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井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地下矿山开采过程中,溜井安全、高效运行的规范体系。它涵盖了溜井的设计、施工、维护、使用以及应急处理等多个环节,旨在减少事故风险,提高矿石运输效率,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与稳定。
1. 溜井设计:规定溜井的尺寸、形状、坡度以及支护材料的选择,确保其符合矿山地质条件和生产需求。
2. 施工标准:制定溜井开挖、支护和封闭的详细步骤和安全规程,防止施工期间的意外发生。
3. 设备管理:规定溜井使用的输送设备类型、维护周期和检查程序,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 操作规程:设定矿石投放、清理、监控等日常作业流程,强调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5. 安全检查:设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6. 应急预案:制定溜井堵塞、坍塌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案,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7.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溜井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溜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生命安全:防止因溜井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维护生产秩序:确保溜井的正常运行,避免因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
3. 节约成本:通过预防性维护和有效管理,减少设备损坏和维修费用。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风险。
5.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能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信任度。
1. 建立专门机构:成立溜井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和改进。
2. 制定详细规程:细化各项管理规定,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执行到位。
3. 引入技术手段:利用监控系统和数据分析,实时监测溜井状态,提前预警潜在问题。
4. 定期评估与修订: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
5. 强化培训:定期举办安全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溜井操作和应急处理技能。
6. 鼓励反馈:鼓励员工提出改善建议,将一线经验融入管理制度中,持续优化管理效果。
溜井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矿山的长期稳定与安全。
第1篇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溜井安全管理,确保井下生产安全,特制定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二、天、溜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一)采用简易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工作台、保护平台必须牢固可靠;
2、工作平台下2米左右必须设置保护平台;在具备条件时,要在最接近工作面的联道处再架一层保护平台。
3、临时梯子用ф16螺纹钢或l40×4角钢制作,每架梯子长度不大于3.0m,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脚踏间距不大于0.3米,每架梯子必须有4根锚杆固定,与上部相邻梯子搭接长度不小于0.3米,且搭接牢固,梯子与井壁平行,距离保持0.2~0.3米;
4、天井、溜井在与上部平巷贯通前,在矿岩稳固和确保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在各副中段水平,天井开凿长度不大于4.0m的工程;
5、天井掘进距上部中段7m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护栏;
6、工作人员在搭设平台及上下时,严禁手持物品;
7、施工前应检查通风,梯子安全等情况,安全带挂在锚杆上并系好,先搭保护平台,再搭工作平台,撬清井上端及侧壁的浮石。
(二)采用普通法掘进天、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
2、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米;
3、掘进大于45度倾角的天、溜井,其高度超过7米时,应装梯子间,碴子间等设施;掘进45度~35度的天井,应设上部有安全棚的梯子;
