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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库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爆破器材库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库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库存管理:包括器材的入库、出库、存储、盘点等环节。

2. 安全规定:确保库区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 操作规程:明确员工在处理爆破器材时的行为规范。

4.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危机情况。

包括哪些方面

1. 材料分类与标识:对爆破器材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 存储条件:确保库房的通风、防火、防潮等环境条件符合标准。

3. 访客管理:控制库区的访问权限,对外来人员进行严格的登记和监控。

4. 工具设备:规定专用工具的使用和维护,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5. 库房监控:安装并维护监控系统,以便实时监控库区状况。

6.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对能力。

重要性

爆破器材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

1. 预防事故: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减少因人为疏忽导致的事故风险。

2. 保障财产:保护爆破器材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 提升效率:合理安排库存,避免因器材短缺或过剩造成的延误。

4.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涵盖所有相关流程和规定,确保员工清楚了解职责和操作步骤。

2. 设立专职管理员:负责日常库房管理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

3. 定期检查与评估:对库房设施、器材状态、员工操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4.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营造重视安全的企业氛围。

5. 实施奖惩制度:对遵守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强化制度执行力。

总结,建立并执行一套完善的爆破器材库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确保每一环节都得到妥善处理,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爆破器材库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爆破器材库房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二、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岗哨和流动岗;门岗应建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三、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 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安监科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五、 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另库存放。

六、仓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提示牌。每幢危险性建筑物入口处明显位置应有警示牌,警示标牌应符合wj9049-2005中7.2.4的规定。

七、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表1规定执行。各种民用爆破器材包装应是完整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

八、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民用爆破器材或未进行相容性试验的新产品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九、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

1、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及堆垛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索类民用爆破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十、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十一、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门窗小修可移至室外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干净方可进行。

表1不同品种民用爆破器材同库存放、同车运输表

民用爆破器材名称

雷管类

黑火药

导火索

炸药及其制品

雷管类

o

×

×

×

黑火药

×

o

×

×

导火索

×

×

o

o

炸药及其制品

×

×

o

o

注1:o表示可同库存放或同车运输,×表示不应同库存放或不应同车运输。

注2:雷管类包括火雷管、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继爆管。

注3:炸药及其制品包括:硝铵类炸药(指铵梯类炸药、铵油类炸药、乳化炸药、水胶炸药等)、导爆索类等。

第2篇 爆破器材库房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爆破器材库房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爆破器材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3、库区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4、仓库区域内应当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5、爆破器材库房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雷管、炸药等不得同库存放的爆炸物品,必须按要求分专库存放。其中,炸药库存量不准超过15吨,雷管库存量不得超过8万发。

2、库内物品摆放要整齐、稳固、不超高,要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潮湿、防小动物进入,要通风良好。

3、堆放炸药类、索类危险品,堆垛的总高度不得超过1.8米,

堆放雷管类危险品的总高度不得超过1.6米。

4、库房内要留有不小于1.5米的主要通道,堆垛距离不应小于0.5米,堆垛与堆垛之问不应小于0.1米。

5、库房内不准存放爆炸物品以外的其它物品及过期、报废的爆炸物品。

6、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

三、装运管理

1、装卸爆破器材,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为爆炸物品专用防爆车,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3、运输爆破器材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4、库房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四、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爆破器材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赢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第3篇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3、库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上级主管。

5、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堆放应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3)堆垛间距离不小于1.3米。

(4)炸药堆高不超过1.8米。

(5)雷管堆高不超过1.6米。

(6)雷管每堆不超过300箱。

(7)每个库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8)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6、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危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7、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8、严格领发手续。无签字,或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严格按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的原则执行。

9、测试雷管加工药包必须在药包加工室内进行(应离仓库25米以上),严禁在库内操作。

10、发雷管时,必须到库外开启,发放完后把箱封好再搬回库内。

11、对散落在库地面的炸药粉末,要及时清扫处理。

12、保持库(室)内外的整洁,库区范围内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避雷设施,不得丛生杂草。库区四周要有放火隔离带。

13、主管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对爆破器材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14、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载火工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内。装载爆破器材的车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物品。

3、装卸爆破器材,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领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燃爆的距离。

5、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

三、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3、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4、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第4篇 某爆破器材库房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爆破器材库房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爆破器材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3、库区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4、仓库区域内应当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5、爆破器材库房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雷管、炸药等不得同库存放的爆炸物品,必须按要求分专库存放。其中,炸药库存量不准超过15吨,雷管库存量不得超过8万发。

2、库内物品摆放要整齐、稳固、不超高,要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潮湿、防小动物进入,要通风良好。

3、堆放炸药类、索类危险品,堆垛的总高度不得超过1.8米,

堆放雷管类危险品的总高度不得超过1.6米。

4、库房内要留有不小于1.5米的主要通道,堆垛距离不应小于0.5米,堆垛与堆垛之问不应小于0.1米。

5、库房内不准存放爆炸物品以外的其它物品及过期、报废的爆炸物品。

6、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

三、装运管理

1、装卸爆破器材,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为爆炸物品专用防爆车,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3、运输爆破器材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4、库房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四、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爆破器材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赢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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