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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出租管理制度

出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出租业务的操作流程,确保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降低风险,提升收益。制度涵盖了租赁合同管理、租户筛选、租金收取、设施维护、违约处理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租赁合同条款: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押金规定、租户权利与义务等关键要素。

2. 租户评估:制定租户信用评估标准,确保租户的支付能力和信誉。

3. 租金收取与管理:设定租金支付方式、时间及逾期处理办法,保证现金流稳定。

4. 设施管理:规定设施维护责任、维修流程和费用分担原则。

5. 违约处理机制:设立违约警告、解除合同及追偿损失的程序。

6.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重要性

1. 风险控制:通过严格的租户筛选和合同管理,降低租金拖欠、设施损坏等风险。

2. 资产增值:规范的租赁流程能提高资产周转率,增加收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3.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纠纷。

4. 客户满意度: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提升租户体验,促进长期合作关系。

方案

1. 制定详细租赁合同模板,明确双方权益,避免纠纷。

2. 建立租户信用评估系统,包括信用记录、财务状况和行业口碑等多维度评估。

3. 实行自动化租金收取,通过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平台,确保租金按时到账。

4. 设立专门的设施维护团队,定期检查,及时修复,保持良好租赁环境。

5. 设定违约处理流程,如租户连续两次逾期支付租金,应启动警告,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6. 定期培训员工,更新法律法规知识,确保业务操作合法合规。

在实施过程中,管理层需密切关注制度执行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确保出租管理制度的高效运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出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一、遵守行业服务规范,保持车容卫生整洁,仪表整洁,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二、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和准驾证。

三、按照乘客要求或者合理路线行驶。

四、不得拒载乘客或者并客以及无正当理由中途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

五、不得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待客或者载客。

六、按照规定使用顶灯、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等服务设施,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

七、在飞机场、车站等营业站营运时,应当在指定区域按序排队,服从调度,不得离开车辆招揽乘客。

八、不得利用车载对讲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

九、载客营运中,不得有吸烟、吃零食等行为。

十、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并出具车费票据。

十一、运送乘客夜间出城或者去偏僻地区,应当到公安机关设置的城际警务工作站或者就近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安全登记手续。

十二、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制定的各项服务管理规范。

十三、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务水平。

十四、营运中从业人员不准袒胸露背,穿拖鞋。

十五、在指定位置张贴营运证件(价标、警告提示、服务监督卡、门标)。

十六、不超速,不强行猛拐,不乱停放,做到安全行车,主动礼让其他车辆。

十七、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必须找零钱。

十八、不得利用车辆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本单位报告。

第2篇 某酒店康乐中心客用出租物品管理制度

酒店康乐中心客用出租物品管理制度

1、客用出租物品应分类编号,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完好、有效。

2、出租客用物品应办理租借手续,填写客用物品出租登记单,以备查考。

3、各类出租客用物品应在租借规定时间内使用,过时应办理续借手续。

4、出租客用物品仅限在本酒店内使用,未经许可不得将出租客用物品带出规定使用场所。

5、出租客用物品用毕后,应及时收回,并核查物品数量和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解决。

6、出租客用物品应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新,确保出租客用物品的完好有效。

第3篇 公交公司出租车承包运营管理制度

公交汽车公司出租车承包运营管理制度

招收出租车承包司机办法和承包经营出租车的规定

〈一〉公司成立出租车承包司机招收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公交事业部经理、法规部主任、机务部长、出租车队队长等人员担任,具体工作由公交事业部、法规部、机务部、出租车队共同负责。

〈二〉招收出租车承包司机的基本条件:

热爱城市出租车客运交通事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年龄18―50周岁,持有2年以上c级汽车驾照以及1年以上客运工作经历,经县(市)级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的男女司机。对原从事出租车经营具有资质的合格驾驶员优先招收。

〈三〉招收出租车承包司机应提供的证件及填写的表格:

1、本人身份证、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两份,大1寸免冠照片两张;

2、县(市)级医院体检合格报告单原件一份;

3、填写司机招收登记表和招收考验表。

〈四〉考试项目及方法:

1、笔试。按照公安交警部门要求的笔试内容,由司机独立完成笔试,成绩达到90分者,进入下一个考试项目。

2、路考。由招收考核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合格者进行上路实际操作考试,以检验其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处置水平。

3、面试。笔试、路考成绩合格者,由招收考核领导小组对其进行面试,最终确定是否可以承包出租车。

〈五〉招收出租车承包司机的程序:

1、资格审查。由招收考核领导小组对司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确认符合招收基本条件、证照合格、齐全。

2、考试。由招收考核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路考和面试打分,并由主考人员签字存档。

3、办理出租车承包相关手续。

⑴公交事业部负责整理招考资料,经该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招收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⑵招收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对符合条件,考试成绩合格者确定是否可以承包出租车,对原来承包公司出租车者,承包期间无拖欠承包费、无违法违章行为的,优先考虑让其继续承包。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时间3天。培训结束,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公司发给服务监督卡,承包司机开始营运。

〈七〉承包司机必须遵守国家和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有关交通运输客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按时缴费,安全行车,文明服务,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八〉非经公司批准,承包司机不得擅自聘请司机或将出租车交他人驾驶,否则出现交通违章和事故,由承包司机承担一切民事经济责任。承包司机属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社保费用由本人负担。

〈九〉办妥退包退车手续后,如发现承包司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诉其赔偿责任。

〈十〉承包司机在承包期满后,仍需继续承包公司出租车,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承包期内,无违章、无事故、无欠费,优先考虑让其继续承包。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取得c级驾驶证和客运从业资格证书,驾龄2年以上,其中客运经历1年以上,3年内无一般以上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记录,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经公司严格考核确认,才能承包驾驶公司出租车。

