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边坡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边坡设计与施工规范
2.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
3. 监测与预警机制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5. 培训与教育
6. 质量与验收标准
7. 维护与保养规定
1. 边坡设计与施工规范:涵盖地质勘查、稳定性分析、支护结构设计、施工方法选择等,确保边坡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源,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3. 监测与预警机制:建立监测系统,实时监控边坡状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预先规划应对边坡滑移、崩塌等事故的应急响应计划,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5.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边坡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6. 质量与验收标准:设定严格的工程质量标准,确保边坡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7. 维护与保养规定:制定边坡长期维护计划,防止因老化、侵蚀等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
高边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障工程安全:有效预防边坡坍塌、滑移等事故,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2. 确保工程质量: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控制,保证边坡工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3. 提升效率: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减少因事故导致的停工和延误。
4.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5. 保护环境:防止边坡破坏引发的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实施高边坡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方案:
1.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专业团队建设:组建由地质、结构、安全等多领域专家组成的团队,提供技术支持。
3. 技术升级:引入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提升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4. 定期审计与评估: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其有效性,适时调整优化。
5. 强化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6. 合作与交流:与行业内外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享资源,提升管理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旨在构建一个全面、有效的高边坡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的同步推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1篇 高边坡防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高边坡防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负责保护,实行施工作业区三包方法,确保施工现场与环境的协调。
2、施工现场设置责任区,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各种材料摆放整齐。
3、由办公室负责生活区卫生检查,确保宿舍内外干净、整洁。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
5、定期出版工程板报,宣传好人好事、工程进展、新闻报道及杂文等,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6、开展文明生产、安全操作劳动竞赛,定期评出优胜者,促进职工生产积极性。
7、鼓励职工互帮互学,团结协作,团结一致,争创优质、高效、和谐工程。
8、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标语和标示牌,营造良好文明施工氛围。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见《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图》
第2篇 深基坑施工高边坡路堑开挖预防监控管理措施
分部/分项/工序/部位/活动
深基坑施工、高边坡路堑开挖
潜在事故危险
坍塌
目标
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1、执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铁路工程特点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履行报批手续,进行培训和交底后,组织实施;
2、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挖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要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要组织排水,对基坑和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时,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3、基坑、边坡开挖支护施工要严格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并要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和掏挖,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边坡的稳定情况,设置支撑时,要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4、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
5、雨期施工要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冬季解冻期施工时,要对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支护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6、基坑作业时,要有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7、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施工作业时,要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8、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实施单位
各架子队、各施工班组
监控部门
安质部、工程部
起止时间
施工全过程
第3篇 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各施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 f10-2006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无
4 职责
4.1 施工单位对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4.2 监理对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
5.1.2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火、吸烟。
5.1.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1.4 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5.1.5 临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5.1.6 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5.1.7 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5.1.8 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
5.2 施工布置
5.2.1 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保证安全、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
5.2.2 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5.2.2.1 地基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
5.2.2.2 交通道路畅通,区域内通行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
5.2.2.3 生产车间,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5.2.2.4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区并满足相关规定布置。
5.2.3 大型施工机械与车辆停放场的布置应与施工生产相适应,要求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基础稳固,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5.2.4 弃渣场布置应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5.2.5 施工生产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以下规定:
5.2.5.1 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5%。
5.2.5.2 道路最小转变半径不得小于15m,因自然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有足够的回车场地和安全墩)。
5.2.5.3 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0m,单车道不宜窄于4.0m。单车道在可视范围内应设有会车位置。
5.2.5.4 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
5.2.5.5 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应设有相应警示标志。
5.2.5.6 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5.2.5.7 应设有排水设施,排水设施不得占用有效路面。
5.3 开挖
1 覆盖层开挖
1.1 在覆盖层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清理完边坡的风化岩块、堆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并在适当位置修筑拦渣坎,保证下部施工安全。
1.2 在覆盖层开挖前按设计要求完成截水、排水沟的施工,验证排水效果,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
1.3 覆盖层开挖应按设计边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坡面按设计要求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
1.4 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按设计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支护,保证施工安全。支护主要采取锚固、护面和支档几种形式。
1.5 作好汛期防水、边坡保护措施,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
1.6 对于边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若开挖面不能及时支护时,应预留保护层,在有条件支护时,再进行保护层开挖。
