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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公路管理制度

公路管理制度是确保公路建设和运营有序进行的关键框架,它涵盖了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安全管理等多个环节。这份制度旨在提升公路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出行安全,同时也为公路建设者和管理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

包括哪些方面

1. 规划管理:设定公路建设的长远目标,确保与城市规划、交通需求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2. 设计规范:制定公路设计标准,包括路线选择、路面材料、交通设施等,确保工程质量和行车安全。

3. 施工监管:规定施工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监督承包商的作业行为,防止偷工减料。

4. 养护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机制,及时处理道路破损,保持公路良好状态。

5. 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规章制度,包括交通规则、应急响应计划、事故预防措施等,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6. 环保措施:制定环保政策,减少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如噪音控制、废弃物处理等。

7.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公路法规,防止违法行为。

重要性

公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保障了公路工程的质量,确保了公众出行的安全和便捷;另一方面,它推动了公路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增强了公众对公路服务的信任度。此外,良好的公路管理制度也有助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面、详细的公路管理制度,涵盖各个工作阶段。

2. 加强培训与教育:对公路建设者和管理者进行制度培训,提高他们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技能。

3. 实施严格的监管: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 鼓励技术创新:引入新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公路建设与维护的效率和质量。

5. 持续改进:根据反馈和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和完善制度,确保其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公路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我国公路事业的繁荣奠定坚实基础。

公路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第2篇 某公路局家属院管理制度

公路局家属院管理制度

为加强家属院的管理,共同创建和维护文明、平安、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禁止在楼外乱挂拖把等杂物,违者每次罚款5元。

二、禁止在楼外、大院内乱拉绳、铁丝、晾晒衣物被褥等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三、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搭乱建乱放物品。严禁在楼梯道和地下室公共通道、楼梯间永久堆放物品,违者责令限期拆除、搬迁,并给予不低于10元/天罚款。

四、禁止在大院内墙壁、电杆、管道上乱写乱画,自觉监督并制止外来人员乱张贴、书写广告,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五、禁止攀折花木,践踏、毁坏草坪,违者每次罚款10元。

六、禁止乱扔乱倒垃圾杂物,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七、禁止乱推乱扳绿化地内宣传牌、树木,违者每次罚款5元。

八、汽车、三轮车等较大型机动车辆需进入院内,必须先登记方可进入,自觉减速慢行,禁止乱鸣喇叭,乱停乱放,违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禁止在家属区内进行强躁声、烟尘等环境污染的加工生产,违者责令限期拆除、搬迁,并给予不低于20元/天罚款。

以上规定望各住户自觉遵守,本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公路局家属院管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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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安全评比制度、安全事故申报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及工区防洪、防火、防雷击的安全专项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经理部将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图13-3-1安全组织机构框图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人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计划的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

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齐全。

4、安全检查制度

4.1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半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而定。

4.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4.3安全检查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明奖惩,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制度真正落实。

5、安全防护制度

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有影响的重要环节,如隧道爆破前后,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购置、仓储、使用和运输等,在施工前要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实施细则,并报请监理工程师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开工前由工点安全负责人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规则,关键工序技术人员、安全员应跟班作业,现场监督。

6、安全评比制度

班组在班前要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1岗前培训、定期考核制度。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7.2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7.3岗位责任制度。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7.4持证上岗制度。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7.5逐级鉴定设备管理合同制度。公司与项目部领导及设备主管、项目部与操作司机分别鉴定管理合同,并实行抵押金制度,奖优罚劣。

7.6交接班制度。交接内容有机械运转记录、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7.7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安全教育,坚持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作业要及时制止,追查原因,及时整改,杜绝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8、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8.1用电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8.2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

8.3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

8.4工区防洪、防火、防雷击的安全专项规定。

9、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严格按照国务院(19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第4篇 高速公路长大桥遂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含一级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提高长大桥隧的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路法》、参照交通部“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管理和监管的特大桥、大桥和隧道的安全运营管理。

第三条  按照“预防事故为主,确保设施安全,狠抓应急管理,强化通行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同时应遵循管理措施与养护工程并重的原则,保证长大桥隧安全运行。

第五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长大桥隧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隧安全。

第六条 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是省内高速公路长大桥隧的管理机构,检查、监督区域内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

第七条 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是长大桥隧的管养单位,是安全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公路桥隧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桥隧进行养护和管理,努力确保桥隧安全畅通;

