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点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预防和控制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的管理体系。它涵盖了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危险点的全过程,旨在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1. 危险源识别:通过系统性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产生危害的设备、工艺、环境等因素。
2. 风险评估:量化危险点的风险等级,包括可能性和严重性两个维度。
3. 控制措施制定:针对每个危险点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包括工程控制、管理控制和个人防护等。
4. 实施与监督:执行控制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
5.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危险点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记录与报告:记录危险点的管理过程,及时报告异常情况,以便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危险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2.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3. 提升效率:通过预防性管理,减少因事故造成的生产中断,提高工作效率。
4. 增强信誉:良好的安全管理能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1. 建立专门的危险点管理团队,负责整个流程的实施和监控。
2. 制定详细的危险源识别标准和风险评估准则,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设立定期的安全审计机制,检查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引入先进的安全管理软件,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危险点的动态管理和预警。
6.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及时上报潜在危险,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全面、有效的危险点管理制度,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效能。
第1篇 工业企业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公司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l、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
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六院规定执行。
3.1.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1.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
3.2.2危险点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
3.2.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3.2.4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作业人员
3.3.l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
3.3.3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3.4检查
3.4.1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
3.4.2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3.4.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i级危险点,ii级危险点由总公司、分公司重点控制,ⅲ级危险点由所在分公司重点控制。
3.5.2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险点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应完好齐备。
3.5.4危险点应配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馈
3.6.1危险点发现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3.6.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和问题,做出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注:我公司有两个ⅱ级危险点:功能助剂合成车间、铝粉筛分组批工房;一个ⅲ级危险点:熔铝工房。
附录a:危险点控制管理卡片
第2篇 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
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六院规定执行。
3.1.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1.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
3.2.2危险点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
3.2.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3.2.4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作业人员
3.3.l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
3.3.3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3.4检查
3.4.1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
3.4.2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3.4.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i级危险点,ii级危险点由总公司、分公司重点控制,ⅲ级危险点由所在分公司重点控制。
3.5.2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险点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应完好齐备。
3.5.4危险点应配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馈
3.6.1危险点发现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3.6.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和问题,做出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注:我公司有两个ⅱ级危险点:功能助剂合成车间、铝粉筛分组批工房;一个ⅲ级危险点:熔铝工房。
第3篇 电子公司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意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
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3.1.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1.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3.2.2、危险点应有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
3.2.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3.2.4、危险点改建扩张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作业人员
3.3.1、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人员的意见。
3.3.3、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3.4、检查
3.4.1、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
3.4.2、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3.4.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一级危险点,二级危险点由总公司,分公司重点控制,三级危险点由所在分公司重点控制。
3.5.2、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险点的防护设备,设备等应完好齐全。
3.5.4、危险点应配有效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馈
3.6.1、危险点发生重大未遂事故或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3.6.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问题,做好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又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的范围
2.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2、金属焊接作业
2.3、起重作业
2.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5、化学危险品
2.6、压铸作业
2.7、压力容器作业
2.8、冲压机械作业
2.9、锅炉作业
2.10、建筑登高架设、修理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2、年满十八周岁
3.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3.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4、复审与培训
