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锁管理制度是一种用于保障企业运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错误发生的重要管理机制。它涵盖了工作流程、人员行为、信息保密、设备操作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规范化的操作程序和严格的权限控制,确保企业在面对关键任务或敏感信息时能够有序、安全地进行。
1. 工作流程闭锁:明确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人,设定必要的步骤和顺序,确保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
2. 人员行为闭锁: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包括禁止未经授权的活动,规定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3. 信息保密闭锁:设定信息访问权限,限制敏感信息的传播,防止信息泄露。
4. 设备操作闭锁:制定设备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
5. 应急响应闭锁: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异常情况下能快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6. 监督与审计闭锁: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闭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闭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风险防范:通过设定规则和权限,降低人为错误和意外事件的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安全。
2. 效率提升: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沟通和决策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 合规性:满足行业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确保业务的合法合规运行。
4. 信任建立:增强内外部对企业的信任,提升品牌形象。
1. 制定闭锁政策:由管理层主导,各部门参与,共同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闭锁管理制度。
2. 培训与宣导: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闭锁制度的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理解自己的职责和流程。
3.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检查闭锁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4. 反馈与改进:鼓励员工提供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闭锁制度,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5. 技术辅助: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权限管理系统、监控系统等,辅助闭锁制度的实施。
闭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全员参与和长期坚持,以实现企业的高效、安全运营。
第1篇 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探头必须按规定进行设置,一号探头设置在掘进巷道距工作面3—5m处,二号探头设置在巷道中部,三号探头设置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距全风压汇合处10—15m。
2、监控装置应设置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淋水的安全地点,探头应垂直悬挂在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的地方。
3、通风部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回撤工作,安装和调试必须由通风监测工按规定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乱动。
4、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5、通风检测工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装置维护、调试、全面检查及清扫工作,并填写检查、调试、维护日记,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6、通风监测工每隔10天对装置进行全面调试,调试时安瓦检员要用瓦检仪配合检测工调校,装置出现故障时,通风监测工要及时进行维修。
7、作业队负责本采掘面监控装置的保管和使用,由安瓦检员监督检查,如装置被损坏,应及时汇报通风部门,对故意破坏、偷盗者要严肃处理。
8、机电部人员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按照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和风电闭锁、瓦斯闭锁装置。
9、安瓦检员、放炮员、掘进面的队(组)长每班至少对所辖范围内的装置及电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部门,并协助通风检测工处理。
10、放炮时放炮员要将探头放到安全地点,方可放炮,放炮后要及时将探头挂回原位置,否则安瓦检员有权停止作业。
11、使用装置断电的掘进工作面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甲烷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12、探头要随着掘进面的推进前移,并始终与掘进面保持3—5m距离。
13、对经常移动的探头、电缆由掘进队队长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移动,严禁擅自移动和使用。
14、检测工对移动后的探头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对装置进行校对,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
15、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由管辖区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检修,与装置有关的部门的电器设备需停电检修需装置停运时,要及时汇报通风部,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检修。
第2篇 变配电室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防误操作的有关规定。
二、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运行巡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薄并及时上报;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工作,可委托供电部门维护。
三、解锁钥匙钥匙应封存管理。
四、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
1、确认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2、紧急事故(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处理时使用,事后立即回报。
3、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五、每次使用后,立即将解锁钥匙封存,并填写记录。
六、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时,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聚及设备编写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接除锁操作 。
