班的跟踪巡查力度,尤其是危险施工区域;施工车辆夜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倒车伤人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夜间作业的用电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用电,严禁私自乱拉 乱接电线。

2、安全防护

2.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2.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少于1.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安全网封闭。

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低压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

2.4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2.5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6施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

2.7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2.8距地下管线1.5米(燃气管线2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

2.9管线工程施工路段,必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设置各类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导向标志,在交通繁忙的复杂路段必须配备专人执勤指挥,并设置带有反光标识围挡、警示地锥等警示标志。

二、文明施工

1.1市政管线工程开挖区域必须设置连续围档,围挡要坚固、平稳、严密、整洁、美观,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完成必须尽快按要求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恢复。围挡材料应采用金属材质或装配式活动板材,不得使用塑料布、土工布、纺织布。

1.2工程造价100万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规格要求不小于0.8×1.2m,字迹端正,张挂牢固;工程造价100万以下的工程(含抢修),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注明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1.3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危险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应设警示红灯。

1.4不得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5施工现场应作到工完场地清。当天不能及时回填、清运的渣土应用防尘网覆盖。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应该密封、掩盖,不得沿途抛散、遗漏污染市容。

1.6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震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14:00-22:00)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按要求申报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间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并佩戴上岗证,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1.8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施工现场不同的作业条件,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

该管理规范未尽事宜,参见《关于下发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年11月13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22。

第14篇 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管道的正常生产,巡检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确保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采气厂的天然气、污水管道安全运行,为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二、范围

适用于___所辖内的天然气管线、污水管道、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三、职责

1、___生产组负责本细则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大检查,牵头组织维修人员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2、井区是管道安全检查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检工作,巡检大班人员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道附近的施工,安排巡检大班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3、巡检大班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管道巡检和管道周围施工监护。

四、工作程序

1、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

巡检大班人员对燃气管道每周进行一次、污水管道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检查一次;生产组每季度组织一次管道安全巡查工作。

2、生产组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及时编写检查报告。

3、___井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巡查人员在管道起点开始巡查时,必须向井区长汇报(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巡查人员到达终点,应及时填写当天的巡查记录,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井区长的指示。巡检人员将巡查记录上报作业区生产调度,井区长对巡查记录进行检查,并指导其改进。

5、井区在雨季应增加巡检人员和加强巡检的密度。

6、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井区长,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7、 站场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8、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预防性协调与沟通。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生产运行部。

五、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要求:

1、___为所管辖区域管道安全运行管理部门,是所管辖范围内管道的第一责任者。发生管道泄露事故时,是管道泄露抢修现场的第一指挥者,负责事故上报、泄露点气源切断、现场指挥、事故协调、组织人员抢修、处理善后恢复等一系列现场工作。

2、负责建立集输管道泄露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到定期更新和定期演练;负责建立管道巡查、维护保养、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建立所管辖内的阀井池、流量计、阀门台帐和维护保养记录。

3、负责辖区内所有管道安全巡查,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记录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隐患;对重点区段加强巡查和监护,严重的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派人现场24小时守护直至危险消除。

4、负责对在辖区内准备穿越的外单位管道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及向采气厂有关部门报批,做好管道定位工作,在穿越施工过程中全程监督确保管道安全。

5、负责运行管道的春检工作;负责管道、阀门井、井场内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标准化工作;配合做好管道反腐检测等工作。

6、负责 “警示桩”的档案建立、补充、维护保养、登记、粉刷、喷涂年检标识;负责对损坏缺失的标志桩进行统计并上报生产运行科,要求安排施工队进行维护补充。

7、负责所辖区域内对外供气单位的管道日常监督管理和巡查工作,发现有偷气现象和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调度室进行处理意见。

8、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冲毁和下沉大小管线的护坡、管沟、道路(含该区块内管道部和增压工区的穿越管线),联系生产运行科安排施工队按统一标准修缮维护。

六、考核与奖惩

1、每月___负责人对井区巡检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与井区的业绩考核挂钩。

2、具体考核按《___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七、附则

1、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 管道安装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我工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目标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点的预测,严格控制危险点,清除危险源,密切注意危险人,坚决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明确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围要自己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对谁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加强劳动者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对民工、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

七、加强作业场所和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应有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严、二细、三落实”、即严要求、细心检查、细心操作、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

八、加强对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主体安全多层次防护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并监督检查、从而不断发展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强班组和安监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且业务素质、人员数量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要求(每个施工队伍的安全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人)。

十、对进厂的所有施工人员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配发上岗证。

十一、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特殊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动火作业票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奖励

1、能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有关制度、准则,严格履行各岗位安全职责,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1)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50-200元。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50-100元。

(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者,奖励50-200元。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实整改意见者,奖励100-200元。

2、项目部每月将实行“安全十日检查制”,凡发现不符合项目部或其它有关规定的将按其进行处罚。对能始终贯彻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队和施工班组项目部将依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三、违章处罚:

1、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2、项目部要坚持实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罚款100元/次。

3、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款5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4、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件)罚款100元。

5、发现有“三违”作业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者,视情况加重处罚。

6、“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未到位者罚款100元/次。

7、各施工队未设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或不到位者,每次罚款200元,并限期到位。

8、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脚手板铺设不合要求,梯子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空洞,跳板不绑扎和不设安全网等,每查出一处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要求佩带者,罚款100元/人次;高空作业没穿软底鞋,罚款50元/人次。

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次;用安全帽当凳子,罚款100元/人次。

10、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用电、用水管理不善,现场发现跑、冒、滴、漏或电气设备不合格及使用不当,罚款200元/项次。非电工乱接电线罚款200元/人次。

11、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罚款100-1000元/次;排架、脚手架安全网未兜底或不合格罚款200-1000元/次。

12、起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运输作业违反“安规”者罚款100-1000元/人次;戴手套使用砂轮机、钻床等罚款200元/项次。

13、高处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背心,违者罚款50-100元/人次。

15、各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标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性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罚款50元/处。

16、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架管上,罚款100元/处。

17、施工的电动器具、起重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罚款500元/件(次)。

18、临时电源开关箱上锁,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不得用铜丝代替,使用电炉应有项目部安全科发放的使用证,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处;无证使用电炉、罚款500元/只;配电柜、控制盘、电焊机未接地、接地电阻超过规定值的,罚款500元/次。

1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与动火,在禁烟火区域查获烟头,罚款100元/个。

20、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罚款100-1000元/处(次)。

21、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罚款100-1000元/项。

22、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或驾驶车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违规作业,罚款500-2000元/项(人次)。

23、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概不许乱动,专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照明的电业“安规”的要求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

24、高压配电室、变电所不关门上锁,造成他人进入或受伤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25、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不安全场所的安全设施,他人不准乱动。不做安全技术措施或乱动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元/人次,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技术措施。

26、凡不服从安全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监察人员实施打击报复者罚款1000元/人次。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如果少一次安全记录,对该施工队或施工班组处以50~500元罚款。

28、安监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除本处罚规定范围内罚款对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和现象,有权作出罚款的决定。

29、各生产施工区域的施工队负责人、施工员、工长,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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