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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管理制度14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不良管理制度

不良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管理体系,旨在预防、识别和解决员工行为或工作结果中出现的问题。它涵盖了员工的行为规范、考核标准、纠正措施以及后续的改进策略。

包括哪些方面

1. 行为准则:明确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

2. 评估机制: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公正、公平的评价,以识别潜在的不良行为。

3. 报告流程:设立清晰的报告渠道,让员工能安全地报告不良行为。

4. 纠正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适当的纠正计划,包括辅导、培训或纪律处分。

5. 预防策略: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不良行为的认识,增强合规意识。

6. 监督与审计:定期对企业内部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重要性

良好的不良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它能维护公司的秩序,保护员工权益,防止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它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此外,通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团队和谐,降低员工流动率。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规章制度:明确列出不可接受的行为,并阐述其后果,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

2. 建立反馈系统:鼓励员工互相监督,同时保护举报者的隐私。

3. 定期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对不良行为的理解,强化合规文化。

4. 公平执行:对于发现的不良行为,无论级别高低,都应公平处理,确保制度的权威性。

5.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根据反馈和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

不良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需要全面、公正且灵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保持高效、有序的运作,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

不良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医院职业防护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 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

1) 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 标准预防的措施: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 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 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 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等,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

3)被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再用碘伏和乙醇消毒。必要时进行伤口处理。

4)意外暴露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护士长,并同时填写利器伤登记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后上报院感办。

5)院感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感染科专家进行危险评估。尽可能追寻利器源,根据利器源情况确定跟踪检查项目及观察时间。由感染科专家根据伤情制定预防用药方案。

①利器源为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二对半(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注射高价免疫球蛋白,若hbsag阴性者则接种乙肝疫苗。

②利器源为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抗-hcv(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12个月时复查)。

③利器源为hiv病人,则按照hiv职业暴露处理。6)跟踪期间,特别是最初的0~12周内,不应献血和母乳喂养,性生活时戴避孕套。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不良事件)登记报告本,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后果,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2.发生不良事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并且如实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待后处理。护士长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护理部、医教科。

4.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负责将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按性质、情节轻重,及时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总结,提出防范措施,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将讨论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报护理部、医务科。

6.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实,一经发现,按请节轻重予以处分。

7.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8.护理部质控小组应定期对所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性质评定,并提出防范措施。每年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报告一次。如有重大不良护理事件,应及时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

第2篇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失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失窃报告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须实时库存管理,帐物相符,如有误差应及时查实,遇失窃应保留现场,迅速向院保卫科、分管院长汇报,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凡因管理失职造成麻醉药品失窃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药库采购员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由相关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药库工作人员必须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每次门诊、病区药房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入库手续。

5、药库保管员和药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在库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质量情况,避免过期失效,如储存过程中出现药品变质,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在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销毁。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用药前医生应给患者建立相应的完整病历,对患者的用药史详细询问,了解有无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史、成瘾史、戒断史,以决定用药选择方案。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当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时,除采取积极治疗措施外,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上报。

第3篇 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主体施工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不良行为的记录公示与处理活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与诚信意识,维护市场秩序,建立起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主体包括:

(一)在本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起重机械拆装等相关单位。

(二)在本市执业的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三)在本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包括:

(一)发生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二)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三)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行为;

(四)妨碍或干扰安全监督管理的行为;

(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的类别和表现形式按《不良行为认定标准》(附件一)确定。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公示与处理等综合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淄政发[2009]9号文界定的监管范围,负责管辖区域内不良行为的认定、处理、上报工作。

第五条 市及区县(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受市及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工作。

第六条 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的记录、公示与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不良行为的记录

第七条 认定、记录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建筑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应采用下列文书予以认定和记录: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二)不良行为认定书;

(三)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八条 认定、记录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认定、记录规则:

(一)一份不良行为认定、记录文书只对一个建筑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二)企业因不良行为被记录的,对企业和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应分别记录;

(三)个人因不良行为被记录,其所在单位有管理过失的,应对单位追加记录。

第九条 不良行为认定文书可采用下列方式之一送达当事人:

(一)直接送达。由当事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签收,个人不良行为认定文书可由其所在单位一并签收;

(二)邮寄送达。以挂号回执注明日期为送达日期;

(三)公告送达。以在淄博建筑信息网刊载之日起的第7日为送达日期;