七、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拦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线路侧接地倒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八、每月对全站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一次,并作好记录,每次交接班时,有交班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有疑问处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检查。
第3篇 瓦斯、风电闭锁管理制度
1、机电科、通风科负责瓦斯闭锁、风电闭锁的安装、维护、拆除。
2、设计供电方案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预留断电接口。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监控员要正确设置测点的断电点及断电设置。否则,对监控室罚款50元。
4、安装风电闭锁时,必须有机电科、监控人员在场监护安装双方当场测试瓦斯、瓦电闭锁功能。私自接者罚款100元。
5、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经通风科同意。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
6、按规定要求对瓦斯超限断电闭锁、断电范围及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监控室要建立专项记录。否则,对监控室各罚款100元,无记录罚款30元。
7、在测试瓦斯超限断电闭锁、断电范围及风电闭锁功能时,若有一项不符合《规程》要求,由通风科、机电科共同查找原因,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8、瓦检员若发现停风、瓦斯超限、闭锁不起作用, 要立即通知通风科、机电科共同处理,对有责任的单位罚款200元。
9、在安装开关时,机电科要制订延时整定方案,合理整定启动延时时间。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0、交接班时,瓦检员要进行自动倒台试验,监控室作好记录。不进行自动倒台试验的,对瓦检员罚款50元,记录不合格的,对监控人员罚款50元。
11、瓦检员发现自动倒台不灵敏或不起作用的,对机电队罚款50元,并立即通知机电队处理,2小时内必须处理好。否则对机电队罚款500元。
第4篇 风电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1、井下每一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
2、井下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且当其浓度超过0.5%时,必须切断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3、井下每一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地点5m内和回风流距出口15m内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0.5%,断电范围为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5、井下每一采、掘、开工作面的断电装置必须控制其工作面的总开关,并且断电装置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矿井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报安全调度、通防科、调度室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必须切断本采区的全部电源。
7、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0%,复电浓度为<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锁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9、风电闭锁试验由该工作面瓦斯员、生产队组电工、带班长进行试验。瓦电闭锁由工作面瓦斯员、带班长、监控维检员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无关人员。对有故障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报安全调度、通防调度、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在故障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0、新开掘进、开拓、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装风电闭锁、瓦电闭锁装置的型号、断电范围,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第5篇 井下局扇使用风电闭锁管理制度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使我矿局扇风电闭锁管理制度化,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局扇使用风电闭锁装置的规定如下:
1、井下各通风巷道所使用的局部扇风机,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否则,不得施工。
2、风电闭锁装置由各使用单位积极配合五监区统一装设,调度室和生技科统一安排安装时间,器材库保证安装使用中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机电科和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
3、新装设风电闭锁系统必须在使用前交接验收,交接验收由安装单位(五监区)与使用单位之间进行,同时须有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参加,以办理交接手续,并存档,无机电科设备管理员签字的交接手续无效,无交接验收手续的风电闻锁设施所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安装单位负责。
4、各单位使用的风电闭锁设施与局扇由使用单位统一管理、维修、保养,保证正常、灵敏可靠完好状态,不得随便甩掉,停用风电闭锁。
5、机电科、安全科、总工程师对以上规定监督执行,对安装使用的风电闭锁设施实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对责任单位或主要生产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如出现严重问题要及时报矿研究处理。
第6篇 井下局扇使用风电闭锁的管理制度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使我矿局扇风电闭锁管理制度化,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局扇使用风电闭锁装置的规定如下:
1、井下各通风巷道所使用的局部扇风机,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否则,不得施工。
2、风电闭锁装置由各使用单位积极配合五监区统一装设,调度室和生技科统一安排安装时间,器材库保证安装使用中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机电科和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
3、新装设风电闭锁系统必须在使用前交接验收,交接验收由安装单位(五监区)与使用单位之间进行,同时须有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参加,以办理交接手续,并存档,无机电科设备管理员签字的交接手续无效,无交接验收手续的风电闻锁设施所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安装单位负责。
4、各单位使用的风电闭锁设施与局扇由使用单位统一管理、维修、保养,保证正常、灵敏可靠完好状态,不得随便甩掉,停用风电闭锁。
5、机电科、安全科、总工程师对以上规定监督执行,对安装使用的风电闭锁设施实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对责任单位或主要生产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如出现严重问题要及时报矿研究处理。
第7篇 瓦斯风电闭锁管理制度
1、机电科、通风科负责瓦斯闭锁、风电闭锁的安装、维护、拆除。
2、设计供电方案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预留断电接口。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监控员要正确设置测点的断电点及断电设置。否则,对监控室罚款50元。
4、安装风电闭锁时,必须有机电科、监控人员在场监护安装双方当场测试瓦斯、瓦电闭锁功能。私自接者罚款100元。
5、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经通风科同意。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