4.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4.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部门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司安技部门统一办理。
5、复审内容
5.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5.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5.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5.4、健康体检
6、日常管理
6.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6.2、各部门、车间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6.3、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卷和体检表保留四年,审验表保留八年。
6.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6.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第4篇 建筑施工现场危险点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危险点的识别和控制,降低施工的安全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危险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地施工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定义
危险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并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现场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3、要求
3.1 对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确定危险点。
3.2 根据可能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和不同性质危险点定量分析计算的结果,危险点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
3.3 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4 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3.5 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3.6 各级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应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3.7 危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安全第一负责人和安全主管领导对危险点的控制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应保证其无重大隐患,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危险点的确定和等级划分:
4.1依据《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按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公司进行了识别,施工现场危险点如表1。对表1中未列出的符合危险点要求的施工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现场和易燃易爆场所,亦可作为待定危险点进行选择。
4.2 根据不同的危险性质,对待定危险点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确定危险点及其等级。
施工现场危险点清单表1
序号
危险点名称
等级
备注
1
塔吊安装拆除作业
ⅱ
2
塔吊运行作业
ⅲ
3
施工电梯安装拆除作业
ⅱ
4
施工电梯运行作业
ⅲ
5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作业
ⅱ
6
物料提升机运行作业
ⅲ
7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ⅲ
8
附着式脚手架
ⅲ
9
悬挑式脚手架
ⅲ
10
门型脚手架
ⅲ
11
挂脚手架
ⅲ
12
吊篮脚手架
ⅲ
13
卸料平台
ⅲ
14
配电室
ⅲ
15
氧气、乙炔库房
ⅲ
16
木工棚
ⅲ
17
深度超过5m(含5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ⅱ
18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基坑(槽)支护
ⅱ
19
起重吊装工程
ⅱ
20
高大模板
ⅱ
21
拆除工程
ⅱ
5危险点的控制管理
5.1危险点的审定:
5.1.1 基层各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危险点清单进行识别确认,填写《危险点控制管理卡片》,格式见附录a。直属项目部(含装饰公司)将该卡片报公司安全生产处归档备查,二级单位(二级公司、区域公司、模拟股份公司、安装分公司)下属单位将该卡片报二级单位归档备查。
5.1.2 ⅲ级危险点由安生生产处审定。
5.1.3 ⅱ级危险点的由总工程师审定。
5.1.4 ⅰ级危险点的报建设集团,由集团公司审定。
5.1.5 危险点每三年复审一次。新增、撤销和等级变更的危险点,应严格执行等级划分标准和审定制度。
6管理制度:
6.1 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
6.2 危险点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标志牌的内容应包括危险点的名称、等级和安全负责人。
6.3 危险点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并按gb6442的有关规定进行伤亡事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4 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作业人员:
7.1 危险点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安全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2 危险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qj123的有关规定。
7.3 危险点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4 危险点的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同意。
7.5 危险点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禁止有职业紧急病的人员上岗。
7.6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8检查:
8.1 各级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检查、专业性检查个和重点抽查。安全检查应执行qj 1421的有关规定。
8.2 ⅰ级危险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所属单位主管领导每月度检查一次,项目现场主管每周检查一次,班组长每天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工作日检查。
8.3 ⅱ、ⅲ级危险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所属单位安全主管领导每季度检查一次,项目现场主管每月检查一次,班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工作日检查。
8.4 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表并做好记录。安全检查表的制定应以qj1807为依据,力求精炼、准确、重点突出,便于检查和记录。
8.5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应逐级上报并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
9日常管理:
9.1 危险点实行分级管理。ⅰ级危险点的日常管理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重点监控;直属项目部的ⅱ级危险点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生产处负责监控,二级单位(二级公司、区域公司、模拟股份公司、安装分公司)下属单位的ⅱ级危险点的日常管理由二级单位负责监控;ⅲ级危险点的监控由项目部负责监控
9.2 危险点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每班明确负责人,并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9.3 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9.4 危险点设备、设施的接地电阻和避雷装置等防范措施应定期检测,保证齐全、有效。
9.5 危险点的测试仪器、仪表、工具等应齐全、灵敏、可靠、有效。
9.6 危险点应配备有效使用的消防器材。
10信息反馈:
10.1 危险点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以及具体整改措施,危险点负责人应及时反馈到安全生产处。
10.2 危险点发生重大未遂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
10.3 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研究分析危险点反馈的隐患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11危险点的撤销:
基层单位危险点撤销前,直属项目部应立即将《危险点撤销报告》(附录b)报公司安全生产处予以审批,二级单位(二级公司、区域公司、模拟股份公司、安装分公司)下属单位将《危险点撤销报告》报二级单位予以审批。
第5篇 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定点与分级原则、管理及巡回检查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
2 术语与定义
易燃易爆危险点:在研制、生产、试验、贮存和使用过程中,易发生火灾与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场所。
3 基本内容与要求
3.1 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程序
a) 定点分级;
b) 挂危险点标志牌,明确责任人;
c) 编制检查表,规定检查周期和内容;
d) 各级检查责任人按检查表内容进行巡回检查;
