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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管理制度15篇

发布时间:2023-04-14 热度:56

排查管理制度

第1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职责,有效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事故隐患是指在某个处所,基本设备、设施,甚至在某作业中存在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决或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3、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预防性的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隐患的检查、登记与确认

1、隐患的检查

(1)公司每月、楼层每周、柜组每日至少对本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危险源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公司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隐患的登记

(1)公司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为:检查人员、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责成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期限等。

(2)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为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时间、楼层及接收人等。

3、隐患的确认与反馈

公司在收到楼层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柜组级隐患由楼层领导通知柜组长,进行确认反馈;楼层级隐患由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反馈。

三、隐患的分级、分类与归口管理

1、隐患的分级:

柜组级隐患由柜组管理,柜组长是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自己管理为主的基础上,楼层对柜组隐患负有管理义务,同时具有监管责任(下同);楼层级隐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领导管理。

2、隐患实行分类

柜组、楼层在上报隐患时,按照生产设备、电器特种设备、技改工艺质量、火灾、交通盗窃等五类,以便归口上报。

3、隐患的管理

(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凡属生产楼层存在的隐患由公司管理;凡属设备电器、特种设备等存在的隐患,由维修电工管理。

四、隐患的整改

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三明确、三不交”原则。三不交即:柜组能整改的不交楼层,楼层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三明确即: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明确完成时间。

2、公司在收到下一级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及时安排整改计划,均不得借故推诿和拖延。凡属公司级整改的隐患项目,在未整改前由公司及隐患所在柜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凡公司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科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书,令责令限期整改。

4、隐患整改具体要求

生产过程中隐患的整改:各单位发现隐患后,应根据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及时确定整改级别和整改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单位,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5、公司财务必须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并监督其正确作用。

五、考核

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在年终纳入考核,并作为考核人员效绩的考核内容。

2、对下列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1)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检查工作;对已立项整改的隐患项目未按“三明确”要求按期整改;对已整改的隐患、产权单位及使用单位应加强管理,因维护和使用不当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状态;扣责任单位100-150元,扣安全第一责任20-50元。

3、因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失控,或因人为原因造成隐患而导致事故的,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的,构成违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安保科对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要及时督办,对造成事故的要及时组织调查,对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5、对及时发现隐患和隐患整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2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及时发现、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是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和上级认定的重大隐患。非此情况为一般安全隐患。我公司规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矿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整改,矿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副总或分管副总负责组织整改,一般隐患由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队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整改。

二、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责任

1、总经理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2、隐患排查按照分专业分级定期排查制

⑴每月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全矿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类别,形成书面资料向由总经理主持的现场办公会汇报。

⑵每月下旬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生产部分管采掘机运通的副部长对本专业下月隐患进行排查分类及按照“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处理、总结当月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⑶每周末由各队队长组织队干及班组长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下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将排查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验收负责人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⑷每班由当班值班队长对当班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在班前会采取措施落实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各班组在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由调度室向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

三、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日常工作:

1、通风系统每月负责组织检查防突头面“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执行情况,“三专两闭锁”是否按规定安设及机构是否灵敏,两个风井的主扇风机和瓦斯抽放站设备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的。组织通风队、瓦斯队每周对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及防灭火全面覆盖检查一次;各作业点有无瓦斯超限、积聚,局部通风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风筒出口风量及距碛头距离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防突头面、启爆硐室是否完好;压风自救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反向(防爆)风门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作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按程序进行处理或不能处理的向调度室和主管通风矿领导汇报。

2、安监处牵头每月组织综合部、供销科、生产部、运输队对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是否按照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执行的。放炮方面,重点对撤人、断电工作、布岗到位、严格执行“三人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操作过程进行检查。

3、生产技术部要对采掘队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抓好初采、回撤、过断层旧巷、靠近煤柱下的开采、岔口楼眼支护隐患排查。在火灾方面,重点是防灭火管理,加快采面的推进度,减少采空区漏风,做好预防性灌浆,加强对瓦斯的检查,封闭火区要严格按措施执行。

4、机运系统重点抓好“五种人”的管理,认真按《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检查三大保护、“三专二闭锁”安设和使用情况。每月对大型固定设备(主扇风机、抽放泵、压风机、主提升绞车、主排水泵、地面变电所等)运行情况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要安排处理和汇报,组织机电队、运输队对全矿供电系统、井下机电设备等隐患进行排查。

水害方面,重点做好洪讯期间的排水工作,检查主排水泵性能和供电设备,一旦发现各种事故隐患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5、采掘队管理人员重点现场事故隐患排查:要对顶板支护质量、碛头是否空顶、工作面通风断面、电气设备失爆、绞车等进行排查,并检查职工在作业过程中是否按规程和措施执行的。

6、机电队、运输队、综合队负责对所管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处,还必须每周对各机房、供电系统、三大保护、瓦电、风电闭锁、运输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处问题、隐患安排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应向部门和公司调度室汇报。

7、生产技术部要参加矿、各部门组织的隐患排查,重点对汇报上来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归类,安排平�队伍对隐患进行整改,并负责收集隐患整改情况和督促整改。

四、事故隐患的管理。

1、安监处负责对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安监处下设采掘组、通风组、机运组、地面组。各小组各施其职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三大规程、工程质量、技安措施等的执行情况。每次查到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都必须书面呈报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批阅,并按批阅逐一落实,原则上谁查处,谁督促处理。能在现场整改的,则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临时采取防范措施方能作业,出井后,下达《隐患处理卡》限期整改,并送有关领导签字。对查出的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或给矿井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隐患,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领导;安监处负责收集各部门科室、队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单归类上报。并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

