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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动工管理制度

动工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涵盖了项目启动、计划制定、执行监控、风险控制、变更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质量,并有效控制成本。

包括哪些方面

1. 项目启动阶段:明确项目目标,确定项目团队,分配资源,制定初步的工作计划。

2. 计划制定:详细规划项目进度,设定关键里程碑,编制预算,设定质量标准。

3. 执行监控:跟踪项目进度,定期评估绩效,确保工作按计划进行。

4.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实时更新风险清单。

5. 变更管理:规范变更流程,评估变更影响,确保变更不影响项目整体目标。

6. 质量控制:实施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预设标准,处理质量问题。

7.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流通,解决合作中的问题。

重要性

动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通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配,减少工作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2. 控制成本:通过预算管理和变更控制,防止成本超支,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

3. 确保质量:通过质量标准和检查,确保工程品质,提升企业声誉。

4. 风险防范:提前预见并处理潜在问题,降低项目失败的风险。

5. 促进协作:良好的沟通机制有助于团队协作,提升项目执行效果。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动工程序:包括项目启动会议、计划编制、资源分配等步骤,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清晰的操作指南。

2. 建立风险管理框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设立风险应对小组,快速响应突发情况。

3. 实施项目审计:定期检查项目进度,对比实际与计划,找出偏差并调整。

4. 强化沟通培训:提高团队成员的沟通技巧,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递。

5. 设立变更审批制度:任何项目变更都需经过审批,确保变更合理且可控。

6. 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检查点,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及时反馈并解决质量问题。

动工管理制度是企业项目成功的关键,它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通过严格执行这套制度,企业可以实现项目管理的标准化、专业化,从而提升整体竞争力。

动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电动工器具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2 引用标准

gb 2900.28 电工名词术语 电动工具

gb 3883.1~3883.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3 电动工具应符合的条件

3.1 工具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gb 3883.1~3883.12的相应规定。

3.2 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

3.3 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生产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关的预防措施等。

4 管理

4.1 工具的管理必须包括:

4.1.1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

4.1.2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4.1.3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4.1.4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4.1.5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2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4.2.1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4.2.2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4.2.3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4.2.4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4.2.5操作者注意事项。

4.3 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5 使用

5.1 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5.2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用ⅰ类工具时还应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5.3 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5.4 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5.5 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5.6 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用作保护线。

5.7 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连接。

5.8 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5.9 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单独连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连接起来。

5.l0 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 (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6 检查、维修

6.1 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6.2 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6.2.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6.2.2保护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6.2.3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6.2.4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6.2.5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6.2.6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6.2.7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6.2.8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6.3 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6.3.1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6.3.2 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6.3.3 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6.3.4 工具的定期检查,除6.2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

6.4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也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5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6.6 工具的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6.7 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6.8 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

6.9 工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下列测量和试验。

6.9.1 绝缘电阻测量

6.9.2 绝缘耐压试验

6.10 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第2篇 某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

二、内容:

1职责:

1.1工具管理员负责电动工器具的管理,并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1.2工具管理员负责对电动工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1.3借用人应在电动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1.4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电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1.5电议车间负责电动工器具的维修工作,如不能维修交由负责部门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由电议车间进行验证和试验工作。

2分类:

2.1手持电动工器具的分类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防触电保护方式分为三类(gb4787-94)。

2.1.1 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导线(接地或接零)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2.1.2 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结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和金属外壳两种。在工具的明显都位标有ⅱ类工具结构符号“回”。

2.1.3 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2移动式机电设备一般属于ⅰ类工具、电器,带电体依靠基本绝缘,使用中要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

3手持电动工具的选用要求

3.1在一般场所,为保障使用方便和安全,要优先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或设备,则必须采取下面之一的保护措施:

(1)加装漏电保护器;

(2)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

(3)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4)工具或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地线)。

3.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

3.3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这类场所中,对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控制箱、电源联接器等,都必须放在工作场所的外面,并设专人监护。

4电动工器具使用前的检查

4.1对于经常处于使用状态的工具和设备,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

4.1.1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检查外壳、把手完好。卡头牢固,转动灵活,开关自动复位无失灵、声音正常。导线连接牢固、无破损,插头正确、完好。如果是冲击钻,还要看一下档位选择正确。

4.1.2移动式电气设备,要检查电器外壳和防护的完好,电源线和保护接地(接零)线连接正确。设备上的开关是否灵活有效,有无受潮和锈蚀情况,周围场地(环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2对停用时间较长的工具和设备,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须进行电气检查,电气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用万用表对绕组和开关进行通断检查;用500v摇表进行绝缘检查。

三、考核:

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

第3篇 可移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可移动工具的管理,规范员工正确使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使用的(包括供应商携带的)所有可移动工具的管理

3定义

可移动工具是指携带和移动比较方便的手动工具,气动工具和电动工具

4职责和分工

分工

职责

采购ehs生产电工
可移动工具的采购
可移动工具的使用培训
可移动工具的维修检查

★= 负责部门☆ = 配合部门

5手动工具

5.1使用者必须熟知各种工具的专业功能,正确选择和使用适用于工作的工具。

5.2尽可能使用套筒扳手取代可调节扳手或开口扳手。使用扳手时应拉扳手,而不要推手柄,以免使手部发生伤害。

5.3管筒扳手的钳口必须尖锐并保持清洁,以免打滑。

5.4螺丝刀和各类钳具的手柄必须绝缘,但不得以此作为故意接触带电体的理由。

5.5严禁将诸如螺丝刀类的手动工具直接插在腰部或裤兜里,以免接触到带电体而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5.6除非设计允许,否则严禁将工具作为其它功能使用(如使用扳手代替锤子敲打),严禁用一工具敲打另一工具。

5.7手动工具一经发现不能使用,必须张贴明确标识(如“禁止使用”)并移交责任部门处理

5.8尊重工具的原始设计,严禁擅自改制工具,严禁使用自制工具

6气动工具

6.1气动工具的高压软管应选用能承受安全工作压力的合格软管,软管与工具之间应使用专业接头(如快速接头)对接,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能满足工作需求尽可。软管接头应保持清洁,以免异物进入损坏工具

6.2气动工具上的开关或保险夹必须固定,严禁使用开关或保险夹与工具分离的气动工具。

6.3制造压缩空气的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压缩空气进入气动工具之前必须经干燥和油水分离以保证其具有良好的润滑效果。

6.4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清洁清扫工作时,如果喷嘴是固定型的,压力应不得超过30 psi,同时必须使用喷嘴保护并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6.5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扫衣服、皮肤或头发,严禁把高压软管对准他人。

7电动工具

7.1只有经过培训的员工才可以使用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7.2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软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引线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得超过5m。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破裂、线头脱落、插头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张贴标识,送交维修。

第4篇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  范围

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类繁多,应用广泛。挪动性大、振动较大,容易发生漏电及其他故障。触电的危险性较大,故在管理、使用、检查、维护上应给予特别重视。本制度规定了_______水电有限公司各种常用手持电动工具保管、使用、试验、维护检查要求,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gb3787-2006)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2014试行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a版)》

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

3.1  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2  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3.3  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  选购

4.1  所购买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

4.2  工具出厂时,必须附有随带的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必须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4.3  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所经销和使用的工具必须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4.4  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受震动、潮湿等的影响。

5  保管

5.1  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5.2  各使用部门、班组需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分类进行编号,制定清册,定置存放,明确责任人。

5.3  部门、班组安全员应按检查试验周期对部门及班组的工具进行定期检查,需做试验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并记录备案。

5.4  部门及班组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册、定期检查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6  使用

6.1  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6.2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整洁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6.3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6.4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此类场所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6.5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6  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6.6.1  外观检查:

6.6.1.1  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效;