(四)留置送达。对拒不签收的,可题注见证人到场并签名执法人员在不良行为认定文书上注明情况后将文书留置现场即视为送达。

(五)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

第十条 当事人对不良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不良行为认定文书之日起3日内,向认定部门提出书面申辩,认定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当事人。当事人无异议者,将不良行为录入其信用档案系统,并在淄博建筑管理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6个月。公示期满,将不良行为记入当事人信用档案。

第十一条 不良行为的记录应使用不良行为记录文书,依据《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分别对企业或相关人员按发生不良行为的次数进行记录。《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未作规定的不良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记录。

第十二条 区县建筑市场稽查机构应于每月22日将建筑市场违法稽查情况报区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市建筑市场稽查机构应于每月5日、20日将建筑市场违法稽查情况报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区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建筑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加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报电子邮件。邮件地址

第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3个月为一个统计周期,对同类当事人的不良行为累计次数进行排序,排序结果在淄博建筑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月。并对上一年度相关当事人的不良行为进行统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年。

第三章 不良行为的处理

第十四条 每被记录1次不良行为的建筑市场主体,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对施工企业可暂缓其资质升级或资质增项,监理企业暂缓其资质升级,在招投标时对施工、监理企业的社会信誉分予以相应扣减,外地施工、监理企业在下一年度申请进淄施工(监理)备案手续时,不予备案。

第十五条 在一个统计周期内,对累计记录2次及以上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设备拆装单位,视为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上报并建议省建管局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 在一个统计周期内,对累计记录2次及以上不良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予以暂扣其资格证书6个月,情节严重的建议发证机关予以吊销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在一个统计周期内,对累计记录2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一)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暂停受理其执业资质(资格)申请业务,暂停在淄博市场承接业务或执业3个月至12个月。

第十八条 因不良行为被公示的建筑市场主体,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须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其警示公示期相应延长。

第十九条 不良行为被记录后,不影响对该行为的纠正、处罚及其他责任的追究。

第二十条 市及区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认真履行对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及处理职责,对故意推诿、拖拉,或者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照行政过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淄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y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 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

1) 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 标准预防的措施: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 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 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 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等,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

3)被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再用碘伏和乙醇消毒。必要时进行伤口处理。

4)意外暴露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护士长,并同时填写利器伤登记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后上报院感办。

5)院感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感染科专家进行危险评估。尽可能追寻利器源,根据利器源情况确定跟踪检查项目及观察时间。由感染科专家根据伤情制定预防用药方案。

①利器源为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二对半(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注射高价免疫球蛋白,若hbsag阴性者则接种乙肝疫苗。

②利器源为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抗-hcv(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12个月时复查)。

③利器源为hiv病人,则按照hiv职业暴露处理。6)跟踪期间,特别是最初的0~12周内,不应献血和母乳喂养,性生活时戴避孕套。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不良事件)登记报告本,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后果,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2.发生不良事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并且如实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待后处理。护士长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护理部、医教科。

4.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负责将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按性质、情节轻重,及时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总结,提出防范措施,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将讨论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报护理部、医务科。

6.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实,一经发现,按请节轻重予以处分。

7.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8.护理部质控小组应定期对所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性质评定,并提出防范措施。每年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报告一次。如有重大不良护理事件,应及时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

第5篇 金属制品公司不良品管理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不良品管理制度

一、不良品控制原则:

1.当检验中发现不良品后,工程部应以检验报告单通知各相关部门;

2.一旦发现不良品,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标识;

3.做好不良品的记录,确定不良品的范围,如:生产时间、地点、产品批次、设备、责任人等;

4.由检验员会同技术人员对不良品进行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以确定是否能让步接收或返工、报废或拒收,相关责任部门应严格按处理意见对不良品进行处理;

5.应将不良品与合格品隔离存放,防止在处理前的误用;

6.根据处理意见,各相关部门对不良品进行处理,检验员监督实施。

二、包装材料不良品的控制:

1.包装材料仓接到不良品通知单后,要对不良品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标识;

2.采购责任人接到不良品通知单后,负责通知供方,退换或索赔;

3.检验室对不良品情况进行统计,作为评审供方依据之一;

4.不良品严禁进入生产。

三、不合格原料的控制:

1.原料仓接到不良品通知单后,要对不良品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标识;

2.采购责任人接到不良品通知单后,负责通知供方,退换或索赔;

3.工程部对不良品情况进行统计,作为评审供方依据之一;

4.不良品严禁进入生产;

5.对于可以让步接收的,生产部要按检验处理意见对原料进行处理。

四、半成品不良品的控制:

1.生产部接到不良品通知单后,要对不良品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标识;