2、在隐患排查管理的基础上,每月由总工程师牵头,进行一次重大隐患排查,并对汇报上来和检查到的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经矿讨论确认后,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业务部门、各单位或队必须解决的隐患。各分管矿领导督促业务部门、各单位或队组织整改,如果矿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书面上报集团公司,争取上级安排安措项目。

五、事故隐患整改和治理

1、按照“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各单位或队自查和矿、部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将隐患消除后方准恢复正常作业,若无法将安全隐患处理好,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防不测,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准生产。各业务部门对检查出并由矿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派专人进行现场督促和安全技术指导。各单位、队对隐患整改必须限期整改、责任到位,落实人头。

2、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彻底,应付了事,导致事故发生的,按事故类别落实到对应分管业务部门或接受整改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具体责任人头上。

第3篇 宣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所有职工都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报告的义务

1.3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和劳动组合、作业行为等方面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相关规定,从而可能引起事故的发生和职业病的,易造成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定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4.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1.4.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5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隐患所在单位是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6公司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和配合各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1.7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或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公司生产安环部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属实,应当立即告知事故隐患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落实责任(整改)单位。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

2.1.1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相同。

2.1.2各部门(车间)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2.2、主要责职

2.2.1公司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重大隐患整改,应明确隐患整改(或责任)单位责任、落实隐患整改资金、规定完成隐患整改的时间、督查整改(或责任)单位隐患整改措施和事故预案的落实情况等。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从严进行考核。

2.2.2生产安环部:负责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自我评价,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检查。负责定期开展总厂消防、爆炸、危险化学品、治安保卫等重要部位隐患排查和治理。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督促并配合各单位及时排查和治理消防和保卫系统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对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隐患整改后及时予以销案;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过程进行跟踪督促。负责督促各单位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台帐。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公司。

2.2.3技术部:负责定期开展公司基础设施、特种设备和动力、电气运行系统隐患排查;负责设备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审核、立项、整治和现场验收。负责落实部室、部门(车间)无法解决,需要依靠外部力量进行整改的事故隐患工作。负责建立公司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台帐。

2.2.4各部门、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一般隐患整改;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整改过程的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建立部门(车间)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台帐。

3、事故隐患排查和确认

3.1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形式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

3.1.1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是指公司各专业主管部门及各单位组织的各类检查(包括安全标准化审核、安全大检查、设备、动力管网、消防、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等专业、专项检查)。

3.1.2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中排查事故隐患或作业人员在日常活动中排查事故隐患。

3.2公司相关专业部门根据专业要求定期组织对各类专业、专项进行隐患排查。

3.3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每季度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部门(车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段每周要对本区域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班组每天要对本岗位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3.4定期事故隐患排查要有主要领导带队。公司开展的隐患排查要有公司领导带队;部门(车间)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部门(车间)领导带队;工段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工段长带队;班组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班长带队。

3.5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核实或共同研究确定。

3.6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车间)核实确定。

4、事故隐患的管理

4.1公司、部门(车间)要建立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

4.2公司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部门(车间)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有能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公司自行解决;如果公司没有能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政府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过程进行中,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参与等其它工作。

4.3隐患整改实行逐级上报制,凡本级无力整改的隐患,应写专题报告按分级管理原则上报上级专业主管部门,同时记入本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专业主管部门整改不了的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解决。

4.4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备案和销案,经公司审核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各级均应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台帐,按要求落实整改;同时公司要报政府安全管理部登记备案。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公司要报政府安全管理部销案。

4.4.1重大事故隐患备案内容

4.4.1.1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所属单位;

4.4.1.2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危害程度;

4.4.1.3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4.4.1.4隐患的治理方案或整改计划。

4.5部门、部门(车间)因其它因素对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隐患的,相关单位要立即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生产安环部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4.6上报政府并经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隐患的监控、整改情况,严密监视事故隐患的变化和动向,遇有紧急情况,要果断处理,并及时汇报。

4.7各级、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实行闭环管理。

4.8公司组织排查的隐患要及时书面告知各单位,并对各单位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验证,保留验证记录,验证记录要有整改责任人和验证人签名确认,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证,。

5、事故隐患治理

5.1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事故隐患治理的主体,要对隐患治理过程进行全面负责,负责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

5.2公司各相关部门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详细审核隐患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和隐患的整改到位。

5.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4隐患整治期间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5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和隐患属所单位要定期加强监控,随时掌握重大隐患的动态变化,及时汇报。隐患整改结束,公司专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实施整改。

5.6新、改、扩建项目投产前要做到不留隐患,建设、验收和试生产过程中遗留的隐患,公司主体单位监督建设单位要立即整改。

5.7公司要在隐患整改的资金上给予支持和配合,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

6、奖励与考核

6.1对排查、整治和防范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6.2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考核。

6.3对重大隐患瞒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

6.4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没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保证安全,没有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单位,将给予严肃批评和考核,造成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第4篇 班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班组是生产的基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滋生和隐藏隐患,为了更好的搞好生产,作为班组长应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特制定以下制度:

1、记录追踪,班组长应对每天的检查记录进行分析对比,通过对比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已查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通过记录复查防止隐患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3、现场巡检,通过现场,掌握设备动态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个人情绪变化情况、环境因素情况,从中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4、重点检查,班组长应根据本班组设备危险源点分布情况,定对定点检查,并重点在夜间、节假日加强检查,更多地发现不安全因素。

5、 认真开展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检复检制度,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6、各班组安全管理员、班长在生产现场,及时发现和查处本区域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要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

7、 当班安全员必须贯彻巡回检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当场指出,并要求当班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如果有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交班前,还必须填定好汇报记录。

8、 当班人员和隐患处理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处理隐患时要指定人员现场指导。

9、 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后,要依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总结。

10、隐患在未整改之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11、 强调对三定隐患严肃性的认识,及时排查处理隐患,凡到期不能按时处理的隐患,一律按重复隐患进行考核,罚单位500元/条。

12、凡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或者扯皮、推诿、顶着不办的,安全生产办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与处罚,并根据《重大安全隐患问责制度》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因此而导致事故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其事故责任。

第5篇 d矿煤矿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 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加强安全调度管理,特作如下规定,望 认真执行。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隐患排查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区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1、矿长对全矿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 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3、各业务科室的科长(主任)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 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安监科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5、各工区的区长、班长,对本单位管辖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a、b、c 三级。

a 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 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 级:难度较小,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 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三、隐患的查出与收集、确认与上报、处理

(一)隐患的查出与收集

1、集团公司和矿各种检查中查出的隐患;2、各业务科室月度、季度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

3、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

4、安全质量安监员汇报的隐患;

5、职工举报的隐患。

安全科每天对业务科室上报的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下发通知单定期整改、反馈、验收。

(二)隐患的确认与上报

1、各单位均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从隐患的收集、筛选、确认、上报,到隐患 的跟踪排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办法,使隐患在闭路循环中运作。

2、井上下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 a、b 级隐患按专业报对口业 务科室。各业务科室经过确认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安全科信息站。

3、基层各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深入发动群众,认真查找和排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现场发现的 a、b 级隐患要及时分别上报安全科和分管业务科室,对查出的 c 级隐患要全力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对业务科室下发的有关隐患方面的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时间向职工宣传贯彻,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保互保意识。

4、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要层层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管理网络和奖罚制度,并责任到人,从上到下,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和排查隐患的浓郁氛围,把超前防范渗透于安全生产全过程。

5、各单位不仅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体系管理,而且要作为安全调度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

6、各业务科室负责将本月本系统范围内 a、b 级隐患整改情况,c 级严重隐患的整改条数,以及本系统范围内新增的 a、b 级隐患,按排查表的内容要求填好并附总结于每月 24 日报安全科,安监科将各业务部门上报的 a、 b 级隐患整改情况,严重 c 级隐患整改条数,以及各系统范围内新增的 a、b 级隐患 在隐患排查会上进一步确认,汇总后附总结(汇报上月隐患排查情况,包括 a、b 级 处理条数,c 级查处条数及 c 级严重条数)和本月上报隐患情况(包括新增 a、b 级 隐患)每月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7、矿每月 7 日由安全矿长组织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在安监科和各业务科室初步确认的基础上,对 a、b 级隐患作进一 步的确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

8、每旬各相关科室将在隐患排查会上确认的 a、b 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新增 a、 b 级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科。各业务科 室往对口处室与安全科上报的隐患应一致,出现一处不一致扣单位 200 元。

9、各单位、各专业的c级隐患都要列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每旬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每条隐患进行一次专门的研究治理,责任到人,督促整 改,对越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对牵头科室负责人处以每条 100-200 元罚款,对隐患排查负责人处以每条 50-100 元罚款。

10、安监科要及时接受、筛选、处理、反馈各种隐患信息。对查处的 c级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并要以隐患通知书的形式 及时通知有关区队,由小班安检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待隐患处理完后,由区队负责人签字,将通知书返回安全科。

11、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调度。隐患排查工作是一个与生产相适应的动态过程, 为此,要求要做好五件事:一是在矿调度会上安监值班人员要通报当天的隐患;二是 各队组利用班前会将当前存在隐患的范围、影响程度等向安检工交代清楚,使每个安检工都做到心中有数,便于落实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捕捉安全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安

检工信息员的作用,小班安检工、跟班区长班班要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级隐患的具体现状(包括 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进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等)向调度室详细汇报;四是安全科要全面收集隐患信息;五是各单位值班干部每天要将隐患向安全科汇报。

12、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月月上报,同时要制定安全措施,而且措施必须切实可行,能够真正消除不安全因素,措施要规范化,统一会审签字后下发到有关人员和 区队,安全科要严格监督检查,无措施的,罚责任单位 100 元。

(三)隐患的处理

1、隐患排查工作列入矿长安全办公会的议事日程,各业务科室成立由 3 至 4 人 组成的隐患排查信息组,并由一名副职负责;其它单位成立信息台,指定专人负责。 各单位要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考核兑现,形成从上到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排查网络。

2、a 级隐患由集团公司业务处室和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排计 划、列资金、购设备、想办法、定措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矿上整改,同时公司、矿要共同制定防范措施,并严格监督执行。每月上、中旬由安监科牵头,有关业 务科室参加,对 a 级隐患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写出三定表。

3、b 级隐患由业务科室和分管副矿长负责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排计划,列资金、 购设备、定措施,安排队组尽快整改,安监科督促检查整改和措施实施情况并按规定 向安监局汇报。