e) 资料归档。
3.2 易燃易爆危险点定点原则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易燃易爆危险点:
a) 高压管道、压力容器、储罐区(储罐)等场所;
b) 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c) 其他可能发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场所。
3.3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原则
根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程度不同,将危险点划分为ⅰ、ⅱ、ⅲ三级。
3.3.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危险点:
a) gb18218中规定的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
b) 10人及以上的危险作业场所;
c) 可能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场所;
d)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事故的场所。
3.3.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危险点:
a) 可能造成1人或2人死亡或者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的场所;
b)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至500万元事故的场所。
3.3.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危险点:
a) 可能造成3人以下重伤事故的场所;
b)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至100万元事故的场所。
3.4 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确定
3.4.1 公司技安环保部组织专家按照确定易燃易爆危险点及划分等级,确定各级责任人名单,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子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报公司备案。
3.4.2 易燃易爆危险点的撤销或等级变更,应重新评审确认与批准。
3.5 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
3.5.1 易燃易爆危险点执行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应超定量存放和(或)使用危险品。
3.5.2 易燃易爆危险点执行定岗、定员管理,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5.3 因工作需要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定员管理。
3.5.4 各级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巡回检查周期进行检查、签字。
3.5.5 易燃易爆危险点应按照科工安字[2008]560号《国防科技工业易燃易爆危险点视频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安装监控系统,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3.5.6 易燃易爆危险点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6 易燃易爆危险点标志
3.6.1 易燃易爆危险点处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和易燃易爆危险点责任标志牌,二者配挂在一起。
3.6.2 安全标志牌的名称、图形符号、种类、设置的范围和地点、尺寸及设置的高度等,应符合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3.6.3 易燃易爆危险点责任标志牌尺寸为700mm×600mm,标明危险点名称、编号、级别、危险性类别和各级检查责任人。
3.7 易燃易爆危险点检查责任分工及检查周期
3.7.1 一级危险点由岗位责任人、作业点负责人、分公司主管领导、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检查。
3.7.2 二级危险点由岗位责任人、作业点负责人、分公司主管领导、分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检查。
3.7.3 三级危险点由岗位责任人、作业点负责人和分公司主管领导、分公司负责人检查。
3.7.4 岗位责任人每日班前、班中、下班时检查(日查)。
3.7.5 作业点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周查)。
3.7.6 责任单位技安员每周检查一次(周查)。
3.7.7 分公司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危险点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周查)。
3.7.8 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点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月查)。
3.7.9 公司分管领导对一级、二级危险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季度查)。
3.7.10 公司总经理对一级危险点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年查)。
3.7.11 公司分管领导技安部门对危险点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月查)。
3.8 人员要求
3.8.1 岗位责任人要求
3.8.1.1 掌握危险点部位所有设备、设施性能和生产、使用、贮存物质的危险性质。
3.8.1.2 熟悉生产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3.8.2 检查责任人要求
3.8.2.1 检查责任人必须由相应级别领导担任,当责任人因故不能履行检查责任时,必须委托相应级别人员代替。
3.8.2.2 了解危险点部位设备、设施性能和工艺要求,以及使用、贮存物质的危险性质和安全技术条件状况及检查内容要求。
3.9 检查整改
3.9.1 各级检查责任人必须按规定的检查周期和检查内容履行检查职责,将检查情况记入《易燃易爆危险点检查记录本》。
3.9.2 各级检查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和监督整改。
3.9.3 各级检查责任人对本级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书面向上一级检查责任人或相关部门报告。
3.10 考核
3.10.1 各级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罚款100元/次。
3.10.2 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照《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考核。
第6篇 某烧结厂危险源危险点分级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全厂各类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烧结厂各部门。
3. 术语
危险源(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潜伏着较大的危险性设备、岗位与场所。这些设备、岗位与场所引起的事故会导致人身伤害,设备、设施损坏,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控制管理部位。这种部位有静态和动态两种形态,是预测、控制事故的关键环节。
4. 管理职能
4.1 安监科是危险源(点)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烧结厂各级危险源(点)等级划分进行审批,督促各车间及有关部门制定危险源(点)防范措施,负责对烧结厂各级危险源(点)进行督查。
4.2 机动科、技术科等职能部门是危险源(点)分口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分管范围内危险源(点)进行等级划分审核,组织制定危险源(点)防范措施,负责对烧结厂各级危险源(点)进行专业性检查。
4.3 各车间和工序(或班组)对本车间和工序(或班组)级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并组织本级别的日常检查。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管理组织原则
5.1.1 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5.1.2 根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专业管理部门严格控制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5.1.3 健全危险源(点)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5.2 危险源(点)等级划分原则
不能把所有设备、设施及场所不论危险性大小都列为确立危险严重度等级因素,也不可把所有的物品不论储存量多少和危险严重程度大小都列为确定危险严重度等级因素。一般应根据以下原则:
5.2.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大的列入决定因素;
5.2.2 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可能性大小和严重程度,可能性大且造成死亡和重伤的列入决定因素;
5.2.3 发生设备、设施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可能发生重大或特大事故的列入决定因素;
5.2.4 发生事故的经济损失大小,大的列入决定因素;
5.2.5 危险源(点)等级划分不要分得过细或过粗。过细,不便于分类指导;过粗,就可能混淆差别,也不利于分类指导;
5.2.6 以危险严重度为重点,以危险概率、危险频率为参考值进行分级;
5.2.7 突出体现各部门生产特点及作业环境。
5.3 划定危险源(点)的具体依据
5.3.1 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
5.3.2 有提升系统危险的场所;
5.3.3 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
5.3.4 有高处坠落的危险场所;
5.3.5 有触电伤害的场所;
5.3.6 有烧伤、烫伤的场所;
5.3.7 有腐蚀、放射、辐射、中毒和窒息的场所;
5.3.8 有落物、飞溅、坍塌、淹溺伤害场所;
5.3.9 有被物体碾、绞、挂、夹、刺、压和撞击的场所;
5.3.10 有被绊倒及其它致人伤害的场所;
5.3.11 曾发生过事故的岗位、场所。
5.4 危险源(点)等级划分
5.4.1 影响危险源(点)等级划分的因素
