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电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厂内部电力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降低能耗,保障员工安全,防止设备损坏,并提高整体运营效率。这一制度涵盖了电力设施的规划、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及应急处理等多个环节。
1. 电力设施规划:明确厂用电需求,合理布局电源点,确保供电稳定可靠。
2. 设备安装标准:规定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防止因安装不当导致的故障。
3. 运行管理:制定运行规程,监控电能质量,控制负荷波动,确保生产过程不受影响。
4.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检查和保养计划,预防设备老化和损坏。
5. 检修作业:规范检修流程,确保检修工作安全高效。
6.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快速应对电力故障,减少损失。
厂用电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合理的用电管理可以预防电气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厂财产。
2. 节能降耗:通过有效的用电策略,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3. 设备寿命:定期维护和及时检修可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更换成本。
4. 生产效率:稳定的电力供应保障生产流程的连续性,提高生产效率。
5.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电力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1. 制定详细的电力设施管理规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 建立电力设施档案,记录设备信息,便于跟踪管理和故障排查。
3. 提供电力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实施能源审计,定期评估用电效率,查找节能潜力。
5. 建立应急演练机制,提高团队应对突发电力问题的能力。
6. 引入自动化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电力参数,预警潜在问题。
7. 定期评估和更新管理制度,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需求的变化。
厂用电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都需要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高效、节能的用电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推动工厂的健康发展。
第1篇 厂用电系统受电区域管理制度
华电戚墅堰2×475mw燃机扩建工程于5月20日完成了厂用电系统受电。厂用电系统完成受电后直至5月31日移交戚墅堰发电厂代保管期间,由江苏电建一公司华电戚墅堰项目部负责厂用配电设施的运维和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在此期间厂用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巡视检查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操作票制、工作票制、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本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区域包括:老厂至本期6kv备用进线电缆母线;集控楼0米#3机、#4机6kv配电室;集控楼6.5米电缆夹层及受电相关电缆沟道、槽盒及桥架;集控楼9.1米#3机、#4机及公用400v配电室;集控楼9.1米#3机、#4机电气电子设备间;集控楼9.1米#3机、#4机热工电子设备间及集控楼9.1米#3机、#4机蓄电池室。
厂用电系统受电后,进入受电区域的工作班组及人员应严格执行电气专业两票三制。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受电区域施工作业。严防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巡视检查制度
为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缺陷,消灭隐患事故,确保安全运行,每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一、定期巡视检查,执行特殊巡视检查,。
二、不得单独巡视。
三、巡视时,应思想集中,仔细观察。做到看、想、听、嗅并用。
四、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遮栏或进入设有遮栏的设备
内,除巡视外,巡视人员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五、室内巡视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无关人员或小动物进入。
六、巡视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簿和缺陷记录簿。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发现缺陷应正确处置、及时汇报。
1、紧急缺陷从发现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停电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负荷或限制负荷)并立即通知电控工地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2、重要缺陷,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安排最近期内处理,但不能超过一周,并通知电控工地。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者可列入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控工地汇报。
紧急和重要缺陷未处理好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
任何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
值班制度
受电区域设有专人管理,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负责,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有实际工作经验,经业务及《安规》考试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正式担任相应职位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衣着整齐,配备有相应的操作及安全工器具。