6.6.1.2  软电缆或软电线是否完好无损,保护接零(地)是否正确、牢固,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6.6.1.3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完好;

6.6.1.4  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6.6.1.5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卡头牢固。

6.6.2  电气检查:

6.6.2.1  通电后反应正常,开关控制有效;

6.6.2.2  通电后外壳经试电笔检查应不漏电;

6.6.2.3  对于旋转工具,通电后观察电刷火花和声音应正常。

6.7  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场所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其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  电源开关或插销应完好,严禁将导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挂钩在开关上。特别要防止将火线与零线对调。

6.9  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6.10  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结。

6.11  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6.12  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结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结起来。

6.13  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  操作手电钻或电锤等旋转工具,不得带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

6.15  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6.16  在高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下面应设专人扶梯,且在发生电击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7  检查维护

7.1  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7.1.1  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7.1.2  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缩短检查周期。

7.1.3  工具的定期检查,除外观检查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用500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2mω,ⅱ类不低于7mω;ⅲ类不低于1mω。

7.1.4  长期搁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上表的规定,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7.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7.3  修理后的工具,不应降低原有防护性能。对工具内部原有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检修后的工具其绝缘电阻,经用500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2mω,ⅱ类不低于7mω;ⅲ类不低于1mω。工具绝缘部分经过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分别为:ⅰ类—950v,ⅱ类—2800v,ⅲ类—380v。

7.4  使用部门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7.5  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

7.6  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8  管理台帐格式

第5篇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方面的管理,防止漏电等事故的发生,以免造成人身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及分类

本制度适用于功能公司各车间、科室、部门所有电动工具的管理。主要包括:直角研磨机(也称角磨机)、冲击钻、手电钻、电磨、手持砂轮机、水钻、电锤等。

电动工具按电气保护的方式分为三类:

ⅰ类工具即为普通型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50伏,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ⅰ类工具的插头为三脚插头。

ii类工具即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其规定电压超过50v。

ii类工具不允许设置接地装置。一般为绝缘外壳。

ii类工具必须采用加强绝缘电源插头,且电源插头与软电缆或软线压塑成一体的不可重接电源插头。

ⅱ类工具只允许采用不可重接的二脚电源插头。ii类工具均带有标志“回”。

iii类工具即安全电压工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在防止触电的保护依靠由安全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电压高的电压。

三、电动工具的管理

3.1、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及贮存

3.1.2、供应不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交的申购计划进行采购。

3.1.2、物流部仓管科负责新购电动工具的验收,新购电动工具必须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1.3、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3.2、电动工具的使用

3.2.1、电动工具在使用前,使用人员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使用时,使用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2.2、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ⅰ类电动工具;若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时,还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 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3.2.3、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ⅰ类或ⅲ类工具

3.2.4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或在电气线路中装设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 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及ⅱ、ⅲ类电动工具的电源控制箱和电源藕合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操作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3.2.5、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3.2.6、ⅰ工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pe),

3.2.7、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电动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藕合器进行联接。

3.2.8、电动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3.2.9、电动工具的插头、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头、插座中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连接保护接地线(pe)。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起来。

3.2.10、电动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3.2.11、设备科建立总台帐,各使用部门必须建立本部门的电动工具台帐,其内容包括:名称、型号、部门编号、出厂编号、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等。

4、检查和维修

4.1、电动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物流部仓管科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4.2、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4.2.1、是否有产品认证标志及定期检查合格标志;

4.2.2、外壳、手柄有否裂缝或破损;

4.2.3、保护接地线(pe)联接是否完好无损;

4.2.4、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4.2.5、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4.2.6、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4.2.7、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4.2.8、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4.2.9、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4.3、电动工具的定期检验,功能公司设备科是电动工具的检定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其检定周期定为半年。针对使用环境或岗位的不同,使用部门根据情况可以申请追加检验。

4.3.1、电动工具的定期检验项目:

a、文件4.2.1~4.2.9中的所有项目。

b、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其不应小于下表中的规定

测量部位

绝缘电阻/mω

ⅰ类电动工具

ⅱ类电动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

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7

1

4.3.2、经设备科检查合格的电动工具,应在电动工具的适当部位,粘贴检查“合格”标识。各使用部门注意保存标识的完整性。“合格”标识应鲜明、清晰、正确并至少应包括:

a、工具编号;

b、检查单位名称或标记;

c、检查人员姓名或标记;

d、有效日期。

4.4、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经检查合格、粘贴“合格”标志后,方可使用。

4.5、电动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线(pe)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交个车间或部门的电工进行修理(若本部门或车间无法修理的,交设备科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4.6、电动工具经维修和试验合格后,应在适当部位粘贴“合格”标志;对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必须办理报废手续并采取隔离措施。

第6篇 电力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和使用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可靠,有效指导现场工作人员正确维护和使用工器具,以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办法适用于中电投某风电场电力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

2 职责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承担其的维护管理职责,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管理内容

3.1.1 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

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照明灯具、防毒面具、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罩、绝缘升降板、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验电笔、绝缘硬(软)梯、脚扣、绝缘绳索、绝缘斗臂车、接地线等。

3.1.2  电气工具和用具包括:

手枪钻、砂轮机、切割机,电动拉铆枪、电动坡口机、电磨头、电剪刀、交直流焊机、磨光机手提电钻、冲击钻、电锤、电吹风、曲线锯、钻床、台钻、风葫芦、电动板手等。

管理要求

:各部门、班组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用具、工器具均要设立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3.2.1 部门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在设备清册的管理上:各部门按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以便于查看某类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填写表格如下图: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部门

编号

生产厂家领用

日期

存放地点备注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部门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如下图,

序号名称部门

编号

检验人检验日期所在

班组

设备状况备注

——检验报告:

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部门和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

3.2.2  班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设备清册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各班组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填写表格与部门填写相同。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与部门相同。

——检验报告:

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此项工作班组管理或部门统一管理都可以,无论谁管理,都要妥善保管好,保证其原始报告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或部门,应向被检验工器具的部门提供检验情况(指检验结果是否合格等)。

3.3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对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测试标准,规定了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请各部门按以下规定执行。

3.3.1  验电器: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起动电压试验半年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试验电极相接触
2额定电压试验半年在接触电极上施加额定电压并保持5min,在该时间段内指示器能正常工作且显示信号没有间断
3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m)工频耐压(kv)
1 min5min
100.445/
350.695/
630.7175/
1101.0220/
2201.8440/
3302.8/380
5003.7/580

3.3.2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成组电压降试验不超过5年对25mm2,35 mm2,50 mm2,70 mm2…接地线的任意两个线夹之间分别施加13a,18a,26a,36a…电流,测量其电压降,其压降应小于或等于同长同截面绞线的压降值,或者不超过型式试验时测得压降的115%线鼻与多股软导线压接的应立即做该试验
2接地绝缘棒的绝缘试验1年额定电压(kv)工频耐压(kv)持续时间(min)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
10451/
35951/
631751/
1102201/
2204401/
330380/5
500580/5

3.3.3  绝缘杆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 (m)工频耐压(kv)
1min5min
100.445/
350.695/
630.7175/
1101.0220/
2201.8440/
3302.8/380
5003.7/580

上一页12下一页3.3.4 绝缘夹钳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 (m)工频耐压(kv)持续时间(min)
100.4451
350.6951
630.71751
1101.02201
2201.84401

3.3.5 绝缘硬梯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静负荷试验1年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2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m)工频耐压(kv)
1(min)5(min)
100.445/
350.695/
630.7175/
1101.0220/
2201.8440/
3302.8/380
5003.7/580

3.3.6  绝缘罩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工频耐压(kv)时间

(min)

