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治安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校园内的秩序与安全,为师生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它通过规范学生行为、强化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也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1. 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了解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2. 校园巡逻:设置专职的保安队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出入口管理:实施严格的门禁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防止非法侵入。
4. 应急预案:制定全面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公共卫生事件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5. 设施安全:定期检查校内设施,如消防设备、电器线路等,确保其安全运行。
6. 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师生知法守法,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7. 网络安全: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网络欺凌、不良信息传播等问题。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是保障校园安全的基础,可以预防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良好的治安环境有助于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此外,通过法制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使他们成为社会的负责任公民。
1.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设立校园安全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成员包括教务、后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校园安全工作。
2. 定期评估与更新:每学期进行一次校园治安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3. 加强合作: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进行联合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 培训与考核:对保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5. 信息透明: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及时通报校园治安情况,增强家长和社会的信任。
6. 家校联动:鼓励家长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共同构建安全屏障。
7. 引导学生自治:成立学生安全志愿者团队,参与校园安全维护,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期望构建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每一位师生都能在这里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第1篇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校园治安管理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校园治安管理制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1】
一、学校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全校师生的利益。
二、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期间,学校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学校公共财物免受损失。
三、学生家长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四、教室、办公室等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上锁,防止坏人入内,本校学生亦不许采用非法手段进入。
五、平时上课时间发现陌生人在校园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形迹可疑者应及时向校长报告。
六、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坚决做到不在教室办公室内生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公共场所,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逞强斗殴,不准单独游泳,不准在校内打弹弓,放鞭炮。
八、在校学生禁止抽烟、赌博,禁止进入营业性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2】
1、对会见领导的客人要求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
2、门卫人员要严格执勤、文明执勤,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出入的车辆要认真检查,对携带公共财物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
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制度,如有意外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关、开大门;并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美观。
4、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按时对学校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5、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因公(或非因公)机动车辆要求进入学校大门,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或说明原因,经值班人员同意后将车辆停放院内指定位置。
6、学校各机房门窗要加固,门锁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准交给学生开门代替。
7、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和教育,避免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如有社会人员参与在校生打架现象,应及时与所辖区派出所联系,进行制止。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3】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
在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修时间及每晚10点至次日晨6点时段,校园对学生实行封闭,闭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进出校门。
二、校内各教学用房实行相应的楼禁制度。
除教学、实验、阅览、_等活动需要而开放外,其它时间实行楼禁,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楼禁时间非法进入。
三、学生宿舍楼按男女生分楼住宿管理,异性禁止入内。
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学生宿舍实行楼禁。
楼禁时间内,寄宿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的,须经住楼生管老师同意并进行登记。
四、学校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财务室、食堂、仪器器材室、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有毒化学药品室等)应加强监管,重点部位的管理员为该部位的安全责任人,应针对本部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火、防盗和其它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有机防(报警器、灭火器等)配置的部位,管理人员还应注意保护安全装置,保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防范安全事故,保证钱物安全。
五、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维护校园正常工作、教学秩序。
不引带外人进校游玩和挤占学生的活动场所进行活动,避免产生磨擦、纠纷。
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胸卡、校徽,服从门卫管理,不准硬闯门房,借机生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六、学校、年段、班级开展各项文化、娱乐、体育、联欢等活动和演出,师生应积极参加,但不得引带外人进校观看,避免意外纠纷,影响校园治安秩序。
七、学校各部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份证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
学校按照《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临时工及其家属进行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管理。
临时工及其亲属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制度。
八、因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应由校相关处室负责填写《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申报表》,报请校长批准后,布置年段组织进行。
班级不能组织外出活动。
年段原则上不宜组织外出活动,如确有必须外出的课题,段长作为责任人应详细填写申报表,校长批准后才能组织出行。
外出活动的责任人和组织者,必须确保学生在活动全过程的安全。
并共同对活动安全负责。
九、师生外出活动及节、假日回家、返校,应注意交通安全。
不得乘坐无牌无证车、船,不搭乘柴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不得无证驾骑摩托车,路上应自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租住校外的寄宿生应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物中毒。
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防止疾病的流行和传播。