5.4.1.1 设备、设施和物品拥有量的多少和大小。一般讲,拥有量多,设备、设施庞大,危险严重程度高;
5.4.1.2 危险性设备、设施及场所工种的多少。一般讲,拥有工种数多的危险严重度高;
5.4.1.3 生产质量要求高低和产量大小。一般讲,质量要求高、产量大,危险严重程
5.4.1.4 生产的季节性要求也影响危险源(点)的危险严重度。一般讲,有季节性要求的危险严重度高。
5.4.2 全厂将危险源(点)分为一、二、三、四、五(五级)
5.4.2.1 一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多人死亡且危险概率较高的地方,即危险性指数大于或等于320(d≥320)。
5.4.2.2 二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一人死亡或多人重伤且危险概率较高的地方,即危险性指数大于或等于161-320(d;161-320)。
5.4.2.3 三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重伤事故的地方,即危险性指数大于或等于71-160(d;71-160)。
5.4.2.4 四级危险源(点):具有一定危险性,有可能造成一般伤害事故的地方,即安全指数小于20-70(d;20-70)。
5.4.2.5 五级危险源(点):具有一般风险,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地方,即安全指数小于20(d<20)。
危险指数评价表
序号 d值 评价 分数级
1 ≥320 极高风险 一
2 161-320 高度险 二
3 71-160 显著风险 三
4 20-70 一般风险 四
5 <20 稍有风险 五
d=l.e.c
d:危险性指数
l:发生危险的可能
e:职工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
c:危险严重度
事故危险概率分级(l)
等级 程度 发生概率的情况 分值
l 往常 几乎经常出现 4
l 容易 多次出现 3
l 偶尔 有时出现 2
l 很少 出现的可能性很少 1
职工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e)
类别 连续在危险中工作的时间 分值
e 每天连续8小时 4
e 每天连续4小时 3
e 每天1小时 2
e 每周或每月1次 1
危险严重度定性划分等级(c)
类别 等级 严重程度 分值
c 致命 可造成多人死亡 20
c 严重 可造成一人死亡 6
c 临界 可造成重伤 4
c 一般 可造成轻伤 2
5.5 危险源(点)的辨识方法
5.5.1 查出所在岗位、机台、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要特别注意潜在危险因素的查找。
5.5.2 全面掌握危险因素的性质、特点,危险因素从相对稳定状态向危险状态,进而向事故发展的激发条件。
5.5.3 预想本岗位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影响和波及的范围。
5.5.4 收集、了解、分析本岗位和同类岗位过去处理意外事故的经验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的原因等情况。
5.6 安全管理程序
5.6.1 危险源(点)的管理和控制坚持“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危险源(点)管理网络,各部门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危险源(点)的可控性负总责,建立以部门一把手为核心的逐级负责的危险源(点)的管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
5.6.2 危险源(点)的责任人必须明确。绘制危险源(点)流程图,危险源(点)警示牌上墙,建立危险源(点)档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5.6.3 对查出的危险源(点)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二级危险源(点)隐患限期当天内完成整改。
6. 检查与考核
6.1 一、二级危险源(点)在公司、厂严格控制和管理基础上,由岗位接班次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车间按周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备、安全等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测定、鉴定和评价,做好检查记录。烧结厂按月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定期检查测定、鉴定和评价,并做好检查记录。
6.2 三级危险源(点)在车间严格控制和管理基础上,岗位按班次进行定期检查,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车间按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日常工作由部门一把负责,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
6.3 四、五级危险源(点)由班组长具体负责定期检查和评价,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同时报部门备案。
第7篇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方案管理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方案管理”工作是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企业生产观念落到实处,是使安全工作从事后分析向事前预测、过程控制的一项制度保障。它的根本出发点是基于保护我们每一位作业人员的生命和利益,更是保护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派工人的权益措施,应大力推行和不断完善。
所有劳动都存在风险,存在潜在事故基因。所有事故必然将造成伤害,伤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职工的利益。保护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是我们所有安全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为确保我们的工作过程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开展“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方案管理”,将事前预测、过程控制从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给予落实,保障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生产事故已经上升到法律层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可以定罪,可以处以3—7年徒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通过“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方案管理”工作的落实,将对安全生产产生深远的影响,必将在控制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环境中的不安全因数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 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办法;制定公司自身的有关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的规章制度;
(二)监督指导各部门、作业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的开展,规范管理;
(三)对相关部门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考核。
第二条 安全监察科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本公司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
(二)落实本公司开展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责任制,把工作分解落实到现场和工作班成员;
(三)规范管理本公司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工作,抓好过程控制,将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工作和工作票、操作票及现场作业指导书有机结合,指导现场作业;
(四)组织工程技术和安全监督人员,编制本公司《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手册》,组织培训工作,并根据对工作经验的总结,不断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 有关人员的职责
(一)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1.审查工作票时,必须检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齐全、正确。签发工作票的同时签发《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
2.多班组配合工作时,负责组织各班组按照《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手册》,结合具体工作的特点,补充和完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
3.多专业共同作业时要重点抓好结合部的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漏洞。
(二)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1.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班人员进行作业危险点分析;
2.按照《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制定安全组织措施;
3.开工前,认真检查核实相关安全措施;
4.工作中,监护和检查工作班人员落实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
5.收工后,对本班组的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进行总结。
(三)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对没有作业危险点分析及安全措施的工作票不得许可开工。
(四)工作班成员的职责
1.工作前应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及检修安装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