按gb12168方法进行试验
6—10305
35805

3.3.7  绝缘手套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工频耐压试验半年电压

等级

工频耐压(kv)持续时间(min)泄漏电流(ma)
高压81≤9
低压2.51≤2.5

3.3.8  绝缘斗臂车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m)工频耐压(kv)
1(min)5(min)
100.445/
350.695/
630.7175/
1101.0220/
2201.8440/
3302.8/380
5003.7/580

3.3.9  绝缘绳索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工频耐压试验半年试验长度

(m)

工频耐压(kv)持续时间

(min)

0.51055

3.3.10 安全带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静负荷试验半年种类试验静拉力(n)载荷时间(min)
大带22055
腰带22055
小带14705
2冲击试验半年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用于悬挂安全带,按gb6096-85方法进行试验

3.3.11 安全帽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冲击性能试验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冲击力小于4900n按使用场合不同分批进行抽查,按gb2811(2812)-89方法进行试验
2耐穿刺性能试验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钢锥不接触头模表面

3.3.12  脚扣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静负荷试验半年施加980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3.3.13  升降板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1静负荷试验半年施加220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3.4  电气工具和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3.4.1  预防性试验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3.4.2  测量工具的绝缘 电阻

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不小于7(兆欧)

3.4.3 绝缘耐电压试验

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间加电压500v—2500v,绝缘电压试验的时间应维持1分钟。

3.5  电力安全用具和工器具使用规定

3.5.1  各部门应根据各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有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制订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

3.5.2 对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结构、特点、性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必要的考试,合格者允许使用安全工器具。未经过电力安全工器具培训的人员不允许使用。

3.5.3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项。

——工具检验、试验部门、时间,工具检验时限。

3.5.4  使用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3.5.5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工作范围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

3.5.6  安全工器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响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强使用前的检查,如在使用安全帽前必须由使用人员对外观、帽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带要对外观、锁扣牢固等情况认真检查。使用前对安全工器具关键部位的检查必须严格,做到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并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3.5.7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5.8  工具的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同时应配备必须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3.5.9  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3.5.10  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按照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要求进行试验,未按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产工作中使用。

3.5.11 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照产品风电场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对虽未超过使用寿命期限,但存在缺陷的安全工器具不允许使用。

4 报告和记录

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档案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

第7篇 食品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真正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不断改善和提高员工在工资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员工在劳动与工资之间达到动态平衡,达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则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实习和试用员工,不包括临时用工。

第三条工资组成

公司员工的薪资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对其他员工实行月薪制。

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模块组成。

基础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

考核工资 = 月度考核工资+季度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

实行计件制员工按计件办法实行。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平时的月发工资与核定的年薪工资的差额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补发。但绩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补发。

第四条 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基本原则是按照目标利润、目标成本和费用控制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将根据部门及员工不同的职务、职责(技能)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分为若干种考核办法并设立多个考核级别或系数。

绩效考核由财务计划部根据年初公司确定的各项指标,按财务统计数据进行分部门考核。按月度预发、按季度小结、年度全部兑现。

公司筹建期按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筹建及试生产期间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据岗位与职务不同分为:部门负责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长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员工均按8;1:1比例考核。

2010年的绩效考核办法及工资发放比例另定。

第五条基本工资标准

月薪工资总额在3000元以下的按 50%确定为基本工资。

月薪工资总额在4000―8000元之间的按 45%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计算。

月薪工资总额在8000元以上的按 40%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计算。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公司在筹建期和试生产阶段实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8―9小时。对超出规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根据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3倍;周日2倍;平时加班加点1.5倍。

加班计算方法为:

日加班工资=本人的基本工资 / 50元每天×加班天数×相应的倍数

(零星加班累计8小时为1天)

科级(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加班不发加班费,可以安排调休轮休。

计件制人员均按工序定额单价实行计件工资,不再考虑基础工资和加班工资。

第七条 事假及病假工资

事假工资扣发:

本人月工资总额 / 50每 天×事假天数 = 应扣工资

病假工资扣发:

先前有调休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以使用调休日充抵病假天数。(当月有加班的可以充抵,但不得用以后的调休充抵)

一年工龄以下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一年工龄以上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计发;

第八条工资税收问题

公司确定的工资标准除特殊情况下均为税前工资。员工工资栏的税前年薪即为核定的工资报酬。

员工应按国家标准交纳工资所得税。

工资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门代为交纳。

第九条 员工离职工资计算

由于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员工离职时的工资计算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1、被公司劝辞员工:

因工作不称职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劝其辞退的员工,离职时可以按最后一季度考评得分结清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工资部分。

2、自已请辞员工:

公司对自已请求辞职且经批准的员工,按离职日期发放月工资、补发季度考核部分满月的部分(未满月的部分不予补发),年度考核部分不予兑现。

3、擅自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

公司对擅自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不再发放任何工资。

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单由人事部门出具,交给财务部的工资结算员造册发放。

第十条工资发放规定

1、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根据《工资管理制度》中界定的内容和方法核算好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信息存档,并按时报送给财务部确保员工工资的准确计算与及时发放。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按员工出勤记录(包括加班)及绩效考评得分为计算依据,于次月2日前(季度月份于5日前)将相关工资计算资料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工资结算员。

2、正式生产后的绩效考核工资的结算工作由财务部门按考核办法计算完成,季度与年终考核由相应部门配合、财务计划部完成,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造册发放。

3、每月10日为上月工资发放日(遇公休日则提前或推迟1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发放工资的,将于发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节日可以提前发放。

第十一条工资保密原则

工资管理的原则是:

1、员工之间不允许互相打听工资情况。

2、与工资管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打听、传阅、查看相关工资管理文件资料。

3、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随便放在工作台面上。

4、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查看、翻阅包括电脑中的工资文档。要设定好工资操作相关密码和锁放好工资管理、发放等相关的文件资料。

5、如有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看相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和工资单等,应遵循审核、批准程序,即必须经过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6、对故意泄漏工资机密的相关人员,公司将按《员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附则

本制度从20__年元月1日起试行。公司以前所发的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以人事部门的意见为准。

第8篇 电气检修班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制度

1       范围

制度规定了电检班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的职责、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电检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 电测法规》-(jjg622-8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标准》(gb3883.1~12-9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88)

《移动式木走梯安全标准》(gb17059.1-86)

《移动式木折梯安全标准》(gb17059.2-86)

《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gb17059.3-86)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

《电气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2002.11.7)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国电发【2002】777号文件)

《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发电企业基础管理标准)

《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或接触及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器具。

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触高压带电部分。

一般防护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

4、职责

为了加强电气检修班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的安全可靠及有效地防止触电事故,保证使用人员的安全,特制定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及漏电保护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5、内容与办法

5.1电气安全工器具

5.1.1所有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属于经过国家检测中心试验鉴定的合格产品。

5.1.2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说明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5.1.3产品有厂名、厂址、出厂编号、出厂检定合格证或检测中心鉴定报告证书。

5.1.4选购有入网证的生产厂家,选购符合相应国家标准(gb2811-89或gb6095-85及其它)的产品。

5.2电动工器具

5.2.1工器具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gb3883.1~12的相应规定。

5.2.2工具必须有安全认证标志,工具上应有几类工具的永久标志。

5.2.3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说明电气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5.3漏电保护器

5.3.1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有入网证合格产品。

5.3.2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说明安装接线图及注意事项。

5.3.3选型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漏电保护器必须与使用的设备相匹配。

5.4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

5.4.1电气安全用具试验相关规定

5.4.1.1电检班代表厂部负责全厂电气安全用具试验、贴签发证工作,并设立电子、书面两套台帐,实施统一管理。

5.4.1.2班组日常管理电气安全用具电气安全用具的定检工作。

5.4.1.3所有电气安全用具必须按试验周期进行试验,超过试验周期禁止使用。

5.4.1.4电气电检班按电气安全用具编号填写试验日期、试验结果并签名。

5.4.1.1.5.3试验合格品贴合格证,注明有效期;不合格品由测试班集中处理,不得返回原单位。

5.4.1.6电气安全用具电子台帐项目格式见附表3:

5.4.2电动工器具试验及有关规定

5.4.2.1电动工器具试验周期为六个月,分电气绝缘试验及机械性能检验两部分。

5.4.2.1.1电动工器具绝缘试验分工: 电气各班组负责本班组电动工器具绝缘测试工作,测试纪录在测试结束2天内传报电检班。其他由电气电检班负责。

5.4.2.1.2所有单位电动工器具电气绝缘试验由电检班负责统一审批,填写电子台帐。

5.4.2.1.3机械性能检验:由电动工器具使用班组指定设备专责人或者保管员负责(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程规定执行),检验合格后填写电子台帐并签名。

5.4.2.1.4电动工器具两项检验均合格,安全主管签名、发合格证,该工具方可准许使用。

5.4.2.2按电动工器具种类建立电子台帐,记录各类工器具数量。对春、秋检工器具检验数量进行统计并与总数比较,增加、减少应注明原因。

5.4.2.3电动工器具分合格、待修、报废三种。合格与待修的电动工器具分别位置、分开存放;合格的电动工器具按编号、名称定置摆放;报废的电动工器具交由分场统一处理,不得在班组保存。

5.4.2.4各班组电动工器具按固定式、移动式、手持式、电焊机以及其他工具的顺序编号注册。

5.4.2.5 电动工器具电源线的要求:单相工具采用三芯电源线;三相工具采用四芯电源线。绿/黄双色线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工器具外壳接地与电源接地构成保护接地系统。

5.4.2.6电动工器具台帐项目格式见附表4

5.5 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领用审批规定。

5.5.1生产部安全主管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全面管理工作。

5.5.2班组申请领用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的材料计划,必须经安全主管审核。

5.5.3新领用的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须经本单位安全主管编号、注册。

5.5.4新领用的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经电气检修及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安全主管发合格证后,方可准许使用,否则视为不合格工具。

5.6部门、班组建立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的台帐,检查、试验、维修记录。明确保管专责人。所有电气安全用具、电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分场统一编号,班组按照规定统一编号用标签打印后粘贴,编号必须清晰。

5.7保管人员每次发放或收回必须进行检查,每月对管辖的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8现场放置电动工器具中不应有报废品,报废品应单独存放。

5.9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并填好维修技术档案。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应达不到安全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方允许补报和购置新的工器具。

5.10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的保管

5.10.1绝缘工具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有条件的可放在红外箱中,防止积尘。

5.10.2携带型短路接地线、钢丝绳应编号,保管应定置摆放,对号入座。

5.10.3绝缘手套应定置摆放,其上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与石油类的油质接触。

5.10.4绝缘靴不得当雨靴或作其他用,不得与雨靴放在一起,并应定置摆放,其上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与石油类的油质接触。

5.10.5漏电保护器必须由专人保管,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1)漏电保护器接线必须正确,安装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后必须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均应正确动作。

(2)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范围

1)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2)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

3)安装在环境恶劣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

5.11按照不同种类的电动工器具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12每半年(春、秋检)由各班安全员或技术员与专责人(保管员)一同对本班组工器具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合格者到测试班领取相应数量的合格证,贴在已检合格设备的明显之处,并做好检验记录备查。不合格者,应单独放置,立即按有关规定修复或报废。

5.13安全带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油渍等和尖锐坚硬的物体,不准长期暴晒。应当定置摆放。

5.14移动梯子、高凳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存放地点应干燥,无腐蚀性液体及气体。特别注意梯子摆放稳固,防止倾倒砸伤人员和设备仪器。移动梯子、高凳不能与其它物件混放,禁止在移动梯子和高凳上摆放和堆放其它物件,防止梯子、高凳受力变形。

5.15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请专业人员(专责人)进行维修试验工作,并做好维修试验记录。

5.15.1电气安全工器具正常检查项目

(1)漏电保护器投运前进行试验一次,应当动作良好。

(2)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检查有试验合格标签,和试验记录。未超过有效期使用。

(3)绝缘部分表面无裂纹、破损或污渍。

(4)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部检查,查看表面有无损伤、磨损或破漏、划痕等。绝缘手套漏气,不能用于机械操作。

(5)验电器每次使用前都应检查,绝缘部分有无污垢、损伤、裂纹、声光显示是否完好。验电器自检功能正常。

(6)携带型短路接地导线、线卡及导线护套符合标准要求,固定螺丝无松动现象。

(7)安全带使用前检查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和扭结现象;皮革配件应完好、无伤残;金属配件应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腐蚀;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无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5.15.2梯子、高凳使用前应检查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限制升降装置应齐全好用;木、玻璃钢制构件连接牢固无腐蚀,变形;金属制的组件无严重锈蚀,无严重变形连接牢固可靠,防滑装置齐全可靠。梯子、高凳检验周期为一年,标准按照gb7059.1-86  gb7059.2-86  gb7059.3-86执行。

5.16电动工器具正常检查项目

5.16.1电源线应完好无损,电源开关动作正常、灵活、不缺损、破裂。电源插头必须完整无损。

5.16.2工器具的外壳、手柄完好无损,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

5.16.3保护线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

5.16.4转动部件及防护装置应完好。转动部分应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5.16.5安装地点应光亮充足,场地便于人员操作使用。

5.16.6电源线应用橡皮绝缘软电缆电缆管整齐敷设,绝缘良好,带电部分不得外露。

5.16.7电动工器具必须单独使用开关(刀闸)。工器具的接地装置必须良好,符合要求。

5.16.8电焊机检查

5.16.8.1检查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及焊机一次线和二次线有无损伤。

5.16.8.2检查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5.16.8.3检查电缆外皮必须完整、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兆欧。电缆外皮破损时及时修理。

5.16.8.4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绝缘性能与隔热能力,手柄应有良好的绝缘层。

5.17电气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使用

5.17.1漏电保护器使用。

5.17.1.1电动工器具及环境恶劣的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必须将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

5.17.1.2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电源控制开关。

5.17.1.3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必须检查其动作原因,如检查未发现问题时允许试投一次。如再次动作,可考虑作试验或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5.17.2电气安全用具使用

5.17.2.1电气安全用具使用前,工作人员应掌握正确使用方法。不懂得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5.17.2.2使用前工作人员应检查电气安全用具完整好用。

5.17.2.3不允许用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台等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与高压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位发生接触。

5.17.2.4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须核准与所操作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5.17.3电动工器具使用

5.17.3.1工器具使用前,工作人员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懂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5.17.3.2使用前工作人员应检查工具完整好用,防护装置齐全,带电工具的附件(钻头、砂轮片、无齿锯片)应无缺陷,安装牢固。

5.17.3.3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遵照安全工作规程正确安全的操作。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5.17.3.4在一般工作场所,应使用ii、iii类工具。使用工具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17.3.5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等作业场所应使用ii类或iii类工器具。

5.17.3.6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工作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器具,或使用装设漏电保护器的ii类工器具。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及工器具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点外面。

5.17.3.7工器具的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电源连接器连接(转接)。电源线要架空敷设,如在地面敷设应做好防护措施。

5.17.3.8工器具的危险或转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5.17.3.9加工的部件应固定牢固,不能松动有飞脱的可能。刀具接触被加工工件要缓慢,不准突然用力,避免损坏工具和伤人。作业中不准用手直接清除切屑,避免伤人。

5.17.3.10修理工器具必须切断开关,停止总电源,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停止作业前应从工件中退出刀具,更换刀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停止作业或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