(二)建立健全桥隧安全运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三)建立健全符合所管养桥隧特点的技术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收专业机构参与长大桥隧的技术安全评价、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保存桥隧勘测、设计、维护、运营、安全监测和其它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资料或数据,建立、维护桥隧安全技术档案和运营管理数据库;

(五)负责开展桥隧巡查、结构检查和日常维护、安全状况监测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建立以反恐和应对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机制,及时更新相关应急救援报告、救援联系方式,定期请示相关部门支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七)定期对桥隧安全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标定,保证监测仪器和设备可靠运行;

(八)组织实施桥隧的维护加固、更新改造和安全隐患治理;

(九)遇有紧急事件,及时收集信息并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并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全力救助受困车辆和人员,为相关专业救助队伍施救创造有力条件;

(十)定期组织桥隧安全运营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十一)积极配合相关执法机构,严厉打击长大桥隧上(内)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当地驻军的协调工作,保证应急演练顺利进行,应急措施高效运转。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第九条  对及时发现并排除长大桥隧安全隐患、举报或者制止影响长大桥隧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给予奖励

第二章 运营安全管理

第十条  长大桥隧开通运营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工验收,并向有关管理机构和管养单位移交相关技术资料。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设置必要的检修通道、消防、通风、照明、救援等安全附属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交通(通航)标志齐全、鲜明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三)长大桥隧管养单位的职责和安全运营管理人员(包括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要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  长大桥隧管养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运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专业培训。水上大桥、特大型桥梁管养单位所配置的水上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按规定接受特殊培训。

第十二条  长大桥隧的管养单位应按照反恐、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等有关规定,在长大桥隧设施上(内),合理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保证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  依附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架设管线的,审批机关在审批时应当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管线产权单位应定期对管线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长大桥隧改建、扩建、维修时,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十四条  在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上(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构)筑物或者擅自占用、挖掘桥面(路面);

(二)架设压力超过规定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三)利用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拦、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排险、养护维修除外);

(四)擅自设置广告或者移动附属设施;

(五)其他损害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妨碍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十五条  车辆通过长大桥隧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指示行驶,除遇紧急情况,不得在长大桥隧上(内)停车或低速行驶;进入隧道,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尾灯,严禁在隧道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第十六条  管养单位应根据交通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做到完好、齐全、醒目。同时,要在长大桥隧入口前设立“动态禁入”标志,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车辆不再进入桥隧,并能在紧急情况时往对向车道掉头安全驶离事故现场。

第十七条  装载、携带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长大桥隧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运行安全。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它严重影响长大桥隧运营安全情形时,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驶上(入)长大桥隧。

第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超限车辆或其它可能会危及桥隧设施安全的车辆不得擅自驶上(入)长大桥隧。确需通行时,必须经管理机构或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指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和时速通过。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在特种车辆经批准通行长大桥梁时,管养单位应当做好技术审核、通行引导,以及车辆通行前和通行期间桥梁结构状况的检查、监测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大型桥梁安全保护区是指桥梁下的空间和桥梁主体垂直投影面边缘两侧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大桥管养单位应根据大桥的规模、结构、桥址环境等状况合理划定大桥安全保护区范围,及时设置标识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的界桩、界标。

第二十条  大型桥梁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采砂、取土、挖掘、爆破等危及桥梁安全的作业;

(二)堆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捕鱼、系缆、泊船;

(四)其他危及桥梁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按规定设置并完善桥梁防撞设施、监控设施、助航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其效能完好。

第二十二条  跨越通航水域的大型桥梁管养单位,应当按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船舶通航管理工作。遇有航道变化、助航标志或设施受损的情况,管养单位或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  船舶通过大型桥梁所在水域时,应当按照航标设置、航道标准和船舶通行规范要求通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 在船舶监控系统(vts)覆盖区内,船舶应遵守vts的有关规定,向vts中心报告本船的船位及动态,接受并服从vts中心的监控和管理;

(二) 船舶进入大型桥梁所在水域前,应对舵、锚、主辅机、航行信号、船队系缆及拖带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三) 应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尽早与相关管理机构及过往船舶取得联系,确保安全通行;

(四)通过大型桥梁所属水域的船舶,相互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禁止追越或并列行驶;

(五)应根据大型桥梁的通航净空高度留足安全系数。船队通过大桥的最大高度限值,由航道管理部门以航行通告的形式发布。出现能见度不良、风力超过六级、大桥水域航道或航标不正常、本船船位不正等情况时,禁止船舶通行。装载爆炸品的船舶禁止夜间通过大桥所属水域。