2.认真学习本公司《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手册》,积极参加本班组作业危险点分析,提出安全措施,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3.执行工作时必须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检查工作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是否合格,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落实作业危险点分析所提出的安全措施,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和设备安全。
(五)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也是现场安全员;
2.认真组织开展作业危险点分析工作;
3.在操作过程中监督落实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对执行危险点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二、 开展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工作的程序
第一条 各部门要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本部门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工作。对每项作业、每项操作结合以往的事故通报,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指导,对各项作业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按照标准化作业的要求,每一张工作票、操作票都必须有相应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并与标准票一并存入标准票库。同时,以班组或专业为单元编制本单位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方案手册》。
第二条 各部门要不断总结班组在使用过程中补充和完善的安全措施内容,及时修订完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管理措施方案手册》,并及时更新标准票库中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
第三条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手册》、安全生产应急事故处理预案等作为公司向员工进行危险告知的必备材料。
第四条 由于每次作业时的工作环境、人员状况不尽相同,在使用《施工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时,必须结合作业的具体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并补充完善。
第五条 《施工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要同工作票、操作票一起办理签发和许可手续。
工作开始前,必须认真落实危险点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的准确性、严密性,提出改进措施,为下次作业提供经验。
施工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随工作票、操作票一并保存。
第六条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工作要实施动态管理。
由于更改等原因,设备、系统发生变化后,要及时修正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措施;时间跨度较长的检修工作,要分阶段针对作业方式的变化,组织学习和落实安全措施;如作业人员发生变化,也要及时组织学习安全措施。
三、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的重点
第一条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管理方案的重点是: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
应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二条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及安全措施管理方案要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工作场地: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邻近带电设备、环境条件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二)工作环境: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三)工具、设备: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五)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作业时,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的异常波动,并作为首要的危险因素加以控制。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条例由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条例自公司批准通过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生产工作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因素,凡进行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工作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外来人员参与现场工作时,风电场必须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与交代工作,并要求在控制措施的签字栏签字。
第三条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旨在不断提高员工对作业风险的认识,认真分析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保证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发电设备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各子公司所属的各风电场。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新能源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集团公司有关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指导新能源公司下属风电场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危险辨识方法和手段;
(三)规范新能源公司下属风电场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管理,监督各风电场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六条子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能源公司的有关办法;
(二)监督指导所属风电场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开展,规范管理;
(三)对所属风电场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考核。
第七条 风电场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能源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本企业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
(二)落实本企业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责任制,把工作分解落实到现场和自然人;
(三)规范管理本企业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抓好过程控制,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和工作票、操作票及现场作业指导书有机结合,指导现场作业;
(四)组织工程技术和安全监督人员,附件为风电场《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组织培训工作,并根据对工作经验的总结,不断补充和完善。
第八条 有关人员的职责
(一)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1.审查工作票时,必须检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齐全、正确。签发工作票的同时签发《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见附表);
2.多班组配合工作时,负责组织各班组按照《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手册》,结合具体工作的特点,补充和完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多专业共同作业时要重点抓好结合部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以防止出现漏洞。
(二)值长的职责
1.组织或指定单元长(班长)进行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的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审查。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的操作票;
2.在审查和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时,要审查是否有与工作相应的《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
(三)班组长的职责
1.根据工作任务安排,组织班组工作人员按照《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认真分析设备系统运行方式、工作环境特点、参加工作人员的精神状况,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进行补充和完善;
2.班前会,组织工作组成员学习,检查和督促每个成员了解和掌握具体工作的危险点。开工前,认真检查控制措施的落实;
3.班后会,要对当日本班组工作过程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危险点分析的准确性和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四)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1.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