5.17.4安全带使用

5.17.4.1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领用合适类型的安全带。

5.17.4.2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使用人员必须掌握检查的项目。

5.17.4.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5.17.4.4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5.17.4.5安全带上的各种零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后,方可继续使用。

5.17.4.6现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

5.18梯子、高凳的使用

5.18.1班组根据需要领用合适类型的梯子、高凳。

5.18.2移动梯子、高凳要在检查周期内使用。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存在缺陷禁止使用。

5.18.3在梯子上面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子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5.18.4只允许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位。

5.18.5禁止将梯子。高凳架设在不稳固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

5.18.6现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梯子、高凳,确保工作安全。

5.19电焊机的使用

5.19.1电焊机及电源

5.19.1.1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电焊机超负荷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5.19.1.2电焊机连接的电源线,长度不易超过2-3米。当有临时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电线杆用瓷瓶隔离布置敷设,其高度必须距离地面2.5米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托在地面上。

5.19.1.3焊接工作地点的电气线路应布置正确,并应注意检查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及电焊机一次线和二次线有无损伤。

5.19.1.4电焊机电源输入端不论是否带有电缆,均应予以保护,以防止人体意外接触,并表明极性。

5.19.1.5电焊机输出回路不得与接地保护端或电焊机机架连接,内部连接应采用固定可靠方式,即使断线或松脱也不会引起输入和输出回路间发生通电现象。

5.19.1.6应经常检查和保持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5.19.1.7如电源内部采取可移动绕组调节焊接电流,则要求可动绕组在各个位置都应与其它带电部分至少8毫米的气隙。

5.19.1.8经常移动切与人体易于接触的控制回路,其电压值为:工频交流36v或42v。直流:36v或48v.

5.19.2电焊电缆及焊钳

5.19.2.1电焊机用的软电缆芯线应采用多股细铜线或细铝线绞合而成,其截面大小应根据焊接需要载流量和长度,按电焊机用电缆的标准选用。

5.19.2.2电缆外皮必须完整、柔软、绝缘电阻不小于1兆欧姆电缆外皮破损时及时修补完好。

5.19.2.3从焊接工件到电焊机的回路导线应采用电缆或导电完好的钢筋牢固可靠地连接,如果钢筋连接不良或电缆细长,一致回路导线电阻大时,焊接电流产生分流,电焊机接地线易被烧断而发生各种事故。

5.19.2.4电焊机的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易有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用连接器牢固连接,保证绝缘良好。

5.19.2.5焊接电缆线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用保护套等保护措施。严禁把电缆搭在高压气瓶、乙炔发生器上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

5.19.2.6禁止使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作电焊导线。

5.19.2.7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接触。

5.19.2.8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与隔热能力,手柄必须要有良好绝缘层。

5.19.2.9电焊钳如超负荷使用或连续使用时间过长,手柄会发热,应在自然冷却后再用,不应将钳浸在水中冷却。

5.19.3电焊机接地装置

5.19.3.1电焊机应专设接地极,接地线截面积一般为14平方毫米,接地螺栓直径不小于8毫米,并注意防止松脱。应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

5.19.3.2禁止借用氧气、乙炔等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极,以防止由于产生电阻热或在引弧时冲击电流的作用产生火花而引爆。

5.19.3.3电焊机本身接地和焊接工件接地都必须使用独立的接地线。

5.19.3.4不能将电动机、电动工器具的电源线接在其接地线上,否则就可能被烧毁。

5.19.4电焊机的使用

5.19.4.1必须将电焊机平稳地放在通风良好、干燥地方,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5.19.4.2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如焊接现场有腐蚀性、导电性气体或飞扬的粉尘时,必须对电焊机进行隔离防护。电焊机必须有防止雨雪的防护设施。

5.19.4.3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特别是整流型电焊机)。

5.19.4.4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和焊件不能短路。

5.19.4.5在合上电焊机开关(刀闸)前应先检查电焊机等设备,如电焊机接地情况,电源线和电焊线绝缘情况。电焊工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将电焊机电源切断。

5.19.4.6电焊机设备的装设、检查、维修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2.20电气检修工作中使用工器具不符合上述规定者,按违章处理。根据情节及对人身、设备的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处罚。

6、检查与考核

6.1电焊线裸露打火或不按规定做绝缘处理,每一处扣20元。

6.2电、火焊带相互交叉,每一处扣20元。

6.3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一处扣50元。

6.4氧气、乙炔气门不严或忘关发生泄露,每一处扣50元。

6.5 使用电动工器具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一处扣100元。

6.6使用梯子作业时,无人监护或无安全措施,每一处扣100元。

6.7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一处扣50元。

6.8使用工具不符合安规要求,每一处扣100元。

第9篇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1.为加强安全工器具和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

3.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人员,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

4.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应由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单位统一编号。

6.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7.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8.各班组应明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

9.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10.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11.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11.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11.2 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

11.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11.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触头上用以隔离电源等;

12.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2.1 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

12.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规定的有效期限:

12.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13.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高压验电器

13.1 操作杆需要接地,应在护环前备有专用金属环,以便于和地线连接。

13.2 阴雨天气,在产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透现象。

13.3 操作杆的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13.4 在绝缘杆的金属接头上,应用钢印打上编号,以便统一保管和试验。

13.5 绝缘操作杆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悬挂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13.6 阴雨天气在户外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钳。

13.7 绝缘靴严禁移做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

13.8 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1 3.9 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化学药品等隔离开。

l 3.10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气,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13.11 真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13.12 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45 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13.13 高压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和户外良好的大气下使用,凡天气不良时,如有雨、雪、雾时,禁止户外使用。

13.14 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手握在护环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触及以上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时碰撞相邻物体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

13.15 在使用高压验电器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保验电良好。

13.16 验电器用毕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在有柔软衬垫的匣内并加以固定,使用和装运途中要避免受剧烈震动。

14.标示牌和遮栏

14.1 电气设备上、开关把手上等所挂的标示牌,除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移动或拆除。

14.2 对字迹模糊、颜色脱落及残缺不全的标示牌必须及时修复更换或报废。

14.3 悬挂标示牌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风吹掉,电气设备上所挂的标示牌要用绝缘绳带,禁止使用金属丝类,以防造成电气设备短路或触电伤亡事故。

14.4 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现场,检修场所,现场揭开的临时孔洞,高处作业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应设临时围栏。

14.5 临时遮拦必须设置牢固、可靠、醒目,电气设备设置的遮拦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其他地方所没的围栏上根据现状应悬挂警标性标示牌,如“危险”、“请勿靠近”、“当心孔洞”等标示牌。

14.6 所有标示牌不得乱丢放,临时遮拦不得悬挂衣服或移做它用。

15.其他安全工器具

15.1 安全帽的帽壳、帽箍、下腮带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并且妥善保管,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许随意乱扔乱坐或移作它用。

15.2 安全帽带上后,必须扎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抑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15.3 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次外观检查,应无破损断裂、霉变、附件损坏或缺失等缺陷。

15.4 使用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且牢靠的常温物体上,禁止系在棱角锋,利处,以防割裂破坏,安全带应高挂或平行挂使用,禁上低挂高用,使用时活动卡子应锁紧。

15.5 安全带应保存在干燥良好的常温室内,防止雨淋生霉。

15.6 在较长的瓷瓶串上作业,或距离悬挂点较远的其他地方,挂绳的长度不够时, 可用两个安全带的挂绳相连或使用经过试验合格的专用安全绳,不得使用其他绳索,必要时,应同时配合使用合格的速差器。

15.7 梯子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缺陷要及时修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15.8 有关使用梯子的具体要求,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16.电动工器具

16.1 所有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绝缘有破损的,不完整的不准使用,固定或移动的电动工具无接地线的不准使用。

