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对各类资源的使用行为,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这一制度涵盖了物品的采购、领用、保养、报废等全过程,旨在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降低损耗,保障生产和服务的顺利进行。
1. 物品分类与编码:明确各类物品的分类标准,为每种物品设定唯一的编码,便于识别和管理。
2. 采购流程:规定物品的申请、审批、采购及验收程序,确保采购的合规性。
3. 领用与归还:设定物品领用的权限、程序及期限,规定归还时的检查和记录。
4. 使用与保养:制定物品的使用规则,指导员工正确操作,同时明确保养责任和周期。
5. 存储与盘点:规范物品的存储环境和方法,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6. 维修与报废:设定物品维修的标准和流程,确定报废条件,防止资源浪费。
7. 责任追究:建立违规使用的惩罚机制,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
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物品使用中的混乱和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2. 节约成本:有效控制物品的损耗,避免过度采购和浪费,降低运营成本。
3. 保障安全:明确使用规则,预防因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保障员工安全。
4. 促进公平:确保资源公平分配,避免因个人占用过多资源引发的矛盾。
5. 提升形象:良好的物品管理体现企业的专业性和管理水平,提升对外形象。
为实施有效的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1. 制定详细的物品管理制度文件,明确各项规定,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
2. 建立物品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3. 设立专职的物品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物品管理,监督执行情况。
4. 定期进行审计,评估制度执行效果,针对问题及时调整优化。
5.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以推动企业的高效运作和持续发展。
第1篇 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贵重物品(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仪、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贵重物品能够运行正常,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
1、行政部信息管理员负责公司内贵重物品设备的申购、安装、维护和管理,确保贵重物品的正常运行。
2、各贵重物品使用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行政部负责监督贵重物品维护保养实施情况。
三、管理规定
1、本公司对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机、笔记本电脑、解码仪、诊断仪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所有贵重物品设备统一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硬件和软件,如果自行拆装发生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拆装人负担。
3、各部门贵重物品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如果发现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取得联系。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
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它相关未尽事宜可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2篇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按照物品的性能、燃点进行分类、单独存放和管理。
二、必须按实际用量计划采购、库存、不准超量长期存放。
三、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人员必须掌握物品的特性、使用、保管方法。
四、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牢固、密封,压力容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容器不得破损、变型、泄漏,要定期检查维修。
五、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必须通风、清洁、通道通畅、配电线路性能良好、接头牢固、隔离火源及其它可燃物。
六、使用剩余部分必须收回妥善保管,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集中安全处理。
七、办公场所、住宿区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3篇 危险物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应根据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危险程度,划定禁火区,并设立明显的禁止标志,严格管理火种。
二、化学危险品必须存储地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储存室的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 0m2,储存柜的总量不得超过200kg;各类化学物品必须分类储存。化学性质不同、灭火方法不同、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切忌混放在同一库房,同一储存室内以免发生事故。
三、凡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领发要有严格的手续。
四、采购化学危险物品,要申请采购证,凭有关部门发给的采购证购买。购买剧毒物品,除严格执行凭证供应外,还应由本单位出具证明,详细写明品种、数量和用途,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名盖章后方可购买。
五、托运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附有有关证明,向指定的运输部门办理。自运化学危险物品的,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经过培训,熟悉业务、有上岗证的人员装运。
六、安全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贮存、使用、保管的安全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与普查以及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和指挥。
七、安全部门必须切实做好对直接管理或接触危险物品人员的审查、考核和培训工作,业务上坚持上岗培训制度和经常考核。
河南天宏钢结构有限公司
第4篇 明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贮存管理制度
(一)氧气、乙炔的使用及贮存
1、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技术检查,使用送检合格的气瓶。
2、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砼车运输,不得同库存放;在运输贮存氧气和乙炔时,应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使用过程中防止气瓶受暴晒。
3、使用氧气和乙炔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8米,氧气瓶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4、操作中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纱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接触;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橡皮管及割炬等。
6、模板、木枋的堆放
(1)模板及木枋应堆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远离火源或与火源有效隔离。
(2)模板、木枋堆场周围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7、油料、油漆等的存放和使用
(1)油料、油漆单独分类存放,库房周围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有效地消防器材。
(2)开启油料、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碰击不发火花的工具。
(3)使用以上材料时,操作者严禁吸烟,操作范围内亦严禁烟火。
(4)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得同库存放。
(5)保持库房通风整洁。
(6)货物堆码不应超高,垛底应有垫衬。
第5篇 民爆物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切实抓好我单位民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由项目安全副经理对民爆物品使用负监管总责。
2、各架子队以班组为单位,指定民爆物品使用现场监管员,并将各组民爆物品使用监管员名单报炸药库备案。
3、民爆物品监管员要对所负责的班组民爆物品的开票、支领、使用和清退等过程进行监督。
4、没有指定民爆物品监管员的班组,炸药库有权不发给民爆物品。
5、各班组民爆物品监管员如因请假不能上班,队长必须指定临时民爆物品监督管理员,并出具证明给炸药库备案。否则炸药库有权不给支领民爆物品。
6、各班组根据本班工作量预计所需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将数量报本班安全员开具《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报相关人员审核批准,爆炸物品支领单,经监管人员审核签字后,安全员与爆破工一起到炸药库支领民用爆炸物品,班长指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与专职爆破工负责支领和运送。
7、进入作业区前,监督员要对支领的数量、种类、规格等进行核实,并认真填写记录。
8、民爆物品现场监督管理员,对民爆物品的使用过程、使用数量及班末清退等进行监督,爆破作业后,监督员要对炸药库民爆物品使用监督管理记录表上填写的数量进行核实,若支领、使用、和清退数量与监督员掌握的数量相符,监督员应在民爆物品使用监督管理记录表上签名,否则,不给签名,并及时追查原因。没特殊原因,不审核签字的,一次罚款50元。
9、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6篇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按照物品的性能、燃点进行分类、单独存放和管理。
二、必须按实际用量计划采购、库存、不准超量长期存放。
三、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人员必须掌握物品的特性、使用、保管方法。
四、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牢固、密封,压力容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容器不得破损、变型、泄漏,要定期检查维修。
五、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必须通风、清洁、通道通畅、配电线路性能良好、接头牢固、隔离火源及其它可燃物。
六、使用剩余部分必须收回妥善保管,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集中安全处理。
七、办公场所、住宿区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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