2.生产部按不良品处理意见对半成品不良品进行处理,返工或报废;

3.对于不能返工的不良品严禁包装出公司,返工后还要对其质量进行检验,合格才能包装。

五、成品不良品的控制:

1.生产部接到不良品通知单后,按处理意见对可以返工的进行处理,对不能返工的作报废处理,并要查找原因,责任人;

2.返工后的成品必须重新检验;

3.不良品不准进入仓库,不准出厂。

批准审核编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6篇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

1) 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 标准预防的措施: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等,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

3)被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再用碘伏和乙醇消毒。必要时进行伤口处理。

4)意外暴露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护士长,并同时填写利器伤登记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后上报院感办。

5)院感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感染科专家进行危险评估。尽可能追寻利器源,根据利器源情况确定跟踪检查项目及观察时间。由感染科专家根据伤情制定预防用药方案。

①利器源为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二对半(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注射高价免疫球蛋白,若hbsag阴性者则接种乙肝疫苗。

②利器源为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抗-hcv(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12个月时复查)。

③利器源为hiv病人,则按照hiv职业暴露处理。6)跟踪期间,特别是最初的0~12周内,不应献血和母乳喂养,性生活时戴避孕套。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不良事件)登记报告本,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后果,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2.发生不良事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并且如实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待后处理。护士长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护理部、医教科。

4.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负责将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按性质、情节轻重,及时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总结,提出防范措施,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将讨论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报护理部、医务科。

6.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实,一经发现,按请节轻重予以处分。

7.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8.护理部质控小组应定期对所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性质评定,并提出防范措施。每年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报告一次。如有重大不良护理事件,应及时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

第7篇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 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1) 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 标准预防的措施: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 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 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 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 意外暴露后的处理:1) 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2) 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等,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3) 被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再用碘伏和乙醇消毒。必要时进行伤口处理。4) 意外暴露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护士长,并同时填写利器伤登记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后上报院感办。5) 院感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感染科专家进行危险评估。尽可能追寻利器源,根据利器源情况确定跟踪检查项目及观察时间。由感染科专家根据伤情制定预防用药方案。①利器源为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二对半(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注射高价免疫球蛋白,若hbsag阴性者则接种乙肝疫苗。②利器源为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抗-hcv(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12个月时复查)。③利器源为hiv病人,则按照hiv职业暴露处理。6) 跟踪期间,特别是最初的0~12周内,不应献血和母乳喂养,性生活时戴避孕套。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不良事件)登记报告本,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后果,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2. 发生不良事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并且如实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待后处理。护士长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护理部、医教科。

4. 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负责将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 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按性质、情节轻重,及时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总结,提出防范措施,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将讨论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报护理部、医务科。

6. 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实,一经发现,按请节轻重予以处分。

7.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8. 护理部质控小组应定期对所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性质评定,并提出防范措施。每年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报告一次。如有重大不良护理事件,应及时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

第8篇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并不断修改完善。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半小时内上报护理部,其他不良事件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处理意见,尽量降低对病人的损害.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必要时封存,以备鉴定。

6.护理部制定护理投诉和纠纷的接待流程,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尊重事实、耐心沟通、端正处理态度,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重大护理投诉,上报医院备案、讨论。

7.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病区和科室要组织护士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8.执行非惩罚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鼓励积极上报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以及有效杜绝差错的事例.如不按规定报

告、有意隐瞒已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9.各科室和护理部如实登记各类护理不良事件。

10.医院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和护理技术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事件每月汇总进行讨论,从制度合理性、制度执行、环节管理、工作流程、职业道德、主观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事件的情节及对病人的影响,确定性质,提出奖惩意见和改进措施,在全院护士长会上传达,共享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第9篇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本医疗机构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所在地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第10篇 附三医院药事不良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药事不良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药事质量事件指在医院药事活动中发生的与药品质量或药事工作质量有关的事件。

2.重大药事质量事件具体包括:

2.1不同种药品或同种而批号不同的药品混合而不能分拣的,异物混入药品的,超量服药或服法错误的,不合理使用药品的,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错购假冒伪劣药品而已经发出的,发出差错,分装药品差错,其性质严重,以致可能或已经威胁药品使用者的安全或造成医疗事故的事件。

2.2涉及在药品、试剂的验收、养护、销售、销后退回等药品供应流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在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的药品,或药品行政主管部门在药品质量、生产质量、经营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或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的事件。