〈二〉出租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交通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各项制度,不得聚众闹事,不得煽动、组织、威逼他人__、_、慢驶、拒载等。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诚信服务”的思想,出车前、收车后应当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良好,确保行车安全,保持车辆整洁卫生,设备设施完好。每年统一更换一次座垫、座套。

〈四〉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驾驶员安全学习、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安全、守法意识,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

〈五〉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和人不能逃离现场,应按事故处理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好善后事宜。

〈六〉出租车驾驶员营运服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在车内规定位置放置服务监督卡,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公司的检查和旅客的监督。

2、衣着整洁,文明礼貌;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不得在车辆内吸烟、饮食、不穿拖鞋、不讲脏话、不漫骂旅客。

3、按照乘客要求路线行驶;乘客未提出要求的,应当选择距离最短的路线行驶;因故绕道行驶时,应当征得乘客同意;

4、不得无故拒载或招揽他人同乘;

5、上客后应启动计价器,严格执行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的运价标准,打表收费,抵达目的地后按规定收费并出具发票,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多收乘客费用;

6、不得无故中断运送旅客服务或未征得旅客同意更换车辆;

7、不得利用出租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营运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七〉出租车空驶待客期间,除下列情形外,驾驶员不得拒载:

1、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乘客要求乘车且无人随车监护的;

2、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

3、乘客不愿按照规定计费标准支付车费的;

4、乘客的要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管制的。

〈八〉自觉遵守《出租车驾驶员守则》和《出租车驾驶员文明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九〉认真执行《出租车车辆管理规定》,确保公司出租车财产安全和性能良好。

出租车车辆管理规定

公司拥有出租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并不因承包经营而转移,承包司机有责任确保出租车的财产不受侵犯。为加强出租车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完整,对承包司机就车辆管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出车前、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性能检查的规定,确保营运出租车性能良好。

〈二〉公司统一安装车内电子产品,任何人不能私自购买、安装、私自调整计价器、里程表、gps车载通讯设施等设备设施,否则,视同承包司机违约,按违约程度进行处理。

〈三〉遇突发事件,政府或公司调用承包车辆,承包司机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视调用时间长短,给予适当补偿。

〈四〉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能对营运出租车转让、转包、转租、担保、抵押。违者公司收回出租车并对承包司机罚款3万元,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民事责任的权利。不得将出租车交给未经公司审核确认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经公司许可除外),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并由承包司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五〉公司对出租车实行强制保养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出租车保养规范是以车辆行驶里程或行驶时间为基础的。

2、出租车一级保养内容:[5,000―7,500公里或1个月]

⑴、更换发动机机油;

⑵、更换机油滤滤芯和清洁空气滤芯;

⑶、检查发动机有无漏油、漏水情况发生;

⑷、检查制动液方向机液压油是否足够;

⑸、检查轮胎气压和磨损情况(包括备用轮胎);

⑹、检查前后减震器使用状况;

⑺、检查传动轴连接球头和变速杆连纵杆保用情况;

⑻、检查转向机构连接情况;

⑼、检查前后刹车片使用情况;

⑽、清洁燃油油水分离器;

⑾、检查全车灯光、喇叭和雨刮器使用状况;

⑿、检查随车灭火器使用情况。

3、出租车二级保养内容:[45,000公里或3个月]

⑴、更换发动机机油;

⑵、更换机油滤滤芯和空气滤芯;

⑶、更换汽油滤芯;

⑷、清洗油路和清洗或更换火花塞;

⑸、拆检前后刹车机构,检查轮毂轴承及刹车片磨损情况;

⑹、检查制动液、方向机液压油、变速箱油油面;

⑺、检查离合器自由行程;

⑻、清洁或更换空调滤清器;

⑼、以及执行一级保养所有内容。

4、承包司机要增强车辆保养就是保安全意识,当出租车行驶里程或行驶时间达到以上定期保养要求时,应及时与公司联系,到公司指定保养厂(场)进行保养,保养合格证报公司备案,公司落实专人,建立车辆保养档案,及时督促出租车承包司机按时保养车辆,承包司机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末按时保养或保养不合格出租车,不得继续营运。

〈六〉对营运出租车实行强制性保险,其中: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不能低于50万元,承

运人责任险不能低于50万元/每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调整保险额度。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报废的,保险赔款优先用于车辆和附属设施的重置。

〈七〉承包司机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防抢、防盗、防火安全意识,避免发生车辆盗抢或火灾,确保车辆安全。如果因承包司机责任形成车辆被抢被盗或火灾导致损失,由承包司机按责任大小赔偿公司损失。

〈八〉合同终止时,车辆及附属设备、牌证齐全完整交还公司。如车辆及附属设备损坏或牌证丢失,应自行自费修复或重置,如超期3天不履行,公司自行修复或重置,所需费用由承包司机承担并从押金、安全保证金和合同保证金中扣缴。

出租车营运管理奖罚规定

〈一〉奖励项目和标准

1、全年文明驾驶无投诉,无案件,无纠纷,安全行车无事故,无违章记点,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按时足额缴费,经民主推荐,作为优秀驾驶员,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以零投诉、零违章、零事故为主要内容,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考评,对“三零”承包司机上下半年各奖励200元。

3、拾获财物,报告110,并根据110指令,将拾获财物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影响较大的,公司年终给予评奖。

4、安全行车,文明诚信服务受到市级、省级、中央级新闻单位公开宣传报道表扬的,每次按不同级别分别奖励100元,200元,500元。

5、为维护国家财产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经总经理特批,奖励2000元―3000元。

〈二〉处罚项目和标准

1、承包司机擅自将出租车交他人驾驶的,发现一次警告并罚款100元。

2、承包司机擅自将出租车转让、担保、抵押的,罚款30000元,收回车辆;公司保留追究承包司机经济民事责任的权利。

3、承包司机私自转包、转租出租车,罚款20000元,扣除合同保证金5000元,收回出租车并追究承包司机法律经济责任。

4、违反出租车营运服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者的,给予罚款处理:

⑴营运时,不带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不按规定摆放服务监督卡的,除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罚外,罚款50元;

⑵乘客投诉不打表收费,调查属实的,罚款50元;

⑶不参加安全学习的,罚款20元,第二次以上,阶梯累计,每缺一次加罚10元;

⑷营运时吸烟、吃东西、穿拖鞋、讲脏话、漫骂乘客的,罚款50元;

⑸营运时故意绕道行驶的,罚款50元;

⑹无故拒载或招揽他人同乘的,罚款50元;

⑺无故中断运送旅客服务或未征得旅客同意更换车辆的,罚款50元;

⑻肇事逃离现场的,除了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外,公司还按损失总额的10%处以罚款;

⑼不按规定定时保养,除了强制保养外,另外罚款100元;

⑽营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至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罚款20元;至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罚款10元;

⑾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价失准的,罚款20元;

⑿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罚款20元;

⒀出租或转让从业资格证件的,罚款20元;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罚款10元。

〈三〉奖罚程序

1、优秀驾驶员相关推荐资料由公交事业部整理初审,报公司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2、对“三零”承包司机的相关资料,由公交事业部统计核实并公示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拾获财物,移交公安部门,影响较大的,由法规部提出奖励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4、受新闻单位报道表扬和在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有突出贡献的奖励,由法规部整理并公示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5、违反出租车管理制度规定而应处以罚款的,由公交事业部经理根据检查记录核定并开具处罚通知单,财务部门凭公交事业部经理开出的处罚通知单核收或划扣。

出租车交通事故管理规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告,未及时报案或隐瞒事实、肇事逃逸、酒驾、醉驾者,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二〉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交警部门、保险机构和公司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承包司机承担交通事故处理费用、保险免赔或赔付不足费用以及赔偿公司损失。

〈三〉因交通事故车辆被扣,超过22个工作日,从第23天开始,按天数计算,对承包费中的管理费部分给予适当减免。

〈四〉公司负责办理交通事故的理赔索赔,如果事故造成车辆报废,保险赔款归公司重新购置车辆和附属设备的重置,不足部分及其它损失,包括索赔期间月承包费,重置车辆购车差价及附属设备费和上牌费等,由承包司机承担。

智能化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营运车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智能化监管服务水平,促进公司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设立智能化管理办公室(以下称智能办),智能办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利用gps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等先进科技手段,对公司营运车辆实行智能化管理。

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认真学习钻研gps系统操作业务知识,掌握gps系统监控、管理功能作用。

〈二〉依法依规对公司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随时掌握车辆运行动态,确保车辆营运规范有序进行。

〈三〉检查车辆在线情况,做好在线监控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四〉建立建全公司营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车辆、驾驶员资料,借助档案,对营运车辆实行动态管理。

其中:车辆档案,以车为单位设档,内容包括车辆基本资料,保险情况,保养维修情况,公安交通年(季)审、检测情况,计价器检验资料以及安全检查,车容车貌检查记录等;驾驶员档案,以人为单位设档,内容包括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持证情况、文化程度、健康状况、招聘考试资料、上岗前培训情况、文明服务、好人好事和违章投诉、事故记录及处理结果,安全行车检查和信誉考核情况等。

〈五〉设立投诉调处台帐,系统地反映投诉、调查、处理的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电子档案,做好提示督促承包人按时投保、保养、检测检验、年审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利用计算机操作系统,提高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管理水平。

〈六〉做好文明服务工作。包括受理投诉,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维护公司形象;掌握出租车日行驶里程,供领导决策考虑;加强安全行车、规范营运、优质服务的宣传教育;及时登记投诉调处台帐,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通知救援,如情况紧急及时报警,以确保公司财产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按照出租车电召业务流程落实做好电召服务工作,培育维护好出租车营运市场秩序;整理零投诉、零违章、零事故以及好人好事资料,上报公司考核兑奖。

〈七〉出租车参数卡、密码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操控,除指定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调阅参数卡和密码。

〈八〉遵守公司正常上下班制度。除国家法定节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轮值班外,平时必须按公司的规定准时上下班,智能办各岗位人员应相互配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九〉按质按量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出租车电召业务操作流程

〈一〉出租车电召业务是指公司业务员根据乘客来电要求,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离乘客最近的临时候客点候客的出租车司机,落实出租车完成接送乘客到达目的地任务的全过程。

〈二〉根据城区布局和客源相对集中情况,为减少出租车空跑,增加效益,公司决定设立902车站、搬运大楼、百货大楼、国税局四个点为出租车临时候客点,今后如有增加,另行通知。

〈三〉办理出租车电召业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就近安排,指令明确,跟踪问效”的原则,不断提高出租车电召业务效率。

〈四〉出租车电召业务具体步骤如下:

1、接电登记:接到乘客要求出租车的电话后,边听边记,将来电时间、所在位置、欲往何处、联系电话等内容记录在案。

2、电脑寻车:打开gps电脑监控平面图,寻找离乘客最近的正在临时候客点候客的出租车及其随车联系电话号码。

3、短信群发:利用“沃友”,以短信群发的方式迅速将乘客位置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离乘客最近的临时候客点候客的出租车随车手机上,向出租车司机发出接送乘客的指令。

4、跟踪问效:接送乘客指令发出后,业务员要通过gps监控平面图,观察出租车反应情况,必要时,电话询问相关出租车司机,是否接到指令,是否主动联系乘客,以确定电召业务指令是否最终落实到位,接送工作是否正在进行,如果尚未落实则需进一步协调解决。

〈五〉出租车电如召业务员要规范文明用语,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如:1、您好,益盛公司欢迎您的来电,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2、好的,我尽快为您安排,请稍候。