第二十四条 长大桥隧管养单位应当根据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尽快排除。

(一)配备必要的人员、装备,加强长大桥隧沿线、桥梁安全保护区内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查处各种侵占、损害长大桥隧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二)采取移动或固定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通行安全。

第三章 设施安全检查与维护

第二十五条  长大桥隧管养单位应当加强对桥隧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养护、检测、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六条  长大桥隧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护管理系统,全面记录长大桥隧检查与维护信息,定期跟踪了解结构状况,并及时向上级管理机构和相关设计、科研单位反馈。

第5篇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信誉的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搞好和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全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等。结合单位或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3、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

5、领导本公司、项目部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现场或关键岗位要实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对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处理意见报有限公司审批,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8、加强对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推广先进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1、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规定的施工规范等,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则。

2、编制审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具体可行的安全内容,在技术交底时要有详细的安全措施要求。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及时纠正。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负责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按管辖范围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科学技术数据。

(三)安全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质量监察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责任。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加或组织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制止使用。

3、参加审查本单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设计和验收至不符合劳动卫生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投产使用。

4、参加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5、审查和参加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问题填写“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7、会同劳资、教育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工作。

8、参加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分析整理,提出改进措施,经单位领导批准,督促实施。

9、参加企业评先、评优工作,行使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做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建设领导调离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10、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研究事故发生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11、监督检查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年度检审工作。

12、参加职工因工、非因工、分包企业民工,路外人身伤亡事故及机械车辆、火灾、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及时填写各种报表、台帐,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执行。

13、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督促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管理制度的正确落实,监督检查劳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及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四)办公室安全职责

1、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度,了解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及事故的处理情况。

2、协助组织召开有关生产的各种会议。

3、完成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标,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五同时”的原则编制和下达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因素。

2、在编制和下达企业月、季、年度施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下达安全指标和措施计划安排,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均�生产,文明施工、避免搞突击增加不安全因素。

3、安排新建、改建、扩建工作项目计划时,须执行“三同时”原则,同时安排防治尘毒、噪音及安全设施项目一并下达执行,并由安全部门予以监督。

(六)物资部门安全职责

1、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质供应计划,采购供应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随意降级,并负责提供必备的技术、质量合格证件。

2、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会同公安、安监部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选择好爆炸物品仓库和油库位置(需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建立健全爆炸物品收发、登记、保管制度。

3、在采购或提取有毒、易燃、易爆物品时,索取有关性能说明书,确保安全可靠。对新品种的使用,要经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确定使用范围后方可发放工地使用。

4、严格易燃、易爆及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并负责对业务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教育。

(七)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按计划提供劳动保护技术措施项目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负责治安管理,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必要时,参与爆炸物品的押运工作。

3、负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火灾及构成刑事犯罪案件和政治破坏,以公安、保卫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4、负责联系办理爆破工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取得“经理安全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安全员证书”。

二、项目部要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三、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等。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其安全教育工作由劳动人事、安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为3—5天。

四、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及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进行本工程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发证、复审、换证工作由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项目专职安全员协助进行。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板报、标语、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普及宣传,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还应认真组织好一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周”活动。

第四章安全检查

一、项目部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由经理、副经理或党委书记亲自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高空坠落”、“机械伤害”、“淹溺”、“触电”、“火灾”等事故场的检查,边检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五章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部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项目部经理或有关领导,经理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公司、项目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按系统上报到有限公司、局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发生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部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及局集团和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职工、干部处以经济处罚,具体处罚办法按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6篇 公路管理站路域环境整治管理制度

公路管理站路域环境整治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我站积极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公路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环境整治管理制度。

一、工作思路

以全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净化公路环境,杜绝污染公路源,提升公路环境容貌,降低扬尘污染,为 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坚持做好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加大路面人工、机械清扫以及洒水工作力度,搞好道路绿化美化,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杜绝扬尘污染。

三、相关要求

各中心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环境治理工作的日常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环境治理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四、考核办法

采取不定期实地察看、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做到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月一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及要求;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按时整改上报。

五、实施细则

(一)日常养护

(1)路面:坚持以路面养护为中心,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路面清扫方式,机械清扫不到位的地方人工清扫要及时清扫,发现路面有堆积物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一小时内上报)。清理重点主要包括公路路面垃圾、边沟、边坡及绿化带内的白色污染物、路面堆积物等。清理出的垃圾及白色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