6、按规定要求对瓦斯超限断电闭锁、断电范围及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监控室要建立专项记录。否则,对监控室各罚款100元,无记录罚款30元。
7、在测试瓦斯超限断电闭锁、断电范围及风电闭锁功能时,若有一项不符合《规程》要求,由通风科、机电科共同查找原因,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8、瓦检员若发现停风、瓦斯超限、闭锁不起作用, 要立即通知通风科、机电科共同处理,对有责任的单位罚款200元。
9、在安装开关时,机电科要制订延时整定方案,合理整定启动延时时间。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0、交接班时,瓦检员要进行自动倒台试验,监控室作好记录。不进行自动倒台试验的,对瓦检员罚款50元,记录不合格的,对监控人员罚款50元。
11、瓦检员发现自动倒台不灵敏或不起作用的,对机电队罚款50元,并立即通知机电队处理,2小时内必须处理好。否则对机电队罚款500元。
第8篇 防误闭锁装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变电所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误操作及人员误触电事故的发生。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连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二、职责:车间由???负责整体协调防误闭锁装置运行管理;大修段、小修段对所管辖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安装、维护和缺陷处理负责;信息段对变电所微机五防主机维护负责;变电段对微机五防操作规则及各类解锁钥匙的管理负责;变电所长和群检员对本所五防挂锁维护和管理负责;当班值长、值班员对本班使用和管理防误闭锁装置负责;变电技术员、段长、运行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各所防误闭锁装置使用和管理情况;变电段长负责对使用后的万能解锁钥匙加装封条。
三、管理要求:
1. 新安装、大修后的配电装置,防误闭锁装置必须完善,否则不得投入运行。各类解锁钥匙在设备投运前均应交由运行单位保管、使用,其它各专业人员在设备运行后均不得使用。如需解锁均应通过运行人员获得相关领导许可并由运行人员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解锁。
2. 防误装置完好情况应与主设备一同巡视,防误装置的缺陷应与主设备的缺陷同等对待。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必须经过电系统副总工程师批准,装置异常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排除故障。
3. 五防挂锁的维护由所长负责,每季由所长携同群检员用万能解锁钥匙打开每一把五防锁,检查是否能打开、有无锈蚀情况、防雨盖是否脱落损坏,若有问题立即更换。若遇连续阴雨天气、空气湿度比较大,应增加对室外五防挂锁的检查次数。
4. 在使用电脑钥匙进行实际操作、打开五防锁时,应注意方法得当,注意轻重缓急,不得野蛮开锁,谨防损坏电脑钥匙和五防锁,同时电脑钥匙在现场使用时不得摔跌、碰撞。
5. 正常情况下,电脑钥匙应保持足够的电量,随时可以使用;万能解锁钥匙封存在专用盒内,加装盖有封存人签字、日期的封条。任何人员不得随意使用万能解锁钥匙。两种钥匙必须按值移交。
6. 万能解锁钥匙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不经批准开封使用,但必须做好监护,确保不能误操作及人员误触电事故发生。
1) 紧急事故处理时,事后立即汇报。
2) 一级负荷和保电线路跳闸后的强送电或试送电。
3) 系统接地时试拉、合开关。
4) 大型有计划、有措施的设备停电、送电(如春检、秋检)。
7. 在正常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骤及设备编号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立即汇报调度,待车间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后经调度同意再行操作。
8. 如确系电脑钥匙原因无法操作时,必须经运行管理负责人员或值班调度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并应做好监护。
9. 使用万能解锁钥匙后,应在“应急解锁钥匙使用记录”及“值班运行记录”上做好记录,填明批准人姓名及使用原因,使用完后,由所长负责到车间领取有段长签字、名章的专用封条重新封好,存放到指定地点,并向下值说明、移交。
第9篇 “三专两闭锁”定期检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井下 掘进面“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以及采煤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可靠运行和井下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具体要求如下:
1、井下掘进面“两闭锁”和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及采面瓦斯电闭锁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试验项目:①采掘面瓦斯电闭锁试验;试验周期:每旬一次。
②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包括掘进工作面的风电闭锁试验); 试验周期:每天早班。
要求:
(1)试验由通风科组织,机电队、监控队、安检科、相关生产队配合。
(2)试验前一天,必须在生产作业会上通报,会议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试验结束后要留有记录。
第10篇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1 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
1.1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1.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1.3 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1.4 防止带地线(接地刀)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1.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2 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上报。
3 防误闭锁装置的维护、管理、检修要有明确分工,并落实到班组和负责人。
4 结合一次设备的停电,对防误闭锁装置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5变电站应有防误闭锁装置使用说明书、原理接线图等技术资料。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闭锁装置的操作程序。
6 防误闭锁装置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正常投运,不得随意停用或解锁操作。停运防误闭锁装置时,必须履行书面申请手续,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退出,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遇有紧急情况或倒闸操作过程中闭锁装置出现问题时,变电站应经当值值长或者站长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才能允许解锁操作。
7 五防计算机只能作为本站微机防误闭锁专用,未经站领导许可,不得在该计算机进行与五防闭锁装置无关的工作。
8 非五防维护员严禁在五防系统进行下列工作
8.1 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光盘、软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
8.2 严禁对五防程序进行修改和删除。
8.3 严禁对五防系统硬件设备进行检修和更换。
8.4 非当值值班员和工作人员严禁使用五防计算机。
9 正常运行时,应将五防计算机开启,并进入微机防误闭锁程序的主接线图界面。
10 电脑钥匙必须随时保持处于充电状态。
11 当因故需将电脑钥匙进行跳步操作时,必须汇报站领导,经站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并作好相关记录。
12 值班期间,如不涉及倒闸操作,不得将练习开出的操作票进行预存。只有在调度下达操作预令后,才能将准备好的操作票进行预存。但在操作结束后,应立即将预存的操作票删除。