2.按照《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制定组织控制措施;
3.开工前,认真检查核实控制措施;
4.工作中,监护和检查工作班人员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
5.收工后,对本工作的危险点控制措施进行总结。
(五)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对没有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工作票不得许可开工。
(六)工作班成员的职责
1.工作前应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及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
2.认真学习《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积极参加本班组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3.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落实危险点分析所提出的控制措施,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和设备安全。
(七)监护人的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
2.在操作过程中监督落实危险点措施票,对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八)操作人的职责
1.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
2.在操作过程严格执行危险点措施票,规范操作行为,对执行危险点措施票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章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程序
第九条 各单位要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本单位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对每项作业、每项操作结合以往的事故通报,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指导,对各项作业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制定相应的措施。按照标准化作业的要求,每一张工作票、操作票都必须有相应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并与标准票一并存入标准票库。
第十条 各风电场要不断总结班组在使用过程中补充和完善的措施内容,及时修订完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手册》,并及时更新标准票库中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手册》、安全生产危急事故处理预案等作为企业向员工进行危险告知的必备材料。
第十二条 由于每次作业时的工作环境、人员状况不尽相同,在使用《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时,必须结合作业的具体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并补充完善。
第十三条《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要同工作票、操作票一起办理签发和许可手续。
工作开始前,必须认真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危险点分析控制措施的准确性、严密性,提出改进措施,为下次作业提供经验。危险点控制措施随工作票、操作票一并保存。
第十四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要实施动态管理。
由于更改等原因,设备、系统发生变化后,要及时修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时间跨度较长的检修工作,要分阶段针对作业方式的变化,组织学习和落实控制措施;如作业人员发生变化,也要及时组织学习预控措施。
第四章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重点
第十五条危险点控制措施的重点是: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设备损坏事故、机组强迫停运、火灾事故。
应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十六条 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要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工作场地: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井下、邻近高压管道、邻近带电设备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二)工作环境: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照明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三)工具、设备: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五)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作业时,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的异常波动,并作为首要的危险因素加以控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监察与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危险点分析预防控制措施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生产工作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因素,凡进行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工作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外来人员参与现场工作时,风电场必须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与交代工作,并要求在控制措施的签字栏签字。
第三条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旨在不断提高员工对作业风险的认识,认真分析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保证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发电设备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各子公司所属的各风电场。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新能源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集团公司有关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指导新能源公司下属风电场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危险辨识方法和手段;
(三)规范新能源公司下属风电场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管理,监督各风电场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六条子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能源公司的有关办法;
(二)监督指导所属风电场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开展,规范管理;
(三)对所属风电场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考核。
第七条 风电场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能源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本企业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
(二)落实本企业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责任制,把工作分解落实到现场和自然人;
(三)规范管理本企业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抓好过程控制,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和工作票、操作票及现场作业指导书有机结合,指导现场作业;
(四)组织工程技术和安全监督人员,附件为风电场《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组织培训工作,并根据对工作经验的总结,不断补充和完善。
第八条 有关人员的职责
(一)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1.审查工作票时,必须检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齐全、正确。签发工作票的同时签发《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见附表);
2.多班组配合工作时,负责组织各班组按照《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手册》,结合具体工作的特点,补充和完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多专业共同作业时要重点抓好结合部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以防止出现漏洞。
(二)值长的职责
1.组织或指定单元长(班长)进行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的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审查。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的操作票;
2.在审查和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时,要审查是否有与工作相应的《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