(2)洒水:对出市口路及环城公路要保证每天进行三遍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潮湿,无扬尘。其余干线公路,一般每天进行不少于一遍的洒水降尘作业。加强雨后路面巡查次数,并对平交道口车辆带泥情况及时清理,清理不彻底的采用洒水车冲洗路面的措施,确保道路无车辆带泥现象。

(3)绿化:路树、花草要合理管理,及时浇水,剪枝,不影响行车视线,遮挡三桩两碑的灌木要及时修剪。

(4)关于禁烧工作:我站养护人员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白色垃圾、秸秆、杂草等,在工作组发现其他人员在道路两侧焚烧垃圾、秸秆等,应立即上报给站办公室或路政执法大队。

(二)、要加大巡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要及时通知该路段养护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养护股股长,我站对整改的结果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以确保公路环境治理成果达到治理要求。

六、环境治理工作奖惩:

养护中心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并要求对环境治理成果进行长期保持。在公路环境治理过程中,受到上级领导通报表扬的责任段,奖励该养护中心当月经费3%。受到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第一次对中心主任进行全站通报批评,第二次对除对中心主任进行全站通报批评外,同时扣罚该中心当月经费3%,第三次对中心主任进行就地免职,同时扣罚该中心当月经费5%。

二○一八年一月 日

第7篇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

1、道班管理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六项管理制度

②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必须严守纪律,遵守公司下发的作息时间规定工作制度,

③切实加强道班管理,结合道班工作量大,要求高等特点,各中心及作业点要按公司定编人员在岗上班,禁止请临时工替代本人上班,一经发现有此情况,除本人按旷工处理外,并将扣除主任当月岗位津贴。

2、请消假制度:

①各中心主任必须加强组织观念,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抓好全面工作,不得擅自离开中心和离开工作岗位,各养护中心主任有事离队和休假必须向公司养护科负责人请假,各中心及作业点的养护工作人员有事离队必须向本中心或作业点的负责人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队和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队和休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旷工论处,除按规定扣罚工资外,还须向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②职工休礼拜原则上经队长批准同意方可休假,但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凡职工休礼拜两天内只须队里审批,超过两天以上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职工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须回队上班时,必须做到召之即回。

③职工请事假和病假一律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方可休假,其中请病假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意见,否则不予批准,所有请假人员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将相关手续留存队里,未经同意擅自离队休假和休假期间要求归队上班而无故不归队的,一律按旷工论处,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相关进行严肃处理。

④各中心及各作业点,需严格考勤制度,认真抓好职工的出工出勤工作管理,科学并妥善安排好职工休息,保证足够人员上路作业。

3、舆论宣传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各作业点要有以路为业,以队为家的事业心,加大对公路养护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

②各养护中心每月不得少于6篇通讯报道稿件,各作业点每月不得少于2篇通讯报道稿件。

4、卫生制度:各中心及作业点要保持良好的庭院卫生环境以及职工的室内卫生,在生活卫生以及作息时间上要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5、三产生产制度:

①各养护中心及作业点要加大力度积极对外拓展第三产业,对外创收,以弥补养护经费不足。

②全体职工充分发扬养护职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克服困难,所有大中修工程及简单的维修工程必须自己完成。

第8篇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⑴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开工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⑵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员持证上岗,施工生产中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⑶教育职工在施工现场养成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良好习惯,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禁止上岗。

⑷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⑸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

⑹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双方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领工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⑺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填报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⑻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案。对各类事故,均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同时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2、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和检查落实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3、火工品的使用与管理安全措施

⑴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库房内和施工现场设足够的消防设备,库房管理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库房设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运到工地的炸药若当天未使用完,必须如数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火工品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公安人员负责押运。

⑵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并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同意后实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许可证,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

⑶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爆破物资由爆破工程师提前2~3天上报用料计划。建立火工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将雷管编号落实到每一个爆破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标准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⑷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⑸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和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4、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⑴加强对机动车司机的培训和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⑵坚持酒后不驾驶,疲劳不驾驶,不超载,不超速。严格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不得带故障上路行驶。

⑶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⑷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开启洞外灯光示警标志。

⑸洞内设专人指挥运输。

5、设备、防火、防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⑴施工机具、车辆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车辆、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⑵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爆破物品距离不少于30m,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2m;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⑶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⑷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⑹做好现场管理及安全用电工作,隧道内高温潮湿,施工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动力线采用架空电缆线,不得使用花线。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电焊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现场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⑺洞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洞内用电设施引接、维修和更换,确保洞内施工照明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⑻洞内变压器安装在已开挖的洞室内,洞室上门上锁,专人管理,变压器洞室内要干燥,变压器距洞室内壁及门要大于30cm以上。