3、很抱歉,业务繁忙,让您久等了。

4、对不起,暂时无法为您安排,请谅解。

5、感谢您对益盛公司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再次乘坐本公司出租车。

附一、出租车驾驶员工作守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营运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行车,文明服务制度落实到位,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出租车业务的不断发展,制定本守则,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共同遵守。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2、安全行车,文明服务。

3、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4、车容整洁,举止端庄。

5、钻研业务,讲究技巧。

二、营运安全要求

1、持证上岗。营运时,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必须置放在右边平台上,杜绝无证或证照不全人员驾驶出租车。

2、定期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培训会议,强化安全行车意识,掌握安全行车技巧。

3、勤检查,常保养。自觉做到“三勤检查”,即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要勤检查,同时,自觉遵守公司强制保养制度,确保车辆及部件正常运转,杜绝机械事故发生,坚决不开“带病车”。

4、依法依规,安全行车。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诚信服务”观念,严格按文明安全行车操作规程驾驶出租车,确保行车安全。

5、严禁酒后、疲劳驾驶、超限、超速、超载行驶和肇事逃逸。

三、职业道德要求

1、树立“三个意识”,即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弘扬“三种精神”,即敬业精神,见义勇为精神,救死扶伤精神。

2、保持车容车貌美观整洁,爱护车辆,不人为损坏车辆。

3、衣着整洁,仪容端庄,举止文雅,语言文明,礼貌待客,服务周到。

4、短线、直线行驶,不故意绕道,打表收费,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形象。

5、不侵吞公家财物,拾获顾客钱物报告110,并根据110指令,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6、服从管理,恪守职业道德,不泄漏业务机密,不搞非法_,不聚众闹事,不非法_。

附二、出租车驾驶员文明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一〉出车准备

1、携带好营运证件,即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

2、检查车辆,确保机件灵敏有效,确认车门和车厢关实。

〈二〉通常行驶

1、专心驾驶、遵规守法。

2、谨慎驾驶,消除隐患。

3、精熟驾驶,措施果断。

〈三〉超车行驶

1、超车前,开左转向灯,细察前后,鸣笛或灯光示意,方可超车。

2、超车时,保持安全距离。

3、超车后,确认与被超车辆有足够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道。

〈四〉会车行驶

1、正常路段会车,三先礼让。

2、障碍路段会车,减速礼让。

3、狭窄坡路会车,下坡礼让。

〈五〉路口行驶

1、慢,精神集中,提前减速。

2、看,观察左右,注意人车。

3、过,确认安全,顺利通过。

〈六〉坡路行驶

1、保持车距,预防追尾。

2、刹车及时,防止后滑。

3、适速行驶,安全礼让。

〈七〉窄路行驶

1、降低车速,注意查看。

2、安全避让,防止堵塞。

3、观察人车,及时避让。

〈八〉雨雪雾泥

1、低速行驶,保持车距。

2、措施得力,预防侧滑。

〈九〉夜间行驶

1、精神集中,谨防突变。

2、远近灯光,正确使用。

〈十〉倒车停车

1、明察四周,谨防麻痹。

2、适时停靠,保证交通。

〈十一〉收车离岗

1、停车合规,关窗锁门。

2、清洁车辆,及时保养。

附三、出租车承包操作程序

出租车实行“公司所有,承包经营,统一管理,文明服务”方式管理,出租车承包操作程序如下:

〈一〉按照《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严格出租车驾驶员准入制度,凡欲承包公司出租车者,必须按照公司招收出租车承包司机的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笔试、路考、面试环节,层层把关,如果证照齐全、有效,具备从业资格,成绩合格,方能承包公司出租车。

〈二〉公司对符合条件司机进行筛选,最终确定承包对象。

〈三〉按规定收取车辆押金、安全保证金和合同保证金。

〈四〉按规定对承包司机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发放服务监督卡。

〈五〉签订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六〉建立承包车辆和承包司机档案,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对出租车和承包司机跟踪管理。

〈七〉加强督查,强化安全和文明服务教育,促进承包经营健康发展。

附四、出租车退包退车操作程序

〈一〉承包司机如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承包出租车,自愿终止合同提前退包退车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出租车退包退车申请表》。

〈二〉公司接到承包司机提交的《出租车提前退包退车申请表》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同意退包退车。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机务部、出租车队相关人员按《车辆交接技术标准》,对应退公司的出租车进行验收,确认合符标准要求后,签署意见。如果出租车不合符标准要求,由承包司机限期修复后再组织重新验收。

〈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查阅出租车有无违章、事故未了结情形;如有违章、事故未了结情形,应先了结再办理退包退车手续。

〈五〉对已验收合格的出租车以及行驶证、营运证、服务监督卡、合同书等相关资料由公司统一收回。

〈六〉公司向承包司机收取或扣收违约金。

〈七〉自公司收回出租车之日起,40天内由公司财务部办理好押金费用清退手续,多退少补。

第4篇 仪器设备出租出借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出租出借制度

根据z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各教学科研单位在确保自己使用的前提下,仪器设备可以对外出借,校外借用设备应缴纳必要的押金。

一、对校外出借规定:

1.校外借用仪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必须经学校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且签署意见后,方可借出。

2.根据学校规定借到校外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按照每天收取1%-5%的租金,所得款项作为更新仪器设备之用。

3.借用期限一般为两个星期,到期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时追回。

4.凡因工作需要外携仪器设备,而工作结束后仪器继续由外单位借用者,应按照上述条文办理出借手续。

5.借用单位负责借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情况,可停止对该单位借出,损坏者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二.对校内出借规定:

1.校内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有该单位证明、负责人签字,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借出与否。

2.仪器设备借出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借用单位应注明: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以便催还。