一、 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越过遮栏和进入设有遮栏的高压设备上工作,以免发生事故。
二、所人员必须熟悉下列各项:
1、 受电区域的现场运行规范、操作规范、安全工作规范、事故处理规范,以及各种检修规范。
2、 受电范围一次系统接线图及主要设备的规范、性能和位置。
3、 继电保护、仪表及信号装置接线、位置、动作的检查。
4、 所内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的配电开关及电源位置。
5、 各种运行方式及倒闸操作流程。
6、 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触电急救措施(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挤压法)。
三、 值班员在当班时间内应做好下列工作:
1、 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运行和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电控工地和有关人员处理。
2、 按照操作票进行操作,并在值班操作记录簿上记录本班的各项操作。
3、 正确完成操作票所规定的各项操作任务。
4、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次的抄表及巡视工作。
5、受到工作票后,查验工作票工作事项、工作负责人及班组人员资质、及系统运行工况,决定是否许可工作班组人员进入受电区域开展工作。工作终止或收工时,验收检查施工人员及施工用设备是否撤离、施工环境是否清理、施工剩余材料是否清除,并负责填写验收记录,决定许可其工作终结或当日收工。
6、 保持各种资料、图纸、记录、图表的正确性,凡变动过的设备应修正图纸。
7、 消除力所能及的设备缺陷。
8、 做好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工作。
四、 值班人员在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必须离开时需得到电控工地或上级领导的批准并确保有人接替其工作。
五、 值班时间衣着整齐,不准穿拖鞋,巡视和操作时不准穿短裤、短袖、裙子,倒闸操作时应穿绝缘鞋。
交接班制度
一、 值班人员应遵守交接班制度,准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5分内到达值班地点,以便及时准备,集中思想了解情况,做好接班工作。
二、 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作好下列工作和书面记录。
1、系统运行方式变更情况,检查dcs画面与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是否相符合。
2、 主要负荷设备运行状态及相关情况(带电、停电、缺陷检修、负荷大小等)。
3、 施工班组及其设备的情况(包括土建、安装、调试施工班组及设备),使用的工作票、临时接地线位置和数量。
4、 继电保护变动情况(指系统运行方式变化以及由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导致保护定值的变化)。
5、 检查当值有关事项是否均已记入各项记录簿,并填写好接班人员需完成的工作。
6、 作好清洁工作,确保安全用具、工具、仪表及钥匙等齐全良好。
三、值班人员再接班前及工作时间严禁饮酒。
四、交班时一切工作由交班人负责,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进行交接班。
1、 接班人有饮酒或有生病。
2、 处理事故或进行操作时。
五、接班人在接班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 查阅配电系统运行方式是否变更,检修设备的进展情况,负责人姓名,安全措施及接地线、保安锁等安全设施点,并应亲至现场巡查清楚。
2、 查阅运行记录,和各种记录簿是否齐全清楚。
第2篇 外单位在炼铁厂用电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规范炼铁厂外单位在炼铁厂的用电行为,安全用电、合理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所有长期或短时使用炼铁厂电力系统电源的单位。
3. 内容:
3.1. 炼铁厂以外的单位,需长期固定(从接入日起连续12个月以上或累计8个月以上)使用炼铁厂电源的,应由设计院或生产部、技改工程部等出具设计或用电布置证明,经炼铁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入。
3.2. 炼铁厂以外的单位,因施工、临时驻厂等原因,需使用炼铁厂电源的,需由工程主管部门出具用电申请,经炼铁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入。
3.3. 外单位使用炼铁厂电源时,应在使用前一周内向炼铁厂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其用电设备性质、容量、用电时间,经批准后由炼铁厂设备科电气技术人员指定电源接火点,并由设备检修部负责炼铁厂电气维修的车间接火。私自接火的,处罚责任单位每处1000元,处罚炼铁厂相应责任车间5分。
3.4. 外单位在炼铁厂范围内用电,必须自备符合国家规范及炼铁厂管理标准的配电设备,绝缘、接地(接零)、防水防雨符合要求,必须有合理、灵敏可靠的电气保护装置。否则每处处罚1000元。
3.5. 用电线路的敷设除公司指定炼铁厂负责的施工项目外,由用电单位自行负责,且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及炼铁厂现场及电气管理规定,接受炼铁厂的管理。否则每处处罚500元。
3.6. 设备检修部用于炼铁厂范围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可自行安排,但必须在用电前向炼铁厂设备科通报其临时用电的容量及接火点,对于可能影响正常生产的接火点,炼铁厂设备科电气技术人员有权要求其整改。否则每处扣除满意度考核分2分。
3.7. 检修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可由设备检修部二车间自行安排,但不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否则每处扣除满意度考核分2分。
3.8. 大修工程的临时用电,由炼铁厂大修负责人同技改工程部协商决定。
3.9. 外单位在炼铁厂临时用电,不能影响炼铁厂的正常生产,否则炼铁厂有权中止其用电,并依炼铁厂损失赔偿。
3.10. 临时用电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一周内拆除其用电设备及线路,否则炼铁厂有权拆除其设备及线路。并每处处罚500元。
3.11. 由于临时用电设备不符合要求而被公司处罚的,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公司因此处罚炼铁厂的,用电单位必须赔偿炼铁厂损失并为炼铁厂挽回名誉,否则炼铁厂终止其用电。
3.12. 凡在炼铁厂用电的,炼铁厂有权收取用电单位电费,或由生产部从炼铁厂总用电量中扣除,有合格电度表的按电度表走数收取,无电度表的按国家、省市有关工程用电量标准收取,或按双方协商进行,此条应在用电前澄请。