(三)班组长的职责
1.根据工作任务安排,组织班组工作人员按照《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认真分析设备系统运行方式、工作环境特点、参加工作人员的精神状况,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进行补充和完善;
2.班前会,组织工作组成员学习,检查和督促每个成员了解和掌握具体工作的危险点。开工前,认真检查控制措施的落实;
3.班后会,要对当日本班组工作过程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危险点分析的准确性和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四)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1.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
2.按照《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制定组织控制措施;
3.开工前,认真检查核实控制措施;
4.工作中,监护和检查工作班人员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
5.收工后,对本工作的危险点控制措施进行总结。
(五)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对没有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工作票不得许可开工。
(六)工作班成员的职责
1.工作前应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及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
2.认真学习《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积极参加本班组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3.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落实危险点分析所提出的控制措施,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和设备安全。
(七)监护人的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
2.在操作过程中监督落实危险点措施票,对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八)操作人的职责
1.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
2.在操作过程严格执行危险点措施票,规范操作行为,对执行危险点措施票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章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程序
第九条 各单位要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本单位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对每项作业、每项操作结合以往的事故通报,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指导,对各项作业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制定相应的措施。按照标准化作业的要求,每一张工作票、操作票都必须有相应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并与标准票一并存入标准票库。
第十条 各风电场要不断总结班组在使用过程中补充和完善的措施内容,及时修订完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手册》,并及时更新标准票库中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手册》、安全生产危急事故处理预案等作为企业向员工进行危险告知的必备材料。
第十二条 由于每次作业时的工作环境、人员状况不尽相同,在使用《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时,必须结合作业的具体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并补充完善。
第十三条《危险点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票》要同工作票、操作票一起办理签发和许可手续。
工作开始前,必须认真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危险点分析控制措施的准确性、严密性,提出改进措施,为下次作业提供经验。危险点控制措施随工作票、操作票一并保存。
第十四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要实施动态管理。
由于更改等原因,设备、系统发生变化后,要及时修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时间跨度较长的检修工作,要分阶段针对作业方式的变化,组织学习和落实控制措施;如作业人员发生变化,也要及时组织学习预控措施。
第四章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重点
第十五条危险点控制措施的重点是: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设备损坏事故、机组强迫停运、火灾事故。
应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十六条 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要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工作场地: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井下、邻近高压管道、邻近带电设备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二)工作环境: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照明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三)工具、设备: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五)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作业时,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的异常波动,并作为首要的危险因素加以控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监察与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标准及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本质安全,使三级危险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
危险点定义原则
高压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储存场所和使用场所。
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
其他可能发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场所。
发生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要场所。
管理职责
动能部负责三级危险点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级危险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危险点的确定与分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危险、危害识别,确定危险点部位,划分危险点等级,提交公司安委会批准后,报动能部备案。
危险点分级是根据对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致因条件的高低,致害物逸散能量的大小,事故对人、物的影响程度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将危险点设定为三个级别:
一级危险点是已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公司有全局性影响的场所。
二级危险点是易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对公司局部有较大影响的场所。
三级危险点是可能发生事故,导致人员受到伤害,但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不大的场所。
危险点确定后,若因生产条件或产品结构发生变化,需变更或撤销时,按本制度第五款第一条执行。
三级危险点管理
人员素质要求
岗位工作人员和班组长:掌握该危险点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该危险点所有设备、设施性能和安全使用、储存的物理、化学性质;熟悉该危险点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其他检查负责人:必须了解该危险点设备、设施性能和工艺要求,以及使用、储存物质的危险性质和安全技术条件状况,掌握发生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2.为控制危险、危害因素,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对不同等级按不同要求实施相应管理。
(一)一级、二级危险点由公司领导、部门领导、班组长、当班岗位负责人负责检查。
(二)三级危险点由部门领导、班组长、当班岗位负责人负责检查。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提醒并监督检查考核。
3.三级危险点管理程序
(一)张挂标志,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编制安全检查表。
(三)规定检查周期和内容。
(四)各级负责人按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
(五)反馈隐患信息,落实整改措施。
(六)检查考核。
(七)资料归档。
4.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实行定员定量管理,严格控制操作人员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量。
5.编制各级危险点检查表,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和检查内容。
6.监督检查周期
(一)一级危险点总经理至少每年检查一次;公司主管领导每月检查一次;部门领导每周检查一次,班组长每日检查一次。