4、c 级隐患由安监科给区队下'三定表',由区队整改。

5、各业务科室(生产、机电、通风、调度、信息监控中心)对系统范围内的隐 患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和整改。对查出的 a、b 级隐患、c 级严重隐患要认真填写 隐患登记台帐,待隐患处理完成后,将隐患通知书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返回安监科。

(四)隐患填写标准

1、'国有重点煤矿事故隐患统计表'a、b 级隐患填写标准。

(1)隐患地点分为:地面、大巷、采煤面、掘进头、上下山、井筒、其它等七 类,本栏内容填写时,必须是其中之一。

(2)隐患类别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 灾、其它等十类。本栏内容在填写时,必须是上述类别之一。

(3)所需资金和完成资金二栏内容应以万元为计量单位,整数部位不超过三位, 小数部位不超过一位。

(4)负责人一栏的内容要求为一个人名(矿级),如有多个负责人的情况,可填写其中一名主要负责人。

(5)凡新增加的隐患,必须在负责人一栏内人名后打'﹡'符号。

(6)整改措施:要求文字简练,措施得力。

2、c 级隐患卡的填写标准:隐患的地点(巷道名称、隐患所在位置、最好用数字说清),设备编号、内容、 时间、点班必须写清,下卡时再另外写明整改措施、限改时间、负责人。 所查出的隐患在现场填卡,并对现场负责人讲清楚,由其签字认可后方有效(现场无人或有组织的检查查出的隐患可不签字)。

四、隐患的复查与处罚

1、对 c 级隐患的复查,矿领导和安监科查的隐患由安监科复查,各业务科室查 的隐患由各业务科室复查,复查结果及时报安监科井上下检查组,由安监科考核处理,各业务科室按系统把上月报的 a、b 级隐患,每旬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填写三定表, 一式三份,交安监科一份。

2、本单位查出的隐患不罚款,由本单位负责登记、整改、复查,每天将 c 级隐患报安监科井上下检查组,将 a、b 级隐患报对口科室,不按时整改的按标准处罚。

3、本单位安检员在评估表上填写的隐患问题,同时要报本单位登记处理,如本单位不能处理应在评估表中注明,或由本单位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统计、协调、下通知单处理。

4、当天查出的同一条隐患只罚一次,不重复罚款,多系统联合检查的隐患,由安监科罚款,其它系统不再罚款,隐患标准中没有的条款,由各系统按标准化或其它规定罚款。

5、一家管理多家使用的设备、设施查出的隐患,罚造成隐患的责任者或单位,不按时整改的,罚管理单位。

6、对 c 级隐患的处罚:非本单位职工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每一条轻微隐患罚 10 元;每一条一般隐患罚 30 元;每一条严重隐患罚 100 元。未按期进行整改的每条轻微隐患罚 20 元,每一条一般隐患罚 60 元,每一条严重隐患罚 200 元,此后每重复一次再处罚一次,直至整改完毕为止,单位对隐患的罚款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

7、凡在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按'月度动态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季度考核'等管理规定执行,对所查隐患的罚款,各分管矿领导承担分管范围罚款的 5%,对口业务科室承担罚款的 15%,被检单位承担罚款的 80%。

第6篇 某县供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____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总经理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副总经理、安全员或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报告。

3.3公司安生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站所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计划部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站停电,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生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站所对各自区域进行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公司安生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生部,一份自己留底备查。

5.2.2.2.3公司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站所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由公司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本部隐患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公司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4档案建立

公司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第7篇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及时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场所和过程。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3.2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各权责部门主管: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定义:

4.1安全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安全隐患的分类:

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

4.2.1一般安全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间级、公司级。

4.2.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5、管理内容

5.1隐患排查机构

5.1.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职责

5.1.2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凡属生产车间存在的隐患由公司管理;凡属设备电器、特种设备等存在的隐患,由维修电工管理。

5.1.2.1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即为安全领导小组

5.1.2.2组长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署重点工作,定期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5.1.2.3副组长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进行监督落实。

5.1.2.4各专业人员负责填制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并根据不同的发展时期,不断完善、修订隐患排查标准,定期参加隐患排查工作。

5.1.2.5安全员制定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的隐患排查标准,并定期参加隐患排查工作外,还要负责记录隐患排查与治理台账、填制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隐患治理效果的验收工作,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记录、台账整理等工作。

5.2隐患排查内容及方法

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5.2.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5.2.2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2.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5.2.4其他相关内容,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2.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劳动防护用品、工伤保险的投入等

5.2.6名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5.2.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5.2.8安全生产所涉其他有关要求

5.3隐患定期排查分析要求

5.3.1实施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5.3.2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

5.3.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5.3.4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及时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5.4安全隐患治理和监控管理

5.4.1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按照事故的等级进行等级,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4.2对一般安全隐患,由隐患部门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提出隐患整改方案,经设备管理单位和人事行政单位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设备管理单位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5.4.3在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5重大安全隐患管理

5.5.1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分析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的类型,并提出事故措施建议

5.5.2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及时填制排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报相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5.5.3及时组织编制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隐患概况(现状和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b.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c.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d.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e.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f.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g.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5.4按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5.5.5治理结束后,组织本单位领导小组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5.5.6隐患治理评审通过后,提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安全隐患结案;若未达到要求,需继续予以改善,直至审查通过