十一、除学校组织之外,学生要求_的,必须经学生会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后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学生会与学校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到场维持好_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二、教职员工不准私自带领或组织学生下河游泳和远足、旅游,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活动。
严禁师生参与社会帮派组织活动。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2篇 a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一个好的校园管理制度可以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门卫管理,师生进出学院须带有效标志,其他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否则,应向门卫登记,并自觉接受学院保安人员的检查。
2、进入学院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违者,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离开学院直至送交公安部门。
3、外来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院内,如有特殊事情需要进入,须经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同意后方可进入学院。驶入院内的车辆,必须按行驶区域、路线慢速行驶,不得鸣喇叭,车辆要停放在指定的地方;经营性客、货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院内。否则,视情况予以处罚。
4、在院内举办文化娱乐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活动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如需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进行活动,必须报请教务处批准。如需引入院外人员参加活动,必须报请学院领导同意。
5、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6、禁止在院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7、任何人不准在教职工宿舍和食堂之外的地方生火或烧垃圾,违者将进行处理。
8、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等,应当张贴在学院指定或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院办公室审阅批准。对于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定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成立院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院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院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院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院的制度,接受学院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10、不经批准,男同志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午休和晚休时间,不准异性逗留在宿舍内。
11、学生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院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留宿院外人员的,应当报请学院后勤处批准;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
12、校园内不得私自摆摊设点从事经商活动。如有违反者,学院后勤处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
13、在院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院申请,申请中应说明活动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讲座、报告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反我国的教育方针,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14、有关团体、组织使用学院广播、电视设施,必须报请学院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任何组织、个人擅自使用学院的广播、电视设施。
第3篇 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门卫管理,师生进出学院须带有效标志,其他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否则,应向门卫登记,并自觉接受学院保安人员的检查。
2、进入学院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违者,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离开学院直至送交公安部门。
3、外来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院内,如有特殊事情需要进入,须经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同意后方可进入学院。驶入院内的车辆,必须按行驶区域、路线慢速行驶,不得鸣喇叭,车辆要停放在指定的地方;经营性客、货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院内。否则,视情况予以处罚。
4、在院内举办文化娱乐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活动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如需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进行活动,必须报请教务处批准。如需引入院外人员参加活动,必须报请学院领导同意。
5、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6、禁止在院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7、任何人不准在教职工宿舍和食堂之外的地方生火或烧垃圾,违者将进行处理。
8、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等,应当张贴在学院指定或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院办公室审阅批准。对于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定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成立院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院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院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院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院的制度,接受学院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10、不经批准,男同志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午休和晚休时间,不准异性逗留在宿舍内。
11、学生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院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留宿院外人员的,应当报请学院后勤处批准;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
12、校园内不得私自摆摊设点从事经商活动。如有违反者,学院后勤处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
13、在院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院申请,申请中应说明活动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讲座、报告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反我国的教育方针,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14、有关团体、组织使用学院广播、电视设施,必须报请学院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任何组织、个人擅自使用学院的广播、电视设施。
第4篇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障全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保证教学、科研、生活和其它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二、扰乱学校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坏公私财产,情节较轻尚不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的,适用本办法。外来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学校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违反本办法的处罚分为下列二种
1、进行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属处分范畴的交学校有关部门按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
2、没收财产: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一律没收;应当还原主的,归还原主。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1、违反门卫制度不听劝阻的;
2、未经批准,在校内留宿外来人员的;
3、违反学校规定翻门越墙出入的;
4、未经批准在校园内推销东西的;
5、私闯校园闲聊造成影响的;
6、干扰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听劝告的;
7、扰乱娱乐场所、阅览室秩序。
8、随意移动,覆盖破坏校内设施标记的;
9、不按规定报告登记的;
10、未经允许,随意占用校舍和学校活动场地的;
11、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超速开车,乱鸣笛、乱停乱放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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