⑼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

6、安全奖惩具体措施

⑴项目经理部与各专业队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每季度检查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半年综合考核评定。

⑵奖励: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即考核期内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无交通责任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的施工队将进行奖励。

⑶处罚:发生重伤二人以上事故,将进行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从重加倍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当事人的法事责任。

第9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有劳务使用和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2)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

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

2、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不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理地并作标记。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a、一般现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离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子。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3、大梁吊装施工

(1)三保险(吊钩、绳筒、断绳)五限位(吊钩高度、变幅、前后行走、起重刀矩、驾驶室升降)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严格按超重机使用说明安装、调试。

(4)验算大梁实际重量和吊车最不利情况的最小荷载。

(5)吊装之前必须经过荷重试吊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并按统一手势信号,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

(6)大梁达到设计吊装强度后才能予以吊装,并且按照设计吊点安装吊钩。

(7)大梁安装就位之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支撑和连接。

4、各类路基土方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项目部机务科对工地所有机械统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2)各种机械设备均要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3)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证操作机械。

(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批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

(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但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

5、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管理网络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由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主任经济师三条线分管共抓。项目副经理分管安全工程师和材料、机务部,具体进行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总

工程师分管工程部、质检部,从技术方案角度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主任经济师汾管财务部,主要考虑安全生产措施的预结算和资金。项目经理通过安全工程还要建立专职安全员和分包安全员责任制度,并由他们运河抓好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10篇 高速公路施工时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施工时的安全管理

编号:

施工单位

警示: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 程

工 种

交底内容:

路面施工时的交通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因其车流量大、 车速快的特点, 施工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为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是安全管理规范化, 如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及准备工作的制度化、 安全施工及安全设施布置的规范化、 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施工检查的全过程化、 安全施工责任制、 施工过后的安全总结等。 在安全管理上应认真按照《 安全施工法》 、 《 公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交通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和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各项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关于公路施工中安全施工的规定,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和现场管理工作, 努力杜绝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前, 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 一) 及时与交警部门及相关公路管理部门取得联系, 制定详细的现场交通管理方案。

( 二) 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流量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确定施工路段长度。

( 三) 由交警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情况, 合理确定施工区限速等交通管制措施。 其中施工区的限速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1 、 限制速度不能超过施工区的最大安全速度, 施工区的最大安全速度与施工区人员活动、 施工类型及道路的情况有关:

2 、 限制速度应考虑到路上通行的绝大多数车辆的速度, 不宜过低;

3 、 限制速度宜统一, 并提供给司机突发事件和对交通控制设施及人员指示的反应时间。

( 四) 施工时, 应通过公路管理部门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等手段发布道路施工消息, 提醒过路车辆注意施工情况。

( 五) 按确定的交通控制方案, 用于道路施工交通维护的交通安全标志应准备充分

( 六) 施工前, 应对所有上路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从思想上重视安全施工。

( 七) 对所有上路的施工机具( 车辆) 进行调试, 保障施工机具的正常运转。

( 八) 施工单位应协同交警及公路管理部门制定紧急应变措施, 包括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疏导措施等。

( 九) 施工前, 还要确定施工区的安全管理施工方案 , 画出安全管理方案示意图, 写出必要的文字说明, 在施工安全教育会议上开会, 予以清楚的说明, 并做到现场工作人员人手一份。

重点强调:

交底人签名

现场副经理

安质部长

交底日期

项目总工

劳务队

工队负责人签名

工班长签名

作业班组全体签名:

第11篇 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

在高速公路建设大规模向发展、建设难度不断增大的新形势下,施工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环保”,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五个核心问题,按照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施工安全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因此,如何确保公路工程特别是山区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安全,从而顺利实公路交通建设跨越式发展,是当前一项重大的现实课题。

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在施工中,由于地形的限制,高墩大跨桥梁凭借其适应性强应用较为普遍。而跨越深谷的桥梁,由于深谷本身的自然深度,桥面与地面的距离往往高达几百米。深沟悬崖地区,往往出现由于施工场地狭窄,而导致上下交叉作业较多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几率较大。工程事故往往是多种原因引起的,通过采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分析出基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安全管理不到位。