16.2 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管理,每六个月由电气试验班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绝缘,禁止使用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具。

16.3 不熟悉电动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电动工具。

16.4 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不准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换部分。

16.5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16.6 在使用电动工具中,因故障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换电源。

16.7 电气工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 并避免重物滚过或压在电线上。

16.8 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压应为12v。

17.报告和记录

17.1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报告、记录、应按行政日常工作规定签发、传递,立档。有关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更新(异动)、检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人员的误操作必须立档,长期保存。

17.2 存档的有关报告、记录、资料由各级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阅。

18.登高安全工具试验标准。

名称

试验静拉力(n)

试验周期

外表检查周期

试荷时间(min)

安全带

大皮带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小皮带

1470

安全帽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升降板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脚扣

980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竹(木)梯

176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19.电气绝缘工器具试验标准

序号

名称

电压等级(kv)

周期

交流耐压(kv)

时间

泄漏电流(ma)

附注

1

绝缘杆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154

四倍相电压

220

三倍相电压

2

绝缘挡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20—40)

80

3

绝缘罩

35

每年一次

80

5

(20—40)

4

绝缘夹钳

35及以下

每年一次

三倍线电压

5

110

260

220

400

5

验电笔

6--10

半年一次

40

5

20--35

105

6

绝缘手套

高压

半年一次

8

1

≤9

低压

2.5

≤2.5

7

橡胶绝缘靴

高压

半年一次

15

1

≤7.5

8

绝缘绳

高压

半年一次

105/0.5m

5

第10篇 手动工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工具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节约维修费用,降低生产成本,适应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要求,特修订本办法,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及使用维护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工具的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威宁西南公司生产线所有公用、个人及随机工器具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的工具管理工作由公司分管副总领导,供应处、设备保全处负责管理。公司公用工具由供应处仓库集中统一管理;

2.工具的使用一律按工种标准配备,实行领发记卡、交旧领新、丢失赔偿的管理办法;工具管理作为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设备管理检查及考核范畴。

3.各生产部门设备负责人必须亲自指导工具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工具管理制度,并结合各工种特点制定本部门工具管理的具体措施。

4.供应处职责

供应处负责工具的计划汇总,采购及库存,协助做好工具配备工作。

4.1按供应部制订的消耗定额进行分解,做好定额的控制;

4.2负责工具计划汇总,按配备标准对计划进行审核,负责单价在2000元以下工具的采购和验收;

4.3制订部门公用工具卡、个人工具卡,并对部门公用工具卡、个人工具卡进行管理;

4.4及时掌握工具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组织工具的正常报废与非正常报废的审核;

4.5负责公司工具库房的管理,定期组织工具管理工作的检查,并负责相应的考核工作;

4.6根据保全处提供的维修人员及工种清单做好个人工具卡核发,人员离职时进行会签并督促归还工具,人员换岗时对工具配置进行调整;

4.7负责工具的市场调查,提供高、新、优的工具产品,确保采购的工具质量,并做好工具易损件的供应,未经保全处认可不得擅自改购计划外的工具;

4.8加强使用部门和人员对工具超前管理意识和成本意识,努力延长工具的使用年限,发挥工具的最大效益。

5.保全处职责

5.1按要求制订、完善本公司工具管理办法;

5.2完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配备标准,对配备标准以外的配置按要求进行报批;

5.3负责本公司供应所采购工具的技术确认、验收质量鉴定;

5.4按装备部委托进行采购,按合同对单价在2000元以上工具进行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5.5负责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工具及设备随机工具、自制工具的台帐管理,核定本公司维修人员、维修工种以及人员和工种变化情况报公司审核,以便供应部门据此进行个人工具的核发;

5.6参与供应处组织的对工具的正常报废与非正常报废进行技术鉴定;每季度组织由供应处参加的不少于一次对全公司工具进行一次全面抽查。

5.7保全处负责指导和检查供应处及各使用部门工器具在仓储和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和保养。

6.各生产部门职责

6.1 分厂(处室)设备分管领导的职责

6.1.1贯彻实施工具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本部门各工种工具配备工作;

6.1.2督促本部门工具管理工作,检查工具不合理损耗,指导工具的修复和技改工作,保证工具的完好率;

6.1.3协助保全处、供应处推广应用高、新、优工具的工作;

6.1.4加强本部门公用工具库管理,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6.1.5按专业部门要求落实遗失工具赔偿;

6.2 材料员及兼职保管员工具管理职责

6.2.1掌握分厂(处室)范围各工种的工具配备定额标准、使用年限等内容;

6.2.2熟悉工具的正常消耗量,负责各种工具的申报领用手续,并分户建卡登记;

6.2.3部门公用工具库房的台帐,应帐、物相符,月有盘点;精密、贵重、稀少、专用工具的借用,须经分厂(处室)分管领导审批;常用工具每月20日前统一汇总向供应处上报增领计划。

6.3个人工具管理职责

6.3.1熟悉工作范围,根据本岗位特点领用相适应的工具;

6.3.2个人工具及工具卡必须妥善保管,有专门工具柜存放,保持工具的干净、整洁,防止丢失;

6.3.3做好工具使用前的准备,使用中的合理正确操作,以及使用后的维护保养;

6.3.4对非正常使用而损坏及遗失的工具,及时上报班组处理;

6.3.5因工作调动原用工具上交,随卡办理交接手续。

7.工具分类

工具按使用特性分为三类:即公司公用工具、部门公用工具、个人工具。

8.公司公用工具管理

8.1 范围: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大型或使用频率低的不常用工具,以充分利用公共资源;

8.2 保管:公司公用工具存放在仓库指定区域,由供应仓库专人保管,台帐由保全处管理,供应仓库备份;

8.3 计划申报及采购

8.3.1已投产企业补充工具采购程序。由各子公司先拿出工具配置标准及现有工具配置情况,超出配置方案以外的工具确需补充配置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报装备部初审,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后进行补充;未超出本配置方案的公用工具,也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报装备部审核。

8.3.2 供应处为采购管理部门,依照批准计划组织供货。

8.4 验收及发放

8.4.1保全处根据计划到货情况负责首次到货公用工具的日常领料工作;

8.4.2 公用工具管理部门要建立《公司公用工具入库及借用管理台帐》,并制定用后归还考核制度。

9.部门公用工具管理(含班组)

9.1 范围: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频率较高、公用性强、不需配备到个人的部分工具;

9.2 保管:部门公用工具存放在专门工具间,并由专人保管,工具卡由供应处管理,各部门备份。

9.3 计划申报

9.3.1 品种或配备数量原则上不予增加。超出配置方案以外的工具确需补充配置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报装备部初审,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后进行补充;未超出本配置方案的公用工具,也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报装备部审核。

9.3.2 因损坏或丢失需要补充的,提出月度计划,主管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正常损坏的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于非正常损坏丢失的按标准在部门工资总额中扣出;

9.3.3 因设备大修需短时集中超配备使用的,在公司内部调剂仍不能满足检修需要时,报公司批准后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采购,并回收纳入公司公用库台帐管理。

9.4 进出库及台帐管理

9.4.1 使用部门按照月度计划统一办理领料,领料单上具明“部门公用”字样;

9.4.2 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常用工具的领料及内部借用管理工作,同时应建立台帐;

9.4.3 借用时明确返还期限并落实归还责任人,制定内部归还制度。

10.个人配备工具

10.1 范围:岗位常用便于携带以及适合于个人保管的一般性低值工具;

10.2 保管:由使用人保管,工具卡由供应处管理,各部门备份;

10.3 计划申报及领料

10.3.1 新进人员需配备工具的,使用部门应将人员数量、工种按相应配备标准列表并经人事部门复核后报采购管理部门;

