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兼职员工的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也保护兼职员工的权益。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兼职员工的招聘与选拔
2. 工作职责与任务分配
3.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
4. 薪酬待遇与福利政策
5. 培训与发展机会
6. 行为准则与纪律处分
7. 解除与终止合同
1. 招聘与选拔:明确兼职员工的招聘渠道、资格要求、面试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2. 工作职责:详细列出兼职员工的工作内容,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问题。
3. 工作时间: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间,遵守国家劳动法规,防止超时工作。
4. 薪酬待遇:规定薪酬计算方式、支付周期,以及如何处理加班费等特殊情况。
5. 培训: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帮助兼职员工快速适应工作。
6. 行为准则:制定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兼职员工的行为。
7. 合同管理:规定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流程,确保双方权益。
兼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提升工作效率:明确的工作职责和流程能提高兼职员工的工作效率。 - 维护企业形象: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提升企业对外形象,吸引优秀兼职人才。 - 保障员工权益:规范的薪酬和福利政策,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 避免法律风险:遵守劳动法规,减少因管理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
1. 制定详细且全面的兼职员工手册,涵盖上述所有方面,确保每个兼职员工都能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设立兼职员工管理部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 定期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保持制度的时效性。
4. 加强与兼职员工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及时解决问题,增强员工满意度。
5.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同时也要注重人性化管理,体现企业关怀。
通过以上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公正、和谐的兼职工作环境,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第1篇 车间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
车间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有效开展车间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企业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仓储一车间全体员工。兼职培训师是指在车间内部选拔,经中心人事科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的人员。
2、车间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兼职培训师进行选拔。
3、凡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兼职培训师选拔。
第三条 兼职培训讲师的设置原则
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设立。
第四条 兼职培训师考核小组
兼职培训师考核小组由车间负责人及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员组成,负责对兼职培训师方式、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车间负责对兼职培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第五条 兼职培训师任职资格条件
1、所有员工均可;
2、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著;
3、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
4、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
5、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
6、对自己业务有独特见解、喜欢分享;
第六条 兼职培训师的工作职责
1、配合车间培训员开展培训工作;
2、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制定;
3、根据车间及人事部门的培训安排和培训需求,讲授培训课程;
4、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
5、将课程资料、教案、讲义等需交到车间作为培训资料的备案;
6、兼职培训师在接受人事部门及车间安排的授课任务后,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培训者,应提前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条 培训时间及汇报对象
1、按培训计划及时开展相关培训;
2、每次培训后认真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并将记录交给车间备案。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根据兼职培训师的讲课内容、课件准备情况及专业水平等方面进行评选,此项结果将直接与每月绩效考核挂钩。
3、车间将对培训次数进行统计;对于优秀的兼职培训师,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仓储一车间
第2篇 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专、兼职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专、兼职教师专业分类:
1.采掘技术及安全
2.机电
3.通风
4.运输
5.其他