三.各单位应建立仪器设备借出流水账,借出有测试,归还是也应有测试,以确定设备是否完好。

四.各部门的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各实验中心主主任同意后,方可外借。

五.本制度为暂行规定,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z科技大学资产管理处

第5篇 (承租)出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市场商位(房屋)承租者,在入场经营前,必须到福田市场分公司登记,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办理手续后方可入场经营。

2、经营户中途转让、转租的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和消防安全培训。

3、市场商位(房屋)承租户必须严格遵守《福田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营前必须签订《市场经营消防安全责任书》。

4、不准在营业场所内使用煤球炉、电饭煲、电热取暖器、液化石油气等明火用具及大功率电器。

5、不准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品及放射性物品。

6、不准燃烧废纸及其他可燃物。

7、不准私拉临时电线,安装电气设施必须经福田市场分公司批准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场用电管理制度》。

8、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到福田市场分公司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市场用火管理制度》。

9、商位和经营用房内只允许摆放货物样品,不得过多存放货物。

第6篇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文本

1、出租人在向承租人出租房屋时,要清楚承租人的来历,对没有合法证件、来历不明的人,不得向其出租。

2、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后,必须持个人身份证件,按规定由出租人带到社区警务室登记,不得个人伪造或冒名顶替他人租赁房屋。

3、承租人不得个人承租多人轮流居住或私留人员,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如:男女非法同居、卖淫嫖宿、赌博、销赃、窝赃及伪造假冒商品等。

4、严禁在承租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

5、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屋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房屋时,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7篇 物业辖区出租房及租住人员管理程序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程序文件

--物业辖区出租房及租住人员管理程序

1.目的

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管理,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安全,防止因出租屋居住人员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制止商铺违章事件。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各管理处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3.2部门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出租屋的租赁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

3.3租赁管理员应定期对出租屋人员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情况,并定期向经理汇报租赁业务和人员居住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必要时报派出所协助处理。

3.4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出租屋居住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的具体楼栋和房间号,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租赁管理员或派出所进行处理。

4.定义

4.1出租屋:凡小区/大厦内除旅店业外以经营为目的向他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均为出租屋,含用于居住、办公室、商业用途。

4.2暂住人员:指没有特区常住户口,持有效证件进入特区,并在特区居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的公民。

4.3暂住证:在特区居留7日以上的租住人员应当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居留两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当申办暂住证。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出租屋、承租人的管理

5.1.1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人进行管理,要求其履行出租屋治安管理义务,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5.1.2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承租人进行管理,登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或地区)、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有效身份证等基本情况。

5.1.3管理处协助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及时到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租住登记手续或申办有关暂住证件。

5.1.4租赁管理员应及时掌握出租屋的治安情况,必要时将治安隐患向辖区民警及公安机关报告。

5.1.5管理处发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举报、制止或协助公安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6制止租住人利用承租的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1.7通过管理处出租的房屋,租赁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把房屋租给三无人员,对承租人承租的房屋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时,应对其经营范围和性质是否符合物业功能和环境要求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并出具书面记录,请对方签字后方可出租,督促其办理合法的营业执照。

5.1.8承租人通过管理处在管理服务区域租住房屋,产权归属地产公司的物业,管理处必须与租房人签定租赁合同。

5.1.9管理处应建立本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情况清单、空置房清单,并保存在管理处或控制中心。

5.2安全监控与预防

5.2.1安全员必须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房和空置房情况,作为控制的重点。

5.2.2 安全员必须督促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租住人员,遵守管理服务区域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爱护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遵纪守法。

5.2.3安全员在巡逻时,要留意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承租人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严禁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2.4 安全员对租住人或商铺经营人员搬运物资出入管理服务区域应特别留意。搬出物资前必须到管理处指定的部门开具物资搬运放行条,并时刻留意其搬运物资的整个过程。如存在撤离的可能情况,必须立即通知控制中心或管理处,并应请其到管理处交清各种相关费用后方可离开租住的管理服务区域。

5.3保姆、家教、钟点工、业主亲友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6.支持性文件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治安管理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租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

7.质量记录和表格

__wy7.5.1-a02-f1 《人员临时出入卡》

__wy7.5.1-a02-f3 《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

__wy7.5.1-a03-f1 《租住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8篇 出租汽车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牢固树立“文明行车,安全第一”的思想。基本要求做到如下;

1、规范遵守交通规则;(1)不无证驾车。(2)不酒后驾车。(3)不吸烟驾车。(4)不违章超车。(5)不压线,骑线行车。(6)不穿托鞋、高跟鞋、长摆裙、带耳机、耳塞驾车。(7)不熄火、空档滑行。(8)不逆行驶。(9)不在禁鸣区鸣号。(10)不驾驶车身不洁的车。(11)不乱停乱摆车。(12)不故意挤逼相邻车。(13)不疲劳驾车。(14)不穿插,超越警车及护卫车队。

2、服从交警的管理、指挥、严禁在主道及副车道上刹开快车、乱停靠、乱调头、乱洗车。

3、自觉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行车文明。

一树: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二严:严格遵章守纪,严格操作规范。

三勤:勤清洁、勤检查、勤保养车辆。

四慢:情况不明、视线不良、起步会车、通过交叉路口危险地段及繁华地段慢行。

五知:知情况、知路况、知气象变化、知人车动态、知乘载规定。

六不: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带酒车、不开急躁车、不开麻痹车。

七禁:禁止酒后开车、禁止吸烟开车、禁止谈笑开车、禁止饮食开车、禁止违章超载、禁止争道抢行、禁止超速行车。

八防:让车防里档、会车防车后、跟车防急刹、超车防车前、路口防突然、车站防横窜、道口防小孩、下雨防横滑。

第9篇 出租车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消防法》,认真落实《___市____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公司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司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____任副组长:成员:___________、;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㈠、总经理负责全面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检查、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职责、职能、的执行情况。进行消防安全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个人。负责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落实防火措施。

㈡、副组长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防范工作,组织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人员疏散,组织灭火工作。