4、天、溜井在与上部平巷贯通前,不应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但在矿岩稳固和确保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可在天井开凿长度不大于4米的工程;
5、天井掘进距中段7米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
6、溜矿格矿碴不准放空,应保证存放一槽炮的矿岩量高度。
(三)吊罐法掘进天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上罐前必须检查吊罐各部件的联接、保护盖板、钢丝绳、风水管接头及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等是否完善、牢固,如有损坏或故障,须经处理方准作业;
2、吊罐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得超过总根数的5%,磨损不得超过原直径的10%;
3、吊罐升降时,应认真处理卡邦和浮石;处理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站在保护盖板内,头部不得接触罐盖和罐壁;升降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绑紧制动装置;
4、吊罐必须装设由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的信号开关绞车应装设电磁抱闸;
5、信号通讯线路不准和吊罐钢丝绳共设在一个吊罐孔内;
6、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从吊罐钢丝绳孔和吊罐往下投掷工具和材料;
7、吊罐绞车应锁在短轨上,并与巷道铁轨断开;吊罐检修,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第2篇 溜井漏斗放矿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放空漏斗和溜矿井中的矿石,但也不准长时间不放,以防结实和结存泥水。
二、被大块卡塞的漏斗和溜井,严禁人员钻入检查,处理,爆破处理要控制药量,同时要撤除照明和现场工具。
三、处理溜井、漏斗堵塞时,应站在溜井、漏斗的一侧,防止矿石冲击撬棍弹回伤人,同时注意撬棍尾部碰人、触及架空线。
四、各溜井上部中段,做好防水和倒入不合格的大块、泥矿及其他杂物以防堵井。
五、溜井口必须按设计锁口,必须安装格筛和安全栏杆以及醒目的警告标志,通过处要有1.2m宽的人行道。
六、溜井放矿时,严禁任何人站在溜进上方矿石堆上清理矿石、废石和从事其他作业。
七、溜井和漏斗放矿处的各种设施要完好,要有良好的照明,斗口两侧道路要畅通无阻。
八、各溜井要设人行观察道,并保持畅通,观察道要设安全墙,墙上要设观察孔。
九、凡是在溜矿井内进行维修时,应事先将矿石(废石)放空,冲洗井壁浮石,搭牢防护架。作业时系安全带。上部井口必须有人监护。
第3篇 溜井使用管理制度
1严禁350mm以上的大块倒入溜井;
2严禁排空溜井,存碴高度不小于10m;
3做好块碴与粉碴的搭配工作,防止由于块碴或粉碴过多进入溜井造成溜井堵塞;
4严禁水流入溜井;
5严禁废钢丝绳、杂物、钎杠等入井;
6溜井生产应遵循“计划倒碴、均衡输出”的原则;
7加强溜井放碴过程监督工作;
8生产人员准确掌握溜井存碴高度,发现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第4篇 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溜井安全管理,确保井下生产安全,特制定天、溜井安全管理制度。
二、天、溜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一)采用简易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工作台、保护平台必须牢固可靠;
2、工作平台下2米左右必须设置保护平台;在具备条件时,要在最接近工作面的联道处再架一层保护平台。
3、临时梯子用ф16螺纹钢或l40×4角钢制作,每架梯子长度不大于3.0m,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脚踏间距不大于0.3米,每架梯子必须有4根锚杆固定,与上部相邻梯子搭接长度不小于0.3米,且搭接牢固,梯子与井壁平行,距离保持0.2~0.3米;
4、天井、溜井在与上部平巷贯通前,在矿岩稳固和确保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在各副中段水平,天井开凿长度不大于4.0m的工程;
5、天井掘进距上部中段7m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护栏;
6、工作人员在搭设平台及上下时,严禁手持物品;
7、施工前应检查通风,梯子安全等情况,安全带挂在锚杆上并系好,先搭保护平台,再搭工作平台,撬清井上端及侧壁的浮石。
(二)采用普通法掘进天、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
2、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米;
3、掘进大于45度倾角的天、溜井,其高度超过7米时,应装梯子间,碴子间等设施;掘进45度~35度的天井,应设上部有安全棚的梯子;
4、天、溜井在与上部平巷贯通前,不应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但在矿岩稳固和确保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可在天井开凿长度不大于4米的工程;