第3篇 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三)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六)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七)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第4篇 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班组安全管理,更好地将 “抓班组,反三违”专项行动长期深入坚持下去,公司全面推行班组兼职安全员制度,为加强对班组兼职安全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三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的配置。
主辅二级单位的所有班组必须配置兼职安全员,8人以下(不含8人)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可以由班长兼任,也可以指定其它班员担任;8人以上(含8人)的班组,兼职安全员必须由班长以外的人担任。
第四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基本条件。
(一) 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在班组有一定威信。
(二)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 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兼职安全员业务培训。
(四) 兼职期间班组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或严重险肇事故。
第五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一) 负责班组安全制度建设,包括制度的制订、获取和保管等工作。
(二) 负责班组的危险源及时辨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 开展班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督促隐患整改。
(四) 传达上级安全文件、通知和其它要求。
(五) 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
(六) 作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记录和安全资料管理。
(七) 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作遵章守纪的表率。
第六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的津贴奖励。
(一) 津贴奖励标准:
1、 津贴奖励分两个档次,高危场所、生产一线及长期从事检修作业的班组享受一档奖励;其它辅助工作的班组享受二档奖励。
2、 班组无任何安全事故;班组责任范围内无违章和未管理的隐患;班组安全管理真实、达标。一档班组且班组人数在8人以上的兼职安全员每月津贴奖励200元,班组人数8人以下(不含8人)的兼职安全员每月津贴奖励100元;二档班组且班组人数在8人以上的兼职安全员每月津贴奖励100元,班组人数8人以下(不含8人)的兼职安全员每月津贴奖励50元。
3、 检查发现班组责任区域内员工有一般违章行为一次,一档班组且班组人数在8人以上的兼职安全员当月津贴奖励150元,班组人数8人以下(不含8人)的兼职安全员当月津贴奖励50元;二档班组且班组人数在8人以上的兼职安全员当月津贴奖励50元,班组人数8人以下(不含8人)的兼职安全员当月不给津贴奖励。
4、 检查发现班组责任区域内员工有一般违章行为2次、或严重违章行为1次、或班组兼职安全员自己违章、或班组安全管理不达标、或发生口头上报事故、或一般险肇事故之一的,当月不给班组兼职安全员津贴奖励。
5、 班组发生上报公司轻微伤事故的,3个月不给班组兼职安全员津贴奖励。
6、 公司发生重伤事故,事故责任部门所有兼职安全员当月不给津贴奖励,公司其他部门所有兼职安全员当月只给一半津贴奖励;公司发生工亡事故,公司所有的兼职安全员当月不给津贴奖励。
7、 不给兼职安全员津贴奖励不影响其他安全考核规定对同一事项的考核。
(二) 津贴奖励发放:
1、 班组定编定员由分厂申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班组津贴奖励档次由安环处视其工作的安全风险大小确定。
2、 各主辅分厂每月30日前,将自己检查评价决定本单位当月不能给予津贴奖励的、或少给奖励的兼职安全员名单报安环处。
3、 班组兼职安全员津贴奖励统一由公司安全环保处每月15日前核定名单和数额,班组兼职安全员津贴统一由公司安全环保处每月按核定数额(数额=人数×标准-扣除)报管理创新部,由人力资源部通过津贴奖励形式在工资中直接发放到人(个人工资帐户),当月津贴奖励次月发给。
4、 班组兼职安全员全月缺勤的当月不给津贴奖励。
第七条 其它管理规定:
(一) 班组兼职安全员在工作中统一戴印有“安全监督”字样的安全帽,作为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身份标识。
(二) 分厂负责班组兼职安全员上岗前的业务培训,经过公司 “班组长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证的兼职安全员可不再进行上岗前业务培训。
(三) 班组和班组兼职安全员如有变动应在当月书面上报安环处。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施行,由安环处负责解释。
第5篇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1范围
为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用,调动兼职安全员以及义务消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安全职责,提升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范围内全部兼职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员
2安全员设定原则
2.1 兼职二级安全员设定以及岗位要求
2.1.1 各二级部门,每个部门设备一名兼职二级安全员。
2.1.2 在本公司一年以上工作经验,高中以上学历。
2.1.3 热爱安全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2.1.4 熟悉本部门生产流程和本部门生产工艺和要求。
2.1.5 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处理问题清楚、果断。及时,原则性强。
2.2 兼职三级安全员设定以及岗位要求
2.2.1 每个班组设1名三级安全员,如二级部门下无班组则由二级安全员兼三级安全员,不再单独设立。
2.2.2 在本公司一年以上工作经验,高中以上学历。
2.2.3 安全管理培训合格。
2.2.4 热爱安全管理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2.2.5 熟悉本工序岗位特点,了解并掌握本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3安全员聘任程序
3.1 兼职二级安全员的聘任由所在部门总监/经理根据兼职二级安全员任职资格进行提名,由本部门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ehs部与人力资源部审核。
3.2 兼职三级安全员的聘任由所在部门经理根据兼职三级安全员任职资格进行提名,由本部门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ehs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核。