㈢、办公室监督消防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㈣、安全管理部监督按照消防法律法规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及管理情况,组织进行全面防火安全检查。组织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1. 安全管理部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2.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3.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4.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5.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6.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7. 运转的车辆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8. 特种行业(司机、电工)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9. 公司的安全生产、防火措施、操作规程等各项规定,各部门按实际生产情况检查落实,有效管理,出现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必须及时通知领导,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警,千方百计减轻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10. 公司动火操作时,必须按程序申请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操作。

11. 凡违反上述条款者,一次罚款30-100元或给予减免效益考核工资1-3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_____________公司

第10篇 小区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小区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小区内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相关证件办理的审批工作。

3.2保安部主管负责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三无”人员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3.3保安部班/组长、队员负责按适用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具体实施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

3.4保安内勤协助主管经理、保安部主管办理有关证件及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基本原则

4.1.1依法办事的原则。主管经理和保安部在管理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时必须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4.1.2文明服务的原则。保安管理人员在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检查、办证、管理时必要文明服务,文明值勤。

4.1.3时效性原则。保安管理人员在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4.2小区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

4.2.1出租屋和暂住人员《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及《暂住证》的办理: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应对小区辖区呢的出租屋业主和暂住人员在入住小区7天内通知其到保安部办理《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及《暂住证》;

b)保安内勤对业主填写的《出租屋许可证申请表》及业主与租屋方签订的租屋合同和《治安责任书》或暂住人员填写的《暂住人员登记表》的有关办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后呈交主管经理审批;

c)主管经理按《公安部租住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及办理小区内暂住人员的《暂住证》及小区业主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

d)保安内勤将主管经理审批办证的有关申请资料及办证用工本费用统一送交当地派出所办理;

e)保安内勤从业主或暂住人员的办证申请当天起,15天内办好《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3天内办好《暂住证》;内勤将已办的证件进行登记存档,将证件的年身期限及过期补办的信息资料反馈给保安部主管/副主管;

f)《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有效期分为一年、半年两种;《暂住证》的有效期分为3个月的、半年、一年三种。

4.2.2《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年审及《暂住证》的过期补办工作: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根据保安内勤反馈的信息资料在《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到期年审或《暂住证》到期的7天前通知业主年审《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或暂住人员补办《暂住证》;

b)保安内勤对业主填写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或暂住人员补办过期暂住证填写的《暂住人员登记表》的有关办证资料进行办理、整理后呈主管经理审批;

c)主管经理按《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出租屋租赁期的治安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按《公安部暂住证审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暂住人员补办过期暂住证填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

d)保安内勤按本标准作业规程4.2.1d、e标准办理及存档。

4.2.3管理:

a)保安部各班长对小区内分管片区的出租屋暂住人员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登记存档;

b)保安部班组长、队员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房屋出租登记表》后反馈给保安内勤。保安部在对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时,必须经保安部主管批准,并要求两人以上同时检查,严禁单独一人对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c)保安班组长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的搬迁情况要及时掌握:

--通过保安内勤办理证件登记情况的反馈;

--通过各封闭小区岗亭保安员登记情况的反馈。

d)协助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进行清查,对漏办的对象督促其办理《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

e)出租屋的卫生、用电安全、租住人员变动、治安责任等实施管理,对租住人或暂住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3小区内施工人员申请《施工证》的办理

4.3.1申请办理程序: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通知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在其入驻小区施工的当天到保安部办理《施工证》;

b)保安内勤检查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填写的《临时施工证申请表》与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经核实后呈交主管经理审批;

c)主管经理审批当天保安内勤办好《施工证》,并作登记存档。

4.3.2管理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对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地点、住宿地点、住宿情况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作登记存档;

b)对施工单位宿舍的卫生、用电安全、灭火器配备实施管理,对施工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4对小区内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4.4.1保安部按《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对小区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依法管理:

a)将清查小区“三无”人员的工作纳入保安部日常巡逻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

b)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管理,将小区辖区内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三无”人员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4.2保安部治安应急分队采取不定时或有针对性方式对小区的主要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如停车场、食街、商业街等)进行清查:

a)对小区辖区内闲游、逗留的乞讨人员及派单人员以及有精神病、醉酒闹事等妨碍小区治安秩序的人员彻底清查并将其驱逐出辖区外;

b)对于在住宅小区内扰乱治安秩序、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的“三无”人员,将其带回保安部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作记录存档。

4.5记录存档

4.5.1保安内勤对小区业主、暂住人员、施工人员所办理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施工证》的办证资料及证件有效期等进行归档,对于“三无”人员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填写“查获‘三无’人员情

况一览表”登记存档。

4.5.2保安内勤根据《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住宅小区建筑施工证》的存档资料,及时将证件的有效期限反馈给保安部主管/副主管,督促有关人员补办或年审有关证件。

4.5.3保安内勤对《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住宅小区建筑施工证》及“三无”人员处理的有关资料保管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5.1《出租房屋许可申请表》

5.2《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

5.3《临时施工证申请表》

5.4《暂住人口登记表》

5.5《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第11篇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1、出租人在向承租人出租房屋时,要清楚承租人的来历,对没有合法证件、来历不明的人,不得向其出租。

2、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后,必须持个人身份证件,按规定由出租人带到社区警务室登记,不得个人伪造或冒名顶替他人租赁房屋。

3、承租人不得个人承租多人轮流居住或私留人员,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如:男女非法同居、卖淫嫖宿、赌博、销赃、窝赃及伪造假冒商品等。

4、严禁在承租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

5、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屋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房屋时,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12篇 某后勤物业信箱出租管理制度