13 变电站应保证防误闭锁装置设备状态和现场设备状态实时对位。如需采用特殊方式开票,开票结束后应立即恢复防误闭锁装置设备状态和现场设备状态对应。
第11篇 风电场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高压开关设备安装闭锁装置是防止电气误操作有效的技术措施。为加强闭锁装置的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3.7.1防误闭锁装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2、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3、防止带地线合闸;
4、防止带电挂地线;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7.2运行设备闭锁装置退出运行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3.7.3正常操作必须按程序要求进行;
3.7.4程序锁的钥匙必须按程序要求对位,不得统一放入钥匙箱内;
3.7.5闭锁装置属运行的电气设备,每日交接班必须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3.7.6新投运设备必须加装闭锁装置,否则不得验收(配电开关柜必须具备五防功能)。
3.7.7所有高压开关设备都应加装闭锁装置;
3.7.8凡应投入闭锁的开关设备因为检修、运行维护不当没有投入闭锁,发生误操作事故要追究相关的责任。
第12篇 三专两闭锁定期检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井下 掘进面“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以及采煤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可靠运行和井下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具体要求如下:
1、井下掘进面“两闭锁”和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及采面瓦斯电闭锁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试验项目:①采掘面瓦斯电闭锁试验;试验周期:每旬一次。
②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包括掘进工作面的风电闭锁试验); 试验周期:每天早班。
要求:
(1)试验由通风科组织,机电队、监控队、安检科、相关生产队配合。
(2)试验前一天,必须在生产作业会上通报,会议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试验结束后要留有记录。
第13篇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1、井下每一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
2、井下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装置,采煤工作面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且当其浓度超过0.5%时,必须切断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3、井下每一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地点5m内和回风流距出口15m内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均为≥0.5%,复电点<0.5%,断电范围为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5、井下每一采、掘、开工作面的断电装置必须控制其工作面的总开关,并且断电装置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矿井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报安全调度、通防科、调度室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前必须切断本采区的全部电源。
7、回采、掘进、开拓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0%,复电浓度为<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8、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锁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9、风电闭锁试验由该工作面瓦斯员、生产队组电工、带班长进行试验。瓦电闭锁由工作面瓦斯员、带班长、监控维检员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无关人员。对有故障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报安全调度、通防调度、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在故障期间,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0、新开掘进、开拓、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装风电闭锁、瓦电闭锁装置的型号、断电范围,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第14篇 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的使用管理制度
1 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钥匙应存放在专用的盒、柜内封存保管,不得与其
他钥匙混放,放在固定方便存取的地方,按值移交。
2 运行人员或操作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钥匙。
3 正常操作或设备检修传动过程中,遇有防误闭锁装置发生故障,不能按正确程序进行操作时,监护人、操作人应先核对倒闸操作票和设备调度编号,确认无误并向值长汇报后,再按规定程序申请解锁操作。需解锁操作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解锁钥匙进行解锁操作。
4 申请解锁人应是当班值长或操作监护人。申请解锁时,申请人要仔细填写“解锁钥匙使用记录”。
5 解锁操作前,值班负责人会同操作监护人、操作人制定解锁操作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要严格按照操作票顺序执行,严禁跳项、漏项。
6 解锁钥匙使用后要及时封存。
7 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异常拉路及限电拉路可不执行该规定的3 和4 而进行解锁操作,但操作过程中要加强监护,事后要将解锁操作情况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8 严禁将解锁钥匙借给检修人员等非运行人员使用。
第15篇 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 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钥匙应存放在专用的盒、柜内封存保管,不得与其
他钥匙混放,放在固定方便存取的地方,按值移交。
2 运行人员或操作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钥匙。
3 正常操作或设备检修传动过程中,遇有防误闭锁装置发生故障,不能按正确程序进行操作时,监护人、操作人应先核对倒闸操作票和设备调度编号,确认无误并向值长汇报后,再按规定程序申请解锁操作。需解锁操作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解锁钥匙进行解锁操作。
4 申请解锁人应是当班值长或操作监护人。申请解锁时,申请人要仔细填写“解锁钥匙使用记录”。
5 解锁操作前,值班负责人会同操作监护人、操作人制定解锁操作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要严格按照操作票顺序执行,严禁跳项、漏项。
6 解锁钥匙使用后要及时封存。
7 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异常拉路及限电拉路可不执行该规定的3 和4 而进行解锁操作,但操作过程中要加强监护,事后要将解锁操作情况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8 严禁将解锁钥匙借给检修人员等非运行人员使用。
22位用户关注
21位用户关注
27位用户关注
49位用户关注
54位用户关注
66位用户关注
69位用户关注
56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5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