5.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管理

5.6.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5.6.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安全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5.6.3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部门主管审核,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5.6.4财务部门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予以分别建账加强管理

5.7安全隐患提报奖励管理

5.7.1鼓励本公司各从业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提报,提报方式包括来访、来信或网络等,设立专门用于接受提报的信箱

5.7.2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事故隐患提报的登记、汇总工作,作好书面记录

5.7.3对接受的安全隐患提报,由二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5.7.4给予安全隐患提报人员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a.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

b.在本公司组织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

c.提报人员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必要时需为提报人员保密

5.7.5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年度 考核中予以奖励和表彰

5.7.6奖励方案由管理部门进行策划和审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予以表彰

5.7.7奖惩办法

a. 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b. 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0-5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 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c. 各项目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50000元。

d.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不符合,而又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将按照公司相关奖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e. 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公司相应管理规定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f. 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情节严重恶劣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8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填制

5.8.1每月底各部门将本部门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提交安全管理部门

5.8.2安全负责人员每季度每年对台账进行汇总统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必要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

5.9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5.9.1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账、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各部门相应地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工作

5.9.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主要包括:

5.9.2.1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5.9.2.2相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

5.9.2.3监管部门相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管整改指令

5.9.2.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9.2.5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查核记录

5.9.2.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5.9.2.7相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

5.9.2.8监管部门相应安全和平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记录

5.9.2.9其他相关涉及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资料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长期保存。

5.10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5.10.1发现安全隐患一般采取逐级报告方法,公司管理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10.2报告的形式

a.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b.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填制清楚,一式二份,一份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一份部门留底备查

c. 公司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由公司进行登记备案。

5.10.3重大隐患报告的内容包括:

a.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b.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 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方案

d. 防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

5.11隐患排查时机和周期

5.11.1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a. 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b. 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c.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d. 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e.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f.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5.11.2隐患排查周期

a. 基层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设备管理人员)、主管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现场进行相关安全隐患检查。

b. 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c. 公司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d. 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e.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f.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8篇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深入贯彻和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安全隐患,识别潜在危险,堵塞安全漏洞,对危险源实施监控,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安全、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管理制度》qb/czjt/aqzd-07-2014(b)同时作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安监总局令16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 术语与定义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4.1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运行情况、隐患查处、整改及预防措施落实等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4.2 公司各单位负责其所属范围(区域)安全生产运行情况、隐患查处、整改及预防措施落实等实施具体业务工作。

5 管理程序

5.1 安全检查坚持全面、专业、及时的原则。

5.1.1 全面

(1)安全检查内容全面;

(2)安全检查范围应全面。

5.1.2 专业

(1)安全检查计划制定应规范、专业;

(2)安全检查应配备专业人员;

(3)安全检查标准、支持记录应专业。

5.1.3 及时

(1)安全检查时机把握应及时;

(2)隐患内容、整改要求传达及时;

(3)隐患整改落实应及时;

(4)复查、验收应及时。

5.2 安全检查分类

5.2.1 按检查时机分为:计划性安全检查和非计划性安全检查。

5.2.2 按检查形式分为:

(1)综合性安全检查(含政府主管单位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

(4)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5)日常安全检查;

(6)单位自查。

5.3 安全检查分级及常规对应检查形式:

5.3.1 公司级。对应检查形式有: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5.3.2 单位(子公司、项目)级。对应检查形式有: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单位自查、日常安全检查。

5.3.3 班组级。对应检查形式有:日常安全检查。

5.4 安全检查范围

5.4.1 公司级安全检查范围:子公司、公司直属职能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

5.4.2 单位级安全检查范围:子公司、公司直属职能单位、生产单位(车间、工序等)、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按照各自管理范围确定;

5.4.3 班组级安全检查范围:子公司生产(管理、业务)班组、项目单位班组实际生产作业范围确定。

5.5 安全检查工具:

5.5.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5.2 《季节性安全检查表》;

5.5.3 《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表》;

5.5.4 《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5.5.5 《专业性安全检查标准》;

5.5.6 《日常安全检查表》等。

各单位自行制定各类、各级安全检查表。检查表作为专业性支持文件,应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定。

5.6 安全检查方法: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

5.7 检查要求

5.7.1 检查内容要求:

(1)综合性安全检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实体工程、安全设施等内容。

(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等内容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春节、国庆、五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

(5)单位自查:对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进行有计划按频次的自查自纠。

(6)日常检查:分为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5.7.2 检查时间要求

(1)综合安全检查检查频率:每季度不少于1次。

(2)专业性安全检查频率:每半年不少于1次。

(3)季节性安全检查频率:1次/季度,春、夏、秋、冬每季按当年气候情况确定检查时间。

(4)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频次: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开展。

(5)单位自查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

(6)日常检查频次:单位安全、生产人员每天进行日常检查,其余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岗位工人每日安全巡查。

5.7.3 计划性安全检查应在检查前4-7天通知(信息平台、电话)检查组人员,告知检查的相关事宜(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准备工作(资料、器具等),非突击性检查还应通知被检查单位、单位。检查组组长(负责人)应提前做好相关协调、准备工作(计划、通知、检查表、车辆、检查器具、食宿等)。

(1)检查人员要求

①检查人员接到通知后,按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参与检查。

②受检查单位成立以单位领导和各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参加检查。

(2)检查人员纪律

①参加检查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②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公平、公开、公正的开展检查工作。