后勤物业信箱出租管理制度

一、信箱类型

收发室出租信箱包括单位租赁和个人租赁两种。

单位租赁:指学校单位用户在收发室租赁的信箱,租期一般为壹年。

个人租赁:指学校师生因工作需要在收发室租赁的信箱,租期一般以月为单位计算。

二、收费标准

1、根据学校财务收费批示,收费标准为单位40元/月/箱,个人50元/月/箱。

2、针对个别邮件业务量非常大或很少的信箱,可在收费标准基础上与用户进行协商,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办理手续

1.单位租赁用户

(1)每年12月份由收发室统计用户下一年的租赁情况,并填写相应收费单据。

(2)用户凭收费单到公司收费处交纳租赁费用。

(3)对于不再续租的信箱,由收发室收回信箱钥匙,封存信箱和更换标识。

2.个人租赁用户

(1)填写《个人用户租用信箱申请表》,收发室主管核实租赁用户的证件信息,并填写相应收费单据。用户凭收费单到公司收费处交纳相关费用。

(2)收发室工作人员核实收费信息后,填写信箱标识,将信箱钥匙交付用户使用。

(3)信箱到期后用户将钥匙归还收发室。

四、租赁管理

1.信箱名称原则上使用租赁单位名称或用户姓名;用户有特殊要求的,不得与收发室现有信箱名称相同或雷同。

2.收发室工作人员对于用户信息和有关提取邮件的任何情节,要严守秘密,不准向他人泄露。

3.租用信箱的挂号邮件由租赁人凭有效证件到收发室窗口签字领取,普通邮件投递至信箱由用户自取。

4.因非收发室原因给用户造成的邮件损失,收发室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用户与邮局进行咨询和协调。

5.由于用户未妥善保管钥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6.用户不得利用租用信箱开展任何国家禁止的行为,不得利用租用信箱储存、传播如下内容的邮件,用户发布、传输违法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邮件;

(2)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新闻的邮件;

(3)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邮件;

(4)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和教唆犯罪的邮件;

(5)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的邮件;

(6)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邮件;

(7)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及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邮件等。

第13篇 出租厂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出租厂房、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出租厂房、设备的安全管

理。本制度中,出租厂房还包括经营场所(酒店、商场)、办公场所等。

第二章 出租厂房、设备满足条件

第三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进行厂房、设备出租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发生租赁业务前必须签订有效的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划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或在租赁合同中注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有的内容,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内容履职尽责。

第三章 出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五条 各单位出租的厂房、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 各单位厂房、设备出租前,对承租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其资质必须与合同约定的作业活动相符,不准将本单位的厂房、设备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资质审查包括相应证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责任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等情况。

第七条 当一个区域内有多个承租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出

租方对此区域各个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出现安全管理

盲区,确保区域的整体安全。

第八条 当承租方在承租厂房进行施工与检修时,出租方应当对

可能引发事故的周边设施(包括隐蔽工程)、危险物品等情况向承租方说明。

第九条 出租方应定期对出租的厂房、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隐患书面通知承租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第十条 出租方可随时到现场了解掌握出租厂房、设备的用途、经营项目范围等。

第十一条 出租的厂房、设备发生事故时,出租方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协助抢险。

第四章 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 承租方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承租方应加强承租厂房、设备的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和应急措施。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时,必须停产、停业,限期进行

整改,并及时书面报告出租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问题整改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 承租方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 当承租方将租赁厂房、设备的用途、结构发生改变,

与租赁合同规定内容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提供相关符合性审批资料和资质,待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准将所承租的厂房、设

备擅自进行转包或转租。

第十七条 出租的厂房、设备发生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并及时、如实地向出租方报告。

第五章 罚 责

第十八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必须依照法律程序终止承

租合同,收回厂房、设备的经营、使用权。承租方拒不执行的可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并配合采取相关措施。

1、承租方无相应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违反合同规定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性质的;

3、因国家法律、法规对承包(租)相关业务规定发生变化而现状不符合规定要求时。

第十九条 发现出租方与承租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租赁

合同中未注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有内容的,必须立即停止合同执行,限期进行整改。满足要求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二十条 承租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拒不

整改,出租方下发停产或停业告知书,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直

至终止合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出租厂房、设备不符合

本制度要求的,出租方应当立即与承租方协商,对原有租赁合同或安全生产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各级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 况。各单位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10 日内将本单位出租厂房、设备

详细情况报本单位安监部门存档备案,方便监督检查。以后,凡有新出租厂房、设备情况出现或出租情况发生变更时,必须在合同生效三日内报本单位安监部门存档备案。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程序制度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程序

1. 目的

加强服务区出租屋及人员的管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维护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因出租屋居住人员而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和商铺违法事件。

2. 范围

适用于__项目住宅小区。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租赁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经理汇报

租赁业务和人员居住情况。

3.2租赁管理员应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流动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报派出所处理。

3.3安全员具体负责出租屋居住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熟悉小区出租屋的具体楼栋和房间号,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租赁管理员或派出所处理。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出租屋管理规定

4.1.1业主自行出租房屋的需到治安办办理有关房屋出租情况并登记出租人员的详细资料备案。租赁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流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1.2通过公司出租房屋时,租赁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把房屋租给无合法营业执照的公司和三无人员。承租人员必须提供其本人及其合住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相片等资料,用于办公性及商用出租房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员工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1.3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行为。利用出租方从事违反犯罪活动的行为,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1.4对业主自己出租的房屋,提示业主到公司进行登记手续,带承租人及其有关资料(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相片等)填写《暂住人员情况登记表》。

4.1.5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及时报告公司或派出所。

4.1.6安全管理员需掌握所服务区域内的出租户情况清单,在日常巡逻中应给予重点关注,并随时对区域内变更的出租户进行更新。安全管理员对出租屋的物资搬运应特别留意并严格控制。