3.3 ehs部、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申报的兼职安全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对安全员的聘任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核。
3.4 公司总经理对安全员的聘任进行最终审批。
4各级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4.1兼职二级安全员职责
4.1.1 在部门总监/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部门总监/经理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4.1.2 负责或参与生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1.3 负责编制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1.4 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工人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
4.1.5 负责车间安全设备、防护器材管理,掌握有毒有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4.1.6 定期向ehs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ehs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4.1.7 参加本部门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1.8 每天要深入班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4.1.9 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4.1.10负责建立部门级安全管理台帐。
4.2兼职三级安全员职责
4.2.1 在车间主任/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组长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4.2.2 贯彻执行公司、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4.2.3 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4.2.4 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2.5 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临时用工)进行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4.2.6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防,并报告上报,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协助班组长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2.7 负责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化学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4.2.8 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2.9 负责做好班组安全台帐。
5考核
5.1各部门各级兼职安全员的考评,由所在部门和ehs部分别考核,各占考评权限的30%和70%。
5.2考评工作依据专兼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及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
5.3考评结果只与安全员的岗位津贴挂钩。
5.4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89-75为良,74-60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为优的全额发放津贴,考核为良的发放津贴的70%,考核为合格的发放津贴的40%,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月津贴。
5.5安全员若连续两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兼职安全员资格。
6校定程序及时间
6.1各部门在每月30日(遇休顺延)将部门兼职安全员考核情况报ehs部
6.2每年年底由ehs部负责对各级兼职安全员的考评进行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发放。
6.3每年1月份发放上一年度的安全员津贴,若中途离职或因不合格而被取消安全员资格的取消上一年度的安全员津贴。
7津贴标准
7.1兼职二级安全员津贴发放标准200元/人、月
7.2兼职三级安全员津贴发放标准 150元/人、月
8罚则
8.1不履行专兼职安全员职责,责任心不强,发现隐患和违章行为不能及时上报和制止者,扣发当月津贴
8.2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再享受津贴待遇,并取消兼职安全员资格
8.3本责任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兼职安全员个人的岗位津贴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防当月的安全津贴,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9本办法由公司ehs部释、修订
10 附件
10.1 附件1:兼职二级安全员考核细则
10.2 附件2:兼职三级安全员考核细则
附件1兼职二级安全员考核细则
兼职二级安全员考核细则
部门:姓名:考核月份: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部门考核
ehs部考核
1
安全检查
每周进行一次本部门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少1次扣2分,少1次无记录的扣1分
10
2
隐患管理
每周发现的大小隐患不得少于1条,并记录于车间安全检查表内。
10
3
安全培训
1、及时对新员工进行入职二级安全培训,并保存记录。未及时进行教育,每人次扣2分。
2、发生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安全教育,并保存记录。未及时进行教育,每人次扣2分。
3、“四新”教育按要求开展,并保存记录。未及时进行教育,每人次扣2分。
10
4
隐患整改
实行“三定”原则,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每条未整改隐患扣2分。
5
5
会议管理
1.每月本部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未开扣3分
2.按时参加公司月度安全例会,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
5
6
台帐管理
建立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安全培训、安全事故等台帐,缺一项扣2分,记录不规范发现一处扣0.5分