工程事故中有90%都不是因为技术解决不了造成的,而是违

章所致,施工单位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缺乏安全技术知识、

不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指

挥、违章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是导致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2)设计不合理与缺陷。据欧共体统计分析,63%的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使用过程的安全事故)是因为前期工程项目设计策划和施工准备阶段就存在缺陷,因此,许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是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原因主要包括: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未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涉及文件中未注明,未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等。

(3)勘察文件有误。勘察单位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或勘察时钻孔布置、深度等不符合规定要求,勘察文件或报告不详细、不准确、不能真是全面地反映实际的地下情况等,会导致基础、主体结构的设计错误,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许多建设工程己发生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就是施工现场使用劣质、不合格的安全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造成的。

(5)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长期以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置安全生产不顾,挤占安全生产费用,致使在工程投入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过少,不能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这也是导致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6)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及其施工现场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落实应急救援人员、设器材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

(7)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无证设计(施工)、越级设计(施工)、边设计变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擅自修改设计等,将会引发大量的安全事故。

(8)其他因素。包括工程自然环境因素,如恶劣气候诱发安全事故;工程管理环境因素,如安全生产监督制度不健全,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安全生产责任不够明确等。

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分析

综合分析各类型安全事故,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主要有4 个:

(1)人为因素。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如未带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未穿安全鞋等;施工现场安保设备不齐全,如高空作业未设置安全网、防坠网等;未制订紧急事故处理措施,如人员落水急救等;未设定明显安全标志,如通航标志,防坠落、防触电标志;未及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等。

(2)物的因素。施工机械故障和技术方案不安全等。如支架等承载力、安全宽度不够等;技术措施不及时,如基坑处理不及时等;施工操作不规范,如清孔排水过快等。

(3)管理因素。对人员和机械的管理不到位等。

(4)环境因素。未能及时取得当地水文、气象资料,对大风、洪水、山洪等自然灾害预测不及时;当地百姓强行参运、偷盗器材、无理取闹等,导致阻工甚至群殴。

三、强化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与对策山

区地形复杂,桥梁施工过程中,受地形限制,很多平原区施工可使用的大型的自动化程度高的机械无用武之地。而更多的是以一种人员围绕机械形式进行的半机械化作业,这种劳动形式的事故率高于纯手工作业和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作业。

(1)合理利用施工人员心理特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日常管理中,安全管理人员应深入施工队伍之中,了解现场施工人员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心理发展动向,力求用低额的经济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防止过劳,提高生产安全性。

①提高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是减少施工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人员疲劳、提高生产安全水平的有力措施。

②合理地确定作业休息制度,根据施工时的劳动强度,

在施工过程中插入必要的休息时间。

③根据工作强度、工作方式合理设计休息方式。

④尽可能减少轮班工作制度。轮班工作后,给予施工人员充分的休息时间。

⑤开展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技术的熟练程度,减少工作中的疲劳程度。

(3)加强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培训后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核颁发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坚决杜绝无证作业和持超过复审期的作业证件操作机械。针对所操作机械设备的特点、大小难度、技术含量、作业环境选择合适的操作人员。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的机械设备应选择文化水平高的专业人才,以便容易掌握设备结构性能,实施安全操作。

四、管理的安全性控制

管理的原因即事故产生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进行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方式:

(1)法律手段: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来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活动,体现国家的意志,保证施工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包括制定法律和制度以及确保法律和制度得到执行和遵守两个方面。

(2)经济手段:是指政府根据施工安全的经济属性和经济规律,运用价格、信贷、税费等经济杠杆来达到促进建筑安全目标的各种具体方式的总称。

(3)文化手段:安全文化是指对安全的理解和态度或是处理与风险相关问题的模式和规则。

(4)科技手段:桥梁施工安全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可以提高政府安全管理效率和效果,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建设过程中发生损害的可能性。

五、环境因素控制管理

采光照明、色彩标志、环境温度和现场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都不能低估。

(1)采光照明问题。施工现场的采光照明,既要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又要减少人的疲劳和不舒适感,还应注意视觉暗、明适应的生理反应。让劳动者当光照强度产生极大变化时作短暂停留,在黑暗场所加强人工照明,在耀眼强光下操作带上墨镜,则可减少事故的发生。

(2)色彩的标志问题。色彩标志可提高人的辨别能力,控制人的心理,减少工作差错和人的疲劳。根据不同的环境采用不同的色彩标志,如用红色警告牌,绿色安全网,白色安全带,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都能有效地预防事故。

