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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6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运营中的核心设备和关键区域得到妥善管理和维护,以保障生产安全、效率和质量。这项制度涵盖了设备识别、风险评估、维护计划、操作规程、应急响应和持续改进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备识别与分类:明确哪些设备属于关键装置,依据其对企业运营的重要性进行分类。

2. 风险评估:定期对关键装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故障点和风险源。

3. 维护计划:制定详细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4. 操作规程:建立标准操作程序,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和操作关键装置。

5. 应急响应:设定应急响应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或事故快速应对。

6. 培训与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其操作技能和风险意识。

7. 监控与记录:实施设备运行监控,记录维护活动和异常情况,以供分析和改进。

8. 审核与改进:定期审核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反馈和结果进行持续优化。

重要性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安全:有效管理能降低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风险,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2. 生产效率:通过预防性维护减少非计划停机,保证生产线稳定运行。

3. 质量控制:良好的设备状态有助于维持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4. 成本控制: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损失,降低维修成本和潜在的经济损失。

5.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要求,避免因设备管理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

方案

1. 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2. 引入先进的设备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自动化管理。

3. 定期开展设备状态评估,制定针对性的维护策略。

4. 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每个操作人员都熟悉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流程。

5. 建立内部沟通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促进管理制度的持续优化。

6. 与供应商和专业服务提供商保持紧密合作,获取技术支持和最新的维护解决方案。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套全面、高效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从而实现设备的稳定运行,保障企业的生产目标得以顺利达成。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热电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领导:杭海林

职责: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分管领导:陈建利、张海洋、王思河、郑朝晖

职责: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相关责任人:孔令奎、陈传平、王绍勇、刁宏、张元元、

孙亮、范玉虎、王健、各班组长。

职责:根据界区、职责分工对分管设备进行关键装置分类、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车间安全员、工艺技术人员配合生产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 工艺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 设备技术人员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监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车间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 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4.7.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7.2.2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7.2.3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7.2.4督促隐患整改;

4.7.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7.2.6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 安监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22年5月29日

第2篇 某生物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生技科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生技科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生技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 督促隐患整改;

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5 、相关记录

《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

《安全作业证》

《巡回检查记录》

第3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使用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 职责:

4.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4.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4.3车间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责任制。

4.4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监督执行。

5 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监控管理:

5.1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监控。

5.2安环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注明车间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5.2.1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地监督检查,其它装置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档案。

5.2.2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门检查出的隐患,由各职能部门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报安环部,由安环部进行考核。

5.3各单位要完善、电、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4安全、设备(包括仪表电气)、生产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有关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部门进行安全监控管理。

5.5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明确安全责任人.

5.6.1各项工艺指标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

5.6.2各类动、静设备必须的达到完好标准,基础设施及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精密封点泄漏率小于0、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规定》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制定、完善“特护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5.6.3电气、仪表管理符合制定要求,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95%以上,逐步完善自控水平。仪表联锁不得随意拆除,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5.6.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配备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要求通道顺畅。

5.7各车间确定所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制定出危险点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

5.8班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上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问题。

6 领导干部定点包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

6.1公司有关领导及部分部室主要领导,要对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包保,各生产车间也要对本车间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其内容包括:

6.2.1指导帮助包保点实现装置安全生产;

6.2.2监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

6.2.3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整改;

6.2.4参与或参加重大、特大事故调查分析,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情况;

6.2.5协调解决影响装置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3公司级领导至少每月一次,主要科室领导至少每月两次到包保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指导活动,其活动内容包括参加基层或班组的安全活动,检查装置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活动记录表》由所在车间填写活动内容,安环部定期检查。

6.5对领导干部包保到位情况由安环部负责考核,安环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每季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到位,包保点年度安全状况好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联系点年度安全状况差的领导干部,给予必要的处罚。包保干部对包保点的各类事故负有责任。

6.6公司领导干部包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分工情况另行通知。

7 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

7.1为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事故状态下的指挥协调能力和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班组操作人员的事故应急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辅助生产装置所在车间都应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7.2.1因外界因素影响引起的突发停电、停气(汽)、停水等可能导致次生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

7.2.2装置发生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应急预案;

7.2.3以防震、防洪为主的自然灾害引起事故的应急预案;

7.2.4装置超温、超压、堵塞、排料不畅等引起控制过程失控所导致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点设备(安全附件)故障或工艺参数波动导致事故的应急预案。

7.3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

7.3.1以公司、车间、班组为单位根据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内容,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模拟演练。

7.3.2采用答卷或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7.3.3开展消防、气防器材的实际应用训练。

7.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两年要进行一次修订。当工艺、设备参数发生变化时,应予以修订。制定、修订完善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应及时补充到安全操作法中。

7.5公司、车间、班组应制定年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全厂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车间每季度开展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6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参加应急演练的人员每人都应填写一份《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事故应急预案现场考核记录》。

第4篇 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3.4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3.5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程序:

4.1责任区域的划分:

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

4.2承包人职责:

4.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承包点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4.3.1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4.3.2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管理部。

4承包人的考核:

管理部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4.5.1 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账。

4.5.2管理部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公司。

4.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班组职责:

4.6.1部门职责: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6.1班组职责: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7应急预案与演练:

4.7.1管理部应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4.7.2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应进行验证,确保现场操作人员通过演练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 相关管理

5.1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 《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台账》。

第5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生产活动中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3.2各承包责任人负责定点承包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指导、应急演练等。

3.3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定点承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4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5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组织进行检查。

4内容

4.1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生产单位领导(包括正职、副职)对生产中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管理,现场要设置“承包责任牌”。

4.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4.2.1指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活动。活动形式可以为:检查、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工作指示、督促隐患整改等。

4.4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对责任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5日常管理

4.5.1各班组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报告问题和隐患。

4.5.2各单位要至少每月一次组织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6建立台帐

4.6.1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台帐。

4.6.2综合管理部建立汇总台帐。

第6篇 化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承包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3.4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3.5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程序:

4.1责任区域的划分:

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

4.2承包人职责:

4.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承包点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4.3.1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4.3.2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管理部。

4.4承包人的考核:

管理部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4.5.1 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账。

4.5.2管理部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公司。

4.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班组职责:

4.6.1部门职责: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6.1班组职责: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7应急预案与演练:

4.7.1管理部事务局应制定应急预案,每1年组织一次演练。

4.7.2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应进行验证,确保现场操作人员通过演练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 、相关管理

5.1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 《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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