③每次检查完毕与受检单位进行检查结果交流。

④如实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予以保存备查。

5.8 隐患整改

5.8.1 安全检查组对查出的内容要逐项研究,进行原因分析,并与受检单位进行交流沟通,在检查结束后立即签发《工作检查及问题整改通知单》,对存在违章违纪情况及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问题,应立即签发《处罚通知单》或《现场违章处罚告知书》。

5.8.2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8.3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5.8.4 对于检查(含自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向责任单位签发《停工通知书》,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报告,并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积极实施整改。

(1)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③隐患的治理方案。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停工整改完毕,责任单位经向公司工程部及其他有关单位、监理单位复验可以重新开工的,责任单位在接到《复工通知》及相关手续后,方可复工。

5.8.5 公司工程部根据整改情况,负责及时向公司递交检查情况分析报告以及考核意见。

6 其他

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进行奖惩与考核。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第9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搞好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企业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年第16号令)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上级机关或者生产单位对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查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失和财产损失,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职责

安全员(兼职):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对企业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领导,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维修组:负责对设备维护保养、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检查。

生产部:负责对作业过程的人员的作业行为的安全检查。

财务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

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的投入。

5、管理程序

5.1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类型

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病预防的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有关事故案例;企业的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将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巡查检查、月度定期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迎接安监局、公安消防支队、质监局等上级部门的安全大检查等五类。

安全检查表一般包括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及整改期限等内容。

5.1.1日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每天一次,主要包括:班组长及工作岗位员工每日负责班前、班中检查、完工检查,对消防设施的每日巡查等内容。

安全员(兼职)对公司的作业现场、重点部位进行每日安全巡查,采用检查表的形式,主要对重点设施、部门进行巡查,使用公司日常安全巡查表。

班组长及工作岗位采用常规检查的方法对当班操作人员对岗位作业环境、工作环境状况、设备设施状况(设备是否带病运转、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是否齐全有效、电气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和配戴情况(安全帽、防尘口罩和面罩、防噪声耳塞和耳罩等)进行检查,以上情况可以在设备点检表、交接班记录上予以体现。

日常检查将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上,如发现问题当场及时处理,如暂时不能处理应采用适当的监护、防护和应对措施后,方可确认当班当日安全状况,并把该情况及时上报分管安全经理直至总经理,由安全员(兼职)组织责任部门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

5.1.2月度定期综合检查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负责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包括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安全员(兼职)和各部门负责人等,采用安全检查表法检查。

企业组织的月度安全综合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额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与更新,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电气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等方面。

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

(二)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危险源控制状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三)作业场所达到职业病防治要求情况;

(四)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情况,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情况;

(六)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情况,以及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情况;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八)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5.1.3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项安全生产检查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电气、专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消防等的安全检查,每半年检查一次,参加的人员包括安全员(兼职)、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安全员(兼职)等。采用安全检查表形式。

5.1.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负责组织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火和防解冻跑漏为重点;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防汛、防火为重点;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风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冻防凝、防滑、防火为重点。

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是针对节假日前存在常加班加点突击生产、赶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节假日前后出现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情况,容易发生事故,因而进行针对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和节假日后复工的相关生产系统安全检查。参加的人员有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安全员(兼职)和各部门负责人等。

5.1.4迎接安监局、公安消防支队等上级机关的安全大检查

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留存检查记录信息以便落实整改。

5.2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处理和安全隐患治理

5.2.1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一般安全隐患能够现场纠正或整改的现场整改完毕记录在案即可,不能现场整改的一般隐患,检查人员填写一般隐患整改通知单,交至部门安全员(兼职)处,由部门安全员(兼职)负责制定隐患整改方法及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组织有关责任人实施,每月上报给安全员(兼职)汇总。

5.2.2部门安全员(兼职)应对一般隐患的整改措施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直至安全隐患确定消除。

5.2.3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按照安全隐患的治理要求进行管理。

5.2.4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的治理方案。

5.3重大安全隐患管理

5.3.1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按规定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5.3.2针对重大隐患成立由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管理小组,对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安监局备案;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5.3.3重大隐患的整改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单位,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4安全生产隐患预警系统

安全员(兼职)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安全员(兼职)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预警指数可以是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火灾隐患、员工违章次数等,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发现预警指数出现异常时认真分析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编号:aqjl-08-01

6.2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表 编号:aqjl-08-02

6.3月度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编号:aqjl-08-03

6.4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编号:aqjl-08-04

6.5季节性检查记录 编号:aqjl-08-05

6.6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记录 编号:aqjl-08-06

6.7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编号:aqjl-08-07

6.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统计表 编号:aqjl-08-08

6.9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编号:aqjl-08-09

6.10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统计表 无编号

7、附记

第10篇 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____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推动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反违章”实施的监管。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并指导各班组开展排查治理及“反违章”工作。

2.3财务部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提取、列支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费用。

2.4各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开展,并将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情况报设备安全课。

3 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违章(以下简称“隐患及违章”),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隐患及违章,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

3.3重大事故隐患及违章,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

4 管理内容

4.1公司各级领导以及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2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机制,建立并落实从部门负责人到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行为的监控责任制。

4.3财务部应当根据事故隐患排查及“反违章”活动的情况,按公司有关规定安排治理所需资金,确保隐患治理及“反违章”活动的有序实施。

4.4设备安全课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公司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各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按照事故隐患及违章等级进行等级,建立事故隐患及违章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4.5对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业务往来的相关方,其对口部门应当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的防控管理职责。