(3)环境温度问题。环境温度接近体温时,人体热量难以散发就会感到不适、头昏、气喘,活动稳定性差,手脑配合失调,对突发情况缺乏应变能力,在高温环境、高处作业时,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反之,低温环境,人体散热量大,手脚冻僵,动作灵活性、稳定性差,也易导致事故发生。

(4)现场环境问题。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沟渠纵横,交通阻塞,机械无防护装置,电器无漏电保护,粉尘飞扬,噪声刺耳等,会使劳动者生理、心理难以承受,当其生理、心理不能满足操作要求时,则必然诱发事故。

第12篇 某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有劳务使用和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2)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

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

2、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不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理地并作标记。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a、一般现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离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子。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3、大梁吊装施工

(1)三保险(吊钩、绳筒、断绳)五限位(吊钩高度、变幅、前后行走、起重刀矩、驾驶室升降)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严格按超重机使用说明安装、调试。

(4)验算大梁实际重量和吊车最不利情况的最小荷载。

(5)吊装之前必须经过荷重试吊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并按统一手势信号,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

(6)大梁达到设计吊装强度后才能予以吊装,并且按照设计吊点安装吊钩。

(7)大梁安装就位之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支撑和连接。

4、各类路基土方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项目部机务科对工地所有机械统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2)各种机械设备均要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3)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证操作机械。

(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批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

(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但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

5、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管理网络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由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主任经济师三条线分管共抓。项目副经理分管安全工程师和材料、机务部,具体进行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总

工程师分管工程部、质检部,从技术方案角度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主任经济师汾管财务部,主要考虑安全生产措施的预结算和资金。项目经理通过安全工程还要建立专职安全员和分包安全员责任制度,并由他们运河抓好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13篇 公路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分析

一、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轻视安全管理,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

在目前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下,施工主体大多追求的是直接经济利益,不注重施工安全管理,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松懈麻痹现象。

2、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和评估。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检查、监督不力,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二是公路施工企业虽然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项目部和各作业队也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但有些施工单位的安全制度仅是锁在文件柜中的制度;有的只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但就是没有落在实际行动上。三是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东拼西凑,缺乏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性,使其无法得到具体落实。四是项目部不设专职安全员,没有专门人员来做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有的安全岗位由其它管理人员来兼任;有的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起不到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作用。五是在劳务工管理、施工机械检测、持证上岗等方面的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

3、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自我防护意识差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施工主体行为的安全管理。要建立一种人人讲安全的文化氛围,关键是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最终才能真正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由于公路施工行业的特点,施工人员的流动性很大,绝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是来自于农村的劳务工,施工安全知识相对缺乏,即使采取了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还是达不到预期的目标。有的现场管理人员自身都不了解安全知识,不懂安全制度,现场违章指挥,工人违章操作,“三不伤害”无法得到保证。

4、安全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多数施工单位安全投入远不适应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欠账太多。一些基层施工队伍和个体承包者,怀着一种侥幸的心里认为安全投入不值得,一些必需的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施工安全防护及其简陋,特别是连高空、水上、深基坑和高边坡下以及隧道开挖道坑内等高危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措施也得不到有效保障。有的施工设备陈旧落后(甚至锈蚀不堪),施工支架变形严重仍强行使用,为了眼前经济利益,而置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5. 发生事故不进行认真处理,不认真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工地上一旦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有的施工队伍往往采取私下赔偿的办法进行处理,以致对责任者无法进行处罚和教育,不能吸取教训,造成事故再次发生。

二、导致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

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人、设备、环境和安全管理”4个因素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缺陷、安全管理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1. 人的安全意识是起主导作用的

如果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就会存在不安全的行为,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形成“我要安全”的局面,施工人员就会自觉地抵制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工作。

2. 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是工地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很多安全事故都是由于施工机械和设备存在的隐患及违章操作引起的。设备在使用中出现各种故障是在所难免的,还有一些设备是因保养不善引发故障的,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就会带来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安全管理,对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拼设备。所以,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提高设备完好率和按章操作。

3. 公路施工环境差,自然条件恶劣,工作条件艰苦

山区公路的施工穿越崇山峻岭,施工场地大多处在山高坡陡的地方,无法找到较好的施工场地和作业面。工程施工一方面受雷电、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另一方面还会受到当地群众的干扰,甚至无理滋事。

4. 项目施工主体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工程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一个质量和安全意识淡薄的施工主体是难以干出优质工程的,施工安全也是无法保障的。如果项目部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工地安全事故将不可避免。

