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管理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框架,旨在确保动物福利、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维护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的关系。它涵盖了动物饲养、繁殖、运输、医疗、科研、娱乐等多个领域,旨在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动物的生活质量,防止虐待和滥用。
1. 动物福利标准:设定和执行动物的生活环境、饮食、健康护理等方面的最低标准,确保其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满足。
2. 动物饲养管理:规范养殖场所的卫生条件,规定动物的饲养方式,限制过度拥挤和不人道的待遇。
3. 动物疾病防控:建立疾病预防和控制机制,定期进行动物健康检查,防止疾病的传播。
4. 动物运输规定:制定动物运输的安全和舒适标准,减少运输过程中的压力和伤害。
5. 动物实验管理:在科研和教育中,确保动物实验的必要性和伦理性,减轻动物痛苦。
6. 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濒危物种保护措施,禁止非法猎捕和交易。
7. 法律法规制定与执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监管机构,对违反动物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动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动物福利:制度为动物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尊重其生命尊严,促进人与动物和谐共生。
2. 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防止物种灭绝。
3. 公共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动物源性疾病传播,保障人类健康。
4. 维护社会道德:反映一个社会对生命的尊重程度,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5. 促进科学研究:规范动物实验,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伦理性。
1. 制定全面的动物保护法规:政府应主导制定涵盖所有动物种类的保护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2. 建立监管体系:设立专门的动物福利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动物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运行。
3. 提升公众意识: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动物福利的认识,鼓励社会参与动物保护。
4. 强化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经验,共同应对跨国动物保护问题。
5. 定期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科技进步,定期评估制度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措施。
动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且持续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共同构建一个尊重生命、关注动物福利的社会环境。
第1篇 医院管理-动物饲养室工作制度
动物饲养室工作制度
(一)本室应选派责任心强、熟悉动物饲养的人员担任。
(二)室内要有通风、降温、防寒设施,保持干燥、清洁、卫生。
(三)动物饲养专门购置,科学饲养,以保动物符合实验要求。
(四)实验动物应建立档案,进行登记,家兔用于热原检查,不得超过10次;用于毒性药品的检查只限一次;病残动物不得供实验用。
(五)经实验后的动物应单独饲养,待动物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新购进的动物,应符合实验要求,并需经饲养1~2周后,方可进行实验用。
(七)使用、繁殖动物要有计划。
(八)动物饲养应防止疾病传染,饲养用具应专用,外来人员不得入内。
(九)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清理粪便等杂物。室内每周消毒,饲养用具每日洗刷,定期消毒。
第2篇 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药房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药房药品应定为存放,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二、定期清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药品是否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和带小孩;
四、药品采购应按照药品采购计划,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采购,并做好登记;
五、严禁“四无”药品和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品进入药房;
六、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
第3篇 _动物医院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用毒性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或动物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三)中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生药材和饮片,西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原料药品;
(四)以毒性药品为原料自配的制剂要专设毒性制备操作室,各种制备器具要专用,用后立即清洗干净,必须有两名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配制,制剂须经质量检查,要有完整操作记录,保存2年备查;
(五)毒性药品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卡,收购、加工和使用毒性药品必须建立健全的保管、验收、领发和校对等制度,杜绝假药、发错或与其他药品混淆;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毒性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毒性药品的标签右上角用黑底白字注有“毒”字显著字样,以防与其他药品混淆。
二、麻醉药品管理
(一)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麻醉药品只能用于医疗、科研和教学,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必须具有2~3年以上临床经验,方有处方权;
(三)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给患畜开麻醉药品,必须建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
(四)麻醉药品应有专用处方,专用处方应专印“麻醉药品处方笺”,可用颜色区分或周围印红边,专供开写麻醉药品使用,除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外,还应写明病情摘要和诊断,处方要保存3年;
(五)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量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麻醉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和零售;
三、精神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二)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正确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情况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要保存2年备查;
(四)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完全符合“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精神药品应建立收支账目,按季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原料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应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建立账册,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上报;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精神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精神药品的标签右上角注有〖fk()精神药品〖fk〗〗的显著字样,严防与一般药品相混淆。其中“精”、“品”两字为白底绿字,“神”、“药”两字为绿底白字。
第4篇 动物医院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用毒性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或动物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三)中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生药材和饮片,西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原料药品;