10
7
消防安全
遵守用电、用火、车间化学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监督管理,发现后缺失、损坏等问应及时上报。缺失、损坏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5
8
班组活动
每月每个班组安全活动不少于1次,少组织一次扣5分,无记录(或不到位)扣2分
5
9
档案管理
对安全档案进行管理,保证完整有效,无资料遗失,发现一次扣2分,记录不完全扣1分
5
10
作业监督
1.按作业指导书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落实安全措施,现场纠正偏差不到位扣3分,未及时纠正偏差的扣5分
2.本部门内员工,由于“三违”被专职安全员以及管理人员开出违章确认单,每张扣5分。
10
11
特种作业管理
对本部门内需进行特殊作业的,应先向ehs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票后再进行现场安全监护作业。在作业前未办理特殊作业证,每次扣10分。
10
12
应急演练
每季度开展一次本部门的应急疏散演练,并保存记录。未开展,扣5分。(每年3月、6月、9月、12月进行考核)
5
13
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以及未及时填写事故报告表,一次扣5分,瞒报扣10分
10
14
加分项目
取得安全管理专家认可,并得到推广的加10分,合理化安全建议被公司采纳的每条加5分,
完成重点安全工作,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加2分
15
安全事故
发生轻伤事故。扣10分,一般事故扣30分,
较大以上事故直接取消当月津贴
部门对兼职二级安全员评价
得分
ehs部对安全员评价
得分
合计
得分
说明:1.考评项1~13项,共计100分,14、15项在单独加分或扣分项。
2.考核部门以及ehs部根据兼职安全员每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分别点30%和70%的比重。
3.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89-75为良,74-60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为优的全额发放津贴,每降低一个档次扣除津贴的30%,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月津贴,专兼职安全员2个月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安全员资格
第6篇 地产置业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
地产置业公司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
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分十三章,重点章节就是兼职培训师的管理职责、工作职责、选拔、培养、晋升、日常管理及定期考核。
1、目的:通过培训师队伍的发展,企业可以节约部分培训成本。
2、名词解释:__地产管理学院现在采用的是一种虚拟形式,只有制度、流程和人员先运作,暂无实体,目前所属管理机构仍然是集团的行政中心。
专业培训师和兼职培训师都是要经过集团认证再担任部分课程的讲师,不同的是,专业培训师是专职培训岗位,而兼职是非培训口同事。
讲师认证委是一个非常设性的组织机构,当需要对某一个讲师进行认证考评、对某一门课程进行认证时,就按人员构成办法临时组成一支考评队伍,实施认证考评。
3、兼职培训师的管理机构:
一级管理机构是集团管理学院,二级是区域和外省行政人事部。兼职培训师有本职工作,当兼职培训师在授课与本职工作出现矛盾的时候,需要各级管理机构对他岗位上的工作与授课问题进行协调。
4、兼职培训师的培养
集团会帮助讲师提高技能,让所有讲师都接受ttt课程训练;讲师流动授课时,差旅按规定报销;培训师开发课程通过公司认证,则购书费可报销;管理学院的km知识平台,会把ppt、故事、案例库等资源放在共享上,让所有培训师都可以在上面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5、兼职培训师的晋升
公司总监级管理人员可直接获得中级培训师资格,行政六七级管理人员、国家认证的企业培训师可直接获得初级培训师资格,但所授课程仍需要授权认证。只有以上两条属于特别通道,其他兼职培训师均需从实习级逐步升级。从实习级到中级,只要条件满足都可通过培训师本人申请自动晋升。当升到中级以上要经过讲师认证委的集体认证考评,难度逐步升高。除了课程质量的要求提高,讲师不光要讲课,而且要研发课程,这是后两个晋升条件的难度所在。
6、兼职培训师的课酬激励
_ 获得课酬的三个条件
取得培训师资格、所授课程要经过公司认证授权;课程讲授要达到一定质量,三条件缺一不可。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是要保证培训质量,二是要在内部形成良好的规范,使整个培训体系良性发展。
_ 课酬的计算公式
培训师级别
获得津贴条件
授课津贴
(工作时间)
授课津贴
(非工作时间)
实习培训师
实习培训师资格;授权课程;
20元/小时
30元/小时
初级培训师
初级培训师资格;授权课程;课程评分75分以上
50元/小时
75元/小时
中级培训师
中级培训师资格;授权课程;课程评分80分以上
80元/小时
120元/小时
高级培训师
高级培训师资格;授权课程;课程评分85分以上
120元/小时
180元/小时
特级培训师
特级培训师资格;授权课程;课程评分90分以上
180元/小时
270元/小时
(1)高于标准分,全额课酬;
(2)低于标准分十分以内,少一分扣除一折,少多少分,扣多少折;
(3)低于标准分十分及十分以上,没有课酬。
7、兼职培训师的考核
培训师的五戒是对培训师最根本、最原则的要求。我们会做到培训师的资格证像驾驶证一样,每年有年审和考核。
第7篇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__〕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__〕1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1. 有利于促进专业建设发展的原则;
2.有利于教师双师素质提高的原则;
3. 教科研任务目的明确的原则;
4. 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2.专业课兼职教师要求来自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熟悉工作过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技术专家、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和技术骨干;
4.技术专家应在教学或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知识
和技术,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能指导专业团队在专业教学、基地建设、生产实践和科研等领域创新性开展工作。
三、兼职教师的权利义务
(一)兼职教师的权利
1.具有获得基本教学资源的权力。如教学所需要的教学资料和必备教学用品;
2.具有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权利。如使用学院公共教学资源、现代化教学资源库等;