3.13. 用电单位应主动配合炼铁厂对其用电情况的管理和检查,对炼铁厂提出的问题积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否则炼铁厂有权终止其用电。
3.14. 用电单位的操作、检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主动到炼铁厂安全管理部门接受与炼铁厂有关的用电和工作环境注意事项的安全培训,施工和驻厂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内部用电管理、人员管理由用电单位负责。
3.15. 用电单位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电缆、管道等,不得自行处理,需由炼铁厂或由炼铁厂委托的部门确认,按炼铁厂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3.16. 用电单位向炼铁厂借用设备的,必须按时完好更还,造成炼铁厂损失的,由出借人负责。
第3篇 工厂用电管理制度
有以下几种管理制度:
l )变配电所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隐患管理制度、保安制度等。
( l )值班制度有以下内容:值班人员必须有变配电所上岗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离开值班室,不可会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值班长同意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完成值班的工作内容,非值班人员不许进入配电室。
( 2 )巡视制度有以下内容:视察人员分为班巡、夜巡、特巡 3 种。在班巡视的人员在每班值班时间内对变配电所设备运行情况至少巡视两次。夜班巡视人员对夜间易发生闪烙、放电设备必须专项巡视。特巡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巡视(如高峰用电、高温季节、雷雨季节等)。
( 3 )交接班制度有以下内容:接班人必须提前进配电所,如有特殊情况,交班人不得离岗,坚持值班。交班人必须详细向接班人交待一切原始记录单据及当班时间发生的所有问题。交接班人员共同对变配电所巡视一次。
( 4 )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的内容有:在配电所内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票或操作票,工作票发给在变配电所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操作票是发给变配电所内进行倒闸操作的人员。工作票分为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必须根据工作内容规定发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不可乱发。工作人员必须用钢笔认真填写工作票上的内容。操作票在操作人员工作时发放,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应先编号,按号顺序使用。
( 5 )隐患管理制度内容有:隐患分为紧急、重要、一般这3类,对紧急隐患应立即通过电话向供电部门或厂部动力科报告。对重要隐患应向动力科领导或厂部生产计划科报告。对一般隐患应按月用”面向动力科报告。对隐患处理应在24h内处理。一般应停电处理,如无法全厂停电,则实行局部停电。
( 6 )保安制度内容有:严格进出制度,除动力科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变配电所。变配电所内要保持整洁,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或有腐蚀的危险品。节日期间应加强巡视及保安工作。变配电所的门和主要通道均不可堵塞,保持畅通无阻。
2 )新增用电审批制度
填写审批表,报送动力科,动力科接到审批表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发施工通知单。电工组接到施工通知才可施工,施工完后将施工单送回动力科,由主管部门到现场检收后方可启用。
3 )电气设备日巡视维修制度
维修电工在当班期间至少两次对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巡视。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主动修复,如有过负荷情况,维修电工有权拉去部分用电设备。如有违章行为应立即劝阻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向领导汇报,对乱拉乱接现象应当即拆除。
4 )电气设备报修制度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有故障苗子,使用者应填写“报修单”,故障严重的应先停电,立即报修。维修电工接到报修单后,应立即到现场排除故障,修复后填好报修单上内容,报修单由修理者保存,月底交班长汇总后交动力科。
5 )电气设备周期保养制度
维修电工必须按规定在周期保养表上填写保养内容、保养日期、保养者签名,由主管部门
验收。保养好的设备经主管技术人员、使用部门、维修者共同验收。
6 )设备事故赔罚制度设备
因非正常损坏造成的事故,均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维修费在100 一 10000 元)、重大事故(维修费在 10000 一 50000 元)、特大事故(维修费用在 50000 元以上,严重影响全厂生产)。对一般事故,扣 1 一 6 个月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对重大事故,要在两天内由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扣 6 一 12 个月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和行政处分。对特大事故,要由厂部当天报上级部门,扣 12 个月以上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和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某厂用电系统受电区域管理制度
华电戚墅堰2×475mw燃机扩建工程于5月20日完成了厂用电系统受电。厂用电系统完成受电后直至5月31日移交戚墅堰发电厂代保管期间,由江苏电建一公司华电戚墅堰项目部负责厂用配电设施的运维和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在此期间厂用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巡视检查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操作票制、工作票制、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本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区域包括:老厂至本期6kv备用进线电缆母线;集控楼0米#3机、#4机6kv配电室;集控楼6.5米电缆夹层及受电相关电缆沟道、槽盒及桥架;集控楼9.1米#3机、#4机及公用400v配电室;集控楼9.1米#3机、#4机电气电子设备间;集控楼9.1米#3机、#4机热工电子设备间及集控楼9.1米#3机、#4机蓄电池室。