(四)以毒性药品为原料自配的制剂要专设毒性制备操作室,各种制备器具要专用,用后立即清洗干净,必须有两名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配制,制剂须经质量检查,要有完整操作记录,保存2年备查;
(五)毒性药品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卡,收购、加工和使用毒性药品必须建立健全的保管、验收、领发和校对等制度,杜绝假药、发错或与其他药品混淆;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毒性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毒性药品的标签右上角用黑底白字注有“毒”字显著字样,以防与其他药品混淆。
二、麻醉药品管理
(一)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麻醉药品只能用于医疗、科研和教学,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必须具有2~3年以上临床经验,方有处方权;
(三)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给患畜开麻醉药品,必须建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
(四)麻醉药品应有专用处方,专用处方应专印“麻醉药品处方笺”,可用颜色区分或周围印红边,专供开写麻醉药品使用,除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外,还应写明病情摘要和诊断,处方要保存3年;
(五)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量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麻醉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和零售;
三、精神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二)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正确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情况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要保存2年备查;
(四)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完全符合“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精神药品应建立收支账目,按季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原料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应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建立账册,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上报;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精神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精神药品的标签右上角注有〖fk()精神药品〖fk〗〗的显著字样,严防与一般药品相混淆。其中“精”、“品”两字为白底绿字,“神”、“药”两字为绿底白字。
第5篇 _动物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病动物的名称、性别、年龄、品种;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诊断过程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6篇 防冻防雷防沙暴防小动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有效防止由于冰冻、雷击、沙暴及小动物原因造成光伏电站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gb 50169-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2 dl/t 596-1996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 职责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负责光伏电站防冻防雷防沙暴防小动物工作的落实及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防冻工作
气温骤冷时,检查注油设备的油面以及加热设备运行情况;大雪时,检查室外设备有无闪络放电、设备接头有无积雪、判断发热情况、设备有无受冻结冰等现象。发现缺陷时应采取措施,具体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2 防雷工作
雷击对光伏发电系统、电气设备、建筑设施的安全威胁较大,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设备、建筑损失和人身伤亡,是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之一。
4.2.1 运行维护人员应认真学习防雷知识,做到如下要求。
4.2.1.1 熟悉了解光伏发电系统、电气设备、线路、建筑设施的防雷装置设施,掌握光伏电站内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器的特性、结构布置及在使用中的情况。
4.2.1.2 了解光伏电站设备、设施对接地电阻要求。
4.2.2 测试检查要求
4.2.2.1 防雷装置定期试验检查,按《dl/t 596-1996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
4.2.2.2 避雷器于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试验检查,试验项目见相应规程。
4.2.2.3 接地装置每三年由相关专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测试,包括光伏电站升压站、光伏发电系统、独立避雷针和有架空避雷线的线路杆塔接地电阻测试。
4.2.2.4 接地电阻测量应在雷雨季节前进行。
4.2.2.5 测试工作应保留相应测试记录。
4.2.2.6 运行人员在每年雷雨季节前及雷雨前后,对防雷装置应增加巡视,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对电气设备、引下线、接地线、接地体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检查连接处是否可靠、有无腐蚀、生锈脱焊,接地体有无外露、断裂、深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填写附表85“防雷检查记录”。
4.2.3 缺陷整改要求
4.2.3.1 光伏发电系统电气设备和升压站要求接地电阻达到设计标准,在测量时,接地电阻达不到设计要求,应采取措施,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2.3.2 在每年季节性检查时,发现防雷装置有缺陷,光伏电站应尽快组织消缺弥补,防止或减少雷击造成的损失,具体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3 防沙暴工作
4.3.1 沙暴发生时,视情况及早将光伏发电系统停机,并且对各类设备做好各项预控安全措施,防止造成设备损坏。
4.3.2沙暴发生后,根据情况对各类设备增加巡检次数及灭灯检查项目,巡检时发现缺陷应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具体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4 防小动物工作
4.4.1 防小动物工作由专人负责,每月进行一次防小动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室内外电缆盖板是否齐全、破碎,进入开关室、箱变等处电缆沟是否有洞隙,孔洞封堵是否严密,门窗、门锁、插锁、通孔、百叶窗是否完好,驱鼠器工作是否正常,填写附表38“变电站防小动物措施巡查记录”、附表58“光伏发电系统、箱变、线路及道路巡查记录”。
4.4.2 在光伏电站中控室、库房、开关室、低压配电室等生产用房与场所应配置鼠药,并定期更换。
4.4.3在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开关室、中控室、安全工器具室、通讯室等必须设置防鼠挡板。
4.4.4 对更换电缆等工作,须临时打开堵塞的孔洞和墙时,应采取防小动物进入临时措施,待工作结束时,立即封堵并且对全部封堵小动物进入的孔洞进行检查。
4.4.5 生产区内工作人员吃剩的饭菜食品应倒入泔水桶内。
4.4.6 工作人员进出中制室和开关室等处时,必须随手关门,以防小动物进入造成事故。
4.4.7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严禁在生产区种植粮油豆类作物。
4.4.8 经常检查生产用房防小动物设施的完整性,防止小动物进入;及时清除设备周围场地杂草,消灭小动物的栖身之地。
4.4.9 一旦发现有小动物痕迹及进出孔洞,应立即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措施。
4.4.10 防小动物工作,应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第7篇 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
一、化验制度:
(一)目的是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适用于实验室管理。责任人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二)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
(三)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
(四)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
(五)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要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二、检验制度:
(一)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二)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三)检验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第8篇 _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药房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药房药品应定为存放,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二、定期清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药品是否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和带小孩;
四、药品采购应按照药品采购计划,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采购,并做好登记;
五、严禁“四无”药品和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品进入药房;
六、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
第9篇 _动物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二、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四、医疗废弃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弃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第10篇 动物系学生会管理考核制度
动科团、学制度管理文件【_】2号
为加强系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管理,激发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潜力,使“信心足、觉悟高、干劲猛、体会深、情谊重、进步大”的发展理念更加合理化、制度化,培养学生干部(干事)的工作能力,经书记处、主席团研究决定,特制定学生干部(干事)考核管条例如下:
第一条 学生干部、干事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期间实行10分制考核。
第二条 考核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每学期考核一次。
第三条 考核结果的构成
考核结果为民主评议得分与减分项之和,当达到直接除名条件时不予考核
第四条 民主评议办法
1、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正、副主席的评议: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占30%,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意见占30%,系学生工作组意见占40%;
2、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的评议:各部成员(包括干部、干事)占60%,书记处、主席团意见占40%;
3、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干事评议:部门成员(干部、干事)占60%,部长占40%;
4、我系社团干部的评议:社团成员占60%,社团部意见占40%。
第五条 扣分项
1、例会、值班、集体活动等,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向秘书处请假;无故迟到扣0.3分/次;早退扣0.2分/次;缺席扣1.0分/次。
2、不能按进度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视情节轻重扣0.5-2分/次。
3、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的,扣0.5分/次;拒交的,扣1分/次。
4、受校区、系级通报批评者分别扣1分/次,0.5分/次。
5、其他情况,视情节轻重由书记处、主席团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条 除名(通报批评)项
1、各级通报批评达到两次者立即除名。
2、因个人原因而致团总支学生会蒙受重大损失的,视其轻重予以通报批评(1次)直至除名(2次)。
3、醉酒闹事、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考试累计4门补考、重修2门者立即除名。一学期考试2门补考劝其离职。
4、工作情况极差,经多次教育无效者立即除名。
5、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立即除名。
6、凡例会、值班、集体活动等,一学期三次无故迟到或二次缺席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立即除名。
7、超时、拒交各种计划、总结累计达三次的,立即除名。
8、各部工作之间需要协作而加以拒绝者通报批评。
9、未列项目,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除名。
第七条 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
评议成绩在6分(含6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者,并劝其退出团总支学生会;评议成绩在6分以上,7分以下者,视为合格;评议成绩在7分(含7分)以上,9分以下者,视为称职,9分以上(含9分)者,视为非常称职。
第八条 各系级学生服务组织及系运动队考核
1、系礼仪队、主持人小组、生活小组成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内部考核,考核等级及加分办法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标准,并按照30%比例评选优秀进行系级通报表扬进行加分。
2、系各运动队成员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等级标准,比赛获奖或参与加分按照相关规定另记。
3、系文艺队成员参考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等级标准,参加演出获奖加分按照相关规定另记。
4、系级学生服务组织及系运动队考核的所有成员未满一年则,不得参与考核及不享受加分待遇。
第九条 本条例适用于动物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干事)。
动物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
_年9月
第11篇 动物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病动物的名称、性别、年龄、品种;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诊断过程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12篇 _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
一、化验制度:
(一)目的是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适用于实验室管理。责任人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二)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
(三)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
(四)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
(五)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要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二、检验制度:
(一)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二)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三)检验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第13篇 防止小动物管理制度
一、当检修或施工需拆除防小动物措施时,要采取临时措施,完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要求封堵、恢复。
二、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不得有孔、缝,人员出入时应随手将关好,并有防鼠措施。
三、各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隧道)应封堵严密。
四、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它食品,并放有鼠药或捕鼠器械。
五、各开关柜、机构箱、端子箱应关闭,并封堵严密。
六、高压配电室、主控室门应装40-50厘米高的防鼠挡板,且装设严密。
七、室外设备应有防鸟措施。
八、站内不准饲养家禽或宠物。
九、站内不准种植引鼠的作物。
第14篇 防止小动物管理制度范文
一、当检修或施工需拆除防小动物措施时,要采取临时措施,完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要求封堵、恢复。
二、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不得有孔、缝,人员出入时应随手将关好,并有防鼠措施。
三、各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隧道)应封堵严密。
四、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它食品,并放有鼠药或捕鼠器械。
五、各开关柜、机构箱、端子箱应关闭,并封堵严密。
六、高压配电室、主控室门应装40-50厘米高的防鼠挡板,且装设严密。
七、室外设备应有防鸟措施。
八、站内不准饲养家禽或宠物。
九、站内不准种植引鼠的作物。
第15篇 动物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二、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四、医疗废弃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弃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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