3.具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兼职教师在学院工作性质、特点,给予一定的报酬。
(二)兼职教师的义务
1.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院的声誉和利益;
2.按照学院对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标准,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3.接受所聘系(院)的组织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系(院)教学工作会议和教科研活动;
4.提交教学活动中系(院)需要的各种资料。
四、兼职教师的组织管理
1.系(院)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本系(院)的兼职教师聘任计划;
2.系(院)负责对拟聘任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查。拟聘任兼职教师填写《兼职教师登记表》,并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交系(院)审查。经审查认为需要试讲的,由聘用系(院)组织试讲;
3. 教务科研处对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后聘用。聘用系(院)按规定程序与应聘者签订相关协议(协议内容可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拟定);
4. 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由聘任的系(院)负责,纳入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接受院、系(院)、学生的教学监控、评价、考核;
5.每学期末根据教学质量考核,评定出a、b、c、d等级,教学质量评价为d等的,不能胜任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终止聘任,解除聘任协议。
五、兼职教师的计酬
标准。
1.兼职教师聘任的计酬标准由聘任的系(院)根据专业性质、特点等自行确定;
2.学院对系(院)聘任的兼职教师,按照职业能力课程(不含顶岗实习、毕业设计)及职业拓展课程15元/课时、人文素养课10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超过部分由所在系(院)负担;
3.原则上人文素养课程不聘用兼职教师;
4.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基地建设,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或在校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训的兼职教师,计酬标准由系(院)确定,相关费用由系(院)承担。
六、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__〕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__〕1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1. 有利于促进专业建设发展的原则;
2.有利于教师双师素质提高的原则;
3. 教科研任务目的明确的原则;
4. 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2.专业课兼职教师要求来自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熟悉工作过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技术专家、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和技术骨干;
4.技术专家应在教学或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知识
和技术,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能指导专业团队在专业教学、基地建设、生产实践和科研等领域创新性开展工作。
三、兼职教师的权利义务
(一)兼职教师的权利
1.具有获得基本教学资源的权力。如教学所需要的教学资料和必备教学用品;
2.具有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权利。如使用学院公共教学资源、现代化教学资源库等;
3.具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兼职教师在学院工作性质、特点,给予一定的报酬。
(二)兼职教师的义务
1.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院的声誉和利益;
2.按照学院对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标准,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3.接受所聘系(院)的组织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系(院)教学工作会议和教科研活动;
4.提交教学活动中系(院)需要的各种资料。
四、兼职教师的组织管理
1.系(院)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本系(院)的兼职教师聘任计划;
2.系(院)负责对拟聘任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查。拟聘任兼职教师填写《兼职教师登记表》,并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交系(院)审查。经审查认为需要试讲的,由聘用系(院)组织试讲;
3. 教务科研处对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后聘用。聘用系(院)按规定程序与应聘者签订相关协议(协议内容可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拟定);
4. 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由聘任的系(院)负责,纳入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接受院、系(院)、学生的教学监控、评价、考核;
5.每学期末根据教学质量考核,评定出a、b、c、d等级,教学质量评价为d等的,不能胜任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终止聘任,解除聘任协议。
五、兼职教师的计酬
标准。
1.兼职教师聘任的计酬标准由聘任的系(院)根据专业性质、特点等自行确定;
2.学院对系(院)聘任的兼职教师,按照职业能力课程(不含顶岗实习、毕业设计)及职业拓展课程15元/课时、人文素养课10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超过部分由所在系(院)负担;
3.原则上人文素养课程不聘用兼职教师;
4.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基地建设,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或在校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训的兼职教师,计酬标准由系(院)确定,相关费用由系(院)承担。