厂用电系统受电后,进入受电区域的工作班组及人员应严格执行电气专业两票三制。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受电区域施工作业。严防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巡视检查制度
为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缺陷,消灭隐患事故,确保安全运行,每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一、定期巡视检查,执行特殊巡视检查,。
二、不得单独巡视。
三、巡视时,应思想集中,仔细观察。做到看、想、听、嗅并用。
四、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遮栏或进入设有遮栏的设备
内,除巡视外,巡视人员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五、室内巡视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无关人员或小动物进入。
六、巡视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簿和缺陷记录簿。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发现缺陷应正确处置、及时汇报。
1、紧急缺陷从发现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停电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负荷或限制负荷)并立即通知电控工地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2、重要缺陷,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安排最近期内处理,但不能超过一周,并通知电控工地。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者可列入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控工地汇报。
紧急和重要缺陷未处理好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
任何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
值班制度
受电区域设有专人管理,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负责,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有实际工作经验,经业务及《安规》考试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正式担任相应职位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衣着整齐,配备有相应的操作及安全工器具。
一、 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越过遮栏和进入设有遮栏的高压设备上工作,以免发生事故。
二、所人员必须熟悉下列各项:
1、 受电区域的现场运行规范、操作规范、安全工作规范、事故处理规范,以及各种检修规范。
2、 受电范围一次系统接线图及主要设备的规范、性能和位置。
3、 继电保护、仪表及信号装置接线、位置、动作的检查。
4、 所内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的配电开关及电源位置。
5、 各种运行方式及倒闸操作流程。
6、 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触电急救措施(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挤压法)。
三、 值班员在当班时间内应做好下列工作:
1、 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运行和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电控工地和有关人员处理。
2、 按照操作票进行操作,并在值班操作记录簿上记录本班的各项操作。
3、 正确完成操作票所规定的各项操作任务。
4、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次的抄表及巡视工作。
5、受到工作票后,查验工作票工作事项、工作负责人及班组人员资质、及系统运行工况,决定是否许可工作班组人员进入受电区域开展工作。工作终止或收工时,验收检查施工人员及施工用设备是否撤离、施工环境是否清理、施工剩余材料是否清除,并负责填写验收记录,决定许可其工作终结或当日收工。
6、 保持各种资料、图纸、记录、图表的正确性,凡变动过的设备应修正图纸。
7、 消除力所能及的设备缺陷。
8、 做好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工作。
四、 值班人员在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必须离开时需得到电控工地或上级领导的批准并确保有人接替其工作。
五、 值班时间衣着整齐,不准穿拖鞋,巡视和操作时不准穿短裤、短袖、裙子,倒闸操作时应穿绝缘鞋。
交接班制度
一、 值班人员应遵守交接班制度,准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5分内到达值班地点,以便及时准备,集中思想了解情况,做好接班工作。
二、 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作好下列工作和书面记录。
1、系统运行方式变更情况,检查dcs画面与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是否相符合。
2、 主要负荷设备运行状态及相关情况(带电、停电、缺陷检修、负荷大小等)。
3、 施工班组及其设备的情况(包括土建、安装、调试施工班组及设备),使用的工作票、临时接地线位置和数量。
4、 继电保护变动情况(指系统运行方式变化以及由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导致保护定值的变化)。
5、 检查当值有关事项是否均已记入各项记录簿,并填写好接班人员需完成的工作。
6、 作好清洁工作,确保安全用具、工具、仪表及钥匙等齐全良好。
三、值班人员再接班前及工作时间严禁饮酒。
四、交班时一切工作由交班人负责,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进行交接班。
1、 接班人有饮酒或有生病。
2、 处理事故或进行操作时。
五、接班人在接班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 查阅配电系统运行方式是否变更,检修设备的进展情况,负责人姓名,安全措施及接地线、保安锁等安全设施点,并应亲至现场巡查清楚。
2、 查阅运行记录,和各种记录簿是否齐全清楚。
3、 分别点清操作票、工作票、停服役单等。
4、 现场检查设备、场地清洁情况。
5、 清点安全用具(接地线、标示牌、保安锁等),接收工具,仪表及配电间、配电设备钥匙。
六、接班人员听取了交班人员详细汇报后,确定是否可以接班,如同意接班,在值班日志上履行交接班手续,双方共同签字以示交接手续正式完成。
操作票制