4.6设备安全课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反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表。

4.7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排查

4.7.1各部门按规定对生产场所进行排查,掌握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的原因,排查、整改记录的具体格式见附件一

4.7.2隐患排查及违章的主要内容:

a)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b)查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c)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d)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e)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

f)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四新”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g)查各级各类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

4.8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整改

4.8.1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4.8.2对于需要较大投入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的整改项目,报公司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a)可以按正常渠道解决的,立即落实整改,并落实资金和实施责任人员。

b)需要公司投资整改的项目,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在技改过程中给予考虑解决。

4.8.3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责任部门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4.8.4对于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4.9各部门每月对所属的生产现场、人员、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将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现象进行统计,并与每月28日前报到设备安全课,设备安全课汇总后报公司主管领导。

5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2010]20号)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版)

第11篇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三、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3.2  安环部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部门、车间隐患的整改治理。

四、内容

1  总则

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 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五、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2  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  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  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车间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  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5.1  工段(班组)每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车间领导。

5.2  各部门、车间每月、每年对本专业部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厂领导、安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签字。

5.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安环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安环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 隐患的治理方案。

5.4  安环部每季、每年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5.5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隐患整改及验收

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车间、工段(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 各专业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环部下达,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 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 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环部,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公司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公司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8 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 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环部,安环部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七、奖惩

1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2 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规定。

3 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

4 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60元。

第12篇 通风队隐患排查整改、重复隐患分析整改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我队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保证我队各项生产任务的正常完成,提高我队整体工作效率,大力推动我队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队隐患排查、重复分析整改制度。

1、分管队长、班组长、瓦斯员每次下井时严格遵守队内的要求进行检查,针对我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一通三防”隐患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所有职工听从工作安排,及时排查隐患。

2、分管队长、班组长、瓦斯员按要求及时认真落实整改隐患。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汇报队组,不整改、不落实的考核50分。

3、当天所有隐患记录台帐由值班队干进行统计分析,按照隐患性质派给分管队长安排处理,非本队处理范围内隐患向调度汇报,请调度协调处理。值班队干不进行隐患分析罚款100分,分派给分管副队长的隐患未进行安排处理的罚款分管副队长100分。

4、值班队干负责当天“三定表”上的隐患三定、整改、落实等工作,并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当天能安排现场整改的隐患必须当日安排及时处理,当日不能及时处理的安排在下一班或次日进行处理,隐瞒隐患不进行处理的罚款值班队干100分,未能及时处理的隐患必须及时登记,向队长、书记汇报再安排处理。

5、当日进行处理的隐患次日必须由分管副队长进行复查,并落实隐患汇报复查结果,实现隐患闭合体制,未实现隐患闭合的罚款责任人50分。

6、已安排处理的隐患处理不能及时给予处理的,处罚责任人50分。

7、对于同一地点同一问题发生2次的隐患,技术员、分管副队长要进行重复隐患分析,对隐患发生的原因提出正确的结论,并制定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安全预防,避免同一地点,同一隐患再次发生,对重复隐患不进行分析和整改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0分。

8、对于重复隐患进行分析后必须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一地点同一隐患再次发生,无防范措施的处罚分管副队长、技术员各50分。

9、对由于本队人员或在施工现场出现本队隐患未及时发现和处理或制造隐患未及时处理的,给予现场班组长或隐患制造人处罚20分。

第13篇 县供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____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总经理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副总经理、安全员或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报告。

3.3公司安生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站所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计划部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14篇 宣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所有职工都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报告的义务

1.3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和劳动组合、作业行为等方面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相关规定,从而可能引起事故的发生和职业病的,易造成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定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4.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1.4.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5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隐患所在单位是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6公司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和配合各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1.7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或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公司生产安环部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属实,应当立即告知事故隐患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落实责任(整改)单位。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

2.1.1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相同。

2.1.2各部门(车间)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2.2、主要责职

2.2.1公司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重大隐患整改,应明确隐患整改(或责任)单位责任、落实隐患整改资金、规定完成隐患整改的时间、督查整改(或责任)单位隐患整改措施和事故预案的落实情况等。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从严进行考核。

2.2.2生产安环部:负责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自我评价,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检查。负责定期开展总厂消防、爆炸、危险化学品、治安保卫等重要部位隐患排查和治理。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督促并配合各单位及时排查和治理消防和保卫系统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对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隐患整改后及时予以销案;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过程进行跟踪督促。负责督促各单位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台帐。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公司。

2.2.3技术部:负责定期开展公司基础设施、特种设备和动力、电气运行系统隐患排查;负责设备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审核、立项、整治和现场验收。负责落实部室、部门(车间)无法解决,需要依靠外部力量进行整改的事故隐患工作。负责建立公司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台帐。

2.2.4各部门、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一般隐患整改;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整改过程的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建立部门(车间)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台帐。

3、事故隐患排查和确认

3.1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形式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

3.1.1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是指公司各专业主管部门及各单位组织的各类检查(包括安全标准化审核、安全大检查、设备、动力管网、消防、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等专业、专项检查)。

3.1.2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中排查事故隐患或作业人员在日常活动中排查事故隐患。