5. 工地安全管理普遍存在的工程分包问题

工地安全管理必须正视普遍存在的工程分包问题(甚至有些工程层层分包),总承建商与分包商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那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做法是工地安全管理上的最大缺陷。光依靠分包合同中的安全责任条款来约束分包商是远远不够的,不能指望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低下的现场作业队伍自身能够管理好施工安全。

6. 大多安全事故都是来自于违规作业的情况

一些施工条件差的队伍不能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往往因陋就简、土法施工,违规作业。也有一些是由于受到了来自于外界的压力,如赶工期,急于求成,不按程序施工造成的。如结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就急于拆卸模板和支架,桥梁结构物施工时不按对称加载的要求或卸载的顺序进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公路工程施工建设涉及面广,具有点多、线长,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施工作业在野外,工程施工又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综合过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好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评价未来的风险,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针对重大危险源,通过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和预防措施来消除或降低风险。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制定应急计划(或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疾病。

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zjlb4-h驻地办

2022年5月5日

第14篇 公路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生命权是最大的人权,关爱生命,消除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隐患,是每个工程项目参与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公路工程施工中用电安全管理

1.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用电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客观上,发现、分析和控制施工中用电的危险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订相应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主观上,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避免发生事故。通过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使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行为得到规范,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2.公路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的特点。“临时”是公路工程施工用电的最大特点。临时的施工环境,工程一旦竣工就拆移;临时的施工器械,公路施工设计的器械根据不同的分布而有所不同,使用完毕就转移;临时的施工供电装备,公路建设的不断前进伴随着供电装备的不断移位拆装;甚至施工人员也是临时的,公路施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工种,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由于受临时观念的影响,施工单位往往对有关用电的安全防护措施重视不足,错误一犯再犯,导致施工现场发生一些安全用电事故。

3.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二、公路施工用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控制措施

1.用电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工地没有配备专业电工,而是让略懂些用电知识的人员去从事电工作业。作业过程中不按规范设置用电线路和保护措施,穿拖鞋操作,甚至带电接线的现象时有出现,造成事故隐患。临时用电由电工凭经验自行布设,没有编制工程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无全盘计划,随意性强,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的工地编制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负荷计算,无线路图,和施工现场实际脱节,根本起不到指导施工用电的作用。

控制措施: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由于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其独立作业。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有: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图纸,用电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

2.三级配电系统

存在问题:配电系统没有按“总配电箱(或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一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之间距离超标,用电设备与其控制的开关箱距离过远。

控制措施: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柜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最后从开关箱接线到用电设备。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施工现场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每个开关箱里必须设置有一个闸刀开关和一个漏电保护器。

3.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存在问题:用电系统设置少于二级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灵。漏电保护器安装于靠近电源一侧。

控制措施: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用电系统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二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形成分级分段保护;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即用电线路先经过闸刀电源开关,再到漏电保护器,不能反装;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漏电保护器应动作灵敏,不得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的现象。

4.保护接零

存在问题: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重复接地点不足。没有采用专门色标的电线作保护零线,线径过小。保护零线没有随所有线路自始至终,没有与用电设备外壳相连,起不到保护作用。

控制措施: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保护零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三相四线制架空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用电线路中的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为5mm2,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应从线路始端开始设置,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

第15篇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极为重要。为保障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道班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3、道班的工作车辆应有由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作业,严禁车辆在危险处停留。

第二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应注意的事项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或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在检查中若发现道班上路作业人员无穿着安全标志服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在山体滑坡、塌方、山体经常掉石、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3、作业人员操作特种养护机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场地的环境卫生,不要乱丢乱放杂物、垃圾,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污染。

5、严禁在作业时乱丢火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

6、在雨季养护维修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在山坡下养护维修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山体的变化情况,保护自身安全。

7、当养护维修作业区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维修作业区前后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志。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

第三条清扫养护作业应注意事项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行作业。

2、凡需占道进行作业的,必须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如遇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清扫养护作业。

第四条公路巡查应注意的事项

1、各道班的养护人员每天要坚持上路巡查,巡查的次数每天不少于一次。公路巡查必须做到定时、定向、线路,进行检查时,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2、各道班养护人员要把当天巡路的情况汇报班长,并认真填写好《道班巡查日志》,记录员和班长应签名,认真做好《道班巡查日志》的归档工作。

3、全面检查公路路面及沿线公路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按职责范围及时处理,超出范围的应及时上报段部处理,防止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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