10.3.2 使用部门根据个人工具损坏丢失情况汇总提出月度计划,并统一办理记卡及领料手续;

10.3.3 正常损坏的由使用部门出具证明,非正常损坏丢失的按标准实行有偿配发。赔偿额在部门工资总额中扣出,由所在部门考核个人工资;

10.3.4 个人岗位调整后,原配备工具由所在部门交公司公用工具库后按新岗位重新配发;

10.3.5 人员调离时,所在部门负责个人工具回收并交公司公用工具库,由公用工具库管理员在《离厂交接手续》上签字。

10.4 登记:使用部门应建立个人工具领用台帐,按照配备标准及相关规定,指定专人开具领料单,料单上注明“个人工具”字样。

11.工具赔偿标准

工具领用应坚持以旧换新,工具丢失应进行赔偿,非正常损坏除到了使用寿命周期外也应赔偿,赔偿标准和比例如下表;

价值

(净值)

50元

以内

50-

100

100-300

300-1000

1000-3000

3000-10000

1000元

以上

赔偿

标准

90%

80%

60%

50%

40%

20%~40%

20%~30%

个人工具的使用寿命规定如下:低值易耗工具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2年,其他个人工具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5年,具体见配置标准。

12.工具领用管理

12.1公司公用工具台帐管理:

公司公用工具采购验收出库后保全处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台帐格式如下:

公司公用工具台帐

领用日期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

单位

存放

地点

使用单位领用人

发料人

备注

12.2工具卡管理:

工具卡分为个人工具卡和部门公用工具卡两种,个人工具卡(正本)由使用人持有,部门公用工具卡(正本)由使用部门工具管理员持有;个人工具卡(副本)和部门公用工具卡(副本)由供应处工具业务管理人员保管。

a、部门公用工具卡(正本)格式:

领用日期

品名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发料人

备注

b、个人工具卡(正本)格式:

领用日期

品名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发料人

备注

12.3工具领用和公用工具借用管理:

12.3.1个人和公用工具领用时必须携带工具卡(正本),由供应处工具业务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否则仓库不予发放。

12.3.2工具发放后由供应工具业务管理人员及时在工具卡上登记,发料人、领料人分别要在正、副本上签字确认。

12.3.3公用工具日常借用时应建立台帐,台帐格式如下:

公用工具借用表

12.4工具维修:

12.4.1保全处根据日常检查及部门申报的维修计划及时做好工具维修工作,修复所需零、配件及费用列入修理费用。

12.4.2修复后的工具应与新采购工具一样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13.其他管理

13.1 如发生私自外借或丢失现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13.2 技术管理人员随工种配备工具;

13.3 用料部门对采购主管部门所采购工具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监督与反映,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同时向公司考核组建议考核;

13.4 坚持交旧领新制度,有修复价值的工具由保全处组织自修或外委修理并进行质量鉴定;

13.5 使用部门要对照标准,制定内部管理办法,防止工具流失。定期与不定期根据台帐对工具的进、出、存情况进行检查;

13.6 保全处每季度牵头组织(供应处参加)不低于一次的公司检查,对各分厂、处室公用工具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抽检核查并纳入部门考核。

(四)附则

1.本办法由设备保全处负责起草;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第11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手持电动工具是手直接接触带电设备进行操作生产的小型设备,极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为防止手持电动工具造成伤亡事故,保护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电搬子、手电钻、手用电砂轮、电改锥、冲击钻等。

2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各单位工具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各类电动工具。

3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4 电动工具借出和收回时,工具室应严格检查插头、导线等有无破损、变形、失灵和松动,不得带病借出。

5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每月5日前由工具室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初5日前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检测绝缘电阻,按检查表填好记录,由工具室保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6 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立台帐,以便安全人员随时检查或抽查。

各单位经常使用的电烙铁,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须专人负责。小组统一按此制度进行定期检查。

7 手持电动工具检查表表样:

单位: 手用电动工具定期检查表

检查

日期

工具名称

使用

电压

检查情况

插 销

导 线

绝缘电阻

其 他

检查人: 年 月 日

第12篇 可移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可移动工具的管理,规范员工正确使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使用的(包括供应商携带的)所有可移动工具的管理

3定义

可移动工具是指携带和移动比较方便的手动工具,气动工具和电动工具

4职责和分工

分工

职责

采购

ehs

生产

电工

可移动工具的采购

_

_

_

可移动工具的使用培训

_

_

_

可移动工具的维修检查

_

_

_

_= 负责部门 _ = 配合部门

5手动工具

5.1使用者必须熟知各种工具的专业功能,正确选择和使用适用于工作的工具。

5.2尽可能使用套筒扳手取代可调节扳手或开口扳手。使用扳手时应拉扳手,而不要推手柄,以免使手部发生伤害。

5.3管筒扳手的钳口必须尖锐并保持清洁,以免打滑。

5.4螺丝刀和各类钳具的手柄必须绝缘,但不得以此作为故意接触带电体的理由。

5.5严禁将诸如螺丝刀类的手动工具直接插在腰部或裤兜里,以免接触到带电体而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5.6除非设计允许,否则严禁将工具作为其它功能使用(如使用扳手代替锤子敲打),严禁用一工具敲打另一工具。

5.7手动工具一经发现不能使用,必须张贴明确标识(如“禁止使用”)并移交责任部门处理

5.8尊重工具的原始设计,严禁擅自改制工具,严禁使用自制工具

6气动工具

6.1气动工具的高压软管应选用能承受安全工作压力的合格软管,软管与工具之间应使用专业接头(如快速接头)对接,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能满足工作需求尽可。软管接头应保持清洁,以免异物进入损坏工具

6.2气动工具上的开关或保险夹必须固定,严禁使用开关或保险夹与工具分离的气动工具。

6.3制造压缩空气的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压缩空气进入气动工具之前必须经干燥和油水分离以保证其具有良好的润滑效果。

6.4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清洁清扫工作时,如果喷嘴是固定型的,压力应不得超过30 psi,同时必须使用喷嘴保护并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6.5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扫衣服、皮肤或头发,严禁把高压软管对准他人。

7电动工具

7.1只有经过培训的员工才可以使用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7.2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软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引线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得超过5m。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破裂、线头脱落、插头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张贴标识,送交维修。

7.3电动工具必须双重绝缘且正确接地,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其接线、开关和保护装置有无破损或故障现象。

7.4只有在马上使用前才对工具接通动力,人员离开时应关闭动力,切断电源。

7.5无论工具是否接通动力,都不得将其对准他人。操作人员的手和身体的其它部位应远离工具动能输出部位。

7.6搬运电动工具时必须手持工具的主体部位,严禁手持电线将工具倒悬于空中搬运,严禁拖拉工具,严禁将工具置于可能滑落的环境。

7.7严禁在易爆或易燃的环境中使用动力工具。

7.8电动工具及其所配元件以及易耗附件的采购,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采购过程中必须对产品的铭牌、使用说明和检验合格证进行验收。

7.9对电动工具的任何安全改造(如增加防护罩)都应事先征询生产商的专业意见后方可进行。

7.10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绝缘电阻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个人防护装备(ppe)

使用可移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以免发生危险。具体配备要求参照《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9检查和维修

9.1电动工具的检查和维修由公司专业电工负责,新购电动工具必须首先经过电工的的验收登记后方可使用。严禁非专职人员擅自拆卸和修理电工工具。

9.2电动工具的检查必须符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如下:

第13篇 风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风动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风动工具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适用于生产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各类风动工具。

3 职责

3.1 公司生产制造部负责归口管理本规程。

3.2 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风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

4.1砂轮夹紧装置必须符合规定

4.1.1装夹砂轮时,卡盘与砂轮的接触面应平整、均匀,其间应装有柔性材料的软垫(如纸板、石棉橡胶薄板等)。软垫的直径应大于卡盘直径1-2 mm,厚度为1~2 mm。