3.2公司相关专业部门根据专业要求定期组织对各类专业、专项进行隐患排查。

3.3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每季度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部门(车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段每周要对本区域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班组每天要对本岗位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3.4定期事故隐患排查要有主要领导带队。公司开展的隐患排查要有公司领导带队;部门(车间)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部门(车间)领导带队;工段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工段长带队;班组组织的隐患排查要有班长带队。

3.5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核实或共同研究确定。

3.6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车间)核实确定。

4、事故隐患的管理

4.1公司、部门(车间)要建立事故隐患管理领导小组。

4.2公司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部门(车间)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有能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公司自行解决;如果公司没有能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政府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过程进行中,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参与等其它工作。

4.3隐患整改实行逐级上报制,凡本级无力整改的隐患,应写专题报告按分级管理原则上报上级专业主管部门,同时记入本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专业主管部门整改不了的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解决。

4.4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备案和销案,经公司审核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各级均应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台帐,按要求落实整改;同时公司要报政府安全管理部登记备案。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公司要报政府安全管理部销案。

4.4.1重大事故隐患备案内容

4.4.1.1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所属单位;

4.4.1.2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危害程度;

4.4.1.3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4.4.1.4隐患的治理方案或整改计划。

4.5部门、部门(车间)因其它因素对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隐患的,相关单位要立即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生产安环部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4.6上报政府并经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隐患的监控、整改情况,严密监视事故隐患的变化和动向,遇有紧急情况,要果断处理,并及时汇报。

4.7各级、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实行闭环管理。

4.8公司组织排查的隐患要及时书面告知各单位,并对各单位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验证,保留验证记录,验证记录要有整改责任人和验证人签名确认,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证,。

5、事故隐患治理

5.1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事故隐患治理的主体,要对隐患治理过程进行全面负责,负责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

5.2公司各相关部门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详细审核隐患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和隐患的整改到位。

5.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4隐患整治期间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5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和隐患属所单位要定期加强监控,随时掌握重大隐患的动态变化,及时汇报。隐患整改结束,公司专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实施整改。

5.6新、改、扩建项目投产前要做到不留隐患,建设、验收和试生产过程中遗留的隐患,公司主体单位监督建设单位要立即整改。

5.7公司要在隐患整改的资金上给予支持和配合,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

6、奖励与考核

6.1对排查、整治和防范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6.2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考核。

6.3对重大隐患瞒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

6.4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没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保证安全,没有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单位,将给予严肃批评和考核,造成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第15篇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引用文件

《年安全管理方案》

4 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安保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

(4)安保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5)安保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

(6)安保部负责女工特殊保护、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7)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

(8)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赋予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 内容与要求

5.1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巡回(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综合性检查,含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进行。

5.2 职业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1)安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①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②技改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情况;

③职业安全卫生技措计划的落实情况;

④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⑤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⑥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⑦公司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⑧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情况。

⑨技改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⑩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5.3 抽查和巡回检查:

(1)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2)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

① 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解、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② 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管理软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登记表等);

③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完好状况;

④ 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

⑤ 生产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⑥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电动工具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

⑧危险点定员定量执行情况,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落实整改;

⑨有无其它事故隐患。

(3)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巡查:

①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②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③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完好状况;

④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⑤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⑥消防应急知识掌握情况;

⑦防盗措施落实情况;

⑧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

5.4 定期检查:

(1)消防保卫人员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月查、季查、年检。

(2)电工应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配电箱、板、柜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手持电动工具、电网接地、防雷接地、电焊机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维修;

(3)工程部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三级危险点定期检查:按公司《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各部门组织做好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和班组长日查工作。

(6)定期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保部组织部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领导现场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安保部负责汇总、建档、监督实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检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①每年“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根据上级要求制订相应的节日加班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安全性大检查。

②根据上级要求,制订某一时段的安全生产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同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性大检查。

5.5 季节性安全检查:

(1)安保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春季防雷设施维护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冬季防冻保暖工作情况;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梅雨季节防洪排涝工作的落实情况;冬季防雪灾工作的落实情况,秋季、夏季防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情况。

(2)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公司主管领导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

5.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1)安全生产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在可能情况下在上月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当急需资金进行隐患治理时可以在应急资金中列支,以确保生产安全。

(2)财务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必须及时支付。

5.7 事故隐患处理

5.7.1 事故隐患实行报表填报制度。

(1)事故隐患实行零申报制度,有事故隐患的部门必须于每月底28日前向安保部上报“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见附表)。

(2)安保部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3)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公司鼓励职工积极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积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方案由安保部提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8 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

(1)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通知”(见附表)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报安保部备案。但在未解决前,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保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保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3)对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或多次协调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安保部。由安保部组织协调,必要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见附件),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严格考核。

(4)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保部统一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检查。

(5) “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由安保部整理、归档。

5.9 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1)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2) 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安保部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3) 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隐患概况;

②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③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④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⑤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⑥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⑦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负责治理的部门按《方案》认真落实治理,并在期限内完成。

(5)治理结束后,安保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6)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复审销案,并同时报公司销案。需要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5.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1)安保部每季度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并长期保存,档案内容包括:

①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⑤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

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

6 附则

1)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三定”:是指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四不推”:是指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三级(本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①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②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③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7 表单记录

(1)《安全检查表(综合、专项、日常、节假日、季节)》

(2)《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通知》

(3)《事故隐患月报表》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数字安监”)

(6)《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8)《预警指数(r)表》

(9)《事故预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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