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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安全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员在学习驾驶技能的过程中,能在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中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教育与培训

2. 教练员资质与行为规范

3. 车辆维护与检查

4. 培训场地安全标准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6. 监督与评估机制

培训内容

1. 学员安全意识培养:强调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提高学员对行车安全的认知。

2. 驾驶技术训练:注重基础驾驶技巧,如紧急制动、避险驾驶等,确保学员在突发情况下能做出正确反应。

3. 驾驶心理学教育:教导学员如何应对紧张、焦虑等情绪,以保持冷静驾驶。

4. 教练员安全指导:定期对教练员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其安全教学能力。

应急预案

1. 紧急救援流程:设立明确的紧急联络方式,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启动救援。

2. 事故现场处理:制定详细事故处理程序,包括现场保护、人员疏散、伤员救助等。

3. 事故调查与报告:对每一次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查找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后续跟进:为受伤学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并进行心理疏导,确保其身心健康。

重要性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学员的生命安全、维护驾校声誉、促进道路交通秩序的稳定至关重要。一方面,通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可以减少因学员操作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严格的教练员管理和车辆维护制度能预防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隐患。完善的应急预案能在意外发生时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因此,驾校必须重视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理念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以培养出合格、安全的驾驶员。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中的事故发生,保证正常训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安全工作评比。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安全训练,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

(2)按交通公安部门关于进场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训练等有关知识。

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报废和更新。

4、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上车系好安全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二、安全检查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公司安办、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第2篇 j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中的事故发生,保证正常训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安全工作评比。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安全训练,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

(2)按交通公安部门关于进场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训练等有关知识。

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报废和更新。

4、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上车系好安全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二、安全检查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公司安办、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第3篇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中。

四、自觉服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学院、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

单车辆。

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记录。

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

要记录在案,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

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第4篇 驾校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考核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学校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管理、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结合我校培训源头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评比的依据是市安监局、市交通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下属的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阶段性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源头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源头安全实行部门管理,各受考核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 各受考核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与安全管理目标,职责明晰,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第七条 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考核范围及单位

第八条 考核各培训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 年终源头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由安全管理委员组织人员进行,并提出初步意见,提经理办公审定后按《职工奖惩规定》实施奖励。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十条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经费落实。未落实机构扣2分,未落实安全经费2分。

2、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

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

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并进行初验和申请验收。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1分。

4、强化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的记录。人员不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5、做好“环境整治”、“培训秩序”、“人口密集型场所安全”、“安全生产月”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2、凡发生行业安全事故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

扣2分。

3、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到市

处述职,接受训导。未做到扣5分。

4、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5、层层分解培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不分解扣10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1、凡突破市驾办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

2、凡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死亡3人,重伤9人以下),每次扣10分,发生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评奖资格。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 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部门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二条 同样问题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故的,罚责任人500—1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单位。

第十四条 安全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可参照《职工奖惩办法》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具体奖励办法:

1、被上级机关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员每人奖励200元。

2、被局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科室负责人每人奖励100元。

3、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奖100元。

4、造成重伤以上事故,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元。

5、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轻伤事故,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

6、造成死亡、火灾事故,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或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单位,如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擅自动用设备等,而造成设备损坏等或人身伤亡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第5篇 驾校安全保障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能够切实落实培训教学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文明培训教学的设施,确保培训教学安全技术条件、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培训教学单位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从计划、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及时、有效。

2  安全生产资金的来源

2.1  培训单位确定的培训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培训教学措施费用中,提供给培训教学单位用于安全培训教学生产的费用。

2.2  培训教学单位从成本中列支的为自身的安全设备、设施、仪器维护、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术研究推广等的费用。

3  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

3.1  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和有关培训教学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其他资金需求计划。

3.2  按照培训教学生产的特点,培训负责人应按年度或工程项目组织制定并提出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资金使用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3  制定资金计划应本着适应培训教学安全需求、节约和保证采购质量的原则。

3.4  资金使用计划应符合培训教学生产中相关进度的时间节点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的控制和事故预防措施要求,确保培训教学生产安全的需要。

3.5  针对培训教学过程中产生新的危险因素或计划不能满足安全培训教学生产需要时,培训负责人应及时提出和调整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直至满足安全培训教学生产需要。

4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

4.1  属于安全生产范围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并对安全生产资金设立专项帐目。

4.2  对已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实施计划的采购部门应按照计划项目,对采购物品的供应商的生产许可、价格、质量等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审查,提出资金需求;相关的资金管理部门应按照计划的项目和资金需求,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拨付。

4.3  培训单位提供给培训教学单位用于安全培训教学生产的专项费用,应用于培训教学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培训教学措施的落实、培训教学安全条件的改善和环境保护。

4.4  从成本中列支安全培训教学生产的费用,应用于培训教学设备有关安全装置维护更新、检测监测仪器配置、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管理(如电脑、办公用品、通讯、摄影、交通工具等)所必需的资金。

5  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管

5.1  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落实、使用情况,每年应形成报告。

5.2  安全监督部门有权对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使用、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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