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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预防、控制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制度应涵盖事故报告、调查、处理、预防及改进等多个环节,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包括哪些方面

1. 事故报告机制:规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报告流程,明确报告对象和时限,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性。

2. 事故调查程序:设立专门的调查小组,规定调查方法、范围和标准,确保事故原因的公正、客观分析。

3. 事故处理规则:明确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和处理方式,以公平公正为原则。

4. 风险评估与预防: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 应急预案:建立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 制度修订与完善:根据事故教训和管理实践,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

重要性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够规范企业行为,防止因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的事故;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的事故处理,可以减少损失,保护企业声誉。更重要的是,良好的事故管理制度能够形成积极的安全文化,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

1.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和改进。

2.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针对各业务部门和工作岗位,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有章可循。

3. 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实施严格的问责制度,以示警戒。

4. 加强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安全规定和应急程序。

5. 定期评估与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管理审计,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激励安全行为: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报告安全隐患,表彰安全行为。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企业持续投入,全员参与,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改进,才能真正发挥其预防和控制事故的作用,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预防管理。

2 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70号)

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2.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22〕128号

3 职责

3.1总经理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亡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事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

3.3生产部

3.3.1负责组织轻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3.2协助组织工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3.3负责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和处理。

3.4工会

3.4.1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3.4.2负责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4.3代表员工和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者,提出控告,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3.5 综合办公室

3.5.1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收集报送工伤鉴定资料。

3.5.2负责员工工伤保险的办理和地方社保机构协调相关事宜。

3.6相关部门

3.6.1配合对本单位各类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6.2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4 管理要求

4.1 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4.1.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 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4.2事故报告

4.2.1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管理人员或分管安全的领导或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一般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2.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事故的救援

4.3.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企业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4.3.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4.3.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4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4.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企业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4.2发生轻伤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负安全的领导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生产部、事故部门、工会、综合办公室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4.4.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4.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4.5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1)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3)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4)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4.5事故事件统计与分析

4.5.1事故事件统计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按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写和报送月度报表。 发生事故事件后及时填写《事故事件统计表》。

并按季度对事故

4.5.2事故事件分析

按季度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事故事件类别、原因、发生频率、损失费用等,并将统计分析结果报告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宣传栏中予以公布。

4.6事故事件回顾

每季度的全员安全会议中应对上季度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防范措施进行讨论,并将事故事件回顾记录在《安全会议记录》中。

5 记录

5.1《伤亡事故、事件统计台帐》

5.2 《事故、事件调查表》

6 附录

本制度解释权属:___公司。

第2篇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

1、班前安全教育可针对具体工作对事故、事件做以回顾;

2、班组长以上干部、有丰富经验的员工、事故、事件的当事人等均可牵头对事故进行回顾;

3、事故的回顾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事实为原则;

4、事故事件的回顾必须依法确保事故当事人的各种权益不受侵犯;

5、事故事件回顾的宗旨是汲取经验、警钟长鸣,努力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6、事故、事件回顾可采用电视宣传、板报、报纸、演讲或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方式;

7、建立事故事件分析记录,注明时间、内容等;

8 、事故事件的回顾在员工中须做到广泛性、实效性。

第3篇 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 车间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正确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维护生产秩序,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抢救伤员,尽快恢复运营和生产,尽量减少损失。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者应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 处理事故(事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为准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事件),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追究责任人,吸取教训,制定对策,防止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4 发生一般事件及以上事故(事件)时,应配合部门立即成立事故(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应包含安全员、事故(事件)所涉专业技术人员,并配合部门确定调查小组组长,明确调查小组各成员的责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事故(事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制定防范措施和提出处理意见。

5 车间应根据部门应急体系要求建立与车间有关的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抢修救援组织,配备抢修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演练应由车间的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现场指挥,组织抢险救援。演练结束后组织抢险救援队员召开分析会议。

6 处理突发事件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抢险组织工作要贯彻“高度集中,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先通后复”的原则,确保抢险救援工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有序、可控、快速、及时,减少事故影响、尽快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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