一.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操作票(操作票样式见附件1)应有操作人认真填写操作票,经操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再在配电系统图上进行校验,正确无误后执行。
二.倒闸操作时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读制度,若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负责人弄清楚后,再执行。送电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上装设的各种临时安全措施和接地线确已安全拆除,拟送电设备绝缘良好、保护正确投用。
三.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倒闸,母线侧倒闸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倒闸。
四.执行完的操作票,应注明‘已执行’字样。作废的注明‘作废’。由操作票负责人保存三个月。
五.全部操作完后,应进行复查,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工作票制
一、工作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工作票样式见附件2)
1.第一种工作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的;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的;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等均使用第一种工作票。
2.第二种工作票。进行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的;控制盘、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工作的;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二次回路工作等均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二、工作票的管理
1.工作票一式两份,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签发许可后一份交给许可人存根,另一份必须随身携带方便检查,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进行监护,若需离开必须指定临时负责人,并将工作票转交临时负责人;
2.工作票的有效期不超过15天,原则上不进行延期,到期消票后必须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
3.工作票许可人不定期对各小室进行巡查:无票进入小室,罚款200元/人;工作票过期未消票的罚款200元/次;野蛮施工破坏成品的,除赔偿设备损失外,罚款1000元/次;安全措施不按照要求的罚款200元/次;动火且无动火票的,罚款200元/次;负责人不在场且无指定负责人的,罚200元/次;不带工作票进入小室施工的,罚款200元/次;
三、工作票制度的执行
需要进入受电区域各配电室进行安装的各单位、专业班组,需要到本工程电控工地办公区开具工作票,并经过工地相关人员签发;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名单如下所示:
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孔明泉:
韩翔:
李然:
吴杰:
金鑫:
黄建标:
戴樊刚:
工作票许可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开江国: (现场主要许可人,集控楼9.1米层值班):
陆正兴: (现场主要许可人,集控楼9.1米层值班):
罗正:
杨连泽:
陈国新:
2、各作业单位或班组凭有效工作票到电控工地驻现场的值班室(集控楼9.1米层公用400v电气配电室)按交票、验票、许可的工序申请进入受电区域工作,工作票验票无误后许可人员开门,各作业单位和专业班组方可进行进入受电区域按照工作票许可工作范围开展相应工作。严禁进入配电室的作业单位或班组人员随意触碰或操作非工作票许可范围内的配电设备。各作业单位和专业班组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无关人员或小动物进入。对未持有效工作票的人员或单位,值班人员有权不允许其进入受电区域。
3、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发许可工作票时,应明确告知作业单位或班组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成品保护事宜,各作业单位或班组必须自行设立专职监护人员监护,电控工地及值班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监督各配电屋室的作业情况。
4、业主和监理人员进入以上配电室前,需到现场的值班室(集控楼9.1米层公用400v电气配电室)工作票许可人处主动出示工作证并登记后,值班人员方可允许进入开展监察管理工作。严禁任何非工作班组或值班人员随意对受电范围内的配电设备进行触碰或操作。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强制驱离配电区域并向安保部门汇报。
5、各作业单位和专业班组在配电室施工终结或当日收工时,应撤离施工人员及施工用设备、清理施工环境、清除施工剩余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然后工作票负责人应去值班室进行消票工作,许可人检查配电室环境满足相关要求后许可其收工或工作终结。逾期不办理消票的将视为无票工作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
6、各单位进入配电室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至江苏电建一公司华电戚墅堰项目部安保科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并落实相关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无动火工作票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与配电运行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检查配电室内消防设备,配备专用灭火器等消防用具,并检查其完好情况。
2、各种配电设施、照明设备及电缆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消防设施、设备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 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安装。
7、施工打开的电缆孔应及时封堵,盖板严密完好,禁止承受重物
8、电控工地、配电室值班人员和安全科每月对配电区域进行电气及消防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一公司华电戚墅堰项目部
2022年05月20日
63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