(二)二级危险点公司主管领导每季度检查一次,部门领导每周检查一次,班组长每日检查一次。
(三)三级危险点部门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班组长每周检查一次。
(四)各级危险点岗位作业人员应当做好当班检查工作,并有记录。
7.整改措施落实
(一)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
(二)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责任人报告,以确保危险点的安全生产。
8.检查与考核
动能部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一、二级危险点,并做好检查记录和考核工作。巡回检查内容包括:
检查危险点日常管理和各级责任人履职情况。
检查发现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落实。
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反馈、处理。
危险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其他事故隐患。
危险源分布明细
序号
危险点
管理部门
危险性描述
危险等级
1
试车间
生产部
存在大量汽、柴油管且管内有汽、柴油,遇明火、高温等易燃易爆。
一
2
实验室
技术部
存在大量汽、柴油管且管内有汽、柴油,遇明火、高温等易燃易爆。
一
3
油库
物流部
存在大量汽、柴油管且管内有汽、柴油,遇明火、高温等易燃易爆。
一
4
锅炉房
动能部
运行中的天燃气锅炉压力较大,运行不良易产生爆炸。
一
5
天燃气瓶房
生产部
天燃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气瓶中气体泄露遇高温、明火易产生爆炸。
一
6
高压配电间
动能部
操作不当易诱发触电事故
二
7
低压配电间
动能部
操作不当易诱发触电事故
二
8
空压站
动能部
运行不良易产生爆炸事故
二
9
食堂
办公室
天燃气灶台使用不当易产生燃烧、爆炸。
二
10
仓库
物流部
存在大量纸壳、橡胶等易燃物品,与明火强光易产生消防事故。
二
11
生产总装车间
生产部
电路较多,部分工位使用煤油、机油等易燃品作业。
二
12
寝室楼
办公室
桌椅、被单、床单遇明火易燃。
三
13
办公楼
办公楼所在部门
打印纸、办公桌等办公设备遇明火易燃
三
14
厂区室外
各分担部门
草坪的枯草,室外放置的纸壳等废品遇明火易燃
三
第11篇 焦化厂危险源(危险点)管理制度
1目的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地控制作业场所和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物和环境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依据评价标准,选定合适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正常生产活动及非正常生产活动的危险源(点)管理。
3术语与定义
3.1危险、有害因素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3风险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4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过程。
4职责
4.1安环科负责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并对全厂正常生产活动及非正常生产活动的风险评价监督检查。
4.2车间、班组(工段)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风险评价工作。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评价目的
通过风险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生产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指导危险源(点)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发生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5.2评价依据
5.2.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2.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5.2.3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技术标准。
5.2.4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3评价范围
5.3.1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5.3.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5.3.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5.3.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3.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5.3.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5.3.7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置。
5.3.8企业周围环境。
5.3.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5.4评价方法
5.4.1lec风险评价的方法
适用于作业条件进行危险性评价,由三种与系统危险有关的因素指标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
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5.4.1.1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如下表:
l
分数值
完全会被意料到
10
相当可能
6
不经常,但可能
3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1
可以设想,很不可能
0.5
极不可能
0.2
实际上不可能
0.1
5.4.1.2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e)如下表:
e
分数值
连续暴露于潜在的危险环境
10
每日工作时间内暴露
6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
3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0.2
5.4.1.3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c)如下表:
现象
可能后果(c)
分数值
大灾难
多人死亡(10人以上)
100
灾难
数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
1人死亡
15
严重
严重伤残
7
重大
有伤残
3
轻伤
需救护
1
5.4.1.4危险性等级划分(d)如下表:
危险性指数(d)
危险程度
等级
>320
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ⅰ
160—320
高度危险,需要整改
ⅱ
70—160
显著危险,但现行措施能确保其安全
ⅲ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ⅳ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使用《风险评价表》确定三种因素不同等级的分值,用各个分值之积d来评价风险性的大小,即:d=l_e_c,d值越大,说明系统风险性越大,风险评价分值d>70的风险为重大风险。
5.4.2安全检查表(scl)
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用于查找系统中各种潜在的事故隐患。事先对分析对象进行详尽分析和充分讨论,依据同类企业、行业事故统计资料案例,按本项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编制安全检查表,以发现本项目实际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提出改进安全操作技术及措施建议。其特点是简便易行。根据法规、标准制定检查表,并对类比装置进行现场(或设计文件)的检查,可预测建设项目在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缺陷、疏漏、隐患,并原则性的提出装置在运行期间(或工程设计、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5.5危险源(点)编号和标志
5.5.1编号
危险源(点)由厂部统一编号。
5.5.2标志
设立标志牌,悬挂在危险源(点)附近醒目的地方。
5.5.3标志内容
标志牌上定好名称、编号、范围、危害及责任者,并写清注意事项(提示)如下表:
名称:危害部位称谓
编号:危险源(点)汉语拼音缩写代号
范围:危险涉及范围
危害:可能引起的事故危害
责任者:危险部位单位负责人
注意(提示):注意事项或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5.5.4标志牌的要求
形状:左上角绘有一个警钟的长方板
尺寸:根据危险源(点)特点而定
颜色:不同级别的危险源(点)用不同的颜色,如下表:
等级
背景色
对比色
ⅰ
红色
白色
ⅱ
绿色
白色
ⅲ
黄色
白色
ⅳ
白色
黑色
5.6风险评价频次
各单位每年定期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做出风险评价,对非常规活动和评价范围内的其他活动随时进行风险评价。
5.7风险评价
5.7.1各单位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每年定期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5.7.2所有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厂级评价组织应有厂领导参加;车间及评价组织应有车间负责人参加。
5.7.3各部门将识别出的危险按照lec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初步评价,建立风险评价记录,将评价结果填入《风险评价表》,并上报安环科。
5.7.4安环科将各部门的《风险评价表》进行整理,采用现场观察、综合分析、交谈等方式补充完善,形成全厂的《风险清单》,评价为重大风险的列入《重大风险清单》。
5.7.5风险评价应及时更新,变化情况经确认后补充到台账中,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5.8、风险控制
5.8.1各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风险控制。
5.8.2重大风险由厂、公司组织各相关部门通过管理方案来降低其风险或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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