2.3涉及毒性、麻醉、精神、放射类药品的事件。

2.4导致诉讼的事件。

2.5由于发生药事质量事故,一次造成3000元(含,不计工时)以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3.重大药事质量事件必须按规定报告。

4.发生或发现重大药事质量事件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在必要时有义务保护现场、保全证据,以利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质量管理员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参与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的调查,按规定报告,归集资料留档备查。

6.发生或发现重大药事质量事件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必须立即采取最为妥善的方法着手处理。

7.发现或可疑药品、试剂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和报告。

8.涉及药品质量的,应立即将造成药事质量事件或高度可疑的药品报送有关药品检验单位,进行质量检验。

9.药事管理小组应召开有当事人或责任人、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参加的质量会议,对事件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件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科室认真总结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依据调查结果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并签署意见。

10.药房负责人向医院药品质量监督小组组长和有关部门报告,或按规定向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1.药事质量事件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直接责任者应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2.事后必须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13.发生重大药事质量事件而不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告的,按照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可以与其他处罚一并执行。

第11篇 电池企业不良品核算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不良品核算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内部应加强管理和过程控制,尽可能的挖掘潜力,不良品管理作为公司存货管理的重点单列,其意义是深远的。针对公司的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不良品的定义

不良品,简而言之就是废品、不合格品,是公司从采购环节经过制造环节、到销售环节、最终到客户的信息反馈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不合格零部件、不合格半成品、不合格产品等统称为不良品。

二、不良品的管理

1、对采购环节发生的不良品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员在材料到仓时,经检验不合的材料及零部件,应把好第一道关,拒绝入库;

2、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管理:

2.1、进入制造环节属供方责任的不合格物料,制造环节应将信息及时反馈到仓库管理员或负责采购供应部门,并责成相关人员与供货单位沟通,对此部份不合格物料及时退货扣款。

2.2、在制造过程中,由于工艺不成熟、设备陈旧、员工技能不高、员工违规操作或内部管理不善等系列因素,不属供货单位物料原因造成的不良品,公司将纳入内部考核管理。

3、对销售环节发生的不良品管理:从制造环节结束,产品完工检验合入库后,产品实现其货币价值还必须要经过销售来体现,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产品自身质量的不稳定性或客户的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品,公司实行召回(即退货)或就地处置。

三、不良品核算

1、对物料进仓时发现的属供货单位责任的物料实行当场退货,按实际合格数入库结算。

2、在制造环节发生的不良品核算:

2.1、对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经过检验人员判定责任后,车间应及时清理入不良品库(废品库),(属称重管理的,将不良品分类整理称重记录,同时作好标识跟随不良品一同进入不良品管理库,以便在进行不良品处理时核对数目),杜绝不良品滞留在生产环节,避免合格品与不良品混淆不清。

2.2、对进入不良品库的不良品,库管员根据责任判定书分别处理:

①属供货单位责任的不良品,不良品库管员填列一式四联入库单,一联返车间,一联返供货单位,一联交公司财务部,一联留置;车间凭入库单可到材料库领取同等材料,材料库管员对该部份物料耗用计作废品调换;供货单位可凭不良品入库单直接到不良品库领回不良品;对该部份不良品的结算,材料库管员可在供货单位的来货中直接扣除同等材料,填写红字入库单,并附上不良品入库单,对当月供货单位没有供货的,材料库管员应及时通知财务直接从该供货单位帐款中扣除同等价值的金额。

②属制造环节(车间)责任的,不良品库管员填写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返车间,一联留置,一联交财务;车间凭不良品入库单到材料库领料,材料库管员把该部份物料消耗计作车间耗用,作为车间成本节超考核的依据。

3、对销售环节发生的不良品的核算:

3.1、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品召回处理的核算:

对召回处理的不良品,直接入不良品库,按照不同的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分别填写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交财务部,一联送成品库,一联库房留置。成品库可根据不良品入库上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时给各客户单位补发产品,如当月没有及时补发的,成品库应通知财务部根据该批不良品的售价冲减客户单位的应收帐款。

3.2、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品就地处置的核算:

由于时间或运输等因素的制约,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品可能就地处置,对该部份就地处置的不良品,公司应规定统一的处置标准,形成的残值收入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公司根据处置的不良品售价,冲减该客户单位的应收帐款。

四、不良品的清理

无论是公司生产过程或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公司由制造部、技术部、财务部、办公室(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共同抽调人员组建不良品处理小组进行及时摸价、核价、定价、监称等并快速清理、处置。如遇需返工修复可用的经技术部门判定再利用,否则便进行废品出售,获取残值收入。一般不良品处理的时间视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以及不良品在市场上的活跃程度而定,频繁的可在一月一次,原则上是一个季度处理一次,处理的时间可定在每月盘存日的第二天。具体要求如下:

1、不良品管理要求设专人管理,重庆与广安格林均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不良品;

2、对每次的不良品入库都要求进行登记入帐,并保证帐实相符;

3、如有需要处理的不良品,要求采购部门先行询价,报经财务备案审批确定后方可交易;

4、对不良品的技术判定重庆格林需由杨朝明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处理,广安格林需由黄庆文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处理。

5、不良品处理时要求完善必备的相关手续如填制出库单、库房、技术、财务等部门签字确认、同时要求购买方签字备案,门卫要收到由上述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的出库单后才准予出门放行。

6、违返上述操作流程规定的按照《仓库作业流程及考核管理办法》中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附:仓库管理员考核管理办法

(1)、各车间或各部门在不良品产生入库时部门主管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单独记账,作好不良品标识,保证帐实相符。对没有派专人管理的对主管考核50元。

(2)、各车间在不良品入库时自己行清理与库管人员一起确认不良品入库数量或者重量,车间主管与库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如发现有未签字确认的对库管和车间主管考核50元。

(3)、不良品处理时,未经小组成员或者各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同意处理并放行而擅自安排出库的,每次对库管员考核100元,对保安考核50元,对其部门主管考核50元。

(4)、保证提供数据的真实、完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虚报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各环节的直接责任人每次考核50元,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照价赔偿并作除名处理。

(5)、保证库存物资帐、卡、物相符,经财务部不定期或定期抽盘,如发现帐、卡、物不符的情况且不能说明缘由的每次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如发现因失职而造成物料差缺或不明去向的,照价赔偿,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起草时间:20__年2月20日

ee电池有限公司

财务部

二0__年六月十六日

第12篇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并不断修改完善。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半小时内上报护理部,其他不良事件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处理意见,尽量降低对病人的损害.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必要时封存,以备鉴定。

6.护理部制定护理投诉和纠纷的接待流程,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尊重事实、耐心沟通、端正处理态度,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重大护理投诉,上报医院备案、讨论。

7.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病区和科室要组织护士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8.执行非惩罚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鼓励积极上报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以及有效杜绝差错的事例.如不按规定报

告、有意隐瞒已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9.各科室和护理部如实登记各类护理不良事件。

10.医院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和护理技术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事件每月汇总进行讨论,从制度合理性、制度执行、环节管理、工作流程、职业道德、主观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事件的情节及对病人的影响,确定性质,提出奖惩意见和改进措施,在全院护士长会上传达,共享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第13篇 市级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范例)

市级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

1、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相关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监督和落实;

(2)负责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的宣教工作;

(3)研究分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动态和存在问题,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制定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尤其导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不良事件的应急预案;

(5)对于上报的不良事件,组织讨论,制定应对措施;

(6)通报传达上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的反馈信息。

(7)鼓励科室上报不良事件,对报告者或科室给予奖励。

2、各相关科室设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兼职联络员

各相关科室设立科主任或护士长为兼职联络员,在领导小组及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建立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我院鼓励临床科室积极上报可疑不良事件,对报告者或科室给予奖励,对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报告而未报告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警告。

1、临床使用科室发现或可疑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

2、经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通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向上级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在科室上报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对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于15个工作日内向zz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对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向zz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送《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联系告知供货企业或相关生产企业。

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保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对于引起不良事件的医疗器械的监测记录保存至医疗器械上标明的使用期限后2年,并且记录保存期不少于5年。

6、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三、建立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追溯制度

1、对于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追溯跟踪管理。

2、各临床科室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要及时登记备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骨科内固定植入器材、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乳房、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血管或腔道内导管支架,以及其它金属或高分子植入器材等。

3、 临床使用科室对产品的追溯登记信息主要涵盖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产品规格型号、有效期、批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产品质量保证书等。

4、设备科定期监督检查登记情况。

附件: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zz市第一医院

第14篇 医疗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和管理制度

一、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一旦发生应及时报告护士长,科室在24小时内汇报护理部,若发生严重事故应立即上报护理部及医务科。

二、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对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三、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应组织本病房、本科或院内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高认识,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事情经过及讨论结果详细填写在登记表中及时报护理部。

四、与护理不良事件有关的各种文书资料、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五、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不良事件分析,确定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六、鼓励护理人员主动呈报护理不良事件,如发现有隐瞒不报则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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