1.7 需人工开挖的坡面覆盖层,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爆破后清除。
1.8 在覆盖层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2 边坡石方开挖
2.1 边坡石方开挖采取自上而下的开挖方式,同时应作好边坡开口线上下一定范围内的锁口和锚固工作。对于需要支护的边坡,采用边开挖边支护的方法,永久支护中的系统锚杆和喷混凝土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一个梯段高度,永久支护中的预应力锚索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两个梯段高度。
2.2 边坡开挖时,不得采用对坡面产生破坏的爆破方法,可在坡面3-5米以内预留保护层;也可先进行坡面预裂爆破再进行主体石方开挖爆破,一般采用梯段加预裂爆破一次开挖。严格控制一次最大单药量,质点振动速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3 对于边坡易风化破碎或不稳定的岩体,应先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边开挖边支护。在有断层和裂隙发育等地质缺陷的部位,应在支护作业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层的开挖。
2.4 在开挖面靠近马道或平台设计高程时,各级马道及平台预留1.5~2m的保护层,保护层开挖严格按照保护层开挖技术要求进行,并在马道或平台外侧,分别设置马道护栏及其它挡渣措施,以免石渣滑落。
2.5 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由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
2.6 边坡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两马道间的高差、钻孔设备和装载机械的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
5.4 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5 土石方挖运
1 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应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不得带病作业。
2 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区前,应对经过线路进行检查,确认路基基础、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3 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工作范围内停留;机械运转中人员不得上、下车;严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超载,出渣车车厢内严禁载人。
4 挖掘机械工作位置要平整,工作前履带要制动,挖斗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得装车。
5 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
6 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载人。
7 推土机在作业时,应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操作规程的规定以内。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拖拉大型钻孔机械下坡时,应对钻机阻滑。
8 运输车辆应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等齐全可靠。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箱,严禁超速超载。
9 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
10 施工设备应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不得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1 挖掘机作业严格执行《挖掘机安全管理规定》。
12 装载机作业严格执行《装载机安全管理规定》。
13 压路机作业严格执行《压路机安全管理规定》。
5.6 支护脚手架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4篇 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一、总则
1、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交底中,要有单项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物料运输等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定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3、工程公司/项目部领导干部及安全、技术负责人,负有教育、督促所属施工人员学习和贯彻安全措施的责任。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5、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6、施工中应经常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
二、高边坡开挖
1、高边坡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危石、危土、裂缝和有坍塌迹象以及其他不稳定情况时,应立即妥善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2、每次雨后,均应对高边坡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滑塌迹象,发现有隐患及时妥善处理。
3、高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格按要求放坡,严禁掏底开挖,每层开挖高度不得超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
4、在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顺层开挖,不得挖断岩层,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上述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
5、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6、需设防护的边坡,应按设计及时防护;当不能紧跟开挖面防护时,应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作护坡时再刷够边坡。
7、人力挖掘时,操作人员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数人同撬一石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
8、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9、高边坡开挖弃土下方及滚石危及范围内有运输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10、在高于2m的坡面作业时,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进行高边坡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陡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
11、施工人员上班前4小时不许喝酒和含酒精的饮料,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12、弃土应保证高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应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可弃土。
三、爆破作业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突出或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2、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3、在爆破后的坡面上钻眼时,除开始作业前检查外,在作业中还要经常对坡面、坡顶进行检查,清除危石和松动石块。
4、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钻工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
5、使用电钻钻眼时,操作工人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6、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严禁穿高跟鞋,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7、爆破器材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到库房提取。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8、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次爆破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确定。引线与雷管的连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9、装药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合格证的爆破工完成。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
10、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磨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11、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药个数、地点,以便爆后核对有无瞎炮。
12、起爆工作在值班管理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不应在夜间爆破,如必需在夜间爆破时,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13、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必须持红旗和喊话筒(口哨)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范围一般小炮为200 m,用药量较多爆破的警戒距离经过计算决定。
14、在临近公路旁施工时,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规定爆破时间,并安排人员作好交通管制,作好清理道路准备。
15、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向炮工组长详细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但其总长不得小于1m。
16、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在炮响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点火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17、瞎炮由原装药人员当场处理,瞎炮地点应设立明显标志,其周围5m范围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18、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可采用下列几种办法:
(1)、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严禁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2)、距瞎眼0.6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
(3)、能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时,可重新起爆药包进行起爆。
四、机械施工
(一)、机械施工通用要求