4.1.2装夹的砂轮无裂纹、缺损或受潮。

4.1.3砂轮的装夹牢靠,无松动,压紧螺母或螺栓无滑扣,有防松措施。

4.2防护罩应完好无损

4.2.1风动工具必须具备完好无损的防护罩,使用时严禁拆卸。

4.2.2防护罩应有足够强度,防止砂轮破碎时飞出。

4.2.3防护罩与砂轮的间隙应适当,不允许与转动件相互摩擦。如果打磨尺寸较小的内孔,而工件本身能起到防护作用时,允许拆除防护罩进行工作,但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装上防护罩。

4.3气阀、开关必须完好无漏气

风动工具的开关和进气阀应灵活可靠、密封良好,能准确控制正反转和停止。关闭后不允许有漏气现象,关闭不严不能使用。

4.4防松脱锁卡完好,可靠

4.4.1各种形式的进风接头、过渡接头,均应保持完好;旋合紧密、牢靠。

4.4.2主轴无明显弯曲变形。

4.4.3紧固螺母与主轴的旋合应适中,工作时不允许有松动。

4.4.4风管接头要严密可靠,能承受工作时所必需的压力。

4.4.5定位锁要牢固,防止柄体与缸体自动松开。

4.4.6铆钉枪或将风铲作为铆枪使用时,必须有安全钩将铆头与枪身可靠连接,防止铆头飞出伤人。

4.5气路密封无泄漏,气管无老化、腐蚀

4.5.1所有风动工具的风管均应完好,不应有明显磨损、老化、腐蚀等缺陷。

4.5.2橡胶管不应有鼓包或局部漏气现象。储罐以下的钢管和接头处不应泄漏。

4.5.3风管应采用耐压>1 mpa的橡胶管,长度≤12 m。

5 相关文件

《普通磨具安全规则(gb2494.2003)》

《气动工具一般安全要求(gbl7957-2000)》

6 记录

《风动工具台账》

7 附录

第14篇 送电管理所手提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为确保手提电动工具的使用能达到在生产过程中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作用,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手提电动工具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以下规定:

一 基本要求

1 手提电动工具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并作好实验和检查记录。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手提电动工具;

2 对不合格的手提电动工器具部件应及时更换,手提电动工具定位处不得存放不合格的手提电动工器具;

3 手提电动工具不得存放在酸、碱等具有腐蚀性物质处。

二手提电动工具的定置

1 手提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场所;

2手提电动工具分类定置存放,存放位置应设醒目的名称标示;

3手提电动工具使用完后应进行整理,按名称编号定位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

三手提电动工具的检查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作好检查记录;

2手提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后方可使用;

4 手提电动工具检查标准:

1)外观是否良好;

2)通电后无异常情况,手提电动工具是否正常运作;

二考核

1如发现手提电动工具不合格或存放、管理不规范等按有关规定

考核负责人;

2送电管理所应对手提电动工具试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

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3故意损坏手提电动工具应照价赔偿,并扣当月月奖10%;

4外出丢失手提电动工具的,由工作负责人赔偿,并考核到班

组当月月奖10%;

二○○九年二月四日

第15篇 电力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使用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可靠,有效指导现场工作人员正确维护和使用工器具,以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中电投某风电场电力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

2职责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承担其的维护管理职责,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与要求

管理内容

3.1.1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

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照明灯具、防毒面具、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罩、绝缘升降板、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验电笔、绝缘硬(软)梯、脚扣、绝缘绳索、绝缘斗臂车、接地线等。

3.1.2 电气工具和用具包括:

手枪钻、砂轮机、切割机,电动拉铆枪、电动坡口机、电磨头、电剪刀、交直流焊机、磨光机手提电钻、冲击钻、电锤、电吹风、曲线锯、钻床、台钻、风葫芦、电动板手等。

管理要求

:各部门、班组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用具、工器具均要设立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3.2.1部门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在设备清册的管理上:各部门按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以便于查看某类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填写表格如下图: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部门

编号

生产厂家

领用

日期

存放地点

备注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部门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如下图,

序号

名称

部门

编号

检验人

检验日期

所在

班组

设备状况

备注

——检验报告:

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部门和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

3.2.2 班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设备清册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各班组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填写表格与部门填写相同。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与部门相同。

——检验报告:

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此项工作班组管理或部门统一管理都可以,无论谁管理,都要妥善保管好,保证其原始报告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或部门,应向被检验工器具的部门提供检验情况(指检验结果是否合格等)。

3.3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对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测试标准,规定了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请各部门按以下规定执行。

3.3.1 验电器: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起动电压试验

半年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

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试验电极相接触

2

额定电压试验

半年

在接触电极上施加额定电压并保持5min,在该时间段内指示器能正常工作且显示信号没有间断

3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1 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2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成组电压降试验

不超过5年

对25mm2,35 mm2,50 mm2,70 mm2…接地线的任意两个线夹之间分别施加13a,18a,26a,36a…电流,测量其电压降,其压降应小于或等于同长同截面绞线的压降值,或者不超过型式试验时测得压降的115%

线鼻与多股软导线压接的应立即做该试验

2

接地绝缘棒的绝缘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min)

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

10

45

1

/

35

95

1

/

63

175

1

/

110

220

1

/

220

440

1

/

330

380

/

5

500

580

/

5

3.3.3 绝缘杆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 (m)

工频耐压(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4绝缘夹钳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 (m)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min)

10

0.4

45

1

35

0.6

95

1

63

0.7

175

1

110

1.0

220

1

220

1.8

440

1

3.3.5绝缘硬梯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1年

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2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6 绝缘罩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工频耐压(kv)

时间

(min)

按gb12168方法进行试验

6—10

30

5

35

80

5

3.3.7 绝缘手套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电压

等级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min)

泄漏电流(ma)

高压

8

1

≤9

低压

2.5

1

≤2.5

3.3.8 绝缘斗臂车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9 绝缘绳索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试验长度

(m)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

(min)

0.5

105

5

3.3.10安全带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种类

试验静拉力(n)

载荷时间(min)

大带

2205

5

腰带

2205

5

小带

1470

5

2

冲击试验

半年

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

用于悬挂安全带,按gb6096-85方法进行试验

3.3.11安全帽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冲击性能试验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冲击力小于4900n

按使用场合不同分批进行抽查,按gb2811(2812)-89方法进行试验

2

耐穿刺性能试验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钢锥不接触头模表面

3.3.12 脚扣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施加980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3.3.13 升降板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施加220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3.4 电气工具和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3.4.1 预防性试验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3.4.2 测量工具的绝缘 电阻

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不小于7(兆欧)

3.4.3绝缘耐电压试验

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间加电压500v—2500v,绝缘电压试验的时间应维持1分钟。

3.5 电力安全用具和工器具使用规定

3.5.1 各部门应根据各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有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制订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

3.5.2对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结构、特点、性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必要的考试,合格者允许使用安全工器具。未经过电力安全工器具培训的人员不允许使用。

3.5.3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项。

——工具检验、试验部门、时间,工具检验时限。

3.5.4 使用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3.5.5各单位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工作范围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

3.5.6 安全工器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响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强使用前的检查,如在使用安全帽前必须由使用人员对外观、帽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带要对外观、锁扣牢固等情况认真检查。使用前对安全工器具关键部位的检查必须严格,做到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并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3.5.7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5.8 工具的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同时应配备必须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3.5.9 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3.5.10 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按照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要求进行试验,未按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产工作中使用。

3.5.11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照产品风电场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对虽未超过使用寿命期限,但存在缺陷的安全工器具不允许使用。

4报告和记录

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档案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

《动工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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