5、天井掘进距中段7米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
6、溜矿格矿碴不准放空,应保证存放一槽炮的矿岩量高度。
(三)吊罐法掘进天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上罐前必须检查吊罐各部件的联接、保护盖板、钢丝绳、风水管接头及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等是否完善、牢固,如有损坏或故障,须经处理方准作业;
2、吊罐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得超过总根数的5%,磨损不得超过原直径的10%;
3、吊罐升降时,应认真处理卡邦和浮石;处理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站在保护盖板内,头部不得接触罐盖和罐壁;升降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绑紧制动装置;
4、吊罐必须装设由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的信号开关绞车应装设电磁抱闸;
5、信号通讯线路不准和吊罐钢丝绳共设在一个吊罐孔内;
6、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从吊罐钢丝绳孔和吊罐往下投掷工具和材料;
7、吊罐绞车应锁在短轨上,并与巷道铁轨断开;吊罐检修,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吊罐天井与上部巷道贯通时,上部中段必须加强通风和警戒;天、溜井施工过程应首选吊罐法,其次用普通法,在上述施工方法不具备条件时可采用简易法施工;施工中应加强局部通风,在通风条件较差的地点,可辅以动力风强制通风,并为施工人员配备有害气体报警器;起爆材料尽量采用长导爆管,在中段水平起爆;天、溜井设计应尽量选择稳固岩层内,如发现天、溜井岩石不稳固,可采用锚、网、钢支架等进行临时支护,施工完后采用砼进行永久支护。
三、天、溜井安装的安全规定
(一)人行井安装要求梯子间的布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1、梯子安装的倾角一般不应大于80度;
2、相邻两梯子平台的距离不应大于6米,且保证每个副中段(中川)有梯子平台,与巷道底板相平;
3、平台梯子口尺寸不应小于0.6×0.7米;
4、梯子的上端应伸出平台一米;
5、梯子下端与井壁的距离不小于0.5米,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脚踏的间距不大于0.3米;梯子间的构件材料有木材的和金属的两种,其构件尺寸按下列参数选取:
1、木梯子间的平台铺板可用宽100~160毫米、厚30~50毫米的木材制作;隔板可用宽100~180毫米、厚15~25毫米的木材制作;梯子柱可用40×50毫米或50×60毫米的方木制作。木梯子间的主要问题是腐蚀严重,使用期限短。通常采用金属梯子间;
2、金属梯子间的平台铺板常用6毫米厚的花纹钢板或普通钢板(但必须进行防滑处理);平台与材料间要制作1.5米高的护栏;梯子柱可采用└40×60的角钢或“-”12×80的扁钢制作;脚踏采用└40×4的角钢制作;梯子梁一般采用8~14#的槽钢制作;
3、梯子平台的钢梁一般采用└63×3的角钢和直径为16毫米的螺栓连接。梯子梁与角钢之间采用固安装置焊接;
4、管道间、管路、线、缆要求固定牢固,且要求电缆线与管路距离不小于0.3米。
(二)溜井安装要求
1、振动漏斗及简易漏斗安装要符合技术要求,且安装牢固;
2、各出矿水平要有护栏,警示牌及照明,防止车辆及人员坠入溜井;
3、未出矿的副中段溜井联道要求用木板或竹排密封,并挂:“溜井危险,禁止停留”的警示牌。
四、天、溜井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1、人材井内须照明好,风、水、电管线悬挂整齐规范,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
2、人材井梯子要牢靠,梯子平台干净,无泥无毛石,井内无明显淋水;
3、各副中段有水流入天、溜井的,在中段水平天、溜井入口砌筑挡水墙,并在人材井内设水管将水引至主中段水沟内;
4、天、溜井口必须设有标志、照明(36v)、护栏或格筛、盖板;
5、严禁将不合格大块、废旧钢材、木材和钢绳等杂物放入井内;
6、严禁将矿(废)石溜井放空;
7、溜井放矿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出口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矿车上和漏斗的下面放矿;8、严禁人员进入溜井内处理堵塞;
9、溜井多中段倒矿(废)时,倒矿前上下中段须进行联系(喊话等),在下中段人员、设备避让后再倒矿;
10、严禁手持利刃工具上下井,须将刀尖包好,装入工具袋内或工具箱中;
11、严禁在天井内单人作业;
12、严禁在天井下方和不安全地点作业;
13、严禁在溜井格筛上或运输平巷进行二次爆破作业;
14、严禁在矿仓卸矿作业时不系安全带;
15、在溜井口、井筒等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16、严禁在人行梯子上绑扎电缆或电线。
17、天、溜井使用过程中要加强检查、维护与维修,不再使用的天、溜井要及时进行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