4.1.7管理处应有本小区出租屋情况清单、空置房清单,并保存在管理处或中心。

4.1.8安全员应熟知小区内的出租房和空置房,作为控制的重点。

4.1.9安全员必须督促小区内的租住人员,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遵纪守法。

4.1.10安全员要注意观察,租住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发现有其他租住人或小区业主有违法违纪现象时,应立即向小区管理部门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4.1.11安全员必须留意进入小区的可疑人员,尤其是租住人或商铺经营人员。对租住人或商铺经营人员搬物资出小区应特别留意、严格控制。搬出物资前必须到小区管理处指定的部门开具《物资搬运放行条》,并时刻留意其搬运物资的情况。如存在撤离的可能情况,必须立即通知中心或管理处,并应请其到管理交清各种相关的费用后方可离开小区。

4.2对于搬入的控制

4.2.1小区各出入口当值管理员发现有搬家进入小区的车辆时,应询问车主将家私搬至何处(具体楼栋、房间号),是常住还是租住。

4.2.2如果是租住人员,应立即联系该区域当值安全管理员到场确认,由安全班长到场通知业主(或租住户)尽快到辖区治安办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同时,通知指挥中心在小区出租物档案内进行备案记录,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员也应作好相应的记录。

4.2.3若是住户搬入(已办理过入住手续的),应通知指挥中心登记备案,辖区客户助理定期更新。

4.3对于迁出的出租户控制:

4.3.1当值安全管理员发现有人搬家时,应立即上前询问具体情况,并核实是租户还是小区业主,提示办理物资搬运手续。

4.3.2若是出租户搬家,当值安全管理员应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由指挥中心向业主进行证实,当小区内租户到公司指挥中心或客户中心办理物资搬运放行手续时,联系该房业主确认后,按照物资放行程序,开据《物资搬运放行条》,核实没有其他拖欠费用,无误后方可放行;同时,指挥中心及现场安全管理员都应及时更新出租户的资料。

4.3.3若是住户搬家出小区,应按照制度要求操作严格执行,避免出现费用拖欠、丢失东西等情况出现。

4.3.4由指挥中心或当值安全管理员将该房可能需要出租的信息及时向公司经租赁管理员汇报。

4.4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4.4.1暂住人员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尽可能到辖区治安办或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4.4.2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需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4.4.3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士须持有居住证。

4.4.4投靠亲友的暂住人员,暂住时间超过十五天以上的,应尽可能到辖区治安办申报临时户口或暂住证。同时提示住户其携带一张一寸近照、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到公司办理暂住人员情况登记手续,填写《暂住人员情况登记表》。

4.4.5暂住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

4.4.6暂住人员不得在本辖区内从事非法活动。

4.5保姆、家教、钟点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

4.5.1暂住在户主家的保姆以及超过十五日的亲友,应请户主携带其亲友或保姆一张一寸近照、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管理处办理非常住人员情况登记手续。

4.5.2管理处工作人员应请其填写《暂住人员情况登记表》规定内容,并将身份证和暂住证复印件粘贴在登记表的背面。

4.5.3对经常出入小区较固定的钟点工或家教人员,安全员应请其携一张一寸近照、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复印件到管理处办理临时进出凭证。

4.5.4施工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应请填写人如实填写《暂住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将身份证、暂住证粘贴在登记表的背面,工作人员方可给其办理临时《出入卡》,并加盖管理处公章,临时《出入卡》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5.5钟点工、家教等服务人员进出小区时,安全员应请其出示《出入卡》,并在《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上做记录。

4.5.6安全员对所辖区域的保姆、钟点工、施工人员、家教等工作人员严格管理,以上人员如有变动或发现有可疑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人员汇报,有关人员应立即在其个人资料上做变更注销手续。

5.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5.1

第15篇 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一)从业人员及车辆,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方能投入营运。

(二)未经同意严禁私自转租、转让承包车辆。凡因私自转包或随意转让(没有在公司备案者)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驾驶员和承包者)承担。

(三)客运出租车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出租车必须按时提前投保,不得脱保,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得退保。

(四)客运出租车按规定实行强制维护保养,确保营运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保持车况良好。

(五)客运出租车不得设置或放置防碍安全行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内喷印乘车安全须知内容和安全投诉电话。

(六)严禁客运出租车超过核载人数,不得擅自改装。在车身明显位置喷印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和“严禁超员”字样。

第二条驾驶人员的管理

(一)营运出租驾驶员除持有正式驾驶执照外,还必须持有和办理“服务资格证”、出租车还必须持有“营运证”,否则不得上车参加营运。

(二)营运出租车驾驶员不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出租车辆。

(三)驾驶员必须要与营运车辆上记录的人相符合,严禁随意交给与不相符合的人驾驶。

(四)客运出租车辆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学习教育,每月必须参加公司安全学习一次,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五)驾驶人员按规定必须参加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得驾驶客运车辆。

(六)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规定,服从安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职业道德,预防和减少客运交通

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行车安全管理

(一)客运出租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执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礼貌行车。

(二)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认真执行行车“三检制”(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不开带病车,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三)坚持安全行驶,严禁冒险行车,严禁违章指挥。建立健全驾驶员行车技术档案,完善各项登记、考核、奖励制度。

(四)客运出租车每年必须签定客运交通安全保证书,以及落实《东风出租车公司加强驾驶道路客运交通管理制度》的责任书,促进安全责任的落实。

(五)驾驶员要严禁执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规定。

(六)新到客运出租车驾驶员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核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同时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技安部门要全面掌握驾驶人员的各种情况,存档备查。

第四条技术安全人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熟悉车辆驾驶人员、道路等情况。

(二)认真做好驾乘人员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上路检查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三)负责检查营运客车、出租车的安全状况,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办理车辆,驾驶证、准驾证、服务证和年检审查工作。

(四)积极协助公安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督促车辆按时投保(车身、第三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准确填写车辆保险等报表及时上报,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五)根据上级的安排和公司的布置和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学习。

(六)采取多种形式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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