六、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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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
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
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 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 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 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 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救援报告
1. 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 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3. 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四)值班工作
1. 值班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当接到事故电话立即出动。
2. 值班期间,对救援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氧气压力不得低于 18mpa。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动进行救援。
3. 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4. 值班人员发现通讯有故障,应立即向电话维修人员汇报,及时处理,以保证通信畅通。
(五)装备检查维护保养
1. 兼职救护队员必须对自己所佩带的氧气呼吸器认真保养和维护,保证 100% 合格和完整好用。
2. 救护器材和装备(包括个人装备)平时要精心保养,认真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作战时的正常使用,按规定,干净、整齐地放在指定地点。
3. 小队长要对小队的技术装备和队员佩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查,以掌握小队全部装备的情况,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必须全部整改合格。
4. 煤矿矿级领导负责对技术装备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认真记录,对不合格的仪器、装备责令其立即整改合格。
(六)学习、训练及考核
1. 制定学习和训练计划,做到学习和训练相结合。
2. 业务理论的学习和体质训练要作为兼职救护队日常工作来抓,每天除正常下井工作外,学习和训练严格按每月工作日程表执行。
3. 集体项目、演习训练的项目,由兼职救护队根据每月计划安排组织实施。
4. 训练由队长组织实施。训练要从基础开始,结合实际,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注重实用性,要求纪律严明,认真做好记录。
5. 每次学习和训练课,课前课后要集合,认真安排工作任务和课后总结。训练期间要严肃认真地完成安排的各训练项目。
6. 根据学习和训练计划,兼职救护队定期对各安排科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严格按制定的《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7. 兼职救护队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论考试和体能考核。
(七)战后总结讲评
1. 为提高兼职救护队处理各种灾害的整体水平,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总结讲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提升兼职救护队的作战技术与水平。
2. 处理事故后由指挥员和兼职队长进行认真总结,从接警出动、作战方案、战术运用、协同配合、组织纪律和完成任务情况方面,认真总结。
3. 对事故处理进行全方位总结评比,总结成功经验和工作不足及教训,提出改进方法。
4. 对勇敢作战,积极完成任务的队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八)材料装备库房管理
1. 装备室由仪器装备管理员进行管理,必须保持库房干净、卫生,设备器材存放整齐、有序,存取方便。严格履行领用批准手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借出库房内的物品。
2. 装备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内,库房内的装备及器材,除处理事故、训练外,不得随便拿用。
3. 消耗的技术装备和个人领用的备品配件,必须及时登记和按照计划进行领取。
4. 装备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合格,使其达到技术标准,做到存放整齐、清洁,严禁乱堆乱放,造成损失按制定的《奖惩制度》处理。
5. 必须做好备品备件和物资的保管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领发手续,不得乱领乱发或私自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材料保管员必须及时、认真做好进出货的记录,详细登记造册,对损耗的物资应及时上报并补充。
(九)下井预防检查
7. 按主动预防事故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小队下井熟悉巷道,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工作中必须按照小队领导的布置,认真完成任务。下井中,必须认真了解各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情况,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以及井下各设施、硐室的位置。
8. 预防检查要做到“四勤,一坚持,一果断”,四勤是:嘴勤、腿勤、手勤、眼勤;一坚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一果断:发现危及煤矿和矿工生命安全隐患时,应当机立断,果断处理。
9. 下井熟悉巷道和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线路对所有工作面、工作点进行认真检查;
10. 预防检查结束后,必须填写行走路线及隐患记录,并本人签字认可。
第10篇 兼职职业安全卫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三)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六)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七)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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