1、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首先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前,应对机械状况作详细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超员,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4、严禁机械超荷载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5、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距作业地点5~10m的安全地带,便于操作人员看清的地方。操作人员只能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手势信号,当看清手势信号后方能作业。
6、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或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5)、地面出现陷车或机械运行道路打滑时。
(6)、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时。
(7)、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8)、夏季气温超过40℃时。
7、机械在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档掉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行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
8、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应与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二)、挖掘机
1、挖掘机的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并将履带制动住。履带停置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歪斜现象。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
2、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它材料将履带垫好。
3、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碰撞挖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4、挖掘机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进行清底、平整、修坡等作业。
5、在较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除掉,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必须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6、严禁铲斗在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7、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
(三)推土机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横坡坡度不得大于10°。
2、下坡时应压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不用刹车时)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3、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4、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用拥土,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时应先换成倒车档后才能提铲刀倒车。
5、数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个推土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四)、装载机
1、铲斗满载运送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置(距地面40cm左右)。
2、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行,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另外应避免满载倒退上坡。
3、卸料时铲斗应高度合适,铲斗过高会使所卸物料砸坏车厢或粉尘飞扬,铲斗过低会使倾翻时碰撞车厢。
4、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五)、平地机
1、在公路上行驶行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20km/h。
2、平地机在清除积雪时,必须在轮胎上安装防滑链,并逐段探明路面情况,防止掉进深坑、沟槽发生意外。
3、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着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4、平地机不宜在夜间作业。
(六)、压路机
1、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准备滚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事先清除。
2、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碾压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m。
3、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五、挡护工程
1、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砌好的坡面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3、砌筑用的片石,最大重量不宜超过50kg。
4、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等工点应按专门工点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喷射砼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工作区域其它人员不得入内。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后处理。用机械手操作时,悬臂下严禁站人。
6、坡面锚喷挂网必须设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7、使用手推独轮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的纵坡重车方向上坡不得大于3%,下坡不得大于10%,载重量不得大于200kg。
(2)、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3)、推车时必须思想集中,向前了望,数车横排并行时,车与车应有2m以上净距。
(4)、在坡口向前倾倒卸车时,肩带应先摘下。
(5)、车上堆物不得过高,以免妨碍视线。
8、使用架子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载重量不得大于400kg,行车速度不得大于6km/h。架子车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
(2)、架子车道应派专人维修,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4)、拉车时必须思想集中,下坡时须前把提高,后架着地缓慢运行,严禁利用冲必跑步前进。
(5)、会车是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处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
(6)、装、卸物品材料应稳放稳取,堆码稳固。
(7)、重车运行时,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坐人。
9、使用机动车运输时:
(1)、根据道路坡度、各种车辆的爬坡能力选用适宜的运输车型。
(2)、运输道路应派专人维修,达到道路平整、无淤泥积水,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在运输车辆爬坡能力不够时,应采取更换车型、减小载重量、在前方拖拽等措施。
(4)、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5)、物料装载高度不应影响驾驶人员视线,装载宽度不应大于车斗宽度。
(6)、下坡转弯及下长大坡道时,应换入低速挡行驶。
(7)、应安装倒车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稳妥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8)、车辆陷车时,若用本身动力不能驶出,不应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它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之间严禁站人。
(9)、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不应在坡道上停车,如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10)、在坑壕边缘倒料时,应有10-15m长的反坡,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离壕边10m时,应减速行驶。
(11)、严禁利用车辆高速制动的惯性清除翻斗内的余料。
10、物料提升
(1)、扒杆各部结构的材料、规格、尺寸应根据起吊物的重量经设计决定,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与设计不符合的代用料起吊物件。
(2)、每日开工和交接班前,应对地垄绞盘主柱、支杆、底盘、滑轮、绳索和各个接头进行详细检查,发现不良情况应修理合格后方准使用。
(3)、每套扒杆必须指定专人指挥,操作时协调一致。
(4)、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吊斗帮。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有防护栏杆及停留装置。起吊的重物必须堆码稳固。
(5)、起吊开始后,所有人员严禁站在起吊重物下,并应至少离开扒杆摆动面以外5m。
(6)、人力转动扒杆应缓缓进行,严禁猛拉猛放。如遇转动不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7)、操作时,如听到异响或发现绳索绞磨等情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8)、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起吊工作。如需起吊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脚手架
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场地及承受荷载情况进行搭设方案设计,设计应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要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脚手架必须按搭设方案设计的材料规格和结构尺寸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脚手架搭设基础应平实,施作好排水设施,立杆应设底座、垫木。脚手板应满铺,施工层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卸料平台应按设计搭设,并规定限定荷载。
4、遇有立杆沉陷或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架上结冰等问题,在未解决前必须停止使用脚手架。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雨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6、在使用过程中,凡是有杆件、扣件和绑扎材料损坏严重者,要及时更换、加固,所使用材料应与原架子材料及规格相同。
7、脚手架的拆除应设专人指挥,周围设围栏或警戒标志;拆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拆除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要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栓住杆件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运载地面的材料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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